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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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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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级别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A 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一)项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可知,而非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而是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才由中院管辖。

因此,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最高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而非仅限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因此,D项错误。

3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反诉。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诉请求。

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实体和程序上、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辩驳。

反驳的目的虽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但是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本题中,被告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合同无效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原告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1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

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选项C错误。

宋代典卖又称“活卖”。

选项D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

《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

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

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

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200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l—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3.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4.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B.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C.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2002-2009年行政法司考真题

2002-2009年行政法司考真题

2002~2009年行政法司考真题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39.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规章的制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89条规定,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具体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所以C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是错误的。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D项说法正确。

4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程序。

2002-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答案:ABC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法律教育 网因此,A项说法错误。
D.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务清偿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破产。
《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因此,C项说法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8年)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95-97题。
95.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因此,B项说法错误。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4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司法的特征、司法效率、司法的功能。

选项A正确。

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司法管辖的范围是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人,是管辖范围最广泛的审判机关,任何人都有发动资格向法院申请对某一纠纷作出决定,判予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选项B正确。

法律相对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滞后性,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应当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而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对法律进行正确完整的阐释。

法官在裁判中对解释法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准确,无疑也是消减不确定性的主要途径。

当然,如果解释与裁量不合立法目的与实情,有可能加剧司法中的不确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才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选项C正确。

该项表述的司法效率中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问题。

具体来说,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在形式诉讼中,考虑对一些特定的犯罪人征收诉讼费,以起到节省“正义成本”的作用。

选项D错误。

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征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48.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应具备的两个基本要素。

司法真题卷二2009年司法试题(含答案)

司法真题卷二2009年司法试题(含答案)

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

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人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

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构成抢夺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5.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

”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6.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7.甲、乙共谋行抢。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答案:BD
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宣告死亡的相关知识点。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第一顺序为配偶,如无配偶的,下一个顺序递增为第一顺序,以此类推;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对于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位,主要是为了优先保护配偶、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伦理利益和情感利益。申请人的顺序效力是,有在先顺序时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人权利平等。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因此,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因此,D项错误。

2002司考真题答案

2002司考真题答案

2002司考真题答案第一篇:2002司考真题答案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答案)——(2002-9-20)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D 16 B 2 B 17 B 3 A 18 C 4 D 19 B 5 A 20B 6C 21 B 7D 22 D 8 C 23 C 9 C 24 D 10 A 25 D 11 B 26 A 12 C27 C 13 A 28 A 14 C 29 C 15 C 30 C二、多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B 56 CD 32 BCD 57 ACD 33 ABCD 58 ABD 34 ACD 59 BCD 35 ABC 60 ABD 36 AC 61 ACD 37 ABCD 62 BD 38 AB 63 BCD 39 ABD 64 BCD 40 ABC 65 ABC 41 BCD 66 BCD 42 ABD 67 BC ABCD 68 ABCDABC 69 BC 45 ABCD 70 AC 46 ABD 71 CD 47 AC 72 ABCD 48 ABC 73 ABCD 49 BD 74 ABCD 50 ABCD 75 ABCD 51 ABCD 76 ABCD 52 ABD 77 ABCD 53 ABC 78 BCD 54 AD 79 ABCD 55 ACD80 ABD三、任意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C 91 ACD 82 ABCD 92 BC 83 ABCD 93 ABCD 84 ACD 94 ABC 85 ABCD 95 C 86 BD 96 CD 87 AB 97 BACD 98 BCD 89 C 99 ABABCD 100 ABD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答案)——(2002-9-25)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D 16 D 2 C 17 B 3 B 18 B 4 B 19 C 5 C 20 B C 21 A 7 C 22 C 8 D 23 B 9 C 24 B 10 C 25 A 11 C 26 A 12 C 27D 13 D 28 A 14 B 29 A 15 C 30 A二、多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BCD 56 CD 32 ABC 57 ABCD 33 ABD 58 ACD 34 ACD 59 CD 35 AC 60 ACD 36 ABD 61 ABCD 37 AD 62 AC 38 BC 63 ABCD 39 ABCD 64 ABD 40 AD 65 ACD 41 ABCD 66 AB 42 ACD 67 ABCD 43 ABCD 68 AB 44 BCD 69 AB 45 ABD 70 ABC 46 AD 71 AD 47 AC 72 BCD 48 ACD 73 ACD 49 ABCD 74 ACD 50 BCD 75 BD 51 ACD 76 ACD 52 BD 77 ACD 53 BD 78 AB 54 ABD 79 AC 55 ABCD 80 BC三、任意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BCD 91 BC 82 ABCD 92 BCD 83 BCD 93 ABC 84 AD 94 BCD 85 BCD 95 AC 86 AD 96 ABD 87 BCD 97 BD 88 BCD 98 BC 89 AB 99 ABC 90 CD 100 AC(以上内容仅供参考)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2002-10-5)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 16 D 2 C 17 D 3 D 18 D 4 C 19 C 5 A 20D 6 A 21 D 7 C 22 A 8 A 23 D 9 B 24 D 10 C 25 C 11 A 26 B 12 A27 C 13 D 28 C 14 D 29 D 15 A 30 D二、多项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ACD 56 BCD 32 BC 57 ABCD 33 AC 58 BCD 34 ABCD 59 CD 35 ABC 60 ABD 36 AD 61 ABCD 37 AD 62 BC 38 AC 63 ABC 39 BCD 64 ABCD 40 BCD 65 ABCD 41 BC 66 CDABD 67 ABCD 43 ABD 68 ACD 44 ABD 69 BCD 45 ABC 70 ABD 46 ACD 71 ABD 47 CD 72 ABCD 48 ABCD 73 BD 49 CD 74 ABCD 50 AB 75 BCABCD 76 ABD 52 AC 77 ABD 53 ABC 78 CD 54 ABC 79 BD 55 BD 80 BD三、任意选择题:题号答案题号答案C 91 AABCD 92 A 83 BC 93 D 84 A 94 BC 85 C 95 BC 86 AC 96 AC 87 A 97 D 88 BD 98 D 89 ABD 99 ACD 90 C 100 D(以上内容仅供参考)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2002-10-10)2002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一、(本题10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2002—2009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
答案:B
《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但本题中秦某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所以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该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程序是违法的,因此决议无效。
96.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
B.如张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投资人的身份
C.如该企业解散,必须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
D.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
D.解除帅某,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所以临时董事会同意甲公司代表秦某辞去丙公司监事职务,改任丙公司董事的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而A、C、D三项所列事项,董事会依法可以做出决定,符合公司法规定,所以本题应选B.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09年)(三)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

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

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

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

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

97.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当事人的确定。

本案属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原告是被赡养人即王某。

因此,A项正确。

被告是有赡养义务的王某的子女,在本案中,王某的两个儿子与一个女儿都对王某有赡养义务,都是本案的被告。

王某仅对其中的二儿子起诉了,法院应当追加大儿子与其女儿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

98.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Y省A县法院B.Y省B县法院C.Y省C县法院D.W省D县法院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地域管辖。

《民诉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属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且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内,那么原告住所地和各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ABCD项都正确。

99.诉讼过程中,Y省适逢十年不遇的冰雪天气,王某急需生煤炉取暖,但已无钱买煤。

王某听说王乙准备把自己存折上3,000多元钱转到一个朋友的账户上。

对此,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的措施是?()A.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B.诉讼保全措施C.证据保全措施D.先予执行措施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保全与先予执行。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2009-11-6 14:12【大中小】【我要纠错】二、多项选择题:(2009年)5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效力。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

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本题中的解释是正式解释、有权解释,不是学理解释。

选项C正确。

《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选项D正确。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

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

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定义,故是“文理解释”(文义解释)。

52.“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2002年-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

2002年-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

2002年真题:1.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A.FASB.DEQC.DDPD.DDU2.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

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

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

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3.下列哪一损失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送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C.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4.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A.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B.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C.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员、的设备和船舶供应品D.承运人应使货舱、的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的运送和保管货物5.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对下列哪一争端事项具有管辖权?A. 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B.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井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C.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6.设下列各公司所属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几种情况适用公约?A.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订立的关于电视机的买卖合同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未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C.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关于食糖的贸易合同D.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构成了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7.依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下列哪几项措施是成员方不得实施的与国民待遇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合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A.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B.将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C.将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D.规定企业出口销售产品时当地生产的数量或价值的比重8.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关FCA贸易术语下交货与装货义务的规定包括下列哪些内容?A.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买方负责装货B.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应由卖方负责装货C.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即完成交货D.当卖方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则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卸下才完成交货9.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10.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11.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A.付款人拒绝承兑B.付款人破产C.付款人死亡D.付款人避而不见12.依我国法律,在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供方不得强迫受让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历年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09年)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

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

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确。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

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表现在:“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

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审判机关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

西周时期的“狱”与“讼”。

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09年)88.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

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

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C.明知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行为规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49条规定,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因此,A项正确。

《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6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据此可知,B项中刘律师依据封建迷信思想向委托人就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的行为是不符合律师执业有关规定。

因此,B项错误。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21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推广中,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行政等关联机关的特殊关系,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得以提供或者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不得以明显低于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业务。

据此可知,C项中刘律师为了谋取代理业务而向委托人作出虚假宣传的行为是不符合律师执业有关规定的。

因此,C项错误。

《律师法》第2条第2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据此可知,维护受托人的合法利益是律师的职责,本题中如果刘律师专业知识欠缺,考虑到不能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拒绝委托是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的。

【司法考试】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共66页)

【司法考试】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共66页)

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09年)80.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A项中,一般地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以A项错误。

B项中,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

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项中,具体行政行为成立条件之一是: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

即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故C项错误。

D项中,如果行政行为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

故D项错误。

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ACD.81.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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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选项D正确。历经13年于1888年完成《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这个草案受到多方批评,认为它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的保护,还有人认为语言过于专业化导致普通民众难以理解。
(2008年)
57.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概括继承”的原则
B.法国1875年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三部宪法性文件组成,不是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法典
选项A正确。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答案:ABD
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所以A是正确的。在死刑的执行上,唐代沿用了隋朝的死刑复奏制度,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先后怒杀了大理寺丞张蕴古和交州都督卢祖尚以后,因为错杀后悔不已,他认为实行三复奏用处不大,“比来决囚,虽三复奏,须臾之间,三奏便讫,都未得思,三奏何益?”遂决定改三复奏为五复奏,即处死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又三复奏的制度,死刑应在复奏皇帝批准下达后执行,并且必须依法定方法执行,判决应斩而绞,或者应绞而斩,徒一年。因此,B项说法是正确的。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1459年),明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行政制度。可见朝审制度只是对重案囚犯的一次审理,并不涉及到死刑的执行问题,所以C是错误的。D项所述“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明显是正确的,不赘述。
C.《法国民法典》根据“天赋人权”理论规定了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D.1888年完成的《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被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而受到多方批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罗马法的产生、美国宪法修正案、《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选项C正确。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这是“天赋人权”理论在《法国民法典》中的体现。
D.《明大诰》在当时家喻户晓,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答案:ABCD
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重点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答案:BC
解析:《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也就是说是罗马国家时期的立法成果,而不是罗马帝国时期的立法成果。因此,A项说法错误。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B项说法正确。
《十二表法》的“十二表”,是指该法的十二个编目,依次是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因此,C项说法正确。
C.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
D.德意志帝国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
答案:BCD
解析: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限定继承”的原则。所以A是错误的,不应选。法国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分别是《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所以B项是正确的,应选。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C项说法是正确的。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设置了由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国法院构成的普通法院体系,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因此,D项说法正确。
选项D正确。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58.关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太宗在位时制定的
B.《永徽律疏》首次确立了“十恶”即“重罪十条”制度
C.《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

D.《永徽律疏》是对《贞观律》的解释,在中国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贞观律》
答案:ABD
解析:《唐律疏议》(《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李治在位时期完成的,并非在唐太宗在位时制定,所以A是错误的,当选。《北齐律》首次确立了“重罪十条”制度,隋《开皇律》确定了“十恶”制度,所以B也是错误的,当选。C项“《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明显是正确的,不再赘述。《永徽律疏》是针对高宗永徽二年修订的《永徽律》进行的逐条逐句的解释,而不是对《贞观律》进行解释。《贞观律》确定了唐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但是历史地位上是不如《永徽律疏》的,因为《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所以D是错误的,当选。
《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因此,D项说法错误。
58.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大诰》是朱元璋在位时,为防止“法外遗奸”而制定的
B.《明大诰》强调“重典治吏”,其中多数条文是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
C.《明大诰》对《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了处罚
二、多项选择题
(2009年)
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答案:ABCD
解析:明清时期刑部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交大理寺复核)、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而隋唐时期的刑部有案件复核权。明清时期大理寺掌复核驳正,以及死刑复核。所以明清时期大理寺和刑部的职能与隋唐相反。因此,A项说法正确。
59.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B.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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