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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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第三条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保密、安全、便于查阅。

第二章职业病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职业病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入职时间等;(二)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五)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六)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八)其他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信息。

第三章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更新劳动者个人信息,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监督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情况;(三)卫生部门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四)财务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第六条劳动者职责:(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配合职业健康检查;(二)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三)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报告;(四)参加职业病防治培训。

第四章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程序第七条建立职业病健康档案:(一)劳动者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收集其基本信息,建立个人档案;(二)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相关部门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将结果记录在档案中;(三)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卫生部门应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记录在档案中。

第八条更新职业病健康档案:(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更新档案;(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发生变化时,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更新档案;(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生变化时,卫生部门应及时更新档案。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健康档案的范围和内容1. 职业健康档案的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2. 职业健康档案的内容:(1)劳动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劳动者从事的职业、工作场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时间等。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资料: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鉴定结论等。

(5)职业病治疗和康复资料:包括治疗记录、康复计划、康复效果评估等。

(6)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包括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健康监护培训等。

(7)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事故报告、职业卫生检查记录等。

三、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1. 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2. 职业健康档案的填写: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及时、准确地填写职业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3. 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的职业健康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 职业健康档案的更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实时性。

四、职业健康档案的监督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自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档案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订立了本《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及与本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并由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心负责执行和监督。

二、监护档案建立与管理1.每位员工应在入职时填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实施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史、健康情形、职业暴露情况等内容。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职业健康监护中心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

4.员工有义务如实填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相关信息,并自动搭配职业健康检查的进行。

三、职业健康检查1.入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由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涵盖的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身体健康、职业病筛查、职业危害因素评估等。

2.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职业健康监护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检查项目和频率依据员工的职业暴露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确定。

3.员工应定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搭配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

4.职业健康监护中心将及时反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给员工,并依据结果予以相应的引导和处理。

四、职业危害因素掌控1.公司负责评估和掌控职业危害因素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来降低对员工职业健康的影响。

2.职业危害因素掌控包含工作环境改善、工作场合安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等措施,并定期进行复查和评估。

3.员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防护用品,依照要求参加安全培训,严禁私自更换、损坏职业防护用品。

五、职业健康教育1.公司将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得和意识。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职业病防备知识、危害因素防护方法、职业健康监护要求等。

3.员工应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自发保护本身的职业健康。

六、职业健康监控1.公司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控体系,全面掌握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形。

2.职业健康监控包含定期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报告、职业病报告等,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员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改善。

医院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及其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保密管理:保护劳动者隐私,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医院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由院长负责,分管副院长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七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八条医院职业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学历、职称、联系方式等。

(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时间等。

(四)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信息:劳动者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工种、工作时间等。

(五)职业病诊疗记录:劳动者患有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记录。

(六)职业禁忌证:劳动者患有职业禁忌证的种类、程度等。

(七)劳动者健康档案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九条职业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按年度、工种、岗位分类存放。

第十条职业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根据劳动者入职、转岗、离职等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二)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

(三)归档:按照档案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保管: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系统、准确和有效性,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三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

2. 职业健康检查表:包括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记录。

3.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包括检查结果、诊断意见、治疗建议等。

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包括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 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康复情况等。

6. 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协议书等。

7. 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 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

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3.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4. 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整理和更新。

5.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逾期可销毁。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对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用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负责档案的查询、提供和保密工作。

3. 负责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医院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职业病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医护人员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全面性:对医院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医护人员进行全面档案管理。

2. 系统性: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 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职业病健康档案资料,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4. 保密性:对医护人员个人隐私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管理内容1. 医护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科室、岗位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包括接触时间、接触种类、接触强度、接触方式等。

3. 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材料: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鉴定结论等。

5. 职业病治疗与康复记录:包括治疗过程、康复情况、随访记录等。

6. 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记录:包括防护用品种类、使用时间、更换周期等。

7. 其他相关资料: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职业健康培训记录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健康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医护人员基本信息。

3. 医院职业病防治科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材料等。

4. 医院医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职业病治疗与康复记录。

5.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督促本科室医护人员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档案管理流程1. 医护人员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基本信息,并通知职业病防治科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职业健康检查完成后,由职业病防治科将检查结果及相关资料归档。

3. 医护人员离岗时,由人力资源部门将离职信息通知职业病防治科,并要求其提供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职业健康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反映员工职业健康卫生状况。

2. 及时性:档案建立、更新、保管应迅速、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3. 安全性:档案保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

4. 保密性:档案涉及员工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

3. 企业各部门负责提供员工职业健康卫生相关资料,配合档案管理。

四、档案管理内容1.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表;(2)职业健康检查报告;(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职业病鉴定报告;(5)职业禁忌证证明;(6)职业病治疗记录。

2. 职业健康卫生教育培训档案(1)员工职业健康卫生教育培训记录;(2)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培训教材、课件等。

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用品档案(1)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用品清单;(2)设施及用品使用、维护、检修记录;(3)防护用品发放、回收记录。

4.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3)监测设备、仪器清单。

5. 职业病事故报告及处理档案(1)职业病事故报告;(2)事故调查报告;(3)事故处理决定;(4)事故责任追究。

五、档案管理要求1. 企业应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整齐、有序。

3. 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

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____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3.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3.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4.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5.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

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发生,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加强了解职业病情况,建立并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健康、卫生,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制度目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将各类职业病病人基本情况、危害因素、损害程度等信息集中保存,为企业预防、治疗和赔偿职业病提供重要数据,对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起到重要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

三、实施主体本制度的实施主体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职业健康检测部门及职业健康保健整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内容和要求1.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统计年度各岗位员工职业病监测情况,对水源、噪声、化学物品、高温等对人体有害的材料进行识别、评估和严格管理。

2.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工人从事职业的危害程度和个人状况,定期对各类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对职业病高危人员实行动生成高危健康档案的时限制度。

3.职业病防治工作:编制本企业职业病防治方案,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维护职业卫生设施和职业健康环境,强化职业卫生教育及培训,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4.登记职业病病人情况:对发生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登记,包括职业病类型、诊治情况、大体检及病理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并建立职业病病人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管理和共享,及时开展深入调查和研究。

5.保密措施:职业健康档案需要保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如有泄露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档案管理1.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授权的人员登记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历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筛查情况、职业健康征询史、职业病治疗历史等信息。

2.档案的保存:档案应分类储存,保证档案的安全、易于检索和归档。

3.档案的更新:保持职业健康档案的及时性,记录体检结果和治疗情况,并定期更新职业健康档案和健康监控数据库。

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职业健康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遗漏任何与职业健康相关的资料。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确保信息的可靠性。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劳动者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4. 可用性原则:档案资料应便于查阅、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职业健康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清理、更新;4. 组织开展档案资料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好职业健康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本部门的职业健康资料,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2. 各部门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销毁档案资料;3. 各部门应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档案资料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职业健康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资料;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资料;3. 职业病防治措施及实施情况资料;4. 职业病报告、调查与处理资料;5. 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资料;6. 其他与职业健康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与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利用;2. 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3.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找;4. 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字迹清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职业健康资料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维护职工健康,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业健康档案的设立1. 公司依法对所有员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档案包括基本信息、体检信息、职业病诊断情况等。

2. 员工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

3. 公司应对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进行保密管理,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擅自查阅或泄露。

四、档案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体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职业健康档案。

2. 档案管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公司应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将档案存放在安全地点,防止遗失和损坏。

五、档案查阅和使用1. 员工有权查阅自己的职业健康档案,并提出合理修改和意见。

2. 公司能够据实际需要使用职业健康档案,但应注意保护员工隐私,不得超出职业健康管理的范围进行使用。

六、违规处理1.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和管理职业健康档案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故意损坏或泄露职业健康档案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度给予严厉处理。

七、其他事项1. 公司应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适应实际管理需要。

2. 公司应加强员工职业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3. 公司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人员,定期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评估。

八、结语职业健康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公司将始终把员工的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自觉遵守企业规定,积极配合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职业健康档案资料收集
1.1每次体检为所有职业体检单位建议职业健康档案,资料信息归入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1.2职业健康档案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协议书(包括单位介绍信)、用人单位体检人员名单、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包括所有体检检查结果一览表)、用人单位签收凭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告知书。

2档案保管制度
2.1职业健康档案由专人兼职负责,存放在指定位置,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2.2职业健康档案存放位置应保持整洁,并注意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虫。

2.3做好职业健康档案的登记,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缺失。

2.4用人单位需借出档案资料时,需进行借出登记和归还核销。

3职业健康档案保密制度
3.1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3.2职业健康档案不得借给除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方。

3.3用人单位借阅档案时,需对借阅人身份进行审核并详细登记借阅人姓名、单位、查阅时间及内容。

3.4非档案管理的人员,未经允许严禁查看档案资料。

4.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4.1负责本院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资料归档的检查验收、保管及借阅利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4.2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三钢分院体检科
2019年12月01日。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档案2、前期预防的档案3、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4、工作场所管理档案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档案6、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档案9、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0、职业病诊断管理档案11、群众监督档案(三)职业卫生档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及时进行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公司应如实地提供。

(八)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九)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

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一种管理职工职业健康信息的制度,旨在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公司应建立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体检结果、职业接触史、职业病史等相关信息。

2. 健康体检: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检查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的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协调、监督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二)负责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对职业健康体检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负责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查询、提供和保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组织本部门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二)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劳动者相关信息;(三)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对职业健康体检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六条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基本信息;(二)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四)职业禁忌证;(五)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分析;(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真实;(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编号;(三)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档案盒、档案袋等容器进行存放;(四)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第八条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劳动者退休后五年。

第四章查询与提供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查询制度,确保档案查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查询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查询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劳动者基本信息;(二)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四)职业禁忌证;(五)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分析。

职业健康的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三、职业健康档案内容1.劳动者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联系方式等。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和康复情况。

5.劳动者健康损害认定、赔偿和安置情况。

6.劳动者职业禁忌证。

7.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培训情况。

8.其他与职业健康相关的资料。

四、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保存和更新。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归入档案。

4.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职业健康检查,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5.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劳动者个人信息。

五、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和流程。

2.职业健康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化或纸质形式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备份,防止档案遗失或损坏。

4.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保密,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信息。

5.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定期审核,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职业健康档案的变更与撤销1.劳动者个人信息、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发生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和康复情况等发生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归入档案。

3.劳动者离职、退休或者死亡,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归档、封存和销毁。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职业健康档案管理是企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职业病预防、职业健康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紧密相关。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包括档案建立、信息收集、隐私保护、合规性管理等多个方面,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详细阐述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要求。

一、档案建立要求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流程、责任分工、档案保管期限等内容,将其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2. 对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入职时进行体检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档案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3. 职业健康档案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包括对体检记录、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病史、职业健康监测结果、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二、信息收集要求1. 企业需定期开展职业健康评估,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系统性的调查和评估,包括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发病情况、工作环境等信息的收集。

2.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需要基于实际情况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员工的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纳入到档案管理中,作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依据。

三、隐私保护要求1. 对员工的职业健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确保员工个人隐私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确保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的保管安全,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档案资料的存储、传输、备份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四、合规性管理要求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及时更新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档案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违规行为和问题。

2. 加强对职业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的认识,增强员工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合规性意识和专业素养。

在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中,档案建立、信息收集、隐私保护、合规性管理等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确保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和合法性,进一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和企业的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

第三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依据,对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安全。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配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第六条劳动者应配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以便准确评估职业健康风险。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二)职业健康检查表: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包括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建议等。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包括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结果等。

(五)劳动者健康资料:包括职业病诊疗、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如劳动合同、职业禁忌证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并存,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归档及时: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归档。

(二)资料齐全:档案资料应完整、齐全,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规范排列: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等要求进行排列。

(四)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事故。

(五)保密安全: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涉及劳动者隐私,应加强保密,防止泄露。

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文件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职业健康文件档案负责,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所有与职业健康相关的文件和档案,包括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二)及时性:及时收集相关文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三)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文件和档案内容准确无误。

第八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文件类型、内容、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制目录:编制详细的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三)编号归档:对档案进行编号,按照编号顺序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室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安全措施。

(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三)保密管理:对涉及劳动者隐私的档案,实行保密管理。

第十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申请:查阅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范围:查阅档案应限于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相关的范围。

(三)查阅手续:查阅档案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查阅内容。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职业健康文件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销毁申请:提出销毁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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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二)分类档案内容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或指定文件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表1-1);(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览表(表2-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文本;(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文本(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与安全生产等其他操作规程合并的,也可在其他档案中存档,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表2-2);(6)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文本;(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3、分类档案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生产工艺流程图(表3-1);(3)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表3-2);(4)人员变动表(表3-3);(5)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及警示标识一览表(表3-4);(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产品中文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关中文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表(表4—1);(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格证、使用说明、保养维护说明、定期检定证书(相关证书、说明书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汇总表(表4—2)(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设备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日常监测记录(表5-1)(相关记录也可保存在监测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超标整改一览表(表5-2);(4)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委托书、机构资质;(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与评价报告;(6)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报告回执表;(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参照11651、18664、195等标准制定);(3)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更换/维护记录(表6-1);(4)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及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本档案目录;(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登记表(表7-1);(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或复印件;(4)职业卫生日常培训一览表(表7-2);(5)职业卫生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试卷、成绩表、影像资料(相关资料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应急处置记录;(3)职业病危害事故性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材料;(4)事故现场取证材料(照片、证言、证词等);(5)医院诊断、治疗相关材料;(6)事故赔偿相关材料;(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报告及责任追究文件;(8)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9-1);(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处理、安置记录(表9-2);(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表9-3);(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委托协议;(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诊断结果存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档案(1)本档案目录;(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登记表(表10—1);(3)建设项目审核(备案)、审查、验收许可意见书;(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内审意见表、自验收报告;(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登记表(表11-1);(3)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变更/延续证书副本;(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登记表(表11-2);(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材料、申报/变更回执;(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它管理档案(1)本档案目录;(2)职业卫生检查和整改记录表(表12—1);(3)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下达的执法文书及相关记录和资料;(4)用人单位自查的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意见书、处罚决定书、隐患整改记录等;(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填表时间:年月日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所填内容为上一年度数据;2)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4754-2011)填写至小类;3)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填写;4)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外协工是指通过劳务派遣或承包单位到本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等作业人员;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由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和检查;6)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经理、厂(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等。

表1-1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人员变化时本表应重新填写并同调整前表格一并存档。

10 / 43表2-1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归档;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可与其他操作规程合并,但内容必须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的相关规定。

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12 / 43表3-1 生产工艺流程图2) 生产工艺流程图按产品或车间流程绘制;3)生产工艺流程用方框标明工艺、装置和设备的名称,用箭头标明工艺流程;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及时更新生产工艺流程图,并将变化前工艺流程图一并归档。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分布、人员接触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内容为上年度数据;2)接触时间是指每个班接触时间,以小时计,可在危害因素种类后以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如矽尘(6);3)合计是指一个部门或车间汇总情况,总计是指用人单位汇总情况;4) 其他危害因素是指生物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5)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将变动情况填入表3-3。

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各岗位人员每年变动情况。

本表应和表3-2一并存放归档。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材料是指各种原辅材料及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品;2)设备、材料名称按工艺流程顺序填写,先填设备,后填材料;3)产量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4)警示标识设置种类是指“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告知卡”等,详见158-2003。

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情况,按工艺流程顺序填写;2)使用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停用等状态;3)如配置发生变化应重新填写,并与变化前配置表一并归档。

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检修、维护与更换汇总情况,备注栏注明”检修”、”维护”或”更换”和其他事项;2)本表每半年汇总归档,其日常记录可由检修、维护、更换实施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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