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节电子设备的环境
电子元器件QC080000培训教材(正式标准教材)
第一章 WEEE 及 RoHS环境管理物质第一节绪论一、目前全球几大环境问题:◈温室效应,全球气候变化无常◈臭氧层被消耗、破坏◈能源危机◈酸雨◈水资源污染◈海洋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物种灭绝◈城市一半污染◈土地沙漠化二、著名环保公约:◈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1997/12/11):管制温室气体排放包括:CO2、CH4、N2O、HFCS、PFCS、SF6。
◈气候变化纲要公约(The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FCCC)(1992/6):抑制温室气体排放。
◈巴塞尔公约(1989/3)禁止有害废弃物越境移动及规范的国内处理的原则。
◈蒙特利尔议定书(Montreal Protocol )(1987/9):控制甲级溴化物、氟氯碳化物(CFCS)排放量,明确CFCS和海龙的削减时程。
◈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5)纳入管制的12项POPS多数为条虫剂或工业化学品。
◈鹿特丹公约(1998/9)管制的化学品及农药共计31项。
三、知识1、欧盟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European Union),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
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在马戡春播持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简称《马约》)。
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诞生;它包括25个成员国,4.65亿人口,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2、欧盟成员国◆第一批加入: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第二批加入: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
以上为原欧洲共同体12国。
◆第三批加入:奥地利、瑞典、芬兰;◆第四批加入(2004年5月1日):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3、指令按照欧盟的法律,欧盟条例和规定分四等:法规、指令、决定和建议。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 (2.2.2-1)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 (2.2.2-1)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2019年IT机房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m2v/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4m2计算。
电气设备的使用条件及选用
第一章电气设备的使用条件及选用第一节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电气设备有在普通环境下使用,有在特殊环境下使用,因此电器产品需根据使用环境进行设计、制造,以满足不同使用场所的需要。
一、普通电工产品的基本使用环境条件1.基本使用环境条件(1)海拔:1000m。
(2)最高空气温度:40℃。
(3)最低空气温度取下列数值之一:+5℃;-10℃;-25℃;-40℃。
(4)空气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2.说明(1)海拔:以平均海平面作为基准(0m)起算的陆地高度。
(2)最高(低)空气温度:指空气温度的最高(低)值。
它是以每年所出现的最高(低)温度的多年平均值为基础的。
(3)月平均最低温度:日最低温度的月平均值。
(4)相对湿度:空气中所具有的水汽压于同一温度下饱和水汽压之比。
(5)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日最大相对湿度值的月平均值。
(6)最湿月:一年中月平均相对湿度值最大的月份。
二、高、低压电工产品的基本使用环境条件1.高压电工产品的基本使用环境条件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开关柜、组合电器、接地开关等的基本使用环境条件如下:(1)海拔:1000m、2500m。
(2)周围空气温度:上限:+40℃。
下限:户内-5℃。
户外-30℃,高寒地区-40℃。
日温差:15℃。
(3)户内产品相对湿度:90%(+25℃时)。
(4)户外产品风速:35m/s。
(5)地震烈度:8度。
2.低压电工产品的基本使用环境条件(1)海拔:不超过2500m。
(2)周围空气湿度:2)不同海拔的最高空气温度健表1-1。
表1-1 不同海拔的最高空气温度1)最低空气温度:A.+5℃(适用于水冷电器)。
B.-10℃(适用于某些特定条件的电器,如电子式电器及部件等)。
C.-25℃。
D.-40℃(订货时指明)。
(3)空气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并考虑到因温度变化发生产品表面上的凝露。
GB 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74-93第一章总则1.0.1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体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房。
1.0.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房位置选择2.1.1电子计算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2.1.2 电子计算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产生或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然、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震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2.1.3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房组成2.2.1 电子计算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2.2.2 电子计算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房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主机房面积=(5~7)X所有设备的投影面积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综合,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4平米计算。
第三节设备布置2.3.1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调度区等。
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第五章空气调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第5.1.2条当主机房和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
第二节热湿负荷计算第5.2.1条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计算。
第5.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三、太阳辐射热;四、人体散热、散湿;五、照明装置散热;六、新风负荷。
第三节气流组织第5.3.1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根据设备对空调的要求、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密度、设备发热量以及房间温湿度、室内风速、防尘、消声等要求,并结合建筑条件综合考虑。
第5.3.2条气流组织形式应按计算机系统的要求确定,当未提出明确要求时,可按表表:5.3.2 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气流组织下送上回上送上回(或侧回)侧送侧回送风口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3.孔板(散流器)2.带扩散板风口3.孔板4.百叶风口5.格栅风口1.百叶风口2.格栅风口(回风口)2.百叶风口3.网板风口4.其它风口送风温差4-6℃送风温度应高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4-6℃6-8℃5.3.2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三章环境条件第四章建筑第五章空气调节第六章电气技术第七章给水排水第八章消防与安全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电子办公设备使用规章范文(4篇)
电子办公设备使用规章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办公设备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企业信息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在办公场所使用的电子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电子办公设备指的是企业统一购置、部署、提供给员工使用的设备。
员工自行携带的个人电子设备不在本规章的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使用权限与保密第四条员工使用电子办公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使用权限,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更改、删除、泄漏、复制、转移任何电子办公设备中的信息。
第五条员工不得将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透露给他人,以免造成信息泄露和损失。
第六条离岗或离职的员工必须立即向公司归还合法授权的电子办公设备和相关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携带、复制、删除、泄露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三章:设备操作与维护第七条员工在使用电子办公设备时,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并严禁随意更改设备配置以及对设备进行非法破解、污损、破坏等行为。
第八条如遇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员工应立即向技术支持部门报告,不得随意进行维修或修复操作。
第九条员工应当爱护电子办公设备,妥善保管设备上的有关物品,如键盘、鼠标、电源线等。
发现设备故障或物品损坏应及时向技术支持部门报告。
第四章:网络使用规范第十条员工在使用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浏览、传播包含色情、违法、淫秽、恶意程序等违规内容的网页或者文件。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通过电子办公设备上网下载、安装不合法、不安全、侵犯他人版权的软件或程序,不得访问未经许可的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的上网行为进行监控,如果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第五章:文件管理与备份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电子办公设备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将重要文件存储在企业共享文件夹中,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私自删除、复制、篡改或泄露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如有需要,应向上级主管汇报并获得书面授权。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UPS稳压供电、网络连接设备等。
2、设备间的地面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
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 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机房装修系统★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光纤布线等布线)★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机房UPS配电系统机房环境1.空调机房环境温湿度:温度:冬季:20±2℃夏季:23±2℃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50%±5%洁净度: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
电子办公设备使用规章范文(3篇)
电子办公设备使用规章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办公设备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在办公场所使用电子办公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电子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电子邮件、打印机、传真机等。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使用电子办公设备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使用电子办公设备的行为进行监控,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电子设备的使用第六条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应严禁安装未经批准的软件、浏览不健康、违法的网站或进行违规操作。
第七条计算机应定期进行杀毒、清理垃圾文件等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员工应保持电脑桌面整洁,不得存储个人文件、下载违规软件等。
第三章:电子邮件的使用第九条员工在使用电子邮件时,应遵守公司电子邮件使用规定,确保邮件内容合法、文明。
第十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邮件,应加密发送,并妥善保管相关密码。
第十一条不得使用公司邮件系统发送垃圾邮件、包含病毒的邮件或其他恶意邮件。
第十二条不得使用公司邮件系统进行个人商业活动,传播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内容。
第四章:打印与复印第十三条员工使用打印机和复印机应节约用纸,避免浪费。
第十四条员工须保证打印和复印的文件内容合法,不得传播涉及侵权、违法等信息。
第十五条打印和复印机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改设备设置。
第五章:会议和视频通话第十六条员工在会议和视频通话中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进行或传播不良信息。
第十七条视频通话应选择合适的场所,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形象。
第十八条在会议和视频通话中,涉及机密信息的应注意保密,防止泄露。
第六章:其它电子办公设备的使用第十九条公司提供的其他电子办公设备,员工应妥善使用并正确维护。
第二十条在使用传真机和其他办公设备时,员工应严格控制使用权限,防止信息外泄。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定期备份个人电子设备中的重要文件,确保数据安全。
第七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二十二条员工因违反本规章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控制用于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
和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在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可按下式计算:A=KΣ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列式计算:A=KN(2.2.2-2)式中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电子厂车间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子厂车间环境安全、卫生、有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厂所有车间,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车间环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员工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2. 卫生整洁:保持车间环境清洁,预防疾病传播;3. 规范有序:遵循管理制度,维护车间正常秩序;4. 节能减排: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车间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穿着整齐,佩戴厂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2.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3. 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设备;4.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5.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积极参加车间活动。
第五条管理人员应负责以下工作:1. 监督车间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2. 定期检查车间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督促员工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4. 协调解决车间环境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车间设备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第七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车间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条定期清理车间地面、墙壁、设备等,保持卫生。
第十一条定期对车间进行消毒,预防疾病传播。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车间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应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电子厂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已经建设部1993年2月17日以建标(1993)123号文批准发布。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
1993年2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属于多学科技术,涉及到电子工艺、建筑结构、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技术和消防安全等多种专业,而且又与电子计算机技术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建成了一批电子计算机机房,积累了较多的经验。
为了适应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的迫切需要,使设计工作有章可循,以便提高设计水平,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编制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大中型机房。
本规范从工程设计出发,以主机房建筑面积确定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机房,从而解决了由于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技术飞速发展而使电子计算机大、中、小型的界限难以区分的问题。
经调查,国内现有引进的大中型计算机系统的主机房面积均大于140m2。
本规范按计算机系统最小配置,将大中型计算机机房定义为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2的计算机机房。
陆地上是指除了在船舶、车辆和航天飞行体以外的处所,包括在地面、地下及高层建筑中建设的机房。
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不断出现有某些特殊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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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对电子设备的影响:
环境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是严重的。 1971年,美国曾对机载电子设备全年的各 类故障进行过剖析,结果发现,50%以上的 故障系各种环境因素所致。温度、振动 及潮湿环境造成电子设备43.58%的故障。
电子设备最重要的失效原因,可能是 各种环境因素造成的腐蚀。潮湿、高温、 盐雾、电化学反应及各种污染性杂质等 等,都可能造成腐蚀。
主要技术有:屏蔽、滤波、接地等。
四、机械因素的影响
• 种类:振动、冲击、碰撞、离心力 • 危害:
1. 机械性损坏 电阻电容引线断裂;印制板导线脱落 结构件开裂;连接件松动;元件短路
2. 工作点变化 谐振使可变电容片电容量发生变化等。
3. 电连接和电接触失效 接插件松动,接触器和继电器误动作
措施: 1. 选用强度和硬度较好的材料 2. 采用防振方法,安装防震其
3)设备的使用要求,主要包括对设备 体积、重量、操作控制和维护的要求。
4)设备可靠性和寿命
5)设备制造的工艺性和经济性要求既 易于组织生产又造价低廉。
❖电子设备设计制造的任务
1.预先研究阶段 2.设计性试制阶段 3.生产性试制阶段 4.产品的鉴定、定型
❖整机制造的内容和顺序
1)原材料、元器件检验,理化分析和 例行试验。
•
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2 020年9 月16日 上午8 时16分2 命观。2020年9月 16日星 期三上 午8时1 6分16 秒08:16:1620.9. 16
• 环境相互作用对电子设备的影响
• 失效分为两类:功能性故障、 永久性损坏
二、温度、湿度和霉菌因素的影响
• 温度对元器件的影响 1. 功率器件(结温、热击穿) 2. 电阻(使用功率下降、阻值变化) 3. 电容(使用时间、电参数) 4. 电感器件(变压器、扼流圈)
• 湿度对整机的影响 高湿低温,产生凝露现象,使产品电
2)主要元器件的老化筛选。 3)零件制造。 4)通用工艺处理。 5)组件装校。 6)总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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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质量先、安全生产记心间。2 0.9.162 0.9.16 Wednes day , September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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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建设,以质为根。08:16:1608:16:1 608:16 9/16/20 20 8:16:16 AM
性能下降;
高湿高温,水分渗入设备内部,造成 短路,引起火灾;
潮湿会加速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腐蚀。
防潮措施:
1. 选用耐腐蚀、防潮、化学性能稳定的 材料;
2. 浸渍(绕线产品) 3. 灌封(细小部件或电路单元) 4. 密封 5. 驱潮 6. 吸潮
• 霉菌对整机的影响 是指生长在营养基质上而形如绒毛状、 蜘蛛网状或絮状的真菌。 1. 直接危害 使有机材料结构变化、物理性能和电性 能变坏 2. 间接危害 分泌物引起金属和绝缘材料腐蚀恶化
高湿度 :
主要影响 典型故障
吸收湿气,电化反应,锈蚀。 绝缘电阻降低,增大绝缘部 位的导电性。机械强度下 降,电气性能下降。
盐雾:
主要影响 典型故障
锈蚀和腐蚀,化学反应; 增大磨损,机械强度下 降,结构强度减弱,绝缘 材料电阻下降,电性能 变化
霉菌:
主要影响 霉菌繁殖、吸附水分、 材料腐蚀
典型故障 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结构强度 下降、介质损耗增大、活动部 分被堵塞
❖生产对电子设备的要求
1.生产条件对电子设备的要求 1)设备中的零件、部件及元器件,其品
种和规格应尽可能地少,尽量使用由专业 厂生产的通用零、部件或产品。
2)设备中的机械零、部件,必须具有较 好的结构工艺性,能够采用先进的工艺方 法和流程,使得原材料消耗低,加工工时短。
3)设备中的零、部件和元器件及其各种 技术参数、形状和尺寸等,应最大限度的标 准化和规格化;还应尽可能采用生产厂以 前曾经生产过的零、部件,充分利用生产厂 的先进经验,使产品具有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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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生产,安全第一。20.9.1608:16:16 08:16Sep-201 6-Sep-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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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未然。08:16:1608:1 6:1608:16Wed nesday , September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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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好的灌溉,才有好的成果。20.9.1 620.9.1 608:16:1608:1 6:16Sep tember 16, 2020
高温: 主要影响
典型故障
材料软化、化学分解和老化 金属氧化、设备过热、润滑油 粘性降低、金属膨胀不同 结构强度减弱,电性能变化 接触电阻增大,金属表面电 阻增大,元件损坏,低熔点 焊锡缝开裂,焊点脱开,轴承 损坏,紧锁装置松动或接触不良
低温:
主要影响 典型故障
冷凝现象,材料脆化,物理 收缩,元器件性能改变 绝缘性下降,结构强度减弱, 电缆损坏,橡胶变脆,插头插 座、开关件接触不良,石英晶 体不振荡等。
第二节 电子设备的环境
❖环境的分类及其对电子设备的影响
• 分类:一般可分为自然环境、使用 环境和特殊使用环境。 除自然环境外,工业环境和特 殊使用环境是人为制造和改变的, 故也称它们为诱发环境。
自然环境:温度、湿度、辐射、降水、 盐雾、生物等;
使用环境:腐蚀性介质、高低温、 高低压等;
特殊使用环境:飞机飞行、地面电子设备 运输、水下航行的舰艇等
4)设备所使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 越少越好,应尽可能少用或不用贵重材料, 立足于使用国产材料和来源多、价格低的 材料。
5)在满足产品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其精度 等级应尽可能地低,装配也应简易化。
❖电子设备设计制造的依据
1)设备的性能指标性能指标包括电性 能指标和机械性能指标。
2)设备的环境条件主要指气候条件、 机械作用力条件、化学物理条件和电磁 污染条件。
防霉措施: 1. 控制环境条件 2. 使用防霉材料 3. 用紫外线杀菌 4. 防霉处理
三、电磁噪声因素影响
• 当电路中出现不应有的电压、电流信号 而干扰到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称之为 电磁干扰或噪声。
• 干扰源的种类比较多,电磁干扰通过导 线传导或电磁场辐射而传到受干扰源。
设计措施:抑制噪声源,消除噪声的耦合 通道,抑制接收系统的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