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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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一、装车的要求:
1、装用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重量选择相应的专用车辆装运。
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散装材料可用矿车装运。
2、装车质量的要求:装车质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重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
设备整装超过平板车载重的必须拆解装载。
不可拆解的单元设备允许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载重的10%。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出专用运输车辆的外型尺寸。
不可拆解的超大型支架设备和不可截取的超长件物料,可作为特殊材料运输对待,在制定专项运输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特殊装运,但装车宽度不得超出平板车宽度100mm。
4、装车重心的要求:装载物体的重心必须落在承载车辆的理论重心上。
大型支架设备的重心必须经过计算确定装载方式,严禁偏重心装载和重心超高装载。
确需偏(超)重心装载的车辆必须注明作为特殊运输对待。
5、装车的其他要求:超长物料的装车,必须在物料的底层垫加抬高物,使斜巷底车场变坡点能顺利通过。
二、封车方式的要求:
1、支架和大型设备的封车应以刚性连接件(螺栓)与平板车底盘固定为主、以柔性连接件(钢丝绳)为辅。
平板车底盘销孔不对眼的,必须对平板车底盘进行补强后方可重新开孔,但不得破坏平板车底盘主轴承结构。
确需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根据设备结构特点,实施至少不少于两道的封车。
两道封车必须独立打结,严禁一根钢丝绳缠绕封车。
多层叠装的严禁串联封车。
2、超长材料的封车应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与平板车底盘刚性联结,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
散件物品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把必须用楔体楔紧,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采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打标点必须合理,打标杆必须牢固固定,外露不得超出整体装载尺寸。
三、封车材料的要求:
1、设备材料封车有条件使用螺栓封车的必须使用螺栓封车,没有条件的小型材料、设备必须使用钢丝绳封车。
重量小于3T的设备材料,采用直径不小于Φ6mm钢丝绳封车;重量大于3T小于5T的,必须使用Φ12.5mm钢丝绳封车;5T以上10T以下大型设备、材料应采用螺栓封车方式,螺栓封车不得少于4条Φ24mm螺栓,螺栓少于4条的必须增加Φ12.5mm钢丝绳封车,封车螺栓必须紧固。
2、封车钢丝绳与车体之间必须设有两个以上死点,并用绞棍绞紧,绞棍必须进行可靠固定,并且绞棍端头不得伸出车体或设备外沿,并有可靠的防止车上的物料滑出措施。
3、刚性连接件的强度,必须经过剪切计算确定。
安全系数不得小于最大斜巷坡度牵引力的两倍。
四、装封车运输过程的控制要求:
1、装封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进入运输系统。
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运,运输岗点有权拒拉、拒绝违章指挥强行运输。
2、实行谁装车、谁整改制度。
运输过程中发现的封车不合格的车辆,必须有装封车单位负责重新装封车。
五、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六、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4人(电绞司机1人,上把钩工至少2人,下把钩工至少1人);挂钩工必须持有兼任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资格证书。
七、绞车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上岗牌要挂在岗位上或挂在胸前,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作。
八、岗位人员中绞车司机与挂钩工不得相互兼任。
九、斜巷运输严禁使用电瓶车在上车场向斜巷中顶车走钩,严禁用小绞车向斜巷中裹车;禁止用轿车处理斜巷掉道,禁止用绞车主绳在斜巷下车场带车。
十、井下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电绞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十一、车辆行驶中严禁蹬钩,斜巷行车时严禁行人。
人员行走斜巷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斜巷走钩时,绳道内禁止有人。
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
车辆禁止在斜巷内悬钩。
十二、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下简称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
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1、每钩只准挂一车。
2、专用车辆必须达完好标准。
3、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
4、“四超”车辆运输时,必须专人捆绑稳固,专人摘挂钩,专人发信号,专人负责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专人负责在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甩道设置警戒。
十三、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
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十四、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
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行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小绞车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
十五、斜巷运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并使用正常。
使用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并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
十六、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安装牢固,验收合格。
使用时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