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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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杭建监总[2011]21号)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杭建监总[2011]21号)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提高建设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根据市建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杭建宣发〔2011〕111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41号)文件精神,市总站将开展打造“文明工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分的专项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要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打造“文明工地”活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的管理,做到四管齐下、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施工安全事故;控制施工扬尘、噪音、污水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全面推进“围挡美化大行动”,确保现场围档“序化、亮化、洁化、美化”;保持生活设施标准、整洁、卫生,保障现场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从而确保建设工地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失责任分。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文明工地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分活动,市总站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由王萌任组长,戴宝荣、史文杰任副组长,程刚及全体中层干部为组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师办。

三、实施步骤打造“文明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步骤,总体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41号)文件要求进行,市总站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阶段的工作:(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建委《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在4月底前对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施工现场已搭建设置的临时活动房、仓库、材料堆放处等有破损、变型或设置不规范的,应在此阶段时间范围内及时进行调整和修缮补缺。

关于开展现场文明施工通知

关于开展现场文明施工通知

关于开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各区域(其中:钢筋房、木工房、茶水亭、消防制作区、施工电梯安全通道棚、楼层安全通道、外架班组材料堆放区、水电材料堆放区、叠合板堆放区、飘窗板预制区、施工道路、砂浆堆放池、标砖、配砖空心砖堆放区),3#楼至5#楼每浇筑一次混泥土场地清理等,每日由区域栋号工长督促落实,安全组负责现场监督落实。

当天区域内施工后未及时工完场清,项目部将给予班组200元/次处罚,如长期不重视班组/分包单位,将根据《安全奖惩制度》处罚500元到2000元处罚。

本通知以通知当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项目一期
2020年3月14日。

201001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201001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在建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广西分公司安监〔2014〕08号各部门、项目部:根据《南宁市建委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市政府有关巩固安全文明美丽工地成果的要求,为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要求每月于上中下旬召开三次安全生产会议,各项目部提前三日提交各项目部工作总结报告与进度计划,具体提升标准,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为:1、强化前期规划,保证工地围档、生活设施稳固、整齐、美观(1)工地围档:工地四周围档必须全封闭,围档宜使用标准化的装配式活动板墙,也可使用内外粉刷的砖砌墙体,围档顶部应设置压顶,墙体内外均应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语。

(2)工地出入口:工地留设的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大门应包括门柱、门眉和可关闭门扇,主出入口大门口处应当设置醒目的“五牌二图”和企业标志;出入口地面应使用砼硬化,并合理设置洗车台、排水沟与三级沉淀池,洗车台与洗车设备应当在土方开挖前设置完成;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场地应硬化处理,保证整洁、不积水;工程运输车辆保洁措施必须到位,防止“滴、洒、漏”现象发生。

(3)办公生活设施: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明显分隔,各工地均应当设置办公室、会议室和满足使用要求的工人厕所及淋浴设施;办公室、会议室、工人宿舍、活动室、食堂、餐厅、厕所、淋浴室等强调使用装配式活动板房,不得使用简易搭盖;宿舍、食堂、餐厅等的设施应当整洁、卫生、美观。

办公生活区应配有专人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

(4)工地围档、大门、“五小设施”必须充分考虑使用期及台风、暴雨的影响,保证其搭设位置合理、安全、稳固、美观。

2、全面整治外架立面,保证其整齐、清洁、美观(1)杆件防锈处理及安全色标:钢管杆件必须及时进行防锈处理,宜统一把立杆、横杆油漆成黄色(醒目且表示警告、注意其危险性),剪刀撑杆、防护栏杆油漆成红白相间条纹,并保持整洁、色彩明亮。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榆林城乡建设规划局录入时间:2011-10-24 16:46各县(区)建设局,榆横、榆神工业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监理、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措施(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型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达到85%,2011年起,实现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不少于20个,市级文明工地(各县区)不少于当地在建工程中符合创建条件总数的35%;根据榆林市“双创”办《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榆政创办发[201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榆林市区内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市区内年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个数不少于在建工程中符合创建条件总数的80%,市区临街面在建工程要求100%创建(不符合创建条件的,要按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实施),确保创建一批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突出、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文明氛围浓厚的省、市级文明工地。

(三)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总责,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每年年初,由市局与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任务书,确定当年创建文明工地的数量,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明工地经验评符合市级标准的,由市局发文命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符合省级标准的,由省厅发文命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三篇)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三篇)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____年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一、方案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建筑工地数量不断增加,但与之相伴的是建筑工地违规乱象也越来越多。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文明工地环境,我们制定了“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

活动目标:- 打造文明工地,提升工地施工环境;- 全面推进文明施工,减少建筑工地违规行为;- 营造和谐施工氛围,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活动内容和步骤1. 优化管理政策和法规在活动开始前,我们将进行一系列的研究和调研,了解当前建筑工地管理政策和法规的现状和问题。

根据研究结果,我们将提出优化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推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改进。

2. 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升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我们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众号、微博等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

宣传内容包括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重要性、行业规范、相关政策和法规等,以及一些实用的文明施工技巧和经验。

3. 开展培训活动为了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文明素质,我们将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知识、环境保护意识、文明行为规范等。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线上课程、线下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4. 建立文明工地评选和奖励机制为了激励和认可那些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优秀的建筑工地,我们将建立文明工地评选和奖励机制。

评选标准包括施工安全、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文化建设等方面,评选结果将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定,并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

对评选出的优秀文明工地,将给予奖励和好评。

5. 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为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建筑工地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6.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了推动文明工地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例文(三篇)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例文(三篇)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例文活动方案: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一、活动目标____年,我们将打造一座充满文明氛围的城市,通过开展“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活动,以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市民素质、培养文明习惯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城市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

二、活动内容1.组织开展“文明建设”宣传活动通过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活动的目标和意义,提高市民参与度。

2.加强工地安全管理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地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2.2落实责任制,在每个工地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

2.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培养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推行文明施工行为3.1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培训,传授文明施工的常识和技巧。

3.2鼓励工人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帽。

3.3加强现场卫生管理,保持工地整洁有序。

4.加强环保意识4.1推广绿色施工,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

4.2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提倡循环经济的理念。

4.3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5.提升职业道德5.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工人崇尚职业道德的行为。

5.2建立奖惩机制,对工地上的优秀表现予以表彰和奖励。

5.3培养工人良好的工作习惯,提倡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6.加强监督检查6.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组,进行现场巡查。

6.2加强对工地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6.3鼓励市民举报不文明行为,加强全民监督。

7.开展“文明工地”评选活动7.1设立评选标准,评选出一批文明工地,进行表彰奖励。

7.2组织文明工地示范集中展示,宣传文明建设的成果。

7.3通过评选活动,提升工地文明建设的水平和积极性。

三、活动实施1.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活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保证各项活动有序进行。

3.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宣传活动的目标和意义。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发布日期:2012-08-24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良好的工程建设形象,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

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紧急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一)市区主干道的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道路的工地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破损的围档应及时更换,确保围挡整洁、美观、稳固、连续、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挡应及时拆除。

(二)建筑工地外脚手架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确保外立面整齐、统一、美观,对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槽和其他冲洗设施,安排专人保洁,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离开工地的运输车辆干净、不撒漏。

(四)建筑工地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平整坚实,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对于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五)建筑工地的材料堆放整齐划一,土方作业采取防控扬尘措施,清扫建筑垃圾洒水湿润,建筑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及焚烧各类废弃物。

(六)建筑工地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出或通过密闭式罐车外运,严禁泥浆水乱排放。

(七)遵守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规定,雇请合法、整洁、号牌清晰的运输车辆。

二、工作任务(一)各施工单位应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对照《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指南图集》,按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自查表》(附件1),认真开展文明施工达标自查自纠工作,并填报自查表存档备查。

(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并对工地出现的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上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三)各建设单位负责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定期组织开展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做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2012.7.19

做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2012.7.19

做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
通知
对于在工地施工区内出现随地解大便屡禁不止的情况,一些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随地解大便,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廉耻要求。

为了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呼吁广大施工人员共同维护工地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各工班长必须加强所属工班人员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共同维护工地的清洁卫生。

请广大工人互相监督发现违章违纪人员积极举报(以照片为准),经查证举报属实,项目部一次奖励举报人300元现金。

17-1项目部对违反文明施工随地解大便人员一人次进行500元的罚款和清退出场处理。

希望大家互相转告,自觉遵守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不文明的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浙江德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花园工程17-1项目部
2012年7月19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命名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文明工地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命名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文明工地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命名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文明工地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建发[2010]267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10.12.15【实施日期】2010.1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命名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文明工地的通知(陕建发[2010]267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经研究,决定授予陕西省临潼疗养院疗养西区1#~5#楼等76个工地为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文明工地,请参与创建文明工地的有关单位再接再厉,积极创新,进一步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其他单位应以参建企业为榜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推动工程质量出精品,施工安全上水平,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2010年度第二批省级文明工地名单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2010年第二批省级文明工地名单工程名称面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1总站陕西省临潼疗养院疗养西区1#~5#楼8706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章贵金陕西天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临潼疗养院2西安西安市高新区5#地项目(和黄西安高新区二期B物业发展项目)145000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闵彦文陈康健罗南刚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记黄埔地产(西安)有限公司3西安和记黄埔西安高新区7#地项目1#楼、2#楼86084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倪卫平徐鹤松孙园林陕西信远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记黄埔地产(西安)有限公司4西安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三研究所20#住宅楼14977陕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韩宏强陈亚斌西安茂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三研究所5西安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3#住宅楼12416陕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姚林泰李伟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6西安西安新华印务有限公司1#商住楼15911陕西明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整风雷军陕西泾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新华印务有限公司7西安薛家寨安置工程213000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卢禾让张贤国张宝成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8西安龙湖紫都城一期Ⅰ标段1#、2#楼48360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郑建军王毅贾飞竣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龙湖锦城置业有限公司9西安长安文化综合大厦58084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王起如贾格强李军辉西安航天建设监理公司西安海舟实业有限公司10总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研发实验楼26594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张国华曹拥军中电科技集团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司11西安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高新基地三标段63949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忠洪解伟李中军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12西安陕西省友谊医院13#住宅楼26892陕西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贾文庭栾必海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友谊医院13西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零七工厂50#住宅楼11883陕西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张西峰晏华西北工业大学康夏建设监理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零七工厂14西安白桦林间2标段2#、4#楼77463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宁学联王国庆李晖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地产有限公司15西安西安市土门工人文化宫综合楼33980陕西华山建设有限公司翟新红方玉琳龚会富陕西泾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土门工人文化宫16西安高科尚都3#、4#楼44021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王军社涂勋南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高科集团高科房产有限责任公司17西安五环(集团)合作十九楼16202陕西省西岳建筑公司赵正文石英陕西大展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五环(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8西安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产业园农林巷安置区1#、2#安置楼63559陕西正天建设有限公司刘强辉周保国宴兴威陕西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西安市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19西安西安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东街A、C座住宅楼45188西安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杨广禄付辉西安四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20西安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53631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陈会君高旭远刘庆文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工业大学21总站长延居2#、3#楼124724江苏华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心林朱文沅徐有喜陕西信远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强源置业有限公司22西安桐树湾A、B、C栋高层住宅楼。

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0.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通知》(甬文明办〔2010〕20号)精神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及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程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订《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努力把工程施工区域和施工沿线打造成城市文明亮丽的风景线,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作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宁波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通知》(甬文明办〔2010〕20号)精神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及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程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的理念,以“科学管理、优质安全、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以争创文明施工“优胜杯”竞赛活动为主要载体,着力培育具有较高素养的职工队伍,着力营造净化美化的内外环境,着力保障施工项目的优质安全,着力营造各方支持的和谐关系,为迎接上海世博会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进而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奠定坚实的基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甬建发[2011]6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甬建发〔2011〕62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十一次全会精神,巩固2010年“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宁波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实施方案》,结合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建筑工地考核有关要求,现就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各项要求,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平安优质工程创建行动、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等五大行动,着力构建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和标准,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一)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通过推行“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系统”和实民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全市建筑业企业民工学校的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促进施工现场务工人员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培训内容上,紧紧围绕培育合格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和文明城市新市民的要求,整合岗前培训、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职工维权教育、初级技能培训、疾病预防教育,使民工学校成为推行企业文化、倡导文明和谐的平台,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关于推进落实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10页word

关于推进落实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10页word

关于推进落实**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句政建字[2011]96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创建文明工地,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和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关于加强省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8]107号)、《**市关于加强市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镇政建[2011]83号)以及省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创建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文明工地和平安工地创建实践,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推进落实**市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文明工地的申报1、**市文明工地创建以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安全质量为目标,实行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同创制度,创建**市文明工地的同时要将项目打造成平安工地。

申报**市文明工地的项目必须实施目标管理,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要制定创建目标,由施工企业向**市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填报《**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申报表》。

创建**市文明工地要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以及平安工地创建相结合,市建管处(安监站)要参照《**市建筑施工市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市关于加强市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镇政建[2011]83号)有关申报范围、条件等规定,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市文明工地的申报推荐工作。

对于市政府的一些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小区、招商引资性质的工业项目,因特殊原因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办好安全报监手续,取得安全监督通知书。

2、政府工程、公共事业项目、安置房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城区、开发区的沿路、临街、重点工程等,必须创建“**市文明工地”,力争创“**市文明工地”和“**省文明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应参照“文明工地”的标准文明施工,力争创“**市文明工地”。

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体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我厅对原《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从2011年起,力争实现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00个,市级文明工地个数占到当地在建工程总数的30%以上,确保创建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突出、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文明氛围浓厚的省级文明工地。

(三)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由省厅全面负责,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再设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

每年年初,由省厅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当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

文明工地经验评符合省级标准的,由省厅发文命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总体要求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我省建筑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陕西建筑业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努力提高创建水平。

(一)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是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核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

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为“创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个人层面,提升全民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促进本项目顺利组织开展“创文明工地”各项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文明工地是指科学地组织施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法规及合同要求,施工安全达标,生活和办公环境舒适,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卫生,具有良好的文明氛围,组织严格、规范管理的建设工地。

一、指导思想文明工地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科学管理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一手抓文明工地创建,一手抓“脏、乱、差、野”工地治理,督促指导项目加强基础管理,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带动公司整体素质提高,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水平,环境保护水平和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促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方案在项目部有效开展实施,特组建项目部创建文明工地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锦元副组长:武文理组员:任磊、李永东、王肃龙、王冠、沈朝文、韩欣欣、王飞、王志虎、吴建刚、梁鹏飞、赵延伟、郭贝贝、徐丹、王伟、王登军、张云伟、王中华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等三、方案内容1、精神文明管理项目全体人员遵守职工守则及项目文明教育各项条约。

项目部职工文明公约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立志中国建设,争创一流3、遵纪守法,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4、爱护公物,不破坏公共设施5、穿戴整齐,礼貌待人6、热爱集体,能为项目部争创荣誉7、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必请假8、在工作上,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9、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公益活动,发扬助人为乐精神项目部职工守则1、爱公司,以中国建设的事业为荣。

2、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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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陕建发[2010]105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体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我厅对原《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从2011年起,力争实现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00个,市级文明工地个数占到当地在建工程总数的30%以上,确保创建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突出、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文明氛围浓厚的省级文明工地。

(三)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由省厅全面负责,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活动的日
常管理工作,不再设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

每年年初,由省厅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当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

文明工地经验评符合省级标准的,由省厅发文命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总体要求
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我省建筑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陕西建筑业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努力提高创建水平。

(一)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是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核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二)依靠科技进步,突出节能环保,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1、推广新技术。

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中应积极推广使用《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应用技术目录》中的以下新技术:
临时用电技术:透明塑壳断路器、电子式和电磁式漏电断路器(电磁式和电子式漏电保护器是集电路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功能为一体的组合电器),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标准配电箱;
垂直运输机械技术:SC、SS型施工升降机。

2、应用新技术:凡进行创建文明工地备案的工程,新技术应用必须达到建设部公布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六项以上。

3、实施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

创建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使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可周转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生活设施,主要包括临边、洞口防护、隔离围挡、防护棚、工作棚、楼层安全门、活动房、饮水亭、吸烟室、临时厕所等。

4、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施工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远程监控系统,建立以项目部为终端、以企业为平台、连接监督管理部门的数字式远程监控网络体系,实现解决异地施工技术难题、会议、授课、文件发布、查阅资料、安全教育以及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淘汰落后的模拟式、单视频的监控设备。

5、突出节能环保。

文明工地应大力推广应用节能、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强化废水、废料回收利用。

淘汰高耗能、技术落后的电器和设备;现场道路和堆料场地应硬化,其它场地应绿化或固化;堆土及粉尘建筑材料应覆盖或密闭存放;现场木材加工(电锯、电刨)、混凝土搅拌等有扬尘和噪音的场所应进行封闭;鼓励实行组装式大门、
围墙和活动房等可周转使用的临时设施,减少建筑材料资源浪费和建筑垃圾处理;楼层建筑垃圾必须用容器或管道清运,现场垃圾应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存放,密闭运输。

充分利用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逐步实现建筑工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申报及验评
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验评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申报面积
房屋建筑工程,西安市城区内申报面积为20000㎡以上(含本数、下同);其他各设区市(区)城区内申报面积为10000㎡以上;各县(市)申报面积为6000㎡以上;
市政桥梁工程申报按造价15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申报按长度1500米以上。

地铁场站工程申报按造价面积10000㎡以上,盾构和顶管工程申报按单线长度1000米以上。

(二)申请备案
拟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见附件一)或“陕西省文明工地(市
政工程)备案表” (见附件三),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直接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前进行备案,其他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三)申报验评
已申请备案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在完成距主体封顶约80%的工作量前,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评申请,由主管部门统一分批向省厅申请验评,同时抄送省质安总站。

省质安总站收到验评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省级文明工地验评,验评应依照标准分别对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验评表见附件二、四、五、六)。

经验评合格的,由省质安总站分批统一报省厅,由省厅发文命名。

(四)验评要求
各设区市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不得超过目标责任书确定数量的30%,否则,按申报顺序,超过部分不予验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不再进行省级文明工地验评:该工程主体大部分已完成内外粉刷,无法对其主体结构工程进行检查的;建筑物高度达到八层或25米仍未安装使用施工电梯的;装配式活动房为3层及以上的;脚手架已拆除或悬挑式脚手架超高的(超过4层建筑物或15米)的;
使用淘汰型或超年限起重机械设备的,监控设备不符合要求的;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已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奖励机制
为鼓励施工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工艺和材料,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应用以下技术的,在文明工地验评表总分中分别给予加分奖励:使用节能(电)型、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的,安全防护设施达到标准化、定型化的,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应用技术目录中垂直运输机械技术的、设探亲房和亲亲电话的各加0.5分;使用远程监控系统的,节水型洗车机的,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应用技术目录中临时用电技术的、职工宿舍有空调、冬季洗浴有供暖的各加1分。

对获得省级文明工地项目经理的加分奖励,仍按省厅《关于建立创建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激励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08]246号)执行。

五、其它要求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适时调整工作机构,完善程序,加强指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创建积极性,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底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取消其当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要建立并完善文明工地验评制度,建立验评专家库,加强验评人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验评标准,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验评工作客观、公正、公平,确保验评工作质量,确保文明工地具有样板性和示范性。

凡发现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撤销其称号,并停止申请企业一年内所有文明工地的验评,有关人员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文明工地检查(验评)标准废止。

附件一: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
附件二: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
附件三:陕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备案表
附件四:陕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验评表
附件五:陕西省文明工地建设单位验评表
附件六:陕西省文明工地监理单位验评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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