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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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k 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Work hard in everything, everything follows fate!35k 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G.0.0.1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G.0.0.2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2的规定..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注: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100kW以下电机可用2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代替..G.0.0.3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3的规定..注: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G.0.0.4电压在1000V以上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4的规定..1000V以上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续注:①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②表中序号为2、3、4的试验项目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做..G.0.0.5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5的规定..地;无电流差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②当试验时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将测量值换算到同一温度的数值;再进行比较;③表序号9中的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可根据厂家说明书选做..G.0.0.6互感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6的规定..注:序号2中括号内的数据为全绝缘结构电压互感器的匝间电压..G.0.0.7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7的规定..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G.0.0.8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8的规定..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G.0.0.9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9的规定..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注:序号4中的元件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这些元件无法分开试验的可不单独进行试验..G.0.0.10绝缘子、套管和母线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0的规定..绝缘子、套管和母线的交接试验G.0.0.11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1的规定..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注:①序号1的检验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测量;对一相进行试验或测量时;其他两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一起接地;对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一端接地;另一端装有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的单芯电缆主绝缘做耐压试验时;必须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短接;使这一端的电缆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临时接地;对额定电压为0.6/1KV的电缆线路用2500V兆欧表测量导体对地绝缘电阻代替耐压试验;试验时间1min;②序号2中;Ut为试验电压;Uo为电缆导体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间的额定电压;U 为电缆额定线电压;③序号3中橡塑电缆优先采用20~300Hz交流耐压试验;不具备上述试验条件或有特殊规定时;可采用施加正常系统相对地电压24h方法代替交流耐压..G.0.0.12并联电容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2的规定..并联电容器的交接试验G.0.0.13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表G.0.0.13的规定..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G.0.0.14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4的规定..G.0.0.151kV及以下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5的规定..G.0.0.16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G.0.0.16的规定..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G.0.0.17二次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表G.0.0.17的规定..二次回路绝缘电阻测量G.0.0.18柴油发电机组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8的规定..柴油发电机组的交接试验注:Un为发电机额定电压..。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讲解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讲解

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一、规范到500KV。

交流耐压一般为1分钟,
油浸变压器、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止24小时后再进行,为了消除气泡。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家成套设备外,一般应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的设备可以连接在一起试验。

绝缘试验时温度不低于5度,湿度不高于80%。

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非被试绕组应短路接地。

绝缘电阻测试,兆欧表电压等级以下:100伏以下250伏兆欧表
100—500伏500伏兆欧表
10000伏及以上2500或5000伏兆欧表
二、交流电动机
1、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380伏 0.5兆
运行温度下:
6KV定子6M,转子3M。

10KV定子10M,转子5M。

注意,6KV,10KV需要温度换算,用非运行温度(20度)测得的绝缘电阻值除以查表得到的换算系数。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06--11--01实施1 总则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 的,须48h以上;11OkV及以下的,须24h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注: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100kW以下电机可用2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代替。

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1000V以下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注: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

电压在1000V以上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1000V以上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表注:①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②表中序号为2、3、4的试验项目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做。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表注:①冲击合闸宜在高压侧进行;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无电流差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②当试验时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将测量值换算到同一温度的数值,再进行比较;③表序号9中的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可根据厂家说明书选做。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表注:序号2中括号内的数据为全绝缘结构电压互感器的匝间电压。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表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表续表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的规定。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表注:序号4中的元件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这些元件无法分开试验的可不单独进行试验。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 总则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50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 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 的,须静置72h 以上;220~330kV的须48h 以上;110kV 及以下的须24h 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1.0.6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1 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2 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3 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2020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2020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XX有限公司MS-CARE-01社会责任及EHS手册(1.0版)制订:审批: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XX--X--X实施1 总则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 的,须48h以上;11OkV及以下的,须24h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2006--11--01实施1 总则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的,须48h以上;11OkV及以下的,须24h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22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22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22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22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是根据国家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的,旨在确保电力系统电气装置的安装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具备可靠稳定的运行能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22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标准要求。

一、试验前准备1.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试验设备。

2.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可靠稳定。

3.试验前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安装位置正确,接线牢固可靠。

二、试验内容及标准要求1.绝缘电阻试验使用500V环境温度为20℃的直流电源,对设备的绝缘电阻进行测量。

各组电阻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连接电阻试验测量设备的各个回路之间的连接电阻。

连接电阻应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操作功能试验操作试验人员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检查各功能是否正常、是否能够实现设备的预期功能。

4.保护装置试验使用测试仪器对设备的保护装置进行测试。

包括过电流保护、过压保护、欠压保护、短路保护等。

各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准确地切除故障电路,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报警装置试验对设备的各种报警装置进行测试,确保报警系统能够正常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6.仪表检查和调试对设备上的仪表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仪表的精度和显示准确性。

7.继电保护装置调整和校验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调整和校验,确保其动作特性满足要求。

8.电气设备运行试验设备经过上述试验合格后,进行电气设备运行试验。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对设备进行负载试验,检查设备运行是否平稳、无异常。

三、试验报告1.试验完毕后,制作试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试验结果、设备的状态和性能,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2.试验报告应被保存备查,以备日后参考和检查。

四、试验期限1.试验一般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必要时可分阶段进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Standard for hand-over test of electric equipment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目次1 总则 (6)2 术语 (8)3 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 (10)4 直流电机 (14)5 中频发电机 (15)6 交流电动机 (16)7 电力变压器 (18)8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23)9 互感器 (24)(28)11 空气及磁吹断路器 (31)12 真空断路器 (32)13 六氟化硫断路器 (33)14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35)1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36)16 套管 (37)17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39)18 电力电缆线路 (40)19 电容器 (43)20 绝缘油和 SF6 气体 (44)(46)22 电除尘器 (47)23 二次回路 (48)24 1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 (49)25 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 (50)26 接地装置 (51)27 低压电器 (53)附录A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54)附录B 电机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值换算至运行温度时的换算系数 (55)附录C 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方法 (56)附录D 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泄漏电流参考值 (58)附录E 电流互感器保护级励磁曲线测量方法 (59)附录F 电力电缆交叉互联系统试验方法和要求 (62)附录G 特殊试验项目表 (64)本规范用词说明 (65)1 总则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 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06--11--01实施1 总则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 的,须48h以上;11OkV及以下的,须24h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UCD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1992-07-01施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产品要求,当制造厂无规定时,对电压等级为500kV 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的为48h以上;110kV及以下的为24h以上。

第1.0.5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第1.0.6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一、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三、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06--11--01实施1 总则1.0.1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安装的、按照国家相关出厂试验标准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1.0.3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1.0.4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但对11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本标准第18章规定的方法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及电抗器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制造厂要求执行,当制造厂无规定时,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 的,须48h以上;11OkV及以下的,须24h以上。

1.0.5 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 引言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是指在电气设备按照设计要求、建设规范完成安装调试后进行的交接验收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标准,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及交接结果的准确有效。

2. 试验前准备在进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2.1 设备清单编制电气设备清单,并确认清单中包含的设备是否齐全。

2.2 设备文件收集和整理电气设备的相关文件,包括设备的技术规格书、安装图纸、调试报告等。

2.3 设备检查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外观完好、元件齐全、连接牢固等。

2.4 设备试运行对电气设备进行试运行,验证设备的基本功能是否正常。

3. 试验内容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应包括以下内容:3.1 设备基本参数试验对设备的基本参数进行试验,包括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频率等。

3.2 设备绝缘试验对设备的绝缘情况进行试验,包括绝缘阻抗测试、耐压试验等。

3.3 设备保护试验对设备的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包括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温度保护等。

3.4 设备开关试验对设备的开关控制进行试验,包括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准确等。

3.5 设备运行试验对设备进行运行试验,验证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是否达到设计性能要求。

4. 试验步骤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具体步骤如下:4.1 设备接线确认确认设备的接线是否正确,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4.2 设备参数设置根据设备的技术规格书,设置设备的基本参数。

4.3 设备绝缘试验使用绝缘测试仪进行绝缘阻抗测试,并进行耐压试验。

4.4 设备保护试验通过外部条件模拟,进行设备的保护试验。

4.5 设备开关试验进行设备的开关试验,确保设备的开关控制灵活准确。

4.6 设备运行试验运行设备并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记录相关参数。

4.7 试验数据整理整理并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数据,包括试验结果、异常情况等。

4.8 试验报告提交将试验数据整理成试验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责任人。

5. 试验评定根据试验结果,对电气设备的交接情况进行评定:• 5.1 通过:设备交接试验合格,可以进行设备交接手续。

[指导]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指导]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指导]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通知建标[1991] 818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150-91,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同时废止。

此项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11月15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本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标准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二十六章和四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定本标准适用范围为500kV 及以下新安装的电气设备;补充了 500kV 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项目和标准;增加了“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电除尘器和低压电器”等新篇章;采用了“局部放电试验、色谱分析、测量微量水含量、测量含气量、测量噪音和测量温度分布”等新的测试技术和试验标准。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善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标准定额室,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本文档旨在规定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交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试验标准适用于各类电气设备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等。

1. 试验目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设备是否在交接过程中正常运行、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排除设备可能存在的隐藏故障和缺陷。

通过试验,可以评估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试验范围本试验标准适用于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包括以下方面:•设备运行状态检查: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外观是否完好、接地是否良好等。

•设备性能试验:验证设备的工作性能,如电流、电压、频率等。

•设备保护试验:测试设备的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

•设备运行特性试验:验证设备在不同负载条件下的运行特性,如电压调节、负载变化等。

•设备操作试验:测试设备操作是否便捷、准确,如按钮、开关等操作。

3. 试验准备3.1 试验设备和工具准备:准备好进行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包括测试仪器、电缆接头、测量装置等。

3.2 试验环境准备:确保试验现场的环境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3.3 试验文件准备:准备好试验所需的文件,包括试验计划、测试报告等。

4. 试验步骤4.1 设备运行状态检查4.1.1 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腐蚀等情况。

4.1.2 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1.3 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是否有异常噪音、振动等。

4.2 设备性能试验4.2.1 根据设备的类型和规格,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和参数。

4.2.2 连接测试仪器,准确测量设备的电流、电压、频率等参数。

4.2.3 对设备进行持续运行,观察并记录设备的性能指标。

4.3 设备保护试验4.3.1 根据设备的保护要求,选择相应的试验方法和参数。

4.3.2 对设备进行过载、短路等故障模拟,验证设备的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4.3.3 记录试验结果,评估设备的保护性能。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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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GB 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1992-07-01施行第一章总则第条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第条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第条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第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算.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下载自.管理资源吧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产品要求,当制造厂无规定时,对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的为48h以上;110kV及以下的为24h以上.第1.0.5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第1.0.6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一、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三、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第1.0.7条在进行与温度及湿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温度和周围的温度及湿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仪器周围温度不宜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不宜高于80%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应注意环境温度的影响,对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应以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上层油温作为测试温度.本标准中使用常温为10~40℃;运行温度为75℃.第1.0.8条本标准中所列的绝缘电阻测量,应使用60s的绝缘电阻值;吸收比的测量应使用60s与15s绝缘电阻值的比值;极化指数应为10min与1min的绝缘电阻值的比值.第1.0.9条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时,非被试绕组应予短路接地.第1.0.10条测量绝缘电阻时,采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在本标准未作特殊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1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V兆欧表;二、500V以下至1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500V兆欧表;三、3000V以下至5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1000V兆欧表;四、10000V以下至30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0V兆欧表;五、10000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0V或5000V兆欧表.第1.0.11条本标准的高压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电压试验技术的规定进行.第二章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第2.0.1条容量6000kW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二、测量定子绕组的直流电阻;三、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四、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五、测量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六、测量转子绕组的直流电阻;七、转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八、测量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九、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十、定子铁芯试验;十一、测量发电机、励磁机的绝缘轴承和转子进水支座的绝缘电阻;十二、测量埋入式测温计的绝缘电阻并校验温度误差;十三、测量灭磁电阻器、自同期电阻器的直流电阻;十四、测量超瞬态电抗和负序电抗;十五、测量转子绕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十六、测录三相短路特性曲线;十七、测录空载特性曲线;十八、测量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的灭磁时间常数;十九、测量发电机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的定子残压;二十、测量相序;二十一、测量轴电压.注:①容量6000kW以下、电压1kV以上的同步发电机应进行除第十四款以外的其余各款的试验.②电压1kV及以下的同步发电机不论其容量大小,均应按本条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二十、二十一款进行试验.③无起动电动机的同步调相机或调相机的起动电动机只允许短时运行者,可不进行本条第十六、十七款的试验.第2.0.2条测量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各相绝缘电阻的不平衡系数不应大于2;二、吸收比:对沥青浸胶及烘卷云母绝缘不应小于;对环氧粉云母绝缘不应小于.注:①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前,电机绕组的绝缘应满足第一、二款的要求.②水内冷电机应在消除剩水影响的情况下进行.③交流耐压试验合格的电机,当其绝缘电阻在接近运行温度、环氧粉云母绝缘的电机则在常温下不低于其额定电压每千伏1MΩ时,可不经干燥投入运行.但在投运前不应再拆开端盖进行内部作业.④对水冷电机,应测量汇水管及引水管的绝缘电阻.阻值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第2.0.3条测量定子绕组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直流电阻应在冷状态下测量,测量时绕组表面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度之差应在±3℃的范围内;二、各相或各分支绕组的直流电阻,在校正了由于引线长度不同而引起的误差后,相互间差别不应超过其最小值的2%;与产品出厂时测得的数值换算至同温度下的数值比较,其相对变化也不应大于2%.第2.0.4条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试验电压为电机额定电压的3倍.二、试验电压按每级倍额定电压分阶段升高,每阶段停留1min,并记录泄漏电流;在规定的试验电压下,泄漏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相泄漏电流的差别不应大于最小值的50%,当最大泄漏电流在20μA以下,各相间差值与出厂试验值比较不应有明显差别;2.泄漏电流不应随时间延长而增大;当不符合上述规定之一时,应找出原因,并将其消除.3.泄漏电流随电压不成比例地显着增长时,应及时分析.三、氢冷电机必须在充氢前或排氢后且含氢量在3%以下时进行试验,严禁在置换氢过程中进行试验.四、水内冷电机试验时,宜采用低压屏蔽法.第2.0.5条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所采用的电压,应符合表的规定.现场组装的水轮发电机定子绕组工艺过程中的绝缘交流耐压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水内冷电机在通水情况下进行试验,水质应合格;氢冷电机必须在充氢前或排氢后且含氢量在3%以下时进行试验,严禁在置换氢过程中进行.注:U n为发电机额定电压.第2.0.6条测量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值不宜低于Ω;二、水内冷转子绕组使用500V及以下兆欧表或其它仪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5000Ω;三、当发电机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已符合起动要求,而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2000Ω时,可允许投入运行;四、可在电机额定转速时超速试验前、后测量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五、测量绝缘电阻时采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当转子绕组额定电压为200V以上,采用2500V兆欧表;200V及以下,采用1000V兆欧表.第2.0.7条测量转子绕组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在冷状态下进行,测量时绕组表面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度之差应在±3℃的范围内.测量数值与产品出厂数值换算至同温度下的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 2%;二、显极式转子绕组,应对各磁极绕组进行测量;当误差超过规定时,还应对各磁极绕组间的连接点电阻进行测量.第2.0.8条转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整体到货的显极式转子,试验电压应为额定电压的倍,且不应低于1200V;二、工地组装的显极式转子,其单个磁极耐压试验应按制造厂规定进行.组装后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额定励磁电压为500V及以下,为额定励磁电压的10倍,并不应低于1500V;2.额定励磁电压为500V以上,为额定励磁电压的2倍加4000V.三、隐极式转子绕组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可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来代替.第2.0.9条测量发电机和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回路中有电子元器件设备的,试验时应将插件拔出或将其两端短接.注: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的绝缘电阻测量.第2.0.10条发电机和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其试验电压应为1000V;水轮发电机的静止可控硅励磁的试验电压,应按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回路中有电子元器件设备的,试验时应将插件拔出或将其两端短接.注: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的交流耐压试验.第2.0.11条定子铁芯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采用~的磁通密度进行试验.当各点温度按磁通密度折算时,铁芯齿部的最高温升不应超过45℃;各齿的最大温度差不应超过30℃.新机的铁芯齿部温升不应超过25℃,温差不应超过15℃;试验持续时间为90min.二、当制造厂已进行过试验,且有出厂试验报告时,可不进行试验.第2.0.12条测量发电机、励磁机的绝缘轴承和转子进水支座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在装好油管后,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二、对氢冷发电机应测量内、外挡油盖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第2.0.13条测量检温计的绝缘电阻并校验温度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采用250V兆欧表测量;二、检温计指示值误差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值.第2.0.14条测量灭磁电阻器、自同步电阻器的直流电阻,应与铭牌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10%.第2.0.15条超瞬态电抗和负序电抗,当无制造厂型式试验数据时,应进行测量.第2.0.16条测量转子绕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在静止状态下的定子膛内、膛外和在超速试验前、后的额定转速下分别测量;二、对于显极式电机,可在膛外对每一磁极绕组进行测量.测量数值相互比较应无明显差别;三、试验时施加电压的峰值不应超过额定励磁电压值.第2.0.17条测量三相短路特性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的数值与产品出厂试验数值比较,应在测量误差范围以内;二、对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本身的短路特性有制造厂出厂试验报告时,可只录取整个机组的短路特性,其短路点应设在变压器高压侧.第2.0.18条测量空载特性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的数值与产品出厂试验数值比较,应在测量误差范围以内;二、在额定转速下试验电压的最高值,对于汽轮发电机及调相机应为定子额定电压值的130%,对于水轮发电机应为定子额定电压值的150%,但均不应超过额定励磁电流;三、当电机有匝间绝缘时,应进行匝间耐压试验,在定子额定电压值的130%下或定子最高电压下持续5min;四、对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本身的空载特性及匝间耐压有制造厂出厂试验报告时,可不将发电机从机组拆开作发电机的空载特性,而只作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整组空载特性,电压加至定子额定电压值的105%.第2.0.19条在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下测录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的灭磁时间常数.对发电机变压器组,可带空载变压器同时进行.第2.0.20条发电机在空载额定电压下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测量定子残压.第2.0.21条测量发电机的相序必须与电网相序一致.第2.0.22条测量轴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分别在空载额定电压时及带负荷后测定;二、汽轮发电机的轴承油膜被短路时,转子两端轴上的电压宜等于轴承与机座间的电压;三、水轮发电机应测量轴对机座的电压.第三章直流电机第3.0.1条直流电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的绝缘电阻;二、测量励磁绕组的直流电阻;三、测量电枢整流片间的直流电阻;四、励磁绕组和电枢的交流耐压试验;五、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的直流电阻;六、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七、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八、检查电机绕组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九、调整电机炭刷的中性位置;十、测录直流发电机的空载特性和以转子绕组为负载的励磁机负载特性曲线.注:6000kW以上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的励磁机,应按本条全部项目进行试验.其余直流电机按本条第一、二、五、六、八、九、十款进行.第3.0.2条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第3.0.3条测量励磁绕组的直流电阻值,与制造厂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大于2%.第3.0.4条测量电枢整流片间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对于叠绕组,可在整流片间测量;对于波绕组,测量时两整流片间的距离等于换向器节距;对于蛙式绕组,要根据其接线的实际情况来测量其叠绕组和波绕组的片间直流电阻.二、相互间的差值不应超过最小值的10%,由于均压线或绕组结构而产生的有规律的变化时,可对各相应的片间进行比较判断.第3.0.5条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应为额定电压的倍加750V,并不应小于1200V.第3.0.6条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的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10%.调节过程中应接触良好,无开路现象,电阻值变化应有规律性.第3.0.7条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注:不包括励磁调节装置回路的绝缘电阻测量.第3.0.8条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应为1000V.注:不包括励磁调节装置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第3.0.9条检查电机绕组的极性及其连接,应正确.第3.0.10条调整电机炭刷的中性位置,应正确,满足良好换向要求.第3.0.11条测录直流发电机的空载特性和以转子绕组为负载的励磁机负载特性曲线,与产品的出厂试验资料比较,应无明显差别.励磁机负载特性宜在同步发电机空载和短路试验时同时测录.第四章中频发电机第4.0.1条中频发电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二、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三、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四、测录空载特性曲线;五、测量相序.第4.0.2条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第4.0.3条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各相或各分支的绕组直流电阻值,与出厂数值比较,相互差别不应超过 2%;二、测得的励磁绕组直流电阻值与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第4.0.4条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应为出厂试验电压值的75%.第4.0.5条测录空载特性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试验电压最高升至产品出厂试验数值为止,所测得的数值与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二、永磁式中频发电机只测录发电机电压与转速的关系曲线,所测得的曲线与制造厂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第4.0.6条测量相序,其电机出线端子标号应与相序一致.第五章交流电动机第5.0.1条交流电动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二、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三、定子绕组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四、定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五、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六、同步电动机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七、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绝缘电阻;八、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直流电阻;九、测量电动机轴承的绝缘电阻;十、检查定子绕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十一、电动机空载转动检查和空载电流测量.注:电压1000V以下,容量100kW以下的电动机,可按本条第一、七、十、十一款进行试验.第5.0.2条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下,常温下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额定电压为1000V及以上,在运行温度时的绝缘电阻值,定子绕组不应低于每千伏1MΩ,转子绕组不应低于每千伏Ω.绝缘电阻温度换算可按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进行.二、1000V及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吸收比.吸收比不应低于,中性点可拆开的应分相测量.注:①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时,绕组的绝缘应满足本条第一、二款的要求.②交流耐压试验合格的电动机,当其绝缘电阻值在接近运行温度、环氧粉云母绝缘的电动机则在常温下不低于其额定电压每千伏1MΩ时,可以投入运行.但在投运前不应再拆开端盖进行内部作业.第5.0.3条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述规定:1000V以上或容量100kW以上的电动机各相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差别不应超过其最小值的2%,中性点未引出的电动机可测量线间直流电阻,其相互差别不应超过其最小值的1%.第5.0.4条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1000V以上及1000kW以上、中性点连线已引出至出线端子板的定子绕组应分相进行直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定子绕组额定电压的3倍.在规定的试验电压下,各相泄漏电流的值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00%;当最大泄漏电流在20μA以下时,各相间应无明显差别.试验时的注意事项,应符合本标准第2.0.4条的有关规定.第5.0.5条定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的规定.第5.0.6条绕线式电动机的转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的规定.为转子静止时,在定子绕组上施加额定电压,转子绕组开路时测注:Uk得的电压.第5.0.7条同步电动机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为额定励磁电压的倍,且不应低于1200V,但不应高于出厂试验电压值的75%.第5.0.8条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绝缘电阻,当与回路一起测量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第5.0.9条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10%;调节过程中应接触良好,无开路现象,电阻值的变化应有规律性.第5.0.10条测量电动机轴承的绝缘电阻,当有油管路连接时,应在油管安装后,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Ω.第5.0.11条检查定子绕组的极性及其连接应正确.中性点未引出者可不检查极性.第5.0.12条电动机空载转动检查的运行时间可为2h,并记录电动机的空载电流.当电动机与其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转动检查试验.第六章电力变压器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四、检查相位;十五、测量噪音.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行.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⑥电压等级在35kV 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第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kVA 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A 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1%;三、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四、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第条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电压等级在220kV 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其变压比的允许误差在额定分接头位置时为±%.第条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必须与设计要求及铭牌上的标记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第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70%.二、当测量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时的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注:表中K 为实测温度减去20℃的绝对值.当测量绝缘电阻的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 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A K =1510.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 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上时:R AR 20=t。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继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以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产品要求,当无制造厂规定时,对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 kV的为48 h以上;110 kV及以下的为24 h以上。

第1.0.5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旱,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第1.0.6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一、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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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作者:————————————————————————————————日期:35kV 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G.0.0.1 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G.0.0.2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2的规定。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 表G.0.0.2序号 检 验 项 目检 验 要 求检 验 方 法 1 电枢、励磁绕组和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值 不小于0.5M Ω用兆欧表测量2 励磁绕组的直流电阻值与制造厂数值相比差值不大于2% 用仪表测量3 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的 1.5倍加750V ,且不小于1200V4 绕组的极性及连接 极性及连接正确5电机电刷的中性位置电刷位置正确、满足良好的换向要求注: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100kW 以下电机可用2500V 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代替。

G.0.0.3 电压在1000V 以下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3的规定。

1000V 以下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 表G.0.0.3序号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要 求检验方法 1绕组的绝缘电阻值常温下不小于0.5M Ω用兆欧表测量2各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100kW 以上电动机各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各相的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2%;中性点未引出的电动机线间直流电阻,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1% 用仪表测量 3 空载电流空载运转2h ,转动正常,空载电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注: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

G.0.0.4 电压在1000V 以上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4的规定。

1000V 以上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 表G.0.0.4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绕组的绝缘电阻值和吸收比运行温度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kV;吸收比不小于1.2,中性点可拆开的分相测量用兆欧表测量续表G.0.0.4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2 各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各相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2%;中性点未引出的电动机线间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1%用仪表测量3 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试验电压为定子绕组电压的3倍时,各相泄漏电流值不超过最小值的1倍,且泄漏电流不随时间延长而增大;当最大泄漏电流在20µA以下时,各相间无明显差别;中性点连线未引出的不进行此项试验4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kV) 3 6 10耐受电压(kV) 5 10 165 空载电流空载运转2h,转动正常;空载电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注:①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②表中序号为2、3、4的试验项目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做。

G.0.0.5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5的规定。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表G.0.0.5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在各分接头位置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值1600kVA及以下各相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2%用仪表测量1600kVA以上各相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1%同温下与出厂数据比较,相互差值不大于2%2 分接头的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无明显差别,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3 三相接线的组别与设计要求、铭牌上的标识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4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70% 用兆欧表测量5绕组连同套管的吸收比35kV 变压器且容量不小于4000kVA 时测量。

吸收比与出厂值相比无明显差别,常温下不小于1.3 6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kV )1 3 6 10 35 用仪表测量耐受电压(kV)油浸变压器-142128 68 干式变压器 2.5 8.5 1724607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δ 35kV 变压器且容量不小于8000kVA 时测量。

tan δ值不大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130%G.0.0.5序号检 验 项 目检 验 要 求检 验 方 法8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值35kV 变压器且容量不小于8000kVA 时测量 用仪表测量 直流试验电压(kV ) 20 20℃时直流泄漏电流(µA) 不大于509 绝缘油试验符合绝缘油交接试验的有关规定10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为5min ,无异常现象 11相位检查与电网相位一致注:①冲击合闸宜在高压侧进行;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无电流差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②当试验时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将测量值换算到同一温度的数值,再进行比较;③表序号9中的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可根据厂家说明书选做。

G.0.0.6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6的规定。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 表G.0.0.6序号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要 求检 验 方 法 1绕组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00M Ω 2500V 兆欧表测量2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kV )3 6 10 35 用仪表测量耐受电压(kV )20 (14)24 (18)33 (22)76 (64)二次绕组间及对外壳的试验电压应为2kV3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大于10%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大于15% 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和平均值的差异不大于10%4电流互感器励磁特性曲线试验当继电保护有要求时测量。

测量后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附录E的有关规定核对5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曲线测量对于额定电压测量点(100%),励磁电流不大于其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的测量值的30%,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电压互感器此点的励磁电流不相差30%6 密封性能检查油浸式互感器外表无油渍现象;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定性检漏无泄漏点,有怀疑时进行定量捡漏,年泄漏率不小于1%7检查互感器的接线组别和极性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铭牌和标志相符注:序号2中括号内的数据为全绝缘结构电压互感器的匝间电压。

G.0.0.7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7的规定。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表G.0.0.7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分、合闸状态下分别进行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kV)1min工频耐受电压(KV)峰值用仪表测量相对地相间断路器端口隔离端口3 25 25 25 276 32 32 32 3610 42 42 42 4935 95 95 95 1182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值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量,电阻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3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下进行,实测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4主触头各断口分、合闸的同期性三相或同相的同期性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5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和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值及直流电阻值不小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无明显差别用兆欧表、仪表测量6断路器操作机构试验合闸在额定电压的80%~110%操作时可靠合闸用仪表测量分闸线圈的线端电压大于额定电压的65%时可靠分闸,小于额定电压的30%时不分闸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和过流脱扣器的动作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7 绝缘油试验符合绝缘油交接试验的有关规定G.0.0.8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8的规定。

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表G.0.0.8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分、合闸状态下分别进行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kV)1min工频耐受电压(KV)峰值用仪表测量相对地相间断路器端口隔离端口3 25 25 25 276 32 32 32 3610 42 42 42 4935 95 95 95 1182每相回路的电阻值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

测试结果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3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合闸过程中触头接触后的弹跳时间,40.5KV以下断路器不大于2ms;40.5KV及以上断路器不大于3ms; 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及液压条件下进行测量,实测数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续表G.0.0.8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4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和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值及直流电阻值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无明显差别用兆欧表、仪表测量5 断路器操作机构试验合闸在额定电压的80%~110%操作时可靠合闸用仪表测量分闸线圈的线端电压大于额定电压的65%时可靠分闸,小于额定电压的30%时不分闸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和过流脱扣器的动作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G.0.0.9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9的规定。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表G.0.0.9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 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不超过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值的1.2倍用仪表测量2 主回路耐压试验程序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试验电压按出厂试验电压的80%3组合电器和电动、气动或液压装置的操动试验联锁与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电动、气动或液压装置的操动试验4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试验分别进行试验注:序号4中的元件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这些元件无法分开试验的可不单独进行试验。

G.0.0.10绝缘子、套管和母线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0的规定。

绝缘子、套管和母线的交接试验表G.0.0.10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 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00MΩ用兆欧表测量2 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kV)3 6 10 35用仪表测量耐受电压(kV)22 26 38 90注:序号2中交流耐压试验为绝缘子、套管和母线安装后的联合试验。

G.0.0.11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1的规定。

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表G.0.0.11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电缆导体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间和各导体间的绝缘电阻耐压试验前后,绝缘电阻测量无明显变化;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层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Km0.6/1KV电缆用1000V兆欧表、0.6/1KV以上电缆用2500V兆欧表、6/6KV及以上电缆用5000V兆欧表测量;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层的测量用500V兆欧表续表G.0.0.11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2 18/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橡塑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Ut=4Uo,分4~6个阶段均匀升压,每阶段停留1min,并读取泄漏电流值;试验电压升至规定值后维持15min,其间读取1min和15min时泄漏电流,测量时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用仪表测量3橡塑绝缘电缆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Uo/U(kV) 试验电压时间(min)18/30及以下 2.5Uo(2Uo) 5(或60)21、35~64/110 2Uo604 两端相位与电网相位相符注:①序号1的检验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测量,对一相进行试验或测量时,其他两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一起接地;对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一端接地,另一端装有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的单芯电缆主绝缘做耐压试验时,必须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短接,使这一端的电缆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临时接地;对额定电压为0.6/1KV的电缆线路用2500V兆欧表测量导体对地绝缘电阻代替耐压试验,试验时间1min;②序号2中,Ut 为试验电压,Uo为电缆导体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间的额定电压,U 为电缆额定线电压;③序号3中橡塑电缆优先采用20~300Hz交流耐压试验;不具备上述试验条件或有特殊规定时,可采用施加正常系统相对地电压24h方法代替交流耐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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