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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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一、目的和原则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履行党的领导职责、推进党的工作的重要机构,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党支部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激励党支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党的事业的发展。

本办法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激励导向,旨在建立良好的考核机制,激发党支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学习教育工作、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指标体系根据党支部工作的本质和任务,以任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组织建设情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指标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党员发展情况、党建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项指标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和综合评估。

考核程序分为三个环节:评定指标、收集材料、评估结果。

1.评定指标:根据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评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并明确考核标准和权重。

2.收集材料: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各工作责任人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工作记录等材料。

3.评估结果:由上级党组织组织专门的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给出相应的评估结果,按照结果进行奖惩,并将评估结果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公布。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激励措施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党支部的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在党员评议、党性教育、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党支部,将给予表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嘉奖、奖金、先进集体称号等。

对于工作不达标、问题突出的党支部,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整改,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警告、撤销等处理。

五、试行和完善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试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起科学、规范、持续改进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制度。

县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县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的落实与创新,为实现全县党建工作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现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

二、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包括全年各党委应该开展的主要工作目标、一般工作目标和加分指标,具体为:1、主要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年初县委组织召开的县委党建工作会议安排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以县委、县委组织部正式文件下达的工作要点为准。

2、一般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各党委业务职能范围内的基本工作任务和日常性工作。

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远程教育工作、党建基础资料和党建工作信息等。

3、加分指标:重点考核党建创新工作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情况。

对被上级以文件形式转发或得到上级领导文字批示给予肯定的、组织和个人在各级党组织评比受表彰的,结果将在年终考核评比中给予加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县委组织部考核组采取平时抽查、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平时抽查和半年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看效果等方式进行。

(二)计分方法综合得分=主要工作目标得分×60%+一般工作目标得分×40%+亮点工作加分(三)等次评定按综合得分评定考核等次,共分为优秀党组织、达标党组织和未达标党组织三个等次。

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具有评“优”资格,根据考核实际情况,按被考核单位20%比例确定“优”等次单位;综合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达标党组织,7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党组织。

四、结果利用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在七一进行表彰奖励,评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个人,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各党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说明
1、本考核细则由党委组织部制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细则考核满分为100分,党委组织部将按照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总成绩将作为各党支部完成党建工作的成绩。

3、考核方式和方法:党委组织部分别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对于突发的重要工作将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加分内容计入最后成绩,但加分不能突破总分数的10%。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在大学生中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下文是党员量化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党员量化考核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试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活动。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探索党员日常量化评定管理措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一)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热情。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将党员义务具体化,行为准则明晰化,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用数字量化衡量党员素质高低,使党员作用发挥好坏有明确尺子,党员评议有客观公正的标准。

(三)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将党员履职情况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从而增强党员的动力,鞭策、激励每名党员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三、参与范围机关及下属支部在职党员。

四、组织领导成立“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

五、时间安排每年进行两次量化评议。

第一次量化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评议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六、方法步骤开展“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工作,按照学习教育、制定标准、建立制度、组织考评、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

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1111

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1111

XX区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升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镇党委。

二、考核方式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考核两部分,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办法,其中日常工作占比50%,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占比50%。

二、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分别设置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不设上限。

(一)日常工作情况50分。

1.日常工作扣分标准(1)日常资料报送:资料迟报的,每次扣0.1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的,每处扣0.1分;资料未报的,每次扣0.5分。

因为未报资料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

(2)基层党建巡查:每周区委组织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根据各乡镇党建工作巡查结果进行扣分,扣0.05-0.5分不等。

(3)干部坐班值班通报:每天区委组织部将通报各乡镇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分数低于90分(不包含90分)的扣0.1分,分数低于80分的扣0.5分。

(4)党支部工作手册通报:区委组织部每周对各乡镇党支部书记手册进行抽查,抽查中存在问题的,每处扣0.1分。

(5)党费收缴管理:党费上交实行年底结算,未及时足额上交并到县委组织部基层办换取收据,按照年初核定标准,每少10%,扣0.5分;发现下拨的党建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的,扣0.5分。

(6)会纪会风:党建工作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05分;不遵守会场纪律的,每人次扣0.05分;会议未经请假同意缺席的,每人次扣0.1分。

(7)党员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资料缺失的,每人扣0.2分;程序不到位或错误的,每人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扣0.5分。

(8)基本待遇保障:未按时按标准发放村(社区)干部基本待遇的,每次扣0.5分。

(9)党建信访:辖区内及单位所属人员在区级及以上网站发布党建相关负面舆情,发现及处置不及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0.1-0.5分。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邯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方法
一、为规范邯郸水文局党建工作,从2006年2月起,邯郸水文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行工作细则量化考核和党建工作综合评价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党建工作细则量化的考核以百分制进行考核,占党建考核总分的70%,综合评价考核以百分制进行考核,占党建考核总分的30%。

邯郸水文局党总支的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由党委工作部牵头,组织部、工会、团委共同参与。

党建工作综合评价考核由邯郸水文局党委委员、分管行政领导、工会、团委、共同参与考评。

三、党建考核工作半年进行一次,每半年的第一个月,邯郸水文局党支部将工作总结及后半年的工作打算报党委工作部。

四、两个半年的平均分为党支部年度考核的总分。

年度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支部才能参与邯郸水文局年度先进党支部、“四好”领导班子、文明单位、先进分工会、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年底邯郸水文局党委将根据总的考核结果,分开档次对测站或个人进行奖励。

附:1、《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2、《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考核细则》
邯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
二00六年二月
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考核细则。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潍坊***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评分标准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

一、日常行为积分日常行为积分包括日常行为正面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主要指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岗位现实表现(教工党员)、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党员)等方面。

1、参加党的活动(全体党员)(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计 1 分。

(2)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计 1 分。

(3)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每次计1 分。

(4)党员在党某某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计 1 分。

(5)党员根据党支部安排,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计 1 分。

(6)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每次计 1 分。

完成每月“灯塔大课堂”学习任务的,每次计3分,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每天平均积分40分及以上的,每半年计10分,每天平均积分30分—40分的,每半年计5分。

(7)党员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在本支部范围的,每次计3分;在学校层面的,每次计5分;经学校党委批准受邀到校外的,每次计10分。

(8)党员发表党建论文(文章),其中在学校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3分;在校外正规期刊(媒体)发表的,每篇计 5分;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计10分。

(9)党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其中校级项目的,每项计2分;县级项目的,每项计3分,市厅级项目的,每项计5分;省部级项目的,每项计8分;国家级项目的,每项计10分。

(10)党员响应学校党建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每次计1分。

2、岗位现实表现(教职工党员)(1)党员担任学生导师,学期末导师考核一等的加10分,学期末导师考核二等的加5分,其余导师加3分。

(2)党员参加扶贫工作、参加“三包靠+”帮扶三类特困生等相关公益活动的,每次计2分。

(3)党员个人受学校表彰的,每次计 2分;受县级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市级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省级表彰的,每次计 8分;省级以上表彰的,每次计10分。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三篇】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三篇】

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三篇】一、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篇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工作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建工作的效能和质量,制定了以下2021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权重(一)组织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是基础。

将党员发展情况、组织关系清理、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任用作为考核指标,权重为25%。

(二)思想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的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

将党员培训情况、理论学习情况、开展主题教育等作为考核指标,权重为20%。

(三)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廉洁的党组织。

将党风廉政教育情况、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反腐败工作等作为考核指标,权重为20%。

(四)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将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员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参与社会活动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权重为15%。

(五)党建工作创新:推动党建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将党建工作创新情况、工作成果、创新案例等作为考核指标,权重为10%。

(六)群众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利益。

将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作为考核指标,权重为10%。

(七)其他工作:包括党扶贫工作、党建品牌建设、党员先锋模范等。

将党员扶贫工作、党建品牌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先锋模范的发现和表彰工作作为考核指标,权重为10%。

二、考核方法(一)各个考核指标分别权衡在总分基数上,计算出各项得分。

(二)根据每个考核指标不同的权重,对各个得分进行加权求和。

(三)将各项加权得分与考核等级对照表相结合,确定党组织书记的考核等级。

三、奖惩措施(一)优秀等次:设置“优秀”等次,对考核等级达到优秀的党组织书记进行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二)条件合格等次:对考核等级达到条件合格的党组织书记给予一定正面激励。

(三)条件不合格等次:对考核等级达到条件不合格的党组织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党建工作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成为百年长青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根据《XXX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项目细化、考核量化、结果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公司属项目部党组织。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日常考评为基础,期末考评为重点。

第五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党组织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和各项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六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表彰奖励七个考评项目。

其中,前六项为标准分,合计100分。

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为5分。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式及结果第七条项目自评。

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项目党组织根据《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表)中规定的各项考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对本项目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报公司党委。

每项工作推行“二三五”制综合评分办法(即建立制度占2分、执行情况占3分、执行结果占5分)。

第八条检查复评。

在每年一月份,公司党委成立检查组对各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复评。

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各项目党建工作及专项活动完成的实际情况,按照《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对各项目自评内容逐项复评,复评分数作为各项目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结果。

各项目自评分与检查组复评分结果不一致时,以检查组复评分为准。

第九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总评90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含)为良好,80分以下至60分(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党建工作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成为百年长青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根据《 XXX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项目细化、考核量化、结果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公司属项目部党组织。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从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以日常考评为基础,期末考评为重点。

第五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党组织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和各项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六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表彰奖励七个考评项目。

其中,前六项为标准分,合计 100 分。

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为5 分。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式及结果第七条项目自评。

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项目党组织根据《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表)中规定的各项考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对本项目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报公司党委。

每项工作推行“二三五”制综合评分办法(即建立制度占 2 分、执行情况占 3 分、执行结果占 5 分)。

第八条检查复评。

在每年一月份,公司党委成立检查组对各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复评。

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各项目党建工作及专项活动完成的实际情况,按照《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对各项目自评内容逐项复评,复评分数作为各项目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结果。

各项目自评分与检查组复评分结果不一致时,以检查组复评分为准。

第九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了促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量化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特制定本《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内容1. 党支部发展情况考核:考核党支部党员的增减情况,党员发展对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党员流动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等。

2. 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考核党员干部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支部组织生活、组织教育、组织活动等开展情况,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组织关系的管理等。

3. 党员干部个人素质考核:考核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纪律意识、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质等。

二、考核办法1. 考核方式: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

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以年度工作为考核依据;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以特定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2. 考核指标:根据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明确要求和量化标准。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发展党员数量、党支部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干部培训学习情况、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情况等。

3.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指标和量化标准,对党支部进行评分。

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4. 考核结果的运用:党支部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党员党性修养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考核结果将公示于党支部内部,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和评议。

三、考核责任1. 党支部书记负主要责任,对党支部的工作量化考核负责。

2. 党支部委员、党员应积极参与考核工作,配合开展考核评分和评议工作。

3.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由上级党委和纪检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考核奖惩1.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党支部,将予以表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金、集体活动等。

2. 对于考核成绩不佳的党支部,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整改落实,制定改进方案,并在下一次考核中进行重点关注。

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XXXXX2014年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作用,提高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主要分为管理、建设和活动三方面内容,17个项目34个考核点,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考核分数为100分,计分标准如下:(一)管理方面1、常规工作(3分)。

所辖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完成《党支部(总支)活动手册》各项任务的所占百分比,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年度工作方案、总结,每项0.5分。

2、“三位一体”管理(5分)。

按照《阳明区村(社区)干部“三位一体”管理指导意见》(以具体发文名称为准)的要求,明确具体责任并签定履职责任书1分;年初,村(社区)干部在支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承诺1分;年末,组织所辖村(社区)按“三位一体”管理要求,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班子测评、党(工)委审定”的评责考核2分;按照《阳明区农村(社区)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对履职不到位的“两委”班子成员应问责而未问责的,此考核点不得分。

3、“四位一体”服务(4分)。

乡镇、街道选派本机关干部驻村(社区)包保并有明确包保任务1分;村(社区)党组织帮扶困难党员1分、对党员致富带头人进行扶持1分;组织有能力的党员帮扶困难群众1分。

4、党建经费管理(4分)。

执行《阳明区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牡阳组发字〔2013〕12号)文件情况,不符合考核要求的不得分。

5、“大学生村官”管理(3分)。

对大学生村官以“日常考勤、民情日记、调研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三项管理工作1.5分;年底,组织大学生村官以“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班子评价、镇党委审定等综合考核工作1.5分。

6、信息宣传(10分)。

报送的信息在区级宣传平台和网站中报道,每篇0.5分;经省、市级新闻媒体、网站报道,省级5分、市级3分;撰写党建工作调研文章,区委组织部采用每篇2分,省、市委组织部采用每篇5分。

4、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制度

4、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制度(试行)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基本要求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缺席。

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义务劳动、党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的少一次扣2分;外出三个月以上,没有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证,参加流入地党员组织生活的每次扣2分。

(二)模范作用5、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

6、团结同志,相互配合,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不配合工作的每次扣2分;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的扣3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分,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每次扣5分;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扣3分。

7、能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8、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每次扣1分;有将个人费用到单位开支的每次扣2分;有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每次扣3分。

9、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有正义感,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否则扣5分。

10、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对工作对象分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3分;个人主义严重,不能坚持原则的,每次扣3分;有打击报复他人等行为的一次扣5分。

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体系之一一、思想政治教育:(一)领导班子思想建设1.重视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2.按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

有学习计划,有一定的集中学习和调研时间。

原则上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位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报告1-2篇;3.每年1月报送学习计划,每年12月底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4.学习考情、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齐全。

(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1.坚持正面宣传教育,有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计划;2.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有党支部或党员学习教育计划;3.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记录及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认真完整;4.按要求征订党报党刊并组织学习。

(三)思想政治研究及舆情报告1.有研究会章程、组织领导、活动经费,政工队伍健全。

2.积极开展本级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活动有计划、有成效;3.积极承担特能集团党建研究课题;4.积极承担西北局政研分会和兵器工业集团研究会党建研究课题;5.定期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舆情调研和情况分析。

(四)专项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1.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有活动方案、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落实,有创新举措,有阶段小结,有学习成果;2.积极开展党课教育培训活动;3.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等专题活动。

(五)创新工作1.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2.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受集团公司及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精神文明建设1.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2.积极组织丰富多彩文化娱乐活动,活动方案及记录完整;3.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班组和文明家庭等文明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及社区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党建考核细则

党建考核细则

党建考核细则党建工作中引入考核评价体系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建的有力保证。

下文是党建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党建考核细则一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从严从准从实考核评价干部,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xx年度考核实行“一独立三捆绑”,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考核,考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了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指标设置突出“严”。

将选派参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半年以上,选派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的干部,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为单位进行独立考核,根据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单独设置考核指标。

考核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干部定量考核与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捆绑,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结果的50%。

在考核指标设置上,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班子和干部,在充分考虑各乡镇的环境差异性以及各部门岗位职责特殊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部门、不同类别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点的考核指标,有效区分乡镇、县直部门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考核重点,乡镇设置一种考核指标体系,县直部门再按照党委部门、政府部门、群团部门分别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乡镇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农村经济发展、生态效益与环境质量、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进步、党的建设情况;县直党委部门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围绕工作职能职责、合力推进党的建设等情况,县直政府部门重点考核围绕工作目标定位、完成各项发展目标任务等情况;县直群团部门重点考核发挥职能优势、履职尽责等情况。

各类考核指标设置既注重考核业务工作,又注重考核党的建设;既注重考核已经取得的显绩,又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使之充分体现考核的激励性和约束性,以差异化考核体现出考核的公平合理。

程序量化突出“准”。

县委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六个实地考核工作组用1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县13乡镇和56个县直部门进行精准考核。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细则2014年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调整稿)分类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基础工作50分领导重视101、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有安排部署,且体现了地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

2、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3、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

4、单位领导特别是行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5、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解决活动经费。

6、安排党组织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7、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8、落实“四同”制度。

1、没有安排部署,没体现地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扣5分。

2、有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汇报材料。

缺一次扣3分。

3、有建联系点的文件、到联系点指导党建有记录。

没有扣3分。

4、单位领导积极参与党组织的活动。

行政主要领导重视支持党建工作。

不重视不支持视情况扣3到5分。

5、有党建活动经费。

查票据,无经费扣5分。

6、党组织书记列席了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会议。

无扣3分。

7、听取了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无扣3分。

8、没有做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扣5分。

日常工作151、党组织有年度计划、新换届的党组织有任期目标。

2、党务公开。

3、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每年公示党费不少于2次。

4、召开“三会”。

5、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按期换届,科学设置党组织。

7、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8、上报信息每年不少于6次。

9、按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

10、党建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1、无年度计划、任期目标各扣5分。

2、未按期规范进行党务公开扣3分。

3、未按期上缴和公示党费的各扣2分。

4、召开“三会”少一次扣1分。

5、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的各扣3分。

6、未按期换届、党组织设置不科学各扣3分。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建立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和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考核标准。

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

在实施检查中,采取扣分制,在分值范围内扣除一定的分数,所剩分数累加为考核得分,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结合进行。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低于70分的,需要整改。

经整改自查合格后,需当月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复查仍不合格,不予转入后续考核。

本考核办法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累计得分作为年终党支部评比、评优的依据。

本考核办法标准项目:1、党支部班子健全,支委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统一支部党员的思想,研究支部工作,并有记录;3、党支部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每季度至少给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进行党的知识及党风党纪教育,并有讲稿及讲课记录;4、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剖析党员的思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详细记录;5、党支部班子及支部所属职能部门(办公室)行政班子在工作中配合得力,形成合力,党政工作相互促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所属职能部门(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6、党支部班子有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矛盾不上缴;7、党支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的中心工作,宣传稿件等按规定完成;8、党支部积极组织参加公司各类大型活动,并取得好成绩;9、党支部年初有全年工作计划,年终有全年工作总结,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有会议记录。

通过后的计划、总结及时报党委审批、存档;10、党支部按时按标准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并按时上缴;11、党支部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写实工作;培养人定期与培养对象谈话,按要求填写考察写实表,手续完备;12、党支部在拟发展、讨论、报批预备党员及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严格把关、报批及时、手续完备、基础材料符合组织要求;13、党支部工作簿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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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体系之一
一、思想政治教育:
(一)领导班子思想建设
1.重视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
2.按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

有学习计划,有一定的集中学习和调研时间。

原则上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位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报告1-2篇;
3.每年1月报送学习计划,每年12月底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
4.学习考情、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齐全。

(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1.坚持正面宣传教育,有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计划;
2.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有党支部或党员学习教育计划;
3.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记录及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认真完整;
4.按要求征订党报党刊并组织学习。

(三)思想政治研究及舆情报告
1.有研究会章程、组织领导、活动经费,政工队伍健全。

2.积极开展本级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活动有计划、有成效;
3.积极承担特能集团党建研究课题;
4.积极承担西北局政研分会和兵器工业集团研究会党建
研究课题;
5.定期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舆情调研和情况分析。

(四)专项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
1.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有活动方案、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落实,有创新举措,有阶段小结,有学习成果;
2.积极开展党课教育培训活动;
3.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等专题活动。

(五)创新工作
1.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
2.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受集团公司及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精神文明建设
1.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积极组织丰富多彩文化娱乐活动,活动方案及记录完整;
3.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班组和文明家庭等文明评比活动;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及社区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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