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养老保险2018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2018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和
个人按月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2018年的缴费标准是根
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养老保险2018年的缴费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职
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具体来说,2018年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
比例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来缴纳养老保险费。
接着,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应按照
自己的工资收入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具体来说,2018年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
比例为个人工资总额的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缴费比例为4%。
这意
味着,个人需要按照自己的工资收入的8%来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需要缴纳4%,单位也需要缴纳4%。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有一定的规定。
2018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个人和用人单位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需要根据当地职工
平均工资的3倍和60%来确定缴费基数。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2018年的缴费标准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用人单
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需要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和60%来确定缴费基数。
希望大家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为自己的
退休生活提供保障。
2018年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8年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8年里,人们最关心的无非就是养老保险的政策问题了。
那么今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否会有重大的改变呢?接下来,就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于湖南省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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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社厅表示,由于2018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待遇计发工作,湖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养老保险的通告。
《通告》明确告知人们2018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以及2017年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前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
通告内容表示,2018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491元/月、低档2695元/月为基数缴费,当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缴清,也可待缴费基数基准值发布后缴费。
对于符合《通知》补缴或一次缴费至满15年的个缴人员,可以以最高档4491每月以及最低档2695元每月为基数来进行补缴或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参保单位的职工以其上年末月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3473元每月封顶、2695元每月保底来暂定为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实行缴费,参保单位按暂定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来按月缴费。
同时,湖南省人社厅也表示,有关于2018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及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后,将会进行及时缴费和待遇核定,具体还需要等待湖南省人社厅的下一步明确指示。
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0.2-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279-21396元
个体业主缴付20%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8%
个体业主缴付9.5%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2%
个体业主缴付0.5%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0.5%
个体业主缴付1%
个体业主缴付
0.2-1.9%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4279-21396元
28%
11.5%
——
——
——
(注2)
注:
1、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具体缴费标准详见下表: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
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4279-21396元(注1)
20%
8%
9.5%
2%
0.5%
0.5%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1、基本介绍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基本社会保障需求而设立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
年度缴费基数是社会保险缴费的依据,根据劳动者收入水平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用来计算缴费金额和待遇的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类型之间有所差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3、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用来计算缴费金额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劳动者收入水平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4、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用来计算缴费金额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劳动者收入水平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用来计算缴费金额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数。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劳动者收入水平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6、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用来计算缴费金额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基数。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劳动者收入水平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附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附件中包含了各地区和不同企业类型的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国家为保障全体劳动者基本社会保障需求而设立的制度。
2、养老保险:为劳动者提供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险制度。
3、医疗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保险制度。
4、失业保险:为失业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和再就业帮助的保险制度。
5、工伤保险:为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发生职业病或死亡提供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救治的保险制度。
6、生育保险:为女性劳动者提供生育津贴等相关保险待遇的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济社保发〔2018〕10号济宁市2018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1)
济社保发〔2018〕10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直各参保单位、兖矿集团员工保障服务中心:为做好2018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申报市直各参保单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稽核,由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统一制定征缴计划后,到社保征缴大厅综合柜员窗口缴纳6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补缴1-5月份执行新缴费基数后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费,以便市社保局为2018年度退休的人员计发退休待遇。
因调整缴费基数,造成各参保单位未能及时申报缴纳6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应于7月底之前一次性足额缴纳6、7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期间形成的滞纳金不予征收。
自8月份起,各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加收滞纳金。
二、缴费基数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7326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65元。
2018年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即5775元、4620元、3465元,原市社保局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预测的缴费基数自该文件下发之日起停止使用。
三、缴费比例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单位按0.2%-1.9%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按1%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生育保险单位按1%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费。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
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第一篇:2018年度养老缴费基数申报须知2018年度单位缴费基数申报须知为确保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地掌握参保单位职工及工资发放情况,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有关规定,现就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单位基数申报须携带资料1、2018年首月的缴费人数,不同类型的参保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提供反映职工缴费人数信息资料。
(例如,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2017年度《工资基金手册》、2017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2017年首次缴费月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等)。
2、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
3、参保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须携带本单位设立或成立的注册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上级单位确认的人员和工资发放情况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4、参保单位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出具参保人员及其工资发放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证明单位性质的书面资料;5、由上级单位统一编制财务报表而下级单位独立参保的,应由上级单位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与经办机构约定后一同进行缴费基数审核;6、因劳动关系紧密关联而劳动报酬相互代发的各参保单位,应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各参保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与经办机构约定后一同进行缴费基数审核;7、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基数申报菜单下的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打印,并经职工签字认可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8、有关单位工资总额构成情况的说明材料;9、职工人员构成及参保情况的说明材料(必须有职工已全员参保的承诺说明)。
武人社〔2018〕号
武人社〔〕号关于调整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各参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武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商财政、地税部门确定,报县政府同意,决定自年月日起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申报以元为单位,十元以下四舍五入,下同);退休(职)人员按年月退休费申报(仅指养老异地退休医保本地退休人员)。
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退休、退职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元)作为缴费基数。
二、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下限为元,上限为元。
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下限为元,上限为元。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年实际工资收入如实填写,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进行申报,申报结果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或手工申报方式。
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五证合一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同时办理开通社保业务网上申报数字证书,在申报缴费基数的同时填写以下材料(所需表格可到社保业务经办群(群号码)下载):.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业务登记表(两张);.加盖公章的金华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表(三张);.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书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后邮寄至以下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号智慧信息产业园二期五号楼楼联系电话:服务热线:其他单位可到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社保业务经办群(群号码)下载《年武义县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按规定格式逐一填写,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随电子版(以盘拷贝)同时上报到县社保局或选择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便民窗口就近办理;各单位必须确保申报表(纸质)与电子版内容完整、数据一致。
2018年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018年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厅行政部门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费集中、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第二章征缴管理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018年江苏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
2018年江苏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月工资相比,如果你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如果你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1.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2.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3.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小编提醒,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养老保险包含什么内容首先是基本养老保险。
想要获取最基本的养老保险金,首先要保证两个条件,一是在国家规定年限退休的劳动者,在一个条件是满足了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十五年。
除了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外还有企业为企业个人的补充养老金,意在提高退休人员在的生活水平,这个要根据企业的水平来定,企业效益好可以参加投保,而企业亏损则可以不用给退休人员投保。
除了以上两个内容以外,养老保险包含什么呢?还有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两个方面。
这两个方面既有相同又有不同,首先这都是个人的自主投保行为,增进了职工自我投保的保护意识,从而也能够减轻政府负担。
商业保险的特殊性是对基本的养老保险的补充,在退休之后基本养老金在一定时间内少于退休前水平时,如果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就会进行补充,不会让生活退步,所以说商业养老保险是附加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险虽然不是*我们购买的一份保险,但是却是我们值得购买的一份保险,因为人人都需要养老,养老何不交给保险公司呢?来减轻孩子的负担。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参保单位: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功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09〕16号)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8日起,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审核范围和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市、县(区)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注:按赣府发〔2015〕52号、洪府厅发〔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调整另行发文,不纳入本通知调整审核范围)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均属于本次基数审核的范围。
二、调整审核内容和方法1、审核内容包括:2017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及其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额、《2018年度南昌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缴费基数汇总表》)、《2018年度职工缴费基数花名册》(以下简称《缴费基数花名册》)。
用人单位办理基数审核时,应携带用人单位2017年会计总账及工资明细账、2017年度财务年报表等材料。
2018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提供了虚假、残缺的数据和资料,造成我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经办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按照《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通知》(玉人社发﹝﹞号)文件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情况,经劳动保障相关机构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接受以下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元以上的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申报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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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养老保险基数的计算方法!
2018年上海养老保险基数的计算方法!上海养老保险基数计算方法与社会平均月工资相比,如果你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如果你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1.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2.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3.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养老保险怎么扣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关于缴费基数,有的地方以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辽宁、吉林、河南、浙江等多数省、市;有的地方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如北京、天津、深圳等部分省、市。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政府确定。
2、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形成个人账户基金,用于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小编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关于养老保险的基数计算方法,有了养老保险,等到年老的时候,即使没有工作能力,但是你依然可以领取到一份“工资”,就是养老保险金。
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什么是社保基数申报,在南京怎样申请办理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办理南京的社保基数申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希望你们喜欢!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一、申报范围本次社保申报范围:一、在我市交社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由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与法人企业用人单位有所区别所以不在本文详述。
二、申报时间本次社保基数申报时间(包括网上申报,现场提交花名册等整个申报的完整流程)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5日。
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花名册现场提交时间可以略延后,但是最晚不得超过2月底。
三、申报流程先概述正常情况下企业申报社保基数流程:50人以下企业:一、登陆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申报”;二、“日常业务申报”-“年度基数申报”-“查询”;三、填写月工资一栏,四舍五入到元(如何计算下文说),然后点击“提交”;四、第二天再次登录社保系统,进入“职工业务查询”-“职工缴费基数”查看申报是否成功,不成功的重复2-3步;五、成功后进入申报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申报花名册,全体职工对应签字,单位公示5天。
六、将纸质版基数申报花名册交至各区(市)人社局社保基数申报窗口。
50人以上企业:一、登陆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申报”;二、“日常业务申报”-“年度基数导入”-“点击下载”;三、在下载的模板中填写月工资一栏,四舍五入到元(如何计算下文说),然后回到刚才导入界面,点击选择文件,然后“提交”;四、第二天再次登录社保系统,进入“职工业务查询”-“职工缴费基数”查看申报是否成功,不成功的重复2-3步;五、成功后首先至企业邮箱中自行下载空白版《2017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将社保申报模板中对应项目全部填写至花名册中,打印,全体职工对应签字,单位公示5天。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应收尽收,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确定(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对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按照辽劳社发[2006]8l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由职业人员(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自由职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人员,无缴费能力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到其他企业或单位就业人员以自由职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l00%之间自选缴费基数。
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确定的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l号),之后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通知对有关工资总额统计做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对工资总额的有关统计做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以上两个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作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
三、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1.引言本文档为2018年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它包含了各种社会保险项目的缴费基数及相应的规定,以供参考使用。
2.缴费基数的定义缴费基数是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金额,它根据一定的规定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根据国家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5.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也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6.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7.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也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附件:1.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表2.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缴费基数: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金额,根据一定的规定进行确定。
3.养老保险:为职工提供退休福利,保障其晚年生活的一种保险制度。
4.医疗保险: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障,支付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制度。
5.失业保险:为失业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帮助他们重新就业的一种保险制度。
6.工伤保险: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治疗、康复以及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
7.生育保险:为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医疗保障以及其他相关福利的一种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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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单位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为确保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地掌握参保单位职工及工资发放情况,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有关规定,现就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单位基数申报须携带资料
1、2018年首月的缴费人数,不同类型的参保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提供反映职工缴费人数信息资料。
(例如,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2017年度《工资基金手册》、2017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2017年首次缴费月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等)。
2、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
3、参保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须携带本单位设立或成立的注册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上级单位确认的人员和工资发放情况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
章);
4、参保单位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出具参保人员及其工资发放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证明单位性质的书面资料;
5、由上级单位统一编制财务报表而下级单位独立参保的,应由上级单位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与经办机构约定后一同进行缴费基数审核;
6、因劳动关系紧密关联而劳动报酬相互代发的各参保单位,应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各参保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与经办机构约定后一同进行缴费基数审核;
7、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基数申报菜单下的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打印,并经职工签字认可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
8、有关单位工资总额构成情况的说明材料;
9、职工人员构成及参保情况的说明材料(必须有职工已全员参保的承诺说明)。
10、填写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
二、缴纳基数申报表格填写说明
1、《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基
数申报汇总表》填写说明:
(1)上年年末职工人数:填单位上年年末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人数,包括已参保缴费人数、未参保人数(当年新办理注册单位不填写)。
(2)上年全年工资总额:统计局规定的计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的单位全年工资支出之和(当年新办理注册单位不填写)。
(3)本年首月缴费人数:当年元月份的单位缴费人数(当年新办理注册单位填写第一次缴费月数的人数)。
(4)本年首月单位缴费基数:上年全年缴费工资总额与本年首月缴费人数的除数;若除数小于本年首月个人缴费基数的填写本年首月个人缴费基数;若除数大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与本年首月缴费人数乘积的,填写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与本年首月缴费人数乘积。
(5)本年首月个人缴费基数:当年元月份全部应缴费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至关重要,必须准确填写首月全部应缴费职工,既要包括首月新参保人员、新转入人员和暂停缴费后拟恢复缴费的人员,也要包括应在首月缴费,但在以后月份不再缴费的已离职、退休、死亡人员)。
(6)“参保单位申报声明”栏,参保单位必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以“公示”或“签字认可”的方式向全体职工告知本人月缴费基数。
只有在全部职工确认且无异议
后,参保单位方可打勾选择“公示”或“签字认可”,然后盖章或签字。
“公示”或“签字认可”工作由以下组织或个人监督实施,并须盖章、签字进行证明: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参保单位,由工会组织盖章;未建立工会组织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监事会盖章(未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签字);其他单位,须由三名以上职工代表签字。
2、《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填写说明:
(1)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按数据库中的记载填写,不对的按照信息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2)月缴费基数按以下规定确定:
①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②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的职工,保留工资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③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本人出境(国)上年在本单位领取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本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④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⑤无法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职工,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作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⑥在册不在岗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
(3)按上列各项规定确定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职工个人缴费作基数,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三、注意事项
1、长期因停产不发放人员工资的国有(集体)企业,可不需提供工资发放相关资料,但必须提供相关经营情况说明材料(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2、对于首月应缴费但结账时尚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的人员,参保单位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结账前,务必要在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并打印或填写《未转入人员登记表》,以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结账时暂时不计这类人员的单位缴费部分,避免了这类人员在以后转入补缴时,重复缴
纳单位缴费部分。
3、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8年元月8日至6月底。
4、陕社保函[2014]185号文件:“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参保单位可按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月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后,将核定的应缴费数额及时传递给地税部门。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缴费基数审核有关规定,对此前核定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进行修正。
其中,缴费基数不足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补足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多缴纳的部分计入企业待转基金,用于冲抵以后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参保单位须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打印件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6、原预缴养老保险费申报业务不再执行。
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业务经办大厅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