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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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医院设立了退药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退药操作流程,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以下是我们医院的退药管理制度:

一、退药的条件:

1. 药品包装完整,未开封或未使用;

2. 药品有效期在退药时还有充足时间;

3. 退药单据(包括医嘱、处方等)齐全,内容真实。

二、退药的流程:

1. 患者提出退药申请,并填写退药申请表;

2. 医生或药师审核申请表,核实药品信息和退药条件;

3. 如符合退药条件,将药品从库存中取出,并由药师在退药单据上签字确认;

4. 患者按照医院规定的退药时间和地点,将药品交给药房工作人员;

5. 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数量和退药单据信息,如无异常,则签字确认;

6.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药品归入库存,并将退药单据归档。

三、退药的注意事项:

1. 退药申请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提出,不接受口头退药申请;

2. 退药单据必须真实、明确,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 退药时应当保证药品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任何损坏;

4. 若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患者可以向医院提出退药申请,退药时无需符合有效期和包装完好的条件;

5. 药房工作人员在核对退药数量时应当仔细、认真,确保准确无误。

四、违规处理:

1. 如发现患者恶意滥用退药制度,或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退药药品的,将取消其退药资格,并作出相应惩罚;

2. 如医生或药师擅自批准不符合退药条件的申请,或药房工作人员未按流程核对退药药品,造成药品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是我们医院的退药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管理的科学和规范。我们希望患者和医务人员能够共同遵守这一制度,共同为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引言概述:

退药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药品退还流程,保障患者权益和药品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该制度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退药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退药申请与审核

1.1 退药申请流程: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向医疗机构提交退药申请,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数量等。

1.2 退药审核标准:医疗机构通过审核患者的退药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判断是否符合退药条件,如过期药品、错误用药等。

1.3 退药审核程序: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药品退还审核部门,负责审核退药申请,确保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退药处理与记录

2.1 退药处理方式:医疗机构根据退药申请的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如销毁、清点、重新分配等。

2.2 退药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退药记录管理系统,记录每一次退药的相关信息,包括退药原因、退药数量、退药时间等。

2.3 退药处理结果通知:医疗机构应及时将退药处理结果通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退药药品的安全处理

3.1 药品的分类处理: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退药原因,将退回的药品进行分类处理,如有毒药品、易制毒药品等。

3.2 药品的安全保存:医疗机构应采取合适的方式和条件,确保退回的药品在保存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3 药品的合理利用: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退回的药品进行合理利用,如重新分配给其他患者或者进行再利用。

四、退药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4.1 监督机构的设立: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退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和保障医院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退出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品退出管理应当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实行分类管理,精细化操作,本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院用药质量。

第四条医院应当依据临床需要、药品库存量、使用效果等因素,合理制定药品退出计划。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药品管理法规政策,确保医院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退出的程序

第六条医院用药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按照医院的用药政策和临床实际制定医院的药品退出计划。

第七条药品退出计划应当经过医院用药委员会审批,并向医院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备案。

第八条药品退出计划应当纳入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以便监控药品退出的实施和效果。

第九条药品退出计划应当明确药品退出的原因、范围、退出途径、执行期限、退出后的药品处理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退出计划的执行应当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确保按照计划的要求执行。

第三章药品退出的依据

第十一条药品退出应当依据以下情形进行:

(一)药品过期失效

(二)药品召回

(三)药品生产企业停产

(四)药品使用不当导致药品存储质量下降

(五)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第十二条药品退出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药品过期失效的判断应当依据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进行。

第十四条药品召回应当依据国家药品质量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四章药品退出的管理

第十五条药品退出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台账,记录药品的退出原因、数量、时间等信息。

门诊药品退换管理制度

门诊药品退换管理制度

门诊药品退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门诊药品退换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管

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品管理法》《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全部人员,包含医务人员、药剂师、药店

管理员等。

第三条定义

1.门诊药品:指医院门诊部供应给患者使用的药品,包含处

方药和非处方药。

2.门诊药品退换:指患者将已购买但未使用的门诊药品退回

医院,并要求退款或更换其他药品的行为。

第二章门诊药品退换管理流程

第四条退换申请

1.患者在购买门诊药品后如需退换,应持有有效医生处方,

并在药品购买发票上标注退换原因。

2.退换申请应在购买后7日内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第五条退款审核

1.退款审核由财务部门负责,负责核对患者提交的相关料子,

并核实门诊药品的购买金额。

2.如患者供应的料子无误,财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

退款手续。

第六条退货验收

1.退货验收由药品管理部门的药剂师负责,负责核对患者提

交的退货药品与购买药品是否全都。

2.如退货药品完好无损、包装完整,药剂师应在3个工作日

内办理退款手续。

3.如退货药品有损坏或过期的情况,药剂师应立刻通知患者

并供应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七条退换登记

1.门诊部应建立完善的退换登记制度,对每一笔退换药品进

行认真的登记和档案保管。

2.退换登记表包含患者姓名、退换日期、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退款金额等信息,并应由患者本人签名确认。

第八条退换统计与分析

1.门诊部应定期进行门诊药品退换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及时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输液库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

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发出____个月以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

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

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

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④违反有关规定开大处方,超量等,患者要求退药的。

4、患者在治疗中死亡的

5、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7、患者需要其他治疗,现金不够的需要退费的

8、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发出药品已接触肝炎、结核等传染病患者的。患者因家中有药或药品价格昂贵而要求退药者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1.引言

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流程,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特订立本《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退药行为,包含患者退药、医生退药等。

3.退药申请

3.1 退药申请流程

1.患者退药:患者将需退药物携带至医务人员处,填写《退药申请表》,

医务人员核实患者信息,并审核药物是否符合退药条件。

2.医生退药:医生将需退药物交还给药房工作人员,同时填写《退药申

请表》,药房工作人员核实退药物品和数量。

3.2 退药申请表内容

退药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就诊号、联系电话等)或医生基本信息(医生姓名、科室、联系电话等)

•药品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批号、数量等)

•退药原因

•申请人签字及日期

4.药品退回及处理

4.1 药品退回程序

1.药品退回:医务人员收到退药申请表后,核实退药物品及数量,并记

录在《药品退回记录簿》中。

2.药品验收:药房工作人员接收退药物品,核对药物名称、规格、数量

等信息是否与退药申请表全都,并在《药品退回记录簿》中确认。

4.2 退货药品处理

1.一般药品退回:一般药品退回应由药房管理员将其送至药库暂存,待

有需求时进行重新上架或销毁处理。

2.高危药品退回:高危药品退回应由药房管理员立刻将其送至药库暂存,

并通知质控部门进行高危药品退回审核,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和记录。

5.退款及重新配药

5.1 退款程序

1.患者退款:医院财务部门收到药房的退药通知后,及时进行退款操作,

并将退款信息记录在患者病历及相关系统中。

2.医生退款:医院财务部门收到药房的退药通知后,审核退款事由,及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医院的退药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院内发生的退药行为,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药剂师、护士等。

三、退药流程

1.患者要求退药:

当患者需求退药时,须持相关凭证(如发药单、处方单等)前往医院药房或相关窗口办理。

2.药房审查:

药房工作人员收到患者的退药申请后,应及时核对相关凭证和药品信息,并与患者进行确认。

3.药品审核:

药房工作人员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封包完好无损,无明显破损或变质等情况。

4.药品退还:

审核通过后,药房工作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准确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同时和患者共同签字确认。

5.退款办理:

如患者未使用退回的药品,药房应根据退款金额及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经过开封的药品,患者不得主动要求退回。

2.对于已经用完一部分的药品,一般不予退还。

3.对于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患者有权要求退回,并向医院进行投诉。

4.医院应定期对药房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经医院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医院退药退费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退药管理

2.1 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下列情况除外:

(1)药品质量原因;

(2)医师开具错误;

(3)患者因特殊原因需退药。

2.2 患者要求退药的,应当向医师说明原因,并由医师判断是否符合退药条件。符合退药条件的,医师应当为患者开具退药处方,并注明退药原因。

2.3 患者持退药处方到药房退药,药房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处方、药品一致性,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2.4 药品退货后,应当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得重新发放使用。

第三条退费管理

3.1 患者在医院就诊,取得医院正式收费收据后,因故需退费的,应当向接诊医师说明原因,并由医师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3.2 符合退费条件的,医师应当在该患者所持的收费收据联上注明退费原因,并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费。

3.3 患者在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交费后,因转院、死亡等原因需要退费的,由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收费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费。

3.4 患者在医保收费处交费后,因医保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退费的,由医保部门审核后,报财务科办理退费。

3.5 医院应当设立退款专用账户,退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办理,确保退款及时、准确、安全。

3.6 医院应当建立退费记录制度,记录退费金额、退费原因、退费时间等信息,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控制与监督

4.1 医院应当设立财务科,负责医院收费、退费的管理工作。财务科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收费、退费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药房退药管理,确保患者用

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诊药房对患者购药后要求

退药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退药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保障患者权益、确保药品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门诊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指定专

人负责退药工作。

第二章退药条件

第五条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

退药:

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品。

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如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品。

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况的药品,不予退药:

1. 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 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 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

4. 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 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 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 一般情况下超过7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第三章退药程序

第七条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第八条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第九条药房工作人员核对接收到的退药处方、药品及购药票据,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退药是指患者因病情变化、治疗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将未使用完的药物

返还给医院的行为。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流程,确保退药的安全、高效,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行业标准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退药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主体

1.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退药操作。

2.医院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建立药品退货流程,及时处理退货事宜。

3.医疗科室负责根据患者的需要和病情变化,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4.药学部门负责审核和处理退药申请,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5.财务部门负责核对退药费用,及时退还患者的药费。

四、退药流程

1.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填写退药申请表,注明退药的原因、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

2.医生审核患者的退药申请,确认无误后签字并交给财务部门。

3.患者将退药申请表交给药学部门,由药学部门审核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药学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药品从库存中清点和封存,并填写退药记录。

5.药学部门将封存的药品和退药记录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实际需退还的药费进行核对并记录。

6.财务部门安排退还药费给患者,并将相关记录归档。

五、退药的注意事项

1.严禁退还已开封和过期的药品,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2.退还的药品应与患者填写的退药申请表相符。

3.药品的退货量应以开药量和合理剂量为准,不得超量退还。

5.退药过程中需要妥善保护患者的隐私和药物信息的安全性。

六、制度执行

1.医院应定期进行退药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使相关人员能够熟悉和掌握制度的要求和流程。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一、背景和目的

退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退药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药品管理

的安全性和效率。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科学、规范、透明的退药管理流程,确保药品退还和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法性。

二、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退药行为,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个科室。

三、责任和义务

1.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退药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提供必要的

培训和教育,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退药程序,确保药品退还和处理的准确

性和及时性。医务人员应对退药事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药房管理人员

药房管理人员负责接收、验收和处理退回的药品,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药房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退药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药品的处置。

四、退药流程

1. 患者申请退药

患者向医疗机构提出退药申请,填写退药申请表,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名称。

2. 医务人员审核

医务人员接收患者的退药申请,核对退药申请表和相关医疗记录,确保退药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医务人员对退药进行初步审核,并记录审核结果。

3. 药房验收

药房管理人员接收医务人员提交的退药申请,核对申请表和药品,进行药品的验收。药房管理人员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 药品处置

根据退药的情况,药房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药品处置。例如,对于未开封的药品,可以重新入库;对于已开封的药品,可以进行销毁或者退回供应商。

5. 记录和报告

医务人员和药房管理人员应对退药事宜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记录内容包括退药申请表、药品验收记录、药品处置记录等。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8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8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输液库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

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发出____个月以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

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

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

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④违反有关规定开大处方,超量等,患者要求退药的。

4、患者在治疗中死亡的

5、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7、患者需要其他治疗,现金不够的需要退费的

8、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发出药品已接触肝炎、结核等传染病患者的。患者因家中有药或药品价格昂贵而要求退药者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引言概述:

退药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退药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退药的定义和目的、退药的流程和要求、退药的标准和责任、退药的监督和评估以及退药管理制度的意义和挑战。

一、退药的定义和目的:

1.1 退药的定义:退药是指患者根据医嘱或自行决定将已购买或已使用的药品

返还给医疗机构的行为。

1.2 退药的目的:退药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避免不合理用药和浪

费医疗资源。

二、退药的流程和要求:

2.1 退药的流程:退药的流程包括患者申请退药、医务人员审核退药申请、药

房人员接收退药、药房人员审核退药品质、记录退药信息等环节。

2.2 退药的要求:退药要求患者提供有效的退药理由,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

品返还给医疗机构,同时医务人员要对退药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退药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退药的标准和责任:

3.1 退药的标准:退药的标准包括药品的有效期、药品的完整性、药品的质量

等方面的要求。

3.2 退药的责任:退药的责任主要由患者、医务人员和药房人员共同承担,患

者要提供准确的退药信息,医务人员要审核退药的合理性,药房人员要审核退药品质。

四、退药的监督和评估:

4.1 退药的监督:退药的监督主要由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他们

对退药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监督,确保退药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4.2 退药的评估:退药的评估主要是对退药流程的效率和质量进行评估,以便

不断改进和提升退药管理制度的水平。

五、退药管理制度的意义和挑战: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____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予退药:

1、无原始凭据的;

3、以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为由拒绝用药的;

4、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低温、冷藏、密封等。

5、巳开外包装,未能恢复原状,己损坏的或外包装己涂写字样的。

6、药品有效期内购的药,未按医嘱用药,由于放置或其他原因药品过期而退药的。

二、根据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1、经药房工作人员确认,药品存在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2、由经治医师签字说明,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障碍或说明书以外用药且未告知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

3、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三、患者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患者在我院就诊,由我院医师开具处方后在我院药房所取之的药品;

2、药品至少是完整的最小单位包装;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渍、可继续使用;

3、有完整的原始凭据;

4、退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取药后一周。

四、退药程序:

1、门诊退现金,需医师在收费凭据背面按以上规定写明退药原因(药品质量问题除外),并经财务科负责人同意后签字然后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2、患者将药品交回药房后,患者凭处方和签字的收费凭据去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一、退药条件

1、无条件退药:凡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变化的西药及中成药,根据以下情况,可无条件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1)患者用药后,临床观察到引起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房工作人员发错药品或用法交代错误的药品。

(3)药房工作人员所调剂的药品已经存在发霉、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或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接近失效,并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医生认为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2、不予退药:下列情况不予退药。

(1)前期在我院门诊部进行诊疗的患者,因病情加重等原因转入住院或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生没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出的药品,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2)医生开处方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病人不愿使用或未能用完的药物,不予退药。

(3)中药饮片、拆零药品发出并离开窗口后不得退药。

二、患者退药程序

1、请医生在原处方上,写明退药原因(或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所退药品名称和规格、数量,并签名以示负责。

2、退药病人持医生所写的退药证明、处方和需退药品到门诊药房,由药房负责人验收退回药物,填写退药清单并签名确认,

并详细登记。

3、退药人持退药处方和原始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4、如果需要调换其他药品,须在办理完退药手续后。再通过医师处方重新开药,不能以药换药。

三、药房退药程序

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3例以上)不良反应,各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组长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目录

1. 退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1 制度的意义

1.2 法律法规要求

2. 退药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2.1 制度的建立

2.2 制度的执行

2.3 检查与监督

3. 退药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4. 退药管理制度带来的好处

退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退药管理制度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障患者安全、防止药品滥用和减少药品浪费具有重要意义。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医

护人员的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且

也是医疗机构合规经营的重要保障。

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退药管理制度,确保所有退回的药品得到妥善处理,严格控制药品的流通和使用过程。医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药品的准确退还和销毁,防止

药品被重复利用或外流,以免影响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医疗机构

也应当配备专门的退药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制度的

执行情况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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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中医医院

门诊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 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 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3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8、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 ;

9、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四,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 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盖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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