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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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释义】本条是关于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的规定。

一、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本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是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特殊商品,为确保药品生产的质量,各国对药品的生产通常都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由法定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各项条件的,方予批准,发给许可证书,授予其从事药品生产的资格。

本条第一款对在我国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包括以下几层意思: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查批准机关,是拟开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直接审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省以下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无权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2.受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开办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的,方可予以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准予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将依照本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药品生产许可证》是取得药品生产资格的法定凭证,企业应当持《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工商登记注册,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从事药品生产的工商登记,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申报条件:除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材料目录:(一)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表、《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表格;(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三)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五)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六)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七)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八)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九)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十)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十一)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十二)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十三)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况的自我保证申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2.08.04•【文号】国务院令第360号•【施行日期】2002.09.15•【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二年八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

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符合药品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药品检验工作。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三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一)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发布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二)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

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申办人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人凭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一、药品管理概述药品管理是指针对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环节的各项管理措施和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药品生产管理1. 药品生产资质管理:药品生产企业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和要求,以及生产场所、设备和人员要求等。

2. 药品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药品生产必须符合药品生产工艺规范,严格控制药品的生产过程,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药品流通管理1. 药品经营许可管理: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药品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等。

2. 药品批准和备案管理:药品上市前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包括药品的注册、审评和审批流程等。

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质量可溯源,避免药品质量问题。

四、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处方和销售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品处方必须符合规定,药品销售必须遵循医生的处方。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需及时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药品广告管理1. 药品广告审查和审批:药品广告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和审批,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规。

2. 药品广告监督和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药品广告,将依法进行监督和处罚,保护消费者权益。

六、药品法律责任1. 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2. 药品格政处罚的申诉和复议: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药品企业,可以进行申诉和复议,维护合法权益。

七、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格2.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格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用于合法从事药品生产的证明。

2. 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用于合法从事药品经营的证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1.2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月15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20年1月22日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药品的生产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确保中药饮片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经关联审评的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从事与药品相关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赋予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追溯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药品追溯,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并向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首先是申请企业资质。

申请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在国内注册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同时,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有能力开展合法合规的药品生产工作。

其次是生产基地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有与生产规模相符的有效的生产基地,基地的规模、设备和硬件设施必须满足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

基地必须具备合理的布局和流程,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能够符合药品质量规范的要求,同时要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如洁净度、通风等。

其次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验收等制度和流程。

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工作。

同时,企业必须合理分配质量管理资源,确保质量控制设备和检测设备的有效运行。

申请企业还必须具备完备的质量记录和质量管理档案,用于追溯药品的质量和生产过程。

最后是GMP认证。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国际通用标准,也是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在建立了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GMP认证。

GMP认证涉及到生产设施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和维护、原辅材料的购进和管理、生产工艺的控制、产品质量的控制等各个方面。

通过GMP认证,企业可以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认可,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总之,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涉及到申请企业的资质、生产基地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及GMP认证等多个方面。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必须有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生产基地,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GMP认证,以确保生产和销售的药品质量和安全。

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与销售的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与销售的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与销售的法律规定药品是维护人们健康的重要物品,其生产与销售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与管理。

在我国,药品的生产与销售遵循着《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与有效性。

本文将对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与销售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药品生产的法律规定1. 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任何从事药品生产的企业必须事先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该许可证是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和能力的认可,企业在获取许可证后才能进行药品生产。

2. 药品生产标准规范药品生产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药品生产标准规范进行。

这些标准规范包括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人们对于药品治疗效果的要求。

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要求来进行控制。

包括药品原材料采购、仓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

二、药品销售的法律规定1.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销售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是对药品销售企业合法经营的认可。

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2. 药品销售场所要求药品销售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由相关卫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销售场所环境应干净整洁,确保药品不受外界环境的污染,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销售证明与录入系统为确保药品销售的可追溯性,药品销售企业应当在销售时留存购买人的有效证明,并录入药品销售信息追溯系统。

这样能够有效防止假冒、劣质药品的流通,保障人们用药的安全。

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于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行为,国家将依法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的种类包括非法生产、销售药品、假冒药品、虚假宣传等,并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以保障人们用药的安全。

药品作为关乎人们生命健康的必需品,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与管理。

《药品管理法》作为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通过规范药品的生产与销售,保障了人们用药的安全与有效性。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
药品生产许可证是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企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合法证明文件。

具体的相关基本知识包括:
1. 许可证的发放机构: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发放。

2. 申请条件: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设备和技术条件,同时需要符合药品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3. 许可范围:许可证一般分为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片剂生产许可证两类,分别允许企业从事不同种类的药品生产。

4. 许可证的有效期: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药品片剂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5. 监督检查:持证企业需要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6. 处罚措施:如果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暂停或撤销许可证等。

7. 许可证的重要性: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条件,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不允许从事药品生产活动。

8. 市场准入要求:在贸易国际化时,企业需要获取药品生产许可证才可以进入其他国家市场进行销售和贸易活动。

药品生产管理办法

药品生产管理办法

药品生产管理办法一、引言药品是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物品,其安全性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药品生产过程,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药品生产管理办法。

二、法律背景药品生产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药品生产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药品生产许可1.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书后,方可从事药品生产活动。

2. 药品生产许可证书应当包括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许可证号等信息,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

3.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同时需要按照规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操作。

四、生产过程控制1.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检验的全程质控。

2.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原材料检验和中间产品检测,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五、药品质量控制1.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规范、质量标准等,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风险。

3.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的报告和记录制度,确保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安全事件。

六、药品储存和运输1.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 药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的控制,避免对药品造成不良影响。

七、违法和处罚1. 对于违反药品生产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2. 对严重违法行为和药品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将追究刑事责任。

八、结语药品生产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人类健康作出贡献。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规定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规定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1989.04.03•【文号】•【施行日期】1989.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规定(1989年4月3日)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经委等七单位联合的经质(1987)180号,发布《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知,结合医药行业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医药产品是防病、治病、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的特殊商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及使用安全有效,对医药产品中的重要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凡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医药产品,不论其生产企业的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都要向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不得安排计划,不得供应原材料、能源和提供生产资金,产品不得销售。

第四条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审核发证,局设立“医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司内,简称局许可证办公室,下同)。

局许可证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是:一、负责制修订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二、组织制订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录和分批实施计划,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下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公布;三、负责制订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收费标准等;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四、对产品质量检验测试单位的条件进行审定,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五、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组织考核和测试。

六、办理经局批准的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工作;七、对取得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法规与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法规与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法规与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于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并探讨其对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法规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法规之一,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

企业必须依照该规范进行生产活动,并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2. 《药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是我国药品生产领域的主要法规之一,用于监督和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

根据这项法规,企业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方能取得许可证。

3. 《药品GMP认证管理规范》《药品GMP认证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企业评价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该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对企业的车间设施、生产流程、检验设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企业定期接受GMP认证。

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1. 国际药典国际药典是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药品质量标准,被视为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权威指南。

国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参照国际药典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

2. Chinese GMPChinese GMP是我国制药行业自主研发的药品质量管理标准。

与国际药典相比,Chinese GMP更加贴近国情和行业实际,对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

许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参照Chinese GMP 进行质量管理,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和有效。

三、法规与标准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意义1. 提高产品质量依照法规和标准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合理应用标准,规范生产过程,有效控制原辅材料的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药品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企业从事特定药品生产的许可证书。

以下是关于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基本知识。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分类按照药品属性和使用范围的不同,药品生产许可证可分为非处方药生产许可证、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药用辅料生产许可证等。

1. 非处方药生产许可证:指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一般病症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一般是指成人和儿童普通药品。

2. 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指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获得的许可证,用于中药饮片的生产。

3.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指用于化妆品生产企业获得的许可证,用于各种化妆品的生产。

4. 药用辅料生产许可证:指用于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获得的许可证,用于药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辅助材料的生产。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 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必须合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

2. 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厂房、设备和环境。

3. 药品药品GMP认证:企业必须通过国家药品GMP认证,以确保生产的药品符合质量规范。

4. 资金实力:企业必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包括开展生产活动所需的资金和应急资金。

5. 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品生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药品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1. 企业填写申请表: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填写《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相关的法人资格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企业资金证明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等材料提交至对应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3. 审核和审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评,包括对企业的设备、场地和技术人员等进行实地考察。

4. 发证:经过审核和审评合格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给企业。

四、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1. 有效期: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签。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

《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基本知识《药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明,该证书是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相关药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和销售活动的必要依据。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基本知识。

1.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意义:药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证明企业具备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的能力,有资格生产和销售药品,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处罚。

2.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企业想要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如注册资本、固定资产、人员结构等。

申请者需要向国家药监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药品生产工艺流程、应有设备及其质量保证等。

3. 许可证的颁发和有效期:根据国家规定,申请者若符合相关要求,国家药监部门会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审查申请者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条件。

4. 许可证的种类: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一类、二类和三类。

一类为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涉及西药的生产;二类为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主要涉及中药饮片的生产;三类为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主要涉及疫苗、血液制品等生物制品的生产。

5. 许可证的管理:获得许可证后,企业须按照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药监部门会定期对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

6. 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企业在持有许可证期间如需变更注册人、企业地址、许可范围等信息,需向国家药监部门申请变更。

若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不再满足许可证要求,国家药监部门有权对许可证进行注销。

7. 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事项,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如《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

以上是关于《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基本知识介绍。

《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分类及填写规则

《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分类及填写规则

附件3:《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分类及填写规则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剂通则及国家药品标准填写,主要有以下剂型: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糊丸、蜡丸)、滴丸剂、干混悬剂、混悬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乳剂、糖浆剂、酒剂、酊剂、茶剂、露剂、搽剂、洗剂、栓剂、涂剂、软膏剂、乳膏剂、眼膏剂、凝胶剂、透皮贴剂、巴布膏剂、橡胶膏剂、膏药、锭剂、流浸膏剂、浸膏剂、煎膏剂(膏滋)、胶剂、膜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气雾剂、喷雾剂、鼻喷剂、甘油剂、海绵剂、进口药品分包装(注明剂型)。

其中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激素类、抗肿瘤药、避孕药应同时在括弧内注明。

一种剂型既有类别品种也有其它普通品种,应在类别前加“含”字;外用制剂应在制剂后加括弧注明外用,既有口服也有外用的制剂,应在制剂后括弧内注明含外用。

例如:片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头孢菌素类、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颗粒剂,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片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酊剂(外用),酊剂(含外用)。

二、原料药、无菌原料药、中药提取物的填写,正本上只注明类别,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其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产品通用名称。

例如:正本生产范围:原料药。

副本生产范围:原料药(***、***)。

三、生物制品应在正本上按疫苗、血液制品、血清抗毒素、生物工程产品、免疫制剂、体内诊断试剂、过敏原制剂、体细胞及基因治疗制剂等分类填写,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产品名称。

例如:正本生产范围:疫苗。

副本生产范围:疫苗(****、****)。

四、体外诊断试剂的正本上只填写类别,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产品名称。

例如:正本生产范围:体外诊断试剂。

副本生产范围:体外诊断试制(****、****)。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应在正本上填写类别,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产品名称。

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是药品监管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是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下,为符合药品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企业颁发的合法准证,使企业有资格从事药品生产和经营活动。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对于保障药品质量和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企业首先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并通过自我评价,验证生产场所、设备、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要求。

然后,通过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初审、现场检查、技术评价等环节,最终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是否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分类与有效期限根据药品的种类和用途不同,药品生产许可证分为不同的分类。

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等。

每个分类下的许可证都有其独立的管理要求和审查标准。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通常为5年。

在有效期内,企业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范围和条件进行药品生产和经营。

同时,企业应及时申请进行变更、延续等手续,以确保许可证的继续有效。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要点1. 生产环境和设备要求:药品生产场所应具备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良好的环境条件。

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并且要求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得到妥善管理。

保持生产现场的整洁和无尘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人员管理要求: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聘请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管理人员。

这些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计划和记录,以保证员工持续地接受培训和提高。

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程序等。

必须建立质量检测室和必要的检验设备,确保对原辅材料、中间品和成品药品的检验,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合格性。

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核标准

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核标准

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核标准药品生产许可证是我国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对于确保药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标准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标准。

一、企业资质审核标准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审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首要条件。

审核时,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企业的注册资金、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评估。

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注册资金充足,生产场所符合要求,设备设施齐全,并设有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

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标准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审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重要考核指标。

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相关药品质量管理规定,涵盖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管理。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生产过程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控和控制。

三、药品生产技术审核标准审核药品生产许可证还需要对企业的生产技术进行评估。

生产技术审核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产品质量控制技术等方面的审查。

企业应确保生产工艺合理可行,生产设备符合要求,并进行相应的质量控制技术培训和测试。

四、人员资质审核标准企业的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也是审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指标之一。

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企业的员工进行资质审核,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等。

员工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药品监管部门的资质考评。

五、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标准审核通过后,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

发放标准主要包括证据材料的递交、证件的领取和注册登记等环节。

企业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与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信息协调和核实。

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标准对于确保药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药品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核工作,合理规范自身的生产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生产许可制度一、引言药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国实行了特殊管理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特殊管理药品生产许可制度的相关内容,以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监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提供参考。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定义及分类(一)定义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具有较高安全风险、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这类药品主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二)分类1.麻醉药品:具有麻醉作用,易产生依赖性,需特殊管理的药品。

2.精神药品:具有镇静、安眠、抗焦虑等作用,易产生依赖性,需特殊管理的药品。

3.医疗用毒性药品:具有毒性,需特殊管理的药品。

4.放射性药品:含有放射性物质,需特殊管理的药品。

三、特殊管理药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生产许可1.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场所、设施和设备;(2)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4)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生产许可程序(1)申请: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生产许可申请;(2)审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3)决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是否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4)公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

(二)经营管理1.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员;(4)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2.经营许可程序(1)申请:经营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经营许可申请;(2)审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3)决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是否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决定;(4)公示:对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

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声明

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声明

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声明
摘要: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概述
二、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声明内容
三、声明的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
正文: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概述
药品生产许可证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合法生产药品的凭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声明内容
在此声明中,企业需明确表示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声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同意邮寄声明:明确表示企业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3.声明的法律效力:声明需具有法律效力,以便在后续邮寄过程中产生法律依据。

三、声明的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
1.法律效力:声明一旦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纠纷,可根据声明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2.注意事项:
(1)企业应确保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陈述,将承担法律责任。

(2)在声明中明确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邮寄过程顺利进行。

(3)企业应在收到邮寄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后,及时核验证书内容,如有不符,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总之,同意邮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声明是企业合法获取证书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声明内容,确保证书邮寄过程顺利进行。

《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分类及填写规则

《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分类及填写规则

附件3:《药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分类及填写规则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剂通则及国家药品标准填写,主要有以下剂型: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糊丸、蜡丸)、滴丸剂、干混悬剂、混悬剂、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乳剂、糖浆剂、酒剂、酊剂、茶剂、露剂、搽剂、洗剂、栓剂、涂剂、软膏剂、乳膏剂、眼膏剂、凝胶剂、透皮贴剂、巴布膏剂、橡胶膏剂、膏药、锭剂、流浸膏剂、浸膏剂、煎膏剂(膏滋)、胶剂、膜剂、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气雾剂、喷雾剂、鼻喷剂、甘油剂、海绵剂、进口药品分包装(注明剂型)。

其中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激素类、抗肿瘤药、避孕药应同时在括弧内注明。

一种剂型既有类别品种也有其它普通品种,应在类别前加“含”字;外用制剂应在制剂后加括弧注明外用,既有口服也有外用的制剂,应在制剂后括弧内注明含外用。

例如:片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头孢菌素类、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颗粒剂,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片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酊剂(外用),酊剂(含外用)。

二、原料药、无菌原料药、中药提取物的填写,正本上只注明类别,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其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产品通用名称。

例如:正本生产范围:原料药。

副本生产范围:原料药(***、***)。

三、生物制品应在正本上按疫苗、血液制品、血清抗毒素、生物工程产品、免疫制剂、体内诊断试剂、过敏原制剂、体细胞及基因治疗制剂等分类填写,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产品名称。

例如:正本生产范围:疫苗。

副本生产范围:疫苗(****、****)。

四、体外诊断试剂的正本上只填写类别,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产品名称。

例如:正本生产范围:体外诊断试剂。

副本生产范围:体外诊断试制(****、****)。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应在正本上填写类别,副本上在类别后括弧内注明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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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规定
《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五年,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份简称+四位年号+四位顺序号”分类码是对许可证内生产范围进行统计归类的英文字母串。

编码方法:大写字母用于归类产品类型(包括药品的类型和非药品的类型),其中药品的类型还需要进一步以小写字母区分其原料药、制技术型。

大写字母有H(表示化学药)Z(中成药)S(生物制品)T(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Y(中药饮片)Q(医用气体)F(药用辅料)、J(空心胶囊)C(特殊药品)X(其他),并按此顺序排列,小写字母有a(原料药)、b(制剂)。

药品的类型字母HZSC 之后,应紧接其原料药、制剂属性的小写字母。

《药品生产许可》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的变更,是指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等项目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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