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04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

合集下载

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其次,建筑安全玻璃的选择和使用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需求和安全要求。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环境,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安全玻璃,如防弹玻璃、防火玻璃、防盗玻璃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暴露风险,以确定玻璃的厚度、层数和是否需要夹层等。

对于高层建筑、公共场所、
保密场所等特殊用途的建筑,更需要严格遵守规范要求。

除了选择合适的建筑安全玻璃,其安装和使用也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规
范和要求。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人员。

其次,需要按照
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如保证玻璃的嵌固、固定和密封等。

同时,还需要注
意安全玻璃与其他建筑材料的配合,以避免松散、脱落或破损等情况。

此外,在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过程中,也需要及时检查和替换损坏的安全玻璃,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实际使用中,建筑安全玻璃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根据相关标准,建筑安全玻璃的检测内容包括视觉外观、尺寸偏差、弯曲度、光学性能、耐热性能、耐压性能、冲击性能等。

检测结果将作为建筑安全玻璃是
否符合规范要求的依据,为安全和维护提供参考。

总之,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规范涵盖了从选择到安装、使用到维护
的全过程。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合理选择和使用建筑安全玻璃,才能确保其有效性和稳定性,保护建筑物的安全和功能。

因此,在建
筑领域中,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建筑物内外安全,确保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建筑安全玻璃的选择、安装、维护和检测等方面的管理,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对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效果。

二、规章制度内容2.1 建筑安全玻璃选择管理标准1.根据建筑物功能,合理选择适用的建筑安全玻璃类型,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防弹玻璃等。

2.建筑安全玻璃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确保符合建筑物的设计要求。

3.在购买建筑安全玻璃时,应选择优质的品牌和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4.在选择建筑安全玻璃时,应进行合理的比较和评估,综合考虑玻璃的透明度、抗风能力、抗冲击能力等因素,确保选择符合建筑物需求的最佳玻璃。

5.在购买建筑安全玻璃时,应对每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2 建筑安全玻璃安装管理标准1.建筑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由专业施工团队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团队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3.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安装步骤、材料使用、安全措施等。

4.在建筑安全玻璃的安装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5.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

2.3 建筑安全玻璃维护管理标准1.建筑安全玻璃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清洁、检查、维修和更换等。

2.定期清洁建筑安全玻璃的时间间隔应根据建筑物特点和环境条件合理安排,保持其良好的透明度和外观。

3.定期检查建筑安全玻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如发现损坏、松动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4.建筑安全玻璃维修工作应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5.定期更换老化或损坏严重的建筑安全玻璃,以保障其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2.4 建筑安全玻璃检测管理标准1.定期进行建筑安全玻璃的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强化玻璃要求:建筑安全玻璃一般需要采用钢化玻璃、夹层玻璃或其它特殊强化玻璃。

这些材料具有较高的抗冲击、抗爆炸、抗风压等性能,能够确保建筑在受到外界力量作用时不易破碎。

2. 玻璃安全标识:建筑安全玻璃通常需要进行标识,以便人们在使用或维修时能够正确辨认其安全性能。

标识一般包括玻璃的类型、强度等信息,有助于人们正确使用和维护。

3. 玻璃安全防护:建筑安全玻璃要求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例如,在高层建筑中,玻璃窗需要具备防坠落功能;在需要防弹的场所,玻璃需要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

4. 玻璃安全检测标准:建筑安全玻璃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检测,以检验其强度、透明度、抗风压、抗冲击等性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这些检测标准包括国家或地方的建筑安全规范、行业标准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安全玻璃规定可能略有差异。

因此,在使用建筑安全玻璃时,应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标准来选择和应用相关材料。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安全玻璃使用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和住宅)使用的安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钢化中空玻璃、防火玻璃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多个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等。

3.安全玻璃使用要求:根据《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毫米的落地窗;•幕墙(全玻幕除外);•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4.安全玻璃安装要求: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安全玻璃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安装,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安装材料和配件;•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牢固、稳定,不得有晃动、倾斜等现象;•安全玻璃的边缘应进行磨边处理,不得有毛刺和裂纹;•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固定;•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节能要求,不得使用高能耗材料进行固定。

5.安全玻璃质量要求:安全玻璃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钢化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表面应无裂纹、气泡等缺陷;•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作为中间膜,表面应平整、无气泡等缺陷;•钢化中空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内部应干燥、无杂质等;•防火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持完整无损。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说明:2003年11月21日建设部和全国 化学建材协调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 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的意 见》(建科[2003]227号),对聚乙烯 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的应用做出了相应的 规定,执行过程中由于理解的偏差产生 了一些歧义。关于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 卷材在房屋建筑中应用的规定以本公告 为准。〕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2000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0号令)
52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53
低碳冷拔钢丝的应用
不得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受力 《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钢筋 (建设部218号公告) 在中心城范围内,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 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 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扬 尘防治措施。
47
水嘴
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新建住宅工程中,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 铸铁水嘴
48
便器
一次冲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
新建工程中,禁止使用一次冲水量9升以 上(不含9升)的便器
49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50
建筑 用钢
冷轧带肋钢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使用未取 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 和钢绞线)
内墙 涂料
20
多彩内墙涂料 (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 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21
《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建设部218号公告) 仿瓷内墙涂料 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高级装饰装修工 (以聚乙烯醇为基料掺入灰钙粉、 程 大白粉、滑石粉等) 钢结构 矿物纤维防火喷涂材料和高含量苯 不得用于房屋建筑室内钢结构工程 防火涂料 类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水性 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粘剂 粘结剂 不得用于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 教室等民用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防 止 玻 璃 炸 裂 应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考 虑 : 1 合 理 选 择 玻 璃 面 ()
熟 之处 , 因此 , 璃幕墙 工程 技术规范 ) 3. 5 ) < ( 3. 条 特别指 明采
用P B 片干法加 工合成的夹层玻璃作 为幕墙玻璃 。 V胶 玻 璃 钢 化 重 在 提 高 玻 璃 的 强 度 和 碎 片 状 态 ,其 着 眼 点 在
n e a s vr a- a gn ,a d ̄g tu a e cn— e fg i eyfr r n ig n 'h sg o i
联合发布 了《 建筑 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发改运 行[ 0 3 2 1 号 )从而将 安 ( 2 0 ] l6 ,
全 玻 璃 的使 用纳 入 了 法 制 的轨 道 。而 在此 以前 , 上 海 、 州 、 京 在 1 9 年 仅 广 北 96
普遍 在 5 % 0 以上 , 国 达 到 8 %, 美 0 日本 达 到 7 % 0。 而在 我 国 , 到 2 0 年 1 月 4 , 家 发 改 委 、 设 部 等 国 家 有 关部 门才 至 03 2 日 国 建
A s a t码e s e  ̄ l s ncnt c o g b t c : a g s i o s ut nel r u g o a r i n-
1 2引 起 玻 璃 炸 裂 、 落 的原 因分 析 . 脱 当 外 界 作 用 于 玻 璃 表 层 的 张 应 力 超 过 玻 璃 强 度 允 许 范 围 时 , 璃 就 要破 裂 。 主 要 情 况 有 : 璃 的热 炸 裂 , 璃 特 别是 吸 玻 玻 玻 热 玻 璃 、热 反 射 玻 璃 在 受 到 阳 光 照 射 时 在 玻 璃 表 面 形 成 不 均 匀 的 温 度 场 , 而 在 玻 璃 中 形 成 热 应 力 , 这 种 热 应 力 超 过 玻 从 当 璃 的强 度 允 许 范 围 发 生 炸 裂 :玻 璃 在 受 到 风 荷 载 即 风 压 的 作 用后 , 压 的作 用 力超 过 玻 璃 的 强 度 允 许 范 围 发 生 炸 裂 ; 化 风 钢 玻 璃 的 自暴 玻 璃 发 生 炸 裂 : 璃 安 装 时 存 在 较 大 应 力 , 着 时 玻 随

建筑工程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一、引言建筑工程中,安全玻璃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它不仅保障了建筑物内部的安全和舒适度,也直接关系到住户的生命安全。

因此,制定严格的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安全玻璃的选用、安装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安全玻璃的选用1. 安全性能要求安全玻璃应具备抗冲击、耐爆破以及防火等安全性能。

根据建筑规模和用途的不同,可以选择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防弹玻璃等不同类型的安全玻璃。

2. 规格和厚度要求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风荷载等因素,确定安全玻璃的规格和厚度。

一般情况下,建筑高度较大的地方使用的安全玻璃应选用较大厚度的玻璃,以增强其抗冲击能力。

3. 其他特殊要求根据建筑工程的需要,还需考虑安全玻璃的隔声性能、隔热性能等特殊要求。

三、安全玻璃的安装1. 安全玻璃的支撑和固定安全玻璃的支撑和固定是确保其安全性能的关键。

在安装过程中,要确保玻璃表面无划痕、破裂等缺陷,并采取适当的支撑措施,以防止玻璃承受过大的压力而破裂。

2. 密封和装饰处理安全玻璃的安装完成后,要对其进行密封处理,以确保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

同时,还需进行美观装饰,以提升整体建筑的视觉效果。

四、安全玻璃的维护与检查1. 定期清洁安全玻璃的表面容易积聚灰尘和污渍,影响视野和光线透过性。

因此,应定期对安全玻璃进行清洁,保持其表面清洁亮丽。

2.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安全玻璃的表面是否产生划痕、破损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

特别是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应及时检查安全玻璃是否出现冰冻、开裂等现象。

五、安全玻璃的破损处理1. 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在安全玻璃破损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迅速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然后,对破损的玻璃进行隔离封控,以防止其导致更大的伤害。

2. 破损玻璃的更换在破损玻璃得到封控后,需要及时进行更换。

在更换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新玻璃的选用和安装质量。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2000年1月1日) 《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 《上海市禁止或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 行办法》 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2000年第90号市长令) (沪府[2003]65号)
砖瓦
25
普通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限制在新建住宅框架填充内墙中单独使 用; 禁止在住宅外墙填充墙体中不采取抗裂 、保温措施的单独使用。
上海建安质监总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简单管理告知要求》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附件二: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
序号 1 2
类 别
建筑外窗
材 料 名 称
禁止、限制的范围和内容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相 关 信 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使用未取 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铝合金建筑型材
39
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40
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 (建设部27号公告)
41
焦油型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
42
防水 材料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不得用于防水等级为I、II级的建筑屋面 及各类地下工程防水。 在防水等级为Ⅲ级的屋面工程使用时,必 须采用三层叠加构成一道防水层。
38
纸胎油毡、焦油型防水涂料、石棉 各类新建工程,禁止设计、使用纸胎油 类防水材料等落后防水材料 毡、焦油型防水涂料、石棉类防水材料
《关于在本市推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 《上海市禁止或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 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 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市建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 (沪府[2000]58号) (沪建材[98]第0511号)

建筑玻璃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建筑玻璃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建筑玻璃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建筑玻璃是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其广泛应用在建筑的外墙幕墙、窗户以及室内隔断等位置。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建筑玻璃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建筑玻璃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建筑玻璃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建筑玻璃的设计、安装、维护和使用。

二、建筑玻璃设计要求1. 建筑玻璃的厚度、类型和强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在选择玻璃类型时,应考虑建筑的用途、位置以及可能遭受的风、雨、冲击等自然因素。

2. 玻璃的尺寸设计应合理,尽量避免使用大尺寸玻璃,并考虑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或安装防护条等。

3. 玻璃的安全边缘处理应符合相关要求,以减少边缘损坏和人员受伤的可能性。

三、建筑玻璃安装要求1. 建筑玻璃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或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 安装前,应对建筑外墙或室内墙体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理,确保墙体结构的稳定和承重能力满足玻璃的要求。

3. 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四、建筑玻璃维护要求1. 建筑玻璃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如发现玻璃有裂纹、脱落或变形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 维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维修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建筑外墙玻璃维护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

如有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周围建筑设施的安全。

五、建筑玻璃使用要求1. 在建筑使用玻璃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将玻璃用于非正常用途或超负荷使用。

如在玻璃上进行钻孔或添加额外负荷,应经过专业人员评估后方可进行。

2. 建筑内部使用大尺寸玻璃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合理布置,确保行人的安全。

例如,应设置警示标识、拉起安全网或设置防护条等。

3. 需要破坏建筑玻璃时,应经过相应审批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三)幕墙(全玻幕除外);(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范文(二篇)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范文(二篇)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范文建筑安全玻璃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和防护的重要装饰材料之一。

为了保证建筑安全玻璃的质量、性能以及安装使用的规范性,国家和地方相关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本文将从建筑安全玻璃的定义和分类、规格要求、安装和使用等方面,详细介绍相关的规定。

一、建筑安全玻璃的定义和分类建筑安全玻璃是指经过特殊处理和改良的玻璃材料,具备承受一定冲击力和抗外力破碎的能力。

根据其性能和用途的不同,建筑安全玻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安全防爆玻璃、防火玻璃、防弹玻璃、防盗玻璃、防风沙玻璃等。

安全防爆玻璃是最常见的一种建筑安全玻璃,其特点是当外力作用到玻璃表面时,即使玻璃破碎也能保持整体的结构性,避免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防火玻璃则主要应用于防火隔离区域、疏散通道等需要保持一定时间内防火性能的场所。

防弹玻璃是应用在军事基地、大型公共场所等需要抵抗高速抛射物和爆炸冲击的场所。

防盗玻璃则采用特殊的玻璃组合结构,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可以有效抵御盗窃、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

防风沙玻璃则应用于沿海地区和沙尘暴频发地区的建筑物,具备良好的加固和防护效果。

二、建筑安全玻璃的规格要求建筑安全玻璃的规格要求主要包括玻璃的厚度、强度、透光性、透声性等方面。

首先,建筑安全玻璃的厚度需要满足相应的安全标准。

不同类型的建筑安全玻璃的厚度要求各有差异,例如安全防爆玻璃的厚度一般在10mm以上,防火玻璃的厚度则根据防火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其次,建筑安全玻璃的强度是保证其抗冲击和抗破碎性能的重要指标。

建筑安全玻璃的强度要求一般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比如抗冲击力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值。

此外,建筑安全玻璃的透光性和透声性也是重要考虑因素。

安全玻璃需要保证良好的透光性,确保室内得到足够的自然光照。

透声性则是指建筑安全玻璃具备一定程度的隔音效果,保护室内的安静环境。

三、建筑安全玻璃的安装和使用建筑安全玻璃的安装和使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范本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范本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建筑安全玻璃是指在建筑物中起到防护和安全作用的玻璃制品。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物中使用的安全玻璃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玻璃门、玻璃窗、玻璃隔断等。

三、安全玻璃的选择和安装1. 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装修过程中,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选择和采购合格的安全玻璃制品。

2. 安全玻璃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团队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3. 安全玻璃的安装位置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密封和固定措施,确保玻璃的稳定和耐久性。

四、安全玻璃的检查和维护1. 建筑物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玻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2. 定期对安全玻璃进行清洁,保持其表面无污物和污渍,以确保透光性和观感效果。

3. 对于有破损或被刮伤的安全玻璃,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以免影响玻璃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4. 在清洁和维护过程中,应注意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清洁剂,避免对安全玻璃造成损坏。

五、安全玻璃的使用注意事项1. 室内墙面和玻璃隔断应设置明显的防撞警示标识,提醒使用者避免碰撞。

2. 制定明确的玻璃使用规程,禁止在安全玻璃上贴涂物、写字或进行其他损坏活动。

3. 高层建筑中的玻璃窗应设置保护装置,防止意外坠落事故的发生。

4. 在有需要的场所,可以配置安全电气开关控制安全玻璃的开闭,方便使用者的操作。

5. 安全玻璃使用者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了解玻璃的特性和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安全意识。

六、紧急情况处理1. 发生紧急情况时,如安全玻璃被破坏或破碎,请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在等候救援期间,避免靠近安全玻璃,防止因破碎而造成伤害。

3. 在施救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救人员和受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停止使用安全玻璃,进行整改,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2011年修正)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2011年修正)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2011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1996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1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玻璃,是指原片玻璃通过加工处理或者与其他材料复合,增加其强度、减少破碎危害,用于建筑物的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及由上述玻璃组合成的中空玻璃等。

本规定所称的相关材料,是指与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相关的边框型材、密封胶、硅酮结构胶等材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建筑物(包括构筑物,下同)使用安装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本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的管理和监督。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的管理工作。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是针对建筑物中使用的玻璃制品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物中使用的所有玻璃制品符合安全要求,以保护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的要点:
1. 标准和认证:规定使用的玻璃制品必须符合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安全标准,并获得相关认证。

这些标准和认证通常包括玻璃强度、防爆性能、耐火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2. 建筑用途:规定使用的玻璃制品必须与建筑物的用途相匹配。

例如,高楼建筑通常要求使用耐爆玻璃,而在儿童活动场所使用的玻璃则需要符合抗冲击的要求。

3. 安全距离: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的玻璃制品必须与室内的人员或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例如,在玻璃门或玻璃墙周围需要设置警示标识,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距离。

4. 维护和保养:规定建筑物的业主和管理者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玻璃制品,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5. 突发情况处理:规定在玻璃制品受损或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方法和应急措施。

以上是可能包括在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的一些要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和制定。

第 1 页共 1 页。

上海市建设工程玻璃产品安全质量调研与管理措施建议

上海市建设工程玻璃产品安全质量调研与管理措施建议

统计 资料显 示 :我国现有建筑面积为 40 m .按 窗 2亿 2
地面积 比 l .、使用寿命 2 :65 5年 、每年更换 1 %,需窗户 2 .2亿 m 。
而 由此 造成 的经济上 的损失无法 估量 ,大 量的法律上 的纠 纷也随 之而来 。一方面 受害者无 处索赔 ;另一方面 .建筑 物 的使 用管理者 也宣称 不负相 关法律责任 。法院在 受理此
1 3 政府监管不严 ,法规执行 力度不够 .
目前 .我 国对玻璃 的质量管理 主要依靠 “ C”的认证 3 管理 .通过 3 认 证后 ,厂 家每年 需接受监 督检 查一次 。 C
的窗玻璃或玻璃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 5 0T 的落地窗 ;倾 0 i 1m
斜屋 顶的倾斜 窗 、各 类天棚 ( 含天 窗 、采 光顶 ) 、吊顶 ;楼

2 我 国建筑玻璃 的质量管理
玻璃 只是厚度达 到钢化 要求 ,而 玻璃工艺 却达不 到要 求。 20 0 4年前 .上海玻璃深 加工企业 的利 润率在 3 % 以上 .在 0 高利 润的驱使 下 .同时由于玻璃 深加工设 备大幅 度降价 .
造 成 目前上 海市 的玻 璃深 加 工企 业激 增 ,已达 到 2 0多 0 家 .钢 化生产线保 守估 计在 2 0条左右 .造成 市场竞争 激 0
梯 、阳台 、平 台走廊 的栏板和 中庭 内栏板 用 于承受 行人 行走 的地面板 水族 箱 :易遭 受撞击 、冲击而 造成人体 伤 害的其他部位 都需要使 用安全玻 璃。
3 目前所 覆盖的玻璃 范围只包括安全 玻璃 ( C” 钢化 和夹层 玻璃 ) 而中空玻璃和其他种类 的玻 璃不需要做认证 。即使 是安全玻璃 通常只要供 货商提供 厂方 3 C”认证 相关检测 文件 .工程上就 不再送检 或抽检 。虽然 《 建筑物使 用安装 安全玻璃 规定》 中 明确进 入施工 现场的安全 玻璃及 相关材 料 .施工单位应 当核查质 量合 格证书 , 托由技术监督部 门 委

[整理]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

[整理]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

上海市有关玻璃幕墙应用的行政性规定上海市市长令1996年第35号实施时间1997年1月1日规定名称《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维他命B发表于上南花城论坛2005-05-03 14:21:10标签:上南花城【顶楼】在本规定中对安全玻璃的定义为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以及由上述玻璃组合成的中空玻璃。

本规定明确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位是:幕墙、各类天棚和吊顶、观光电梯、室内隔断和倾斜装配窗;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的内栏板;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门;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注意:此市长令将普通浮法玻璃、半钢化玻璃纳入安全玻璃范围以外。

上海市有关玻璃幕墙应用的行政性规定. 1、上海市市长令1996年第35号实施时间1997年1月1日. 规定名称《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 在本规定中对安全玻璃的定义为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以及由上述玻璃组合成的中空玻璃。

上海市35号市长令发布了《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不仅要求玻璃幕墙一定要使用安全玻璃,还规定幕墙... 负有主要责任,按国家现行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规定,定期进行保养,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性检测。

上南花城业主论坛:/msglist/10620原帖链接/msgview/10620/27429297.html维他命B维他命B个人积分:9,043个人官职:八品县丞帖子总数:242图片总数:0官职:八品县丞957个人中心我的博客发短消息我的帖子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2000)第0022号文《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暂行)》(点击:457) 维他命B发表于上南花城论坛2005-05-03 14:26:13【1楼】暂行规定是目前幕墙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技术依据,幕墙设计单位应按此规定执行,而施工图审图单位则应以此作为审图依据。

二、幕墙的分类1、按幕墙的结构支承形式①悬吊式或悬挂式:幕墙作为一个体系,以悬挂的形式安装支承在主体结构上,体系相对于主体结构有微小位移的能力,主要受力立杆,在体系自重的作用下,其应力状态呈受拉,这种方式是幕墙最常用的。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29•【字号】沪建交联[2011]763号•【施行日期】2011.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建交联〔2011〕763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公共安全,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对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整治的范围和主要内容(一)专项检查整治的重点范围:已投入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

(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1、开启门窗安全质量状况。

开启门窗金属构件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等;2、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安全质量状况。

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老化、龟裂、气泡和脱落等;3、玻璃安全质量状况。

玻璃破损,中空玻璃起雾、结露和霉变等;4、受力构件安全质量状况。

玻璃幕墙受力构件变形、错位、松动、损坏,防腐涂层锈蚀等;5、雨水渗漏影响安全质量状况。

存在不同程度雨水渗漏的;6、整改状况。

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

二、专项检查整治的方式和步骤本次专项检查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产权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

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的,可委托一家产权单位或聘用的楼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

交付使用未满三年的玻璃幕墙建筑,原幕墙施工单位应先开展自查工作。

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原幕墙施工单位应当配合产权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自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产权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

自查后,产权单位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填写《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调查表》和《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自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

上海市政府2011年78号令

上海市政府2011年78号令

市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款修改为:前款第(七)项的部位由市建设交通委另行规定。

二、第七条修改为:在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部位使用安全玻璃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件中应当记载相应的内容,方能进行安全玻璃的设计和施工。

三、删去第十一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文字和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后,重新公布。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1996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1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玻璃,是指原片玻璃通过加工处理或者与其他材料复合,增加其强度、减少破碎危害,用于建筑物的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及由上述玻璃组合成的中空玻璃等。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通知-沪建交[2012]10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通知-沪建交[2012]10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通知(沪建交〔2012〕10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政府77号令)和《关于废止〈关于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幕墙玻璃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建交[2012]81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就本市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中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均应按照《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

二、市建设交通委委托市建设交通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建交委科技委”)组建建筑玻璃幕墙安全论证专家库,并负责组织市立项工程项目的专家论证;区(县)立项的工程项目由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论证。

三、本市对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的专家实行统一入库管理,论证专家须按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论证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应符合统一规定,专家论证必须严格按照论证程序进行,论证工作须按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集输入相关工程信息。

有关专家库管理、专家抽取办法、论证程序、论证报告要求、信息归集要求等,由市建交委科技委另行制定。

四、建设单位在申请委托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时,应提交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申请表、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报告、玻璃幕墙结构计算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规划部门审批意见。

五、受理窗口和办理时限。

自2012年2月1日起,建设单位申请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应持有关资料到市或区(县)建设行政受理服务部门的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地产资源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8.16•【字号】沪建交联〔2006〕553号•【施行日期】200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开展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使用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设部《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建建[1997]167号)、《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市政府第35号令)和建设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和主要内容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未使用安全玻璃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存在部分安全质量隐患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

主要内容为:(一)开启门窗安全质量状况。

开启门窗不灵活,发生过坠落,五金件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等现象。

(二)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安全质量状况。

结构胶和密封胶存在老化、龟裂、永久变形或者有气泡、开裂,密封条老化、断裂和脱落等现象。

(三)玻璃安全质量状况。

采用非安全玻璃,幕墙玻璃裂缝、破损,中空玻璃起雾、结露和霉变,钢化玻璃发生过自爆等现象。

(四)受力构件安全质量状况。

受力构件变形、错位、松动、损坏,防腐涂层锈蚀等现象。

(五)雨水渗漏质量状况。

存在雨水渗漏等现象,雨水渗漏严重程度情况等。

二、专项整治的方式与步骤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6年8月~9月)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产权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自查,或者委托建筑幕墙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应当提出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填妥《上海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安全性能自查整改情况表》,于9月底前反馈到各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由其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房屋维修监督中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
(1996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发布,根据2002年4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
府令第119号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玻璃,是指原片玻璃通过加工处理或者与其他材料复合,增加其强度、减少破碎危害,用于建筑物的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及由上述玻璃组合成的中空玻璃等。

本规定所称的相关材料,是指与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相关的边框型材、密封胶、硅酮结构胶等材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建筑物(包括构筑物,下同)使用安装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和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本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的管理和监督。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位)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幕墙;
(二)各类天棚、吊顶;
(三)观光电梯;
(四)室内隔断、倾斜装配窗;
(五)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六)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七)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八)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前款第(八)项的部位由市建委另行规定。

第六条(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使用要求)
用于建筑物的国产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并且具有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用于建筑物的进口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产同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

材料进口单位在进口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时,应当向国外供应商索取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质量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

材料进口单位或者供应单位应当向材料采购单位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质量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应当向国外供应商、材料进口单位或者供应单位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中购买进口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还应当索取产
品技术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

无上述资料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七条(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
在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部位使用安全玻璃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件中应当记载相应的内容,方能进行安全玻璃的设计和施工。

第八条(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建筑物按规定应当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中设计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安装非安全玻璃。

第九条(对设计单位的要求)
建筑物按规定应当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方案中标明,并提出设计构造措施。

第十条(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施工单位应当核查质量合格证书,委托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对材料的性能、质量进行复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在建筑物安全玻璃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方案和安装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应当包含安全玻璃安装操作的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的中间核验)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部位的安全玻璃安装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的中间核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核验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中间核验,并作出书面核验结论。

未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间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安全玻璃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十二条(幕墙安全玻璃的使用管理)
幕墙安全玻璃使用满8年的,建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由市建委核准的有资格的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查勘,并严格执行查勘意见;以后应当每年进行1次幕墙安全玻璃使用情况的查勘。

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不委托查勘或者不根据查勘意见采取安全补救措施造成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技术鉴定机构查勘合格但因查勘质量未达到要求而造成后果的,技术鉴定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材料供应单位的处罚)
进口或者供应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对建设单位的处罚)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八条规定的,由市建材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对设计单位的处罚)
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或者第九条规定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对施工单位的处罚)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对执法者违法行为的追究)
建设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执法枉法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对已设计、施工的建筑物的管理要求)
本规定实施前已设计或者施工的建筑物,使用安装玻璃及相关材料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条(对已竣工使用的建筑物的管理要求)
本规定实施前已竣工使用的建筑物,安装使用玻璃及相关材料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达到安全玻璃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