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常考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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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2题)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正确答案:A解析:A正确: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此时为委托监护人。

B错误: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仅部分监护职责(教育、管理、保护)转移给学校,所以甲依然是乙的监护人。

C 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

D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只有当父母之外的近亲属,对于监护的确定存在争议时,才需要经过基层组织指定,对指定不服,才可起诉。

而父母间的监护权争议,可在离婚时直接通过诉讼解决,不存在指定监护的问题。

知识模块:自然人2.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11题)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正确答案:D解析:A错误: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包括:(1)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该条款并不属于上述无效情形。

2022年上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前练习试题 附答案

2022年上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前练习试题 附答案

2022年上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前练习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

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

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2、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

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3、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买方是某公司。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B、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C、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D、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4、某基金管理公司在2003年曾公开发售一只名为“基金利达”的封闭式基金。

该基金原定封闭期15年,现即将到期,拟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继续运行。

关于该基金的转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B、转换后该基金应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或政府债券C、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该转换事宜的决定应经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D、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复制该基金的相关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5、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模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模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模拟题及答案解析2016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模拟题及答案解析2016年司法《民法》考试的时间越来越接近,同学们都在紧张的复习中,为了提升同学们对知识点的牢固,店铺特意整理了相关的2016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模拟题,欢迎大家参考!单项选择题1.甲大型商场与乙航空公司订立合同:由乙航空公司将500辆汽车一次运到甲商场所在地。

由于乙航空公司的飞机临时有其他任务,无法一次运完,遂和甲商场协商分两次运输,多余的费用由甲商场和乙航空公司分别承担,遭到甲商场的拒绝。

后来经过乙航空公司调查,甲商场在汽车运到之后,并没有马上出售,而是先用于展出。

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这是合同的约定B.甲商场无权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分期履行对其没有利益损害C.如果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则甲商场不能拒绝D.即使乙航空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甲商场也可以拒绝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部分履行问题依照《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甲商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不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是基于其是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题B选项也是错误的,因为要求债权人承担分期履行的相应费用,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债权人可以拒绝履行本题C选项是正确的,因为航空公司承担了分期履行的多余费用,对甲商场不造成损失,甲商场无权拒绝正如上述分析,D 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2.甲、乙、丙、丁共有一辆汽车,在营运过程中造成戊的损害。

丙对戊的损害进行了全部赔偿。

丙赔偿以后,对甲、乙、丁的求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可要求甲、乙、丁中的某一人对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除丙应承担的外予以全部承担B.丙对甲、乙、丁只能要求其承担其按照共有份额应当承担的部分C.丙对甲、乙、丁必须提起共同诉讼D.丙免除对丁的追偿权导致对甲乙追偿权的免除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按份债务的清偿问题丙承担对戊的全部赔偿以后,丙便取得了甲、乙、丁的追偿权,甲、乙、丁应根据各自在共有财产的份额承担赔偿责任甲、乙、丁对丙而言,形成按份债务的清偿在按份债务的清偿中,各个债务人原则上仅就其所负债务承担法律后果在诉讼中,按份债务人可以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债权人免除某一按份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导致对其他按份债务人债务的免除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全真模拟训练题及参考答案(3)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全真模拟训练题及参考答案(3)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全真模拟训练题及参考答案(3) 二、多项选择题 1.胡晓君的父母生前是杨某的挚友。

一次车祸中,胡晓君因父母双亡成为孤儿,杨某想抚养他,并且得到了胡晓君父母所在单位的同意。

可是胡晓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表示反对,要求抚养胡晓君,只是年纪偏大,但经济条件尚可。

根据法律的规定,下面哪些说法正确? A.胡晓君如果有识别能力,人民法院应征求他的意见后确定 B.胡晓君如果没有识别能力,人民法院应确定杨某为胡晓君的监护人 C.如果胡晓君同意杨某抚养,人民法院应当确定杨某为胡晓君的监护人 D.如果胡晓君有识别能力而不表达意见,人民法院应确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胡晓君的监护人 答案:AD 解析:《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通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案件事实中,并非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A.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对于乙公司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甲公司的专利方法的事实B.李某诉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过低而电死其牛,就李某无视危险标志而牵牛经过高压线的事实C.胡某诉吴某饲养的狼狗咬伤自己,就胡某故意受害或者重大过失的事买D.曾某诉某公司产品存在严重缺陷致使自己人身伤害,就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的事实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

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证明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证明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

所以,D项中的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的事实应当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而被告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

所以,D项符合题意。

需要注意的是C项,要特别关注《侵权责任法》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五)项的修改。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据此。

在动物致人损失诉讼中。

第三人过错不再是免责事由,不需要被告证明。

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三)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三)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三)一、单选题1.某大学生甲去水房打水,回来途中遇见两个学生乙丙在踢足球,为了使热水瓶不被足球踢碎,甲便将热水瓶高高举起,由于热水瓶的质量问题导致热水瓶突然爆裂,热水将甲、乙、丙三人烫伤,就三人遭受损害下列那些观点正确:()A、甲可以向热水瓶的销售者、制造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甲也可以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可以向热水瓶的销售者、制造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乙、丙可以向甲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B.建筑物致人损害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4.某饭店楼上所挂的广告招牌,一天被风吹倒压伤一行人。

依据法律的规定,应赔偿该行人的损失的是:()A.饭店B.饭店大楼的承建人C.该饭店所在城市的城建局D.该行人自己负责6.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排污费。

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

以下判断正确的是:()A.附近某村民甲因看管不严,其自家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水而死,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接近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而患病,致使丧失耕作能力,该厂要承担赔偿责任C.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附近某村民丙的农田,造成庄稼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和张某列为共同被告D.该厂超标排污致使附近丁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赔偿责任7.某市市政公司为安装管道,在街道上挖掘坑道,并于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

某夜,司机许某酒后驾车,撞毁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

随后骑自行车经过的秦某摔入坑道中,造成粉碎性腿骨骨折,其应损失:()A. 由市政公司赔偿B.由许某赔偿C.由市政公司和许某承担连带责任D.由秦某自己承担8.乙将蜂箱寄存于甲院内,甲未栓住毛驴,毛驴踢倒了乙的蜂箱,蜂群蜇死毛驴,蜂群也大量死亡,甲、乙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3)一、单项选择题1.甲是一书法爱好者。

乙前往韩国首尔出差,甲口头委托乙为自己代买某种高级毛笔10支,回来后甲如数支付款。

乙出国不久,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乙不知甲已经去世,仍精心挑选了甲需要的高级毛笔10支,价值5000元。

乙回国后,甲的儿子丙以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需要毛笔为由拒绝接受毛笔和支付价款。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甲已经死亡,乙的代理行为无效B.乙的代理行为经过丙的追认后有效C.丙有权决绝接受毛笔,并拒绝支付5000元价款D.丙应当接受毛笔,并支付5000元价款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代理关系的消灭,委托代理人不知情的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担2.美羊羊参加灰太狼的生日Pany时很想吃比萨饼。

美羊羊在借用灰太狼的手机打电话时,又偷偷地以借用的手机给必胜客打电话,并以灰太狼的名义订购了3个比萨饼,要求必胜客送到灰太狼家中,必胜客如期送至。

关于美羊羊叫外卖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构成表见代理,必胜客有权要求灰太狼支付价款B.构成无权代理,灰太狼有权拒绝支付价款C.构成间接代理,必胜客有权选择要求美羊羊或者灰太狼支付价款D.构成自己代理,美羊羊应承担全部责任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美羊羊不具有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此处对于美羊羊借用灰太狼的手机,以灰太狼的名义订购比萨饼,必胜客是否有理由认为美羊羊具有代理权是关键一般认为表见代理有三种形态:一是外表授权的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盖有公章的合同书等,此处显然不属于外表授权的表见代理;二是特定关系的表见代理,即表见代理人具有某种商业上的身份关系,如客户经理等,此处也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三是容忍的表见代理,即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此处也不属于此种情况因此本题所涉及的是一般的无权代理,依照《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3.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甲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具、灯具安装等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相关诉讼理论,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48,单)A.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B.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不一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D解析:本案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概念都是涉及主体资格的概念。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最广,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其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其年龄、精神智力状况无关,对此,基础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48条;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相比较,民事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有所收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涵盖的主体有公民、法人、“两户一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不包括其他组织。

在其他组织问题上A项是说不通的。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状态,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自然人成年并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年龄、智力状况无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也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就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问题,B项是说不通的。

据此,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并非完全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更不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因此A、B项错误。

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C项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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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杨某乘坐顺达客运公司的汽车前往邻县赶集,发车后30分钟杨某发现随身携带的手机不见了。

后通过监控视频和询问周围乘客得知,小偷在发车后的15分钟就从杨某身上偷走了手机并下车,同车售票员李某发现此事后并未声张。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杨某所受损失只能由小偷赔偿B.杨某所受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C.杨某有权以违约为由请求运输公司赔偿部分损失D.杨某有权以侵权为由请求运输公司赔偿部分损失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旅客运输合同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303条第1款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中,杨某乘坐顺达公司长途客车,与公司之间达成了旅客运输合同。

杨某在旅行过程中其随身携带的手机被盗,而此时车上的工作人员没有予以协助,导致小偷逃之夭夭。

在此过程中,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杨某手机无法追回存在一定过错,故运输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本题C选项正确,AB 选项错误。

杨某的损失系小偷的侵权行为造成的,运输公司并未实施侵权行为。

故不承担侵权责任,D选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知识模块:民法2.甲因外出,将自养的宠物波斯猫交由邻居乙代管。

该波斯猫平时非常温顺。

在乙代管期间,其好友丙带自己3岁的儿子丁来家做客,丁在乙家的地毯上玩耍时被该猫突然抓伤,为此花去医药费200元。

对该损失。

应如何承担?( ) A.甲B.乙C.丙D.甲、乙、丙合理分摊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无偿保管人对保管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

对此存在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损失应当由甲承担,因为甲为该猫的所有人。

乙为无偿保管人,乙无重大过失,故不承担责任。

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欲装修其房屋,与乙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双方约定,甲应于5月1日前负责腾出房屋。

但5月1日甲未腾出房屋,则乙可以:( )A.自行腾出房屋,且腾屋费用由甲承担B.自行腾出房屋,但腾屋费用由乙承担C.径行解除合同D.催告甲在合理期限腾屋,逾期不腾,得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逾期履行时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逾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可以径行合同解除权;逾期履行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应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2.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存在根本违约情形而解除合同的,其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是:(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损害赔偿B.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损害赔偿C.既可请求解除合同,又可请求损害赔偿D.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该两种权利可以并用;但在一般违约的情况下,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请求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3.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

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

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

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

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

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和定作合同的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本题中,家具店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王某没有作出答复,应认为双方对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达成一致意思,故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家具店应在9月10日交货,家具店没有按期交货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直流屏一套、智能操作模拟屏一面,模拟屏信号柜一面等,价款25万元;自订货之5起7日内预付10万元,到货后7日内付10万元,余款于测试运行后7日内付清;甲公司于5月9日前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由乙公司确认签字后生产,6月9日前交货。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5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

经过长时间的查访,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

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 )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

A.1982年1月1日B.2000年6月30日C.2001年1月1日D.2001年6月30日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是发现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在这里是个陷阱。

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受侵害时起算,即从1981年1月1日开始计算,最后的截止日期应当是2001年的1月1日。

但是本案中涉及的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而且“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应当包括知道“加害事实”和“加害人”两个方面。

因此,1年的起算点为1999年6月30日,最后的截止日就是2000年6月30日,没有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B。

知识模块:民法2.诉讼时效一般只对( )产生法律效力。

A.请求权B.抗辩权C.形成权D.支配权正确答案:A解析:与形成权相对应的是除斥期间。

知识模块:民法3.下列情形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

A.权利人的代理人向债务人提出请求B.法定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C.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起诉D.权利人死亡,而继承人尚不知道正确答案:A解析:注意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的区别。

选项B、选项C、选项D中的事由都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知识模块:民法4.1995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0 000元。

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0 000元,张某未给。

1998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索要,张给了10000元。

2月,张某得知诉讼时效已过仍向李某索回10 000元,李拒绝,张起诉。

司法考试《卷三》模拟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模拟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模拟真题及答案2017司法考试《卷三》模拟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M市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乙县A、B、C3个村共有的水质,受损达数万元。

三村联合向法院起诉索赔。

经法院调解,化工厂同意赔偿索赔金额的60%。

A、B两村表示同意,遂与化工厂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书送达C村时,C村拒收,并申明调解当天他们不在场,A、B两村事先也未征询他们的意见,因此仍要求按照原诉请求赔偿金额。

关于调解书,正确的有()A.法院应裁定C村拒收调解书的理由不成立B.法院应重新进行调解C.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D.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正确答案:C2、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

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错误的?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正确答案:D3、李仁、李立和李鹏系兄弟,其父母早亡,李立和李鹏随长兄李仁一家共同生活。

李立、李鹏和李仁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6间。

5年后。

李立和李鹏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

1991年李仁夫妻先后去世。

同年,居住在C县的李仁之子李云将6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

不久,李鹏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

本案被告是A.李云B.王某C.李鹏D.李立正确答案:A4、李仁、李立和李鹏系兄弟,其父母早亡,李立和李鹏随长兄李仁一家共同生活。

李立、李鹏和李仁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6间。

5年后。

李立和李鹏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

1991年李仁夫妻先后去世。

同年,居住在C县的李仁之子李云将6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

不久,李鹏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三)一、单项选择题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试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管辖事项,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损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

"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申请医疗鉴定。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D.张某与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应当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3.村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翟某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借款10,000元。

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

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罗某可以怎么办?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人民调解法》第32条4.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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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常考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3)
17.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
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
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
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
答案:B
解析: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是公开方式,即发表方式,众所周知,著作权的发表,并不导致著作权消灭,也不是著作权的放弃。

排除A。

《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B属于上述条文的第10项,当选。

C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丙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属于复制、发行甲的作品的行为,可构成侵犯著作财产权,排除。

《商标法》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D可构成对在先权利(著作权)的侵犯,故排除D。

18.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

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

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解析:《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依据以上规定,《今天》的稿费虽然在离婚后取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当选。

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昨天》的稿费,是婚前知识产权收益(既得权),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只不过在货币尚未到手,表现为债权(请求权)形式,债权是常见的财产权。

婚后领取的稿费,属于婚前财产(债权)转化而来。

故A也是正确答案。

但依据单选“对中选优”的技术性原则,还是应当选择B。

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不属于“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排除C。

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不存在既得权形式的收益,期待权形式的财产权不宜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保护。

综上,排除D。

19.王和小林合作开发完成一个软件。

小林欲将该软件出租给某网络公司使用,遂与老王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老王未提出任何理由,但坚决不同意出租。

后小林自己与该网络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允许网络公司使用其软件3年,网络公司支付使用费6
万元,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因该软件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使用,软件的著作权由老王和小林共同享有
B.因该软件的著作权由老王和小林共同享有,两人应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
C.因老王不同意出租,故小林无权独自行使著作权将软件出租给网络公司使用
D.因老王和小林是软件的合作作者,小林收取的6万元使用费应分给老王一半
答案:C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A、B
项正确;老王不同意出租但无正当理由,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老王无权阻止小林将软件出租给网络公司使用,故C项错误: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合作作者之一行使著作权的,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故D项正确。

20.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

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

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因此不承担责任。

故选择A,并排除B、D。

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丙无过错。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依据此条,丙应当承担高危作业的无过错责任。

但《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造成丁轻伤,推定丙不属于“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故排除C。

二、多项选择题
1.甲玉器店将普通玉器谎称为珍贵翡翠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乙一个挂件,后乙发现问题,找到甲玉器店要求退货,双方争执1年半之久,乙向法院起诉,乙的下列哪些主张可以得到支持:()
A.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B.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C.主张解除合同
D.要求玉器店双倍返还价款
答案:CD
解析:参见《合同法》第55、94条、113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ABCD
解析:意思表示,是将追求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属于赠与的要约邀请(附了条件)。

《合同法》第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潘某在寻物启示(应为“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属于悬赏广告。

对悬赏广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一种观点认为是单独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不管持何种观点,都构成意思表示。

另外,对于悬赏广告,应当按要约掌握。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可以认定为自书遗嘱。

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保密之必要,因此遗嘱的成立,不以送达为要件。

但此选项设计得不严格、不合理。

因为,日记也可能是纯心理活动的记载,一种感情的宣泄。

在有瑕疵的多选题中,还是要尽量选它(与单选的排除法不同)。

这也是一个技术性的方法。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是以行为承诺,故构成意思表示。

正在工作的自动售货机,为现物(实物)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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