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 第二章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2012新版)

合集下载

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问题千头万绪,不仅有法律问题,还有经济、技术和社会问题。

法律的规范作用很强,但它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只能将其中最重要、最紧迫和立法条件成熟的法律问题纳入其调整范围。

安全生产问题错综复杂,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有四个问题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需要《安全生产法》来解决。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首先应当肯定,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不论机构如何改革,各级人民政府都有负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

国家先后制定了几十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决定了生产安全的低水平。

由于政府机构多次改革,新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交替,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权威的、高效率的、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集中统一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还未形成。

虽然从中央到大部分省级和部分市县人民政府都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但其规格、职能、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经费和监督执法手段各不相同,不同程度存在着规格较低、职能不一、隶属关系复杂、人员紧缺、经费匮乏、监督执法手段乏力等问题。

一些政府领导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改革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事关党、国家的政治威信和国家的国际形象,误认为安全生产会阻碍经济的发展,缺乏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及其安全责任、安全机构设置、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现场作业安全保障、交叉作业和承包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从业人员工伤社会保险等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方面的重要问题没有基本的法律规范,许多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大量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混乱,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能被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以致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经济的发展严重脱节,事故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非常大。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理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理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理解1、《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适用的主抄体范围,包括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不论其经济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为道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都适用安全生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理解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3、(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12安全生产法介绍

12安全生产法介绍

十、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生产经营作业中需有一定的场所、设 施和设备,往往存在一些危险因素,容易 被人忽视.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 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一、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规定
实现安全生产科学进步,是提升安全生 产科技含量,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培训的要求
1、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三〕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要求从业人员不但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而且还要经过考试合格才能确认其具备上岗作业资格.从业人员只 有经过考试合格的,才能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条款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亦称立法宗旨,它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 缺少的.要科学的确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
必须从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准确地
抓住最突出的安全生产法律问题,有的放矢,符合实
际.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错综复杂,但其中影响最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 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 收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 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 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 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 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目的及范围

安全生产法目的及范围

安全生产法目的及范围《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大纲要求:第二章安全生产法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一、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二、掌握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大纲变化情况:1、“安全生产法的方法目的”由掌握改为了解。

2、“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全部改为要求熟悉。

本讲要点: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2、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3、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5、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内容讲解: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亦称立法宗旨,它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缺少的。

要科学地确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必须从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准确地抓住最突出的安全生产法律问题,有的放矢,符合实际。

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纷繁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有4个: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三是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四是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这既是《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又是法律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条文都是围绕这个立法宗旨确定的。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实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应当把握以下5点: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三个代表”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

第二,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1.立法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2.适用范围(1)空间的适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陆地、海域和领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说明:港澳除外,因安全生产法未列入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三”中。

(2)主体和行为的适用。

主体适用:生产经营单位。

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

行为的适用:生产经营活动。

包括资源开采、产品加工制作、工程建设、商业、娱乐业、服务业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如公共集会、正在使用中的民用建筑物垮塌等,不属于本法的调整范围。

(3)排除适用。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即:a.《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基本的方针、原则、法律制度和新的法律规定,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无法确定并且没有规定的,它们普遍适用于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b.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C.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d.今后制定和修订有关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时,也要符合《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基本的方针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不应抵触。

【《。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2月29日发布的一部专门规范安全生产活动的法律。

该法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并对其重要性进行分析。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个人,以及涉及到安全生产活动的各种组织和社会团体。

具体来说,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安全生产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这些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工矿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无论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需要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其次,《安全生产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危险化学品是一种潜在的危险物质,一旦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将对人民群众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该法对危险化学品相关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第三,《安全生产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安全风险,如高处坠落、电气触电、爆炸等。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提高工人和公众的安全意识,该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适用于特定领域的单位和个人,如煤矿、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行业,以及铁路、航空、道路等交通运输行业。

这些行业存在较为特殊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管控。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的单位和个人。

这是因为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然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要求,更是对每个人自觉遵守和履行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的确广泛,但仅仅规定适用范围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义(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一、《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第二条)【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第三条)【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新增职责)(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对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作了规定。

一、《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也称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即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效;法律的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法律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对什么人(指具有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适用。

关于本法的时间效力问题,本法第九十七条作了规定。

关于本法的空间效力问题,由于法律空间效力范围的普遍原则,是适用于制定它的机关所管辖的全部领域。

《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其效力自然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当然,按照我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只有列入这两个基本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才能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适用。

《安全生产法》没有列入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之中,因此,本法不适用于我国已恢复行使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香港和澳门的安全生产立法,应由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自行制定。

《安全生产法》对人的效力,即《安全生产法》适用的主体范围,依照本法第二条规定,包括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论其经济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当然,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也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定。

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包括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二、《安全生产法》调整的对象本法是专门调整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关系的法律,因此,其适用的范围只限定在生产经营领域。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S AFETY& HEALTH 0 29 2 0 .
安 全生 产 监 督管 理 的针 对性 和 可操
成 重 大 的 人 员伤 亡 和 经 济损 失 , 也
— 1 — 5
维普资讯
政 策 法 制
Zh n a Zh e g Ce F i
维普资讯
政策 法 制
Z n i he g Ce Fa Zh

《 全 生 产 法 》 法 目 的 安 立
《 全 生 产 法 》 一 条 开 宗 明 安 第 义地 指 出 了 立 法 目的 —— 为 了 加 强
营单位、 集体生产经营单位为主, 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 变
段 和 方式 也难 以适 应 变化 了 的实 际 情 况 和 要 求 ,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屡 有 使
发生 , 引起 社 会 和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关 注 。 为 了 防止 和 减 少 生 产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和 财 保
在 强 化 安 全 生 产 监 督管 理 , 范 各 防 类事 故 发生 等方 面 做 了 大量 工 作 ,
设 施 不健 全 或 存 在 缺 陷 , 的 生 产 有
经 营 单 位违 章作 业 、 章 指 挥 、 反 违 违
国 领 域 内 从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单 位 的 安全 生 产 。 这 主 要 是 考 虑 到 要 将 生 产 安全 与 国家 安 全 和 社 会 治 安 区 别 开 来 ,即 将 适 用 范 围 限 定 在 生 产 经 营 领域 。 至 于 国 家 安 全 和 社 会 治 安 , 然 同样 是 政 府 的 职 责 , 与 安 虽 但
为 国 有 生 产 经营 单 位 、 体 生 产 经 集 营 单位 、 营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 商投 私 外 资 生 产 经 营 单位 、 体 工 商 户 并 存 。 个 ( ) 定 安 全 生 产 法 是 为 了 防 二 制 止 和减 少 生产 安 全 事 故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于2002年12月29日通过,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其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

通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以及组织安全培训、演练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

第二,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因事故事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第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监管。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监管,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

通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进行惩罚。

同时,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了事故的处置和处理程序,对于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和赔偿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四,提高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提高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设。

通过规定国家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标准,明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科学研究,在国家层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

总之,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监管,提高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这样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国家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旨在规范和管理国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安全生产事宜,并促进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关注。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意味着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不受伤害和损失。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种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其中包括预防和避免事故、减少损失、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范和控制事故,保障国家、企业和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二是防范和控制事故、保障国家、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生产安全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事件,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还会引起社会动荡和政治不稳定。

因此,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和生产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标准,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这些规定保障了国家、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有助于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三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

安全生产是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点,也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有关关于生产设备和产品的安全标准,以及有关生产和管理的规定,这些标准和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进国民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增强我国对外交往的竞争力和声誉。

四、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四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法律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安全生产法是法律制度中重要的一部分,它体现着国家对安全生产事宜的管理和监管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有关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促进了社会公正和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

同时,安全生产法的制定和实施也有利于提高公民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推广。

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新安全生产法是中国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其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基石。

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人员伤亡的风险。

第二,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安全事故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打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引发社会的不安和动荡,给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

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通过加强安全监管,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第四,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优化。

新安全生产法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倡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引导企业改变传统的高耗能、高排放的生产方式,倡导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第五,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和职责,强化了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了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法治化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治化管理体系,推动政府履行管理职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总体来说,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优化,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这些目的都是为了建设安全、稳定、绿色、可持续的社会,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一、引言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关乎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现代社会中,工业生产、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矿山开采等活动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主要探讨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旨在明确法律的定位和作用,为后续的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二、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1.社会发展进步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

随着科技进步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产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各类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

处理好生产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成为国家管理者和社会各界的重要任务。

2.安全生产法现状与问题我国安全生产法立法工作起步较晚,从1982年颁布的《煤矿安全措施条例》到1996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再到2014年的《安全生产法修订》,立法进程逐步完善。

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的制度性和实施力不够强、执法监管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格等。

这使得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还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困难。

三、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1.确立安全生产的法律地位安全生产法的首要目的是确立安全生产的法律地位,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

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范,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分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

2.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与科技创新的结合立法目的之一是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与科技创新的结合。

科技创新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可以有效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力度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还在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力度。

加强政府部门的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惩违法犯罪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从而提高违法成本和遏制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 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 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是一部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的法律。

其立法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

2. 维护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之一是维护社会稳定。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冲击,破坏社会稳定。

通过严格监管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助于稳定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

3. 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之一是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才能够有效推动经济发展。

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通过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推动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
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总之,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通过立法和监管,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生产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生产中断,严重损害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法,可以规范生产过程中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其次,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定安全生产法,可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完善落实,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立法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生产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责任。

制定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最后,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法律监管,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各个相关主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处罚措施。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法,可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加强法律监管,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

通过这些目的的实现,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现行的一部重要法律,为了保障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该法于2002年通过,实施至今。

本文将从法律背景、立法目的和意义三个方面,对《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进行详细探讨。

一、法律背景国家安全生产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并且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国家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伤害,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权威、行之有效的法律,加强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二、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群众是最广大的安全生产对象,而安全生产事故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通过规范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免受安全生产事故的伤害。

2. 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给受害者造成直接损失,还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影响。

而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让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安全生产环境中顺利运营,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有序进行。

3. 加强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行政监管不力密切相关。

而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强化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培养全民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通过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文化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深入开展,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立法意义《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强化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安全生产法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其立法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生产过程中存在种种安全隐患和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制定安全生产法旨在通过规范生产行为,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带来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也在于通过明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从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第三,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突出。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也在于通过规定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促进企业改善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最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生产经营的基础,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也在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生产行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供给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实践中,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对于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强化法律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得到有效落实。

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1、我国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这就是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

2、《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促进经济发展。

5、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作为我来国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和规范作用。

它的通过实施,对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激发全社会对公民生命权的珍视和保护,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法律意识。

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自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2)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规定安监部门三大职权1)现场知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2)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3)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须道在15天日内作出决定。

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安全zd生产法的重要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明确说明了制定本法专的目的。

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有时,一些大事故的发生,就是人们忽视了身边的一些第一文库网小事物而造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本章结构:
大纲要求:
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分析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本讲要点: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2、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5.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内容讲解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亦称立法宗旨,它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缺少的。

要科学地确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必须从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准确地抓住最突出的安全生产法律问题,有的放矢,符合实际。

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纷繁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有4个: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三是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四是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这既是《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又是法律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条文都是围绕这个立法宗旨确定的。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实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应当把握以下5点:
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

第二、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

第四,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

(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是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遍适用的基本法律。

1.空间的适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海域和领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2.主体和行为的适用
法律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3.排除适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对这种排除适用的特殊规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基本的方针、原则、法律制度和新的法律规定,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无法确定并且没有规定的,它们普遍适用于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

(2)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这些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专门解决消防和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特殊问题的单行立法。

涉及这些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当首先考虑和优先适用特殊法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正是根据这个原则,充分考虑和界定了它与相关特殊法的衔接和关系,在其普遍适用的前提下对特别法的适用做出了除外规定。

这样规定,在同一问题上就不存在普通法与特殊法之间有关法律条文规定不一致的“法律冲突”,更不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负责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

(3)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有关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多数都已年代久远,有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亟待修订和补充。

《安全生产法》的大部分法律规定,都是上述特别法所没有的。

也就是说,现行的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特殊的安全生产问题没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今后制定和修订有关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时,也要符合《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基本的方针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不应抵触。

上述特别法都是在没有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的情况下出台的,它们所没有的法律规定只能通过《安全生产法》加以补充完善和适用。

但在安全生产领域已经制定出基本法律的前提下,其后出台的特别法则应遵循《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规范。

总之,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

只有科学地认识《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地位,才能处理好《安全生产法》与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关系,使这部法律得以完整地、准确地贯彻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