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1. 引言承包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一部分工作交由外部承包商完成的管理方式。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项目承包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项目承包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2. 承包范围确定项目承包管理的第一步是确定承包范围,即确定哪些工作需要外部承包商来完成。
这一步的核心是项目范围的明确和分析,以确定能够交由外部承包商负责的工作。
在确定承包范围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工作的复杂性和技术要求:将相对简单、技术要求较低的工作交由外部承包商完成,以降低项目风险和成本。
•项目的紧急程度:对于时间紧迫的项目,可以将一部分工作交由承包商完成,以提高项目进度和效率。
•承包商的能力和信誉:选择有经验、能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进行合作,以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3. 承包商选择与评估在确定了承包范围后,接下来需要选择和评估承包商。
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是项目承包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项目质量和进度的保障。
以下是承包商选择与评估的一般步骤:1.承包商招募:通过公开招标、邀请竞争等方式,吸引有潜力的承包商参与项目竞标。
2.承包商资格评估:对参与竞标的承包商进行资格评估,包括企业资质、项目经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3.技术方案评审:对承包商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其创新性、可行性、可持续性等因素,选择最佳方案。
4.价格谈判与合同签订:与选定的承包商进行价格谈判,确定合理的承包费用,并签订正式的合同。
4. 承包合同管理承包合同是项目承包管理的核心,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合同起草:在选择完承包商后,需要起草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工作范围、工作标准、付款方式等。
2.合同签订与变更:承包商与项目方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并保持合同的有效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遵守相关规定。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1.目的为深化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管理责任意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开工工程项目的承包。
3.职责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按照“以项目经理或以项目经理为主承包人的项目班子集体承包(项目班子原则上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并依据项目规模情况,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或相应减少),是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实行承包风险抵押、全额包干、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项目管理的。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估、承包、补充完善办法、合同、参与项目过程管理等工作。
公司和承包人权责如下:3.1公司权力、义务3.1.1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1.2组织竞选项目经理,选派项目书记,按公司有关规定组建项目班子;3.1.3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3.1.4按照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3.1.5协助承包人规范项目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权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协调,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按照“三体系”和“达标管理”规范运作。
3.1.6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主承包人。
3.1.6.1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3.1.6.2重大安全事故的;3.1.6.3工期严重滞后的;3.1.6.4环境事故的3.1.6.5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有损企业信誉的;3.1.6.6中饱私囊的;3.1.6.7有违约或经营性亏损的;3.1.7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3.1.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规定的其它权力。
3.2承包人权力、义务3.2.1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3.2.2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合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2.3必须做好优化施组,做到科学组织施工,施工中作好变更设计和索赔签证补差创效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任务,并及时验交工程和竣工结算,坚持项目管理持续改进;3.2.4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交费用;3.2.5承包人应优先选用公司提供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并按市场现行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如施工中需新采购且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2.6当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严禁隐瞒不报;3.2.7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搞好施工“三线”建设,坚决维护企业信誉;3.2.8承包人要积极支持员工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为企业发展作好智力储备;3.2.9有清收工程款,回收债权,支付债务的义务;3.2.10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上级规定交齐各种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全过程文、图、声像档案);3.2.11在法定代表授权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3.2.12在公司各项规定范围内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及分包合同签订权(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3.2.13有完成承包指标获得奖励权和超额完成利润在规定范围内独立分配权;3.2.14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开展党务工作。
(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共5篇)
(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共5篇)第一篇:(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内部)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水平, 适应建筑市场要求,增加企业利润,维护企业利益、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考核,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各层次与人员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承包人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项目审查第三条项目工程投标前或承揽前,基层单位必须向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填报《拟投标项目工程情况报告表》,报告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工程前期运作情况、建设单位资金情况、项目经营承包方的情况、本项目利费的上交比例、项目施工目标等,还应附有承包方的相应证件复印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对项目承包工程的承包人、承包方式、管理费的收缴比例、市场风险等进行预审,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
未经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承揽项目,一经发现集团公司没收全部所得。
第五条项目工程中标后,由基层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前,各基层单位应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项目承包工程责任书》,并提交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经审批后提交合同管理部门,方可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应书面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工程造价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在开工前不具备签订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工程,基层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团公司合同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对于未签订施工合同且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集团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施工和财务手续。
第三章项目承包第八条项目承包人以工程施工为对象,以包干形式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上交公司管理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工程任务。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分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管理;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3、行使对人的管理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组织劳务招标并选择劳务分包单位;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9、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7、按“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项目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8、接受并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评奖申报;第十条项目经理的权限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行使职权;项目经理在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具有以下权限: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公司分公司审核后予以聘用;3、在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经理对项目人员月度工资、奖金有建议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功人员,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进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公司分公司;4、协助公司分公司选择劳务作业队伍;根据劳务合同,对不符合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劳务队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公司分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后,有权辞退出场;5、可受公司分公司委托自行负责特殊材料、零星材料和应急材料的采购;对公司分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具有监督权;远离公司分公司300Km以上的项目可受公司分公司委托进行各种材料的采购;6、对进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有权进行合理调配、组合和使用;7、对项目一般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组织编制或审批,具体要求可参照相关文件的规定;8根据工程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调整;9、与公司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签订横向合同后,当其违约时,有权进行索赔;其经济纠纷由公司分公司经理负责调解和裁定;10、按照项目经理的资历、素质和水平,可由公司分公司根据需要授予其它权力;第三章项目承包责任指标第十一条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是明确项目与公司分公司责、权、利关系,规定项目班子在项目施工期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的指令性文件;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公司分公司必须与项目签定全额承包责任书;因特殊原因致使责任书的内容不完整时,可在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定补充条款;第十三条全额承包责任书由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拟订,经公司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第十四条项目开工前必须合理确定项目承包各项指标,并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中明确,作为项目考核与兑现的依据;第十五条项目承包责任指标主要包括:成本、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保、CI形象、结算及收款等方面的内容;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指标由公司分公司质量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所有类型的工程必须确保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整体质量评定达到优良等级;若业主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也应在全额承包责任书中明确;2、奖罚规定:工程质量指标按月度奖金和工程完工兑现两部分进行控制;月度工程质量指标达不到优良,应扣除月度奖的10%;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等级或业主指定的质量评定等级,兑现时扣除兑现奖的10-30%;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指标由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必须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严格控制工伤频率,保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2、奖罚规定: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主管工长和项目经理当月奖金的10%;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主管工长和项目经理当月奖金的50%,以及项目最终兑现奖的30%;;发生死亡事故,除按局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扣除项目经理部当月奖金,以及项目最终兑现奖的50%;第十八条工期进度指标由公司分公司生产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必须确保公司分公司与业主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约定的工期目标的实现,同时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提高企业信誉,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2、工期指标按工程量和形象进度进行考核,月度工期指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应扣减当月奖金;当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相应扣减兑现奖;第十九条文明施工指标由公司分公司生产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创建优良施工现场;2、项目经理部达不到现场创优指标的,应相应扣减月度奖和兑现奖;第二十条成本降低指标1、基本要求:项目承包基数确定后,项目经理部在努力完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包责任指标的同时,应搞好成本降低工作;2、项目成本降低必须达到项目承包额的3%以上;3、项目成本降低指标的奖罚:项目月度奖按项目成本降低额的30%计提控制发放;项目完工兑现时,按项目超降低成本即项目累计成本降低额超过项目承包额3%的部分的10-30%进行兑现;第二十一条上交款指标: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上交比例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各项上交费用;项目完工并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后,公司分公司预算部门应相应办理项目内部承包结算,扣除规定比例上交款后作为项目承包收入;第二十二条结算及收款指标1、基本要求:项目经理是负责收取项目施工工程款项的直接责任者,项目必须按公司分公司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工程款项,并办理工程结算;2、奖罚规定:具体奖罚办法参照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项目全额承包基数的测算第二十三条项目全额承包基数是指以工程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将与项目生产直接相关并项目部责任范围内的各项成本和费用进行测算,并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而确定的一个由项目承包的数额;工程量增减变化时,承包基数按比例调整;第二十四条承包基数确定的工程总价和上交比例1、标准总价:即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期价格,按该类工程法定取费标准计算的施工图预算造价;2、实际总价:即按分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合同价和合同中明确的取费要求计算的预算造价;3、上交款名义上交款=标准总价-承包基数实际上交款=实际总价-承包基数4、上交比例名义上交比例=1-承包基数/标准总价ⅹ100%实际上交比例=1-承包基数/实际总价ⅹ100%5、名义上交比例是为了便于各项目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进行横向比较;通常情况下各地区项目的名义上交比例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一类地区:26-32%,包括北京、深圳地区;(2)二类地区:24-30%,广东地区;(3)三类地区:22-28%,包括浙江、湖北;(4)四类地区:20-26%,包括河南、陕西、重庆、上海、江苏、安徽、山东等;实际上交比例是项目进行成本核算、考核与兑现的依据;第二十五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准确与否是关系到项目全额承包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项目承包基数必须科学、准确;严禁不作测算,随意确定上交比例的做法;第二十六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由公司分公司预算部门牵头,技术、财务、材料、机械、劳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及项目予以协助;承包基数应于项目承包责任书签定前确定;如因特殊原因,如“三边”工程等,暂时无法确定的,可根据类似工程测算资料暂定上交比例,待条件具备时重新测算调整;第二十七条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应慎重、合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承包基数测算以内部施工预算和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为基础;2、承包基数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3、承包的费用必须是预计项目直接发生的,且便于成本核算;4、在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及时确定;第二十八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的依据1、经批准的施工图;2、施工图预算及工料分析;3、当地劳动力工资水平及物价水平;4、内部料具租赁价格;5、内部机械租赁价格;6、当地材料价格含内部砼价格;7、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劳动力、周转料具、机械等需用量计划;第二十九条对于应在项目或企业进行核算的费用范围应严格进行区分;1、在项目进行核算的费用应是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其范围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和项目经理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发生的部分管理费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招待费、试验费等;2、项目职工所发生的探亲费、借调费应收公司分公司核算;项目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养老统筹金、住房补贴、工会费、教育经费等已按规定计提,也应由公司分公司进行核算;第三十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方法1、直接法:即对于能直接计算预测各项成本费用投入情况的费用项目,按照预计投入数量和预测单价直接计算的方法;如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的测算;2、间接法:即对于直接计算有困难的费用项目,可采用先计算预计成本降低额,再与预算收入进行比较确定预计投入成本费用的方法;如材料费的测算;3、包干法:对于难以准确计算数额的费用项目,可采用包干的方法予以确定;如对临建费、分包管理费等实行总量包干,对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及项目利润实行比例包干一般为4%-5%等;第三十一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步骤1、人工费测算①定额内用工:根据各分项工程定额用工数量及人工费市场单价分别计算并汇总定额内用工总价;②非定额用工:如零星用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用工等,按定额用工一定比例计取;人工费计划支出=①+②2、材料费测算①预算材料费总额:根据施工图预算计算确定;②材料费预计成本降低额:A、材料采购计划降低:根据各主要材料如钢筋、砼、模板等预算价与采购价差乘以预算数量计算确定;B、钢筋计划节余:按钢筋预算用量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2%计算;C、模板计划节约:根据模板预算收入与模板预计投入情况计算确定;D、其它措施计划节约;材料费预计成本降低额=A+B+C+D材料费计划支出=①-②3、机械费测算①机械租赁台班费:根据计划租赁台班与内部租赁价格计算确定;②机操人员工资奖金:根据机操人员配备情况计算确定;③预算燃油及电费:根据预算数确定;机械费计划支出=①+②+③4、管理费测算①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根据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计算确定;②办公及招待费:根据项目计划工期与每月包干额度计算确定;③交通费及办公费:根据项目计划工期与每月包干额度计算确定;管理费计划支出=①+②+③5、其它费用测算①分包管理配合费:按分包工程预算造价一定比例一般为1%-5%包干确定;②夜间、雨季施工增加费:根据预算数确定;③试验费:根据预算数确定;④临建费:根据审批的临建方案包干确定;其它费用计划支出=①+②+③+④6、项目承包基数=1+2+3+4+5ⅹ1+5%其中:5%为经验数据,主要包括各种不可预见费用及项目计划利润;项目上交比例=1-项目承包基数/预算总额ⅹ100%当预算总额为标准总价时,该比例为名义上交比例;当预算总额为实际总价时,该比例为实际上交比例;第三十二条承包基数及上交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的,需经相关部门详细审定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并签定责任书补充条款;第三十三条项目承包预算费用划分1、项目承包基数及上交比例确定后,为便于核算分析,应对项目各项预算费用在项目经理部与分公司间进行划分,分别作为项目经理部与分公司的预算收入;2、原则上,项目经理部直接发生的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等预算费用属于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部不直接发生的费用,如税金、计划利润、防洪费、保险费等预算费用,项目应全额上交;对于项目部分发生的预算费用,如管理费用、预算包干费、机械费等应在项目经理部与公司分公司间进行划分;具体详件附表一各地区由于取费费用项目及费率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原则作适当调整;第五章承包风险抵押制度第三十四条项目承包实行风险抵押承包,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于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签定后一周内一次性缴清风险抵押金,对经济有困难不能一次缴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可在工期范围内分次抵押;第三十五条风险抵押金的标准1、项目经理抵押金标准:大型及特大型工程10000-20000元,中小型工程5000-8000元;2、项目付经理项目总工:按项目经理80%执行;3、项目主工长栋号长:按项目经理40%执行;4、项目工长及项目主要职能人员:按项目经理30%执行;5、项目经理部一般工作人员:按项目经理20%执行;第三十六条风险抵押金的扣减1、项目发生亏损,扣减所有人员抵押金;2、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项目主管付经理、主要责任人的抵押金全额扣除;3、擅自离开项目,不办理工作交接的,全额扣减其抵押金;4、因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其责任人抵押金全额扣除;第三十七条项目审计兑现结束,如项目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公司分公司应退还项目承包人员风险抵押金,同时可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第六章项目承包考核与兑现第三十八条公司分公司应按月对项目进行考核,审批其月度奖金;第三十九条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部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分公司要求对项目进行审计兑现;按照中建三局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须由局进行审计的,由公司分公司向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四十条局、公司、分公司成立以审计部门为主的审计小组按权限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报主管领导审批;第四十一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审定的审计报告,拟定项目内部分配方案,报公司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分公司发放;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局市场商务部负责解释;附:1、项目承包基数测算举例2、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范本3、项目兑现审计报告范本。
承包商管理办法
承包商管理办法一、引言在任何建筑项目中,承包商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合理有效的承包商管理办法不仅可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还能确保安全和成本控制。
本文旨在探讨一种适用于各类建筑项目的承包商管理办法。
二、标准化合同1. 合同范本在开始与承包商合作之前,建议使用标准化的合同范本。
该范本应包含项目的具体要求、保修条款、付款条件等重要条款,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合同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阐述项目的详细要求,包括施工标准、工期要求、材料质量等。
同时,在违约责任方面也要有明确的规定,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三、供应链管理1. 供应商选择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对于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承包商应该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并与他们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此外,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也需要明确规定各方的责任和权益。
2. 资源计划承包商在项目前期应制定详细的资源计划,明确所需人力、物力和时间等资源,并与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顺利进行。
四、质量管理1. 质量控制承包商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检查、测试和验收等环节,以保证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还应定期进行自查和内审,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2. 质量监督项目管理团队应派出专人进行质量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和监测。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与承包商协商解决方案。
五、安全管理1. 安全培训承包商应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提供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
此外,还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2. 风险评估在施工前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的施工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六、成本控制1. 预算编制承包商在项目启动之前应编制详细的成本预算,包括人工、材料、设备和其他费用等。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留有适当的余地用于应对潜在的变动。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承包活动,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1.2 目的该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项目承包经营者的经营水平,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一般规定2.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工程项目承包活动的承包商及相关管理机构。
2.2 定义1.工程项目承包:指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的经济活动。
2.承包商:指具有承接工程项目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3.建设单位:指直接或委托代理参与工程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基本原则1.公平竞争:工程项目承包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障各方利益。
2.诚实守信:各方应遵守合同,秉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
3.安全环保:工程项目承包应重视安全和环保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安全可靠、环保卫生。
4.风险管理:承包商应认真评估与控制项目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承包商管理3.1 资格要求1.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承包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确保履约能力。
3.2 经营行为规范1.承包商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2.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建设单位管理4.1 委托手续1.建设单位在委托承包商承接工程项目前应经过合法合规程序,签订正式合同。
2.委托合同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以及报酬方式。
4.2 监督管理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责任。
2.建设单位应针对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章监管机构职责5.1 监督检查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工程项目承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5.2 处罚机制监管机构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可根据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确保承包经营活动合规进行。
项目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为适应当前的公司发展趋势,经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实行项目承包责任制度,公司自行成立项目部*个,项目部直属生产部统一管理,承包项目的分配由生产部统一协调。
一、权利与责任项目部主要由项目经理及公司指派工程师具体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及人员安排等。
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人员及项目资金可进行支配。
公司为项目部制定质量、工作标准,项目部只能高于标准进行施工及管理。
项目经理及工程师对项目应有充分的了解,自负盈亏.项目部为公司下属单位,为确保工程质量,若有总包工程,公司负责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若遇运转资金问题公司可有偿借予项目部。
项目部所需施工机具可向公司申请,由生产部统一协调分配,但相关使用费用公司概不负责。
二、具体要求项目部为独立运作单位,成立初期需缴纳元诚信保证金。
项目经理不再发放工资,从项目承包中获取利润.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公司财务调用项目资金,不得私建账户,如有发现立即撤销项目部资格。
三、承包形式厂内加工设备分类别,以包工形式按吨价计算。
公司负责加工制造所需一切条件,项目部只负责人工。
工程采用安装承包的形式,公司按工程总价%收取管理费用或一次缴纳元。
公司负责提供施工机具、开具发票、技术支持等外部条件。
项目部负责工程机械使用、人工、辅材、生活、员工工资、车辆使用、内部协调等.总承包工程去除材料或设备部分外安装部分再按此比例执行。
外项目部根据项目部施工能力、业绩及项目情况决定承包形式.指派工程师实行基本工资加项目工资制度,项目工程师负责监督按照业主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完善工程资料.四、施工管理1。
工程开工管理1、项目中标后,应由商务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事宜。
商务部负责将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图纸技术资料等交予技术部和生产部共同分析并指定项目部施工,签订具体承包协议。
2、内部承包合同签订时,公司指派具体工程师与项目经理配合,项目经理应认真阅读本管理办法,明确如下主要事项:①了解工程合同、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并按要求执行;②确认施工人员及配备施工机具;3、公司指派工程师具体负责监督工程质量,了解工程技术要求,完善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项目承包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承包活动,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承包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承包方在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二章承包方资质第四条承包方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项目。
第五条承包方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具体等级划分和资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工程项目前,应当向项目业主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五)项目合同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第七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项目业主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市场竞争情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十条承包方应当依法参加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十二条承包方与项目业主应当依法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等;(二)承包方的资质、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等;(三)工程项目的工期、进度要求;(四)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六)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
第五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第十五条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一、前言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承包工程施工质量的必要前提。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主要业务管理和技术负责人,因而对项目经营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介绍项目经理在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需要遵守的办法。
二、管理流程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流程包括:立项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阶段、招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和竣工阶段。
项目经理在管理过程中应按照这些流程进行操作。
1. 立项阶段项目经理在立项阶段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制定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工作步骤和时间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
2. 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经理应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前期研究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确定工程概算和施工计划,为制定工程方案提供技术保障。
3. 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阶段在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阶段,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周期、人员管理等因素,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任务,编制作业指导书,组织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等,并及时与施工现场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4. 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项目经理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要求和客户需求,及时与投标部门联系和沟通,制定招标策略和方案,并及时报送工程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5. 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应制定施工任务分解计划、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服务方案等,配合施工部门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计划,进行工程过程监管理,及时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完美交付。
6. 验收阶段在验收阶段,项目经理要认真准备验收文件,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细节检查,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标准,配合开展验收工作,做好工程交接工作。
7. 竣工阶段在竣工阶段,项目经理要认真收集和归档工程资料,做好质保手续,在执行合同的同时关注工程后期服务和维护。
三、管理方法1.目标管理法在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中,目标管理法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进一步推行项目法施工,提高工程项目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工程项目承包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二)工程项目成本否决、自负盈亏原则;(三)工程项目全面管理、全面考核、项目部全员参与的原则;(四)工程项目成本单独核算原则;(五)工程项目承包和监管并重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专业施工队(以下均简称“项目部”)都要推行项目承包制。
本规定中所称“承包人”,可以是项目经理个人,可以是由项目经理牵头的二人及以上的承包集体。
第二章项目部的组建及管理体制第四条项目部是针对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组建的能够独立开展生产组织、施工经营活动的经济核算实体。
根据公司现行项目组织情况,将项目部分为两种类型:(一)全面管理型项目部:针对单项工程成立,既有施工管理职能,又有经营管理职能,对项目盈亏负有全面责任。
(二)专业施工实体:以年度承包为主的、主要从事专业工程分包的固定性项目管理组织,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能。
第五条全面管理型项目部是一次性施工生产组织,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伊始建立,在工程竣工并具备竣工审计条件后,项目部进入解体程序;非正常履约项目解体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专业施工实体可设为长期管理组织机构,执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进行设置,目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暂分五个等级。
第七条在满足公司各专业管理要求的条件下,本办法本着高效、精干、一岗多职的原则,实行优化组合,确定各类型、级别项目部的机构人员配备建议,作为两级公司新开项目部定员定编、进行现场管理成本测算的依据。
第八条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聘程序确定项目经理、承包人。
选聘程序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现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项目管理层人员岗位工资水平按人力资源部下发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1.目的为深化项目管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
其中中标价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由所属公司组织承包,但须报公司核备。
3.职责工程承包经营按照“项目经理承包、全额包干、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
其双方的权责如下:3.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权责3.1.1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000万元及以下的由所属单位组织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1.2组织竞选项目经理,聘任项目书记和委派项目财务负责人;3.1.3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3.1.4按照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3.1.5有权监督、检查,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规范运作。
3.1.6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项目领导班子。
3.1.6.1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3.1.6.2重大安全事故的;3.1.6.3工期严重滞后或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3.1.6.4中饱私囊的;3.1.6.5亏损超过抵押金的。
3.1.7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
3.2项目经理权责3.2.1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3.2.2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2.3在上级规定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和财务负责人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3.2.4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报上级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及分包合同签订权(但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上一级审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3.2.5项目对采购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上一级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2.6必须做到科学组织施工,做好优化施组、变更设计和索赔补差创效工作;3.2.7当发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承包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合法权益,加强监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承包方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项目承包活动。
第二章承包程序第四条项目承包程序包括咨询、招标、评标、定标、履约等环节。
第五条项目承包应当先进行咨询,明确项目需求和实施方案,为后面的承包环节提供依据。
第六条承包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情况选择适当的承包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七条在招标环节,应当把招标公告发布到多个渠道,如官方网站、报刊、电视等,并征集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评标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办法,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评审。
第九条定标应当在评标之后进行,确定中标人,并按照中标人与承包单位签署的合同要求履行。
第十条履约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并定期进行验收。
第三章承包管理第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承包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与中标人签订严谨的合同,明确各项约定和责任。
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监察工程建设的过程和质量,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当及时调整工程进度,并处理好工程变更的相关事宜。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应当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监督主体应当依据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承包规定的情况,承包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涉及的附件如下:1、项目需求文件2、招标文件3、评标结果文件4、中标结果文件5、项目合同第二十一条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承包:指承认才有发包。
2、招标:是指承包单位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独立承包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独立承包项目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搞好公司独立承包项目经营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工作过程的规范化、系统化,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独立承包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是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体现。
三、本规定适用于独立承包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经营管理。
四、独立承包项目的认定由公司决定.公司成立独立承包项目经营管理小组,负责独立承包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五、独立承包项目是随着工程项目而产生和解体的,接受公司各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有权对违犯本办法的独立项目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章经营管理1、公司独立承包项目管理小组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独立承包项目,并聘任合格的负责人。
2、独立承包项目经营管理由承包项目负责人根据本办法实施项目生产经营,公司各业务部门按照相应职责进行管理。
3、独立承包项目按照区域划分归属公司项目经理部,归属划分由公司独立承包项目经营管理小组确定。
4、独立承包项目的管理费收取比例不得低于土建6%,矿建、安装8%。
5、独立承包项目的经营管理应严格履行内部经营合同书。
6、独立承包项目公司收取经营风险抵押金50万元。
第三章人力资源的管理1、独立承包项目人力资源由独立承包项目负责人自主选择。
并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2、独立承包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劳务分包合同、薪酬待遇等一切需完善的手续。
3、独立承包项目的管服人员及作业人员完全由独立承包项目负责人全权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独立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
4、公司综合办公室对独立承包项目的用工制度及相关手续有监督、检查权,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给予处罚。
第四章独立承包项目财务管理一、独立承包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建造合同核算准则进行项目核算。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控制现金的支出、结算,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票据作依据。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50358-2017(2018年1月1日实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施工总承包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生产经营工作,实现**公司与项目承包方的互利双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公司办公会确定项目承包方,以承包合同期为最终考核期实行承包管理。
第三条项目承包方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管理,项目团队集体进行承包。
第四条机构设置:项目承包方下设机构由各承包方视具体情况进行设置,报**公司领导批准。
人员配备:原则上以现有人员为基础,特殊情况需外聘人员报**公司领导批准.需要使用注册建造师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承包方承担。
第五条经营方式一、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鼓励项目承包方自行采购固定资产及周转工具,当工程竣工后其使用、管理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另行协商。
二、材料管理:按**公司《大宗物资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三、财务管理: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四、分包(供)方的选择:按**公司《专业分包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五、过程成本控制:按**公司《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办法》执行。
六、工资奖金管理:按照**公司《工资奖金管理办法》标准,承包方负责发放并承担全部费用,若承包方使用承包方之外的管理人员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第六条项目承包方缴纳管理费**公司收取项目承包方管理费的费率分为以下情况:1、**公司机关承揽的项目,按照该项目结算价的10%(暂定)收取管理费;2、项目承包方自行在系统内部承揽的项目,按该项目结算价的5%(暂定)收取管理费;3、项目承包方自行在系统以外承揽的项目,如项目合同额特大或社会影响力巨大可给予优惠。
4、京外项目无论系统内外,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管理费不含税金、招投标中所发生的费用、承包方全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其他费用,管理费费率如有调整需经公司办公会批准。
第七条承包方式:以签订经营承包协议为依据进行承包,经考核期审计后进行盈亏兑现。
承包内容:参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承包考核指标;一、工程质量:不低于施工合同约定标准,承包协议另有要求的按照承包协议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技术质量处《技术质量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二、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工程项目承包队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承包队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承包队资质要求1. 承包队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承包队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具备相应的施工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
3. 承包队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三、承包队管理职责1. 承包队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 承包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3. 承包队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4. 承包队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人工资,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5. 承包队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四、工程进度管理1. 承包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2. 承包队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队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并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五、工程质量管理1. 承包队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承包队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 承包队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安全管理1. 承包队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 承包队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承包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七、合同管理1. 承包队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完成工程。
2. 承包队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唐建字〔2013〕第9号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为适应项目管理机构的变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集团公司制定了《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1日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市场的变化,为适应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的变动,整合集团公司的整体资源,使之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增强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经理部的性质:项目经理部是代表集团公司管理工程项目的最基层单位,集团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的经营方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和项目人力、材料、机具、技术、资金、合同、现场、竣工交验以及回访保修、清理工程欠款等方面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从投标签订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清理工程欠款全程进行监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预拌砼、大型建筑机械、周转材料、劳务以及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资源优势,保证工程项目按总包合同约定的垫资要求施工,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经理在垫资施工上的压力。
第二章工程项目承揽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两种方式承揽工程,即集团公司承揽和员工个人承揽,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内部员工采取各种方式积极承揽工程项目。
已承揽了工程的员工:具备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可以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不具备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可作为项目承包人,聘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承包人对工程负全面责任并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第三章项目经理第七条项目经理是直接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者,对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全过程负责,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代理人,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项目经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聘任。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建立经营承包管理链,理顺企业内部经济关系,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发展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四自两体”(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特制定本办法。
1.2经营承包管理链建立经营承包管理链,包括管理链的要素构成到各项制度的建立,链接实施经营承包管理工作程序,闭合到管理链整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1.3经营承包管理模式根据建筑工程市场规则建立灵活多样的经营承包方式,构建包括按年度或项目的制造成本承包和费用承包的经营承包管理模式体系,采用利费(包干)指标、利费率指标、费用包干指标等多种承包指标形式。
1.4 树立市场观念,强化成本意识低成本竞争,高品质管理,是公司必须面对的现实,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去创效益。
每件事每分钱甚至任何一项决策,都要围绕降低成本去考虑,采用市场的办法去运作。
1.5加强激励约束的管理机制,调动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做好考核评价,消除重奖轻罚、只奖不罚的现象。
1.6强化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各单位成本管理与风险管理挂钩,成本管理主责任人甚至全员都负责成本指标,承担承包风险,成本亏了由风险抵押金(承包)弥补。
1.7加强经营承包过程管理与监督变事后管理向事前预控,建立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加强落实力度。
机关各业务部门加强对基层单位服务职能的同时,还要担负定期对其过程管理的监督。
同时,公司组织成立经营领导小组,每季度对重点单位或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及过程管理进行抽查,每半年对各单位进行核查。
2权责2,1公司经理是公司经营承包管理的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有关经营承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承包指标和兑现奖罚有最终决定权,对经营承包管理链的各个环节的正常运行负责。
2.2公司总经济师全面负责经营承包管理体系的实施、协调与控制,是公司经营承包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对各单位经营承包指标的协商确定和承包终结考核兑现,对经营承包管理链的有关环节进行协调与监督。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为使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度过难关,走出困境,不断加强各部门节支降耗、原材料及费用管理,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及各项费用。
实行以投入产出全面核算为前提,全员效益承包为形式,以考核各单位的原材料及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和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承包管理方式。
一、经营承包管理原则:①突出经营效益,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吨煤成本、吨煤材耗,部门、科队级为分解的成本费用指标;②矿领导的奖罚按与公司签定的生产经营责任书执行;③承包单位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费用超支区队以工资负亏,各科室超支额的10%以工资负亏,单位正职以5%挂勾,费用节余队按50%、各科室按10%作为工资发放,剩余部分作为材料费转下月使用;④承包单位之间,实行有偿结算,等价交换。
5、经营承包基本方法是:按照在全矿经营目标中留足全矿固定成本后,由经管部组织相关单位倒算出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指标,确定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原材料和费用指标以承包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理调整管理行为,有效的发挥经营承包作用。
6、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经营承包基础工作的管理。
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进尺、安全、质量、材料消耗、设备利用等各项指标,计量必须准确,原始记录要齐全,反馈要及时,手续要完备。
二、内部经营承包的基本形式1、矿属单位一般采用以部门、科队负责人牵头的全员效益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均表现为以成本费用为主,工资负亏的效益指标。
具体做法是:将材料费、配件费、办公费、差旅费、其它管理费用和工资挂钩,推行费用工资互换制,即费用超支或亏空部分由工资补齐,材料节余部分可以按比例增发工资。
2、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承包类型大体分为:计量承包、量化承包和总额承包。
①计量承包:对有量可计的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的投入,按吨煤或米进尺消耗承包。
②量化承包:指对无量可计的生产辅助单位设法量化,实行量化承包。
如通风、皮带运输等③总额承包:指对有管理和控制职能的科室进行总额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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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营承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建筑市场要求,增加企业利润,规范项目经营承包管理,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部是企业下属一个相对独立和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实体,其承包经营的绩效与承包者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项目工程承包方式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包干上缴、自负盈亏。
第三条项目工程承包期限从工程投标起至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清算完毕,以及所有因本工程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完结止。
第四条项目工程投标前或承揽前,基层单位必须向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填报《拟投标项目工程情况报告表》,报告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工程前期运行情况、建设单位资金情况、项目经营承包方的情况、本项目所得利润的上交比例、项目施工目标等,还应附有承包方的相应证件复印件。
市场开发领导组对项目工程的工程承包方式、工程价款的确定方式、市场风险等进行预审,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
对拟承包项目的承包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决定是否由其承包。
第五条项目工程中标后,由基层单位配合,公司合同管理办公室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前,各基层单位与承包人(或承包单位)签订《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签订承包协议书前基层单位要将委任状或聘书及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盖本单位公章报公司合同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在开工前不具备签订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工程,基层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工程管理部。
第七条对一些信用度高,与公司长期合作的项目负责人,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在公司或基层单位设立直属工程部,纳入企业统一管理。
具体涉及到人员安臵、人员保险等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八条对工程项目经营负责人,由基层单位填制《聘用项目承包经营人员审批登记表》交公司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牵头,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后经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下发委任状或聘书。
第九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各基层单位应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将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盖本单位公章报公司合同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在《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签订后七日内,基层单位报送公司财审处、工程管理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原件各一份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管理层由基层单位及受聘的项目经营负责人选择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员、资料员等。
项目部人员配臵必须符合工程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现场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项目管理班子组建后须报建设单位一份,由建设单位进行签收,签收资料存档。
项目部人员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履行各自职责,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金运转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得将承包工程进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肢解分包。
承包人要严格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三个体系,完成体系运行和公司安排的任务(科技示范、工法、QC等)。
承包人必须维护企业信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职工的安全、工资、健康、学习、待遇。
第十三条基层单位必须对项目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工程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要求,并对整改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十四条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安全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安全施工,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承包人应按时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时上报施工计划、预结算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接受并主动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奖罚。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将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完毕,并移交工程管理部存档。
第十六条承包人必须树立正确的核算观念,各种款项支付需提供合法、合规的付款凭证及内部结算验收凭证,建立工程成本核算,配合基层单位做好会计核算,经得起相关部门检查,并负责接受社会相关部门的检查及处罚。
第十七条工程款进入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后,由基层财务部门办理收、付款手续,专款专用;承包人按《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约定的上交比例上缴公司工程利税。
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等由基层财务部门直付给材料供应商、出租方(或承包人向基层财务部门提供工程款总额的70%以上材料采购发票或收据),将项目部人员工资表(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基层财务部门,提取现金支付,以便于基层单位做帐。
劳务费及专业工程分包费由基层财务部门直付给劳务公司及分包单位,对方单位出具收款收据。
除以上款项外其余由承包方自行支配。
跨年工程年底前承包人将财务报表如实报公司一份。
(具体内容由公司另行规定)第十八条承包人不得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各种材料款,工程完工时将应收帐款及应付帐款明细报基层单位财务部门一份。
承包人要妥善处理好与建设单位、供货单位(个人)及农民工等各方关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如发生下列情况,公司将对其进行批评及经济处罚,若情况严重又不予整改,公司将收回承包工程,解除聘任关系,更换项目承包人员或中止施工合同:1、管理不善,形成亏损,拖欠应上交公司利费;2、擅自从业主提取工程款及材料款;3、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4、擅自以公司、分公司、工程处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定分包协议、采购、租赁合同;5、违法、违规,损坏企业声誉。
第二十条承包人擅自以公司或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名义签订施工合同、分包协议、材料采购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由此形成的债务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违法、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如所承包的工程需要签订上述合同时,必须由基层单位向公司相关部门请示并经批准同意后,由基层单位负责签订并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基层单位应协助承包人编制工程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工程结算需由公司预结算投标管理中心加盖结算专用章,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审核盖章后,基层单位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预结算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第二十二条工程施工时,承包人必须完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承包人负责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由施工人员引起的相关纠纷诉讼等所有责任,并支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承担对工程的保修义务及其它所有责任。
保修金返还后,由公司基层单位留臵一年,留臵期间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其它纠纷,留臵期满后全部返还承包方。
第二十五条对于未签订施工合同且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管理部的工程,公司不予办理任何竣工和财务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前年度文件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附1:拟投标项目承包工程的情况报告表2、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主题词: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拟投标项目承包工程的情况报告表基层单位:(盖章)年月日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承包人(签字):附2: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为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落实经济责任制,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通过对承包人的执业资格、施工业绩、管理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评,确定为公司项目的承包人。
根据《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营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一、承包对象及范围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工程内容:建筑面积: m2 ,层数:层,结构 ,建筑高度,其它。
4、承包范围:二、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包干上缴、自负盈亏,并负责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三、承包期限自本工程投标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及相关债务彻底结清之日止。
四、主要管理目标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2、本工程安全目标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达到安全文明工地;如未达到标准,发包方按结算总值的1%对承包方处以经济处罚。
3、本工程工期目标为:日历工期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如建设单位同意顺延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4、利润指标:本工程包干上缴利润额元或。
本工程承包期限内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缴纳的税金规费、政府部门检查处罚等全部由承包人成本费用中支付。
五、本工程人员组织配合根据工程需要,项目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其它:。
六、双方责任㈠发包方责任1、监督承包人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组织承包人参加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召开的图纸交底与图纸会审,并负责整理图纸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
3、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负责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文字交底,并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后存档。
4、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要求。
5、协助承包人协调同建设单位、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必要时,可为承包方有偿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关信息、管理咨询服务。
6、协助承包人在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手续或外出经营证明。
工程款进账后,及时为承包方办理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劳务费、专业工程分包费的支付手续,及时办理相关财务转账手续,保证资金正常运行。
7、组织承包人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负责提交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全套资料。
协助乙方编制竣工结算资料。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况,发包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若情况严重又不予整改,公司有权收回工程,更换主管人员或终止施工合同:1、管理不善,形成亏损,拖欠管理费;2、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从业主提取工程款及材料款;3、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协议约定的主要管理目标;4、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擅自以公司、分公司、工程处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定分包协议、采购、租赁合同;5、违法、违规,损坏企业声誉。
㈡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为全面履行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责任人,必须全面完成本工程约定的主要管理目标。
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发包人的企业信誉,服从发包人的各项管理。
工程款必须进入发包人指定银行帐户,承包人不得私自收取,并依法交纳各项税费,将完税凭证原件交公司财务部门存档。
3、承包人按要求建立项目管理班子,做到现场人员持证上岗,并保证安全、工资、健康、学习、待遇。
严格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三个体系,完成体系运行和公司安排的任务(科技示范、工法、Q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