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气象局大院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方案范文
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方案范文一、背景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机关单位负责管理和服务社会大众,优良的单位物业管理也是其责任之一。
然而,机关单位内部人员相对单一,管理经验有限,因此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机关单位物业管理方案尤为重要。
二、管理目标机关单位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了提高员工生活和工作的质量,改善单位内部环境,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同时也需要保障单位公共财产的安全和维护规范管理秩序。
三、管理流程机关单位物业管理可分为以下几个流程:1.规划设计首先需要对机关单位建筑和设施进行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的重点是优化空间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增加设备和设施的配备,满足员工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同时保证建筑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美观性。
2.设备采购设备采购是机关单位物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必须对设备的性能、质量、价格进行仔细的考察和评估。
在设备采购时,应该注重实用性、安全性和节能性,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成本。
3.运维管理机关单位物业运维管理是关键的一环。
运维管理应该包括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维修和更换。
同时需要对员工进行投资,提高他们的维修技能,以确保设备能够按照预期进行运转。
4.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机关单位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需要对单位内部物品进行登记管理,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区域的安全管理。
通过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单位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风险意识。
5.卫生管理机关单位物业管理要把卫生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
在日常管理中,需要加强卫生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清理,定期开展细致的清洁工作,为员工提供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
四、管理经验机关单位物业管理需要以往经验的总结和借鉴。
下面是一些康庄大道局成功的管理经验:1.优化候车区环境对候车区进行深入设计和规划,增加候车座椅,设置遮阳棚和雨伞架,加强清理工作,提高安全性和卫生性。
2.维护电梯设备对电梯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确保电梯运行安全性。
3.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定期开展空气净化工作,改善室内环境,增强员工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
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一、引言家属院是城市中常见的一种住宅形式,通常由多栋建筑物组成,每栋建筑物内有多户住宅。
因此,家属院的物业管理涉及到多方面的工作,如环境卫生、安全保障、设施维护等。
本方案将提出一套完善的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以确保家属院内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 居民参与:物业管理应该充分尊重居民的利益和意见,建立起居民和物业管理方之间的沟通机制,使居民能够参与到管理决策中来。
2. 服务至上:物业管理方应以服务为宗旨,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3. 公平公正:物业管理方应保证管理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所有居民的合法权益。
4. 高效管理:物业管理方应高效运作,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 节约资源:物业管理方应合理利用资源,做到物尽其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三、物业管理的具体方案1. 环境卫生管理(1)定期清洁:定期对家属院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包括楼道、楼梯、门厅等地方,确保卫生整洁。
(2)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提倡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保证垃圾的良好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3)绿化管理:对家属院内的绿化进行管理和维护,定期修剪树木及草坪,使绿化景观更美观。
2. 安全管理(1)安全巡视:定期对家属院的安全设施进行巡视,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2)突发事件处理: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滚动,及时处理。
(3)消防安全: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提高家属院的消防安全等级。
3. 设施维护管理(1)设施保养:对家属院内的设施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2)设施更新:及时更新老化的设施,提升家属院的设施档次,使居民的生活更加舒适。
(3)设施规划:制定长期设施规划,根据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合理规划家属院内的设施建设。
四、物业管理的实施步骤1. 确立管理团队:建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包括负责人、安保人员、清洁人员等,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出台目的为了保障物业项目的安全运营,防范雷电灾害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颁布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设施,包括室内和室外的各种设施。
第三条防雷责任人1.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防雷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防雷工作。
2. 防雷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定期接受培训,熟悉地方的防雷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3. 防雷责任人应制定防雷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预算,确保防雷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防雷设施的建设与维护1. 物业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接地装置等。
2.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3. 物业公司应配备专业的防雷设施维护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雷电警报系统1. 物业公司应建立有效的雷电警报系统,能够及时预警雷电活动,并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
2. 雷电警报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的功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
3.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雷电警报系统的演练,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人员防雷知识培训1.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人员参加防雷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的防雷意识和应对能力。
2.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防雷教育培训计划,并逐步落实,确保培训的全覆盖。
3. 物业公司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以确保培训效果的达到。
第七条日常巡查和检测1.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测,对防雷设施和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 巡查人员应熟悉防雷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严格按照巡查制度进行检查。
3. 物业公司应建立巡查记录,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八条事故应急处理1. 物业公司应制定防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2.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及时总结演练结果,优化应急预案。
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此文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修改套用)序言随着某某市场经济的渐趋成某某市场分工的逐步细化和专业化,政府后勤工作社会化经营管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涉足政府物业领域就是一种逐步推广的行业拓展与模式创新的尝试,以社会专业资源结合政府物业和机关行政办公的具体个性化需求,实现管理服务品质与综合效益的合作双赢,是其核心的主导思路。
经过初期的实践摸索和理论总结提升,政府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也开始走向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发展的正轨。
第一章物业概况一、某某区政府机关大院基本物业情况物业名称:某某区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类型:政府机关办公楼坐落位置:某某市某某区某某镇占地面积:约4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 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 万平方米景观小品:喷泉、水景带、二、某某区政府机关办公楼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主要设施设备清单表一设备系统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电梯系统奥的斯OTIS 客梯 3 站部1奥的斯OTIS 客梯5站部1奥的斯OTIS 客梯7站部2升降机 3 站部2空调系统麦克维尔新风机MSW 系列台19 麦克维尔风机盘管MCW 系列台299空调水泵水循环系统11KW 台4配电系统变压器 10KV 台2变压器1000KVA 台2高压配电柜个8低压配电柜个12给排水消防水箱24 立方米个 1给水水泵台2潜水排污泵台18喷泉水循环系统消防系统烟感探头待定温感探头待定消防喷淋头待定疏散指示牌待定消防箱待定消防栓待定消防泵 18.5KW 台2喷淋泵 30KW 台2弱电系统监控报警系统摄像头个40报警探头个20会议音响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百兆宽带网络系统门禁识别系统开水炉地下车库(70-80)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思路一、政府机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主导思路以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为基础,以高度的政治统一为主导,紧密配合政府工作,树立政府机关办公新形象,维护机关大院的良好秩序,确保机关后勤服务,持续改进,实现以品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综合效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发[2004]68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发[2004]68号2004年5月24日)现将《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物屋面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屋面整治改造是指对多低层房屋平屋顶改为坡屋顶(以下简称平改坡),对房屋平顶进行绿化以及拆除屋顶违章建构筑物的行为。
第三条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的范围为明城墙周边地区、文物古迹周围及其他应当改造的区域。
明城墙周边地区为首批改造区域。
第四条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协调全市的屋面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协调全市屋面整治改造的建设管理工作。
有改造任务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区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建筑物屋面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建筑造型和色彩应与城市区域风貌特征相协调。
第六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详细规划。
屋面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西安市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七条建筑物屋面整治改造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原则上是该建筑物的原设计单位)进行改造设计。
行政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方案
行政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方案一、总则为了保障行政办公大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办公环境质量,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现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
二、管理机构1、行政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司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经验。
2、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由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物业管理部门应当与行政办公大楼内的企业、租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三、服务内容1、保安服务1.1、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保安巡逻制度,保障行政办公大楼的安全。
1.2、保安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应急处理程序,能够熟练操作监控设备。
1.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保安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保洁服务2.1、制定详细的清洁保洁计划,确保行政办公大楼内的环境整洁。
2.2、定期对办公大楼进行全面清洁,包括楼道、卫生间、公共区域等。
2.3、配备专业的清洁设备和用品,保证清洁效果。
3、设施维护3.1、负责行政办公大楼内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安全稳定。
3.3、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为设备的维修提供参考。
4、绿化景观4.1、负责行政办公大楼内的绿化景观的维护管理,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4.2、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调整景观植物的养护措施,保持景观的美观。
4.3、保持绿化环境的整洁,提升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5、消防安全5.1、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
5.2、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
5.3、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的培训。
6、秩序管理6.1、负责行政办公大楼内的秩序管理,维护办公大楼的正常秩序。
6.2、设立管理规章制度,约束企业、租户的行为,维护大楼内的和谐氛围。
6.3、及时处理企业、租户的投诉建议,保持与他们的良好沟通。
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
2、设备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
3、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未经主管部门领导许可,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值班室及设备运行间。
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像关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5、设备管理、运行、维修人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值班室、设备运行间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及相关警示标志。
7 、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8、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及搭晾衣物。
9、设备运行间应保持通风、照明良好,应急灯始终完好,门窗开启灵便无破损,并有防鼠、防蛇、防小动物进入的相关措施。
10、每年年底前,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对所管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下一年《年度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年度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查管理1、每季度(或者每月),工程部经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并填写《季度/月度设备设施检查记录》。
2、每天(或者每周),由设备专业主管人员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管理处主任汇报;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设备日检记录。
3、设备责任人必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每天对设备安全状况、路线、零部件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
设备设施值班管理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准点抄录各设备运行数据,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某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
某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背景某政府办公楼建成于2010年,位于市中心,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共有9层,其中包括地下1层和地上8层,主要用于政府部门办公和会议场所。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政府办公楼每天接待大量市民前来办理各种手续,工作效率对于城市管理来说至关重要,因此需要一个高效的物业管理方案来保证建筑的正常运作。
目标本物业管理方案的目标是保证政府办公楼整体运作的正常性与高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政府办公楼日常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2.管理政府办公楼的保洁、绿化、安保和消防等日常工作;3.针对政府办公楼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确保政府办公楼的顺利运行。
方案内容设施维护政府办公楼日常设施包括电力、通信、网络、给排水、空调等,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是保证政府工作高效进行的重要基础。
为了保证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一套维护计划,包括:1.定期检查各类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2.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定期保养;3.及时更新设备和技术,确保设施运行效率和能耗控制;4.在设施需要维修的情况下,及时维修和更换设备。
保洁和绿化政府办公楼每天接待众多市民,保洁和绿化的工作尤为重要。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一套清洁和绿化计划,按照计划进行保洁、加强消毒的工作。
绿化工作包括植树、草坪养护、花卉种植等,必须根据不同季节需求进行。
管理公司应有专门的保洁班和绿化团队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安保和消防政府办公楼的安保和消防工作是物业管理公司最重要的责任之一。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保和消防管理体系,包括:1.配备安保人员,制定巡逻和值班制度;2.设置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3.加强建筑的消防设施和人员培训,确保灭火和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 4.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安全。
个性化服务政府办公楼的工作内容和需求比较繁杂,物业管理公司需要针对不同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原则是让政府办公楼的工作更加高效和顺畅。
政府大楼物业管理方案
政府大楼物业管理方案一、引言政府大楼作为政府机关的重要场所,是政府重要的工作地点和形象展示地,对政府形象和公务人员工作环境起着关键的作用。
因此,政府大楼的物业管理尤为重要。
物业管理涉及到政府大楼的维护、安全、清洁等方方面面,对政府大楼的管理和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做好政府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制定本方案。
二、政府大楼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政府大楼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保障:保障政府大楼的安全,包括消防、安防等相关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2. 设备设施维护:对政府大楼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 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政府大楼的清洁工作,包括楼宇内外的清洁,垃圾处理等。
4. 环境管理:保持政府大楼周围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5. 绿化管理:做好政府大楼的绿化管理工作,美化周围环境。
6. 突发事件处理:对政府大楼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保证政府大楼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三、政府大楼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1. 安全保障(1)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对政府大楼内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及时消除隐患。
(2)安防设备的维护管理:对政府大楼内的安防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政府大楼的安全。
(3)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政府大楼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大楼的出入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政府大楼。
2. 设备设施维护(1)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对政府大楼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设备设施的更新升级:根据政府大楼的使用情况和需要,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和升级,确保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便捷性。
3. 清洁卫生(1)政府大楼的定期清洁:对政府大楼内外进行定期的清洁工作,保持政府大楼的整洁和美观。
(2)垃圾处理:对政府大楼内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保持大楼内的卫生环境。
西安市物业服务标准规定
西安市物业服务标准规定一、总则物业服务是指由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物业项目提供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以维护物业项目的运行秩序、改善居住环境为目标。
为规范西安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制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标准规定》。
二、管理规范1.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注册,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且在岗时应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2. 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3. 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应具备完善的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4. 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 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业主或住户发布物业通告,通报物业管理工作进展、维修计划和费用收取情况等信息,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透明度。
三、基本服务1. 安全保卫加强小区或物业项目的安保工作,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巡逻巡查,控制小区或物业项目的出入口,完善监控设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
2. 环境卫生委托专业清洁公司或组织保洁人员,进行室内外环境的日常清洁和保养工作,保证物业项目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3. 绿化管理负责物业项目内的植物绿化管理,包括修剪花草树木、病虫害防治、绿化保养等。
4. 维修养护及时维修小区或物业项目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供水系统、电力设备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办公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立办公处,接受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并及时解决问题。
四、增值服务1. 生活服务为住户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如代收快递、洗车、家政服务、代办社保公积金等。
2. 社区活动组织定期组织社区活动,促进邻里关系和社区凝聚力。
3. 邮件快递管理负责小区或物业项目内的邮件快递管理,确保邮件快递的安全和高效派送。
西安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西安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是指在城市管理中,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物业服务的标准。
西安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环境卫生管理1. 定期清洁公共区域,包括楼梯、电梯、小区道路、公园等;2. 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分类规范进行,并配备专门的垃圾分类设施;3. 携带及时清理小区内的杂物,保持环境整洁;4. 定期进行公共区域的消毒和防蚊虫防鼠工作,确保小区环境卫生;5. 定期检查小区绿化,保持植物的整洁和健康。
二、安全设施管理1. 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2. 确保小区内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安全,定期维修和更换老化设备;3. 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门禁系统,确保小区的安全性;4. 定期检测和维护小区的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5. 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小区保安力量,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设施设备管理1. 对小区内的电梯、水电设施、供暖设备等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换;2. 维护小区的照明设施,保证小区的夜间照明;3. 维护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等硬装设施,及时修复损坏;4. 做好小区内的绿化养护工作,包括修剪草坪、树木、灌溉等;5. 维护小区内的道路、停车场等硬质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物业服务管理1. 为业主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包括公告发布、通知送达等;2. 接受业主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和反馈情况;3. 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和回应业主的意见和建议;4. 打造良好的物业文化氛围,举办各类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关系;5. 做好小区内的秩序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以上仅为西安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的一部分,具体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充和细化。
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提高物业服务标准尤为重要。
只有不断完善和提升物业服务标准,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为他们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单位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
单位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单位家属院的公共设施及家庭生活环境,制定以下物业管理方案:一、物业管理机构设置1. 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院内居民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等,并选举院内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内居民代表担任。
2.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维修、保洁、绿化等,根据委员会意见制定物业管理计划,并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3.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物业管理范围1. 日常维修:对院内公共设施如道路、楼梯、电梯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和顺畅。
2. 保洁服务:对院内公共区域如楼道、花园、车库等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整洁卫生。
3. 绿化养护:对院内绿化带和花草进行定期修剪和养护,保持生态环境。
4. 安全管理:加强院内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5. 物业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如接收快递、代缴水电费等。
三、物业管理流程1. 定期开展物业管理会议,议事内容包括物业管理工作总结、问题反馈、计划安排等。
2. 每月制定物业管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计划按时执行。
3. 随时接受居民反馈意见和投诉,并及时处理。
4. 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物业管理收费1. 物业管理费用由居民按照楼层面积或人均收取,用于支付物业管理公司的工资、维修费用等。
2. 物业管理费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向居民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报告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
五、物业管理监督1.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包括工作质量、管理费用使用等。
2. 物业管理公司应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3. 如有重大问题或争议,管理委员会可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解决。
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一、背景介绍政府大院是政府机关的办公场所,通常包括办公楼、会议厅、宿舍等建筑。
作为政府的重要机构,政府大院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不仅可以提升政府大院的形象,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对于政府大院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 安全保卫服务政府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包括完善的安全保卫措施,如加强门禁管理、安装监控设备、配备保安人员等,确保政府大院的安全和稳定。
2. 环境卫生管理政府大院的环境卫生直接影响到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包括定期的清洁工作,如清洁办公室、公共区域、卫生间等,保持环境整洁。
3. 绿化管理政府大院的绿化是美化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包括绿化管理工作,如修剪花草、浇灌花草、施肥等,确保政府大院的绿化环境良好。
4. 维修保养服务政府大院的建筑设施需要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包括建筑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政府大院的设施运行正常。
5. 物业管理服务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接待服务、行政服务、会议服务等,为政府机关提供各项服务支持。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包括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流程,确保政府大院的正常运转。
三、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制定1.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需充分调研了解政府大院的具体情况,包括建筑情况、人员结构、使用需求等,为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 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政府大院的特点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服务方案切实可行。
3.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需要注重前瞻性和整体性,考虑到政府大院未来发展的需求,为政府大院的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4.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的过程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服务方案的实施顺利有效。
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实施1.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的实施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服务方案的有序实施。
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方案
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方案一、前言政府大院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
为了保障政府大院的正常运转和良好形象的维护,物业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政府大院物业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提供一些可行的思路和方案。
二、政府大院物业管理现状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对大院内部环境、设施设备、保洁、安保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其工作的主要特点如下:1.政府大院规模庞大,内部结构复杂,包括办公楼、会议室、卫生间、餐厅、绿化带等多个区域,各个区域的管理和维护都需要专门的人员进行。
2.政府大院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场所,安全和保密工作非常重要。
因此,安保措施的执行需要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工作的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性。
3.政府大院的形象和环境对外部人员产生重要影响,故而大院内环境的整洁、绿化的优美和设施设备的完好都是非常关键的。
4.政府大院的管理工作需要与政府工作的进行密切配合,有效地进行沟通协调。
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政务素养。
5.政府大院是政府公共资源的使用场所,其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也是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上述特点可以看出,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工作繁重而复杂,当前的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管理机构不健全。
缺乏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由于工作内容复杂,没有专人负责,草率应付,缺少持续的监督。
2.员工素质不高。
政府大院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政务素养,当前不少物业管理人员在政务素养上存在差距,导致管理工作的执行效果不佳。
3.管理手段滞后。
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在工作手段上存在滞后,很多管理工作的执行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工管理阶段。
4.资源利用不合理。
政府大院的资源利用存在问题,包括能源的浪费、绿化资源的荒废等。
5.服务意识不强。
政府大院物业管理工作服务意识不够,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够亲切,感受不到服务的热情。
以上问题导致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工作难以满足当前的需求,特别是在政府工作对环境、形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上存在着一定的隔阂。
机关大楼物业管理相关方案
机关大楼物业管理相关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机关大楼的建设和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机关大楼是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对于国家和社会至关重要。
因此,保障机关大楼的安全和舒适性,提高效率,节约资源是至关重要的课题。
在此情况下,对于机关大楼的物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物业管理不仅需要满足基本的安全和卫生要求,还需要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如绿化维护、设备维修、节能环保等。
因此,本文将介绍一个具体的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方案,以提高机关大楼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目标设定通过本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机关大楼的管理水平,提升办公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2. 提供全面的服务,满足机关大楼实际需求,包括设备维修、绿化养护、资源管理等。
3. 节约资源,提高机关大楼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4. 增加机关大楼的可持续发展性,推动绿色环保理念的落实。
三、具体方案1. 智能化设备管理通过引入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对机关大楼的设备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
通过定期的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通过能源管理系统,对能源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绿化养护机关大楼的周边绿化是办公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绿化的维护和养护,可以引入外部的专业团队,定期进行修剪和施肥,确保绿化的茂盛和美观。
此外,还可以设置定期的绿化检查和评估制度,以提高绿化的管理水平。
3. 安全管理安全是机关大楼管理的首要任务。
可以设置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机关大楼的安全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另外,还可以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以提高机关大楼的安全防范能力。
4. 办公环境改善为提高办公环境的舒适度,可以加强对机关大楼的清洁和卫生管理,提供更舒适的办公环境。
另外,可以定期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和治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的合格。
5. 资源管理资源管理包括对水、电、气等资源的使用和管理。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四条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西安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区、县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规划、市政、民政、园林、公安、价格、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管理;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住宅房屋为一套一票;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为一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100平方米为一票不足100平方米的四舍五入记票;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房屋产权共有的,由产权共有人推举一名代表行使投票权;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商品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两年以上;二公有住宅具备法定的物业管理条件和出售率达到50%以上;第九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有住宅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第十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提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三登记和确认业主身份,核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四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草案;五首次业主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15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的相关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召开;经1/5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一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二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四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制度;六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七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八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承担办法;九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至九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任期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认真负责,办事公道,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时间;业主大会应当将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告;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业主大会成立的情况;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业主公约;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二连续3次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的;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四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七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自委员资格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财务凭证、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经业主委员会主任提议或者1/3以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一物业管理事项;二服务质量和费用;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五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六合同期限;七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第二十五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未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意,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收取费用;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使用人收取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有偿代为收取有关费用的,代收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以及公共用水、用电等分摊部分以外的额外费用;第二十七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15日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下列相关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对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7日内答复投诉人;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应当会同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在15日内答复投诉人;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得转让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第三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的规定;前期物业管理费用,由入住的业主、建设单位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交纳;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建设房屋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三十七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八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四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抗震结构或者房屋外貌;二私自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三违反物业管理区域规划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四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五乱设摊点、乱停车辆;六乱倒垃圾、堆放杂物;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张贴、涂写、刻画;八影响其他用户采光、通风及其他生活便利;九排放或者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十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业主负责;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第四十三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住宅,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规定,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接受其指导;第四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质;第四十五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四十六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第四十七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和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四十八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时,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四十九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孳息归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责任的;二拒不交纳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三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5日内拒不交纳尚未出售的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制定或者不公示业主临时公约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追回,移交业主委员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不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七条拒绝、阻碍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九条本条例中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一自用部位:是指门户以内的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二自用设备:是指门户以内,业主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和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以及水、电、气户表等设备;三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业主楼层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传达室、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四共用设施设备: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信报箱、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第七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发[1995]第93号
西安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西安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发[1995]第93号1995年6月23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住宅小区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有多个产权人的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指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专业化有偿维护、修缮与整治的管理。
第四条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部门。
第五条有多个产权人的城市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应当成立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单一产权的城市住宅小区,其管理可由产权人自行决定。
第六条管委会是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管委会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主持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产生。
管委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管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管委会进行物业管理工作,应接受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居(家)委会应支持、协助管委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委会应将物业管理的具体事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管理。
第九条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以及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参加会议。
第十条管委会应订立章程,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管委会的名称、地址;(二)管委会的组成人员;(三)管委会的主要任务及任期工作目标;(四)管委会的例会制度及议事规则;(五)管委会委员的职责分工;(六)其他事项。
西安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西安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的保洁、维修和管理;-小区内的安全巡逻和监控系统的维护;-业主投诉处理和协调解决;-社区活动组织和管理;-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情况的公示。
2.物业服务质量要求-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及时响应和处理业主的需求和投诉;-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良好的秩序;-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组织并参与社区活动,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公开透明地管理物业费用,接受业主监督。
3.物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要求-物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服务态度友好、热情,耐心倾听和解决业主的问题和需求;-维护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原则;-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4.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要求-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维修和保养;-确保电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定期检查绿化、道路等设施的状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5.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渠道,接收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对于无法即时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业主做出反馈,并告知解决方案和时间节点;-针对重大纠纷或争议,建立专门的调解机构或委员会,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
6.物业费用使用情况公示要求-定期公布物业费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包括维修基金、清洁费、绿化费等;-公示内容应明确详实,包括费用项目、金额、用途等;-接受业主监督,对于费用使用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是西安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的主要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小区的管理和维护,物业服务质量要求高效、便捷,物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要求良好,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巡检和维护,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应建立,物业费用使用情况应公示透明。
这些标准旨在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3篇)
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前(一般为____月份)请当地防雷装置检测所(如:陕西省气象局西安市防雷装置检测所)对物业管辖区域内房屋的防雷装置检测一次;如为易燃易爆场所,对其防雷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对测量不合格项,由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整改。
2、大雷雨后,要再次对系统进行检查,察看是否因引雷击而导致某些连接点的松脱和断开。
接闪器与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大于10欧姆;对大于10欧姆的部位,要查找原因,重新焊接或另外增设接地体,保证防雷设施良好运行。
3、检查如发现引下线受到严重腐蚀、其腐蚀程度占截面积的____%以上则应及时更换;发现接头松动要立即紧固。
4、当雷击引起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建筑物或建筑物内的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勘察,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护物业及其周边区域的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 组织机构:设立物业防雷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物业防雷工作。
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2. 安全检查:定期对物业的建筑、设备、电气系统等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时及时整改。
3. 防雷设施: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周边环境特点,配置适当的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避雷网、接闪装置等。
4. 维护保养: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检查、清理避雷针、避雷网、接闪装置等,确保防雷效果。
5. 教育培训: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防雷知识和操作培训,提高其应对雷击事故的能力和防范意识。
6. 应急预案:制定物业防雷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明确重大雷击事故的处理流程和处置措施。
7. 宣传告知:通过物业内部通知、培训会议、公告栏等方式,向业主、租户和员工宣传防雷知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
8. 监督检查:定期对物业防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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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气象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实施方案
西安市气象局
2012年5月
一、现状与概况:
西安市气象局大院占地面积65000平米,其中已有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各1幢,住宅楼4幢,装备库房、学生食堂、锅炉房、门房各1座,加之其他临建总建筑面积约18000㎡。
近年来市局大院建设步伐加快,新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14000㎡,职工住宅楼3幢,面积60000㎡,青年公寓3300㎡,体育馆2100㎡,均于年内投入使用。
到期院内房屋总面积将达97400㎡,常驻人口约2000人,每天流动人口(办公、培训、办事、访友、体育锻炼等)约500人,每天进出车辆至少300辆。
因此,推动市局大院的物业改革进程尤为迫切。
二、改革发展定位
为推动市局大院后勤物业管理从行政化、福利型管理模式逐步过渡为社会化、经营型管理模式,使职工逐步接受和适应物业化管理,市局后勤拟从福利化模式转变为半福利化模式,具体来讲,物业管理和服务机构按企业化模式运行,集保障、服务、经营、管理与一体,运用先进的经营理念,采取单位半福利性补贴和收支两条线的经营方式。
三、实施优势
我局后勤中心对大院的后勤管理已达10余年,制定了一整套大院物业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了精干高效的管理及技能人才队伍和有效地管理机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同
时也理顺了与供水供电、天然气、公安、相邻单位等各部门的内外关系,鉴于市局大院后勤管理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本着方便管理、减少摩擦、降低成本、服务高效的原则,申请市局大院内的物业继续由我局管理,拟稳步推行物业管理模式。
四、外单位情况调研
为了进一步迎接未来的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后勤物业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后勤中心保障科负责针对类似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物业改革进行广泛的调研,我们分别对陕西省省委机关玄武路小区、省民政厅未央路小区、西安市政府凤城十路颐园小区、陕西省公安厅文景路小区、进行了调研。
现就省委机关玄武路小区和公安厅文景路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状况详述如下:
(一)、省委机关家属院玄武路小区
1.基本情况
省委玄武路小区2004年建成,小区总体面积14.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实际面积13.2万平方米,住户800多户。
其中临街门面房、老年活动中心、物业公司、幼儿园等占地
1.4万平方米。
2.物业管理人员编制及收费情况:
小区物业管理由省委机关外包具有一定资质的物业公司承包,物业公司实行保本经营,其总体的主导思想和管理
由省委机关统一监管,属于自收保本的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管理部(保洁班、园林绿化班)、保安部(保安班、巡逻班)综合服务部、工程维修部四个部门,物业公司共有员工64人,人员全部来自社会招聘。
3.物业收费情况:
(二)、省公安厅文景路小区
1. 省公安厅文景路小区1996年建成多层住宅,高层与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小区总体面积9.9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实际面积9.2万平方米,住户500多户。
其中临街门面房、活动中心、小区医务所占地0.7万平方米。
2.物业管理人员编制及收费情况:
小区物业管理由省公安厅文景小区成立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为省公安厅正式在编职工,其基本管理与我局现行管理模式相同,物业实行单位福利性补贴,其管理由省公安厅统一监管,下设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2人、保洁员8人、园林绿化工2人、保安8人、水电暖4人)
3.收费标准
经过广泛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外单位成功运行模式,紧密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完成西安市气象局大院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我单位实际,我们初步编制了三套方案,分别是半物业半福利模式、完全福利模式、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
现就三套方案分述如下,请审阅。
方案一:半物业半福利性模式(单位部分买单)(一)、机构设置
市局大院集中办公、培训与职工住宅为一体,因此分类管理大院后勤我们已经做了多年的尝试,也成立了法人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目前现状:后勤中心仅有综合科和保障科;综合科下设办公室和安保科,办公室在编正科1人,外聘1
人,安保科在编正科1人,外聘保安5人,保障科在编正科1人,副科长1人,财务1人,水电暖统计汇总1人,水电锅炉工3人,保洁3人,人员精干高效,管理机制灵活,运行状态良好,从未发生大的治安案件及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次被当地政府评为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绿化美化先进社区。
根据市局大院未来物业管理需求和发展状况,拟采取小机构大服务的模式,适当扩充后勤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后勤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人。
内设办公室和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设经理付经理各一人,下设客户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财务室、保安部、保洁部。
其中客户服务中心人员为3人,工程服务部4人,财务部2人,保安部12人,保洁部10人。
工作职责:客户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客户接待、客户档案管理、节假日庆典的安排以及业主的回访工作;工程维修部主要承担水、电、暖气、电梯的日常维护及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业主个人维修工作;保安部主要承担大院办公及生活区域的安保工作,保洁部主要是承担市局大院办公及生活区域卫生日常维持和绿化管理工作。
(二)、物业收费标准:
目前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由物价局规定(此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单位:元/m2·月
2、高层住宅
3、办公写字楼
通过调研分析结合我局现在的实际情况,逐步适应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的要求,由于管理机制的约束,但在具体物业服务当中一直没有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现代物业管理模式运行,我局职工习惯了长期以来“单位买单”式的福利模式,推动西安市气象大院物业管理从行政化、福利性管理模式转为社会化经营型管理模式需一个过程,为逐步推进我局大院物业化管理进程,让居民逐步适应物业化管理方式.
1、市局大院物业收费标准
2、运行成本估算:
(1).人员工资:(外聘人员)
(3).保洁及消防耗材费用:
(4)冬季采暖天然气支出:
97400平米×4.5元/平方米/月×4月=1753200元
(5)全年总支出估算为263万元。
3、收入情况
全年总收入223.92万元,还需单位补贴39万元。
4、变暗补为明补
推动我局物业尝试性试点工作尤为紧迫,变暗补为明补,使职工在理念上转变原有模式,从单位买单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为推进大院未来物业管理市场化的进程奠定基础,后勤中心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物业公司,由省局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将职工补贴款项按协议拨付物业公司,省市局在编职工均按面积享受同等待遇,在省市局大院没有购房的职工,按照职务享受住房面积补贴采暖费,补贴款项由后勤中心注册物业公司统一发放。
说明:单位补贴缺口部分主要为暖气天然气费用损耗,原因主要是收取职工暖气费仅为2.9元/平方米/月,实际消耗为4.5元/平方米/月,故需单位补贴暖气费40万元。
方案二、单位买单模式
物业收费维持现有模式,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有所变动,
1.机构设置:主要由后勤中心成立物业管理部,下设物业服务办公室、保障科、保卫科、生活科,管理人员统一由后勤中心指派,其余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岗位编制(38人)
主任:1人负责物业部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1人分管保障科、保卫科的管理工作作主
任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办公室:2人承担人事劳资、财务报表、文书档案、
党团工会、宣传文印等工作。
保障科:4人负责水电暖的分工实施及管理工作。
水电部:4人负责小区水、电、暖管道线路的维护
和检修,应急发电及采暖季天燃
气锅炉的供暖工作。
保洁:10人负责小区楼宇、环境的卫生保洁,小区
绿化养护工作。
保卫科:1人负责门卫和小区巡逻的分配及监督检查
工作。
门卫:8人负责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来访登记和进
出车辆的检查,地上、地下停车
场停车管理工作。
安保:4人负责消防及夜间巡逻工作。
生活科:1人负责职工食堂及便民绿色食品经销的管
理等工作。
厨师:2人负责市局大院办公职工的就餐和服务工
作。
方案三、物业管理社会化模式
1.该模式分自主型和外包型两种模式。
自主型是单位组建注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大院各项物业,未来要与单位脱钩。
外包型是通过公开竞标选择物业公司承担大院的物业管理和收费。
市局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业主属合同关系。
优点是把单位由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不设后勤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全由承包物业公承担大院物业管理,自负盈亏,我局经费负担将大幅减轻;缺点是物业公司的营利性必然引起业主的负担较重。
按外包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2.物业社会化费用支出情况:
高层:物业费67000×1.2×12=964800元
多层:7300××0.45×12=39420元
办公:19000×4.00×12=912000元
小计:1916220元
垃圾费:50000万
暖气费住宅部分:74300×5.8×4=1723760元办公部分:19000×8×4=60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