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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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一、引言高级讲师是任课教师中的高级职位,对于担任高级讲师职位的要求较为严格和全面。

本文将探讨高级讲师评审条件,详细介绍了高级讲师的资格要求、相关教学经验、学术研究能力、人际交往等各方面的评判标准。

二、高级讲师的资格要求1.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良好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在教学过程中提供深入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参考。

2.教学经验:–至少五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拥有扎实的教学基础。

–具备相应课程的教学认证和资质,并能够展示优秀的教学成果。

–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供学生实践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机会。

3.教学评价:–高质量的学生评价结果,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应达到一定的水平。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注重学生的参与和反馈,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高级讲师的教学能力评判1. 课程设置和设计•合理的课程设置,具有系统性和连贯性。

•清晰的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

•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能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 2. 教学方法和手段•采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

•运用新媒体技术和互联网资源,提供多样的教学手段和学习资源。

•注重启发学生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提供良好的互动环境,鼓励学生参与讨论和合作学习。

### 3. 学生成绩评估与反馈•设计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估方式,包括考试、作业、实践报告等。

•及时给予学生学习成绩和评估反馈,帮助学生了解和改进学习情况。

•鼓励学生利用反馈信息进行自我评估和提高。

四、高级讲师的学术研究能力评判1. 学术成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SCI检索和核心期刊。

•参与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带领学生参与科研工作,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能力。

### 2. 学术交流和分享•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与分享。

•成果将学术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提升教学质量。

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1. 背景介绍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是江苏省教育厅评定的一种高级职称,是江苏省中学教师的最高职称之一。

获得该职称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还需要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的贡献和成果。

本文将介绍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审的条件和要求。

2. 评审条件2.1 教育背景申报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教育背景条件:•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位为教育学或相关学科。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在报名时资格证书有效。

2.2 教学经验申报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教学经验条件:•至少有10年中学教学经验,并在教学中表现出色。

•在教学工作中,获得学生、家长和同事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2.3 教育教学能力申报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

•具备优秀的课堂教学能力,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具备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能力。

2.4 科研成果申报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科研成果:•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教学论文。

•参与过教育教学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果。

•在教育教学领域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突出的研究成果。

2.5 专业发展申报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专业发展条件:•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持续的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行动。

•参加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3. 申报流程申报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工作总结、教育教学成果材料等。

2.组织评审: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3.公示和答辩: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公示,并组织进行答辩。

4.最终评定:经过公示和答辩后,由江苏省教育厅对申报的教师进行最终评定。

4. 评审标准申报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需要符合以下评审标准:•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符合要求。

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条件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6]7号各市人事局、职称办、省有关部门:现将《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所任学科、课程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造诣和很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并取得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职业)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能主持学校的教学改革,协助学校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技工教研室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力,在本地区能起到学科带头人作用。

能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熟悉国内外职业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九条专业技能要求(一)从事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应达到高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二)从事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应达到高级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标准;(三)从事理论、实习指导一体化教学的教师应达到高级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标准。

第十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一)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教学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教学方法,系统担任过2门或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主干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达到优。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是评价一位讲师是否达到高级水平的重要标准。


位高级讲师需要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
能力,以及良好的师德师风。

在以下内容中,我将会详细阐述高级讲
师评审条件。

首先,高级讲师需要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

这包括在与教学相关的领
域中取得的高等教育证书、学位和荣誉。

他们应该拥有广泛的知识背景,熟练地应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教学。

高级讲师应该能够教授一系
列课程,包括基础课程和高级课程,以及给学生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建议。

其次,高级讲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能力。

他们应
该能够制定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进行教材讲解。

高级讲师应该
能够使用不同的教学策略,如案例研究法、小组讨论、问答法等,来
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高级讲师应该能够评估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并学会调整教学策略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和成果。

此外,高级讲师应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这包括对学生、同事和社
会的关系都应该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高级讲师应该注重教学质量和教
育服务的创新和发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高级讲师应该关注学
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并保护学生成长不受任何负面的影响。

总之,高级讲师评审条件是一个有追求、有要求、有标准的教学能力评价制度。

只有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师德师风的讲师才能成为高级讲师。

高级讲师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他们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带动了教育的进步和发展。

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条件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6]7号各市人事局、职称办、省有关部门:现将《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所任学科、课程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造诣和很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并取得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职业)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能主持学校的教学改革,协助学校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技工教研室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弄虚作假,职称考试作弊,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40岁及以下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受聘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二)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江苏正高年级讲师评审要求

江苏正高年级讲师评审要求

江苏省高等教育行业正高级职称评审要求一、评审条件1.具备中级职称满四年及以上的教师,担任副教授职务。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6.有一项国家级课题负责人或核心骨干,也可有多项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或核心骨干。

7.有一次以上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基础教学奖或教学成果奖。

8.有一次以上学术组织评审上级表彰奖励项目。

二、评审程序1.自愿申报,提供符合条件的论文、学术专著、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

2.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答辩。

3.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价结果,决定评审等级。

4.评审结果经高校团委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三、评审指标1.科学研究成果(50分):包括SCI/EI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2.教学工作成果(30分):包括教材编写、教育教学项目、教学论文等。

3.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服务(20分):包括学术交流、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学术组织任职等。

四、评审参考性要求1.科研成果:拥有一种研究成果,或SCI/E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2.教学成果:编写或参与编写教材1部以上,获得教师基础教学奖或教学成果奖1次以上。

3.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服务: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及省级以上课题1项或以上,担任学术团体职务1个或以上。

4.综合素质:学术道德规范,具备较强的学术交流和表达能力,师德高尚,师生关系融洽。

五、评审结果按照综合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为优秀,B等级为良好,C等级为合格,D等级为基本合格。

取得A等级的评审结果,可晋升为正高级职称。

六、附录1.评审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发展计划、科研成果目录、教学成果目录、学术影响与社会服务目录等。

2.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学科涵盖范围广泛。

3.评审程序和指标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高级讲师评定条件

高级讲师评定条件

3、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2、治学严谨,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

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

3、坚持育人为本,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经验,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善于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开展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思想工作。

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

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4、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项目,撰写有一定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

5、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专业实践报告,或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业绩1、教育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

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

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申报教授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一、申报条件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教师资格。

(四)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 .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4 年以上;(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担任助教职务3 年以上。

2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5 年以上;(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 年以上;(3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 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 周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5 年以上。

其中,当年年底年龄在40 月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 .申报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6 年以上;(2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5 .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 年以上;(2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 年以上;(3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 年以上;(4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 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六)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七)任现职(近五年)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苏人社函[2011]191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19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为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的依据《关于开展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评聘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06]1号)、《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6]7号)、《江苏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

二、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全省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技工教研室和单独设置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上述人员必须具有评审主系列(技工教育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只有辅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参评的依据。

三、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各市、有关厅局将申报评审的材料及人员简历表,于6月30日前报送江苏省技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技校职称办),逾期不再受理。

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会议将于7月左右进行。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由各市、有关厅局集中送交省技校职称办。

四、申报评审的程序要求各市以学校为单位,通过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单位公示等程序,优先推荐能力业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此次评选将适当向“一体化”教师倾斜。

2023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

2023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

2023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摘要:一、引言二、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基本条件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2.学术成果要求三、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具体条件1.教学方面2.科研方面3.社会服务方面四、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程序五、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授评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条件,以帮助相关人员了解评审标准和程序。

二、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基本条件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要求参评者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具有副教授职称。

参评者还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具有5年以上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历。

2.学术成果要求参评者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具体要求包括: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

三、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具体条件1.教学方面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注重教学质量和效果。

参评者需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同时,参评者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能力,如编写教材、建设网络课程等。

2.科研方面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鼓励参评者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自身的学术影响力。

参评者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具体表现为: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

3.社会服务方面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强调参评者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将学术成果应用于实践。

参评者需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意识和能力,能够为企业、政府部门等提供科技咨询和技术支持,解决实际问题。

具体表现为: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参与政府决策咨询;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等。

四、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程序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程序包括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2023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

2023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

2023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原创版)目录1.2023 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的背景和意义2.评审的具体条件和要求3.评审的流程和时间安排4.对教授评审的展望和建议正文【2023 年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的背景和意义】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教授作为高校教师队伍的核心力量,其评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教授,苏州市在 2023 年制定了三级教授评审条件,旨在提高教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评审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具体条件则根据不同学科和岗位特点制定,主要包括学术成果、教学成果、科研项目和学术影响等方面。

在学术成果方面,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论文发表量和质量,其中核心期刊论文和 SCI 论文是重要的评审指标。

在教学成果方面,申请者需要有良好的教学评价和学生满意度,以及一定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

在科研项目方面,申请者需要承担过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经验。

在学术影响方面,申请者需要在学术界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以及参加过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评审的流程和时间安排】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的流程分为申报、初审、复审和公示四个阶段。

申报阶段,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初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复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深入评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个评审过程预计耗时数月,具体时间安排需关注官方通知。

【对教授评审的展望和建议】苏州市三级教授评审条件的制定,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然而,在评审过程中,还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二是关注教授的综合素质,避免过分追求学术成果和论文指标;三是注重教授队伍的年轻化和梯队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的青年人才;四是鼓励教授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教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高级讲师及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及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2年。

2。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5年。

3。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

二、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能力业绩条件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一)能力条件1。

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能结合所授专业(学科)特点和教改实践,撰写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教改试验报告)1篇.2。

专业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文化基础课教师应具有任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

能胜任2门以上课程(以1门课程为主)的教学工作;并能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等,或取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3。

完成学校在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其每学年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4。

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2年以上,胜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5.积极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教研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与同行教师交流。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并至少每学年上1节(次)校内公开课(或研究课、示范课)且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申报当年,按照管理权限,在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省属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6。

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下同)进行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

江苏地区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江苏地区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

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申报教授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苏州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方法

苏州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方法

苏州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方法摘要:一、引言二、苏州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标准1.基本条件2.教学业绩3.科研能力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5.社会兼职与学术影响力三、申报与评审流程1.申报材料2.评审程序3.公示与异议处理四、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职称评定作为一项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的关键举措,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苏州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方法,以期为广大教师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苏州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标准1.基本条件苏州教师高级职称评定首先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4)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任教满5年,其中中级职称满3年。

2.教学业绩申请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教学业绩:(1)教学效果优良,学生满意度高;(2)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排名靠前;(3)所讲授课程未被认定为不合格课程。

3.科研能力申请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具体包括:(1)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3)取得一定数量的专利或著作权。

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教育教学成果奖励:(1)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2)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5.社会兼职与学术影响力申请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具备以下社会兼职与学术影响力:(1)担任市级及以上学术团体职务;(2)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三、申报与评审流程1.申报材料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需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申请书;(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教学业绩、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兼职与学术影响力的证明材料。

2.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包括:(1)学校推荐;(2)教育行政部门初审;(3)专家评审;(4)公示。

3.公示与异议处理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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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6]7号各市人事局、职称办、省有关部门:现将《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所任学科、课程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造诣和很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并取得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职业)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能主持学校的教学改革,协助学校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技工教研室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弄虚作假,职称考试作弊,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40岁及以下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后,受聘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二)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任现职期间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五)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免试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三)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四)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与科研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经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八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能熟练地、系统地掌握和运用本专业(职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地区能起到学科带头人作用。

能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熟悉国内外职业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九条专业技能要求(一)从事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应达到高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二)从事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应达到高级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标准;(三)从事理论、实习指导一体化教学的教师应达到高级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标准。

第十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一)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教学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教学方法,系统担任过2门或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主干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达到优。

2、独立承担过技师及其以上层次毕业设计指导工作,或技师培训中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成绩突出;文化理论课教师应在适合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开发和课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3、教学成绩突出。

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专业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学观点正确、方法得当,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开发学生能力和智力方面成绩显著。

4、从事学校管理或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任现职以来,在指导、总结和推广课程改革、课题开发、职业教育改革方面有创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3次。

(二)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能熟练地运用教育理论,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2、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课题开发、教学法研究方面成绩突出。

结合教学工作进行科学研究,所教的课程形成科学的体系,成果被所在校及一定范围的兄弟院校肯定和推广,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在专业建设中成绩突出。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综合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积极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有效地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组织过有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专业开发及参与新专业教学计划、大纲的制定并取得成果,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一)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国家级课题子课题研究或教学改革试验1项,或主持市(厅)级以上课题研究或教学改革实验2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二)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直接参与培养、指导的学生在各类会考、竞赛中成绩优异,获国家级奖励1项(前6名),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前3名),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2项(前2名)。

(三)在学校管理、教育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教育教学、科研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市级教育教学、科研三等奖及以上2次。

(四)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

第十二条论文、著作要求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及1篇本专业教学研究类论文;或主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省编教材2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编全国统编教材2部(省编教材3部,每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或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第四章破格条件第十三条破格申报条件确有真实才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一)大学专科学历且教学、科研工作成绩卓著的教师,在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30年以上,取得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10年以上,且经过访问学者、高级研讨班等高层次进修,已达到教授级高级讲师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及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取得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受聘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3年以上,在教学、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专业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凡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第二章除第四条规定的要求外,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称职(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

第十四条破格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一)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6篇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作为独著、译或第一作、译者,本人撰写应不少于8万字);或主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参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3篇学术论文。

(二)本人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得个人奖励(前10名)或参加省(部)级竞赛获个人奖(前3名)。

(三).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位)。

(四)胜任一体化教学,在教学教研中成绩显著,开设过省级以上教学示范课并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课。

(五)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科带头人或市(厅)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六)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推广、运用中取得国家专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三、四(或十三、十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附录一、申报人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一)按有关要求填写的“江苏省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一式3份;(二)教师资格或教师上岗证书(复印件);(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省人事厅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四)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五)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六)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七)反映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八)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论文或著作须提交原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若干问题的说明(一)刊物级别的界定:省级及以上刊物一般指省级及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核心刊物一般指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二)著作、教科书一般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教科书(须有ISSN书号);(三)课题一般指省级及以上部门正式立项的科研、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课题;(四)申报人员的年龄,从出生之日计算至申报之日止;(五)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六)任职年限计算方法: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七)高一级学历(学位)须为申报前一年年底前取得的;|(八)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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