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对联锁系统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联锁系统是一种用于控制铁路、地铁、电车等交通工具的信号与安全设备的系统,其主要功能是确保车辆之间的安全间隔,防止不同线路上的车辆相撞。
为了保证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系统的维护与维修:规定联锁系统的定期维护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系统的监控与检测:建立联锁系统的实时监控措施,检测系统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故障。
3. 系统的改进与升级:根据需要进行系统的改进和升级,以提升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性。
4. 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制定联锁系统操作员的培训计划,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系统操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进行人员的定期考核,确保操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5. 系统的备份与恢复:建立系统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手册:编制联锁系统的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供操作人员参考,确保操作规范和制度执行。
7. 系统的安全与应急预案:制定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供应对紧急情况的措施和流程,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通过制定和执行上述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维护联锁系统,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顺畅。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联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铁路运输系统中所有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联锁设备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严格制度、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四条各级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联锁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联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联锁设备的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联锁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联锁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联锁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路运输企业关于联锁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二)制定联锁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三)组织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等工作;(四)负责联锁设备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五)对联锁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六)对违反联锁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七)收集、整理和分析联锁设备的运行数据,为铁路运输安全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条各级铁路运输企业应明确联锁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第八条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安装资质。
第十条调试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调试资质。
第十一条联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铁路运输企业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二)设备调试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三)设备性能是否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四)设备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第十三条验收不合格的联锁设备,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章联锁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联锁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正确;(二)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加强联锁设备的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四)对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工艺不因超温、超压、超流量、超液位而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设备不因超温、超振动、超位移、电机过流而发生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联锁系统的管理职责、分类、维护、变更、投运、解除等相关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锁系统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生产部负责A/B级工艺联锁管理,联锁解除、投用的审批由生产部负责,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联锁变更的审批由生产部负责牵头,经过技术部、安健环部会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机械动力部负责A/B级设备(含现场成套设备PLC系统)联锁管理,联锁解除、投用的审批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联锁变更的审批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牵头,经过安健环部会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生产部调度负责开车、停车和检修期间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审批。
第七条安健环部负责消防设施联锁的管理,消防设施联锁解除、投运时的审批由安健环部负责,经主管领导审批;联锁变更的审批由安健环部负责牵头,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一)因工艺、设备本身原因的由装置负责;(二)因外部原因的,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联锁分类第九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第十条工艺联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参数超出规定范围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通过联锁系统自动采取措施,以保证生产过程安全、稳定运行的装置。
第十一条设备联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超出规定范围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通过联锁系统自动采取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装置。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联锁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联锁系统维护、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检查联锁装置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磨损等情况;(二)检查联锁装置的接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短路等情况;(三)检查联锁装置的传感器、执行器是否正常,有无误差、故障等情况;(四)检查联锁装置的程序、参数设置是否正确,有无误操作、变更等情况;(五)检查联锁装置的记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有无记录缺失、报警失灵等情况。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模版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锁系统的管理,提高运行安全性和服务质量,保障铁路交通的运行秩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铁路局、车务段、车站、信号工区使用的联锁系统。
第三条联锁系统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联锁系统的管理应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可靠、易于操作、维护方便、信息透明的目标。
第五条联锁系统的管理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六条联锁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等。
第七条联锁系统的管理应实施全面的安全监管和风险控制,防范事故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第八条联锁系统的管理应强化技术培训和操作能力提升,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九条联锁系统的管理应积极采纳和推广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公司应建立相应的联锁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
第十一条联锁系统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总部和下属的铁路局、车务段、车站等。
第十二条联锁系统管理组织机构应有相应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包括技术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等。
第十三条联锁系统管理组织机构应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第十四条联锁系统管理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内外部沟通机制,保障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五条联锁系统的技术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联锁系统的技术管理应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施工、验收鉴定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七条联锁系统的技术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八条联锁系统的技术管理应采用先进的监测和预警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排除系统故障。
第十九条联锁系统的技术管理应加强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联锁系统的技术管理应加强与第三方技术机构的合作和交流,不断引入新技术和新装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本(2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联锁系统的运行和使用,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所有使用联锁系统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定义和术语1. 联锁系统:指一种用于确保列车运行安全的信号设备系统。
2. 联锁员:指负责操作和管理联锁系统的工作人员。
3. 联锁室:指联锁员进行操作和管理的工作区域。
三、联锁系统管理职责和权限1. 负责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 对联锁系统进行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系统故障。
3. 确保联锁系统的数据安全,防止非授权人员访问和篡改数据。
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操作联锁系统。
5. 及时处理联锁系统故障和问题,保障正常列车运行。
四、联锁系统操作规程1. 联锁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和调整系统设置。
2. 联锁员在操作联锁系统前,必须核对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3. 联锁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专注于工作,不得参与其他无关事务。
4. 联锁员必须保持联锁室的整洁和安静,不得擅自带入饮食和吸烟等物品。
五、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1. 联锁员必须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检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联锁员必须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问题,确保故障及时解决。
3. 在处理系统故障时,联锁员必须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和记录。
六、数据安全保障1. 联锁员必须保密联锁系统的操作和密码等信息,不得向外泄露。
2. 联锁系统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登录和访问系统。
3. 联锁系统的数据备份和恢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进行定期测试和验证。
七、联锁系统使用培训1. 新入职的联锁员必须接受联锁系统使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2. 联锁员必须定期进行系统操作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联锁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联锁员可能会被取消操作权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更新。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联锁系统安全、准确、高效运行,对联锁系统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联锁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联锁系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和相关岗位的设立。
2.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制定联锁系统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联锁系统设备的配置和使用、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规定,并及时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运营环境和技术发展。
3. 联锁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联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技能和知识,并定期组织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操作水平和管理能力。
4. 联锁系统的运维管理:建立科学的联锁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包括系统巡检、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
5. 联锁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火灾、盗窃、破坏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联锁系统的安全性。
6. 联锁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备份: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备份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联锁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定期对联锁系统进行更新和升级,以适应业务需求和技术发展,并制定相应的更新和升级计划,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8. 联锁系统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建立联锁系统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系统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和实施联锁系统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联锁系统的安全、准确、高效运行,提高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 简介联锁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控制系统,用于确保列车运行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联锁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联锁系统管理职责联锁系统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系统规划与设计:负责对联锁系统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系统满足运行需求和安全要求。
•系统运行与维护: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包括系统监控、故障排除和修复。
•安全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人员培训与管理:负责对联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操作经验。
3. 联锁系统管理流程联锁系统管理流程应包括如下步骤:3.1 系统规划与设计•进行系统需求分析,了解运行需求和安全要求。
•设计联锁系统方案,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配置。
•进行系统功能测试和安全评估。
3.2 系统运行与维护•系统上线前进行系统测试和调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日常进行系统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预防故障的发生。
•对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
3.3 安全管理•制定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评估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保障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未授权访问和数据泄露。
•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并纠正安全问题。
3.4 人员培训与管理•对联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
•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对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促进知识分享和团队合作。
4.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为确保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监督,应采取以下措施:•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负责联锁系统的管理。
•确定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建立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
•定期进行系统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特制定本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制定和修订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的主管机构是铁路公司的信号通信部门。
2.信号通信部门应设置专门的联锁系统管理岗位,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信号通信部门应配备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联锁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三、建设和维护1.联锁系统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以及更新,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且应进行详细的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
2.联锁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应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人员管理1.信号通信部门应组织联锁系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2.联锁系统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以确保其技能和知识的更新和提高。
3.联锁系统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五、安全管理1.联锁系统的运行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2.联锁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3.联锁系统的数据备份工作应定期进行,以防止数据丢失造成运行故障。
4.联锁系统的安全工作应与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协作,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
六、紧急故障处理1.如发生联锁系统的紧急故障,联锁系统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紧急故障处理应由专门的应急队伍进行,必要时可以调动其他相关部门的力量进行支援。
3.紧急故障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上级的指示进行处理。
七、违纪违规处理1.对于联锁系统管理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信号通信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于联锁系统的违规操作,信号通信部门有权暂停或终止其使用权,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制度评估1.联锁系统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订。
2.制度评估应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并应记录评估结果和意见。
九、附则本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信号通信部门应组织联锁系统人员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锁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正常运行,维护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单位的联锁设备管理。
第三条联锁设备是指用于控制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的运行、信号、电力等系统的设备。
第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联锁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保障联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工作组负责联锁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联锁设备的安全、维护和运行监控。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联锁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编制联锁设备管理手册,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对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设备安全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联锁设备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联锁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对新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现场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故障可迅速应对。
第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设备维护第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联锁设备维护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十八条维护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运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备件和工具,以便维护人员及时维修设备。
第二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措施。
第五章使用规范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明确联锁设备的使用规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设置使用权限,对有使用权限的人员进行授权。
第二十三条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联锁设备。
联锁管理制度国标
联锁管理制度国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锁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联锁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联锁管理制度的内容第五条联锁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联锁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联锁参数和规范、联锁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联锁管理文件的编制和管理等内容。
第六条联锁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联锁设备的使用应当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拆卸或停用。
第八条联锁参数和规范应当与设备的安全特性和工作环境相适应,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联锁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联锁管理文件应当清晰明确,包括联锁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等内容,便于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章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联锁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联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联锁设备的事故上报和处理制度,及时查找事故原因,加强管理改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联锁设备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章联锁管理制度的检查第十五条对联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对联锁设备的运行情况,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联锁设备的事故情况,企业应当进行定期分析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对联锁设备的问题和隐患,企业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时完成整改。
第五章联锁管理制度的登记和报告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对联锁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和维护等情况进行登记。
联锁管理制度(共10页)
联锁管理制度(共10页)联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范围为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安全可靠,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联锁管理制度底层操作和各设备间的联锁关系。
1.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各类设备和系统的联锁管理工作,合用于所有从事联锁操作的人员。
第二章:联锁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2.1 责任部门本单位联锁管理工作由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联锁管理工作。
2.2 领导责任局领导对联锁管理工作负总责,设备部门部门主管应对本部门的联锁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联锁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3.1 联锁管理工作的目标联锁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生产过程中各设备整体协调和联锁控制的精准、快速、可靠,防止因错误操作或者故障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2 核心原则(1) 设备第一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保障是联锁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2) 严谨性:每一个联锁关系必须确保准确无误,非必要不得进行调整,凡调整必须经过相关的批准程序。
(3) 统一性:联锁关系必须在技术上和程序上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4) 完整性:对于复杂联锁系统,应保证其联锁关系的完整性,确保系统集成、联动状态的协调和整体性。
(5) 实用性:联锁管理制度必须能够适应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兼顾实施效率和安全管理。
3.3 基本要求(1) 记录:对每一个联锁关系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和制度,包括系统参数、接线关系、行车制动等联锁控制要求。
(2) 监督:设备部门每天对从事联锁操作的人员进行监督和备案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连锁操作中的不足之处。
(3) 教育:定期对从事联锁操作的人员进行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规定方面的培训。
(4) 备件管理:对于联锁控制装置及其备件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备件充足、储存设备运行中的需要。
第四章:联锁管理程序4.1 联锁实施前的准备(1) 了解要联锁设备的全部联锁关系,并明确各联锁设备之间的联锁控制响应状态。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联锁系统所属的生产装置。
第三条联锁的分类及定义1、根据联锁的目的将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
以安全控制为目的自控系统统称为一级保护联锁,除一级联锁以外的工艺操作自控系统统称为二级保护联锁。
第四条联锁管理1、一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需求部门或职能人员提出申请,提出部门主管、安全部门主管、设备部门主管审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2、二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生产车间班组长提出申请,车间工艺、生产主管审核报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3、工程设备部电仪组人员每月对联锁增设、解除、设定值调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月5日前将汇总表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4、联锁的设定值的校验,在每个检修周期由工程设备部电、仪班组人员进行校核、试验一次。
装置开车时由生产部门组织联锁的确认,设备部电、仪班组协助完成,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5、为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联锁系统应该100%投用,即正常生产情况下联锁投用率为100%。
凡因备品配件、设备及工艺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联锁保护装置,生产与设备主管部门应尽快解决。
6、因控制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或进行校验,需解除、投用联锁,由仪器仪表所在车间提出申请,并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按所属联锁登记审批程序审批后由电仪人员进行落实实施。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联锁解除程序1、紧急情况下解除联锁,由需解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报生产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由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落实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报告相关领导准许后立即执彳丁,解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并在生产交接班记录卡上做好备注记录。
2、特殊情况下,生产部领导可下达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联锁所属车间或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联锁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联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责任制度、管理流程等。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管理模式,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七条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全员参与、全员培训的理念,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企业设立安全部门,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责任制度第十一条企业领导层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亲自关心、领导、推动。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层层把关、严格落实。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和事故发生。
第五章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安全部门每季度评估一次企业安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安全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分享安全经验,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督查,对工作场所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安全部门建立安全督查组,对企业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企业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企业领导层每季度听取企业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联锁管理办法
铁路(集团)公司信号联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信号设备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的重要设备。
联锁关系试验是确认联锁关系是否100%正确的必要手段。
为确保联锁关系100%正确,进一步加强信号联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号联锁管理是信号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信号维护工作的全过程。
各级信号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联锁管理工作,全体信号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联锁纪律,对违反联锁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制止。
第三条信号联锁设备必须符合“故障-安全”原则,必须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信号设计规范》以及铁路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信号联锁管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集团公司)、电务段分级管理,并实行联锁工程师负责制。
电务处、电务段、车间均设主管联锁工程师,电务段应有一名副段长主管信号联锁工作。
信号联锁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联锁管理、工程验交联锁管理、联锁关系(电路)变更以及科研项目试验的联锁管理等。
第五条信号联锁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须经联锁试验资格培训,并取得联锁试验资格证,持证上岗。
集团公司应每两年对联锁工程师进行一次轮训,电务段应每两年对信号工区联锁、试验人员进行一次轮训,逐级组织信号联锁试验人员的资格培训。
第六条持证上岗人员范围:技术科、测试工区、车间参加联锁试验人员、电务工区工长等。
各级联锁试验人员负责相应范围的联锁试验工作,不得以低级代替高级进行联锁试验。
第七条电务段各级建立联锁档案,联锁档案应包括联锁电路图、显示关系图(包括机车信号显示关系)、联锁进路表、联锁修改申请及批复等有关技术资料;管内设备侵限绝缘、带动道岔、防护道岔、新技术设备等在维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特殊要求等资料;年度联锁试验记录和日常联锁试验记录;计算机联锁车站还应包括电务段在研制单位进行的软件测试(试验)记录。
大修、中修、维修、基建、更新改造工作,凡涉及到联锁关系的变化,联锁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第八条电务处每年召开一次由电务段联锁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具有普遍性的疑难联锁问题,交流联锁管理经验。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试 行)(WHNYLM/ZD-089-201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各生产系统的仪表联锁装置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仪表联锁装置的计划、安装、变更、维修、检验与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所有仪表联锁装置。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供销部负责联锁材料的采购与审批,审核申报计划是否合理,负责协调材料的到货进度。
第五条 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联锁系统的专项检查、投运和使用情况,负责联锁系统的摘除、投运审批工作。
第六条 电气车间为全厂仪表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仪表联锁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检定、变更等具体工作实施。
第七条 生产车间为联锁装置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使用、检查。
第八条 调度室负责生产系统各联锁装置的监督、检查管理。
第三章 分类第九条 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将报警和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两个级别。
第十条 一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二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第四章 采购第十一条 仪表联锁装置和附件采购,由电气车间按照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报公司供销部采购。
第五章 安装第十二条 联锁装置和附件安装主要由机、电车间或设备厂家负责。
第六章 联锁装置的变更第十三条 联锁装置变更包括增设、取消、设定、逻辑关系的修改。
第十四条 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取消时,应事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办理联锁变更审批手续,需经厂长审核,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五条 临时(一个月内)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第十六条 长期(一个月以上)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核,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联锁管理制度
联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护好设备、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
2、范围2.1本制度规定了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维护、投运、解除的相关要求。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
3、职责3.1分管副总经理及总工办负责各自仪表、电气联锁装置的管理,联锁解除和变更时的审批;3.2生产技术部负责大型机组等设备本体联锁管理;3.3各生产车间负责联锁值变更的提出及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3.4仪表人员负责联锁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及投用、解除的实施。
4、管理内容4.1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1)A级为公司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生产装置停车;要求投运率达到100%。
(2)B级为车间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跳车;要求投运率达到98%。
4.2联锁自保装置的维护和投运4.2.1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自保装置必须完好,按给定值投运,不得随意解除。
4.2.2联锁自保定值按照设计值整定校验;如需变更,由车间工艺副主任提出数据,生产技术部签字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及总工办审批,经批准后由仪表人员实施更改。
4.2.3所有联锁自保装置(仪表)要有明显标志,盘装表用黄色字标明“联锁”,现场表挂牌并用黄色字标明“联锁”。
4.2.4生产技术部要建立全公司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各车间建立本车间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
4.2.5所有联锁自保仪表每次检修都要有校验记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仪表人员及生产技术部各存一份。
4.3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4.3.1 A级联锁自保装置原则上不允许解除,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解除,对于车间由于检修或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生产技术部确认后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办逐级审批,仪表人员填写解除票后方可实施。
4.3.2 B级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对于检修人员由于检修或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车间主任确认后由生产技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仪表人员解除。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001]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1. 简介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联锁系统的管理,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联锁系统是企业紧要的信息技术设备,对于业务运营至关紧要,因此,规范系统的管理特别必需。
2. 管理标准2.1 系统设备管理1.全部联锁系统设备应经过统一采购,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企业的需求。
2.对于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需由专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标准。
3.定期检查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4.禁止未经授权的任何人员擅自更改、维护和修理、调整或操作系统设备。
2.2 软件管理1.联锁系统的软件应由授权供应商供应,并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对于软件的安装、升级和维护,必需由专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标准。
3.禁止未经授权的任何人员擅自更改、复制、传播或使用系统软件。
4.定期检查软件的工作状态,确保软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2.3 系统数据管理1.对于系统产生的数据,应进行定期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管理员需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包含设置合适的权限和访问掌控,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敏感数据。
3.管理员需要建立恰当的数据归档和存储策略,确保系统效率和数据存储的合理性。
2.4 安全管理1.对于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需定期进行系统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管理员需要确保系统设备和软件的安全更新和补丁的安装。
3.管理员需要订立合适的密码策略,对系统进行密码的定期更换,并确保密码的安全性。
4.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使用系统,同时要及时禁用或删除离职人员的系统账号。
3. 考核标准3.1 设备维护考核1.定期检查设备维护记录,确定维护是否定时进行和维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考核维护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维护功效,确保设备维护的效果。
3.依据设备维护报告评定维护人员的绩效。
3.2 软件管理考核1.定期检查软件安装、升级和维护记录,确保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联锁闭锁管理制度
联锁闭锁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确保设备和系统在维修和维护期间不受到误操作或未经授权的使用,联锁闭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该管理制度通过设立严格的程序和规章,确保了设备和系统在维修和维护期间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健全性。
二、目的1. 保护维修和维护人员的安全2. 防止设备和系统在维修和维护期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3. 确保设备和系统在维修和维护期间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维修和维护的设备和系统。
四、管理责任1. 设备和系统维护部门负责确保联锁闭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2. 定期审查和更新联锁闭锁管理制度五、关键原则1. 所有维修和维护人员必须遵守联锁闭锁管理制度2. 所有设备和系统在维修和维护期间必须进行联锁闭锁3. 在联锁闭锁管理制度实施期间,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行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六、关键步骤1. 制定维修和维护计划2. 准备联锁闭锁设备3. 安装联锁闭锁设备4. 实施联锁闭锁5. 确认联锁闭锁6. 移除联锁闭锁7. 确认设备和系统的完整性七、联锁闭锁设备1. 联锁闭锁装置2. 带锁联锁装置3. 标签4. 安全开关八、维修和维护计划1. 确定维修和维护任务2. 制定维修和维护计划3. 评估维修和维护风险九、准备联锁闭锁设备1. 检查联锁闭锁设备的完整性和可用性2. 准备适当数量的联锁闭锁装置和标签十、安装联锁闭锁设备1. 找到适当的位置安装联锁闭锁装置2. 安装联锁闭锁装置并确保完全锁定十一、实施联锁闭锁1. 根据维修和维护计划进行联锁闭锁2. 使用联锁闭锁装置进行设备和系统的操作限制十二、确认联锁闭锁1. 确认所有联锁闭锁装置的设置和锁定2. 确认设备和系统已经完全处于联锁闭锁状态十三、移除联锁闭锁1. 按照维修和维护计划的要求,进行联锁闭锁的解除2. 移除联锁闭锁装置十四、确认设备和系统的完整性1. 确认设备和系统在维修和维护期间没有遭受任何不必要的损坏2. 恢复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十五、员工培训1. 对维修和维护人员进行联锁闭锁管理制度的培训2. 对维修和维护人员进行联锁闭锁设备的使用培训3. 对维修和维护人员进行联锁闭锁操作程序的培训十六、管理评审1. 定期对联锁闭锁管理制度进行评审2. 对维修和维护计划,联锁闭锁设备和操作程序进行改进十七、风险管理1. 针对维修和维护任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预防措施2. 定期对维修和维护风险进行评估和改进十八、总结联锁闭锁管理制度对于确保设备和系统在维修和维护期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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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6(A/1)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目次
1目的
为加强厂区范围内仪表联锁装置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本厂仪表联锁装置在购置、安装、维修、检验与使用的管理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仪表联锁装置的管理。
3编制依据
《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4术语及定义
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实现生产装置自动停车,以保护生产装置的安全。
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5组织与职责
厂领导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并参与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
生产技术部是全厂仪表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对仪表联锁装置的维护、检修、检定等进行监督检查。
安健环科负责联锁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电仪工段负责仪表联锁装置维护、检修的具体工作实施。
6管理要求
运行管理
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和大机组的联锁保护系统;B类联锁保护系统是指除A类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其他工艺联锁保护系统。
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装备处。
由装备处负责会同生产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车间提出申请,由申请方办理审批单,交厂总工审核。
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类联锁的解除由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电仪工段技术主管签字同意,主任批准。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生产部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厂长批准。
联锁恢复由车间提出,技术主管以上人员签字同意,主任以上人员批准。
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联锁操作管理要求
严禁各部门在没有办理联锁工作票的情况下进行联锁的操作。
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或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风险辨识等。
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对联锁回路确认,电仪技术主管、总工程师应组织二级生产单位、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投切确认表》。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入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仪表柜内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检修结束后10KV电机(空压机、氧压机、焦炉气压缩机、合成气压缩机)应做联锁试验,填写《联锁试验记录》,写清日期、试验系统名称、内容、结果、试验人员等信息。
安全联锁系统应每月做一次检查,做好《安全联锁系统检查记录》,填写部门、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有无异常及检查人等。
联锁系统操作申请
——因生产工艺变化(包括生产异常)或生产设备(不含仪表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需要摘除联锁,必须办理联锁工作票。
由生产车间所在班组的班长或车间技术主管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由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进行审核,生产部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和厂领导审批,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后由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因生产需要,对工艺联锁参数进行调整,应办理联锁工作票,由生产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报生产部进行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因仪表设备故障、变更,或联锁系统须进行维护、检修、操作等需退出联锁状态,应办理联锁摘除工作票,由电仪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经生产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审核,后由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因生产实际,暂时不允许进行摘除联锁或变更的,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同意部门要组织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并落实。
——联锁系统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摘除后,使用单位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分析,拿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整改后,原申请部门要及时提出恢复联锁的申请,填写联锁恢复工作票,审批手续与摘除联锁程序相同。
——恢复工作票与摘除工作票要做到一一对应,无论是生产过程中还是大检修之后恢复摘除的联锁回路,均应按要求填写恢复工作票。
——联锁工作票在填写过程中,要求做到每摘除(或恢复)一个联锁回路,填写一张联锁工作票,不得出现一张工作票中有多个联锁回路的情况。
——电仪人员对联锁系统执行摘除、恢复或变更动作前后,必须及时通知生产车间,执行完后,及时将联锁工作票原件存档。
电仪工段及时将联锁工作票原件收回存档,并做好联锁试验记录的存档;
电仪工段应建立全厂《仪表连锁清单》,并根据仪表联锁的变更及时更新。
特殊紧急情况下联锁解除管理
7执行与检查
各单位根据本规定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生产技术部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相关文件
9记录
联锁工作票
联锁试验记录
安全联锁系统检查记录
联锁投切确认表
仪表连锁清单
联锁工作票
L01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联锁摘除(调整)申请
联锁恢复(调试)申请A级□B级□
联锁试验记录
L02
安全联锁系统检查记录L03
联锁投、切确认表L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