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行政执法评议情况通报

合集下载

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总结报告

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总结报告

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总结报告近年来,我国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绩。

通过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评查,不仅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为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指导。

以下是对我国行政执法评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工作总体情况。

自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评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纷纷成立了评查办公室或专门的评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评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评查工作。

同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也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成绩和亮点。

通过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改进。

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还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震慑了一些不法行为。

同时,评查工作也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协调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尽管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对评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评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足。

同时,一些评查结果的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导致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此外,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评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大对评查工作的重视,确保评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同时,要加强对评查结果的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此外,还应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总之,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行政执法评查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和进步,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设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建设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及年初法制工作计划,*月*日至*日,我局组织县(市、区)建设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人,对全市*年9月至*年8月形成的建设行政执法卷宗进行了抽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件。

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案卷评查的主要做法(一)评查范围和内容明确、全面。

本次案卷评查,主要选取了*年9月1日至*年8月30日期间形成的卷宗,具有时效性,能客观反映现阶段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在案卷类别上,包含了城乡建设(不含规划、房管)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形成了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能全面反映现阶段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二)评查方法灵活。

案卷评查采用南北互评的方法,成立了两个评查小组,采取了北片3县(市、区)和南片县(市、区)互查的形式,在初步评查的基础上,评查小组通过交流、汇总,形成最终的评查意见,及时召开评查情况通报会,评查人员与被评查部门面对面,既问清情况,肯定好的做法,又当面指出问题,明确改进方向。

(三)评查标准严格。

为使案卷评查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既反映问题,又发掘成绩、总结经验的既定目标,同时做到全面、客观、依法监督,在案卷评查初期,我局即制定了评查方案,落实了评查标准。

评查中,各参评工作人员均能严格按照《*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市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综合评查,填写《案卷评查表》,力求做到对每份案卷的评查结论客观、真实,达到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四)以查代训。

案卷评查后,我们及时召开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会,向每个参评单位法制科长反馈意见,由每一位评查人员对评查案卷进行分析,指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切实做到了以查代训,提高了法制机构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

《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第一篇:3.6、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某某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议,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局对辖市(区)局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包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强化行政层级评议考核。

第四条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评议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执法考核应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期考1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执法评议应坚持内部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注重汲取群众意见。

内部评议主要是指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评议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属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

内部评议可通过执法检查、抽查、考核、述职等方式进行。

社会评议主要是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相对人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评议和监督。

社会评议可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暗访、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应坚持奖惩分明。

第八条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建立执法人员考核台帐,考核评议结果应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评议,主要考核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情况,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依法办理了执法委托手续;(二)是否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三)是否按规定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追究了责任;(四)是否发生超越职权、以权谋私行为;(五)是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六)是否严格做到了依法行政;(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所认定的基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合理;(八)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1-5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1-5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1-5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8.23
•【字号】郴政办函[2010]192号
•【施行日期】2010.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1-5月召开的市政府常
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郴政办函〔2010〕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7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对今年1-5月召开的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常务会议纪要第38-43期)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相关主要责任单位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协调调度,认真组织实施,截至6月底,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45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其中完成较好的有42项,正在办理的有3项。

请相关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议定事项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
2010年1-5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完成进度情况表(截至6月30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
决定书备案情况的通报
佚名
【期刊名称】《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08
【摘要】<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0年第二季度的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工作已结束。

截止到2010年7月16日,市政府共收到83个单位上报备案的具体行政行为394601件(见附件1、附件2),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4167件。

上报
【总页数】2页(P80-8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
【相关文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J], ;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郑州市行政机关合同法制审核备案情况的通报 [J], ;
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情况的通报 [J], ;
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情况的通报 [J], ;
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情况的通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 年第 2 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已于2010年7月9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上级管理机构对下级管理机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和指导全国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管理和组织本辖区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执法评议考核应当遵守严格依法、公开公正、有错必纠、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与标准第五条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二)在行政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三)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五)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

第六条执法评议考核的基本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二)行政执法内容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适当;(三)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四)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五)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六)法律文书规范、完备;(七)依法制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八)在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的工作中,实事求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无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形。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洪府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0〕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并立卷归档的行政执法文书和材料。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政府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案卷,依照统一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评议并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坚持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内容规范与形式规范相结合、纠正错案与激励先进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符合档案管理和保密规定,保证被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整洁完好。

行政执法案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评查人员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评查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可以评查全部类别的行政执法案卷,也可以选择不同类别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评查。

行政执法评议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评议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评议情况汇报
近期,我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评议,现将评议情况进行汇报。

在此
次评议中,我们主要围绕着执法效率、执法公正、执法规范等方面展开评议,以期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首先,针对执法效率方面,我们对各项执法工作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分析。

在实
际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存在办案效率不高的情况,导致案件处理周期较长,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督导,提高他们的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及时、高效地得到处理。

其次,针对执法公正方面,我们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公正现象进行了深
入调查和评议。

在评议中,我们发现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主观意识较强,对当事人存在偏见,导致执法不够公正。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执法公正的重要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最后,针对执法规范方面,我们对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评议。

在评
议中,我们发现一些执法人员存在违规执法行为,如超范围执法、滥用职权等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规范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规定进行执法,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次行政执法评议情况汇报,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加
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高效、规范的执法服务。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努力做到更好。

2019年某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2019年某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20XX年某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法制办、监察局、人社局等部门组成案卷评查组开展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现将评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评查基本情况此次评查范围是各行政执法单位在18年10月1日至18年5月31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案卷。

按照相关要求,主要评查内容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处罚(许可)决定、案卷整理等方面。

评查活动分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同时,还成立案卷评查组对质监局、食药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进行了抽查评查。

要求被抽查单位提交连号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各10卷,共收到50卷行政处罚案卷和30卷行政许可案卷。

二、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行政处罚案卷从被检查单位情况来看,行政处罚案卷经过多年的不断规范,大多数案卷符合案卷评查标准,在行政执法的实体、程序、文书规范、案卷归档等方面较以往有了较大进步,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表现在行政执法的程序更加完善,行政处罚基本能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各阶段的法定程序进行,绝大多数单位都严格遵守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等程序;违法事实证据的收集更加充分;适用法律更为准确;案卷管理更加规范等等。

但也存在以下问题:1.实体内容方面。

一是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不明确,记载不详细,有的案卷无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材料。

二是证据种类相对单一,部分单位在认定违法事实时,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其他证据种类较少,或无其他种类证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农办政[2010]4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农办政[2010]40号)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农业执法水平,我部组织各省农业部门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门报送参评案卷110卷,案件种类涉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动物防疫、转基因、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生鲜乳、草原等多个领域。

经我部组织专门评查小组认真审核,评选出40卷案卷为2010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附后)。

二、成绩和问题本次参评案卷整体质量较高,大多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案卷优秀率进一步提高。

其中,江苏、浙江、四川、贵州、湖北、重庆等地的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处于全国前列,江苏等省份还推行说理式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效果良好。

通过评查发现,目前各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还不平衡,河南、吉林、青海、上海、辽宁、山西、内蒙古、宁夏等八个省份未入选优秀案卷;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经办的案卷质量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今年评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

违反行政处罚属地管辖原则,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外的当事人实施处罚。

在肥料执法方面,对不需要登记的肥料产品以肥料质量不合格为由实施处罚,超越了农业部门的执法权限。

二是当事人认定不准。

混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对当事人的主体性质定性不准。

对个人的处罚,没有收集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对单位的处罚,没有收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三是证据材料不充分。

证据比较单薄,针对性和逻辑性不强,没有形成有力的证据链,实物标签、照片及有关书证没有当事人或执法人员的签名,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够。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9.02•【字号】甘交政法〔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甘交政法〔2010〕27号省运管局、省水运(海事)局、省路政总队、省交通质监站,各市州交通局、各公路总段(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69号)精神,省厅于5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政法[2010]9号),在各地、各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于7月5日至7月18日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分片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省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评查案卷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组织人员考试、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基层执法单位等方式,对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行政审批许可情况、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组织领导保障情况、涉企收费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总计检查市级交通局15个、运管局(处)16个、公路总段14个,抽查基层路政大队、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治超监控检测站、运管所(分局)、水运海事机构80个,召开座谈会38场次,抽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886人,评查案卷426件,查阅各类文件材料1100多卷,发放执法问卷调查表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60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与受检单位领导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制作了《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意见反馈书》,提出整改期限,由检查组组长和受检单位主管领导双方签字后送达受检单位。

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汇报

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汇报

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按照工作安排,我着手整理了本部门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汇报,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考核目的与意义执法评议考核是衡量执法工作质量、推动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执法人员实施定期考核评估,可以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和水平,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本次考核主要内容涵盖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执法能力和职业操守等方面。

考核方式采取了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客观评分为标准,注重评估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考核进展及结果本次考核自XX年XX月开始,XX年XX月结束。

共有XX名执法人员参与考核,其中XX名达到了优秀水平,XX名合格,XX名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考核结果分析根据考核结果分析,参考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的情况,我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如下分析和思考:1. 优秀人员表现突出,具备全面素质。

他们在业务知识、执法能力、职业操守等方面均表现出色,是本部门执法队伍的中坚力量,应予以重点培养和关注。

2. 合格人员在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方面表现较好,但需要在职业操守等方面有所提升。

对于这部分人员,我们要加强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

3. 需进一步提高的人员在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方面仍有较大差距,表现不尽如人意。

对于这部分人员,我们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并加强对其职业操守的引导和监督,帮助他们找到问题所在,提升工作质量。

五、对考核结果的处理和建议根据考核结果,我提出了以下处理和建议:1. 对于优秀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并加强培养和激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 对于合格人员,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以推动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3. 对于需进一步提高的人员,应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针对其不足之处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加强监督,确保其改进和提高。

行政单位通报批评范文

行政单位通报批评范文

行政单位通报批评范文各位领导、同事们:近期,我单位发现了一些问题,经过认真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通报和批评,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促进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具体问题如下:一、工作作风不扎实。

近期,我们发现一些同事在工作中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情况。

表现在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等方面。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单位整体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损害了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端正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工作作风扎实,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工作纪律不严格。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同事存在工作纪律不严格的情况。

表现在迟到早退、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擅自调休等方面。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也损害了同事之间的工作关系。

我们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不擅自调休,共同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责任心不强。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同事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情况。

表现在推诿扯皮、不愿承担责任、不积极主动等方面。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单位工作的推进和完成,也影响了同事之间的合作和信任。

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到勇于承担责任,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们近期发现的一些问题,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重视,认真对待,积极改进,共同努力,为单位的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大家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问题,以务实的作风解决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高效的工作环境。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以此次通报批评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共同为单位的发展和进步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劳动监察、仲裁案件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劳动监察、仲裁案件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劳动监察、仲裁案件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5.17•【字号】乌劳[2011]67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劳动监察、仲裁案件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乌劳〔2011〕67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水平和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办案质量,按照《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及《自治区劳动保障争议仲裁案件处理评查暂行办法》。

我局邀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乌鲁木齐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关人员,于2011年1月17日至1月18日采取互查、集中阅卷、综合评查等形式,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件案卷和劳动仲裁案件案卷进行了评查。

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件和全市劳动仲裁案件案卷评查的基本情况通过评查,全市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仲裁机构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执法,执法主体行为合法,主要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仲裁案件审理,有法可依,主体认定准确;二是绝大部分案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的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准确;三是均能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办案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基本正确。

与2009年相比,案件实体部分和程序部分的办结质量都有较大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办案中个别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列项中《限期改正指令书》未载明文号,拟处罚当事人应依据何种指令进行整改未明确;2、单位用工信息表中填注的单位性质和案件来源登记表中填写的单位性质不一致;3、送达回执日期有涂改、填写不完整、存在办案人员一个人签2个人姓名的问题。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2011年度全省建设稽查(执法)队伍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2011年度全省建设稽查(执法)队伍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2011年度全省建设稽查(执法)队伍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建稽函[2012]296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2011年度全省建设稽查(执法)队伍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建稽函〔2012〕29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有关市规划局、房地产局、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园林局,黄山、九华山、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根据厅《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全省建设稽查(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建稽函〔2011〕1141号)的要求,我厅在各市对县(区)级建设稽查(执法)队伍评议考核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察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市建设稽查(执法)队伍进行了评议考核。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近两年来,各市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大稽查执法建设投入,执法环境明显改善,执法保障明显加强。

各市普遍建立数字化城管,有的市还进行了升级改造,有效提高了城管工作效率。

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办理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有的队伍全年办案千件以上,且没有出现复议、诉讼等现象。

三是加强执法创新,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了执法效果。

有的队伍采取了派驻、联合等联动方式,工作成效明显。

有的市建立起“城管110”接受市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组织力量成立物业服务公司,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四是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以会代训、集训和案例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全省建设稽查(执法)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经此次评议考核,综合评定市级队伍优秀等次16个,良好等次17个;县(区)级队伍优秀等次36个,良好等次43个;全省优秀建设稽查(执法)队员143名(具体名单附后)。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的通知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的通知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的通知旗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旗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年初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状要求,旗政府决定对全旗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评议目的通过此次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评议,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规范和监督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活动,查找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提高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考核评议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见《苏尼特左旗201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评议:主要是针对执法部门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徇私枉法等方面的问题。

将征求旗人大、政协、法院对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意见;听取旗监察、审计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政的举报、查处情况的专题汇报并结合社会各界的监督情况。

由旗政府法制办会同旗监察局、旗政府信息办进行考核评议,汇总后向旗政府汇报考核评议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批,评议考核结果在全旗予以通报。

同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行政执法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考核评议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26日四、受考核评议单位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发改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盐务局、人行、药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教育科技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广电局、公安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林水局、农牧业局、财政局、民政局、人防办、民事局、统计局、安监局、司法局、气象局、档案局、邮政局、消防大队、运管所、动物卫生监督所、森林公安局、牧区经营管理站、房地产管理局、牧机监理推广站、草原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6•【字号】台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台政发〔201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温岭市人民政府等52个“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郭成建等61位“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一年四月六日附件: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示范单位(共52个)温岭市人民政府椒江区人民政府三门县人民政府仙居县人民政府台州市交通局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烟草专卖局台州市统计局台州市农业局台州市财政局、地税局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水利局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台州市国税局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市工商局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椒江区财政局椒江区统计局椒江区农业林业局黄岩区财政局、地税局黄岩区规划管理处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消防大队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路桥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临海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临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海市卫生局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岭市工商局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玉环县财政局、地税局玉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环县卫生监督所天台县财政局、地税局天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天台县三合镇人民政府仙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仙居县财政局、地税局仙居县工商局仙居县田市镇人民政府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三门县公安局三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三门县六敖镇人民政府二、先进个人(共61名)郭成建台州市交通局林维红台州市公安局干红雨台州市烟草专卖局项君灵台州市统计局项恩来台州市农业局尤福亥台州市财政局、地税局郭燕飞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建强台州市水利局林晟晟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坚台州市国税局丁庆银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姜利丰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陈强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陈斌台州市工商局王建民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诸葛海啸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潘承天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吴素丽台州市审计局卢天敏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夏淑芬台州市司法局罗良杰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卢佩荣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王仙平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高荣跃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叶启洋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张文峰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陈森长椒江区章安街道办事处符慧荣黄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何华富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葛志鹏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邬黎平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赵军瑛路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蔡金虎路桥区财政局陈米跃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阮颖潇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路桥分局陈先兴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陈锦海临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鲍明才临海市交通局王德军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应良国临海市涌泉镇党委颜邦初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吴XXX 温岭市公安局陈永兵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王振翔温岭市太平街道办事处马琳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金治光玉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季宏玉环县工商局张毅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施昌斌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谢兆钢天台县财政局、地税局汤小凤天台县建设规划局施庆丰天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政天台县城市管理局田嫱仙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李时林仙居县建设规划局李琦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李静仙居县国税局顾敏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孙贤康三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林日旺三门县林业特产局祁晋三门县六敖镇人民政府。

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汇报范文

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汇报范文

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汇报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安排,我单位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考核评议,现将考核情况进行汇报。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我单位所有执法人员,共计XX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法执行情况、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执法效果等方面。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了多种方式,包括现场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四、考核结果。

经过全面考核,得出以下结论:1. 执法执行情况,大部分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但个别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严谨、证据不充分等情况。

2. 工作作风,大部分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严谨,负责任,但个别人员存在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的情况。

3. 服务态度,大部分执法人员服务态度良好,能够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解决问题,但个别人员存在服务不周到、态度生硬的情况。

4. 执法效果,绝大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效果良好,但个别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疏漏,导致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彻底。

五、存在问题。

根据考核结果,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1. 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严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需要加强执法纪律意识,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2. 个别执法人员工作不主动、不积极,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3. 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服务不周到、态度生硬的情况,需要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4. 个别执法人员存在疏漏,导致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彻底,需要加强工作细致性和责任感。

六、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 加强执法纪律教育,强化执法程序执行,确保执法合法、公正。

2. 加强培训教育,提升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3. 加强服务意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满意度。

4.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执法工作的及时、彻底。

七、总结。

通过本次执法评议考核,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但也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我们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严谨,为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交通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交通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交通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3.11•【字号】晋交政法[2011]110号•【施行日期】201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交通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晋交政法[2011]110号)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议考核的目的意义通过开展评议考核,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监督和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改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提高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二、组织领导为保证本次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厅成立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张德仪副组长:张晋鹏曹居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晋鹏(兼)办公室副主任:郝如恒贾振卜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省交通运输执法局负责具体实施。

三、评议考核的范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职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2010年以来行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四、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二)在行政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三)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五)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

五、评议考核的基本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二)行政执法内容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适当;(三)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四)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五)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六)法律文书规范、完备;(七)依法制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八)在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的工作中,实事求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无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工商局2010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工作情况通报
各工商所: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组成以局长为组长,法规、注册、经检大队、监察室等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于2010年5月26日对各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许可、制度落实、政风行风等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现将评议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此次考核共抽查各类行政处罚案卷35卷,行政许可档案40卷;总体来看,各工商所行政执法的力度、深度、广度有所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有所提升,行政许可能够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和“当场决定”,严格依照企业登记的法定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这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与第一次执法检查工作相比有一定的提高和突破,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共性和个性问题。

(一)共性问题
网上办理流程与书式记载不同步,一般程序案件台帐与行政指导登记薄填写不全。

第一次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未整改;行政许可提交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法律法规综合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二)个性问题:
1.某工商所:个别案卷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不规范,使用字体有误;部分案卷中询问笔录过于简单;个体登记提交材料审查把关不严;
2.某工商所:个别案卷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不规范,使用字体有误;部分案卷中询问笔录过于简单;第一次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未整改;个体登记提交材料审查把关不严;
3.某工商所:行政告诫登记薄未登记,第一次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未整改;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终结报告语言不流畅,有所别字,个别案卷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不规范,使用字体有误;部分案卷中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过于简单;个体登记提交材料审查把关不严;
4.某工商所:行政告诫登记薄未登记,第一次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未整改;个别案卷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不规范,使用字体有误;部分案卷中询问笔录过于简单;个体登记提交材料审查把关不严;
三、评议考核结果
此次考核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办法及标准进行了认真打分评价,详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