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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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结合诊所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一)诊所所有人员均为防治工作小组成员,所长负总责,临床医生为直接责任人。

(二)内科医师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接受区疾控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落实传染病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制度

(一)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报告制度,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

(二)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便于传染性疫情的发现、收集和报告,凡确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要在门诊工作日志上登记患者的病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做好相应处理,及时将疫情报告区疾控中心。(四)若发现疑似甲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应在2小时内送上级医院确诊。对其他有条件确诊的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对疑似病人应及时送上级医院确诊。

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社会监督电话或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登记。

2.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3.实施以下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带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布主要检查、治疗及常用药品价格。

(4)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药剂师岗位职责

1.在所长领导下工作。

2.进行药品调配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谨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工作,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研究及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5.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处方书写制度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例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钢笔、碳素笔、黑色墨水书写。

5.处方一律用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年龄必须写实际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7.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9.特别情况需超剂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字。

10.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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