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及规定合同管理系统培训课件
合同管理制度培训讲稿ppt课件
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
套产品等,技术质量、数量、计量
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
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
运费、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
收方法,价金(国家定价或国家指
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及
在途风险承担。
18
例如: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期、价款、 质量标准、验收交接程序、拨款与结 算、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若拟定合同属于涉及生产安全的基建、 大修、技改及维修项目的工程合同,
❖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 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 任。
48
第八章 附则
49
附则
❖本制度适用于西藏中凯控股有限公 司各部门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风险控制部。 ❖本制度自签准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50
培训结束
谢谢 合作
51
❖(二)所有各部门拟对外签订的合 同;
❖(三)各部门拟对外达成的合作意 向,需要向公司顾问律师征询法律 意见的。
25
法务审查内容
❖ 法务专员主要是对合同条款、内容 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 查,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部门参 考
26
具体审查要点如下: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 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 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 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 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 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4
部门的职责
❖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 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 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 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 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 合法性、可行性。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与合同审核法律培训课件
16. 违约责任
退换修 步骤的 设置
对方延 迟履行
销售:维修前置 采购:直接退换货,避免维修前置
五、合同审核——具体条款分析
10. 备品备件、附随文件 ➢ 不能仅约定提供合格证、原产地证等何种
附随文件,必须设置异议期,逾期没有提 出异议视为无异议。
11.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 销售合同中,所有权自买方付清全款时转移。 ➢ 按照风险期限我方最短方式约定转移结点,
没有约定则以交付时为准
➢ 建议约定为,备品备件、合格证、原产地
合同承办人根据合同标的物性质和业务 模式准确选择合同模板
模板 选择
合同 起草
合同承办人负责,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 条款完备、责任明确、格式统一、用语规范严 密
四、合同订立程序
资料提供
合同相对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 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行业 资质证明等资料,重大合同相 对方还要提供财务资料
通过企业信息查询网站,审 查相对方主体资格和经营资 格的有效性、合法性
财务部
1. 对涉及价款、结算、支付和税务等与财务 相关的条款进行审核;
2. 配合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信、 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3. 根据合同审核和签署情况审批结算。
调查 起草 履行
财务审核 结算
三、各单位职责
采购部
1. 对支出类合同价款的合理性、资金结 算方式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2. 按规定组织评标; 3. 监督、检查支出类合同中重大合同的
无合同交易
三、各单位职责
法务部
1. 负责公司统一模板起草、合同审核、 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监督指导;
2. 组织对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 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负责对接集团法务部处理相关事务; 4. 处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务。
合同管理培训教材(PPT 33页)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第四,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 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 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第五,由签约对方起 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 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 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 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 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第六, 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 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
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 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 法性,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 资格是否恰当。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第二,获取调查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 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 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 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 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 档案。第三,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 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 品类别和质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 约能力。第四,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 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 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 能力等情况。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三、合同各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一)合同调查 合同订立前,企业应当进行合同调查,充分了解
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 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 资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具备特定资质,或与无 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代理人签订合同,导致合 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 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 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企业 业蒙受损失;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 当评价,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难以满足生产经营 营需要。
法务部合同培训课件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合同中其他注意事项
慎用销售折扣条款,避免商业贿赂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销售或购买商
品为目的,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不得给予帐外折扣。”
现在商业贿赂是工商执法部门查处的重点,且罚金很重,被认定贿赂情况严 重的还将移送检察院立案调查。所以,希望大家务必引起重视。
还需提供产权证,运输合同需要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合同中其他注意事项
二、名称的正确性
合同双方(或各方)在合同抬头及落款盖章处均 应使用公司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合同中填写的名称、印章上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中 注册的名称,三个名称的全称保持一致
在合同中对合同双方(或各方)选择一种称谓后, 合同全文中各方称谓应保持一致
对其中关键性条款有所了解和认识。 2.谈判,对不合理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商场错扣、乱扣款现象时有发生,为避免给公司造
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在合同签订时多加重视,尽量争取我方利益,采用合理补救方式。。
3.谈妥全部条款后,请对方在修改删加处盖章确认
我公司的格式合同 • 经销商合同及其他合同:要求采用我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 • 经销商合同:付款方式一般采用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格式合同
KA合同的关键性条款
❖价款与结算 ❖合同期限 ❖费用支付 ❖退换货(对快消品极重要) ❖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 ❖补充条款
合同法培训---法律事务部
格式合同
KA合同的扣款陷阱
❖最优惠价格待遇 ❖缺货违约金 ❖逾期送货违约金 ❖客诉、媒体曝光赔偿责任 ❖调价补偿
合同管理制度培训讲稿ppt课件
合同的审批程序
❖(一)申报。各部门对外签订合同 时,应事先填写“合同审批单”, 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 报本部门分管副总审查,呈总经理 或董事长核准。
6
适用范围
❖范围: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 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 本制度。
7
第二章 合同的拟定
合作意向 形式化、书面化 的过程
8
合同文本拟定的原则
❖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 偿的原则。
❖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 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 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 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9
❖(二)所有各部门拟对外签订的合 同;
❖(三)各部门拟对外达成的合作意 向,需要向公司顾问律师征询法律 意见的。
25
法务审查内容
❖ 法务专员主要是对合同条款、内容 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 查,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部门参 考
26
具体审查要点如下: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 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 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 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 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 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11
对方情况的审查:
❖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 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 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 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 身份证明书》。
公司法务培训课程ppt可修改文字
电子邮件Hale Waihona Puke 合同指定特定邮箱 签订确认书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等) 公章、合同章
第十九页,共三十四页。
资质审(Shen) 查
合同编写 合同签订 合同履行
合同归档 实务小结
合同履行
单据 保留
第二十页,共三十四页。
法律 措施
管理流程
资质审查
合同编写
合同签订
合同履行 合同归档
(Dang) 管理流程 集中管理
甲
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
出口商甲根据A集团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 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Zhao)A企业集团整
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
DDiiAaagg
DBiag
rraamm
ram
22 母子公司 3
汇一直较为正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
了一系列合同。后B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所欠货款不能支付,于是甲
主要包括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 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合同条款约定须符合法律规定
定金与预付(Fu)款;违约金与定金;侵权与违约等
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可操作性
期限;歧义文字
尽量采用自己企业起草的格式合同
第十二页,共三十四页。
资质(Zhi)审 查
合同编写
合同构成 编写要求
D.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②审核严密性
A.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 B.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C.文字表述是否确切(Qie)无误。
③审核可行性
A.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B.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合同管理制度培训PPT课件
总经理职责
1、审批企业所有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企业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
同。 3、授权业务经办人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各部门负 责人职责
1、负责草拟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合同文本。 2、协助法律顾问拟定企业主营业务合同。 3、初步审核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商定的合同具体条款。
3、本制度中所称各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 务、职能部门。
4、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 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 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PPT学习交流
4
三、合同制度的审批职责
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金额在一万元支出(或收入)。 2、重大合同: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上支出(或收入)。
关
于合Biblioteka 法同 的管
理
办
PPT学习交流
1
分享的内容模块
一 合同制度制定的目的 二 合同制度的适用范围 三 合同制度的审批职责 四 合同制度的审批流程 五 经济合同的写作要点及方法
PPT学习交流
2
一、合同制度制定的目的
1、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 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 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 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3、属报送部门审批权限内的一般性合同,签订合同,盖章后报
财务总监留存、报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留存。
4、属报送部门审批权限外的重大合同,报财务总监审批,报总
经理(由办公室承转)审批,批准后返回报送部门签订合
同,同时将签订后的合同报财务总监一份、报办公室档案管
理员留存。
5、属报送部门审批权限外的重大合同,报财务总监审批,报总
《法务与企业内部合规》PPT培训教案课件
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深入开展各项监察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
违规行为查处与整改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和人 员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 决。
员工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宣传
06
教育
员工行为规范制定和执行情况回顾
法务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防范的职能部 门或专业人员。
法务作用
法务在企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包括协助企业制定合法的商业策略、处 理合同纠纷、监督企业法律合规等,以确保企业在法律框架内稳健运营。
企业内部合规重要性
合规定义
企业内部合规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规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商业道德的行为。
提高员工道德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02
道德准则宣传教育活动形式
包括宣传海报、道德讲堂、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03
道德准则宣传教育活动效果
员工对道德准则的认知度明显提高,企业整体道德水平得到提升。
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展望
A
完善员工行为规范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员工反馈,不断完善员工 行为规范,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合规重要性
企业内部合规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健经营至关重要。合 规可以降低企业法律风险,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法规政策背景及趋势
法规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面临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环境日益复杂。政府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也更加严
企业法务及合同管理培训课件
企业法务及合同管理培训课件教案: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大家都是从事具体实务操作的专业人员~因此~今天的交流~不以纯理论的内容为主~而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准备了38个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与大家一起了解司法实践中对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从而使大家再遇到这类问题时~或者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以提前预知法院的处理意见~做到知之知彼~未雨绸缪。
1、签订合同前应当尽职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件实践中应注意: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与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件的名称一致。
案例分析,1,合同主体身份辨认不清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乙签了字。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对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
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款一直较为正常。
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
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遂向A追讨~A 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3,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某钢铁公司甲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甲难以接受。
某商人乙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甲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1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
甲对乙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
企业法务ppt课件(全)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B、C、D、E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不符合公司法 规定的地方有哪些?
(2)A认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翰林公司成立应当公告, A的观点是否正确?
(3)本题中的翰林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是哪一天?
(4)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 什么?
(5)公司成立后,G加入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 效?为什么?
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3月13日,该五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 下: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 20万元人民币,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 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10 万元、20万元。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 立后的2008年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 限责任公司。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2006年3 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 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
登记管理,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 概念和特征、设立、组织机构,及公司的合并、 分立、解散和清算; 2.熟悉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概念与设立条件, 掌握合伙企业的财产及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合 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理解合营企 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含义,掌握其设 立的条件、程序、出资方式与组织机构等方面的 知识。
根据公司的信用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 和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是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的 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最典型的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是以 公司资本信用为基础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 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是公司的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 信用和公司资本信用两个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典型的 人合兼资合公司。
合规管理、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培训材料PPT课件
法律工作和管理流程分类
企业管理流程大致可分为四类 :
▲一是战略发 展流程; ▲二是核心业 务流程; ▲三是经营管 理流程; ▲四是没有进 入流程和难以 归类的事务性 工作。
从上述流程可以看出,企业法律工作进入流程的是两大类,一是战略发展 流程中的合规管理,包括法律合规管理;二是经营管理流程中的合同管理。不 能进入上述流程的应当归纳为其它事务性工作。
法律工作和管理流程分类
◆合同管理的阐述 :
是指企业通过遵守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以合同管理 为主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方式,即:业务部门通过预算审查,工程量确认 ,工程质量控制和跟踪监督,实现合同从立项到验收的业务控制;工程 造价部门以总预算为依据,细化分类工程价格,控制单向工程成本;质 量安全环保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合同,划分安全环保责任,强化安全生产 ,避免生产责任事故和不安全因素;审计部门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 合同审计,防止效益流失;法律部门通过主体审查,合同条款内容把关 ,使合同内容合法、条款严密、主体可靠、栅栏严密,避免交易风险, 保证企业横向经济交易往来的顺利进行。
合规管理与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的比较
3.定位不同,管理层次不同
◆合规管理属于企业的战略管理,与公司治理、发展规划、管理结构、 经营计划、运营监控和公司报告的重要性一样,都是一把手工程,因此, 都由一把手直接领导,成立各部门参加的管理委员会,齐抓共管。合同管 理属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等同于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投资、采 购、资产、信息等管理流程,一般会由企业的主管领导分工负责。上述两 项工作从管理角度讲,应有自己的管理体系,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需要 建立企业自己的队伍来管理。
写在最后
成功的基础在于好的学习习惯
The foundation of success lies in good habits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案: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大家都是从事具体实务操作的专业人员,因此,今天的交流,不以纯理论的内容为主,而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准备了38个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与大家一起了解司法实践中对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从而使大家再遇到这类问题时,或者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以提前预知法院的处理意见,做到知之知彼,未雨绸缪。
1、签订合同前应当尽职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件实践中应注意: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与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件的名称一致。
案例分析(1)合同主体身份辨认不清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乙签了字。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对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
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款一直较为正常。
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
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遂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3)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某钢铁公司甲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甲难以接受。
某商人乙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甲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
甲对乙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
到年底乙只交齐了203万美元的货物。
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
经过调查发现,乙只是一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
甲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订立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依照法律规定,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予以清算,并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虽然是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理由是:(1)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合同无效必须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违反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不能导致合同无效。
而《公司法》第187条关于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是管理性的强制规定,也不能据此认定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至其注销登记前丧失的是其行为能力,但仍然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即权利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号)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
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清算完毕之前,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其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其目的是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尽快进入清算程序,避免增加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威胁交易安全,而不是要一概否定其实际发生的私法行为的法律效果。
因此,对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的行为,如在法律上一概否定其效力,并不符合该规范之目的,也不利于对善意合同相对人的保护,因为从法律规定来看,基于合同有效对守约方的保护要强于基于合同无效对守约方的保护。
综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要特别许可或者有特殊资质要求的行业和交易外,对其他经营活动,不应仅以当事人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认定合同无效。
案例甲公司向银行贷款,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房地产抵押担保,甲、乙、银行三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
经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已被当地工商部门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后乙公司以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而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为由,以甲公司和银行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三方签订的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案例甲灯具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的登记范围是:生产销售普通灯泡、广告及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有一批建材滞销,而丙公司又急需一批建材。
甲公司即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该批建材的合同,总价15万元,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出售建材的合同,约定总价2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到乙公司提取建材,才发现乙公司已将建材转卖他人,甲公司遂通知丙公司无法供货,要求解除合同,丙公司不同意,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甲公司以其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其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甲公司在经营范围以外签订的两个买卖建材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因而,当其不能向丙公司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以超越经营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当然,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观点,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
(1)当事人的行为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有关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利益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如果当事人的越权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经营烟草,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或者,应认定合同无效。
相关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如违反法律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的)的除外。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4、需要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合同,在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合同相对人办理有关手续?对于需经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合同(比如说房屋买卖,需要到交易中心登记合同才能生效,车辆买卖需要到车管所登记才能生效,中外合资经营合同,需要商务局批准后才能生效),在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了两种救济方式,即1、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2、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时应注意:第一,只有具备可以继续办理批准和登记等手续的情形,才能判令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法院应当依据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即原告)自己办理有关手续,不应判令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即被告)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第三,只能判决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判令审判或登记机关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代理?《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在审判实践中,构成代理正当理由的基本形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代理权的文件。
例如,持有被代理人的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2)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做否认表示。
在此情形下,如本人(被代理人)明知他人(行为人)以其名义进行无权代理但不作为或不及时向第三人作否定表示的,对被代理人的这种不否认,在法律上视为其对行为人无权代理行为的默认。
而相对人则正是基于被代理人的不否认而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由此可以确定相对人有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
3)被代理人允许挂靠经营。
在挂靠经营的情况下(比如车辆挂靠),被代理人往往允许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从中收取管理费或手续费。
因此,在行为人与相对人进行经营交往时,相对人往往误认为行为人在依据被代理人的授权或意思订立合同,而事实上行为人却是以自己的意思进行生产经营。
这种挂靠经营往往表现为允许他人以其名义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允许他人使用其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的车辆等。
这种情形可以认定相对人有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4)被代理人与行为人之间长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但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能尽到通知义务,即未以有效的方式通知可能与原代理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致使有关相对人不知代理关系终止而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