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DOCX 36页)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DOCX 36页)附件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目录1范围72规范性引用文件73术语与定义84总则12 4.1目标与任务124.2基本原则134.3整合流程145工作步骤18 5.1准备工作185.2规范化整理215.3整合关联255.4数据入库276成果检查28 6.1检查方法286.2质量控制要素287主要成果31 7.1数据库成果317.2文字成果32参考文献72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HY/T 123海域使用分类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 district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篇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二○一五年三月目录1编制背景................................................. ....................-1-2编制原则和方法................................................. .. (2)2.1编制原则................................................. .. (2)2.2编制方法................................................. ....................-4-3《标准》内容说明................................................. (5)3.1《标准》文档结构................................................. (5)3.2范围................................................. (5)3.3规范性引用文件................................................. . (5)3.4总则................................................. (5)3.5工作步骤................................................. .. (6)1、准备工作................................................. .. (6)2、规范化梳理................................................. .. (6)3、数据整理................................................. .. (7)4、数据整合................................................. .. (7)5、信息落宗................................................. .. (7)6、数据入库................................................. .. (8)3.6成果检查................................................. .. (8)3.7主要成果................................................. .. (8)3.8附录................................................. (8)1编制背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奥格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目录1建设背景 (1)2整合目标和任务 (3)2.1整合目标 (3)2.2整合任务 (3)3整合原则和依据 (5)3.1整合原则 (5)3.2整合依据 (6)4重难点分析 (7)4.1数据整合重点 (9)4.1.1不动产数据的规范化 (9)4.1.2基础数据的完整性 (9)4.1.3业务数据的准确性 (10)4.2数据整合难点 (10)4.2.1宗地数据的完整性 (10)4.2.2楼盘表数据的准确性 (10)4.2.3跨部门协调配合 (11)5数据整合 (12)5.1技术路线 (12)5.1.1数据整合技术流程 (12)5.1.2土地数据整合流程 (15)5.1.3房产数据整合流程 (17)5.1.4林权数据整合流程 (19)5.2准备工作 (20)5.2.1数据收集 (20)5.2.2数据分析 (26)5.2.3数据库框架设计 (27)5.2.4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 (31)5.2.5技术培训 (31)5.3规范化整理 (32)5.3.1无效数据清洗 (36)5.3.2规范化梳理 (36)5.3.3数据采集 (37)5.3.4数据整理 (45)5.4整合关联 (68)5.4.1土地登记数据整合关联 (70)5.4.2土地空间数据整合关联 (73)5.4.3房产业务数据整合关联 (74)5.4.4房产空间数据整合关联 (92)5.4.5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关联 (97)5.4.6林权空间数据整合关联 (98)5.5数据入库 (98)5.5.1建库内容 (99)5.5.2实体关系 (102)5.5.3成果检查 (103)6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工具 (106)6.1数据采集录入 (106)6.1.1空间数据采集录入 (106)6.1.2属性数据采集录入 (107)6.1.3档案数据采集录入 (110)6.2数据转换 (110)6.2.1数据导入与格式转换 (111)6.2.2坐标系与投影转换 (112)6.3不动产数据整理 (114)6.3.1数据编辑 (115)6.3.2宗地代码编制 (116)6.3.3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 (116)6.3.4楼盘表管理 (117)6.3.5属性自动更新与获取 (118)6.4不动产数据关联 (119)6.5数据检查 (121)6.5.1数据逻辑一致性检查 (122)6.5.2拓扑关系一致性检查 (122)6.5.3空间数据准确性检查 (123)6.5.4字段有效性检查 (123)6.6数据入库与成果管理 (124)7“四检一验”质量控制方案 (124)7.1质量保证机制 (124)7.1.1质量控制原则 (124)7.1.2质量控制内容 (125)7.1.3日常质量保证机制 (126)7.1.4关键点质量保证机制 (132)7.1.5验收前的质量把关机制 (138)7.2奥格“四检一验”要求 (138)7.2.1第一级检查——项目组的自检互查 (138)7.2.2第二级检查——部门抽检、专查 (138)7.2.3第三级检查——过程检查 (139)7.2.4第四级检查——最终检查 (139)7.3项目质量控制措施 (140)7.3.1数据源质量控制 (140)7.3.2数据源采集质量控制 (140)7.3.3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141)8历史遗留问题参考解决办法 (142)8.1宗地来源不清晰的历史数据 (142)8.2楼盘表部分房产数据 (142)8.3地址不一致 (143)8.4地方坐标与国家坐标系 (143)8.5宗地红线数据缺宗地号 (143)8.6缺乏自然幢基底红线数据 (143)8.7缺乏楼盘表数据 (143)8.8房地压盖问题 (144)8.9集体土地小产权问题 (144)9主要成果 (144)9.1数据库成果 (144)9.2文字成果 (144)1建设背景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该法设专节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篇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二○一五年三月目录1编制背景................................................. ....................-1-2编制原则和方法................................................. .. (2)2.1编制原则................................................. .. (2)2.2编制方法................................................. ....................-4-3《标准》内容说明................................................. (5)3.1《标准》文档结构................................................. (5)3.2范围................................................. (5)3.3规范性引用文件................................................. . (5)3.4总则................................................. (5)3.5工作步骤................................................. .. (6)1、准备工作................................................. .. (6)2、规范化梳理................................................. .. (6)3、数据整理................................................. .. (7)4、数据整合................................................. .. (7)5、信息落宗................................................. .. (7)6、数据入库................................................. .. (8)3.6成果检查................................................. .. (8)3.7主要成果................................................. .. (8)3.8附录................................................. (8)1编制背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5.30•【文号】国土资规〔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相关司局和单位:2016年是巩固拓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年,要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为实现这个目标,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进一步明确操作依据,部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印发,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为实施统一登记提供组织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需要运转有效的机构作保障。
机构建设到位、人员划转到位、职责履行到位是机构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规范》开展工作的先决条件。
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地要尽快落实职责机构整合文件的要求,迅速将文件确定的事项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明确组织架构和领导班子,确保原来从事各类登记的业务骨干划转到位、落实到岗。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法定职责,要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的完整性,不得违法违规随意割裂、拆分,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责游离于整个登记程序之外,或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既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与相关行业监管、交易管理等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平稳有序,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和履行法定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合理审慎开展登记审核,保证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真实准确。
不动产数据库整合方案--详细
1目标与任务1.1目标: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在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1.2任务:1,对土地、房产、森林林木等已有的空间数据、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按各行业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采集、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土地、房屋、林权等已建立好的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位确保数据整合程序规范,成果正确,全程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进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逐级汇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数据整合建库另行规定。
2总体要求2.1完整整合过程中要遵守土地、房屋、林业等数据库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相关数据项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规定的必选项和条件必选项内容完整。
2.2一致在数据整合的过程中不应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改,确保整合前后的数据一致。
在整合过程中明显发现存在错误的,需进行相应修改。
2.3规范依据现行的土地、房屋等数据库标准,对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并规范化。
2.4严格数据整合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要求。
3整合流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建库主要步骤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数据采集及规范化整理、数据整合关联、数据检查和数据入库,指令控制贯串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全过程。
整合流程图如下:图1不动产数据整合流程图3.1整合思路:1,对于已建成的数据库,先依据土地、房产、林业等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后,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映射关系模型,对已有的登记信息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对于已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的,首先对已有的登记信息通过提取、转换、补录等技术方法,建成符合土地、房产等现行标准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集,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经整合后建成符合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方案
整合范围和限制
整合范围
包括土地、房屋、林地、草地等各类不动产权益登记信息,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交易等信息。
限制
在整合过程中,应尊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考虑到不同地 区和部门之间的差异,应合理确定整合范围和标准,避免过度整合导致的信息冗余和冲突。
02
数据库整合技术方案设计
案例一:某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
项目背景
某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散在多个部门和机构,导致数据不统一、查询困难。为了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性,需 要进行数据库整合。
技术方案
采用ETL(Extract, Transform, Load)工具,从各个部门和机构抽取数据,经过清洗、转换和加载,整合到一个中心 数据库中。同时,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迁移和转换
数据迁移策略
确定从旧系统迁移到新系统的数据范围、频率和方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数据转换工具
选择或开发适合的数据转换工具,以处理数据格式、数据类型和数据结构的转 换。
数据清洗和整理
数据清洗规则
制定数据清洗规则,包括去除重复数 据、处理缺失值、异常值和格式错误 等。
数据整理流程
合规性审查
对数据库整合方案进行合规性审 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
02
法律咨询和援助
03
合同审查和管理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援助,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数 据库整合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对涉及数据库整合的合同进行审 查和管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降低法律纠纷和合规风险。
06
数据库整合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准备相关工具和环 境。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在保障市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不动产登记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动产登记部门需要建立数据整合数据库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
本文档旨在提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技术规范,以指导相关工作的进行。
2. 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2.1 数据整合原则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性:确保整合的数据准确无误,排除重复和错误信息。
2.完整性:确保整合的数据包含所有必要的字段和信息。
3.一致性:确保整合的数据与源数据保持一致。
4.可扩展性:确保数据库结构和方法能够支持未来的数据增加和变更。
5.安全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2 数据整合流程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流程如下:1.数据收集:收集各个数据源的登记数据,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明、房屋登记证明等。
2.数据清洗: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包括去除重复记录、修正错误字段等。
3.数据转换:将不同数据源的数据统一转换为相同的格式和结构,便于后续整合和查询。
4.数据整合:将清洗和转换后的数据整合到数据库中,建立统一的数据存储结构和关系模型。
5.数据验证:对整合后的数据进行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数据备份:定期对整合的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7.数据维护:定期对整合的数据进行维护和更新,保持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3 数据库结构设计在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数据库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数据表设计:根据不同类型的登记数据,设计相应的数据表,包括不动产信息表、权属信息表、房屋信息表等。
2.字段设计:根据数据的属性和特点,设计相应的字段,包括不动产编号、权利人姓名、房屋地址等。
3.索引设计:根据常用查询的字段和条件,设计相应的索引,提高查询效率。
4.关系模型设计:建立不同数据表间的关系模型,包括主键和外键关系,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目录1. 存量数据整合 (2)1.1目标与任务 (2)1.1.1数据整合目标 (2)1.1.2数据整合任务 (2)1.2总体要求 (4)1.3整合思路 (5)1.4主要技术方法 (9)1.4.1内业属性关联 (9)1.4.2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 (9)1.5工作步骤及要求 (10)1.5.1准备工作 (10)1.5.2数据转换 (12)1.5.3数据整理 (14)1.5.4整合关联 (23)1.5.5数据入库 (26)1.6质量控制 (28)1.7主要成果 (29)2. 成果检查 (30)2.1检查方法 (30)2.1.1随机抽样检查 (30)2.1.2计算机软件检查 (30)2.2质量控制要素 (30)2.2.1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0)2.2.2非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1)3. 成果汇交 (32)3.1目标与任务 (32)3.2汇交方式及程序 (32)3.2.1汇交方式 (32)3.2.2汇交程序 (33)3.3汇交内容及要求 (33)3.3.1空间数据成果 (34)3.3.2属性数据 (34)3.3.3元数据 (34)3.3.4其他数据 (34)3.4数据组织 (35)3.4.1组织单元 (35)3.4.2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35)3.4.3命名规则 (35)3.5质量要求 (35)1.存量数据整合1.1目标与任务1.1.1数据整合目标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目标主要是:(1)支撑业务管理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方案
时间安排与里程碑计划
方案实施步骤
按照数据库整合的流程,将整个项目划分为不同的 阶段,如需求调研、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等。
时间安排
根据每个阶段的任务量和难度,合理分配时间资源, 制定详细的时间计划表,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里程碑计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置关键的里程碑节点,如需 求调研完成、开发完成、测试完成等,以便监控项 目进度并及时调整计划。
方案可持续性与扩展性分析
整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后,可以提供更加全面、 准确的数据支持,提高登记效率和准确性。
预期效果
风险控制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数据安全、隐私 保护等问题,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
数据安全可靠。
谢谢
汇报人:xx
பைடு நூலகம்
01
整合范围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涉及多个部门和 数据来源,需明确整合的具体范围和数
据清单。
02
关键点
在整合过程中,需关注数据质量、数据 安全和数据一致性等关键问题,确保整
合后的数据库高效、稳定、安全。
数据迁移策略
数据迁移方式
根据数据量大小和数据类型, 选择全量迁移或增量迁移。
数据迁移安全
在数据迁移过程中,确保数据 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 丢失或被篡改。
提高数据利用率
通过整合数据库,提高数据的利用率,实现数 据共享,为各部门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
整合原则
数据完整性
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 性,避免数据冲突和重复。 01
安全性
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安全,防止数 据泄露和被篡改。 03
高效性
提高不动产登记的效率,实现快速查
询和更新。 02
整合范围与关键点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
1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 的法定职责,要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的完整性,不得违法违规 随意割裂、拆分,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责游离于整个登记程序之 外,或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 记制度过程中,既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与相关行业监管、交易管理等工作 的有效衔接,确保平稳有序,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和履行 法定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合理审慎开展登记审核,保证登记簿 记载的不动产权利真实准确。
2
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 号)规定,要做 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合、移交等具体工作;《国土资源部 中央编办关 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 号)要 求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资料移交等工作;《国土资源部 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 见》(国土资发〔2015〕90 号)规定,房屋登记簿等房屋登记资料由不 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上述规定,积极争取党 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确保登记簿、权 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资料如 期移交到位。电子登记资料和纸质登记资料原件必须按计划完整安全同 步移交。暂时无法同步移交的,优先移交电子登记资料,再逐步移交纸 质登记资料原件。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附件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目录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与定义 (3)4总则 (5)4.1目标与任务 (5)4.2基本原则 (5)4.3整合流程 (6)5工作步骤 (7)5.1准备工作 (7)5.2规范化整理 (8)5.3整合关联 (10)5.4数据入库 (11)6成果检查 (11)6.1检查方法 (11)6.2质量控制要素 (11)7主要成果 (13)7.1数据库成果 (13)7.2文字成果 (13)参考文献 (31)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NY/T 253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目录1. 存量数据整合............................................................................................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标与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数据整合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数据整合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总体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整合思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主要技术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内业属性关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方案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方案西安**测绘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9月1.1工作目的 (1)1.2工作内容 (1)1.3现状分析 (2)1.3.1业务分析 (2)1.3.2数据分析 (3)1.3.2信息系统分析 (4)1.4测区概况 (4)2. 作业依据 (6)2.1法律文件 (6)2.2政策文件 (6)2.3技术标准 (6)3. 已有资料的分析利用 (8)3.1城镇地籍数据库成果 (8)3.2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果 (8)3.3宗地统一编码成果资料 (8)3.4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资料 (8)3.5房产数据成果资料 (9)3.6**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资料 (9)3.7草原权成果资料 (9)3.8林权成果资料 (9)3.9其他资料 (10)4. 数学基础及技术指标与规格 (10)4.1数学基础 (10)4.2数据现势性 (10)5. 技术路线 (11)6. 技术方案与工作内容 (11)6.1软件、硬件和人员配置准备 (11)6.2人员培训 (12)6.3技术方案制定 (13)6.4资料收集与检查分析 (13)6.5数据整合 (14)6.5.1整合流程 (14)6.5.2整合内容 (19)7.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方案 (24)7.1不动产数据组成与数据库设计 (24)7.1.1不动产空间数据 (24)7.1.2不动产非空间数据 (25)7.1.3数据库结构标准设计 (26)7.2建库工作路线 (28)7.3数据规范分析、梳理 (29)7.4无效数据筛选 (30)7.5产权登记数据提取 (30)7.6数据核查补录 (30)7.7楼盘表数据整理 (31)7.8权利关系挂接 (32)7.9产权登记整理数据输出 (34)8. 质量检查 (41)8.1质量控制目标 (41)8.3空间成果质量检查 (41)8.4非空间数据检查 (44)9. 成果内容 (45)9.1数据库成果 (45)9.2文字成果 (45)10.**县不动产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维护及售后服务 (46)11. 质量保证措施 (46)11.1 建立质量管理小组 (46)11.2 质量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47)11.3 质量检查方式、方法 (47)11.3.1质量检查方式 (47)11.3.2质量检查方法 (48)11.4过程质量检查 (49)11.4.1 资料收集检查 (49)11.4.2 数据整合阶段检查 (49)11.4.3数据库建设检查 (50)11.4.4成果资料检查 (51)11.5 成果质量检查 (51)11.6检查验收 (52)12. 安全保密管理 (52)12.1安全生产管理 (52)12.2 资料安全管理 (54)12.2.1资料的接收和整理 (54)12.2.2资料的保管 (54)12.2.3资料的使用 (54)12.2.4资料的销毁 (54)12.2.5信息存储安全 (55)12.3资料保密管理 (55)12.4 设备安全保密管理 (56)12.4.1个人电脑 (56)12.4.2共享电脑 (56)13.工作量与工程进度安排 (56)13.1工作量 (56)13.2工程进度安排 (57)1.项目概况1.1工作目的按照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保留和认可原有各部门已形成的调查成果,对涉及到初始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等,统一按照目前宁夏不动产登记局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等有关标准和规范,通过集中统一的调查,按照空间位置关系和统一标准紧密整合,消除各类数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形成统一的不动产产权产籍“一张图”,实现房屋、土地、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空间数据和登记业务数据、档案数据的一体化存储,以达到图、属、档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标目录1 建设目标与任务11.1建设背景11.2建设目标21.3建设任务22 现状分析32.1业务分析32.2数据分析32.3信息系统分析53 建设原则和依据63.1技术依据63.2建设原则74 技术流程85 准备工作115.1资料收集准备115.2明确数据整理目标116 数据整理136.1空间数据整理136.1.1 图层整理136.1.2 统一空间参考系156.2登记簿册信息整理156.2.1 各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簿册156.2.2 房屋所有权登记簿册156.2.3 林权登记簿册166.2.4 取水权登记簿册166.3历史档案整理177 数据整合177.1空间数据整合177.1.1 数据转换177.1.2 行政区整合187.1.3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整合197.1.4 宗地整合197.1.5 房屋数据整合217.1.6 其他定着物数据整合227.2非空间数据整合227.2.1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整合227.2.2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信息整合7.2.3 房屋产权信息整合237.2.4 林权登记信息整合257.3信息落宗268 不动产单元设定278.1不动产单元划分278.1.1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278.1.2 宗地划分278.1.3 定着物划分288.2不动产单元设定298.3不动产单元编码299 成果检查及入库319.1数据库内容319.2成果检查319.3对现有数据进行分类制定导入方案33 9.4数据分批进入数据库349.5数据验证与修改349.6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生成3410 提交成果3410.1数据库成果3410.2文字成果3411 服务保障3512 进度计划35附录:37各类登记单元编码规则371建设目标与任务1.1建设背景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要求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大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要求规范(试行)
附件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目录1 范围............................................................................... 7...2 规范性引用文件..................................................................... 7...3 术语与定义......................................................................... 8...4 总则 (11)4.1 目标与任务 (11)4.2 基本原则 (11)4.3 整合流程 (12)5 工作步骤 (14)5.1 准备工作 (14)5.2 规范化整理 (16)5.3 整合关联 (19)5.4 数据入库 (20)6 成果检查 (21)6.1 检查方法 (21)6.2 质量控制要素 (21)7 主要成果 (24)7.1 数据库成果 (24)7.2 文字成果 (24)参考文献 (49)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GB/T 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TD/T1001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CJJ/T 115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房屋代码编码标准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JGJ/T 252HY/T 123海域使用分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LY/T 195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不动产登记空间存量数据整合数据标准
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数据标准(空间存量数据)1.编制目的指导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与数据汇交,为不动产数据库建设过程中针对不动产登记之前的宗地(含所有权宗地和使用权宗地)、自然幢、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等空间数据的移交和整合提供数据标准。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中的空间存量数据移交和整合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征求意见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4.数据接收内容及要求空间矢量数据移交内容,要求数据格式采用shapefile文件格式,其他具体要求如下:1)数据内容包括不动产单元要素,含宗地、自然幢、构筑物、面状定着物、线状定着物、点状定着物、界址点、界址线和注记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含行政区、行政区界线、行政区注记、地籍区、地籍子区等;(注:必须至少提交宗地、自然幢、行政区、地籍区、地籍子区)除上述数据库标准规定的要素外,还应尽可能提交水系、交通、居民地及设施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2)坐标参考矢量空间数据可提交地方坐标系,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或西安80坐标系。
要求:坐标参考应与各区县不动产登记系统空间数据库所定义的坐标参考保持一致。
3)数据格式成果空间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命名规则:“行政区划代码”+“图层名称”+“.后缀名”。
具体图层命名规则详见’附录A 空间数据图层及命名规则’。
(注:提交shapefile图层名前需加上行政区划代码,如860000 SHYQZD_DB,即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5.文件组织方式1)成果数据以文件夹的形式组织,不同的数据存储在相应的文件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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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附件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目录1范围72规范性引用文件73术语与定义84总则12 4.1目标与任务124.2基本原则134.3整合流程145工作步骤18 5.1准备工作185.2规范化整理215.3整合关联255.4数据入库276成果检查28 6.1检查方法286.2质量控制要素287主要成果31 7.1数据库成果317.2文字成果32参考文献72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HY/T 123海域使用分类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 district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5 宗地 cadastral parcel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
[GB/T 1001]3.6 宗海 cadastral sea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HY/T 124]3.7无居民海岛 uninhabited island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3.8 房屋 building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
3.9 自然幢 natural building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CJJ/T 115]3.10 逻辑幢 logical building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
[CJJ/T 115]3.11 户 unit幢内具有连续空间及边界的、具有独立户号、可独立登记的结构单元,也可称为套。
[CJJ/T 115]3.12 定着物 things fixed on land固定于土地(海域)并不能移动的房屋、森林、林木等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物。
3.13 林班 compartment为便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合理组织林业生产而划分的一种长期性的、最小的森林经营管理区划单元。
[GB/T 26424]3.14 小班 subcompartment内部特征基本一致,与相邻地段有明显区别,而需要采取相同经营措施的森林地块或小区,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和森林经营管理的基本单位。
[GB/T 26424]3.15 界址线 boundary line宗地、宗海或无居民海岛的边界线。
3.16 界址点 boundary point土地、海域或无居民海岛的权属界址线的转折点。
3.17 地籍图 cadastral map按特定的投影方法、比例关系,采用专用符号,突出表示地籍要素的地图。
[[TD/T 1001] 3.18宗地图 parcel plan描述一宗地位置、界址点线、相邻宗地关系以及宗地内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位置关系的地籍图,是不动产登记和档案的附图。
3.19房产分户图 house plan房产分户图是以一户房屋所有权为单位绘制成的房屋权属范围的细部图。
3.20整合 integration通过把不同的事物和物质,将分散的资源和服务按一定的知识管理规则和服务目的组织在一起,使其相互协调一致,实现资源共享与增值。
3.21 楼盘表 building table表现房屋物理状态信息而形成的数据信息,由幢、户等共同组成。
4总则4.1目标与任务4.1.1目标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4.1.2任务1、对土地、房产、森林林木、海域等已有的登记信息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数据整合另行规定。
4.2基本原则4.2.1完整整合过程中要遵守土地、房屋等数据库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相关数据项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规定的必选项和条件必选项内容完整。
4.2.2一致在数据整合的过程中不应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改,确保整合前后的数据一致。
4.2.3规范依据现行的土地、房屋等数据库标准,对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并规范化。
4.3整合流程数据整合建库流程如下:数据入库空间信息不动产单元信息权利信息权利人信息登记业务信息数据入库阶段(成果数据库)数据整合阶段(中间数据库)空间数据信息登记簿册信息登记业务信息图1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在土地、房屋等现行数据库标准规范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指导下,按照先建标准化的原始库,再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成中间库,最终建成用于支撑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的成果数据库的思路完成。
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质量控制。
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说明:1、对于已建成的土地、房产等数据库,先依据土地、房产等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后,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映射关系模型,对已有的登记信息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对于已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的,首先对已有的登记信息通过提取、转换、补录等技术方法,建成符合土地、房产等现行标准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集,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经整合后建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对于没有电子数据只有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的,依据现行的土地、房产等登记数据库标准录入数据建成对应数据库,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经整合后建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5工作步骤5.1准备工作做好对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现状调查,搜集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执行的数据库标准、技术规程以及原来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图、表、卡、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并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做好比对分析;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空间数据分层和属性结构设计,建立映射关系,抽取一定数量的数据进行试验;根据试验情况修订确定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建设的技术路线,以此为基础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做好人员培训,制定质量控制规范,落实质量责任。
5.1.1资料准备1、对于已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等登记管理的,已经建成较为完备的数据库的,搜集完备的电子数据信息、元数据信息以及相应的数据库结构设计、执行的数据库标准、技术规程等资料。
2、对于利用传统手段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等登记管理或有部分电子数据,或者已经建成相应档案系统,实现档案查询管理或登记结果以电子化方式存储的,需要搜集完备的纸质登记簿和电子化档案,以及原来执行的技术规程等。
3、对于利用全手工方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等登记管理的,需要搜集全部的纸质登记簿册以及原执行的技术规程。
5.1.2进行数据库框架设计选取典型的登记信息,参照原执行的技术规程和数据库标准,对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逐项进行对比分析,完成数据库的框架设计(包括中间数据库和成果数据库)。
包括:1、确定空间数据库的分层方案。
一般来说,为了方便数据管理、更新,理清数据管理职责,原则上精度相当、属性结构一致、管理主体一致的空间数据应同层存放,一般在一个粒度下指定的地理范围内采用同一种坐标系。
2、确定采用的数据库平台和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3、在指定的数据库平台下,对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设计具体的数据库表,建立数据字典;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中建立空间数据图层,并建立相应的属性结构表。
5.1.3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1、对搜集的已有的登记簿进行整理,用土地、房产等现行技术标准对照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进行分析,找出源数据和不动产登记簿之间的差异,是否存在同名异质、同质异名的情况,是否存在空间参考不一致、面积单位不一致、小数点位数不一致等情况,确定转换规则。
2、利用分析结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数据整合建库的实施方案,并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整理归纳,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技术细则。
3、对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进行试验,验证无误后下发执行。
5.1.4技术培训对参加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工作人员、质检人员等进行规范、标准技术培训,尤其讲解信息编码方法、代码的含义,质检的方法、抽样检查的数量等。
5.2规范化整理以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的最小单元为单位进行整理,通过对已有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登记簿、权籍图等信息的梳理、补充和完善,形成包括空间权籍图、登记簿和登记档案等内容的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整理成果。
有条件的,可进行外业实地核对,也可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根据最新设计的不动产登记簿数据描述要求,考虑到数据完整性、权利继承性和以“宗地(海)”为底盘等管理因素,将原来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规范化封装整理,形成全面、规范、电子化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原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