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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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购买通知

公司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购买通知

公司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购买通知尊敬的公司员工: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公司决定为全体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保险内容
本次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若员工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员工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伤残程度赔付相应的保险金。

医疗费用补偿:若员工因意外伤害需要进行医疗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二、保险责任
本次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为全年24小时有效,不受地域限制。

保险责任仅限于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三、保险金额
本次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每位员工XX万元,具体金额以您的个人保单为准。

四、理赔流程
员工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并确保保存好相关医疗记录和费用清单。

员工或其家属需及时联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理赔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

公司将协助员工加快理赔流程,确保员工及时获得应有的保险赔付。

五、其他事项
请各位员工妥善保管个人保单信息,如有遗失或损坏,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补办。

如有任何关于人身意外保险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希望通过本次人身意外保险购买,能够为公司员工提供更全面、更贴心的保障服务。

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是一种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时,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提示和解释,以便让被保险人更好地了解产品的特点、保险责任、免除责任、投保人义务等重要信息,从而帮助被保险人做出明智的决策。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投保提示书:保险公司需要向被保险人提供一份投保提示书,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保险责任、免除责任、投保费用等,以及可能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

2. 销售人员职责:保险公司要求销售人员在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时,必须向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信息,解答被保险人的疑问,并确保被保险人理解并确认投保条款和保险合同。

3. 核保程序:保险公司进行核保时,需要对被保险人的申请资料进行评估和审核,并根据个人的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条件和价格,确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的目的是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加强对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过程的监管,防止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确保被保险人理性投保,避免投保纠纷的发生。

同时,它还促使保险公司提高产品的透明度和质量,加强与被保险人的沟通和交流,提高被保险人的投保经验和保险意识。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一、保险产品介绍人身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申请,以合同的形式对被保险人在人身安全方面的利益进行保障的保险产品。

根据不同保险需求,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多个类别。

投保人在选择人身保险产品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和保额。

二、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的具体范围和限制。

同时,也要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除责任条款,了解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故意伤害、自杀等。

三、保险期间和保险费用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投保人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间。

保险费用是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一般以年为单位支付。

投保人应及时缴纳保险费用,避免保险合同失效。

四、投保流程和要求投保人在购买人身保险时,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投保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保人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等,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或赔偿金额的减少。

投保人应在投保申请书上签名并支付保险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保险合同生效。

五、保险事故的处理和理赔流程保险事故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件。

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申请的审核,并在法定期限内支付赔偿金额。

六、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在有效期内提前终止的情况,可以由投保人或保险公司提出。

投保人需要在保险合同解除前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约手续。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在达到约定的保险期间后自动终止。

七、保险合同争议解决保险合同争议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发生合同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解决争议。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式。

人寿利安个人人身保险投保书

人寿利安个人人身保险投保书

人寿利安个人人身保险投保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人寿利安个人人身保险。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保障顺利生效,我们需要您填写本投保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填写。

一、被保险人信息1. 姓名:请填写被保险人的真实姓名,确保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2. 性别:请填写被保险人的性别,选择男性或女性。

3. 出生日期:请填写被保险人的准确出生日期,确保与身份证上一致。

4. 职业:请填写被保险人的职业,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5. 身份证号码:请填写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号码,确保准确无误。

二、投保计划选择1. 保险期间:请根据您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期间,可选择1年、3年、5年等。

2. 保险金额:请根据您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确保能够覆盖您所关心的风险。

三、受益人信息1. 主要受益人:请填写主要受益人的姓名和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确保准确无误。

2. 次要受益人:请填写次要受益人的姓名和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确保准确无误。

四、健康告知1. 健康状况:请如实回答健康告知问题,确保不隐瞒任何与保险风险相关的信息。

2. 疾病史:请如实回答是否有过重大疾病或手术史,确保提供准确的健康状况。

五、保险费用支付方式1. 一次性支付:请填写一次性支付的保险费用金额,并选择支付方式。

2. 分期支付:请填写分期支付的保险费用金额,并选择支付方式。

六、投保人签名请投保人在指定位置签名,并填写日期。

请您务必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并在投保书上签名确认。

如有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请将填写完整的投保书和相关材料寄至人寿利安保险公司指定地址,我们将尽快为您办理投保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客服热线:xxxx-xxxxxxx。

感谢您选择人寿利安个人人身保险,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此致敬礼。

平安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平安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000000N1C001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Life Insurance Application Notice尊敬的客户/Dear Client:感谢您选择平安健康保险公司!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Thank you for choosing Ping An Health as your insurance product supplier. The objective of life insurance is to insure the human life and human body. Upon the death, disability, disease of the insured or when the Insured reaches a certain age or fulfills a time period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the Insurer shall pay certain compensation as specified in the Insurance Contract. Life insurance has the dual function of providing coverage against risks and serving as long-term savings, which makes it an ideal tool for long-term financial planning. T o better understand and choose life insurance product(s) as well as to protect you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please carefully read the following before filling in the Insurance Application Form.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代理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Please verify the legal qualification of the Insurer, Broker and Sales Agent请您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内容(一)

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内容(一)

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内容(一)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内容•保险合同概述–资深创作者必须了解和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内容,以确保自身的保险利益和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投保和保险期限–投保是指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资深创作者在投保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等必要资料。

–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资深创作者需注意保险期限并及时续保,以保持持续的保险保障。

•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和给付范围,资深创作者应详细了解自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

–免除责任是指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资深创作者要注意免责条款的内容,避免可能导致保险金不支付的情况。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限额或给付金额,资深创作者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用是指投保人需支付的保险费用,资深创作者需要了解并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以确保保险合同有效。

•终止和解除合同–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到期、赔付完毕或投保人提前解约等情况下终止合同关系,资深创作者需了解终止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因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违约行为而解除,资深创作者应遵守合同条款,避免违约行为。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指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资深创作者要了解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和方式。

以上是关于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内容的概述,作为资深创作者,掌握这些内容对于保障个人的保险权益至关重要。

保险合同作为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的法律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条款的含义,以避免在保险金给付过程中出现纠纷和问题。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通常较为复杂,建议在投保之前咨询专业人士或保险代理人,以获取更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本提示适用于1年期(不含1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保险消费的合法权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敬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温馨提示:您可登录中国保监会指定网站查询保险营销员诚信纪录信息。

(网址:)二、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请您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督信息系统查询。

(网址:)三、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四、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

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五、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您若存在疑问,可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解释)。

人身保险 网销渠道 投保提示书

人身保险 网销渠道 投保提示书

人身保险(网销渠道)投保提示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代理人员的合法资格本公司为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合法机构。

我们的代理人均持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您可以致电公司服务热线95511、平安人寿APP在线客服或登陆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查询代理人的销售资格。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纳保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

在购买产品前,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

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通过公司服务热线95511,、平安人寿APP在线客服、代理人进行咨询,要求公司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在您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13-应退还保单,我们会无息退还您全部保费。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人身保险(网销渠道)投保提示书

人身保险(网销渠道)投保提示书

人身保险(网销渠道)投保提示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代理人员的合法资格本公司为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合法机构。

我们的代理人均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您可以致电公司服务热线95511或登陆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查询代理人的销售资格。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纳保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我们的代理人会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

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我们的代理人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在您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我们会无息退还您全部保费。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表附在保险合同之中,但如果您选择的产品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无法事先确定,正式保险合同中则不附现金价值表)。

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选择题1、《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着重于对投保人的合法保险权益、投保注意事项等进行提示, 适用于各保险公司通过()、()渠道销售的()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

AA、个人代理、银行代理、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B、个人代理、一年期以上C、个人代理、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2、各保险公司应明确要求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以()向投保人提供投保提示书。

BA、书面形式B、书面或口头形式C、口头形式3、保提示书应在投保人填写()之前提供给投保人,并单独列示。

BA、保险单B、投保单4、各保险公司应明确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提示书上签字确认,签字时间不得晚于(B)的签字时间。

A、投保单B、保险单5、各保险公司应将投保人阅读签字后的()作为重要承保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BA、投保单B、投保提示书C、产品利益演示6、各保险公司使用的投保提示书,应当由其()统一设计和管理。

各保险公司应将投保提示书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

AA、总公司B、省级分公司C、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7、各保险公司应分别在本公司的()公示、张贴《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并告知投保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ABCA、网站B、营业网点C、所属代理网点8、在介绍公司产品前,销售人员应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各级机构应在显著的位置张贴《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在显著的位置张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DA、在介绍公司产品时,销售人员应询问客户的保险需求,已购买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以及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并根据客户的背景、需求、现有的保障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推荐合适产品。

B、在介绍公司产品时,销售人员应使用保险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不得自行手写或制作有关公司和产品的宣传资料。

C、销售人员不得通过承诺给予保险费回扣或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或替换以前购买的保险。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模板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模板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模板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尊敬的客户: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人身保险产品,以保障您和您家人的安全和财产。

在您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提示:1. 保险责任:请认真查看投保合同中的保险责任,了解保险公司将为您承担的风险范围和金额限制。

特别注意保险合同条款中的免责事项,了解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2. 保费及费率:您需要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确保您已与我公司达成一致并支付保险费用。

请了解保险费率的计算方式,并确认您理解并同意承担相应的费用。

3. 投保告知:在填写投保申请表时,您需要如实告知您的个人和家庭状况、健康状况、职业和收入等有关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和确定保障金额至关重要。

如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发生,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费。

4. 续保及解除合同:如您希望继续享受保险保障,请确保您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以保持保险合同的有效。

如果您有任何解除合同的意愿,请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并了解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和可能产生的费用和纠纷。

5. 理赔申请:在发生意外或保险事故时,您需要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理赔申请。

请确保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如医疗费用收据、人身伤害鉴定书等,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审核和处理。

6. 保险合同变更:如您希望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如增加保额、增加保障范围等,您需要提前与保险公司联系并达成一致。

请了解变更合同的可能影响和费用情况。

7. 投保纠纷:如投保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我们鼓励您与保险公司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请您在投保之前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上提示,并根据您的个人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决策。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与解释,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

感谢您的合作和支持!保险公司名称。

最新弘康人寿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最新弘康人寿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尊敬的客户: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长期保障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请从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保险代理/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保险代理人执业证书》、《分红保险及万能保险销售资质(A类)》、《投资连结保险及变额年金保险销售资质(B类)》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要查询有关机构、销售人员是否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中国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销售人员资格情况,也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95001303查询(按市话收费)。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

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保单进行确认之日起不低于10日(含第10日);其中长期健康险及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产品犹豫期15日)的有关约定。

保监发〔2009〕68号

保监发〔2009〕68号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
一、关于展业行为的要求
1、在介绍公司产品前,销售人员应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各级机构应在显著的位置张贴《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在显著的位置张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销售人员应提醒客户对有关证件进行查询验证,并告知查询验证的方法。
一、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投保提示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投保提示工作,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
二、各保险公司应按照《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的有关内容,结合具体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投保提示书,明示各类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提示投保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达到规范保险从业人员的展业行为、保护投保人权益的目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着重于对投保人的合法保险权益、投保注意事项等进行提示, 适用于各保险公司通过个人代理、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农银人寿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农银人寿

农银专属版爱一生防癌疾病保险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说明尊敬的客户:由于您投保产品的保险条款中均含有我公司不能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以下内容对此作出详细说明,未尽事宜以投保产品的保险条款为准,请您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一、责任免除:您投保的“农银专属版爱一生防癌疾病保险”,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轻症癌症、癌症(无论是否身故)或癌症治疗行为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轻症癌症保险金,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癌症手术津贴保险金,癌症放、化疗津贴保险金,肝脏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津贴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1)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范围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发生轻症癌症确诊、癌症确诊或癌症治疗行为;(2)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患疾病;(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6)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前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但我们在承保时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情形发生轻症癌症、癌症或癌症治疗行为,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外的其他情形发生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癌症、癌症或癌症治疗行为,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包含哪些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包含哪些

⼈⾝保险投保提⽰书基准内容包含哪些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复苏,购买保险这种⾏为在现实⽣活中是⼗分普遍的,因为⼈们认为购买保险能求得⼼安以及⽇后的部分保障。

毕竟保险的存在意义就是投保⼈为⽇后的万⼀所付出⼀定的代价。

那么,关于保险,你了解了多少呢?譬如,什么是⼈⾝保险呢?⼈⾝保险投保提⽰书基准内容包含哪些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投保提⽰书基准内容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如下《⼈⾝保险投保提⽰书基准内容》尊敬的客户:⼈⾝保险是以⼈的寿命和⾝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发⽣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

⼈⾝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于为⼈们的⽣活进⾏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员的合法资格请您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员展业证书》的销售⼈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要查询销售⼈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员告知具体查询⽅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

⼆、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付能⼒选择⼈⾝保险产品请您根据⾃⾝已有的保障⽔平和经济实⼒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需求的保险产品。

多数⼈⾝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够、稳定的财⼒长期⽀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银⾏划账等⾮现⾦⽅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及被保险⼈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续、退保相关约定、费⽤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

投保提示

投保提示

山东保监局人身保险投保提示(银行、邮政类机构专用)尊敬的消费者:为帮助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产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银行、邮政类机构网点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一、选择保险产品注意事项(一)请正确理解人身保险产品。

人身保险产品主要为您或家人的生命和健康提供保险保障,有的人身保险产品兼具储蓄、投资等方面功能,但有别于银行储蓄及其理财产品或证券类产品。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仔细考虑、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二)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详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投保时,应索要封面印有“产品说明书”字样的宣传资料,并认真阅读。

其中:1、分红保险产品:此类产品的分红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分红产品的实际经营成果,客户是否能获得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水平也是不固定的,保险销售人员对您讲解的分红水平均为演示性数据,不能理解为确定性的回报。

2、万能保险产品:此类产品结算利率的计算基础是您所缴纳的保险费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等费用后的数额,请仔细关注保险合同中有关费用扣除的提示。

3、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此类产品的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并非全部用于投资,而是需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初始费用、资产管理费、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之后,剩余部分再根据您的个人选择进行投资,实际投资的收益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

(三)请选择适合您交费能力的保险产品。

有的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需要分期交纳保险费。

(四)保险合同含有附加险种的,保险公司有权对附加险种进行续保审核,并可以决定是否调整保险费率、是否继续接受您的投保等。

二、投保注意事项(一)您享有犹豫期内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

1年期(不含1年,下同)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规定有犹豫期,即自您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保单回执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

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少量工本费后向您退还已交纳保险费(经保险公司体检的,还需扣除体检费)。

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书

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书

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书深圳地区专用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书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保前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具有一定风险,投保人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1、解除保险合同风险:一般规定,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有一定期限的犹豫期。

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退还您已缴纳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遭受一定的损失,特别是前几年解除保险合同,您会遭受较大的损失(因为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是一种提前解约行为,保险公司已经为您承担了相应的风险与运营成本,退保时需要从您所缴纳的保险费中进行扣除),通常退还给您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请您关注保险合同所附现金价值表并慎重决策。

2、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请您特别注意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这些产品的分红和收益是不确定的,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或投资回报。

这些产品具有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您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能将其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3、财务缴费风险:如果你购买的是分期缴费的人身保险产品,请您注意缴费年限,并充分评估自身是否有足够稳定的持续缴费能力,通常缴费能力可能受到个人资产、收入、年龄、健康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4、其他相关风险:除上述风险外,如果您购买的保险产品包含有自动续保、自动垫缴、效力恢复等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并涉及附加条件,请您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在投保书上谨慎选择。

以上内容,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为您解释说明,本文本仅作为投保风险提示使用,不构成合同内容。

对合同内容的解释请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购买本保险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投保人签名:日期:。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

人身投保提示制度简介人身投保是指个人或家庭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投保者的风险意识和选择能力,我国建立了人身投保提示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身投保提示制度的背景、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对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影响。

背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个人风险的认识逐渐增强,对个人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不完善等原因,个人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常常存在信息不足、选择困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平,我国引入了人身投保提示制度。

目的人身投保提示制度旨在通过向消费者提供充分、准确、透明的信息,帮助其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产品。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消费者对个人风险和保险产品的认知水平;2.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3.促使保险公司提供更加合理、透明的保险产品和服务;4.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实施方式人身投保提示制度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实施:1. 提供信息保险公司在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充分、准确、透明的信息。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险产品的基本信息,如名称、类型、投保范围等;•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以及相关限制和排除条款;•保险费用和费率计算方法;•投保流程和要求,包括投保条件、健康告知等;•理赔流程和要求,包括申请材料、理赔时效等。

2. 提供提示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保险产品并作出明智选择,保险公司应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提示。

这些提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险提示:明确告知投保人所面临的风险,并提醒其在购买前对自身情况进行评估;•条款解释:对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进行解释,避免消费者因理解不清而产生纠纷;•投保建议: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其提供投保建议;•理赔指引:告知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如何申请理赔,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3. 加强监管为确保人身投保提示制度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浙保监发200832号关于对《人身保险投保提示》进行修订的通知

浙保监发200832号关于对《人身保险投保提示》进行修订的通知

关于对《人身保险投保提示》进行修订的通知浙保监发[2008]32号各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投保提示制度,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保护投保人权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人身保险投保提示》进行了修订,并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开始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身保险投保提示》是以向投保人提示投保注意事项的形式,告知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明示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保险经营机构的销售行为,达到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人身保险投保提示》适用于寿险公司一年期(不含)以上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及银行代理保险产品。

各公司应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作为单页装帧在投保书中,不得与本公司的“投保须知”等告知内容交叉合并,并应要求投保人投保时亲笔签字确认。

三、各公司应继续重视投保提示制度的落实工作,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修订后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及时到位,投保提示制度执行顺畅,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浙江保监局请您注意以下基本事项:一、请在合法的保险经营机构或持有《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要查询保险经营机构、销售人员是否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可登陆浙江保险网()查询。

二、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理解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事项,了解您准备购买的产品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需求。

请注意销售人员的解释和所给的宣传材料是否与保险条款一致,如两者不相符,应以保险条款为准。

三、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缴纳保费,请确认有稳定、足够的财力支付保费,尽量避免因中途退保所产生的损失。

在缴纳首期和续期保费时,请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并及时主动缴纳续期保费。

四、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从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的10日内),在此期间内退保,您可以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仅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若承保前经保险公司体检的还需扣除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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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规定的相关内容,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尊敬的客户: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请您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

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有关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保险公
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您若存在疑问,可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解释)。

六、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1)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

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如果您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您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

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出现亏损。

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对您进行解释。

(3)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

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

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

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不针对全部保险费。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
您进行解释。

七、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

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
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

定额给付性质的健康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可能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的医疗费用补偿。

请您注意条款中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的约定、是否有疾病观察期约定。

如果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请您注意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九、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
如果您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道德风险;同时,从整个家庭看,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支柱,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可以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十、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投保时,您填写的投保单应当属实;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也应当如实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

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请您在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相关文
件亲笔签名。

十一、请您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各保险公司按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一般通过电话、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

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您应对回访问题进行如实答复,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

请您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家庭住址、邮编、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

十二、请您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保险公司反映(公司投诉电话);也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当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投诉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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