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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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80.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A项中,一般地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以A项错误。

B项中,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

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项中,具体行政行为成立条件之一是: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

即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故C 项错误。

D项中,如果行政行为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

故D项错误。

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ACD.81.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解析与详解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解析与详解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解析与详解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人占有”的限制,扩大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围之。

故B 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解释,说确。

D项中,对“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扩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该罪的犯罪主体同样可以是女性。

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项中,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为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9年 (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9年 (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09年(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总题数:50,分数:50.00)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人占有”的限制,扩大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故B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2009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2009年)

/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2009年)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民诉》真题解析一、单选题35.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 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级别管辖。

选项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可知,并非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而是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才由中院管辖。

选项C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据此可知,最高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而非仅限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36.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 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 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 该主张是一种证据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诉。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答案】C【解析】A项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本题中甲乙之间的纠纷是因动物致人损害所产生的特殊侵权关系,并不属于人身关系的范围,因此A项错误。

B项考查民事权利。

绝对权是效力能够及于一切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效力仅及于特定人的权利。

甲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是向特定人主张权利,是相对权,B项错误。

C项考查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一)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因此,C项正确。

D项考查民事权利。

抗辩权是阻止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先要承认对方享有请求权利,再主张阻止对方请求权利的行使。

本题中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是在否定甲享有请求权利,不是抗辩,因此D项错误。

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答案】C【解析】ABC项考查非法人组织的设立。

《民通意见》第43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解释。

A项: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为他人占有的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删去了“占有的”限制条件,范围变大,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B项:“出售”仅表示销售行为,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C项:此项是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将器械的范围进行了扩大,此项正确。

D项:将“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明显将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放大,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答案】C【解析】A项考查强制猥亵、侮辱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该罪的行为主体不仅限于男性,女性也可能成为该罪的行为主体,如构成此罪的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等,此项错误。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 66.⾼某系⼀抢劫案的被害⼈。

关于⾼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权要求不公开⾃⼰的姓名和报案⾏为 B.如公安机关不⽴案,有权要求告知不⽴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被害⼈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控告⼈、举报⼈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控告⼈、举报⼈如果不愿公开⾃⼰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本题中,⾼某是被害⼈同时也是控告⼈,如果他不愿公开⾃⼰的姓名和报案⾏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因此,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案,并且将不⽴案的原因通知控告⼈。

控告⼈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题中,⾼某是被害⼈同时也是控告⼈,如果公安机关对抢劫案件不予⽴案的,应当将不⽴案的原因告知控告⼈⾼某。

因此,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被害⼈。

如果犯罪嫌疑⼈、被害⼈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

被害⼈如果不服,可以⾃收到决定书后七⽇以内向上⼀级⼈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

对⼈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被害⼈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部分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2.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3.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4.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构成抢夺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5.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6.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7.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8.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9.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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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6.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7.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8.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9.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10.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11.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12.A.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B.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C.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13.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14.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15.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16.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17.A.1958年法国宪法B.1787年美国宪法C.1799年法国宪法D.1908年苏俄宪法18.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19.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20.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21.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22.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23.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24.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25.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27.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28.A.种植业、林业B.种植业、林业、畜牧业C.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D.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29.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30.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31.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32.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33.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4.A.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甲国法律B.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C.贷款合同应认为当事人默示选择适用英国法D.保证合同应适用中国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35.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36.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37.A.因格里已离开中国,上述债务只应由合资企业的中方承担清偿责任B.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向甲国提出引渡格里的请求C.中方当事人可在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格里申请立案D.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请求甲国主管机关代为调取有关格里的证据38.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39.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40.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B.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C.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D.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41.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42.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43.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44.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45.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46.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47.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48.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49.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50.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二、多项选择题。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二及参考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二及参考答案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 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 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 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 C【考点】 刑法解释【详解】 缩小解释,指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 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 物,A项中将其解释为“他人的财物”,故属于扩大解释,A项错误。

当然解释是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 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刑法第171条的 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 是指有偿转让、 有偿交付伪造的货币, 即只有“销售” 的含义,并不含有“购买”之意,因为《刑法》第171条同时规定了购买假币罪, 故B项说法错误。

扩张解释,即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 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 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的也属于抢劫罪 (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 了实施犯罪准备的)。

可见,将“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也 解释为刑法第267条第 2款的“凶器”, 属于对“凶器”的扩大解释, 是正确的。

类推解释则是认识到某行为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而以该行为与刑法规定的 相似行为具有同等的恶害性为由,将其作为处罚对象,故它是在刑法文义的“射 程”之外进行解释。

D项将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 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这在解释方法上属于历史解 释、法意解释、沿革解释,即追溯、研究立法资料的基础上,探究立法者在制定 立法时所作的价值判断及其所欲实现的目的,寻求立法原意。

09年司考卷一及答案

09年司考卷一及答案

09年司考卷一及答案(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1. 法律法规的基本特征是()A. 国家意志性B. 道德约束性C. 社会普遍性D. 自愿性2. 下列哪种情况下,不适用我国《刑法》?()A.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罪B.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C.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D.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此处省略13题)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16.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不违背公序良俗17.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A.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处省略8题)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26. 法律法规的效力高于政策。

()27.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此处省略3题)四、简答题(共3题,每题10分,共30分)31. 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32. 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此处省略1题)五、案例分析题(共1题,20分)41. 某日晚,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窃得现金5000元。

在分赃时,甲提出将部分现金用于购买,乙、丙同意。

后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甲、乙、丙三人的刑事责任。

(试卷内容结束)六、论述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42. 论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43. 论述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七、名词解释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44. 法律行为45. 不当得利46. 侵权责任47. 紧急避险48. 无因管理八、法条分析题(共3题,每题8分,共24分)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分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题及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2009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卷二(附答案)试卷二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

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

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构成抢夺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5.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三答案解析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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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

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

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特殊侵权行为.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

本题甲乙之间的纠纷是侵权关系中的因动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关系,不属于人身关系的范围。

因此,A项错误.甲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是在行使债权,是相对权,而非绝对权。

因此,B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一)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一年的规定,因此,C项正确。

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

行使抗辩权的前提是先承认对方的享有请求权利,然后再提出阻止对方请求权利的事由以此对抗对方权利的行使。

本题中,乙提出甲被狗咬伤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是对甲请求权利的否认,而非抗辩。

因此,D项错误。

2。

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

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合伙中合伙人的确定及其合伙人内部协议的效力。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细解析-卷四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细解析-卷四

2009 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四一、(本题20 分)材料:1840 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

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

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 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 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

特别是改革开放30 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400 字。

【答案】1.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中国法治现代化);2.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3.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的关键历史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思想基础,是指导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二、(本题22 分)案情:甲和乙均缺钱。

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

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

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 “家里没钱。

”甲在丙家吃饭过夜。

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二、三)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二、三)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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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成立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2009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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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80.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A项中,一般地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以A项错误。

B项中,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

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所以B项说法正确。

C项中,具体行政行为成立条件之一是: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

即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故C 项错误。

D项中,如果行政行为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

故D项错误。

本题选择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ACD.81.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故A项正确。

该会议纪要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B项错误。

该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而且并不涉及不予公开的事项,故属于公开范围,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所以D项正确。

8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A.降级B.免职C.撤职D.责令辞职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公务员处分。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83.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A.机构的名称B.机构的职能C.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D.机构的领导职数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二)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84.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

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

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

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

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

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前置、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段某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

本题中,王某为第三人,而不是县政府,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法律教|育网|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根据上述第(五)项规定,C项正确。

该行政诉讼的被告为镇政府,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镇政府作出的,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也只能由镇政府作出,所以行政诉讼原告段某与第三人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不能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D项错误。

85.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

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

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合并审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本题属于上述第(一)项情形,故A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该规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故B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根据该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是听证范围,而且C项“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一事不再罚原则中的“罚”是指罚款,本题中,省建设厅作出的是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所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D项错误。

86.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

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

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和暂缓拘留的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故A 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故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该规定,本题非经复议的案件,故管辖法院为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C项说法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本题并不是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D项正确。

87.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

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

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

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

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鉴定结论。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故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故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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