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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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盘点与报废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盘点与报废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盘点与报废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集团总部各部室、各直属公司、控股企业:根据集团公司“深物发〔2001〕59号”《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各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固定资产盘点及报废申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单位需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由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盘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出具盘点报告,各直属、控股企业的盘点报告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集团资产部、财务部备案。

二、对经固定资产盘点或由相关部门提出确实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集团本部由资产部、财务部或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各直属、控股企业以产权代表报告提出申请上报集团,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经营班子和董事会审批。

由于个人非正常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的损毁、提前报废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程序,各单位由于正常磨损导致提前或到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在实行定期盘点的基础上每半年集中汇总一次并上报集团审批,平时不再逐项申报固定资产报废事项。

四、各单位由于非正常原因或个人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的损毁、提前报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集团审批。

五、各单位在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时,应以附件形式逐项填报《物业集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见附件)。

六、集团各非控股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六)配合计划管理部门,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原则,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编制年度资金支出与回笼预算、年度筹资预算,其中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预算体现在年度“双文明责任书”和“项目责任书”中。

(七)加强对二级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控制,制定并实施了《财务部长(经理)下管一级暂行规定》,明确了派驻各二级公司财务部长(经理)的任职资格、聘免程序、职责权限、考核与奖惩办法,保证了财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充分发挥会计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的通知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的通知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的
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我们一直在努力更新和升级公司的设备和生产线。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也不断引进新的设备和机械,以提高我们的生产效率和品质。

同时,我们也不断对已有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使其能够更长时间地服务于我们的生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设备和机械已经到了报废的年限,无法再有效地服务于我们的生产。

根据公司的规定,我们将对其中的部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具体如下:
一、报废范围
本次报废范围共涉及40台机械设备,包括冲床、铣床、
数控车床、钻床、砂轮机、焊接机等。

这些设备的使用年限都已经超过了10年,无法再继续使用。

二、报废方式
公司将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上述设备。

拍卖会将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有兴趣购买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

同时,为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将对所得的拍卖款项进行专项使用和监管。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再继续使用,任何个人和企业不得私自使用、购买。

2. 如有购买意向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拍卖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件。

3. 公司对报废机械设备的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管和审核,确保全部规定合法合规。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理解和配合本次报废工作,同时也希望有兴趣购买报废设备的企业和个人能够按照要求参加拍卖并妥善处置租借设备,共同促进公司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请大家关注公司通知进展,谢谢!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公司管理部
日期:2022年8月15日。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通知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通知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保障公司财
产安全,特制定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通知》,请各位员工认真阅读
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所有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活动的固定资产均纳入管
理范围。

二、固定资产登记
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并填写详细的资产信息,
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金额等。

对于二手转让或调拨的固定资产,也需进行变动登记,明确资产
去向和责任人。

三、固定资产使用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
得私自调拨或处置。

使用部门应当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四、固定资产盘点
每年底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五、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因技术更新或损坏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报废处理,报废程序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清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共同遵守以上规定,做到爱护公司财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共同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

感谢大家的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较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磨损,固定资产的价值会有所下降,甚至无法继续使用。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合理利用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工厂、办公室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

三、报废标准1.身体破损:固定资产出现严重的物理损坏或身体破损,无法继续使用的;2.技术更新:固定资产在技术上已经陈旧落后,无法满足生产要求和工作效率的;3.超期使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已经达到或超过预定的报废年限的;4.损耗严重: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时间过长,损耗严重,无法进行修复和翻新的;5.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或保证使用安全的。

四、报废程序1.申请报废: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向上级报告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详细的报废资料;2.审批流程:报废申请须经上级领导审批,包括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审批意见;3.延期使用申请:如需延期使用,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提交延期使用申请;4.报废通知:经过审批的报废申请将通知资产使用部门及相关责任人;5.资产出库手续:报废资产交由资产管理部门处理,进行出厂手续,并记录在册;6.资产处置:报废资产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高价格优先级按部门、按照志愿者进行转让,中低价格的按废品销售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7.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8.报废备案:报废资产处置完成后,需要办理相关报废备案手续,填写报废单,并存档备查。

五、责任划分1.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审批、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2.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相关报废资料、出库手续和实施报废资产的处置;3.资产使用部门:接受报废资产的通知,并协助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出库等手续。

六、监督检查公司内设监督部门,负责对资产报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知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通知全体员工严格执行,予以贯彻实施。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设备、交通工具等。

1.2 固定资产管理应以保存和增值资产价值为宗旨,以合理使用资产为原则,以提高资产效益为目标,坚决杜绝浪费和滥用固定资产。

1.3 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履行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固定资产利益。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和登记2.1 公司固定资产应在采购完成后,立即确认并进行登记,具体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供应商等。

2.2 固定资产登记表应当及时更新,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登记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形成完整的档案记录,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分类编码,便于管理和查询。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3.1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到爱护使用,维护保养,防止人为损坏。

3.2 使用人员应当注意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避免因疏忽导致固定资产的损坏。

3.3 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资产的安全保管工作,对易损坏和易丢失的固定资产加强监管,确保资产的完好和安全。

3.4 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员做出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4.1 公司对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清查,一般安排每年一次全面盘点,半年一次局部盘点。

4.2 盘点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实施,通过比对实物与台账,查找差异,进行核实调整,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3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的丢失、报废、损坏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和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7.09.01•【字号】黔农办发〔2017〕193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2012〕14号)、《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黔财资〔2015〕9号)、《关于2017年编制省级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资〔201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和加强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年度预算编制和提交资产配置计划按照“先计划、后采购”的原则,每年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下达后,各部门应在1个月内,结合部门编制实有人数配置标准限额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提供通用资产和专用资产的部门(单位)资产配置计划。

上半年原则上不再受理资产配置计划调整申报。

从7月开始,每月上旬集中申报,11月下旬停止资产配置计划调整申报。

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报送配置计划应在批复后1个月之内一次性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委机关资产配置计划由财务处汇总后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申报,委属事业单位通过各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二、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应明确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台账的登记和更新完善,负责单位年度资产报表的编制,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部门的核对,以及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7年9月8日前,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名单报委财务处备案。

今后如发生变动,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委财务处。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9.16•【字号】粤财资〔2020〕58号•【施行日期】2020.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粤财资〔2020〕58号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提高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改革意识,理清思路,理顺体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通知》要求贯穿在我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

落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摒弃“重购置、轻使用,重支出、轻管理”的落后观念,增强各单位科学管理固定资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方式方法。

二、强化责任担当,理顺职能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明晰和理顺管理职责。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本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健全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本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督促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收益。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对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指导监督,密切协作配合,调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管理合力。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和合理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就资产管理作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固定资产标准1.1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系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1.2禁止任何单位擅自提高或降低固定资产标准,凡不按规定对固定资产实施会计核算的,作为违纪处理,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按违纪金额的20%实施处罚。

1.3 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而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一律在9月底纠正;凡有实无帐的,一律作为资产盘盈纳入会计核算;无法纳入会计核算的,应建立辅助台帐核算,以加强此类资产管理。

2.基本原则2.1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统一领导、分类归口、帐物分管的基本原则。

2.2 在采购管理方面,实行预算控制、按程序审批、竞价比性、以旧换新、按需分配;2.3在日常管理方面,实施使用人管理责任制和清查盘点制,保证资产状态正常、利用率高和帐实相符、完全完整;2.4 在调入调出方面,要做到资源共享、合理调剂和手续完备;2.5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资产处置方面要做到程序规范、合法合规等。

3.管理体制3.1按照内控制度和部门职责分工,固定资产应分类归口划至相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以下称资产管理部门)。

3.2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资产购置(建)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考核。

3.3办公室主要负责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办公桌椅等的管理。

3.4工程部主要负责机械、运输设备和战备器材的管理。

3.5技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检测、实验设备、工器具的管理。

3.6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资产的价值核算和实物监管。

3.7 襄樊管理部受集团公司委托,经营管理集团公司在襄樊市区权属资产,具体按照《关于集团公司襄樊市权属资产管理办法》执行,长期合同签订、重大资产租赁和处置等,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办理,具体业务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按资产类别对口承办。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

三、报废处置的定义1.固定资产报废:指任何因已达到耐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技术陈旧等原因而不再使用、消耗或需弃置的固定资产。

2.报废处置:指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评估、清理、处置等工作。

四、报废分级管理1.根据固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情况,将固定资产分为三个等级:高值资产、中值资产和低值资产。

2.不同等级的资产,报废处置的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

五、报废处置流程1.提交申请:使用部门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报废申请,说明报废的原因、资产的基本情况和价值,提供相关文件、照片等证明材料。

2.审批评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并由评估人员进行评估,确定报废的合理性和估值。

3.报废通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向使用部门发出报废通知,通知其尽快清理和处置报废资产。

4.清理处置:使用部门按照要求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和分类,将有价值的资产进行二次利用或进行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处置,无价值的资产进行环保处置或回收。

5.备案登记:处置完成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处置过程进行备案登记,包括报废资产的清单、处置的方式和结果等内容。

六、报废处置的要求1.报废处置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处置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报废资产的处置方式应优先考虑二次利用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对有价值的报废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确保处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对环境敏感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5.报废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应注意信息安全和保密,避免资产流失和信息泄露。

七、报废处置的责任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报废处置的管理制度,审核和监督报废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保管,及时申请、报废和处置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的通知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的通知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的
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在使用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操作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但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设备故障或磨损严重等情况,这些情况都会对设备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因此,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我们需要对一些固定资产机械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的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包括某些生产线上的设备、钢材切割机、车床等一些老旧设备,这些设备已经使用了很多年,已经无法保持其正常的运转状态,更换件的成本过高。

因此,我们决定将这些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处理的程序如下:
1.按照公司制定的流程和要求,完成设备报废申请。

2.设备管理部门审批确认该设备已达到报废标准。

3.对设备进行清点、封存和标示,填写详细的报废清单。

4.将报废清单和设备报废申请重新提交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5.设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提出设备报废的请示,经公
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实施。

6.实施报废时,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
得随意扔弃或乱堆放。

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经过报废处理后将不能再次使用,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合理保护和管理,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

同时,在以后的设备使用和运行过程中,我们也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解决设备故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在此,我代表公司管理部门发出报废通知,希望各位同事积极支持并参与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报废处理工作。

感谢各位的配合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公司管理部门。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通知: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国家资产安全,现就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细化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登记、调配、使用、盘点、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和规定的执行。

2.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评价,合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二、固定资产登记与调配1. 行政事业单位应将所有固定资产纳入登记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2. 固定资产调配应按照单位内部调配程序进行,确保上级单位核准、下级单位提交申请、协调部门审核、相关单位备案等程序的操作。

3. 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三、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1. 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权责和维护责任。

2. 所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寿命。

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四、固定资产盘点与清查1. 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台账的一致性。

2. 盘点结果应报送上级单位审核,并及时修改修正相关资产台账。

3. 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对资产的存量和流向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表2.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配申请表3.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固定资产:指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长期存留的、用于生产经营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和物资等。

2. 资产使用效益评价: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使用频次、使用效果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的过程。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及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及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及流程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及所属各级⼦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作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程序,保证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作有序开展,防⽌国有资产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作管理依照本管理办法执⾏。

第⼆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是为⽣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使⽤寿命超过⼀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其⾃然属性、⽤途和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具以及其他与⽣产经营活动有关设备、器具、⼯具等第三条XX各级⼦企业包括:(⼀)XX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全资企业;(⼆)XX、本条第(⼀)款所列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股权⽐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为最⼤股东的企业;(三)本条第(⼀)(⼆)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例超过50%的各级⼦企业;(四)XX公司、本条第(⼀)(⼆)(三)款所列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例虽未超过50%,但单独或合并持股⽐例最⼤,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配的企业。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没有使⽤价值且⽆修复价值、必须进⾏清理处置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包括正常报废和⾮正常报废。

(⼀)正常报废是指已超过规定使⽤年限、提⾜折旧且⽆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

(⼆)⾮正常报废是指未达到规定使⽤年限,因以下原因之⼀,需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1.因⼯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2.严重毁损,使固定资产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并且⽆法恢复到正常使⽤的状态,丧失使⽤价值。

3.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年限,未发⽣毁损,但⽆法使⽤;或虽能使⽤,但性能低劣、技术落后,且⽆法改造、不能使⽤、⽆法修复或继续使⽤不经济、严重污染环境、存在重⼤安全隐患,易发⽣危险的。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模版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模版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规范废旧资产回收处置等行为,提高公园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园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调拨、捐赠、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

(一)调拨。

是指所属各部门间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二)捐赠。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向非盈利公益性组织以无偿转让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三)置换。

是指主要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四)出售。

是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五)报废。

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问题,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处置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六)报损。

是指对发生盘亏、呆账或非正常损失的资产进行产权核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分为货币性资产报损和非货币性资产报损。

第三条资产处置组织机构公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园所有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的监管机构,由园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园长担任副组长,计财科科长、后勤队队长、工程科科长和公园纪委副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

机构职能:(一)公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小组负责废旧固定资产处置相关审批工作。

(二)后勤队是废旧固定资产回收、处置实物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三)计财科是废旧固定资产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处置资产的会计账务核算。

(四)各科队是废旧固定资产回收处置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废旧固定资产出入库台账及按照规定配合后勤队进行相关资产处置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10.15•【文号】银办发[2007]228号•【施行日期】2007.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10月15日银办发[2007]228号)中国人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已经结束。

此次清查基本达到了摸清家底、掌握固定资产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找出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环节的目的。

清查结果表明,人民银行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产权归属不清、资源浪费、处置不及时、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未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解决清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尽快明确产权归属。

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权属证明不全的问题,相关分支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尽快办理房屋、土地的产权手续,明确权属关系。

(二)妥善处置闲置固定资产。

针对清查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存在闲置固定资产的问题,会计财务部门应发挥固定资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财产管理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核实、论证。

对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调配;对本辖区不适宜使用的,可以跨辖区调拨使用;对已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尽快进行清理。

(三)继续做好与银监会派出机构财产划转工作。

已签订划转协议、尚未进行账务处理的,要尽快进行账务划转;未签订划转协议的,要与银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四)积极清理账外固定资产。

对清查出的账外固定资产,产权属于人民银行的,无论资金来源如何,均纳入固定资产账内核算;对因历史原因权属证书缺失或产权不清的,应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落实产权后,产权属于人民银行的纳入账内核算;对以前年度违规经营抵债的固定资产,经过资产评估明确产权属于人民银行的,纳入账内核算。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支公司(营业区)、本部各部: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各类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寿人险佛发〔2009〕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补充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租入固定资产管理1. 营销职场的租赁(含新租或续租)需支公司在合同到期前半年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交租赁请示。

2.支公司员工宿舍和饭堂的租赁(含新租或续租)需支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交租赁请示。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要求各支公司(营业区)、本部各部设立固定资产借用登记本,该登记本由各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人负责登记和保管,登记本的规格要求统一用A5笔记本,登记的具体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固定资产资产编码、固定资产生产序列号、固定资产借用人、借出日期、归还日期、接收人等相关资料。

三、固定资产盘点1.支公司每季度组织盘点为及时掌握资产使用情况,要求各支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支公司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财务派驻等相关人员,按照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下发的固定资产盘点表对支公司本部及营销网点的的资产情况进行盘点,具体时间要求是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15号前。

自查完毕后,要求各支公司于检查当月20号前上报季度或半年度、年度盘点表,盘点表需盘点人、会点人和支公司总经理签名确认。

2.分公司年中、年终组织盘点盘点工作按照省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暂行)》的规定执行,由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小组年中、年终进行两次全面的盘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借用登记本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完善,情况严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全辖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模版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模版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规范废旧资产回收处置等行为,提高公园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园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调拨、捐赠、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

(一)调拨。

是指所属各部门间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二)捐赠。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向非盈利公益性组织以无偿转让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三)置换。

是指主要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四)出售。

是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五)报废。

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问题,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处置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六)报损。

是指对发生盘亏、呆账或非正常损失的资产进行产权核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分为货币性资产报损和非货币性资产报损。

第三条资产处置组织机构公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园所有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的监管机构,由园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园长担任副组长,计财科科长、后勤队队长、工程科科长和公园纪委副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

机构职能:(一)公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小组负责废旧固定资产处置相关审批工作。

(二)后勤队是废旧固定资产回收、处置实物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三)计财科是废旧固定资产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处置资产的会计账务核算。

(四)各科队是废旧固定资产回收处置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废旧固定资产出入库台账及按照规定配合后勤队进行相关资产处置工作。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公司资产安全,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会计准则等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和缩写1.固定资产:指公司的长期使用、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形资产。

2.报废:指固定资产因技术过时、严重损坏、超出访用寿命等原因不能连续使用时的处理方式。

3.处理:指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拍卖、出售、捐赠、报废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4.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指公司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

第二章报废标准和程序第四条报废标准1.固定资产因以下原因之一,视为报废:–技术过时,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超出访用寿命,无法连续使用;–其他管理部门认定需要报废的情况。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并确定报废标准。

第五条报废程序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收到相关部门或岗位提交的报废申请后,经评估和确认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2.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报废申请情况通知相关部门或岗位,并告知具体处理方式。

3.相关部门或岗位在收到通知后,依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章报废处理方式和管理第六条报废处理方式1.拍卖:对仍具有肯定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拍卖,出售给有需要的购买方。

2.出售:对仍具有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出售,通过公开竞价或协商方式确定交易对象。

3.捐赠:对不适合出售或无人购买的固定资产,经批准可以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

捐赠时需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受捐方的责任和义务。

4.报废处理:对无再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必需时需采取防止二次使用的措施。

第七条处理程序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工作,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2.拍卖和出售方式的处理,需订立认真的拍卖或出售方案,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4.19•【文号】银监发[2004]24号•【施行日期】2004.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4]24号)各银监局: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现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家财产安全与完整,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监会各级机构。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

财务会计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组织和监督检查,各级机构应落实专人管理并明确职责。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管,财务会计部门管账,财产管理部门管物。

固定资产无论何种来源渠道,应一律纳入财务会计部门的账务核算,并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并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及时反映和全面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内容包括:确定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固定资产的购建和调拨,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建及处置应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八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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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报废管理程序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时间安排:
在每年4月份和8月份集中开展两次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今年8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各单位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可以在8月份上报。

其余时间上报,技术设备部不予受理。

二、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不在用的老、旧、杂设备;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而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复利用者;
5、运输设备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以报废:
1、设备未到达使用年限,因资产使用、保管不当而导致资产损坏、只剩残体,按无实物处理,并应落实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2、设备只剩少部分残体,净值较高,与实物价值不符设备。

四、固定资产报废申报材料:
1、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申请表(纸介版一式三份);
2、报废固定资产实物照片(A4纸介版一份),照片必须清晰,并与实物一致;
3、待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纸介和电子版各一份);
4、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意见书、技术鉴定审批表电子版。

五、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固定资产报废先由各单位向龙化公司呈文后,再按规定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相关材料。

2、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条件”对拟报废资产逐项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申请表”,经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上报;
3、在各单位自鉴申报的基础上,由技术设备部组织中煤龙化公司内部技术专家进行鉴定,由专家组出据“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及相关规定,技术设备部填写技术鉴定及报废意见,并提出处理建议,经公司领导联批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批复意见;
4、经批准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技术设备部出具《中煤龙化(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一份,由各单位会同公司财务部办理有关资产账务手续;
5、各单位要做好拟报废资产的保管工作;报废固定资产的回收、处置执行《中煤龙化(集团)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请于2011年8月10日前将报废材料上报龙化公司技术设备部,同时上报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技术设备部对上报材料审查时,对材料和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否决。

3、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未到使用年限,因资产使用、保管不当而导致资产损坏、残体,应落实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联系人:孙文涛
特此通知。

附件1 编号:
中煤龙化(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单位:元
附件2 编号:2011—00
中煤龙化(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意见书
申报单位: 2011年 月 日
单位:元
中煤龙化(集团)公司技术设备部制
附件3: 编号:
中煤龙化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
申报单位: 2011年 月 日 单位:元
附件:4公司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截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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