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助行器运行管理规定
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注意事项
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注意事项1. 引言斜巷行人助行器是一种专门为行动不便人士设计的辅助设备。
它能帮助行动不便人士在斜坡或倾斜的地面上行进,提供更安全和稳定的行走环境。
然而,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需要一些特殊的注意事项,以确保用户的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一些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的注意事项,以便用户正确地使用该设备。
2. 必要的前提条件在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之前,用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用户必须具备足够的力量和平衡能力,确保能够稳定地站立和行走。
•用户需要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操作斜巷行人助行器,包括折叠、展开和调整的方法。
如果用户不符合以上条件,请咨询医生或其他相关专业人士,以确定是否适合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
3. 设备检查和维护在每次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前,用户应进行以下检查:•检查助行器的结构是否完整,确保没有断裂、折损或松动的部件。
•检查轮子是否正常旋转,如果发现轮子损坏或卡滞,请及时更换。
•检查助行器的手柄和支撑杆是否牢固,确保能够提供足够的支撑和稳定性。
用户还应定期清洁和润滑助行器的移动部件,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厂商或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和维护。
4. 使用技巧和注意事项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在行走时,用户应维持正直的姿势,避免弯腰或扭曲身体。
•在上下斜坡时,用户应小心和谨慎。
在上坡时,用户应用力推动助行器,保持平衡。
在下坡时,用户应控制助行器的速度,避免过快下坡造成摔倒。
•在不平整的地面上行走时,用户应额外小心,避免发生意外。
用户可以使用助行器提供的刹车功能来控制速度和稳定性。
•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请避免承受过重的负荷,以免造成助行器损坏或使用者受伤。
•当不需要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请将其折叠并妥善存放,以避免他人意外触碰造成伤害。
5. 常见问题解答5.1 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年限是多久?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年限取决于日常使用情况和维护状况。
一般而言,正确使用和维护的斜巷行人助行器可使用多年。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范本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斜巷行人助行器(以下简称“助行器”)是一种独特的设施,旨在提供便利和安全,帮助行动不便的行人穿越斜坡较大的人行道。
为了合理管理助行器的使用,保障行人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设置助行器的斜巷。
未设置助行器的斜巷,行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行进,自负风险。
三、助行器使用1. 助行器仅供行动不便的行人使用。
行动不便的定义包括老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孕妇等。
2. 使用助行器的行人应当保持整体秩序和安全,遵守助行器使用规则。
3. 不得在助行器上停留过久,以免影响其他行人的正常使用。
4. 助行器使用完毕后,应当将助行器妥善放置在指定位置,保持通道畅通。
四、助行器管理1. 助行器的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安装、维护、巡查等工作。
2.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助行器的状态和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或失效的助行器。
3.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助行器使用记录,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五、安全措施1. 助行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行人正确使用和注意安全。
2. 助行器应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3. 助行器周边应当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避免行人因不当使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意外伤害。
4.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六、处罚规定1. 对违反助行器使用规则的行人,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2. 若有人故意损坏、破坏或非法占用助行器,依法追究其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七、监督和投诉1. 行人、居民、单位等有权对助行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
2. 相关部门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渠道,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2.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即是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范本,希望能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助行器。
斜巷行人助行器说明书
斜巷行人助行器说明书淮北市三十处精密铸造宿州分厂中国·安徽公司简介淮北市三十处精密铸造宿州分厂位于淮河东路292号,公司成立以来致力于钢铁行业和煤炭行业产品研发和生产。
并获得了多项专利和申报多项安标。
拥有各种大中型机械加工设备,并且具有丰富的机械成套设备和备件制造经验。
企业拥有经验丰富的教授高级工程师和技师以及各专业技术人才20名,在册员工80余人。
具备了冶金矿山机械设备设计及研究开发能力。
公司在顾客至上理念下先后具有业务:无极绳绞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底板锚索钻机、稳绳机械手、有动力翻车机、无动力翻车机、脱钩器、翻转托管摇台、混凝土输送泵装置等产品。
广泛应用于矿山、煤炭等各行业。
公司先后和河北邯郸钢铁集团、中煤旭阳焦化、五矿营口中板以及全国各大煤矿等知名企业达成业务合作,受到用户广泛好品。
近年来先后和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钢设计院、邯郸钢铁设计院等知名设计院合作进一步完善了产品和售后服务。
一、概述1、产品特点斜巷行人助行器是我公司研制开发的一种新型上山辅助运人设备,已申请专利(专利号:201120153985.3)。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垂深超过50m的坡度较大、人员较少的斜巷,若装备人车或者架空“猴车”,投资大、维护费高,不经济。
而使用行人助力装置,能显著减轻行走人员的体力消耗,具有投资少,易于操作和维护,占用巷道空间小,可安装在巷道的一侧。
2、主要用途及使用范围本斜巷行人助行器主要用于煤矿井下轨道上(下)山、采区上(下)山、暗斜井等大坡度(5°~42°)、长距离(一般小于1400m)、行人体力消耗较大的巷道。
3、主机规格(煤安全标志编号:MCH120122)4、使用环境条件本斜巷行人助行器可在煤矿井下有瓦斯的巷道中使用。
巷道尽可能直,避免太多折曲;垂直变坡近量少。
5、对环境的影响本斜巷行人助行器无任何污染,不影响周围的任何环境。
6、安全可通过不同的轮系配置来适应不同的巷道条件达到安全助行二、主要技术参数1、牵引力:12-25KN2、钢丝绳最大张力25KN3、牵引速度:0.45-0.72m/s4、钢丝绳直径:6×19—Φ12.5-1670光右交绳5、绳距:牵引绳距底板1.1m6、运人间距 5-10m7、运输距离 1400m8、开停方式坡底开停,坡顶能停车三、助行装置主要组成部分斜巷行人助行器主要由无极绳绞车、钢丝绳、张紧装置、轮系、助行手把等组成。
助行器使用管理规定
回风斜井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主绞车运行时严禁启动助行器。
二、行人助行器由大同矿建公司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调整、管理。
三、电钳工负责助行器的日常检查:绞车及张紧装置完好,绞车地脚锚杆螺母是否松动,驱动滚筒轮衬磨损情况,滚筒缠排绳情况,滑轮组、托绳轮运转是否灵活,托绳轮锚杆固定螺栓是否松动缺件,钢丝绳有无损伤,特别是接头部位的检查是否脱出,运行区间与人行道有无障碍物,及卫生清理,托轮的紧固情况等,并有检查记录,润滑注油及时更换易损件,每天试运行一次,确认完好,方可开车。
四、使用:行车时助行手柄卡豁口套绳后右手(或两手)平握向后用力,拉人上行,运行过程必须注意力集中,以正常行走姿势右手紧握手柄,靠近绳道(托轮)的身体部位或所携物件距离绳道、绳轮以外150—200mm以上,不得触及临近任何物体严防绳轮伤人、绊人。
五、任何人不得用手或其它工具、钢丝等材料抓、绑钢丝绳与绳轮,只准使用专用助行手把,并不得附挂其它物件于助行手把上。
六、人员只准在助行器牵引区间行走助行,只准牵引人员上行,并只准使用牵引绳。
人员在到坡头时,右手向前取下助行手柄。
七、助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间隔必须在10米以上,严防碰伤前后人员。
八、助行过程中,人员不得嬉笑打闹,不得迷糊打盹。
有精神不好、状态较差与醉态人员不得使用。
九、运行过程中,如发生绳脱槽属正常范围,请用手柄将绳抬上托轮。
十、牵引运行前后,严禁跨越绳道与轨道。
十一、上人时由行人启动行人助力系统按钮,上完人后,最后一人自觉关闭助行装置按钮绞车停止运行。
十二、特别注意松张钢绳的安全防范及托绳轮的闭锁,绞车前方导向轮的分轮,严防咬绳。
严格钢丝绳的检查,严防断绳伤人。
十三、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该类人员需助行时,应在其它人上完后单独助行。
十四、所有助乘人员必须保管好各自携带物品、工具等,防止窜落伤人。
十五、检查时停电闭锁并挂牌,助行时不得检修。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范本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行为,确保行人和助行器的安全,提高斜巷交通效率,保障市民的正常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斜巷区内的所有行人助行器,包括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等。
第三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必须遵守本规定,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权益,确保行人和助行器的安全。
第四条斜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管理政策、规划助行器停放点,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助行器的使用要求第五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者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良好的行车安全意识和基本驾驶技能。
第六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者在使用助行器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通过考试。
第七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者不得携带他人坐在助行器上,不得扩大助行器的载人能力。
第八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者在行驶时,不得涉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等。
第九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者不得在禁止通行区域或禁止停车区域行驶,不得妨碍斜巷通行秩序。
第十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者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适当的行驶速度,遵守交通信号灯,礼让行人。
第十一条斜巷行人助行器在夜间行驶,必须开启前后照明灯。
第十二条斜巷行人助行器行驶过程中,不得随意停车,尤其是在行人过街区域或交通繁忙区域。
第三章停放要求第十三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停放必须选择规定的停放点,不得妨碍斜巷通行秩序。
第十四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停放应与其他车辆和行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确保行人和助行器的安全。
第十五条斜巷行人助行器停放时必须关闭电源,避免无人操作下的意外情况发生。
第十六条斜巷行人助行器停放时,不得占用火灾通道、紧急出口或其他禁止停车区域。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斜巷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一)轻微违规:斜巷管理部门可以口头警告,并要求当场改正。
(二)一般违规: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者需接受现场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承诺。
行人助行器安全操作规程
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斜井行人助行器操作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 条本规程适用于斜井行人助行器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第2 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操作。
第3 条必须熟悉助行器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4 条必须掌握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三、安全规定第5 条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助行器运行时,禁止提升、下放物料。
第6 条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7 条助行器系统由使用工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调整、管理。
第8 条信把工负责集中上下人之前的检查:绞车及张紧装置完好、基础稳固状况、滚筒木的固定、滚筒缠排绳、滑轮组、托绳轮运转及销轴固定、闭锁,钢丝绳损伤,特别是接头部位的检查,是否脱槽及恢复,专用信号与通讯的完好,运行区间与人行道有无障碍物,及卫生清理,托轮的紧固情况,上岗时试运行一次,确认完好,方可准备开通,否则,必须处理好或及时汇报工区,处理完好后方准上下联络开通。
第9 条集中上人时,上下车场必须有专人负责,该处岗位工负责手柄的收发,上下运转保管、清点工作。
第10 条正常使用时,绞车离合应在刹紧位置,制动闸是敞开状态,上、下绳分别在上、下托轮上运行。
助行手柄卡钩豁口向上套绳,套卡后双手平握向后用力,人员自助上行。
第11 条运行过程中,行人必须注意力集中,以正常行走姿态双手紧握手柄,靠近绳道(托轮)的身体部位或所携物件距离绳道、绳轮(以外)150 ~200mm 以上,不得触及临近任何物体,严防绳轮伤人、绊人。
第12 条任何人不得用手或其他工具、铁丝等材料抓、绑钢丝绳与绳轮,只准使用专用助行手柄,不得在助行器上附挂其他物件。
第13 条升井人员必须在助行器牵引区间内行走助行,只准使用上绳牵引人员上行。
斜巷行车制度(5篇)
斜巷行车制度1、斜巷轨道、道岔必须符合《轨道线路质量标准》要求,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其它线路必须达到合格品。
2、必须执行“三固定”、“四保险”制度(固定司机、信号工、把钩工、保险闸、保险绳、保险栏、保险峒)。
3、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证件要符合规定。
4、必须有现场交接班制度,内容完善、可行、适合现场情况,坚持执行。
5、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运送物料时车速控制在2m/S以内,运送人员时车速控制在2m/S 以下(含2m),开车前先送红灯。
6、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之规定;警示红灯亮时,所有行走人员必须躲进保险硐,红灯灭时,方可行走。
7、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之规定。
8、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挂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
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不得发开车信号。
9、矿车之间必须用合格的三环链联接,严禁用两环链或钢丝绳扣代替,特殊情况必须先写措施,审批后严格按措施提升。
10、斜巷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出现异常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用手操纵,使人车安全制动。
11、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前有信号工后有跟车工,信号工必须坐在列车行驶方向的第一辆车内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也必须装在该位置。
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按规定进行手动落闸试验,及检查各偏盘道岔是否位于直道,然后,先放空车一次,证实巷道和轨道不会引起掉道或其它危险。
运送人员的斜巷中必须装设跟车人或乘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并且清晰可靠,一切无误后方可运送人员。
12、跟车工要维持上、下车秩序,乘车人必须在规定地点上、下,严禁翻越钢丝绳。
行人助行器技术标准
斜巷行人助力装置管理规定1、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2、上、下车场必须各安设打点信号和操作按钮,在上下两端都能启动和停车。
3、检修时,助力装置应停电、闭锁和挂牌,严禁带电检修。
4、加强每班检查,内容包括:绞车开关、操作按钮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张紧装置的张紧效果、基础螺栓紧固及稳定、滚筒绳衬的固定磨损现象、滚筒缠绳有无咬绳、托绳轮运转状况、销轴固定、钢丝绳是否脱轮等现象。
5、维修人员应每天对助力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重点检查钢丝绳状况,发现绳径或断丝超限时,要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更换。
上、下钢丝绳分别在上、下托绳轮上平稳运行,无脱绳现象,如发现钢丝绳脱离托绳轮,应有专人负责把绳抬到托绳轮上。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绳在绞车滚筒上打滑时,应及时调整张紧装置,发现问题立即停运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6、行人助力装置的机尾转动部分采用全封闭式防护栏。
7、托绳轮安装应垂直钢丝绳运行方向,固定牢固,上、下托绳轮应分别在同一平面上,绳轮转动灵活无异响,当发现绳轮不转动,磨损严重时,维修人员应及时更换。
8、行人助力装置的驱动绞车,应严格按《斜巷运输绞车完好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正常运行时,绞车离合应在刹车位置,制动闸在敞开状态,运行无异响。
9、任何人不得用手或其他工具、钢丝等材料抓、绑钢丝绳与绳轮,只能用专用手把,并不得附挂其他物件于手把上。
10、上下车场必须安装手把箱,便于手把存放。
11、助行过程中,人员不得嬉笑打闹,要集中精力。
12、所有助乘人员必须保管好各自携带的物品、工具等,防止窜落伤人。
13、启动行人助力装置前必需先发出信号确认安全,确认安全5秒后再起动装置。
14、助乘人员要身体前倾,防止手把滑脱时助乘人员因惯性而摔倒。
助乘人员要随时观察脚下和周围情况,防止踩空、碰撞等事故的发生。
15、助乘人员在距离终点位置和中间巷道出入口5m前,取下手把严禁越位确保安全。
机电科2017年4月17日。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背景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交通压力越来越大。
斜巷是一种制高点到制低点的道路,在一些城市和地区,一些市民长期疲惫地走着斜巷。
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和社区部门推出了行人助行器,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
但是,行人助行器管理的实施过程并不顺利,出现了一些管理混乱的情况。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行人助行器,制定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显得越来越重要。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人行助行器的安全使用,加强人行道交通秩序、保护人行助行器设施。
规范人行助行器的投放、设置、使用和管理,严禁乱摆、损毁、移动等行为。
从而优化斜巷交通环境,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利益。
管理规定人行助行器的设置1.人行助行器的设置应遵循“有序、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
2.人行助行器的数量应当根据斜巷的宽度和停车位数量来确定。
3.人行助行器应该放在行走的方向上,上去的助行器设备需设置在左侧,下去的助行器设备需设置在右侧。
人行助行器管理1.人行助行器的设置应经过城市规划、交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批准。
2.市政部门要对投放的人行助行器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检测,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3.人行助行器的所有权归属:人行道助行器的设置由市政部门统一规划、管理,所有权为市政府所有。
4.禁止在人行助行器上摆放、放置任何物品和广告等。
5.禁止在人行助行器设施内进食、抽烟、携带宠物等。
6.禁止在人行助行器上滞留,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占用设施。
人行助行器的维护1.人行助行器应定期进行清洗,保证设施的整洁、美观。
2.维护部门要定期对人行助行器设施进行维护,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3.如发现人行助行器设施出现问题,市民可向环卫保洁小组以及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
处罚措施如果在使用人行助行器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行为,将进行惩罚:1.移除或破坏人行助行器设施,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2.在人行助行器上携带宠物、进食、抽烟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交通安全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维护行人道交通秩序和安全,斜巷市政府于2021年制定了《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斜巷市行人助行器管理进行了普遍规范。
二、行人助行器定义行人助行器是指帮助行人行走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轮椅、助力车、电动代步车、手推车等。
在城市快节奏生活下,行人的户外出行摆脱了传统的步行方式,而是采用了这些行人助行器。
这些机械设备的使用可以让身体不便的行人更加便利地出行。
三、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3.1 行人助行器的使用限制3.1.1 年龄限制行人助行器的使用年龄限制为18岁及以上。
未成年人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的陪同下使用。
3.1.2 饮酒限制酒后不得使用行人助行器,并且不得将酒精饮料携带到行人助行器上。
3.1.3 速度限制行人助行器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千米/小时,否则会受到警方的处罚。
3.2 行人助行器的使用安全3.2.1 穿戴安全行人助行器使用者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且按照使用手册正确佩戴安全带。
3.2.2 路径规划行人助行器使用者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来行驶,避免以超速或者闯红灯方式行进,同时道路或者人行道上的停止标志必须遵守。
3.2.3 开启灯光在道路上行驶时,行人助行器使用者必须打开灯,并按照市政府指定的行驶路线和场所使用。
3.3 行人助行器使用执照所有使用行人助行器的行人都需要先取得行人助行器使用执照。
行人助行器使用执照颁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已满18岁;•通过行人助行器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考核;•通过行人助行器的安全知识和车辆操作知识的考核;•持有效的行人助行器驾驶执照。
3.4 违反规定的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扣分、暂扣行人助行器使用权等。
四、结语《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的实施朝着规范化的方向迈进,有效保障了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让行人的出行更加顺畅。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模版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管理,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和行驶秩序,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规定模版。
第二章设备购置和布局第二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购置和布局,应根据道路交通环境和行人流量合理确定,严禁随意设置或修改。
第三章设备维护和保养第三条斜巷行人助行器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第四章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规定第四条行人在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应该遵守以下规定:1. 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走,不得逆行或闯红灯。
2. 行人应注意观察行人通道上的标识和警示信息,按照标识指示行走,不得横穿马路。
3. 行人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持适当的行进速度,不得在行人通道上奔跑或嬉闹。
4. 行人应尊重他人的权益,积极礼让其他行人,避免拥堵和冲突。
5. 行人应遵守交通秩序,共同维护斜巷行人助行器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五条对于违反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规定的行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 首次违规的行人,可以口头警告,并提醒其遵守规定。
2. 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行人,应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违规行为。
3. 对于恶意破坏斜巷行人助行器或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4. 对于行人和车辆之间存在纠纷的情况,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六条监督管理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工作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定期对斜巷行人助行器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 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行人对斜巷行人助行器的认知和遵守规定的意识。
3. 接受行人对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和回复。
4. 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解决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章处罚和赔偿第七条对于恶意破坏斜巷行人助行器的行为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修复和赔偿的费用。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更或增补,按程序修改后重新实施。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三篇)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秩序,保障行人和助行器的安全,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斜巷行人助行器是指安装在斜巷上为行人提供助行的设施,包括斜道、扶手、非机动推车等。
第三条运营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行人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持秩序,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第五条具备条件的斜巷应当安装助行器,以提供方便和安全保障给行人使用。
第二章设施规划和设置第六条斜巷的规划和设置应当考虑行人的需要和安全,满足老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的助行需求。
第七条设置斜巷行人助行器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数量和位置,保证足够的承载能力和使用效果。
第八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其安全稳定、可靠耐用。
第九条斜巷行人助行器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和标识,使行人能够准确找到和使用。
第三章使用管理(一)按照设施规定的方向使用,不得逆行或者乱穿斜巷。
(二)谨慎行走,保持适当的速度,不得奔跑或者打闹。
(三)确保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者破坏设施。
(四)不得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危险行为。
(五)遇到紧急情况,应当及时报警或者求助,不得擅自离开。
第十一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二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三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行人的投诉和意见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十四条运营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设置和维护斜巷行人助行器,并对助行器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
(二)提供足够的服务人员,指导和协助行人正确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模版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行人的安全出行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斜巷行人助行器是指电动、非电动等助行设备,用于帮助行动不便的行人在斜坡、楼梯等场所进行助行。
第三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安全驾驶,确保行人的安全。
第四条政府应建立健全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斜巷行人助行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在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前,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使用。
第六条行人在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和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确保斜巷行人助行器的正常使用,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行人的安全。
第二章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第八条政府应建立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登记制度,对斜巷行人助行器进行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更新维护。
第十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对斜巷行人助行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第十二条政府应加强对斜巷行人助行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得超时、超速行驶。
第三章交通安全和秩序维护第十四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按照交通规则行驶,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五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盲目穿行、漫骑、骑行、玩耍等。
第十六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保持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得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他人的正常出行。
第十七条需要斜巷行人助行器的行人应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或闯红灯。
第十八条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提供帮助和照顾需要的行人,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注意事项
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注意事项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斜坡和长斜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这些斜坡虽然方便了行人的出行,但使用不当也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更好地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各地纷纷引进斜巷行人助行器,本文将介绍其使用注意事项,以便大家能够更加安全舒适地使用。
1. 前置准备在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之前,需要了解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1.1 身体状态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需要一定的体力,因此在使用前需要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有足够的体力支持。
1.2 个人装备在行使斜巷行人助行器时,需要穿着平底鞋或运动鞋,尽量避免穿高跟鞋。
同时,需要注意着装,不穿裙子或长袖衣物,以免卡住设备。
1.3 行李物品不要将过多或过重的物品带入斜巷行人助行器,以便更好地操作和控制设备。
2. 设备使用在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2.1 车道问题斜巷行人助行器通常设置在道路的一侧或中央,使用时需要注意设备所在的车道,防止被车辆撞击。
2.2 设备操作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需要掌握正确的方法,以便保障使用安全。
首先,需要按下按钮激活设备;之后,将身体靠近扶手,紧握扶手,将身体稍微向前倾斜,保持平衡,然后放轻脚尖使设备向前运动。
2.3 设备停止当需要停止斜巷行人助行器时,需要先踏停车踏板,然后松开扶手,慢慢将身体向后倾斜,使设备缓缓靠在停车踏板上,最后将设备的操纵杆恢复为初始位置。
2.4 设备故障如果使用中出现了故障,应当及时停止运行,并联系相应的技术维护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3. 安全注意事项在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3.1 人员防护禁止多人共乘斜巷行人助行器,禁止在设备上跳跃或玩耍。
3.2 速度问题在使用设备时,需要注意控制速度,适度减速,以免造成伤害。
3.3 路面问题在行驶斜坡时,需要注意路面的坡度和凸起或凹陷,防止设备出现过于剧烈的晃动,造成危险。
3.4 其他注意事项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禁止吸烟、饮食等行为;•禁止在设备上扔掷物品;•禁止在设备上拉扯、推挤等行为;•禁止使用设备进行刹车等危险行为。
斜巷行车制度
斜巷行车制度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斜巷行车制度1、斜巷轨道、道岔必须符合《轨道线路质量标准》要求,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其它线路必须达到合格品。
2、必须执行“三固定”、“四保险”制度(固定司机、信号工、把钩工、保险闸、保险绳、保险栏、保险峒)。
3、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证件要符合规定。
4、必须有现场交接班制度,内容完善、可行、适合现场情况,坚持执行。
5、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运送物料时车速控制在2m/S以内,运送人员时车速控制在2m/S以下(含2m),开车前先送红灯。
6、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之规定;警示红灯亮时,所有行走人员必须躲进保险硐,红灯灭时,方可行走。
7、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之规定。
8、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挂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
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不得发开车信号。
9、矿车之间必须用合格的三环链联接,严禁用两环链或钢丝绳扣代替,特殊情况必须先写措施,审批后严格按措施提升。
10、斜巷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出现异常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用手操纵,使人车安全制动。
11、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前有信号工后有跟车工,信号工必须坐在列车行驶方向的第一辆车内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也必须装在该位置。
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按规定进行手动落闸试验,及检查各偏盘道岔是否位于直道,然后,先放空车一次,证实巷道和轨道不会引起掉道或其它危险。
运送人员的斜巷中必须装设跟车人或乘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并且清晰可靠,一切无误后方可运送人员。
行人助行器技术标准
斜巷行人助力装置管理规定1、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2、上、下车场必须各安设打点信号和操作按钮,在上下两端都能启动和停车。
3、检修时,助力装置应停电、闭锁和挂牌,严禁带电检修。
4、加强每班检查,内容包括:绞车开关、操作按钮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张紧装置的张紧效果、基础螺栓紧固及稳定、滚筒绳衬的固定磨损现象、滚筒缠绳有无咬绳、托绳轮运转状况、销轴固定、钢丝绳是否脱轮等现象。
5、维修人员应每天对助力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重点检查钢丝绳状况,发现绳径或断丝超限时,要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更换。
上、下钢丝绳分别在上、下托绳轮上平稳运行,无脱绳现象,如发现钢丝绳脱离托绳轮,应有专人负责把绳抬到托绳轮上。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绳在绞车滚筒上打滑时,应及时调整张紧装置,发现问题立即停运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6、行人助力装置的机尾转动部分采用全封闭式防护栏。
7、托绳轮安装应垂直钢丝绳运行方向,固定牢固,上、下托绳轮应分别在同一平面上,绳轮转动灵活无异响,当发现绳轮不转动,磨损严重时,维修人员应及时更换。
8、行人助力装置的驱动绞车,应严格按《斜巷运输绞车完好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正常运行时,绞车离合应在刹车位置,制动闸在敞开状态,运行无异响。
9、任何人不得用手或其他工具、钢丝等材料抓、绑钢丝绳与绳轮,只能用专用手把,并不得附挂其他物件于手把上。
10、上下车场必须安装手把箱,便于手把存放。
11、助行过程中,人员不得嬉笑打闹,要集中精力。
12、所有助乘人员必须保管好各自携带的物品、工具等,防止窜落伤人。
13、启动行人助力装置前必需先发出信号确认安全,确认安全5秒后再起动装置。
14、助乘人员要身体前倾,防止手把滑脱时助乘人员因惯性而摔倒。
助乘人员要随时观察脚下和周围情况,防止踩空、碰撞等事故的发生。
15、助乘人员在距离终点位置和中间巷道出入口5m前,取下手把严禁越位确保安全。
机电科2017年4月17日。
2024年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
2024年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人助行器管理,维护斜巷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行人助行器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斜巷内所有行人助行器的管理。
第三条斜巷指斜率较大、街道弯曲、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
第四条行人助行器指供行人使用的各类助行设备,包括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电动滑板车等。
第五条行人助行器管理应遵循便民、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行人助行器的使用人应具备适当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具备一定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
第七条幼儿、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使用行人助行器,应由其监护人负责陪同并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负责行人助行器的注册管理、道路巡查、违规处理等工作。
第十条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应定期公布行人助行器管理政策、规定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行人助行器注册管理第十一条行人助行器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向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进行注册,并获得注册证。
第十二条行人助行器注册证应当注明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三条行人助行器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注册。
第十四条行人助行器注册证的遗失、损毁、变更等情况,应及时向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第十五条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应建立行人助行器注册信息库,实时记录行人助行器的注册信息,并做好数据备份。
第四章道路巡查第十六条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应组织巡查队伍,定期对斜巷内的行人助行器进行巡查。
第十七条巡查队伍应对行人助行器的合法性进行检查,核实行人助行器的注册信息。
第十八条巡查队伍应对行人助行器的外观、性能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人助行器,应及时予以警告、扣押。
第十九条巡查队伍应对行人助行器使用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行人助行器使用人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的,行人助行器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其限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予以罚款。
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注意事项
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注意事项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注意事项一、使用助行器人员在领到助行器手柄时首先要检查助行器手柄是否完好。
二、上、下绳分别在上、下托轮上运行,助行手柄豁口向上卡绳,套卡后双手平握向后自然用力,人跟随手柄自动上行,严禁用手直接抓钢丝绳。
严禁使用钢丝钳等其他工具夹住钢丝绳升井。
三、运行过程中,行人必须注意力集中,以正常行走姿态双手紧握手柄,靠近绳道(托轮)的身体部位或所携物件距离绳道、绳轮(以外)150-200mm以上,不得触及临近任何物体严防绳轮伤人、绊人。
四、助行器使用人员手柄摘挂区必须在指定地点摘挂。
五、助行过程中,人员不得嘻笑打闹,不得迷糊打盹。
精神不好、状态较差不得乘牵。
运行过程中,人员只准在台阶上行走。
六、运行过程中,如发生绳脱槽属正常现象,请用手柄抬上托轮。
七、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该类人员需助行时,必须汇报调度室,方准单独助行八、所有助乘人员必须保管好自携、工具等,防止窜落伤人。
背包上井人员背包必须放在右肩上。
人员衣服袖口扎紧。
斜巷使用起道机、千斤顶处理掉道车辆管理规定1、斜巷车辆掉道,信把工要及时发停钩信号,绞车司机立即停车。
2、绞车司机必须监守岗位集中精力,刹紧制动闸把。
3、出现车辆掉道,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跟班班队长,班队长要立即汇报矿调度。
空车掉道,由跟班区干现场指挥拿道,重车掉道,由区正职现场指挥拿道。
拿道人员准备齐拿道材料、工具,并检查其完好状况,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并对现场巷道环境进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现场指挥拿道。
4、班队长要先查看现场,车辆的销链连接、保险绳可靠、卡兰销齐全,明确信号传递方式(如喊号、摇灯等),现场要按专职信号工,信号工必须按班队长的指令及时发送信号,上下口信号工要及时准确传递信号,绞车司机按信号指令操作。
5、处理车辆掉道前必须先紧绳,保持钢丝绳涨紧。
6、车辆上端轮对掉道紧绳后采用起道机(或千斤顶)支车拿道,先在掉道车辆上端钩头与轮对间穿通板接实底梁,操作起道机(或千斤顶)支起矿车注意及时补充通板,起道机(或千斤顶)必须与钩头接牢,当上边轮缘超出轨面20mm以上停止,人工用力或用千斤顶推车辆上端至轮对对准轨面,抽出妨碍落车的通板及时落起道机(或千斤顶)至轮对落实在轨面上,抽出余下通板搬出起道机(或千斤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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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助行器运行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2、该助兴器系统由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调整、管理。
3、信号把钩工负责集中上人之前的日常检查:绞车及张紧装置完好、基础稳固状况、绳衬的固定、滚筒缠排绳情况,滑轮组、托绳轮运转与销轴固定、闭锁,钢丝绳有无损伤,特别是接头部位的检查是否脱槽。
专用信号与通讯的完好,运行区间与人行道有无障碍物,卫生清理,拖轮的紧固等情况,上岗时,试运行一次,确认完好,方可准备开车,否则,必须处理。
4、集中上人时,上、下车场必须有专人负责,该处岗位工负责助行器的运转管理和手柄的收发、保管、清点工作。
5、必须有专职人员每一天全面巡查检修,保持张紧适度,设备配件完好,绞车房内有检修记录,及时更换易损件与润滑油。
6、使用:正常运行时,绞车离合应在刹紧位置,制动闸是敞开状态,上、下绳分别在上、下拖轮上运行,助行手柄卡勾豁口向上套绳,套卡后双手平握后自然用力,人跟随手自动上行。
7、运行过程中,行人必须注意力集中,以正常行走姿态双手紧握手柄,靠近绳道(拖轮)的身体部位豁或携带物件距离绳道、绳轮150mm---200mm以上,不得触及临近任何物体严防绳轮伤人、绊人。
8、任何人不得用手或其他工具、铁丝等材料抓、钢丝绳与绳轮,
只准使用助行手柄,并不得在助行器上附挂任何物件。
9、人员只准在助行器牵引区间行走助行,只准牵引人员上行,只准使用上绳。
10、助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间隔2米以上,严防碰伤前后人员。
11、助行过程中,人员不得嬉笑打闹,不得迷糊打盹,精神不好状态较差与醉态人员不得乘车。
12、运行过程中,人员只准在牵引助行器防滑道上运行,脚下不得碰触轨道与下绳、下轮。
13、牵引助行人员一定听从现场信号把钩工指挥,上上行车时要远离下车场1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或附近安全地点侯乘。
并自觉领用、归还手柄,爱惜、珍惜手柄(放入上车场所放的专用箱内)。
14、经过调试合格后,由于使用不当出现绳脱槽现象时,请用手柄将绳抬上托轮。
15、牵引运行前,严禁跨越绳道与轨道。
16、集中上人时,经现场把钩工同意后,由信号把钩工启动或行人自行启动助行器,上完人后,信号把钩工自觉关闭绞车。
17、特别注意张紧钢丝绳的安全防范及拖绳轮的闭锁,绞车钱方导向轮的分绳,严禁咬绳,严防绳断伤人。
18、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该类人员助行时,需事先提出申请,经调度与现场把钩工同意后,方准单独助行,外来人员也必须经矿调度同意,并学习本规定后方可在现场信号工把钩工指挥下助乘。
19、所有助乘人员必须保管好自携互携物品、工具、防止窜入落伤人。
20、检修时停电闭锁并挂牌,助行时不得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