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一、概述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是指企业或个人向境外投资的管理规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追逐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在国际环境中,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规范企业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背景
面对全球化竞争的复杂形势,各国纷纷出台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保障本国企业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1. 投资主体范围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一般规定哪些主体可以进行对外投资,包括企业、个人等。
2. 投资行业限制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限制了哪些行业可以进行对外投资,特别是一些战略性、敏感性行业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3. 投资额度及方式
管理办法规定了投资的额度限制,以及投资方式的具体规定,如并购、独资、合资等。
4. 资金来源和汇款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对外投资所需资金的支付管理。
5. 报告和审批程序
企业对外投资需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审批程序,以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 风险管理
管理办法应明确风险评估制度、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以保障企业对外投资的安全。
四、实施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对外投资合法、稳健进行。
五、结语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鼓励良性对外投资,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各国应根据国情实际,不断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为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促进境外投资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投资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定义
国有企业:指由国家出资、控股或者控股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
对外投资:指国有企业在国内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对其他企业、项目、资产进行投资或者参
与经营的行为。
风险管理:指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预防和控制的管理
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
国有企业应当设立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第五条对外投资审核委员会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需经过审核的,应当设立对外投资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对外投资项目
的可行性。
第三章投资流程管理
第六条投资前期准备
国有企业在决定对外投资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详细的投资计划
和预算,并提交给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投资决策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需经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决策。
第八条投资实施
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委
员会的要求,合规经营。
第九条投资监督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
问题。
第四章风险管理
第十条风险评估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在进行前期准备时,应当全面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制定
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及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及融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及融资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条下款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适用于本制度。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委托理财(不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公司直接融资行为,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所有投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提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运营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所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和依法合规原则,明确投资目标、理性分析风险,提高对外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第四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坚持政策导向,遵循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机制
第五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明确投资责任人和决策程序。
第六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充分运用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知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第七条投资决策机构应当保持独立、公正,严格按照程序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投资责任人应当根据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和控制措施,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对外投资风险管理
第九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十条投资风险评估应当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分析,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第十一条风险监控应当是持续的,及时发现和防范投资项目的风险,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应当是有效的,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第四章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和程序。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概述
对外投资是指投资企业、个人将资金或其他资源投入境外,以取得投资收益或控制权的行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投资逐渐成为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优化产业布局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对外投资审批制度
我国对外投资审批制度在2014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先严格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对外投资分为一般准入和特别准入两类。对于一般准入的对外投资,投资者只需在投资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按照规定在投资后3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即可。而特别准入的对外投资,则需要投资者在投资前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经审批合格后再进行备案。
这一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更好地激发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制并不意味着对外投资没有任何限制。国家对一些敏感行业、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依然保持较高的审慎性,投资者在决定对外投资时应认真研究相关政策,遵循合规原则。
二、对外投资资金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涉及跨境资金流动,因此对外投资资金管理制度成为对外投资的重要环节。我国的对外投资资金管理制度主要通过外汇管理和国际结算的手段进行。
外汇管理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一系列对外投资的外汇管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对外投资时,需要向银行出具外汇核准书,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外汇购汇款项。此外,对于一些限制性行业的对外投资,还需要获得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4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4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__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竞争力等目标,公司用货币资金、实物、股权、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行为,包括:(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其他方共同设立企业、经营项目或开发项目,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还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引言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策略,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国际化进程、拓宽市场和扩大企业规模等提供了重要机遇。然而,在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目标、原则和程序,规范对外投资的行为,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进行的对外投资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原则
1. 合规性原则: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2. 透明度原则:国有企业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股东披露对外投资的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和透明。
3. 风险可控原则: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应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 可持续发展原则: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关注环境和社会责任,提高投资的社会效益。
四、对外投资流程
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
1. 投资立项:国有企业应根据战略规划和市场需求,确定对外投资的方向和目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告。
2. 审批程序: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批过程包括初审、评估、决策和批准等环节。
3. 风险评估: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之前,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和市场等方面的风险。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对外投资是
企业实施战略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和不确定性。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保
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2. 定义
2.1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资金或其他形式,参与国内或国外的企业、项目、资产、市场等,以期望获取经济利益或其他回报的行为。
2.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企业为规范和管理对外投资活动而制定的
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包括投资决策程序、风险评估、投资
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3. 投资决策流程
3.1 投资需求确定
企业应明确对外投资的目的和需求,包括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技术或资源、实现多元化等。同时,需结合企业整体战略和财务状况,确保投资与企业目标的一致性。
3.2 投资项目筛选
企业应建立科学的投资项目评估体系,对候选项目进行筛选和评估,考虑项目的市场前景、竞争环境、风险收益比等因素,选择具有潜在增长和回报的项目。
3.3 风险评估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企业应进行风险评估,包括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通过风险评估,可以量化、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为决策提供参考。
3.4 决策审批
投资决策应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授权机构的规定进行,包括投资额度、决策程序、审批权限等方面的规定。相关决策应经过必要的层级审批,并记录相关决策过程和结果。
4. 投资实施与管理
4.1 合同谈判与签署
在投资实施前,企业应与被投资方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签署。合同应涵盖投资金额、股权结构、利益分配、风险共担等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管理和监督本国企业
对外投资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这些制度旨在规范和促
进对外投资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和利益。
1. 投资准入制度: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准入条件、资本金要求、行业限制等,以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投资审批制度:对外投资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包括项目报批、合同审查等,以确保投资项目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利益。
3. 监督和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活动,对投资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不合规行为予以处罚,
以防止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4. 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制度:提供投资者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帮助投资者了解和遵守投资规则,提供便利的投资环境和服务。
5. 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制定相关措施和规定,预防和应对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 资本流动管理制度:规定外汇管理和资本流动的规则,以确保资本流动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
7. 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要求对外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行为进行信息报告和披露,提供透明度和公开性,便于监管和投资者了解投资情况。
8. 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外投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潜在风险。
9. 法律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制定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解决投资纠纷,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10. 合作和协调机制:加强国内外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对外投资管理的统一战线,共同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国外境内投资和经营活动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它的主要目标是确
保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国
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对外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对外投资必须遵守国际法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际贸易、外汇、投资等方面的规定。
2.自愿原则:对外投资决策应基于市场潜力、自身能力和资源等因素,企业应自主选择投资项目和方向。
3.风险可控原则:企业对外投资需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并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的应急预案。
4.公平竞争原则:企业对外投资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侵犯他人
权益,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5.可持续发展原则:对外投资应考虑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重社会责任和利益平衡。
二、对外投资管理的基本流程
1.决策阶段:包括市场调研、投资项目筛选和评估、决策审批等环节。企业应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投资风
险和预期收益,制定对外投资方案,并进行内部审批。
2.准备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商务谈判、合同订立等环节。企业应与目标国家的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沟通和洽谈,明确双方的权责,制定合同条款和合作框架,并对投资准备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3.实施阶段:包括投资资金的汇出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市场销售和服务等环节。企业应按照投资计划和合同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密切跟踪投资项目的进展和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防范投资风险。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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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实体之一,承担着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家利益的重要使命。为了使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活动中能够更加规范、高效地运作,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介绍一份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为企业提供参考。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企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全部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标是扩大企业经营范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二、投资决策
(一)国企对外投资决策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持与企业发展战略的一致性。
(二)投资决策应当经过科学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回报预测,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性。
(三)投资决策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提交审批部门审核同意。
三、投资程序
(一)国企对外投资程序包括项目申报、审批、签约和实施等环节,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项目申报应当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包括投资方案、风险评估、市场分析等内容。
(三)投资审批由企业内部审批机构负责,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报单位。
(四)投资签约应当依法进行,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确保投资项目合法、合规。
(五)投资实施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和计划进度进行,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四、风险管理
(一)国企对外投资涉及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等,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二)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应对风险事件,保障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投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获取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实物资产、有价证券、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等进行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投资行为。
第二章投资原则与目标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2. 风险控制原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效益最大化原则: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4. 信息披露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投资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目标:
1.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2. 扩大投资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3. 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
4. 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审批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1. 项目提出: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项目,并形成投资建议书;
2. 初步评估:由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投资风险、预期收
益等;
3. 审议通过:投资管理部门将评估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 批准实施: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投资决策权限:
1. 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在国际上的作用。
第三条国家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既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实现资源的国际化配置,又支持外国企业引进来,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
第四条国家鼓励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赴国外投资、参与国际合作和资源开发,推动国际资源的有序配置,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同时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条国家扶持企业利用国外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资源,发展跨国经营和国际合作,并鼓励企业参与对外投资政策制定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境外业务布局,以及由企业通过境外融资扩大海外投资。
第七条外国投资者依法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投资者权益,并接受国家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际投资合作,支持非政府机构投资项目,以促进浙江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九条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全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的体制和政策措施。
第二章投资主体
第十条对外投资主体包括境内企业和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主体从事对外投资,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第十一条境内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投资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对外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拿到相应的倡议,依法缴纳税款。
第十二条境内企业从事对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定,依法取得贷款或股权融资,并接受国家对外投资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的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合作开发等。
三、投资决策
1. 投资决策应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投资项目应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投资金额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确保风险可控。
四、投资流程
1. 提交投资意向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立项目评审组。
2. 项目评审组进行项目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财务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3. 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签订投资合同。
4.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需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5. 投资项目结束后,需进行总结汇报,评估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及时做出决策。
五、投资监督
1. 设立专门的外部监督机构,定期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审查监督。
2.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合规性。
3. 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公开投资项目情况。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纪律处分等。
七、附则
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为公司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对外投资资产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外投资资产管理行为,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和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外资资产管理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有外国投资的企业、境外投资的企业等。
第三条对外投资资产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理、规范、透明、安全、高效地进行。
第四条外资资产管理原则包括风险控制原则、合规管理原则、效益优先原则、信息披露原则等。
第五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组织管理结构和业务流程,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确保资产安全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良好经营。
第八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接受监管机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对外投资资产管理。
第十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当由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士组成,具有较高的投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十一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投资委员会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决策,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投资委员会应当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和决定投资事宜。
第十三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规范投资活动,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损失。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引言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向其他企业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资金投资或其他形式的投资活动。通过对外投资,公司可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盈利能力、降低风险等,但也面临着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投资行为。
2. 目标和原则
2.1 目标
•确保公司对外投资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提高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加强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提高对外投资的执行力和效益。
2.2 原则
•合规性原则: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风险控制原则:对外投资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和合理控制;
•效益优先原则:对外投资必须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诚信经营原则:对外投资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3. 投资决策流程
对外投资决策流程是指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时,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决策环节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下面是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流程的主要步骤:
1.需求识别和立项: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需求,确定对外投资的方向和目标,并提交立项申请。
2.尽职调查和评估: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和评估,包括项目的市场前景、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3.决策审批:由公司高层管理层对投资方案进行审批,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作出决策。
4.合同谈判和签订:与投资对象进行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签订合同。
5.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对已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进行风险控制。
6.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投资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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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投资行为:(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等权益性投资。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1.1条规定,不适用于风险投资规范的范围的投资:1、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2、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3、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三)其他投资(不含委托理财),委托理财适用公司制定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充分考虑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还应符合《证券法》、《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需经董事长、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六条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从事对外投资事项虽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事项与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所述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依法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对于达到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制度规定的投资事项,未达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标准的,由公司董事长审议决定。
对外投资事项虽在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但如公司需就有关投资交易发出公告或认为该对外投资事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经董事长办公会决策,可将该对外投资事项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至少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第十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并以前述累计计算金额确定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上述交易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指定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