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相关制度与程序培训ppt课件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麻醉技术在医疗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医院麻醉医师的能力和质量,建立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管理制度及程序的要点。
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宗旨1. 制定目的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麻醉医师的资格要求、职责与权限,确保患者安全,提升医院麻醉医师队伍整体水平。
2. 制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制度的制定应符合医学发展的最新要求和政策法规。
(2)公正性原则:制定过程需透明、公平,保证每位麻醉医师的权益。
(3)权责一致原则:明确麻醉医师的职责,授权与责任相对应,避免权责不匹配。
三、麻醉医师资格分级的标准与程序1. 资格分级标准(1)资质要求:麻醉医师需具备合格的医学学历和资格证书。
(2)工作经验:不同级别的麻醉医师需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如具备主刀麻醉经验、熟悉急救措施等。
(3)业绩评价:麻醉医师的业绩评价应综合考虑术前准备、手术过程、术后管理等方面。
2. 资格分级程序(1)资格申请:麻醉医师向医院提出资格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
(2)资格评估:医院设立麻醉医师资格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评估。
(3)分级授权:评估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将麻醉医师分为不同的级别,并制发相应的授权文件。
(4)定期复评:麻醉医师定期接受复评,以确保其能力和质量。
四、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机构医院需设立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的管理和监督。
2. 监督措施(1)内部监督:医院内部设立麻醉医师审核委员会,对麻醉医师的工作进行审核,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外部监督:麻醉医师的资格分级授权工作由医疗监管机构进行监督,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随机抽查:医疗监管机构可以随机抽查麻醉医师的授权文件和相关资质,确保医院制度的执行。
县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精讲
**县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麻醉安全和质量,加强麻醉医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并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并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第三条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附件1)1-2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熟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掌握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分级3-4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7-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程序、流程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再授权程序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再授权程序1.目的:确保麻醉的有效、安全,减少和避免麻醉医疗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
2.范围:各级麻醉医师。
3.职责:3.1 各级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3.2 科主任和麻醉分级管理小组负责安排、检查和监督执行。
4.制度:4.1 麻醉分级管理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4.1.1 科室成立麻醉分级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的麻醉分级管理,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及部分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科主任任组长,为本科室麻醉分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1.2 管理小组定期对麻醉医师进行麻醉权限评估,结合每位医师实际工作水平与能力明确其具体的分级权限。
4.1.3 麻醉医师需填写《麻醉医师麻醉权限申请审批表》(见下表)和病例分析一份,经管理小组考核(见下表)和讨论确定分级权限,科主任签名确认,报送医务部等部门审核、批准后申请医师方可获得相应的麻醉权限。
4.2 麻醉医师权限的动态管理:4.2.1 根据麻醉医师级别变动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管理小组将适时组织麻醉权限的再评估工作,通常 3 年为 1 周期,并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扩大申请医师相应的分级权限。
4.2.2 一般情况下麻醉医师不得超权限实施麻醉,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暂停麻醉权限 3 个月至 1 年等处罚。
4.2.3 对德才兼备、业务能力较强的麻醉医师,经科室麻醉管理小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分级权限,但应在上级医师指导进行,防止发生意外。
4.2.4 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麻醉医师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降级麻醉权限。
4.3 麻醉医师分级权限的再授权机制:4.3.1 被降级、限制麻醉权限的麻醉医师,将责成本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 3 个月至 1 年不等。
4.3.2 考察期满后管理小组对被考察医师再次进行麻醉权限评估。
4.3.3 根据评估结果,如管理小组认定被考察医师可以再申请或恢复相应麻醉权限,需填写《麻醉权限再授权申请表》、个人总结报告和管理小组考核,并经申请医师、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务部,分级授权管理领导小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待审核同意后方可对该医师的麻醉权限进行再授权。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了确保手术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二)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颜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三)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四)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推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一、背景与必要性随着医院麻醉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发展,麻醉科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医学专业,并成为了当前医疗中重要的一环。
对于医院来说,拥有合格的麻醉医生是保障医院安全、提升医疗水平、提高医院声誉的重要条件。
然而,由于麻醉技术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如果麻醉医师不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可能会给患者的健康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为了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同时,提高医疗效率,现有的医院必须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和可操作的麻醉医师资格管理制度,将麻醉医师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资质、能力及责任等级不同予以授权,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下,确保麻醉医师在工作中做出科学的技术选择和行为决策,最终保证病患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1.资格分级首先,麻醉医师在进行资格分级方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麻醉医师资质考核标准进行评定;(2)根据不同麻醉医师的经历、资质、技能和能力等,在人事管理和岗位设定上按照不同级别予以分类;(3)确定麻醉医师不同的工作职责和领导管理体系。
2.授权管理其次,针对不同级别的麻醉医师,因其所具备的能力、技术水平、安全意识等不同,在岗位职责中被赋予不同的权力与职责。
在此基础之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意在确保即使在经验相对较浅的情况下,其工作也能够顺利进行。
同时,将不同的职能与权力设定至相应的职级人员,有利于保证麻醉医师在工作时能够发挥其优势、发挥最大的工作价值。
3.授权程序授权程序具体分为以下环节:(1)安排实习和实践。
(2)针对需要授权的麻醉医师,组织进行所需的考试,对其技能水平和基本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估。
(3)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权责范围,分配岗位。
(4)对于每个等级的麻醉医师,应当建立安全责任清单并进行签字,以此确保质量安全。
(5)指导麻醉医师进行实际操作,并对其操作情况进行监督。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醉科⿇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醉科⿇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醉与镇痛病⼈的分类1、参照美国⿇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论⼿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的⽣命。
2、特殊⼿术⿇醉及操作技术⼼脏、⼤⾎管⼿术⿇醉,巨⼤脑膜瘤⼿术⿇醉,肾上腺⼿术⿇醉,多发严重创伤⼿术⿇醉,休克病⼈⿇醉,脊髓⼿术⿇醉,⾼龄病⼈⿇醉,新⽣⼉⿇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醉,有创⾎管穿刺术,⼼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术。
4、参考⼿术分级⽬录()。
⼆、⿇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作的年限等,规范⿇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作2年以内者。
(2)⾼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作2年以内者。
(2)⾼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的⿇醉如神经阻滞⿇醉、低位椎管内⿇醉及部分全⿇,⼀⼆级⼿术(⼿术分级,下同)的⿇醉,⽓管插管术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相关制度与程序培训ppt课件
4、主任医师
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 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 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 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 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 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 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 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 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 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 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 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 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 痛门诊。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 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 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 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特殊状况下 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 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 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相关制度与程序培训
时间安排
根据麻醉医师的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 周期。
培训师资与考核评估
培训师资
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背景的麻醉医师 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评估
对参加培训的麻醉医师进行考核评估, 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05
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
培训效果评估方法
考试成绩评估
对参加培训的麻醉医师进 行考试,评估其对制度与 程序的掌握程度。
加强实践操作训练,提高 麻醉医师在实际操作中运 用制度与程序的能力。
完善培训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 规范培训流程,确保培训 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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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 权管理相关制度与程
序培训
目录
•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概述 •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程序 • 培训计划与实施 • 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
01
概述
分级授权管理的定义与目的
01 规范麻醉医师的手术操作行为
通过分级授权管理,明确不同等级麻醉医师的手 术操作范围和职责,规范其手术操作行为,避免 越权或违规操作。
授权审核程序
授权等级评定
根据麻醉医师的专业水平、实践经验 、培训成果等多方面因素,对其授权 等级进行评定。
授权范围确定
根据麻醉医师的授权等级,确定其可 以从事的麻醉工作范围,包括手术类 型、麻醉方法等。
监督检查程序
工作质量评估
定期对麻醉医师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手术成功率、并发症发生率、患者 满意度等方面。
模拟操作评估
通过模拟实际操作场景, 评估麻醉医师在实际操作 中运用制度与程序的能力。
1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和规范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6161 6631 昱33389 826D 艭L35006 88BE 袾8*tB(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和规范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4.7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程序、流程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与程序)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l~ V级ASA分级标准:第I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H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皿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W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脊髓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I〜H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H〜皿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脊髓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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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 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 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 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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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 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 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 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 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 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4~5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 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 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 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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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 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科主任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 单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1、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2、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3、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
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
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
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
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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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 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 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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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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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
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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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
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
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属高风险
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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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任医师
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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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 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 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 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 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 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 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 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 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 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 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 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 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 痛门诊。
明。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
与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
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教科,由医教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
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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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1、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 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 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 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特殊状况下 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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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 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 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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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