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劳动法 任务 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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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教育案例分析题(3篇)

劳动法律教育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与B于2018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日止。

合同约定,B的岗位为销售经理,月薪为人民币10000元,年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另行计算。

合同中还约定,若B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9年10月,B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向A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

A公司同意B的辞职,但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了争议。

A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B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10000元。

而B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由于B在A公司工作已满一年,因此A公司应支付给B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即人民币20000元。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案例分析1.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在本案中,B在A公司工作已满一年,因此A公司应支付给B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即人民币20000元。

2.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电大劳动法-案例分析题

电大劳动法-案例分析题

七、案例分析题1、陈某是甲公司的职工,合同期为8年(1996.2.5-2004.2.15),承担新产品开发、试制任务。

1999年陈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乙公司,由于乙公司严重亏损,陈某基于自身利益,于2002年、2003年京城擅离岗位,到乙公司协助工作,主要精力用于乙公司的决策研究、整顿经营管理、洽谈业务、开拓市场等活动,直至乙公司走出困境,乙公司支付陈报酬5万元。

因陈主要精力未用于甲公司的工作,导致2002年的新产品开发设计延迟到2003年5月仍不能投产,直接损失40万元。

甲公司于2003年9月1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陈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要求乙公司负连带责任。

试分析:1)陈某在乙公司的行为是劳动行为还是股东行为?2)陈某与乙公司存在哪些关系?3)乙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答:1.陈某向乙公司提供的是劳动行为,而不是股东行为,因为乙公司向陈某支付的属劳动报酬而非股本分红。

2.陈某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两种社会关系:股权关系、事实劳动关系。

3.根据我国《劳动法》第99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某建筑公司2OOI年3月招收了一批农村合同工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为每个月15o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食宿。

2OOI年9月试用期即将届满,工人们要求转正后工资涨到300元。

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已经决产转正后每人每月工资25O元A 不接受,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工人们只得同意。

2OOZ年4月,工人们得知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300元,企业支付工资一律不得低于该标准。

干是工人们向公司要求将工资涨到每月每人300元。

但公司认为,公司除向工人每月支付的工资25O元之外,还为工人提供食宿,折合下来,工人每人每月工资超过5OO元,远远高于3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拒绝了工人的要求。

试分析:1)建筑公司支付的工资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答:(1)建筑公司支付的工资不符合国家最低工资制度的要求。

电大劳动合同法 案例分析

电大劳动合同法 案例分析

电大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合伙企业信息1.1 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合伙企业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合伙企业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信息2.1 合伙人甲(姓名/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合伙人乙(姓名/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合伙人丙(姓名/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目的3.1 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合伙各方同意共同出资、合作经营,以实现共同的商业目标,并根据合同规定分配权益与责任。

合伙责任4.1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其他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任何一名合伙人都可能被要求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和责任负责,即便这些债务或责任由其他合伙人行为产生。

4.2 这种连带责任包括合伙企业的财务债务、合同违约责任、侵权行为责任以及其他所有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的范围5.1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包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失和法律责任,无论这些责任是由于个人行为还是集体决策造成的。

5.2 如果合伙企业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所有合伙人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责任承担的情况6.1 在合伙企业无法履行其债务或承担其法律责任时,各合伙人按比例或按照合同约定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6.2 如果合伙企业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6.3 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时,可通过清算和其他合法手段,按照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分担责任。

劳动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劳动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决定裁员以降低成本。

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决定裁员100人,其中乙员工因表现不佳被列入裁员名单。

乙员工认为公司裁员的理由不充分,且其职位在公司中具有关键性,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公司裁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乙员工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3)若乙员工胜诉,甲公司应如何处理?2. 案例背景:丙公司与丁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丁员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加班费按每小时50元计算。

丁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治疗期间,丙公司未支付丁员工工资及医疗费。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丁员工的治疗费用及赔偿?(2)丁员工是否可以要求丙公司支付赔偿金?(3)若丁员工胜诉,丙公司应如何处理?3. 案例背景:戊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戊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

员工入住后,发现宿舍条件较差,存在安全隐患。

员工向戊公司提出改善宿舍条件,但戊公司未予以理睬。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戊公司是否应保障员工的住宿条件?(2)员工是否可以要求戊公司改善住宿条件?(3)若员工胜诉,戊公司应如何处理?4. 案例背景:己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

合同履行期间,员工发现己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己公司是否应按约定支付员工工资?(2)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己公司支付赔偿金?(3)若员工胜诉,己公司应如何处理?5. 案例背景:庚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然而,庚公司实际安排员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0小时。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庚公司是否应按约定安排员工工作时间?(2)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庚公司支付加班费?(3)若员工胜诉,庚公司应如何处理?二、答案解析1. 案例一:(1)甲公司裁员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劳动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1985年5月出生,2008年7月毕业于某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同年8月入职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技术员职务。

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张三入职公司后,一直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工作,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公司表彰。

2019年4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对员工进行裁员。

张三得知此消息后,与公司协商,希望公司能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公司以张三不符合续签条件为由拒绝。

张三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多少赔偿金?三、案例分析(一)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案中,公司以张三不符合续签条件为由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张三存在上述三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赔偿金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法律学案例分析题库(3篇)

劳动法律学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以下哪项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A. 劳动关系B. 劳动争议C. 劳动保护D. 劳动保障答案:D2.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范围?A.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超过一个月B.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不满一个月C.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超过三个月D.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超过六个月答案:B3. 以下哪项不属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A.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B.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C.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D.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答案:C4. 以下哪项不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A.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B.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C.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D. 劳动者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答案:D5. 以下哪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A. 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B. 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C. 对劳动争议进行审判D. 对劳动争议进行监督答案:C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一:甲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于2010年1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乙的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支付一次。

2011年5月,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降低乙的工资至6000元。

乙不同意,于是向甲公司提出辞职。

甲公司不同意乙的辞职,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1)甲公司是否有权降低乙的工资?(2)乙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3)双方应如何解决争议?答案:(1)甲公司无权降低乙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

(2)乙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典型劳动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典型劳动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电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业务量不断增长,导致员工工作压力增大,加班现象普遍。

然而,公司在支付加班费方面存在争议,引发了员工不满。

2021年3月,公司员工小李(化名)因加班费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

小李自2019年8月入职该公司,担任技术岗位。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每月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按加班计算。

小李认为,自入职以来,公司经常安排加班,但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经过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小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是否违反了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2. 公司是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小李的加班费?3.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四、案例分析1. 公司是否违反了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本案中,小李认为公司经常安排加班,但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经调查,公司确实存在安排加班的现象,但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因此,公司违反了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

2. 公司是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小李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本案中,小李自入职以来,公司经常安排加班,但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劳动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

乙于2010年7月1日入职甲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乙的月薪为人民币10,000元,年终奖根据公司业绩进行评定。

乙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公司表扬。

2013年6月,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进行业务调整,将销售部整体搬迁至成本更低的地区。

甲公司于6月15日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了搬迁决定,并要求所有员工在一个月内完成搬迁手续。

乙认为搬迁会导致其家庭生活不便,且对公司搬迁的决定表示不满。

6月25日,乙向甲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甲公司于6月30日批准了乙的辞职。

然而,乙在离职前,因不满甲公司对其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认为其年终奖将受到影响,遂于7月5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乙的年终奖是否应按照原绩效考核结果支付?3.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案例分析1. 关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本案中,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进行业务调整,将销售部整体搬迁至成本更低的地区。

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甲公司已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搬迁决定,履行了通知义务。

因此,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 关于乙的年终奖是否应按照原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年终奖应当根据劳动者全年劳动成果和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评定。

劳动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劳动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A. 劳动者姓名B. 劳动报酬C. 劳动者工作地点D. 劳动者是否参加社会保险答案:D2.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答案:B3. 根据我国《劳动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A.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B.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C.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D.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答案:B4.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哪项权利?A.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B.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C.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住房补贴D.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子女教育补贴答案:A5.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A.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B. 用人单位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C.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调解无效D.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答案:D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公司员工小王于2018年1月1日入职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小王每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加班费为100元/小时。

2018年5月,小王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向小王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2)如果小王在离职前一个月内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多少?答案:(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小王在公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应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公司应向小王支付8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小王在离职前一个月内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电大《劳动法学》案例分析

电大《劳动法学》案例分析

劳动法全部案例:经典案例(一)第-章教材第章和第章.张某多年来一直从事服装加工制作生意,年月日招收了李某在自己家中为自己制作大衣的钮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李某按张某的关于钮扣制作规格、交付时间等要求加工制作钮扣,张某按李某完成零件的数量支付报酬。

李某按协议的约定,按期交付加工制作的大衣钮扣,但张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报酬。

此后,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都以暂时没有现钱为由拒绝支付。

于是李某将张某诉至法庭。

试分析:()张某和李某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到劳动法的调整?()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是劳动争议吗?()法院应否受理?参考答案:()张某是和李某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我国《劳动法》第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在本案中,李某只承揽了制作服装配件任务,这种承揽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因而,张、李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因此,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本案中,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不是劳动争议。

()对于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但由于本案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就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因此,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涉及到:教材第章、第章和第章.谢河与宏达医药公司于年月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药品销售工作。

年月,该公司对所有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承包提成工资办法,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利润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这个基数可以领取基本工资和按比例提取个人所得。

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公司将不发包括基本工资之内所有的工资待遇。

谢河从年月至年月均未完成承包基数,结果,未领到一分工资。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法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来深入了解劳动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案例一:具体公司名称公司与员工小李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小李的工作岗位为销售专员,月工资为 5000 元。

然而,在工作了一年半后,公司由于业务调整,决定撤销销售部门,并通知小李要么转到行政岗位,月工资降为 3500 元,要么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双方产生了争议。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的做法显然违反了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公司单方面决定让小李转岗并降低工资,没有经过小李的同意,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如果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小李工作了一年半,公司应当支付他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案例二:小王在具体公司名称公司工作,公司经常要求小王加班,但却从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小王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最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未支付小王的加班费,侵犯了小王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小王的加班费,若公司逾期不支付,还应当加付赔偿金。

案例三:员工小张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但公司却拒绝为小张申请工伤认定,并停止支付小张的工资和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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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黄某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黄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

过了10天,黄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黄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黄某回厂上班。

同时,与黄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希望让黄某回厂,但合资企业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试分析:1、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答: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

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

黄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程序要件。

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

2、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资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郭某1992年12月8日与某制药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1992年12月10日起至1997年12月10日止。

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年500元累计计算。

1995年7月28日,郭某以帮助其母工作为由向该厂提出书面辞职,并声明按合同约定赔偿厂方1000元,厂方不同意。

郭某于8月30日要求该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离厂而去。

18天以后,郭某回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该厂以郭某提出辞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旷工为由,对其作出除名决定。

郭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

试分析:1.该厂对郭某的除名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答:该药厂对郭某的除名决定不合法。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对职工予以除名有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职工经常无正当理由旷工;二是经批评教育无效。

典型劳动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典型劳动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电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导致员工工作压力增大。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但实际工作中,许多员工需要加班完成工作任务。

2020年5月,公司一名员工张三(化名)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累计加班时长超过法定标准。

张三认为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应支付张三加班费?2.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三、案例分析1. 公司是否应支付张三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具体标准为:(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案中,张三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因此,公司应支付张三加班费。

2.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收入为基数。

具体计算方法为:(1)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加班时间×加班工资比例;(2)加班工资基数=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收入÷21.75。

本案中,张三的加班费计算如下:(1)加班工资基数=张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收入÷21.75;(2)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加班时间×加班工资比例。

根据张三提供的证据,公司未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无法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应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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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劳动法案例题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篇一:电大劳动法(含案例分析)打印版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就联系方面而言,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7.根据我国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 9.世界上第一部是1871年在(A)颁布的。

至少有( C )A.英国 B.法国C.美国 D.德国 A. 一次6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B. 一次12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10.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B )担任。

C. 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D. 二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A.职工代表B.企业工会代表C.企业代表 D.企业法息定代表人 8.根据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1.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派代表讨论劳工问题的会议是( B)。

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B )A 1%% 年瑞士会议年柏林会议C. 1900年柏林会议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

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

两者区别: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单项选择题1.下列主体中,不属于适用范围的是( B )。

A.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B.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C.我国境内设立企业派驻境外的劳动者D. 我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2.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出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传统的( A )中独立出来的。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

电大劳动法案例题篇一:电大劳动法(含案例分析)打印版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就联系方面而言,国家总是依据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制7.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9.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是1871年在(A)颁布的。

至少有(C)A.英国B.法国C.美国D.德国A. 一次6小时不间断的休息B. 一次12小时不间断的休息10.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B )担任。

C. 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D. 二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A.职工代表B.企业工会代表C.企业代表D.企业法息定代表人8.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1.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派代表讨论劳工问题的会议是(B)。

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B)A 1%B.1.5%A.1880年瑞士会议B.1890年柏林会议C. 1900年柏林会议定劳动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发展变化了,要求劳动法律关系作相应调整,于是劳动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

实际的劳动关系也正式通过法律关系的形式得到巩固和保护。

两者区别: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单项选择题1.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B)。

A.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B.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C.我国境内设立企业派驻境外的劳动者D. 我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2.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出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传统的( A)中独立出来的。

电大考试用劳动法学案例分析(仅供参考)1

电大考试用劳动法学案例分析(仅供参考)1

1、2001年9月,某工艺厂与吴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工艺厂提供原材料和花样图案,吴某为工艺厂制作藤编工艺品,工艺厂每月按照吴某交付的工艺品数量给付报酬,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履行6个月之后,因为市场上的藤编工艺品滞销,工艺厂单方面解除了与吴某的合同,吴某为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试分析:(1)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2)吴某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工艺厂应当承担怎样的后果?(期末复习指导综合练习第1题)答题要点:(1)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

民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

(2)吴某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因为其与加工厂之间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因此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因为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因此不受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经济补偿金的约束,而应该承担一般民事合同违约的后果,向吴某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数额。

2、某化工厂在2002年8月招收了一批工人并与之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履行开始后,化工厂只在开始的两个月按照合同约定给工人发了工资,之后一直拖欠工人工资达半年之久。

工人多次请求发放工资,化工厂均以效益不好为由予以搪塞,同时却经常要求工人加班,使得每位工人的平均日工作时间达到了13小时,如果有工人不愿加班,就以所拖欠工资不予发放相威胁。

因为从事的是有化工产品的加工生产,化工厂又未向工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护措施,致使许多工人患上了职业病,工人上医院就诊时发现,化工厂并未按照合同上的承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此,工人们组织起来,推选代表准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被化工厂得知后,派人对职工代表进行威胁和殴打。

试分析:化工厂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哪些权利?请一一列举。

(期末复习指导综合练习第2题、2007年7月案例分析题、2009年1月案例分析题)答题要点:化工研制的行为侵害了工人的下列权利:(1)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劳动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一家名为“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的私营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员工总数约为200人,其中生产工人100人,管理人员20人,技术人员40人,销售人员40人。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下滑,导致公司管理层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压力下,开始对员工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

二、案例分析案例一:加班费纠纷2019年6月,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任务增加,要求全体员工加班完成生产任务。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并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而是以“公司财务紧张”为由,仅支付了加班工资的80%。

员工小王(化名)因加班费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因此,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处理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判决公司支付小王加班费差额及赔偿金。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纠纷2020年1月,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10人。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并提供了经济补偿。

然而,在裁员过程中,公司仅对生产工人进行了经济补偿,而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却以“工作性质特殊”为由,未提供经济补偿。

员工小李(化名)因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在裁员过程中,仅对生产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处理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判决公司向小李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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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1、1996年春节过后,陆某到南方寻找工作,直到4月才被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招为流水线工人。

陆某考虑到找一份工作不易,于是对用人单位起草的劳动合同内容未敢提出任何异议就签了字,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规定:陆某每天工作9小时;工作期间,陆某因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均自行承担费用,公司概不负责;合同期为4年,试用期2个月,陆某每提前1年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3000元违约赔偿金。

请问:该劳动合同内容是否有效?答:该劳动合同内容为无效。

因为,它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违法之处有:(1)关于劳动时间的条款。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

陆某每天工作9小时,显然超过上限规定,是违法的。

(2)关于因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费用,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患病、工伤等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权利。

(3)关于违约赔偿金的约定显失公平,且无法律依据。

2、李某1992年3月15日与北京某公司签订丁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02年3月15日.2002年2月15日.李某收到公司的(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公司表示拟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井要求李某将回执填好,于2月30日前将意见返回公司人事部.李某同童续签劳动合同,并按期将意见返回公司。

2002年5月15日公司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拟与李某于6月15日终止劳动合同.试分析;(1)该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答: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

《劳动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原则。

公司与李某之间关于《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的互相交换意见,应视为公司与李某之间在续订劳动合同问题上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就合同期限等问题继续协商。

而公司出尔反尔于5月“日提出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尽管提前1个月通知,也是违法的。

(2)李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李某可以依法与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公司与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根据《劳动法》第20条规定,李某可以要求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接受意见,李某应当在2002年7月15日之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郭女士于1998年6月与某副食品加工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糕点生产线操作工。

2002年5月15日,郭女士经县卫生防疫站检查确诠为患有乙型肝炎。

厂方以郭女士患有传染病不能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为由,给其3个月医疗期,并通知其自行联系单位,调出副食品加工厂。

期间,郭女士提出自己已怀孕3个月,并提供了医院有关证明。

2002年8月15日,厂方仍以郭女士患有乙肝在医疗期内未治愈为由,提前解除了与郭女士的劳动合同,并一次性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200元。

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第2天,郭女士即流产。

随后,郭女士多次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希望与厂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厂方按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给其病假期间的工资、报销怀孕和患病期间的医疗费,并享受产假待遇提出如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应当发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厂方认为,郭女士患有传染病已不适宜在该行业工作,单位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提前通知并按程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现在企业面临市场竞争,效益低下,厂里已经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出发,发给郭女士→次性困难补助,郭女士的其他要求不能接受。

郭女士在多次要求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于2002年9月15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郭女士所患疾病确属不适宜食品行业工作,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享有产假待遇。

)试分析:1.该厂提前与郭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为什么?答:厂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1)郭女士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

(2)((劳动法》第26条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厂方在医疗期间就提出要与郭女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

2.郭女士所提出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答:郭女士的要求合法。

因为:(1)困难补助金不能代替病假工资;(2)郭女士有权报销医疗费,享有42天的产假待遇;(3)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3.此案应该如何处理?答:此案应该这样处理:(1)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应当支付郭女士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金;(2)厂方应支付郭女士42天的产假工资;(3)厂方应该支付郭女士病假期间工资,报销医疗费。

4.胡某1994年12月6日,与某私营皮革厂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合同中约定,如发生工伤,治疗期间企业只发给工资,医疗费用由劳动者自理。

1995年2月,胡某操作机器时因皮带轮断裂砸伤左手,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住院治疗20天共花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8590元。

出院时该厂以合同约定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用,并以胡某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不符合企业录用条件为由,于1995年3月29日解除了与胡某的劳动合同。

试分析:(1)本案中,医疗费用应由谁负担?答:医疗费用应由企业负担,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

(2)本案中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答:(2)不合法。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胡某虽在试用期内,企业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5.1995年5月,某厂增加一条主要生产线,招用一批生产工人,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

1998年6月,为了适应市场需要,该厂决定转产,将该生产线淘汰,更换新生产线。

对工人按新生产线的要求,考核上岗。

经考核,其中有36人不符合要求,厂方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有6人表示愿意变更工作岗位,其余30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而厂方则坚持原决定。

于是,这36人分别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问:(1)某厂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某厂的决定不正确。

该厂因更换新生产线,对工人按新生产线的要求考核上岗,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处理。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某厂未与36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即单方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2)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应如何正确处理本案当事人的劳动合同?为什么?答:某厂应满足6人愿意变更工作岗位的要求,因为《劳动法》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即变更该6人的工作岗位。

某厂不能满足其余30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要求,因为按上述法律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3)上述劳动争议应按何种程序处理?答:本案劳动争议是职工一方人数在3人以上、有共同申诉理由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依法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6人要求变更工作岗位所发生的争议,应按普通仲裁程序处理。

其余30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按特别仲裁程序处理。

6、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1999年1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2000年9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

何某因身体不适向企业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申请,并提供了医院证明。

刘某于2001年1月因喝酒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

2001年2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与何某和刘某的劳动合同。

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1)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答: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企业应当先调整何某的工作岗位。

而且,何某提出调换工作的理由是充分的,何某是因身体不适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并出具了医院证明。

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

刘某在试用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打架,并打伤了同事,应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完全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刘某。

(2)本案应如何处理?答:根据《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企业应对何某进行转岗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若何某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何某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刘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须征求他人意见和履行特别程序。

7、周丽从四川来京打工,2001年8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为厨房勤杂工,双方口头约定周丽每月工资450元,另外,餐馆每天免费提供两顿饭,如发生其他费用,餐馆概不负责。

2002年3月,由于连日加班,周丽在切肉时不小心把左手食指切断,为接指花去医药费5000元。

周丽同乡告诉她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医疗费和营养补助费。

周丽随后向老板提出医疗费和营养费请求,该餐馆老板拒绝了周丽的请求,并解雇了周丽。

2002年4月,周丽向北京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1)该餐馆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该餐馆的做法不正确。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该餐馆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应适用劳动法。

该餐馆与周丽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周丽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餐馆应承担周丽的医疗费和营养费。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本案?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作出如下裁决:餐馆负担周丽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并不得解雇周丽。

如果周丽愿意解除劳动关系,餐馆应当依法支付给周丽伤残补助金。

8、张某系某私营企业招用的工人,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年,从2002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止。

保底工资450元╱月,待企业正式生产以后按件计酬。

但由于企业在内部管理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组织工人生产。

前两个月内,仅安排张某与其他工人干些零活,如粉刷厂房等,未发工资。

3月19日,张某组织工人向企业索要保底工资,企业以未正式生产,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提出暂时延缓发放工资。

经与全体职工协商,企业承诺“一旦生产,立即支付所欠工资”。

4月1日,张某再次组织工人向企业索要工资,企业仍以同样理由拒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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