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证和保付代理的区别。
论国际保付代理与信用证的信用基础
论国际保付代理与信用证的信用基础从信用基础角度出发探讨了国际保付代理与信用证之间的信用基础差别,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方式以及在我国大力发展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的措施和重要意义。
标签:国际保付代理;信用证;银行信用;商业信用1 国际保付代理与信用证的信用基础英国的弗瑞迪·萨林格对保理下的定义是这样的:“保理是指以提供融资便利,或使卖方免去管理上的麻烦,或使卖方免除坏账风险,或以上任何两种或者全部为目的而承购应收账款的行为。
”国际商会对信用证下的定义是:“意指一项约定。
根据此约定,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信用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根据规定的单据。
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支付或承兑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支付、承兑或议付该汇票;(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信用证的信用基础更多的是建立在银行信用之上的,而国际保付代理的信用基础更多的是建立在商业信用之上的。
换言之,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都是两者建立的基础,只是侧重点不同。
两者均是建立在一个基础合同之上,国际保付代理的侧重点在于商业信用,信用证的侧重点在于银行信用。
由于国际保付代理业务中的保理商都是商业实体,这些商业实体的业务操作都是一些商业行为,因此国际保付代理的信用基础更多的偏向于商业信用。
信用证中的各方当事人都和银行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管是信用证的开立还是信用证的可撤销与否都与银行挂钩。
信用证中包括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承兑行在内都是参与信用证商业活动的当事人。
其中的开证行是凭着自己的银行信用为开证申请人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在其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2 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方式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的结合方式具体讲就是国际保付代理与其他几种支付手段的链接问题。
信用证可以和托收相结合并发挥出各自的最大优势,信用证也可以和汇付相结合来凸显出自己的优势。
同样,国际保付代理也可以和汇付或托收相结合并发挥出自身的作用。
论国际保付代理与信用证的信用基础
现 代 商贸 工业 Mo enB s es rd n u dr ui s T a e d s n ILeabharlann 21 0 0年 第 l 3期
论 国际 保 付 代 理 与信 用 证 的 信 用基 础
谭 振 鹏
( 北 经 贸 大 学 , 北 石 家庄 0 0 6 ) 河 河 5 0 1
一
商业信 用到银行 信用 再 到 商业 信 用 的发 展 脉络 前 行 , 际 国
保付代 理支付手 段 正是 沿 着这 条 脉 络 向前 发 展的 , 是 由 这 国际保 付代理 的信 用基础决 定 的 。国际保 付代 理 中的保 理 商 基 本 上 都 是 以 出 口 商 或 者 进 口 商 的 商 业 信 用 作 为 基 础 的 。包 括 出 口保 理 商 从 出 口 商 处 转 让 得 来 的 应 收 账 款 债 权 以及进 口保理商 对进 口商信 用 额度 的评 估 , 体 现 了国 际 都 保付代理 的商业 信 用基 础 。相 比较 而言 , 用 证项 下 的 开 信
摘 要 : 信 用 基 础 角度 出发 探 讨 了国 际 保 付 代 理 与 信 用 证 之 间 的 信 用 基 础 差 别 , 行 信 用 与 商 业 信 用 的 结 合 方 式 以 从 银
及 在 我 国 大 力 发 展 国 际保 付 代 理 业 务 的 措 施 和 重 要 意 义 。 关 键 词 : 际保 付 代 理 ; 用证 ; 行 信 用 ; 业 信 用 国 信 银 商
1 国际保 付代 理与 信用证 的 信用基 础
英 国 的弗 瑞 迪 ・萨林 格 对 保 理 下 的 定 义 是 这 样 的 :保 “ 理 是 指 以提 供 融 资 便 利 , 使 卖 方 免 去 管 理 上 的 麻 烦 , 使 或 或 卖 方 免 除 坏 账 风 险 , 以 上 任 何 两 种 或 者 全 部 为 目的 而 承 或 购 应 收 账 款 的行 为 。 国际 商 会 对 信 用 证 下 的 定 义 是 : 意 指 ” “ 项 约 定 。根 据 此 约 定 , 行 ( 证 行 ) 照 客 户 ( 用 证 申 银 开 依 信 请人 ) 的要 求 和 指 示 , 据 规 定 的 单 据 。在 符 合 信 用 证 条 款 根 的情 况 下 :1 向 第 三 者 ( 益 人 ) 其 指 定 人 进 行 付 款 , () 受 或 或 支 付 或 承 兑 受 益 人 开 立 的 汇 票 , ; 2 授 权 另 一 银 行 进 行 或 () 该 项 付 款 , 支 付 、 兑 或 议 付 该 汇 票 ;3 授 权 另 一 家 银 行 或 承 () 议 付 。 ” 信 用 证 的信 用 基 础 更 多 的 是 建 立 在 银 行 信 用 之 上 的 , 而 国 际保 付 代 理 的信 用 基 础 更 多 的 是 建 立 在 商 业 信 用 之 上 的 。换 言 之 , 行 信 用 和 商 业 信 用 都 是 两 者 建 立 的 基 础 , 银 只 是 侧 重 点 不 同 。两 者 均 是 建 立 在 一 个 基 础 合 同 之 上 , 际 国 保 付 代 理 的 侧 重 点 在 于 商 业 信 用 , 用 证 的 侧 重 点 在 于 银 信 行信用 。由于国 际保 付 代 理 业 务 中 的保 理 商都 是 商 业 实 体 , 些 商 业 实 体 的 业 务 操 作 都 是 一 些 商 业 行 为 , 此 国 际 这 因 保付代理 的信 用基础 更多 的偏 向于商 业信 用 。信 用证 中的 各 方 当事 人 都 和 银 行 存 在 着 千 丝 万 缕 的 联 系 , 管 是 信 用 不 证 的 开 立 还 是 信 用 证 的 可 撤 销 与 否 都 与 银 行 挂 钩 。信 用 证 中包括通 知行 、 议付 行 、 款 行 、 兑行 在 内都 是参 与 信用 付 承 证 商 业 活 动 的 当 事 人 。其 中 的 开 证 行 是 凭 着 自 己 的 银 行 信 用 为 开 证 申请 人 开 立 信 用 证 的 , 行 信 用 在 其 中 担 任 着 重 银 要 的角色 。
保付代理
保付代理避免出口收汇风险的方法--保理,是保付代理(Factoring)的简称,也叫保收代理,是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向出口人提供进口人的资信调查,承担100%的信用风险担保应收帐款的催收和追偿、资金融通和财务管理的一种综合性财务服务。
具体做法是:出口人事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根据协议,出口人按买卖合同规定发货后,有关运输单据径直寄交进口人,而将应收帐款的单据卖给保理商,由保理商通过其在进口地的代理人负责向进口人收款,保理商收到货款后,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将货款交给出口人。
分类保付代理(Factoring)业务是在以赊销(O/A)为支付方式的贸易中,由保理商(Factor)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贸易支付方式,简称保理业务. 分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两种.通常在赊销方式下,卖方根据合同或订单发货交单后,只能被动地等待买方到期时付款,因赊销是汇款方式中货到付款,属商业信用,并不象信用证那样,由银行来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买方可能会一再拖延付款, 而有一些卖方可能永远也不会付款, 除非买方的资信可靠, 或者双方中的一方是另一方的子公司.如果出口商和保理商签定了协议, 情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保理商将负责对买方的资信进行调查,提供风险担保, 并替出口商催收帐款及进行有关帐务管理和资金融通等, 从而解除了卖方的后顾之忧. 同时资金的占用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赊销将使出口方的资金大量被应收帐款所占用。
国际保理业务便是一种专门为出口赊销服务的金融工具,它可以使企业在得到赊销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避免赊销的负面影响,从而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发展1968年, 国际保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在荷兰成立, 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它是由120多家银行所属的保理公司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其目的是为会员提供国际保理服务的统一标准、程序、法律依据和技术咨询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技术培训。
国际结算 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一项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通过银行来完成的跨国(地区)货币收付活动。
信用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用以证明债权人权利和债务人义务的契约证书。
汇款(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保付代理(简称保理,factoring)包买票据(forfaiting)单据(documents)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所有商业单据与金融单据。
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指的是狭义的单据。
常见的单据:发票(invoice),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附属单据(海关发票、领事发票)等国际贸易融资(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又叫国际结算融资,指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发生的资金和信用融通活动。
SWIFT把银行业务分为9大类型:1.客户汇款(customer transfer)2.银行间头寸调拨(bank transfer)3.外汇业务(foreign exchange confirmation)4.托收业务(collection)5.证券业务(securities)6.贵金属和银团贷款业务(precious metal and syndication)7.信用证和保函(documentary credit and guarantees)8.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s)9.银行帐单处理(statements)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
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CHIPS)是作为替代纸票据清算的一个电子系统。
也是一个贷记转帐系统。
商业银行经营学 名词解释 简答 论述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能够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全方位经营各类金融业务的综合性的、多功能的金融服务企业。
信用创造: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从而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
资产管理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由于银行资金的来源大多是吸收活期存款,提存的主动权在客户手中,银行管理起不了决定作用;但是银行掌握着资金运用的主动权,于是银行侧重于资产管理,争取在资产上协调流动性、安全性与盈利性问题。
负债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银行资金的流动性不仅可以通过强化资产管理获得,还可以通过灵活地调剂负债实现。
金融创新:是指在金融领域内对各种要素实行新的组合,也泛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的事物。
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将非市场化、信用质量相异的资产重新包装成新的流动性证券,亦即银行将贷款或应收款转换为可转让的证券的过程。
银行监管:是指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包括开业管制、分支机构管制、业务管理、价格管制、资产负债控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监控活动及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的总和。
存款成本:是指银行吸收存款所支付的费用,即利息支出和费用支出之和核心资本: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储备。
其中股本包括已经发行并全额缴付的普通股和永久性非累积的优先股;公开储备指以公开的形式,通过保留盈余和其他盈余而创造和增加的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储备。
附属资本: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附属债务。
债务资本:债务资本所有者的求偿权排在各类银行存款所有者之后,并且其原始期限较长。
债务资本通常有资本票据和债券两类。
负债业务:指银行存款、借款等一切非资本性的债务,由存款负债、借入负债和结算中的负债构成。
资本充足度:资本充足度包括数量充足与结构合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同业拆借,即银行相互之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临时性调剂资金头寸的需要,支持商业银行日常性的资金周转转贴现借款是指商业银行在资金紧张、周转不畅的情况下,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进行转贴现以取得借款的方法。
出口贸易中的国际保理与信用证比较分析
( 买方)向卖方有条件地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简单地理
解 ,在 国际 贸易 中由于买卖 双方 可能互 不信任 ,买方担 心
预付款 后卖方不 按合 同要求发 货 ;卖方 也担心在 发货或 提 交单据 后买 方 不 付 款 。因此 ,双 方需 要 两 家 银 行 ( 证 开 行 和议 付 行 )作 为 买卖 双 方 的 保 证 人 ,代 为 收 款 交 单 ,
( ) 与商业 贷款 相 比,由 于保 理 业 务使 企 业 卖 掉 债 5 权后 立即收 到资金 ,可增加财 务报表资 产 ,减少 资产负 债 比例 ,优化对外 资信状 况 。
又称保付代理,指一方当事人 ( 供应商 )与另一方当事人
( 理商 )之间存 在 的一 种合 同关 系。根 据 该合 同,卖 方 保 ( 供应商 )将根据 其 现 有 或将 来 的基 于 与买 方 ( 务人 ) 债
简单地理解 ,国际保理即将 发票 、汇票 、提单等 相
关单据,卖给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或财务公司,收进全部
或一部 分货 款 ,从 而取得 资金融通 的业 务 。保理 商买进 出
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信 用证 的特点有 三 :信用证 是一种 银行信 用 ,开证 行
承担第 一付款 责任 ; 用证不依 附于合 同 ,是一 项独立 的 信 法律文 件 ;根 据 ( C 0 ) 定 ,信 用 证 不 以货 物 为 ( P60 U )规 准 ,是 纯单据业 务 ,只要 单据 做 到单 证 相符 、单 单相 符 ,
银行就 予 以付 款 。 信 用证业务 对 出 口商的好处 如下 :
信用证_保理_支付宝比较分析
只要交易就有风险。
在交易的各种风险中货款支付和收取的风险是买卖双方尤为关注的一个方面,从有交易的那一天起,人们就在探寻规避或降低这一风险的办法。
笔者对信用证、保理和支付宝这三种目前使用较多、具有代表性的付款方式进行比较,其目的在于剖析它们各自的优劣,展望其发展,为交易当事人的选择提供参考。
一、性质比较(一)信用证的性质关于信用证的性质,学术界存在不同的学说和争论,如“要约承诺说”、“保证说”、“第三者利益契约说”、“指示证券说”等,但是各种学说虽有其合理之处,却亦皆有漏洞对信用证的性质没有作出全面的解释。
在实践中,审判的法院更加倾向于认为信用证的有效性无需作任何证明。
信用证作为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的产物,独立于国内法是具有国际性特征的“商人智慧的结晶”。
从国际贸易惯例的角度入手,有学者认为,“银行的信用证是基于商业习惯带有契约性质的一种能够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件,为了证明信用证的有效性而勉强纳入一些规章、准则是无必要也无实际效果的”,与此类似的是认为信用证交易具有独特的法律性质,是一种新型的、特殊的商业行为,没有通过其他理论来解释的必要。
有的学者认为信用证可以初步界定为由一系列合同组成的一种特殊的合同;另一些学者认为“信用证是由开证行单方承担有条件付款责任的自成一类的契约”;基于对上述各种说法和观点的分析与理解笔者认为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的契约。
为了保障信用证受益人的利益信用证不可撤销。
而且银行并不参与基础交易,只对单据进行处理,信用证的独立抽象原则有别于一般的契约。
(二)保理的性质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是指保理商通过收购企业出卖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而提供的一种集融结算、管理、担保、融资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务。
《国际保付代理公约》中将保理界定为卖方或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销售分帐户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等服务。
结 算 方 式
贸易
结算方式
原理 与实
务
结算方式
一、其他结算方式的种类
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或担保信用证,是 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 。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同为信用证,既有许多相 似之处,也有明显不同: • 使用前提不同。 • 适用范围不同。 • 付款依据不同。
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 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 务的书面保证。
银行保函通常适用于为国际商品贸易和工程承包 等提供信用担保。
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全称国际保付代理,是 指出口商在使用承兑交单或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 保理商(factor)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 、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贸易支付方式。
二、不同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1.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2.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3.汇付、托收、信用证与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相结合 (1)分期付款 (2)延期付款
国际
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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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 与实
务
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信用证、担保业务的比较
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信用证、担保业务的比较定义与分类信用保险:是指在商业贷款或商业赊销过程中,以债务人的信用为保险标的,约定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债权人)损失的保险。
信用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标的的保险。
1、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出口商)订立的,保险人对投保人在出口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商所在国的政治风险等方面的原因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的保险合同。
保险人承保的是本国出口商的收汇风险。
(1)根据保险的期限的长短分为:a.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指保险期限不超过180天的出口信用保险。
通常是用于一般商品的出口,包括初级产品和消费品的出口。
这种保险可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要求,延长保险的期限至一年。
b.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期在180天到3年的为中期出口信用保险,3年以上的为长期的。
中长期保险适用于电站、大型生产线等成套设备项目或飞机、船舶等大型运输工具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
(2)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时间分为:a. 出运前的保险是指保险人的承保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至货物出运之日的信用保险;b. 出运后的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期为货物出运后到保单终止时。
(3)根据承保的风险分类:a. 商业风险的保险包括买方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已宣告买房破产,或买方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买方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算债务的安排,或买方的债权人已接受买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买方拒收货物并拒绝付款;买房拖欠货款,即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四个月以上认为支付货款。
b. 政治风险的保险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买方所在国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买方以货物发票上写明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货款;买方国家进口管制,买方所在国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行政措施禁止买方所购货物的进口;买方国家撤销进口许可证,买方所在国撤销已颁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或不批准进口许可证的展期;买方所在国或货款需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买方所在国发生战争、敌对行动、内战、叛乱、革命、暴动或其他骚乱;买方所在国或任何有关的第三国发生非常事件。
信用证与国际保理的区别
保付代理与信用证信用证:是开证行依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的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国际保理:指商业银行以购买票据的方式购买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在账款收回之前提供资金融通以外的各项服务。
如催收账款,信用分析,代办会计处理手续等。
(一)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相同特点1.银行信用。
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做出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保证。
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负责追偿和索赔,并负责按保理协议规定的时间向出口人支付,并且此项支付是无追索权的。
所以,国际保理业务也属于银行信用。
2.融资。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可以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贴现和福费廷等方式的贸易融资。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商出售货物后就可以获得保理商70%-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综上所述,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均为银行信用,并且同时具有可以为买卖双方融资的特点。
(二)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不同特点1.两者的手续及资金负担不同。
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要办理信用证的开证手续,承担信用证的开证手续费及押金,出口商也要承担信用证的通知、汇票的承兑等项费用,同时出口商还要对信用证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信用证相关条款与合同保持一致。
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进口商不办理任何手续,也不承担任何的费用,而是由出口商在合同签订之前,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出口商承担相关的保理费用,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2%。
因此,从手续及资金的负担上来看,国际保理较之信用证,对进口商来讲具有极高的财务灵活性和吸引力,不占压资金,对出口商虽有一定的资金负担,但却具有极高的出口竞争能力。
2.两者与合同的关系不同。
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虽然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作为开证行并不保证也不要求出口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发货,只要出口商提交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出口商就可以得到贷款。
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协议虽然与买卖合同也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但是出口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并在保理商允许的额度内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否则,保理商不承担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业务和保理业务到底有什么区别
信用证业务和保理业务到底有什么区别?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形式进行结算的方式越来越普遍,它是出口企业拓展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例如收汇安全、银行融资等一些问题都会困扰着企业。
如何加强出口企业应收帐款的回收和坏帐的防范,帮助出口企业融得资金,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在贸易中所遇到的难题。
这个时候就可以采取保理和信用证两种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很好的控制、管理风险。
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定义,国际保理即保付代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它是保理商无追索权地购买出口商赊销或承兑交单项下通常以发票表示的应收账款,并负责催收账款、信用担保等。
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出以出口商为受益人、凭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兑付的一项书面付款承诺。
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很好的信用票据,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行用,因此信用程度比较高。
而且其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目前已经成为国内外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
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向银行缴存至少30%的保证金,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只要买卖双方开了的单据无误,开证行就可以进行付款。
作为卖方来说,买方开具信用证保证了其在发出货物后能收到款项。
当然,信用证对于买方而言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如果货物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买方也可以拒付货款,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信用证与保理的比较
论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特点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已逐步形成。
与此同时,国际贸易的竞争方式也从价格竞争、商品的品质和包装的竞争转向了结算方式的竞争。
结算方式的竞争又突出表现在从具有银行信用的信用证转向使用具有商业信用的汇付中的O/A和托收中的D/A,辅助于具有银行信用的国际保理业务。
因此,整个国际贸易结算市场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边缘化的倾向。
这使得我国长期以信用证为主的结算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因此,深入研究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各自的特点,以促使我国的进出口商在贸易实践中对结算方式做出理性的选择,对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概念(一)信用证UCP500号第2条规定:信用证是指一项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和描述,是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者以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简而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文件。
(二)国际保理国际保理是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是国际贸易中在以托收中的D/A、汇付中的O/A结算货款的情况下,出口商为保证安全收汇,与保理商签订协议,并根据协议将其现在或将来的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相关的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二、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特点(一)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相同特点1.银行信用。
按照UCP500第2条的规定,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开证行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获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因此,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做出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保证。
《信用证和代付》课件
代付的概念和流程
什么是代付?代付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具有哪些特点?我们将深入探讨代付的 概念和流程,并介绍其在商业交易中的应用。
代付的优势和应用场景
代付相比其他支付方式具有哪些优势?我们将讨论代付的优势,如支付便捷、 安全性高等,并探讨代付在电子商务和跨境交易中的应用场景。
总结和要点
通过本课件,您已经了解了信用证和代付的定义、作用、类型、结构、操作流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以及代 付的概念、流程、优势和应用场景。请总结和回顾本课件的要点,以加深您对信用证和代付的理解。
《信用证和代付》PPT课 件
这个PPT课件将深入探讨信用证和代付的相关内容,包括定义和作用、类型和 结构、操作流程、风险与应对措施,以及代付的概念、流程、优势和应用场 景。通过本课件,您将对信用证和代付有全面的了解。
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
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是什么?通过了解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您将了解到其在保证交易 安全和信任方面的重要性。
信用证的类型和结构
了解不同类型的信用证以及其结构是理解信用证操作的基础。我们将讨论不同类型的信用证,如可撤销信用证、 转让信用证等,并介绍信用证的结构和要素。
信用证操作的流程
1
开证
2
详细了解信用证开证的流程,包括核对
文件、信用证的发行等。
3
付款
4
了解在信用证操作中的付款过程,包括 审核付款申请和执行付款。
申请
了解信用证操作的第一步,包括Leabharlann 写申 请表、选择开证行等。装运
了解如何在信用证要求的时间内安排装 运,以确保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信用证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欺诈风险
了解信用证操作中可能面临 的欺诈风险,并学习防范措 施。
信用证和国际保理
5.两者适用的惯例不同。
信用证的优点和缺点:
(1)信 用 证 结算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 (2)保 证 出 口商安全收汇,保证进口商安全提货。 (3)进 出 口 双方均可在信用证项下获得资金融通。
(1)风 险 并 没有完全排除。 (2)在 信 用 证业务中,只要交单相符,开证行就会付款。 (3)结 算 手 续复杂、费用较高,增加了贸易结算成本。
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支付不是商业信用,而是一种银行信用。 2.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契约。
3.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国际保理的特点:
1.保理机构承担了信贷风险,降低了出口商的出口收汇风险。
2.保理机构承担综合服务,有利于出口商获取有关信息,增强 竞争力。
3.预支货款提高了出口商资金使用效益。
符合我国的支付方式:
2007年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对外 贸易面临极大的机遇与挑战。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支 付方式,由于其本身的一些缺陷以及我国外贸企业和银行方面的 专业人员的缺乏,使得这种支付方式不能更好地为我国外贸的发 展服务。同时,信用证诈骗的不断发生还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经济 的发展,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我国的信用证欺诈十分严重, 自我国银行1987年8月1开始,在所有开出的信用证上加上“按 照国际商会第400号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条款开立”以接受 UCP以来,此后的数年间就已经发生过数起数额巨大震惊中外的 信用证诈骗案。近来的相关报道说近年来信用证欺诈案件涉及的 数额越来越大,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欺诈案也不在少数。国际保 理业务相比较而言,对买方来讲,没有资金负担,对卖方来讲,虽然有 一定的风险,但在当今的买方国际市场上,却具有极强的竞争能力。 因此,我们小组成员一致认为,信用证支付由于其自身的弊端所 在,已经越来越难满足我国的国际贸易,而国际保理将更适合我 国的多外经济发展。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1、银行付款责任不同2、适用范围不同: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对单据要求不同。
4、能否融资不同。
5、与合同关系不同。
国际贸易由于其特殊性,汇票支票用的比较少,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是主要的支付工具。
持有保函和信用证的卖方,都可以先发货后收款。
两种凭证都是银行开具的,具备法律效力,这些是共同点,那么,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银行保函与信用证都是银行开立的,同属于银行信用,而且都被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银行付款责任不同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适用范围不同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对单据要求不同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
4、能否融资不同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
5、与合同关系不同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
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故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
二、银行保函的特点是什么?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外贸常用术语之信用证、货代
外贸常用术语之信用证、货代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付款申请:指申请付款给供货单位的书面单据形式,为了明细的表明付款的各项内容。
(如日期、部门、申请项目、申请金额、用途、审批人、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进行内部审批,然后财务照上面的单来付款。
名词解释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以CIF价格为例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内容(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
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特点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
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采用传统的信用证方式时要尽量避免各种风险,保证顺利收汇,同时也要更多的关注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 国际保理概述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2条的规定,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保付代理,指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一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
根据该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其现有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户账管理;③应收账款的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它是指保理商为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为卖方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简单地理解,国际保理业务就是出口商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相关单据,卖给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或财务公司,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单据,就等于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之后即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还货款。
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
保理业务中对出口商的好处如下:(1)保理商代替出口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协助出口商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增加了出口商的国际竞争力。
(2)通过保理业务,使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完毕后可立即获得资金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加快资金的周转,促进企业利润的增加。
(3)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从而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坏账担保,免去了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
(4)出口商只要按合同规定交付了货物,保理组织无追索权地承购其单据后,就将信贷风险和汇率风险都转移给了保理组织。
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贸易买方市场逐渐形成。
对进口商不利的信用证结算的比例逐年下降,赊销日益盛行。
由于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的问题,因而在欧美、东南亚等地日渐流行。
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
据统计,98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达5000亿美元。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帐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帐款追收。
保理商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保理商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
对于卖方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
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特色保函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保函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保函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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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用证和保付代理的区别
商业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指进口商要求当地银行开出的一种证书,授权出口商所在地的另一家银行通知出口商,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愿意承兑或付款承购出口商交来的汇票单据。
保付代理:是指商业银行以购买票据的方式购买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在账款收回前提供融通资金以外的各项服务,如信用分析,催收账款,代办会计处理手续,承担倒账风险等。
区别:
一,当事人的不同。
商业信用证的当事人一般涉及开征人,开证银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付款行这6种。
保付代理的当事人就只有出口商,进口商和保理机构,其中保理机构又分为出口方的保理机构和进口方的保理结果。
二,交易程序不同
商业信用证的交易程序是:1.开证人申请开立信用证2.开证行开立信用证3.通知行通知信用证4.审查与修改信用证5.交单议付6.开证人付款赎单
保付代理业务的程序是:1.向本国银行保理机构提出申请2.双方签订协议,由出口商将进口商的名称及有关交易的具体情况提供给保理机构 3.出口方的保理机构要求进口方的保理机构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出口商保理机构三,性质的不同
商业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按照开证行不受贸易合同约束的规定,出口商拥有双重付款的约束机制,而且两种付款约束机制是相互独立的。
出口商既可以以相符单据要求开证行付款,又可以在开证行无力付款的情况下依据合同要求进口商支付货款。
保付代理是主要适用于赊销支付方式的一种综合性服务,在贸易中制约付款机制的基础仍是贸易合同。
但保理在此之外又加上了保理商的付款担保,即进口保理商对已核准账款承担了100%的坏账担保。
因此对出口方来讲,选择保理同样获得了对付款人的双重制约机制,并且两种机制紧密联系,即只有出口商按合同发货,保理商的坏账担保方能成立。
保理还有着一个信用证方式所没有的特殊作用:减少出口商处理应收账款的财务上的繁琐事务,减少出口商资产负债上的或有负债。
四,费用的不同
商业信用证开证时会涉及到开证行收取开证手续费。
保理代付就是存在保理费用,它有两部分组成:承购手续费和利息。
信用证方式下,进口商开证时,需要支付一定的开证押金即开证费用,在一定时期内占用了进口商的资金。
国际保理业务方式下,出口商在信用额度内按合同要求发货,就可以从保理商那获得发票金额的60%-90%的预付款融资,期限可达60天至180天。
五,分类的不同
商业信用证的种类很多,有如下几种方法:1.按是否跟单,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2.按可否撤销,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3.按议付方式,分为公开议
付、限制议付和不得议付信用证;4.按可否转让,分为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信用证;除此之外还有背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旅行信用证等。
保付代理1.按出口商出售单据后是否可以立即获得现金,分为到期保理业务和标准保理业务;2.按是否公开,分为公开保理和不公开保理业务。
就分类而言,商业信用证的种类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