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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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鄂州市交通局
评价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二○○七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3)
1.1 地理位置及路线走向 (3)
1.2 项目建设意义 (4)
1.3 主要技术指标 (4)
1.4 主要工程数量 (4)
1.5 交通量预测结果 (5)
1.6 投资及工期安排 (5)
第二章环境现状评价 (6)
2.1 自然环境 (6)
2.2 社会环境 (6)
2.3 生态环境 (6)
2.4 声环境 (7)
2.5 地表水环境 (7)
2.6 环境空气 (7)
第三章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8)
3.1 社会环境影响 (8)
3.2 生态环境影响 (8)
3.3 声环境影响 (9)
3.4 水环境影响 (10)
3.5 环境空气影响 (10)
第四章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 (11)
4.1 设计阶段 (11)
4.2 施工期 (11)
4.3 营运期 (12)
第五章结论 (13)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地理位置及路线走向
拟建项目推荐方案起点位于鄂州与武汉市交界处,接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公路武汉段终点,途经葛店镇、蒲团乡、杜山镇、泽林镇和花湖镇,终点在王家边设枢纽互通接大广和武黄公路。地理位置见下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项目建设意义
本项目是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划建设将在武汉至鄂州间形成一条便捷、快速的通道,对于改变武汉市东南部的交通环境,促进鄂州社会经济发展,加速“武汉1+8城市圈”的建设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3主要技术指标
拟建项目主线总长54.46公里,按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26米,其中中央分隔带2.0米。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1。
1.4主要工程数量
项目永久占地6041.4亩,取、弃土场及工程用地等临时占地共1200.0亩,拆迁建筑物253200平方米;全线设置特大桥2座,大桥18座,全线桥梁总长10619米,占路线全长的19.5%;设隧道3处/1190米;全线设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10处,通道39处,人行天桥8处;设置1处服务区,5处匝道收费站。拟建项目的主要工程数量见表1.2。
项目涉及挖方2967.59千方,填方5088.69千方,利用挖方1898.62千方,挖方利用率为64%,产生约940千方的弃方,另需外借3498.57千方。沿线设置15处取土坑和3处弃渣场。
1.5交通量预测结果
拟建项目各特征年交通量预测见表1.3。
1.6投资及工期安排
项目总投资25.66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4711.81万元,建设期为2008年初至2011年中期,建设工期3.5年。
第二章环境现状评价
2.1自然环境
拟建项目全线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境内,区内丘陵、平原、湖泊交错,构成复杂多变的地貌特征。鄂州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中间平,境内港汊密布,湖网纵横,素有“百湖之市”的美称。路线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依次为垄岗平原、滨湖平原、低山丘陵。
项目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寒夏暑,冬干夏雨,雨热同期,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7.0℃,年平均降雨量1282.8毫米,平均无霜期266天,严冬酷暑时间短。
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发达,港汊密布,湖网纵横,水域辽阔,水质优良,推荐路线跨越的水体主要有薛家沟(五四湖湖汊)、长港、新港、青天湖、花马湖等。
2.2社会环境
(1)项目所在的鄂州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整体经济实力处于湖北省前列,人均GDP也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
(2)项目沿线区域居民住房条件较好,多为砖瓦房,结构较好,以2、3层楼房居多。
(3)项目已经纳入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推荐路线从鄂州市规划范围西南部穿越。其中在K31+500~K32+500路段以路基形式穿越西山工业区发展备用地,目前该区域为未开发区域,主要为村庄和农田;在K32+500~K36+500路段穿越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葛山风景区。
(4)项目以路基、隧道和高架桥组合形式穿越鄂州市市级旅游区——葛山旅游区。穿越距离为1km,主要穿越该旅游区的城市山林乐园景区。
(5)项目沿途共经过11个文物点,不涉及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6)推荐线位涉及沿线矿产资源共计22处,其中路线压覆矿产资源4处,其余沿路线周边分布,主要为铁、黄铁矿(共生矿)、石膏(共生矿)、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粘土等矿产类型。
2.3生态环境
(1)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土地利用类型以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为主,呈典型农业生
态特征。
(2)本项目推荐线位先后经过平原岗地、滨湖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带。
(3)垄岗平原地带植被类型主要为农业植被,该区域受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稀少,以常见的蛙类、蛇类、鼠类以及鸟类等为主;滨湖平原地带主要为水生植被;低山丘陵区植被主要是以马尾松为建群种的暖性针叶人工林。
(4)项目评价范围内仅有国家Ⅱ级保护植物樟树一棵;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均为鸟类;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44种,其中两栖动物5种,爬行动物4种,鸟类30种,兽类5种。
(5)项目所在区域水土流失主要位于丘陵垄岗地区。区域内土壤侵蚀为轻度侵蚀,年水土流失量130万吨。
(6)项目经过区耕地中基本农田比例约70~80%,人均耕地1.39亩,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0.82亩/人)。
2.4声环境
拟建项目穿越的是农村地区,现状声源基本是人们的生活噪声和自然噪声,大部分村庄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1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其中塘角头受现有老G316交通噪声的影响,根据24小时交通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全天噪声值范围在45.3dB(A)~59.3dB(A)之间,该路段昼夜小时交通噪声差值较为明显,昼间噪声比夜间噪声高6 dB(A)左右,交通噪声在16:00~17:00时段出现明显峰值,为59.3 dB(A)。其中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4.2 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8.0 dB(A),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
2.5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跨薛家沟(五四湖湖汊)、长港、新港、花马湖等各项水质指标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沿线水体水质现状总体良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6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现状值远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的标准值,个别村庄因周围有国道、铁路、工厂等原因,环境空气中TSP浓度超标。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