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剂行业标准
干燥剂标准介绍
干燥剂标准介绍
1、药品食品干燥剂相关标准
药品食品用干燥剂的标准主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
YBB00122005。
该标准规定了对“固体制剂滤纸袋包装的细孔球型硅胶干燥剂”的要求,其中除了对干燥剂袋外观、强度,吸附剂的含水率、吸湿率等干燥剂基本性能要求外,着重就干燥剂在有害物质含量(如:砷含量等),微生物限度,脱色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威胜针对药用食品用干燥剂,专门制定了两种产品标准,分别为《小圆柱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5和《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6,这两种产品在满足YBB00122005的基础上,增加了吸湿速度要求、粉尘要求、交货方式等要求,另外有使产品更适合进行自动化分装的要求。具体差异见下表:
硅胶原料含水率≤%≤%≤%
WS的产品要求含水
率更低,更注重干燥剂低
湿下的吸湿能力;小圆柱
产品规定原料粒度是为
了更好的控制产品粉尘。粒度—~4mm —
吸湿率
20%RH,≥%;
50%RH,≥%;
90%RH,≥%;
20%RH,≥%;
50%RH,≥%;
20%RH,≥%;
50%RH,≥%;
包材
荧光测
试
不得含有不得含有—
由于透明条连续式
干燥剂的包材以及小圆
柱干燥剂的外壳均为塑
料,其理化性能指标还参
照了YBB00122002以及
YBB00172004中的相关规
定。
坤含量≤%—≤%
铅含量≤%≤%≤%
脱色试
验
无色无色无色
溶剂残
留量
≤10mg/m2≤10mg/m2≤10mg/m2
干燥剂袋
外观
干净整洁无
最新干燥剂行业标准
最新干燥剂行业标准
青岛祥苑干燥剂有限公司1.范围
本标准规定包装用矿物干燥剂(一下简称“干燥剂”)的要求、实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2.成分/组成信息
二.化学分子式Mg5Si8O20(HO)2(OH2)4.4H2O
组成成分:
一.凹凸棒石粘土,膨润土,氯化钙
三.凹凸棒石粘土卫生指标:mg/kg
砷(As)铅(Pb)汞(Hg)均没检出。
3.单位吸附能力
在25度---2度的气温条件下,一个单位质量的干燥剂吸附水蒸气的实际质量。
4. 要求
(1)单位吸附能力
通常情况下,单位吸附能力应为:
a)3.00g(相当湿度为20%时)
b)6.00g(相当湿度为40%时)
5. 单位吸附速度
每袋规格大于16个单位的干燥剂7h吸附的水蒸气量应为:在相对湿度为40%时,吸附最小值为0.25g:在相对湿度为80%时,吸附最小值为0.70g。
6. 活化后吸附能力和速度
干燥剂活化后的吸附能力应维持原单位吸附能力的90%,吸附速度不低于原单位吸附速度的80%。
7. 腐蚀性
袋装干燥剂和干燥机本身与钢、黄铜、镁合金和铝合金接触时,应不产生腐蚀。
8. 实验方法
(1)单位吸附能力的测定
实验步骤:取一适合大小的干燥器,在器底放置一定量浓度的硫酸溶液,以便根据表1得到所要求的25度---2度下的相对湿度。
(2)吸湿率指标
9.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1)标志
(2)干燥剂包装袋上应清楚地标出所含干燥剂单位数量。
(3)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生产标准、
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4)外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怕雨”“防潮”标志。
2类危货防潮干燥剂标准
2类危货防潮干燥剂标准
2类危货包括易燃气体和易氧化物。因此,对于危货防潮干燥剂的标准,应包括以下要求:
1. 防潮效果:防潮干燥剂应具有优良的吸湿能力,能够有效地吸收空气中的湿气,维持环境湿度在安全范围内,防止危货受潮。
2. 环保性:防潮干燥剂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害物质,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3. 安全性:防潮干燥剂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不能与危货发生化学反应或产生危险物质。
4. 包装标识:防潮干燥剂的包装上应标注明确的警示标识和使用说明,以便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处理。
5. 耐用性:防潮干燥剂应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稳定的性能,能够在长时间内保持有效的防潮效果。
当然,具体的标准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技术要求来确定。以上是一般性的要求,供参考。
干燥剂标准介绍
干燥剂标准介绍
1、药品食品干燥剂相关标准
药品食品用干燥剂的标准主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YBB00122005。 该标准规定了对“固体制剂滤纸袋包装的细孔球型硅胶干燥剂”的要求,其中除了对干燥剂袋外观、强度,吸附剂的含水率、吸湿率等干燥剂基本性能要求外,着重就干燥剂在有害物质含量(如:砷含量等),微生物限度,脱色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威胜针对药用食品用干燥剂,专门制定了两种产品标准,分别为《小圆柱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5和《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6,这两种产品在满足YBB00122005的基础上,增加了吸湿速度要求、粉尘要求、交货方式等要求,另外有使产品更适合进行自动化分装的要求。具体差异见下表:
硅胶原
料 含水率
≤% ≤% ≤% WS 的产品要求含水率更低,更注重干燥剂低湿下的吸湿能力;小圆柱产品规定原料粒度是为了更好的控制产品粉尘。
粒度 —
~4mm
—
吸湿率 20%RH ,≥%;
50%RH ,≥%;
90%RH ,≥%; 20%RH ,≥%;
50%RH ,≥%;
20%RH ,≥%; 50%RH ,≥%; 包材 荧光测试 不得含有 不得含有 — 由于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的包材以及小圆柱干燥剂的外壳均为塑料,其理化性能指标还参照了YBB00122002以及YBB00172004中的相关规定。
坤含量 ≤% — ≤% 铅含量 ≤% ≤% ≤% 脱色试验
无色
无色 无色
溶剂残留量 ≤10mg/m2
干燥剂标准介绍
干燥剂标准介绍
1、药品食品干燥剂相关标准
药品食品用干燥剂的标准主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YBB00122005。
该标准规定了对“固体制剂滤纸袋包装的细孔球型硅胶干燥剂”的要求,其中除了对干燥剂袋外观、强度,吸附剂的含水率、吸湿率等干燥剂基本性能要求外,着重就干燥剂在有害物质含量(如:砷含量等),微生物限度,脱色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威胜针对药用食品用干燥剂,专门制定了两种产品标准,分别为《小圆柱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5和《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6,这两种产品在满足YBB00122005的基础上,增加了吸湿速度要求、粉尘要求、交货方式等要求,另外有使产品更适合进行自动化分装的要求。具体差异见下表:
硅胶原
料 含水率 ≤% ≤% ≤%
WS 的产品要求含水率更
低,更注重干燥剂低湿下的吸湿能力;小圆柱产品
规定原料粒度是为了更好的控制产品粉尘。
粒度
—
~4mm —
吸湿率
20%RH ,≥%;
50%RH ,≥%;
90%RH ,≥%;
20%RH ,≥%;
50%RH ,≥%;
20%RH ,≥%; 50%RH ,≥%;
包材 荧光测试 不得含有 不得含有 — 由于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的包材以及小圆柱干燥剂的外壳均为塑料,其理化性能指标还参照了YBB00122002以及
YBB00172004中的相关规定。
坤含量 ≤% — ≤% 铅含量 ≤% ≤% ≤%
脱色试验
无色
无色
无色
溶剂残留量 ≤10mg/m2
≤10mg/m2
集装箱使用干燥剂标准
集装箱使用干燥剂标准
集装箱使用干燥剂的标准主要包括干燥剂的吸湿率、集装箱容积、货物性质以及运输时间和路线等因素。
首先,干燥剂的吸湿率是确定使用量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吸湿率越高,干燥剂的效果越好。常见的集装箱干燥剂吸湿率标准为100:250以上,即每100克干燥剂能吸收250克以上的水分。而合格的干燥剂吸湿率至少应达到100:220。
其次,集装箱的容积大小也是决定干燥剂使用量的重要因素。通常使用的参考标准是每立方米或每立方英尺使用多少克的干燥剂。
此外,不同类型的货物对湿度的敏感程度不同,因此对于湿度敏感的货物,需要使用更多的干燥剂来保持适宜的湿度水平。
最后,运输时间的长短以及运输路线的湿度条件也会影响干燥剂使用量的标准。在潮湿环境或运输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增加干燥剂的使用量。
综上所述,集装箱使用干燥剂的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同时,为了确保干燥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需要注意选择质量可靠的干燥剂,并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
干燥剂标准介绍
干燥剂标准介绍
1、药品食品干燥剂相关标准
药品食品用干燥剂的标准主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YBB00122005。
该标准规定了对“固体制剂滤纸袋包装的细孔球型硅胶干燥剂”的要求,其中除了对干燥剂袋外观、强度,吸附剂的含水率、吸湿率等干燥剂基本性能要求外,着重就干燥剂在有害物质含量(如:砷含量等),微生物限度,脱色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威胜针对药用食品用干燥剂,专门制定了两种产品标准,分别为《小圆柱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5和《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6,这两种产品在满足YBB00122005的基础上,增加了吸湿速度要求、粉尘要求、交货方式等要求,另外有使产品更适合进行自动化分装的要求。具体差异见下表:
硅胶原
料
含水率 ≤4.0%
≤3.0% ≤3.0%
WS 的产品要求含水率更低,更注重干燥剂低湿下
的吸湿能力;小圆柱产品
规定原料粒度是为了更
好的控制产品粉尘。
粒度 — 0.25~4mm —
吸湿率
20%RH ,≥7.0%; 50%RH ,≥19.0%; 90%RH ,≥29.0%; 20%RH ,≥9.5%; 50%RH ,≥22.0%; 20%RH ,≥9.5%;
50%RH ,≥22.0%;
包材 荧光测试
不得含有 不得含有 — 由于透明条连续式干燥
剂的包材以及小圆柱干燥剂的外壳均为塑料,其理化性能指标还参照了YBB00122002以及
YBB00172004中的相关规定。
坤含量 ≤0.0001% — ≤0.0001% 铅含量 ≤0.0005% ≤0.0005% ≤0.0005% 脱色试验
干燥剂标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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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剂标准介绍
1、药品食品干燥剂相关标准
药品食品用干燥剂的标准主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YBB00122005。
该标准规定了对“固体制剂滤纸袋包装的细孔球型硅胶干燥剂”的要求,其中除了对干燥剂袋外观、强度,吸附剂的含水率、吸湿率等干燥剂基本性能要求外,着重就干燥剂在有害物质含量(如:砷含量等),微生物限度,脱色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威胜针对药用食品用干燥剂,专门制定了两种产品标准,分别为《小圆柱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5和《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6,这两种产品在满足YBB00122005的基础上,增加了吸湿速度要求、粉尘要求、交货方式等要求,另外有使产品更适合进行自动化分装的要求。具体差异见下表:
硅胶原
料 含水率 ≤% ≤% ≤% WS 的产品要求含水率更低,更注重干燥剂低湿下的吸湿能力;小圆柱产品规定原料粒度是为了更好的控制产品粉尘。
粒度 —
~4mm
—
吸湿率
20%RH ,≥%;
50%RH ,≥%;
90%RH ,≥%; 20%RH ,≥%;
50%RH ,≥%;
20%RH ,≥%;50%RH ,≥%; 包材 荧光测试 不得含有 不得含有 — 由于透明条连续式干燥剂的包材以及小圆柱干燥剂的外壳均为塑料,其理化性能指标还参照了YBB00122002以及YBB00172004中的相关规定。
《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
《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
药用固体纸袋装硅胶干燥剂标准由国家药监局制定,规定了一些理化指标,包括含水率、吸湿率、抗跌落性能、纸袋的理化指标、脱色试验、溶剂残留量以及微生物限度等。
具体来说,含水率不得超过4%,吸湿率在相对湿度20%条件下不得小于7%,相对湿度50%条件下不得小于19%,相对湿度90%条件下不得小于29%。抗跌落性能方面,从高度自然跌落,不得破损。纸袋的理化指标包括不得有片状荧光,含砷不得过%,含铅不得过%。脱色试验中,浸泡液应无色。溶剂残留量方面,溶剂残留总量不得过/㎡,其中笨及笨类每个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微生物限度方面,细菌数不得过1000cfu/袋,霉菌和酵母菌不得过100cfu/袋,大肠爱细菌每袋均不得检出。
此外,药用硅胶干燥剂符合YBB《药用固体纸袋装硅胶干燥剂》标准。药用干燥剂内装细孔硅胶,按重量分为、1g、2g、3g、5g、10g、20g、50g 等,可根据客户要求加工成各种规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药用固体纸袋装干燥剂标准》原文件第四章“质量标准”。
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检测标准
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检测标准
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是一种用于工业领域的关键材料,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各种产品和设备的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以防止潮气和湿气对产品的损害。在工业生产中,尤其是在需要长时间储存和运输的产品中,防潮吸湿干燥剂的质量与性能检测是非常重要的。建立一份完善的检测标准对于确保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的质量和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份关于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检测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的基本要求、检测方法、检测设备和相关规范等方面的规定。下面,我们将对这些内容逐一展开阐述。
一、基本要求:
在标准中应当对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的基本要求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些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材质、尺寸、吸湿性能、干燥温度范围以及包装标识等方面的要求。这些基本要求的规定是检测标准的基础,有助于确保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工业标准和客户需求。
二、检测方法:
检测方法是检测标准中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部分。针对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的检测方法应当包括对产品吸湿性能、干燥性能、包装密封性等方面性能的检测方法。对产品吸湿性能的检测可以采用加速老化试验、恒温恒湿箱实验等方法,来评估产品在不同湿度环境下的吸湿性能。对产品干燥性能的检测可以采用烘箱干燥试验来评估产品的干燥速度和干燥效果。对包装密封性的检测可以采用防潮袋性能测试、气密性检测等方法,来评估产品包装的密封性能。这些检测方法应当结合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要求,确保检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检测设备:
在检测标准中应当对用于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检测的设备和仪器进行规定。这些设备和仪器应当具有高精度、高灵敏度和可靠性,以确保对工业防潮吸湿干燥剂性能的准确测试。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恒温恒湿箱、烘箱、电子天平、气密性检测仪等。
干燥剂标准介绍
⼲燥剂标准介绍
⼲燥剂标准介绍
1、药品⾷品⼲燥剂相关标准
药品⾷品⽤⼲燥剂的标准主要是由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药⽤固体纸袋装⼲燥剂标
准》YBB00122005。该标准规定了对“固体制剂滤纸袋包装的细孔球型硅胶⼲燥剂”的要求,其中除了对⼲燥剂袋外观、强度,吸附剂的含⽔率、吸湿率等⼲燥剂基本性能要求外,着重就⼲燥剂在有害物质含量(如:砷含量等),微⽣物限度,脱⾊性能等⽅⾯进⾏了规定。
威胜针对药⽤⾷品⽤⼲燥剂,专门制定了两种产品标准,分别为《⼩圆柱⼲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5和《透明条连续式⼲燥剂产品标准》WS-QWS-824-56,这两种产品在满⾜YBB00122005的基础上,增加了吸湿速度要求、粉尘要求、交货⽅式等要求,另外有使产品更适合进⾏⾃动化分装的要求。具体差异见下表:⽬要求
YBB00122005
WS-QWS-824-55
WS-QWS-824-56
备注
硅胶原
料含⽔率
≤% ≤% ≤% WS 的产品要求含⽔率更低,更注重⼲燥剂低湿下的吸湿能⼒;⼩圆柱产品规定原料粒度是为了更好的控制产品粉尘。
粒度 —
~4mm
—
吸湿率 20%RH ,≥%;
50%RH ,≥%;
90%RH ,≥%; 20%RH ,≥%;
50%RH ,≥%;
20%RH ,≥%; 50%RH ,≥%;包材荧光测试不得含有不得含有 — 由于透明条连续式⼲燥剂的包材以及⼩圆柱⼲燥剂的外壳均为塑料,其理化性能指标还参照了YBB00122002以及YBB00172004中的相关规定。
坤含量 ≤% — ≤% 铅含量 ≤% ≤% ≤% 脱⾊试验
企业标准(干燥剂)
企业标准(干燥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的以生石灰、硅胶及活矿粘土为原料制成的干燥剂产品的规格型号、指标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等。
上述几种干燥剂产品均能吸收空气中的湿气,用以控制密闭环境的相对湿度.广泛适用于品、药品、服装、军工、电子、机械、冶金等各种物品的防潮、防霉、防锈包装,并能与除氧剂联用于综合封存包装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可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应参照使用下列标准可能出版的最新版本。
GJB2714—96 包装用静态吸湿袋活性干燥剂通用规则
GB10455-89—1996 包装用硅胶干燥剂
HG/T2765、1996
3、产品分类
3.1产品规格、型号
主品的规格、型号由其小包装的剂量而定(克/包)
常用规格如下表所示,特殊规格产品可商定:
4、要求
4.1技术要求:生产态减湿和去除异味等功能。
4.1。1活性干燥剂:本产品是利用凹凸棒粘土矿物经科学加工制成,具有吸附活性.
质量指标符合GJB2714-96(包装用静态吸湿袋装活性干燥剂通用规则)
主要质量指标:
体积密度≤0。95ml/g
吸附量 RH=20%时≥60%
RH=40%时≥12%
RH=80%时≥22%
4。1。2石灰干燥剂
本品主要成分为生石灰(CaO),主要通过化学反映原理吸收水分的,因此吸水具有不可逆性.
反应原理:CaO+H2o→Ca(oH)2
干燥剂欧盟管控标准
干燥剂欧盟管控标准
干燥剂在很多领域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食品、药品、化妆
品等行业。为了保证干燥剂的质量与安全,欧盟在其管控标准中明确了相关规定。这些标准不仅对干燥剂的成分、使用方法、储存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还对生产企业的注册、审核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欧盟对干燥剂的成分限制做出了严格要求。根据欧盟的标准,
干燥剂的主要成分应当是无毒、无害的物质,且不得含有有害物质。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用途的干燥剂,欧盟还规定了其成分的比例、含量等具体要求,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或环境造成危害。
其次,欧盟对干燥剂的生产和包装环节也做出了严格规定。根据相关
标准,生产干燥剂的企业必须通过欧盟的认证,且其生产过程必须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此外,在干燥剂的包装过程中,必须标注清晰明了的产品信息,包括成分、使用方法、储存条件等,以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产品信息。
另外,欧盟对干燥剂的使用方法和储存条件也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
相关标准,干燥剂应当在适宜的温度、湿度条件下使用,且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使用。此外,在储存过程中,干燥剂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受潮或受污染。
梳理一下本文的重点,我们可以发现,欧盟的干燥剂管控标准旨在保
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干燥剂的质量与安全。通过对干燥剂的成分、生产、包装、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欧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干燥剂产品。同时,欧盟的标准也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欧盟的干燥剂管控标准不仅对欧盟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全球干燥剂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希望未来,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干燥剂的质量与安全水平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消费者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与保障。
硅胶干燥剂检验标准
硅胶干燥剂检验标准
硅胶干燥剂是一种常用的吸湿材料,广泛应用于包装、电子产品、食品、药品等行业中。为了保证其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
根据国际质量标准,以下是关于硅胶干燥剂的检验标准。
1.外观检验:硅胶干燥剂应呈现无异物、无破损、无结块或聚集
的状态。外表应为白色或淡黄色,均匀分散。
2.吸水能力检验:硅胶干燥剂的主要功能是吸湿,因此吸水能力
是一个重要指标。常用的检验方法是利用标准湿度的环境下进行吸湿
测试,测试结果应满足产品规范标准。测试结果应以吸湿比例或吸湿
量表示。
3.干燥剂含水量检验:硅胶干燥剂的含水量对于其干燥效果有重
要影响。检验方法可以采用烘箱法或比重法。烘箱法是将一定量的干
燥剂样品放入烘箱中,在一定的温度和时间条件下,测量干燥后的干
燥剂质量变化,从而推算出含水量。比重法是通过测量干燥剂在不同
湿度下的比重,从而推算出含水量。
4.体积密度检验:体积密度是指干燥剂单位体积的质量。常用的检验方法是利用容器装入一定量的干燥剂,并测量其体积和质量,从而计算出体积密度。
5.耐久性检验:硅胶干燥剂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能够保持较长时间的吸湿效果也是一个需要检验的指标。常用的方法是将一定量的干燥剂置于一定湿度的环境中,定时检测其吸湿能力的变化。
6.化学成分检验:硅胶干燥剂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其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常用的检验方法是利用化学分析仪器对样品进行定量分析。
以上是硅胶干燥剂常见的检验标准,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检验,可以保证硅胶干燥剂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作为一种常用的吸湿材料,硅胶干燥剂的质量对于保护产品和延长使用寿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制定合理的检验标准对于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是十分必要的。
干燥剂检验标准
干燥剂检验标准
一、引言
本标准旨在规定干燥剂的各项检验标准,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发挥应有的性能并确保安全。本标准将涵盖以下方面:外观检验、成分检验、性能检验、毒性检验、稳定性检验、湿度敏感度检验、密封性检验和包装检验。
二、外观检验
1.颜色:干燥剂应具有与其主要成分相应的颜色,如硅胶应为白色或灰色,蒙脱石应为白色或浅黄色。
2.形状:干燥剂的形状应整齐,无碎屑或杂物。
3.大小:干燥剂颗粒的大小应均匀,符合规格要求。
4.包装:干燥剂的包装应严密,无破损或泄漏。
三、成分检验
1.硅胶:硅胶是干燥剂的主要成分之一,应进行含量测定,确保符合标准。
2.蒙脱石:蒙脱石也是常用的干燥剂成分,应对其含量进行测定,以确保符合标准。
四、性能检验
1.吸水速度:干燥剂的吸水速度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指标,应进行测定和评估。
2.吸水能力:干燥剂的吸水能力应通过实验进行测定,以评估其吸水效果。
3.透气性:干燥剂不应堵塞气孔,以确保被干燥物品的透气性。
4.化学稳定性:干燥剂应能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稳定,不发生明显的化学变化。
五、毒性检验
1.重金属:某些干燥剂可能含有重金属,应对其含量进行测定,以确保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2.有机物质:某些干燥剂可能含有有机物质,应对其含量进行测定,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六、稳定性检验
1.热稳定性:干燥剂应能在不同的温度条件下保持稳定,不发生明显的物理变化。
2.化学稳定性:干燥剂应能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稳定,不发生明显的化学变化。
3.光稳定性:干燥剂应能在不同的光照条件下保持稳定,不发生明显的物理变化。
干燥剂行业标准
干燥剂行业标准
青岛祥苑干燥剂有限公司1.范围
本标准规定包装用矿物干燥剂(一下简称“干燥剂”)的要求、实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2.成分/组成信息
二.化学分子式Mg5Si8O20(HO)2(OH2)4.4H2O
组成成分:
一.凹凸棒石粘土,膨润土,氯化钙
三.凹凸棒石粘土卫生指标:mg/kg
砷(As)铅(Pb)汞(Hg)均没检出。
3.单位吸附能力
在25度---2度的气温条件下,一个单位质量的干燥剂吸附水蒸气的实际质量。
4. 要求
(1)单位吸附能力
通常情况下,单位吸附能力应为:
a)3.00g(相当湿度为20%时)
b)6.00g(相当湿度为40%时)
5. 单位吸附速度
每袋规格大于16个单位的干燥剂7h吸附的水蒸气量应为:在相对湿度为40%时,吸附最小值为0.25g:在相对湿度为80%时,吸附最小值为0.70g。
6. 活化后吸附能力和速度
干燥剂活化后的吸附能力应维持原单位吸附能力的90%,吸附速度不低于原单位吸附速度的80%。
7. 腐蚀性
袋装干燥剂和干燥机本身与钢、黄铜、镁合金和铝合金接触时,应不产生腐蚀。
8. 实验方法
(1)单位吸附能力的测定
实验步骤:取一适合大小的干燥器,在器底放置一定量浓度的硫酸溶液,以便根据表1得到所要求的25度---2度下的相对湿度。
(2)吸湿率指标
9.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1)标志
(2)干燥剂包装袋上应清楚地标出所含干燥剂单位数量。
(3)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生产标准、
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4)外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怕雨”“防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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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剂行业标准
青岛祥苑干燥剂有限公司1.范围
本标准规定包装用矿物干燥剂(一下简称“干燥剂”)的要求、实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2.成分/组成信息
二.化学分子式Mg5Si8O20(HO)2(OH2)4.4H2O
组成成分:
一.凹凸棒石粘土,膨润土,氯化钙
二.凹凸棒粘土主要氧化物含量:
三.凹凸棒石粘土卫生指标:mg/kg
砷(As)铅(Pb)汞(Hg)均没检出。
3.单位吸附能力
在25度---2度的气温条件下,一个单位质量的干燥剂吸附水蒸气的实际质量。
4. 要求
(1)单位吸附能力
通常情况下,单位吸附能力应为:
a)3.00g(相当湿度为20%时)
b)6.00g(相当湿度为40%时)
5. 单位吸附速度
每袋规格大于16个单位的干燥剂7h吸附的水蒸气量应为:在相对湿度为40%时,吸附最小值为0.25g:在相对湿度为80%时,吸附最小值为0.70g。
6. 活化后吸附能力和速度
干燥剂活化后的吸附能力应维持原单位吸附能力的90%,吸附速度不低于原单位吸附速度的80%。
7. 腐蚀性
袋装干燥剂和干燥机本身与钢、黄铜、镁合金和铝合金接触时,应不产生腐蚀。
8. 实验方法
(1)单位吸附能力的测定
实验步骤:取一适合大小的干燥器,在器底放置一定量浓度的硫酸溶液,以便根据表1得到所要求的25度---2度下的相对湿度。
(2)吸湿率指标
9.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1)标志
(2)干燥剂包装袋上应清楚地标出所含干燥剂单位数量。
(3)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生产标准、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4)外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怕雨”“防潮”标志。
10. 包装
(1)干燥剂内包装袋选用具有透气性和一定强度的阻隔性复合材料,热合法制袋,封口粘合须严密牢靠。
(2)外包装选用瓦楞纸箱或纸桶或多层编织袋,应采用塑料薄膜进行密闭封装。
(3)每个外包装内应放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4)包装袋所含干燥剂的单位数量应与一次使用的量相结合。
11. 储存和运输
(1)产品应保存在阴凉干燥且无化学污染的清洁库房内,不得受潮。不允许与易挥发物质长期储存在同一库房中。
(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外包装破损,防治与酸、碱物质接触,避免雨淋。
12.技术指标
青岛祥苑干燥剂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