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标准范本

合集下载

(消防安全管理)山东省消防条例

(消防安全管理)山东省消防条例

(消防安全管理)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1998年11月21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1年1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三章火灾预防第一节公共消防设施第二节建筑物消防安全质量第三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四节消防宣传教育第四章消防组织第五章灭火救援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第五条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志愿服务、消防公益捐赠等公益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都有权举报、控告或者劝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每年11月为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月,11月9日为全省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

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

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是怎样的一个实施内容呢?下文是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公民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四条消防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军事设施、核设施、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教育、劳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公民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每年十一月九日为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日。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建、公安消防、计划等部门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

消防站的规划用地,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事业、电信等部门分别负责建设和维护,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按照四至七平方公里保护范围、接警后消防车能在五分钟到达责任区边沿的规定,布局建设。

高层建筑、古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和有大型海、空港的城市,应当建立具有处置特殊火灾、毒气泄漏等灭火抢险功能的特种消防站。

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保障中学校师生生命资产安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内师生生命资产安全,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中学校校,包含公办、民办、乡村、城市等各类中学校校。

第二条各中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负责统筹、引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中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并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中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本领,确保应急处突本领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中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台账,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和更新,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教育宣传与培训第六条中学校应订立消防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每学期都有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老师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娴熟操作灭火器材,掌握逃命自救技巧,并将消防知识融入日常教学中。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包含火灾疏散演练、灭火器使用演练等,提高师生在火灾事故中的应变本领,熟识逃命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

第九条学校应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体系,并依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订立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措施和计划。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向家长转达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提高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共同关注师生消防安全。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一条中学校应依照有关要求配备必需的消防安全设施,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等,并定期检测、维护和修理和更新。

第十二条中学校应设立合理布局的灭火器材存放点,确保灭火器材的易取得性和可用性,并设置醒目的标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巡查、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和记录。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各类建筑物、房屋、构筑物及其内部环境、教学设施、办公场所等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火灾应急避险能力。

第二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五条学校应当在每个校区设置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师生迅速有序撤离。

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封闭。

第七条学校应当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置疏散逃生指示牌,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日常防火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内乱堆乱放易燃物品,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线电路、电器设备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消防巡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故障和损坏。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章应急预案与演练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措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火灾自救和互救能力,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材和逃生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和使用正确。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灭火队伍或消防安全保卫人员,他们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适当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下面是一个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1. 学校消防安全组织:学校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消防部门代表等组成的。

2. 应急预案制定:学校制定并不断完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学校内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3. 学校消防设施配置:学校安装或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4. 消防安全教育:学校开展定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包括消防演习、消防知识讲座等,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

5. 火灾风险防控:学校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建筑、电气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6. 火灾事故报告与处理:学校设立火灾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师生的安全。

7. 应对学生火灾自救能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学生的火灾自救能力,并加强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

8. 定期消防演练:学校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真实火灾场景,让师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和火灾逃生技巧。

9. 值班制度:学校制定值班制度,在学校运行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火灾安全,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

10. 合作与指导:学校与消防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与指导关系,及时获得专业的消防安全咨询与指导。

以上是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制度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不断完善和落实。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小学学校的规模也逐渐扩大,承载着越来越多的学生和员工。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免遭火灾危害,建立一个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一个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概述。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意识,增强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2. 做好火灾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

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

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
验收规则:1.验收满分100分,综合评价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为“达标”;85分以下为“不达标”。

2.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管理”“消防重点部位场所管理”项目,学校应根据实际逐项予以检查,对不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自
然得分。

所有项目扣完本内容分值为止,不倒扣分。

3.“查阅台账”需查阅证明工作完成的文件、图片、音像等相关基础台账,未能提供的,视为未完成。

4.功能测试或联动测试时,应要求消防设施维保人员进行操作。

学校名称:地址:验收时间:综合评价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省政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联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围绕建设“平安校园”的目标,实施薄弱环节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漏洞,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涉及师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明显减少,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校园周边影响师生安全、妨碍教学秩序、威胁师生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流动摊点、违章建筑以及交通隐患等问题得到清理整顿。

(三)建立健全并深入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四)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工作及周边环境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对专项整治成果基本满意。

三、工作措施1、牵头全面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定期向联校汇报工作。

2、学校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3、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校(园)长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有一位副校(园)长分工负责,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5、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6、校(园)内部的各个岗位都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7、建立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并对门卫、保卫进行培训。

8、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堂、饮用水、食杂店等)。

9、建立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

10、建立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1、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时要提出保障学生安全的要求。

12、学生集中上下楼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

13、校园网络要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14、建立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教育,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中小学安全工作,要本着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排查隐患、及时清楚、保护师生的原则,做好预防、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领导和管理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治安、政治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主观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举办者为负责人。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部门,具体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后勤、基建、保卫、体育、卫生、学生管理及团队等有关机构,对其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尽职尽则,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涉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机构、组织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校园周边和学校安全工作。

第七条: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第八条: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对安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学校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自查,上级主管部门至少进行一次复查。

自查和复查均应形成书面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就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落实到人,定期督察,限期解决。

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观部门。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0〕8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年九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气象、地震、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五)组织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等,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六)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

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

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____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____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

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____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

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严禁在校内教学用房檐下燻烤腊肉,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____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____学生逃生避险,不____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____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三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十项制度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十项制度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10项制度(一)门卫制度;(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制度一、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二、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交待门卫后方可,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

三、外来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四、本单位(或本校)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应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五、上班时间,大门上锁,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经学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园.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留下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学校。

七、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

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八、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十、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

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

校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我校内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学校消防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

- 学校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全体师生的火灾防范和自救逃生能力。

- 学校要组织定期演练,熟悉逃生路线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 火灾预防工作- 学校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 学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的通道畅通无阻,确保人员疏散的顺畅。

- 学校要加强对电线电器使用的管理,防止短路、过载等引发火灾。

3. 灭火器材及设施的配置和维护- 学校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能够及时灭火。

- 学校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灭火器材,并确保灭火器材的易于使用和操作。

4. 疏散逃生说明- 学校要明确火灾发生时的疏散逃生路线和集合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 学校要定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让师生掌握正确的逃生姿势和方法,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

5. 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学校要保证教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完好,如喷淋系统、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6.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置- 学校要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 学校要配备消防责任人员,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协助消防部门展开调查和处理。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学校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 学校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3. 教职工要加强自我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1. 学校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设置并维护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等。

2.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火灾隐患排查制度1. 学校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内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一、背景和目的消防安全在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二、评定内容1.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评定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2.消防设施和装备评定幼儿园是否按规定配备和维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消防宣传教育评定幼儿园是否开展定期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消防知识讲座、消防演习等,让师生员工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火源和用电安全评定幼儿园是否合理规划和布置用电设施,是否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是否采取控制火源、防止电器故障等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5.灭火器具使用和保养评定幼儿园是否对灭火器具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科学配置,是否定期进行灭火器具的使用培训和保养检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发挥应有作用。

6.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评定幼儿园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明确的标志和指示,包括疏散标志、疏散路线指示牌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学生和职工能够快速疏散。

7.灭火和逃生途径构筑物设置评定幼儿园是否合理设置构筑物,如防火门、防火墙等,是否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达到防火要求。

三、评定方法1.纸面审核对幼儿园的消防管理文件、消防设备配置、消防演练记录等进行审核,考察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2.现场检查对幼儿园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宣传牌等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其操作和使用情况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专家评议邀请消防安全专家对审核和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四、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的结果,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行分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为最低等级。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1956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

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六)施工现场;(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

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

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

学校要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

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指挥机构;(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三)报警程序;(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

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