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卷一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卷一
选项D正确。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的高度,不断加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崭新命题,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四次创新。
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
选项C说法正确。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既然属于法,也就具有可诉性特点。
选项D说法正确。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所以,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6.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
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的局限性。
选项B错误。古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的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
选项ACD正确。作为一种东方奴隶制法,古印度法具有东方法和奴隶制法的共性,比如维护君权、夫权、父权,维护奴隶主的特权,诸法合体,缺乏抽象概念和规则等。又独树一帜,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宗教密不可分;严格维护种姓制度;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80.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A项中,一般地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以A项错误。
B项中,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
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项中,具体行政行为成立条件之一是: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
即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故C 项错误。
D项中,如果行政行为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
故D项错误。
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ACD.81.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解析】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
“三个至上”的重要观点,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三个至上”的提出,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理内核,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和探索执政规律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C项,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A项,“宪法法律至上”不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宪法法律至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B项,“宪法法律至上”不是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而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D项,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但是“宪法法律至上”不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解析】D项,“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
[真题答案][2009年]参考答案试卷一1、C2、D3、C4、B5、D6、B7、D8、B9、C 10、B 11、D 12、B 13、A 14、C 15、B 16、C 17、C 18、A 19、B 20、C 21、D 22、D 23、D 24、B 25、B 26、D 27、C 28、C 29、D 30、A 31、C 32、D 33、B 34、A 35、C 36、B 37、C 38、B 39、D 40、C 41、B 42、A 43、A 44、C 45、C 46、B 47、D 48、C 49、B 50、D 51、BCD 52、ABD 53、ABC 54、ABD 55、ABD 56、CD 57、ACD 58、ABD 59、ABCD 60、CD 61、BC 62、ABD 63、AD 64、CD 65、BC 66、ACD 67、ABC 68、ABCD 69、ABD 70、ACD 71、BCD 72、BC 73、BCD 74、ABCD 75、ABC 76、ABC 77、ABCD 78、AC 79、BD 80、BD 81、BD 82、BC 83、BD 84、ABD 85、ACD 86、ACD 87、ACD 88、AD 89、ABD 90、BD 91、AC 92、AD 93、AD 94、AD 95、B 96、ABC 97、C 98、CD 99、C 100、BCD试卷二1、C2、C3、D4、B5、B6、D7、C8、A9、C 10、B 11、A 12、B 13、B 14、B 15、A16、D 17、D 18、C 19、B 20、C 21、D 22、D 23、D 24、D 25、B 26、C 27、B 28、A 29、A 30、B 31、C 32、C 33、B 34、C 35、D 36、B 37、C 38、C 39、D 40、C 41、C 42、B 43、C 44、A 45、D 46、C 47、B 48、D 49、C 50、B 51、CD 52、BC 53、AD 54、CD 55、ABD 56、BC 57、AC 58、ABCD 59、BCD 60、CD 61、AC 62、CD 63、CD 64、ABC 65、ACD 66、ABCD 67、ABC 68、AC 69、AD 70、ABC 71、ABC 72、ABCD 73、BCD 74、BD 75、BD 76、BD 77、CD 78、ACD 79、AD 80、ACD 81、AD 82、AC 83、CD 84、AC 85、AB 86、AD 87、BD 88、ABC89、BCD 90、AC 91、ABD 92、ABC 93、C 94、ABCD 95、AC96、ABCD 97、CD 98、ABCD 99、ACD 100、A试卷三1、C2、C3、A4、D5、D6、D7、D8、C9、B 10、C 11、C 12、C13、B 14、C 15、D 16、B 17、C 18、A 19、B 20、B 21、B 22、A 23、D 24、C 25、B 26、A 27、B 28、D 29、C 30、B 31、A 32、A 33、A 34、D 35、A 36、A 37、D 38、C 39、C 40、A 41、A 42、D 3、C 44、B 45、C46、A 47、D 48、B 49、B 50、D 51、AD 52、ABC 53、ABCD 54、ABCD 55、BD 56、ACD 57、AB 58、ABC 59、ABC 60、ABC 61、ABD 62、CD 63、AB 64、BC 65、BCD 66、AC 67、ABC 68、CD 69、ABCD 70、ACD 71、AD 72、BC 73、AC 74、BCD 75、ABCD 76、ABC 77、AB 78、ACD 79、BCD 80、ABC 81、AC 82、BD 83、ABC 84、ABCD 85、BD 86、BCD 87、BD 88、CD 89、AD 90、AB 91、BD 92、C 93、D 94、AB 95、B 96、A 97、AD 98、ABCD 99、BD 100、C试卷四一、1.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中国法治现代化);2.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3.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的关键历史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思想基础,是指导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不强。
同时,农村不少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外出务工,部分地方农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根据中央的相关要求,云南省决定从2008年起用5年时间,选聘约1.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实现全省1.3万个行政村每个村级组织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2008年,云南省确定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全县共有16个名额,分配给××乡2名。
2009年1月,安排到××乡的张石芬、王文龙两位同志按时到××乡报到。
两位同志的基本情况是:张石芬,女,汉族,师宗葵山人,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7月毕业于云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选聘到××乡纳厦村委会任党总支书记助理;王文龙,男,汉族,师宗丹凤人,1984年10月出生,2007年7月毕业于西南林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选聘到××乡团村委会任主任助理。
现将以上两位同志到位以来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两名“村官”来到××后,乡党委在征求“村官”本人及相应村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决定先让他们在乡党政办培养锻炼一段时间再派到相应的村委会任职。
所以,自1月份至今,两名“村官”都一直在党政办跟班锻炼。
下面将他们近三个月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个简要总结。
(一)大学生“村官”的思想较为稳定两位“村官”来到××后,思想方面主要有三个表现:一是安心基层。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3
41.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 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42.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43.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 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44.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 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 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 45.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 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46. 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 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 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47.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 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 48.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 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 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49.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 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 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 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 50.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 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 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二、多项选择题。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部分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2.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3.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4.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构成抢夺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5.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6.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7.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8.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9.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
09年司考卷一及答案
09年司考卷一及答案(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1. 法律法规的基本特征是()A. 国家意志性B. 道德约束性C. 社会普遍性D. 自愿性2. 下列哪种情况下,不适用我国《刑法》?()A.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罪B.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C.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D.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此处省略13题)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16.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不违背公序良俗17.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A.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处省略8题)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26. 法律法规的效力高于政策。
()27.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此处省略3题)四、简答题(共3题,每题10分,共30分)31. 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32. 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此处省略1题)五、案例分析题(共1题,20分)41. 某日晚,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窃得现金5000元。
在分赃时,甲提出将部分现金用于购买,乙、丙同意。
后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甲、乙、丙三人的刑事责任。
(试卷内容结束)六、论述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42. 论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43. 论述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七、名词解释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44. 法律行为45. 不当得利46. 侵权责任47. 紧急避险48. 无因管理八、法条分析题(共3题,每题8分,共24分)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分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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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单项选择题1.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
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38题)(B)A. 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 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C. 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 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解析:本题考查涉外仲裁、仲裁协议。
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依据我国仲裁法可以仲裁,因其是财产关系而非人身关系问题。
所以,A错误。
《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C选项排除了除外的情况。
所以,C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若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作出裁决,当事人有异议去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法院是不受理的。
所以,D错误。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所以,B正确。
2.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
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
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8题)(C)A. 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B. 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C. 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 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解析: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一22题,单选)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现行《宪法》第12条第1款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据此,选项D中的“神圣”二字错误。
在我国宪法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而非“私有财产”。
知识模块:宪法学2.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
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23题,单选)A.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美国1787年宪法就公民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未作广泛规定,故A项错误。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不仅详尽地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且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
这部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后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所效仿。
故B项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定,主要包括宪法第19条至第24条关于文化政策的规定,第46条至第47条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文化活动的自由的规定以及第89条第7项、第107条、第119条关于文化教育管理职权的规定。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19.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
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
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刑法学一、单选题1、C.【解析】很显然,是考察的属地管辖权制度。
C 选项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视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2、D.【解析】AB 错在“已经构成犯罪”,已经构成犯罪又不认为是犯罪,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选 AB。
C 错在,刑法第 13 条不能随便适用的,有严格的条件,不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
3、B.【解析】B 是犯罪对象的概念。
4、B.【解析】A 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以作为方式构成,所以不是纯正的。
B 是遗弃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C 初略判断是爆炸罪,是不纯正的。
D 是失火罪,估计不少人判断错,是不纯正的,比如在加油站抽烟。
5、D.6、B.【解析】B 显然是错误的,注意 D,单位犯罪是两罚制,而且对单位只能处以罚金。
7、A.【解析】间接故意是放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轻信能够避免,所以选 A。
但是用心理态度去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果实常常是困难的。
老妖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方法,如果给了案例题,其中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一些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的,那一般认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是间接故意。
比如在院子里私拉电网以防贼,如果装了控制电压的装置以免电死人的,那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没有装,那就是间接故意。
8、B.【解析】这种是传统刑法的观点和分类。
从此题可以看出,法硕考试是按照传统刑法理论来出题的,其实也就是人大老师出题的多。
而司法考试不考传统刑法的观点,所以以后这种法律认识错误考的会越来越少,因为太简单了。
9、B.【解析】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险的损害。
但能否以牺牲一个人的生命的方法挽救其他更多的人的生命呢?10、D.【解析】不一定的。
犯罪形态如预备,未遂,既遂,中止,其中犯罪结果发生后成立的中止就可以说明 D 错误。
11、C.【解析】ABD 都是预备,没有疑问。
选 C 的理由是,传统刑法理论认为是投放毒药到杯子里就是着手。
但这个观点只有法硕考试成立,司法考试却认为投毒行为是预备。
也就是法硕考试更多的是考察传统的刑法理论,而司法考试更多的是考察德日新的刑法体系,这也是 2009 年司法考试大纲将传统的四要件构成改成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阶层理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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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选项A错误。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是存在继承关系的。
选项B错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而不是经济思想。
选项C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D错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制度体系。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选项A正确。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每个发展阶段,都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
选项B说法不成立。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已经开始,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平等与正义、“共产党有犯法者从重治罪”等司法原则,为新中国的司法实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选项C正确。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选项D正确。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的高度,不断加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崭新命题,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
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四次创新。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
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发展进程。
选项D不属于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内容。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三次重大创新。
6.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律的局限性。
选项A错误。
任何时候都存在法律。
选项B正确。
紧急避险行为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选项C错误。
紧急状态的存在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选项D错误。
法律不是以紧急状态而是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条件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的。
7.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
”关于这句话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社会的关系。
选项A正确。
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异议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
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法律。
选项BC正确。
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法律的发展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选项D错误。
错在“任何时代”,比如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就不能脱离司法判决而独立存在。
8.《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
”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
”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
”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B错误。
古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的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
选项ACD正确。
作为一种东方奴隶制法,古印度法具有东方法和奴隶制法的共性,比如维护君权、夫权、父权,维护奴隶主的特权,诸法合体,缺乏抽象概念和规则等。
又独树一帜,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宗教密不可分;严格维护种姓制度;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9.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选项A不成立。
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才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相和真理的推理。
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或真相其实只是程序意义上和程序范围内的,或者说法律上的真实与真相并不是现实中的真实与真相。
在具体操作上,进行法律推理,与其说是所追求绝对的真实,毋宁说是根据由符合程序要件的当事人的主张和举证而'重构的事实'做出决断。
选项B不成立。
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
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的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的意义。
法律解释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与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
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最好的答案。
选项C成立,选项D不成立。
法律推理是人的推理,自然要受人的价值观的影响,不是完全客观的。
法官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
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的分类、法适用的一般原理、法的特征、法的作用。
选项A说法正确。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改变的法律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所以,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
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
选项C说法正确。
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
既然属于法,也就具有可诉性特点。
选项D说法正确。
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
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