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健康档案的范围和内容1. 职业健康档案的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2. 职业健康档案的内容:(1)劳动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劳动者从事的职业、工作场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时间等。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资料: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鉴定结论等。
(5)职业病治疗和康复资料:包括治疗记录、康复计划、康复效果评估等。
(6)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包括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健康监护培训等。
(7)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事故报告、职业卫生检查记录等。
三、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1. 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2. 职业健康档案的填写: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及时、准确地填写职业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3. 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的职业健康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 职业健康档案的更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实时性。
四、职业健康档案的监督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自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档案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保护职工的权益,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标准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档案管理部门应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整理工作,确保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防护措施的制定。
4.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应妥善保管并依法进行保密,未经职工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外泄露任何档案内容。
5.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归档和销毁,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档案内容。
三、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建立:新入职的职工应在入职当天由企业安排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检查后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2.档案更新:职工的职业健康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评估,并更新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3.档案整理:定期对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4.档案归档和销毁:职工离职或退休后,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归档和销毁。
四、考核标准1.档案建立及时性:企业应确保新入职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在职工入职当天建立,并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2.档案完整性: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应包含职工的基本信息、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
3.档案保密性:企业应确保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的保密,未经职工本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档案内容向外泄露。
4.档案归档和销毁规范性: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对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归档和销毁,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档案内容。
五、责任与权利1.企业负责人应重视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整理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操作,并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与职工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监护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危害防护等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以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为原则,人性化、客观公正、保密的要求。
第二章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第六条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
第七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不同,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九条劳动者因职业健康问题需要治疗或休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应定期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提供体检结果及相应的健康指导。
第三章职业病诊断第十一条劳动者有职业病症状、体征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可到医院进行诊断。
第十二条医院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要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结果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劳动者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四章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岗位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向劳动者本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有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第五章职业危害专业防护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名):时间:年月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促进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要求: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通常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筛查、传染病检测等。
检查频率根据不同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风险程度而定。
2. 健康检查机构:明确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或专业的健康管理机构进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健康档案应保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保存。
4. 信息共享与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检查和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管理。
相关机构和单位应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并依法使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信息。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3篇)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总务部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并将监护结果记录和管理的制度。
具体来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监护对象: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对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借调工、劳务派遣工等)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2. 监护内容:明确监护的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职业病相关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评估、职业病治疗和康复等。
3. 监护频次:规定监护频次,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为一年一次。
4. 监护记录:规定监护结果如何记录和管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监护结果、诊断评估、治疗康复等相关信息。
5. 职工知情权:明确职工对自己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 职业健康义务:明确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义务,包括企事业单位提供必要的监护条件和设备,职工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监护等。
7. 责任及监督:明确企事业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和职工等相关责任,建立一套监督机制,确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订立本《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劳动者、管理人员等。
2. 职业健康档案建立与更新2.1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员工岗位工种;—员工从业资格证书;—员工体检报告;—员工安全培训情况。
2.2 公司应每年至少更新一次职业健康档案,包含:—员工近期的健康情形;—最新的体检报告;—员工参加的相关安全培训情况。
3. 职业健康档案存储与保密3.1 公司应统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可靠和保密。
3.2 职业健康档案应妥当保管,存放在专用的档案室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
档案室应配备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整理。
3.3 除了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受托人员外,未经相关授权,任何人员不得查阅、使用、转让或泄露职业健康档案中的信息。
3.4 公司应订立档案借阅和复印管理制度,记录档案借阅和复印的情况,并对档案的借阅和复印进行严格审批。
4. 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估4.1 公司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估,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岗位不会对其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4.2 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估应包含以下内容:—工作环境的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的检测与评估;—员工的职业暴露情况和危害评估;—员工的职业病筛查和评估。
4.3 公司应依据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员工的职业健康风险。
5. 职业健康培训与宣传5.1 公司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培训与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并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与掌握。
5.2 职业健康培训与宣传应包含以下内容:—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员工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和应急预案。
5.3 公司应设立职业健康宣传栏,并定期发布职业健康资讯、标语、宣传海报等。
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职业健康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遗漏任何与职业健康相关的资料。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确保信息的可靠性。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劳动者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4. 可用性原则:档案资料应便于查阅、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职业健康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清理、更新;4. 组织开展档案资料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好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本部门的职业健康资料,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2. 各部门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销毁档案资料;3. 各部门应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档案资料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职业健康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资料;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资料;3. 职业病防治措施及实施情况资料;4. 职业病报告、调查与处理资料;5. 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资料;6. 其他与职业健康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与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利用;2. 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3.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找;4. 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字迹清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职业健康资料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维护职工健康,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业健康档案的设立1. 公司依法对所有员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档案包括基本信息、体检信息、职业病诊断情况等。
2. 员工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
3. 公司应对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进行保密管理,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擅自查阅或泄露。
四、档案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体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职业健康档案。
2. 档案管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公司应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将档案存放在安全地点,防止遗失和损坏。
五、档案查阅和使用1. 员工有权查阅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并提出合理修改和意见。
2. 公司能够据实际需要使用职业健康档案,但应注意保护员工隐私,不得超出职业健康管理的范围进行使用。
六、违规处理1.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和管理职业健康档案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故意损坏或泄露职业健康档案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度给予严厉处理。
七、其他事项1. 公司应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适应实际管理需要。
2. 公司应加强员工职业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3. 公司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人员,定期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评估。
八、结语职业健康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公司将始终把员工的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自觉遵守企业规定,积极配合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档案2、前期预防的档案3、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4、工作场所管理档案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档案6、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档案9、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0、职业病诊断管理档案11、群众监督档案(三)职业卫生档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及时进行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公司应如实地提供。
(八)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九)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
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一种管理职工职业健康信息的制度,旨在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公司应建立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体检结果、职业接触史、职业病史等相关信息。
2. 健康体检: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检查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的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管理体系,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档案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企业设立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二)档案的鉴定、销毁和归档;(三)档案的检索、统计和上报;(四)档案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三)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及整改措施;(四)企业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五)企业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安置记录;(六)企业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记录;(七)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八)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确保档案内容全面、系统、真实;(二)准确性: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不得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三)及时性:档案收集应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四)保密性:对涉及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使用;(二)编号:为每份档案编制统一编号,便于管理和检索;(三)装订: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重要性,采用合适的装订方式;(四)标注:在档案封面和封底标注档案名称、编号、页数、编制日期等信息。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蛀、防潮、防尘的环境中;(二)标识:档案存放处应设置醒目的标识,明确档案类别和存放时间;(三)查阅:档案查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安全;(四)销毁:档案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职业病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职业病档案管理制度。
2. 实事求是: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
3. 安全保密:妥善保管职业病档案,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泄露。
4. 便于查询:档案存放有序,便于查询和利用。
三、档案内容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
2. 工艺流程简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 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4.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5. 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6. 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8. 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9.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0. 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1.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12.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13.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14.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15. 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四、档案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3.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和归档。
4.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职业病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职业病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虫蛀的专用档案柜中。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3. 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手续应严格办理,并做好登记。
4. 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内容不外泄,不得擅自修改、销毁档案。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是企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职业病预防、职业健康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紧密相关。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包括档案建立、信息收集、隐私保护、合规性管理等多个方面,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详细阐述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要求。
一、档案建立要求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流程、责任分工、档案保管期限等内容,将其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2. 对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入职时进行体检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档案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3. 职业健康档案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包括对体检记录、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病史、职业健康监测结果、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二、信息收集要求1. 企业需定期开展职业健康评估,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系统性的调查和评估,包括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发病情况、工作环境等信息的收集。
2.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需要基于实际情况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员工的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纳入到档案管理中,作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依据。
三、隐私保护要求1. 对员工的职业健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确保员工个人隐私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确保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的保管安全,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档案资料的存储、传输、备份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四、合规性管理要求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及时更新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档案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违规行为和问题。
2. 加强对职业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的认识,增强员工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合规性意识和专业素养。
在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中,档案建立、信息收集、隐私保护、合规性管理等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和合法性,进一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和企业的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
第三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依据,对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安全。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配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第六条劳动者应配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以便准确评估职业健康风险。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二)职业健康检查表: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包括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建议等。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包括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结果等。
(五)劳动者健康资料:包括职业病诊疗、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如劳动合同、职业禁忌证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并存,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归档及时: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归档。
(二)资料齐全:档案资料应完整、齐全,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规范排列: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等要求进行排列。
(四)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事故。
(五)保密安全: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涉及劳动者隐私,应加强保密,防止泄露。
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4篇)
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1.综述1.1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在工作中面临的健康风险也越来越多,而职业性健康体检成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制定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提升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对职工健康情况的全面了解和有效管理,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持。
1.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单位和个人。
2.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建立与更新2.1建立档案(1)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应齐全、准确、及时。
每位职工的档案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体检记录、对体检结果的评价、健康咨询等内容。
(2)个人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内容。
(3)体检记录应包括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项目、结果等内容。
(4)对体检结果的评价应包括体检结果的正常与异常情况、对异常情况的处理和建议等内容。
(5)健康咨询应包括健康问题咨询、健康管理建议等内容。
2.2更新档案(1)职工每次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后,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和相关信息记录并存档。
(2)职工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应定期更新,并在每次体检后进行查阅和反馈。
3.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管理与保密3.1管理责任(1)单位应明确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管理人员,并制定明确的管理职责。
(2)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2保密制度(1)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传播和外借。
(2)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档案信息用于其他非相关工作。
4.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使用与共享4.1使用权限(1)职业性健康体检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明确。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在组织、建立、运行过程中对相关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建立和整理: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整理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
档案应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病健康监护情况等。
2. 档案保管和保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进行档案保管工作。
3. 档案使用和查询:企业员工可以依法查询和使用自己的职业卫生档案,用于个人职业健康管理和保护。
企业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使用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用于职业卫生管理和劳动保护。
4. 档案评估和审查:企业应定期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评估和审查,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于存在缺陷或需要补充的档案,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
5. 档案报告和上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相关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报告和上报职业卫生档案信息。
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发生情况等。
通过建立和实施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保护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维护职业卫生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归档、整理、保密和查询。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防护措施的情况;2.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4.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5. 职工职业卫生事故记录;6. 其他与职业卫生有关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要求第四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档案的管理。
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文件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职业健康文件档案负责,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所有与职业健康相关的文件和档案,包括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二)及时性:及时收集相关文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三)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文件和档案内容准确无误。
第八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文件类型、内容、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制目录: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三)编号归档:对档案进行编号,按照编号顺序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室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安全措施。
(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三)保密管理:对涉及劳动者隐私的档案,实行保密管理。
第十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申请:查阅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范围:查阅档案应限于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相关的范围。
(三)查阅手续:查阅档案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查阅内容。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提出销毁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职业健康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反映员工职业健康卫生状况。
2. 及时性:档案建立、更新、保管应迅速、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3. 安全性:档案保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
4. 保密性:档案涉及员工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
3. 企业各部门负责提供员工职业健康卫生相关资料,配合档案管理。
四、档案管理内容1.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表;(2)职业健康检查报告;(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职业病鉴定报告;(5)职业禁忌证证明;(6)职业病治疗记录。
2. 职业健康卫生教育培训档案(1)员工职业健康卫生教育培训记录;(2)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培训教材、课件等。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用品档案(1)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用品清单;(2)设施及用品使用、维护、检修记录;(3)防护用品发放、回收记录。
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3)监测设备、仪器清单。
5. 职业病事故报告及处理档案(1)职业病事故报告;(2)事故调查报告;(3)事故处理决定;(4)事故责任追究。
五、档案管理要求1. 企业应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整齐、有序。
3. 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企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2.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4. 员工应积极配合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三、档案内容1. 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员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记录。
(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6)职业病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
(7)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记录。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其他与企业职业健康相关的资料。
四、档案管理要求1. 职业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进行。
3. 档案保存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少于30年。
4. 档案查阅、复制、借用、销毁等手续应严格审批,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5. 企业应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审查、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监督检查1.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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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1 —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2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二)分类档案内容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或指定文件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表1-1);(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览表(表2-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本;(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文本(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与安—3 —全生产等其他操作规程合并的,也可在其他档案中存档,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表2-2);(6)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文本;(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3、分类档案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生产工艺流程图(表3-1);(3)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表3-2);(4)人员变动表(表3-3);(5)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及警示标识一览表(表3-4);(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产品中文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关中文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4 —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表(表4—1);(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格证、使用说明、保养维护说明、定期检定证书(相关证书、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汇总表(表4—2)(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日常监测记录(表5-1)(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监测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超标整改一览表(表5-2);(4)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委托书、机构资质;(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与评价报告;(6)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报告回执表;(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5 —(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参照GB/T11651、GB/T18664、GBZ/T195等标准制定);(3)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更换/维护记录(表6-1);(4)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及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登记表(表7-1);(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或复印件;(4)职业卫生日常培训一览表(表7-2);(5)职业卫生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试卷、成绩表、影像资料(相关资料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应急处置记录;(3)职业病危害事故性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材料;—6 —(4)事故现场取证材料(照片、证言、证词等);(5)医院诊断、治疗相关材料;(6)事故赔偿相关材料;(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报告及责任追究文件;(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9-1);(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处理、安置记录(表9-2);(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表9-3);(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委托协议;(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诊断结果存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本档案目录;(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登记表(表10—1);(3)建设项目审核(备案)、审查、验收许可意见书;(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内审意见表、自验收报告;(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7 —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登记表(表11-1);(3)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变更/延续证书副本;(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登记表(表11-2);(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材料、申报/变更回执;(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它管理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检查和整改记录表(表12—1);(3)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下达的执法文书及相关记录和资料;(4)用人单位自查的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意见书、处罚决定书、隐患整改记录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8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填表时间:年月日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所填内容为上一年度数据;2)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至小类;3)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填写;4)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外协工是指通过劳务派遣或承包单位到本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等作业人员;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由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和检查;6)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经理、厂(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等。
—9 —表1-1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人员变化时本表应重新填写并同调整前表格一并存档。
—10 —表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一览表Array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归档;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可与其他操作规程合并,但内容必须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的相关规定。
—11 —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12 —表3-1 生产工艺流程图2) 生产工艺流程图按产品或车间流程绘制;3)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备的名称,用箭头标明工艺流程;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及时更新生产工艺流程图,并将变化前工艺流程图一并归档。
—13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分布、人员接触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内容为上年度数据;2)接触时间是指每个班接触时间,以小时计,可在危害因素种类后以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如矽尘(6);3)合计是指一个部门或车间汇总情况,总计是指用人单位汇总情况;4) 其他危害因素是指生物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5)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将变动情况填入表3-3。
—14 —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各岗位人员每年变动情况。
本表应和表3-2一并存放归档。
—15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材料是指各种原辅材料及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品;2)设备、材料名称按工艺流程顺序填写,先填设备,后填材料;3)产量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4)警示标识设置种类是指“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告知卡”等,详见GBZ158-2003。
—16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情况,按工艺流程顺序填写;2)使用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停用等状态;3)如配置发生变化应重新填写,并与变化前配置表一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