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刑法基础考点:徇私枉法罪完美解析
刑法必背考点徇私枉法罪
刑法必背考点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第399条第1款【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构成特征1.主体身份(身份犯):刑事司法工作人员。
指在刑事诉讼中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常见的情形如刑警、检察官、法院刑庭审判人员、监狱侦查人员。
2.时空环境: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中。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故意乱判案,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徇私枉法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对刑事案件作枉法裁判。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即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实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作为“逃犯”在网上通缉等。
(2)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即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进行追诉的人:①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故意不收集有罪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②或者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
③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
包括无罪判有罪、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以及科刑时明显加重、减轻处罚;或者改变判决、裁定、决定理由,使法律后果实质上有重大不同。
4.责任形式:故意,出于徇私、徇情动机。
因法律水平不高、事实掌握不全而过失造成错判,不构成本罪;确有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结果的,可触犯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们⽣活的进步,在⽇常⽣活中,⼤家都知道国家对于国家的⼀些执法⼈员是有着相应的管控的,其的主要职责就是为⼈民服务,那么对此就会有着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约束,那么针对⼀些执法⼈员的⼀些不作为的现象,导致出现⼀些徇私枉法,下⾯店铺⼩编就为⼤家介绍⼀下关于其犯罪的构成。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处罚规定是什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国家的司法公正性。
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是实现国家刑事法律所体现的公正与公平的具体过程。
如果司法机关⼯作⼈员有徇私枉法的⾏为,则违背了法律的正义要求,严重妨害了国家司法活动的正常进⾏,同时也败坏了司法公正。
(⼆)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表现为⾏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为。
徇私即为了谋取个⼈利益、⼩集体利益⽽枉法;徇情即出于私情⽽枉法,主要表现为出于照顾私⼈关系或感情、袒护亲友或者泄愤报复⽽枉法。
刑法要求“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旨在将司法⼯作⼈员因法律⽔平不⾼、事实掌握不全⽽过失造成的错判排除在本罪之外;因此,只要排除了因法律⽔平不⾼、事实掌握不全⽽过失造成错判,⼀般便可认定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作⼈员。
根据《刑法》第94条规定:司法⼯作⼈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员。
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民检察院中的侦查⼈员;⼈民检察院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员;⼈民法院的审判⼈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只能由故意构成。
具有徇私、徇情动机。
如果⾏为⼈故意对⽆罪之⼈作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
如因过失造成上述结果,不能以犯罪论处。
⼆、构成徇私枉法罪怎么处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
法律考试徇私枉法罪考点解析
法律考试徇私枉法罪考点解析在法律考试中,徇私枉法罪是一个常见的考点。
该罪名指的是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地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背法律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这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对于法律考试来说,理解和掌握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关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公职人员身份、利用职权地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背法律规定、损害公共利益。
这五个要素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的关键。
例如,某地区的公安局长利用职权地位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减轻刑罚,以换取巨额贿赂,违背了法律规定并损害了公共利益,就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其次,徇私枉法罪的刑罚与量刑标准也是考试的重点内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严重程度不同,刑罚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徇私枉法罪,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来确定的。
例如,如果徇私枉法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刑罚将会更重。
而对于情节较轻的徇私枉法罪行,可以适用缓刑、免除刑罚等轻刑处罚。
此外,徇私枉法罪的防范和打击也是考试的重要内容。
在法律考试中,除了要求考生了解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标准,还会考察考生对于预防和打击该罪行的措施是否了解。
例如,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和纪律处分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打击徇私枉法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徇私枉法罪是法律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
对于考生来说,理解和掌握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刑罚标准以及预防打击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才能在考试中正确回答相关问题,提高自己的得分。
希望高中学生和他们的父母能够重视这一考点,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为将来的法律考试做好准备。
徇私枉法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徇私枉法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为了个人利益或者他人利益,故意违背法律和事实,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决定等行为。
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破坏了司法公正,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徇私枉法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徇私枉法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徇私枉法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为了个人利益或者他人利益,故意违背法律和事实,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决定等行为。
2. 表现形式(1)判决、裁定错误: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故意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违法适用法律: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故意适用与案件事实不符的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徇私舞弊:为了个人利益或者他人利益,故意隐瞒、歪曲事实,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裁定。
(4)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徇私枉法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徇私枉法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处罚如下:(1)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在民事案件中,徇私枉法的行为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表现为:(1)赔偿损失:因徇私枉法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2)恢复原状:因徇私枉法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恢复原状;(3)支付违约金:因徇私枉法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 行政责任在行政案件中,徇私枉法的行为人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
具体表现为:(1)行政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徇私枉法的行为人,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2)吊销职业资格证书:对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徇私枉法行为人,可以吊销其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经典案例分析 徇私枉法罪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经典案例分析:(四十)徇私枉法罪[案情]被告人:陈某,男,36岁,原系某县公安局预审员。
被告人陈某于1993年3月29日至6月26日在办理张某强奸案期间,接受他人及案犯张某家属的请托,对张某的年龄进行了涂改,把1973年改为1976年生,即由年满18岁改成不满18岁,在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又把“张某用菜刀威逼强奸”情节的“用菜刀”三字予以隐瞒。
此间,陈某先后两次收受案犯家属的贿赂人民币400元以及酒、水果等物品。
案发后赃款已被收缴。
[问题]对陈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判决]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对明知罪行严重的被告人故意从轻追诉,从中收受贿赂,其行为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已触犯我国《刑法》第399条的规定,构成刑事审判枉法裁判罪,应按我国《刑法》第399条之规定依法惩处。
[法理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399条的规定,所谓刑事审判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是: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无罪之人进行非法追究的刑事审判枉法裁判罪同时也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执行职务时实施了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第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
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被告人陈某(某县公安局预审员)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接受他人的请托和贿赂,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采用篡改案犯年龄和犯罪情节的手段,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分子,故意违背事实,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其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刑事裁判枉法裁判罪。
2015年司法刑法基础考点:徇私枉法罪带解析
1、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3、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4、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徇私枉法罪指的是公职人员在办理案件、处理事务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法律规定,以不公正的方式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一系列违法行为,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是一种背离法律职责、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会严重破坏法律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一、徇私枉法罪的主要特征1.行为应当有违法行为。
即以不正当的方式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规定。
2.存在多次行为。
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而是长期的、多次的违法行为。
3.要求肯定心态。
徇私枉法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公职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却依然坚持违法行为,丝毫不顾及社会正义和法律道义。
4.行为应该导致不良后果。
即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导致不公正的结果,在社会上引起负面影响。
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徇私枉法罪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两种。
1. 直接责任。
公职人员在案件处理中明知违法而产生的违法行为,应当负直接责任。
例如,泄露案件信息、制造证据、调拨证物、干预判决等行为都会导致直接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2. 间接责任。
作为领导或直接负责的公职人员,由于其职务上的优势地位,未能及时发现、纠正下属违法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将会被追究相应的间接责任。
例如,公职人员未能执行职务,治理不力、违法纵容下属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对于徇私枉法罪的认定,必须从行为和后果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 行为认定。
徇私枉法罪的行为认定主要取决于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否超越了本身的职权范围,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
即是否具有滥用职权的情形,是否有其它不当行为的存在,从而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公正。
2. 后果认定。
徇私枉法罪的后果认定要求存在实际的不良后果。
必须能够明确地证明公职人员的行为实际导致了案件处理结果的不公正、不公平,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防范徇私枉法罪的措施1.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对于涉及到民众利益的案件信息可以公开,通过公开的形式查明案件的真相,从而避免专横担保和任意制证。
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制裁犯罪,保护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职能。
司法工作人员,手中握有执法权,依法享有侦查、预审、逮捕、起诉、审判的权力。
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刚正不阿,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制度,忠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办事,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不枉不纵。
如果他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破坏社会主义法制。
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
在我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
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根据本条规定,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下列几种基本形式,即: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
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又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的人。
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无罪人本不应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无罪的人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赵红霞辩护律师)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一、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二、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拘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从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重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三、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实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五)枉法追诉、裁判案(第399条)枉法追诉、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彻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法律案例徇私枉法(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汉族,中共党员,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2015年,张某某在办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过程中,徇私枉法,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构成徇私枉法罪。
二、案件经过2015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张某某作为刑侦大队大队长,负责该案的侦破工作。
在侦查过程中,张某某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王某曾是张某某的旧相识,两人关系较好。
为了尽快破案,张某某开始对王某进行审讯。
在审讯过程中,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然而,张某某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王某的犯罪事实并非如此严重,且其家庭条件较差,有子女需要抚养。
在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后,张某某决定徇私枉法,故意放纵王某。
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篡改案件证据,使得王某的犯罪事实被严重轻描淡写。
在向领导汇报案件时,张某某故意隐瞒了王某的犯罪事实,导致王某被从轻处理。
此后,王某继续作案,给社会造成了更大的危害。
2016年3月,该案再次发生,群众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王某确实是该系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
此时,张某某的徇私枉法行为已经暴露,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重视。
三、判决结果2016年6月,张某某因徇私枉法罪被依法逮捕。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张某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
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关键点:1. 张某某的徇私枉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某应当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
然而,他却为了个人私情,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徇私枉法罪的名词解释_司法认定_刑法条文
徇私枉法罪的名词解释_司法认定_刑法条文徇私枉法罪的名词解释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刑法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的司法认定一、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出于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该罪。
但应根据不同情节,区别对待。
对于出于严重官僚主义,极端不负责,草率从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玩忽职守罪论处;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可由所在单位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因缺乏经验,思想方法主观片面,或因任务紧,案件多而粗枝大叶,调查研究不深入细致,事实证据不清,或因政策水平低,缺乏专业能力等原因而造成的,则应作为一般工作错误,给予批评教育,使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必要时,予以纪律处分。
二、徇私枉法罪到的既遂与未遂该罪属于行为犯,即司法工作人员只要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实施了足以使他受到追诉的行为,或者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实施了足以使其不受到追诉的行为,或者实施了违背事实私法律的裁判完成了全部法定行为,无沦上述行为是否达到目的,均为该罪既遂。
若司法工作人员在实施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他人发现检举,或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首,或者行为人工作发生变动而未能继续完成法定行为,其已经实施的行为又不足以达到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目的,为该罪未遂。
三、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一)犯罪的主体不同。
前者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犯罪的客体不同。
前者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后者虽然也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试论徇私枉法罪中适用的几点问题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特征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判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国家的司法公正性。
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乃是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实现国家刑事法律所体现的公正与公平的具体过程。
只有正常的司法活动才能够实现司法公正。
由于行为人徇私枉法行为违背了法律的正义要求,并造成任意适用人罪的结果,因而严重妨害了国家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败坏了司法公正。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行为:(1)使无罪之人受到刑事追诉。
所谓无罪之人,既包括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之人,也包括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之人。
使无罪之人受刑事追诉,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无罪之人而故意将其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即对无罪之人进行立案侦查、用刑事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提起公诉、进行审判等等行为。
因此,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侦查起诉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审判阶段。
(2)包庇明知有罪之人而使其不受追诉。
所谓包庇,既指行为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伪造、隐匿、毁灭有罪之人的犯罪证据、篡改有罪之人的有罪供述、威逼证人改变证词、为即将受到刑事追诉的有罪之人通风报信使其逃避刑罚的行为,也包括行为人出于一己之私而对有罪之人的犯罪行为不进行刑事追诉,还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违法变更或取消强制措施而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裁判等。
(3)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这是专门针对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而言的。
违背事实和法律,是指行为人违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不以行为人的行为事实为根据来依法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枉法裁判,则指行为人故意做出违法的判决或裁定,即对于有罪者作无罪判决,对无罪者作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以及将此罪判为彼罪,将彼罪判为此罪等等。
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一、罪名释义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二、法条援引刑法第399条第1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法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典型案例孙某,男,1959年6月出生,2002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A市B县公安局局长。
2003年2月4日A市B县某煤矿副矿长钱某被伤害一案发生后,刘某找到时任该县公安局局长孙某,告之打人的张某系刘某朋友,希望帮忙照顾,并送给孙某10万元现金。
2月9日孙某在听取办案人员汇报行凶者系张某等5人的情况下,孙某要求办案人员为5名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
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人员或执法人员利用职权或地位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不当放纵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对于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对于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是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情况下,如果徇私枉法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恶劣的影响,那么量刑标准会相应提高。
其次,对于不同情节的徇私枉法罪,刑法也做出了具体的量刑规定。
比如,如果徇私枉法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恶劣的影响,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对于徇私枉法罪的定罪量刑,还需要考虑到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
如果犯罪分子能够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的来说,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严格依法裁判,确保罪刑相适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预防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2015年司法刑法基础考点:徇私枉法罪每日一讲(8月7日)
2015年司法刑法基础考点:徇私枉法罪每日一讲(8月7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 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 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 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 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正确答案】:A,B,D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正确答案】:B3、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4、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5、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徇私枉法罪名词解释
徇私枉法罪名词解释
徇私枉法是一种反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与实践制度上弊端而产生的法律行为,是指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为了取得私利而超越职权枉法,是中国刑法对腐败行为所做的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徇私枉法的行为往往涉及到官员的职责范围,如滥用职权、贿赂、瞒报、徇私舞弊、强令他人交待、报复、等等。
一般而言,徇私枉法的行为都可被视为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义务,因此很多国家都会对徇私枉法的行为做出惩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若有公务人员采取徇私枉法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监禁,具体处罚依据该行为的性质而定。
可是由于往往涉及到官员的政治利益,因此徇私枉法行为的惩处机制也存在很多的混乱、恶性循环等问题,从而保障了官员和腐败分子的犯罪利益,加重了社会的不公正现象。
面对徇私枉法行为的惩罚机制,我国应加强行政监察,加强拍卖会的司法执法,把违反的公务人员从政界清洗出来,落实法律法规细则,改善腐败行为的获得私利路径。
此外,还应做好警惕工作,强化反腐败文化建设,全面实施司法公正,使社会上得不到公平正义,改善国家法律制度,有效地促进国家治理和社会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徇私枉法行为存在危害性,明确了官员的法律责任,必须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公务人员的合法权利,使他们不敢徇私枉法,全面打击各种腐败行为,为国家改善和发展法治和稳定社会秩序作出贡献,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司法刑法基础考点:徇私枉法罪每日一练(2015.4.22)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 )
A.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水饺
B.通知该品牌水饺生产商和消和通知情况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
5、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10、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2015年司法刑法基础考点:徇私枉法罪完美解析
1、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
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
五是要求诚实守信。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
徇私枉法受贿罪
徇私枉法受贿罪法律是公正的,但是有时⼀些司法⼈员会徇私枉法,对⽆罪的⼈⽽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有罪的⼈却故意包庇⽽不追诉,这是违反的⾏为,那么徇私枉法受贿罪是什么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徇私枉法罪的介绍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该罪在客观⽅⾯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为。
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的,为了私利私情⽽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常常表现为:(⼀)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
(⼆)对明知是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作⼈员;在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
受贿罪的介绍受贿罪是指国家⼯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财物,或者⾮法收受他⼈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为。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作⼈员职务⾏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定的财产关系。
受贿罪在主观⽅⾯表现为故意,⽬的是⾮法占有公私财物。
在客观⽅⾯表现为利⽤职务便利,索取他⼈财物,或⾮法收受他⼈财物为他⼈谋取利益。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作⼈员的职务廉洁性。
(2)本罪在客观⽅⾯表现为⾏为⼈利⽤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财物,或者⾮法收受他⼈财物,为他⼈谋取利益。
利⽤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本⼈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都有徇私情形。
但两者也有以下区别:(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
前者是国家⼯作⼈员,⽽后者则是国家⼯作⼈员中的司法⼯作⼈员。
(2)客体不同。
前者破坏了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政制度,后者侵犯了国家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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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2、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3、地方性法规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4、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A、15%B、20%C、10%D、25%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7、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8、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9、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A、每年B、每两年C、每半年D、每三年10、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1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12、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13、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14、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
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A、法制机构B、人事机构C、监察机构D、执法机构15、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3日B、5 日C、7日D、10日16、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B、委托的行政机关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A.有权改变或撤销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18、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19、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原则。
A、信赖利益保护B、公平C、比例D、效率20、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1、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A、每年B、每两年C、每半年D、每三年22、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23、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24、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5、《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26、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27、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28、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应由下列哪一级机关规定? (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上级人民代表大会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9、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A五人 B十人 C十五人 D三十人30、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31、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3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
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A、法制机构B、人事机构C、监察机构D、执法机构33、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3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B、专家论证C、公民听证D、以上三项都是35、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A、2014年2月26日B、2014年4月25日C、2014年7月1日D、2014年10月1日3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38、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A、党委领导B、领导班子研究C、有关部门计划D、专家论证39、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0、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41、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42、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43、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 B各军兵种 C各大军区 D中央军事委员会44、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原则。
A、信赖利益保护B、公平C、比例D、效率45、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A、每年B、每两年C、每半年D、每三年4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下列哪个部门裁决?(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47、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48、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49、《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50、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5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A.有权改变或撤销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52、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A中央军委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53、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54、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
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A、法制机构B、人事机构C、监察机构D、执法机构5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B、专家论证C、公民听证D、以上三项都是56、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A、党委领导B、领导班子研究C、有关部门计划D、专家论证57、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58、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59、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A五人 B十人 C十五人 D三十人6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6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谁的意志?(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群众 D中国共产党和人民62、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家立法的特点?( )A最高权威性 B国家主权性 C权力机关独立行使 D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