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书
建议书如何处理个人意外伤害与保险赔偿

建议书如何处理个人意外伤害与保险赔偿建议书:如何处理个人意外伤害与保险赔偿尊敬的相关部门或组织:我是一名普通市民,对于个人意外伤害与保险赔偿问题十分关注。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个人意外伤害事件且对保险赔偿流程不甚了解,因此,我愿意向相关部门提出几点建议,以改善和完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制度。
首先,建议加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力度。
当前,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普及率仍然较低,很多人对于保险的重要性和保险赔偿的流程并不了解。
因此,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向公众普及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知识,告知大家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其次,建议建立与完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条款。
目前,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条款相对复杂,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在制定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条款时,应该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权益,简化条款内容,并且要求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减少被保险人的赔偿等待时间。
第三,建议提高保险公司的赔偿率和赔偿额度。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率和赔偿额度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障。
保险公司应该合理确定赔偿比例,并且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障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和医疗需要。
第四,建议建立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纠纷解决机制。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纠纷时有发生,但目前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相关部门可以成立独立的保险赔偿纠纷仲裁机构,借鉴相关国家的做法,对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纠纷进行快速、公正、有效的解决,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制度方面,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
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抓住这个问题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加强与民众的交流与沟通,听取来自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同努力打造更加健康、公正、合理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制度。
总之,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人身保险建议书000

人身保险建议书000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要求,我为您准备了一份人身保险建议书。
以下是详细内容:一、背景介绍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您的需求,我为您提供了以下人身保险建议。
二、保险需求分析1. 家庭状况分析根据您提供的家庭状况,您是一位已婚并有两个子女的家庭主妇。
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您的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可能对整个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
2. 资产状况分析您和您的配偶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
此外,您还有一定的银行存款和投资资产。
这些资产需要保护,以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在意外情况下能够维持生活水平。
3. 健康状况分析根据您提供的健康状况,您目前身体状况良好,但由于年龄的增长,患疾病的风险也在增加。
因此,您需要一份综合的健康保险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和疾病。
三、保险建议基于以上分析,我为您提供以下人身保险建议:1. 重大疾病保险由于您的年龄增长,患疾病的风险也在增加。
因此,我建议您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该保险将在您被诊断出患有特定的重大疾病时给付保险金,帮助您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
2. 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您需要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该保险将在您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身故时给付保险金,以帮助您的家人应对突发情况,并维持生活水平。
3. 寿险保险为了保障您的家人在您身故后的生活,我建议您购买一份寿险保险。
该保险将在您身故时给付保险金,以帮助您的家人支付日常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和贷款等。
4. 住房贷款保险考虑到您拥有一套房产,并且可能存在住房贷款,我建议您购买一份住房贷款保险。
该保险将在您遭受意外伤害或身故时给付保险金,以帮助您偿还未清偿的住房贷款。
四、保险产品推荐根据以上保险建议,我为您推荐以下保险产品:1. 重大疾病保险:A保险公司的“安心保”计划,保额100万,保费每年5000元,保障范围包括常见的重大疾病。
2. 意外伤害保险:B保险公司的“平安守护”计划,保额50万,保费每年2000元,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和身故。
团险建议书

团险建议书尊敬的团体领导:我是XXX保险公司的保险顾问,今天非常荣幸有机会向您推荐我们的团体保险产品。
作为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我们致力于为团体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帮助您的团体成员在意外风险中得到最佳的保障和帮助。
在这封建议书中,我将为您介绍我们的团体保险产品,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选择适合团体的保险方案。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团体保险的基本概念。
团体保险是指由一个团体(如企业、学校、社团等)为其成员购买的保险产品。
团体保险通常具有规模大、保费低、保障全面等特点,可以为团体成员提供包括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等在内的多种保障。
团体保险不仅可以帮助团体成员应对突发风险,还可以提高团体的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
在选择团体保险产品时,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保障范围。
根据团体成员的实际需求,您可以选择包括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等在内的多种保障项目。
保障范围越全面,团体成员在面对意外风险时的保障也会更加全面。
其次是保险金额。
您需要根据团体成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过高会增加保险成本,过低则可能无法满足团体成员的保险需求。
因此,您需要根据团体成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险金额。
再次是保险费用。
团体保险的保险费用通常由团体全体成员共同承担,因此您需要考虑保险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承受性。
我们建议您选择具有合理保费、灵活缴费方式的团体保险产品,以便更好地满足团体成员的需求。
最后是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
在选择团体保险产品时,您需要选择一家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团体成员在购买保险产品后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保障和服务。
我们XXX保险公司拥有丰富的团体保险产品和服务经验,可以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保险解决方案。
我们的团体保险产品涵盖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等多个方面,保障范围广泛,保障金额灵活,保险费用合理。
与此同时,我们的保险产品还具有灵活的缴费方式、便捷的理赔流程、优质的客户服务等特点,可以为您的团体成员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支持。
意外险建议书

意外险建议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安全越来越重视。
意外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能够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帮助我们应对突发情况,减轻经济压力,保障家庭稳定。
因此,我在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份意外险建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意外险,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意外险主要是针对意外事件而设立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通常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津贴等。
意外身故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意外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意外医疗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受伤或生病需要就医治疗的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意外住院津贴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导致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住院津贴。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选择意外险的原因。
意外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是针对意外事件的发生,因此选择意外险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减轻经济压力。
特别是对于家庭中的主要经济来源者来说,意外险可以有效地保障家庭的经济稳定,确保家庭能够顺利度过意外事件带来的困难。
此外,对于一些从事高风险职业或者经常参加高风险活动的人来说,选择意外险也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为自己和家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选择意外险的注意事项。
在选择意外险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实力,选择有资质、口碑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以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理赔。
此外,还需要注意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障范围,了解清楚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和理赔条件,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获得保险金。
另外,还需要注意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保险期限,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确保能够持续获得保障。
总之,意外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能够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帮助我们应对突发情况,减轻经济压力,保障家庭稳定。
意外险保险建议书

意外险保险方案一、保险承保方案:1.承保方案一(保费≤100元):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后附)保额50000元,费率1.304‰,保费65.2元;附加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后附)保额10000元,费率3.44‰,保费34.4元;总保费=主险+附加险=99.6元2.承保方案二(保费≤200元):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后附)保额100000元,费率1.304‰,保费130.4元;附加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后附)保额20000元,费率3.44‰,保费68.8元;总保费=主险+附加险=199.2元保单将注明本保险只负责日常生活,不负责工伤意外。
二、服务承诺:为更好的服务于贵公司,我公司在现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设立了承保、理赔服务专员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服务专员全程协助办理各项承保、理赔手续。
如被保险人向服务专员提出理赔要求,服务专员即全程协助办理报案、查勘、定损、索赔材料递交、赔款计算等全部后续服务。
我公司将为贵公司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以下保险条款,设立报案、咨询受理电话,全年24小时×365天接报案及现场查勘、定损服务;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人报案,保险人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另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本条款于2010年6月2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号:人保财险(备-意外)[2010]主28号)。
1 总则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年龄在10周岁至65周岁(释义见6.1)、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投保团体中的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65周岁以下)、子女(指未满18周岁的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可放宽至23周岁)和父母(65周岁以下)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但需该部分人员书面同意。
2024年团险建议书

团险建议书1. 什么是团险?团体保险(Group Insurance),又称为团体人寿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一特定群体,提供的保险服务。
通常由企业、社团、协会和政府等机构为其员工或会员采购。
团险具有特定保单形式、定额保费、统一投保和管理等特点。
2. 团险的优点作为企业或团体,购买团体保险的优点有以下几点:2.1 保障员工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购买团体保险可以为企业员工提供完善的保障,使员工更加安心工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2.2 减轻企业成本相比较于员工个人购买保险,团体保险具有规模效应,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获取更加全面的保障,减轻企业的保险成本。
2.3 降低招聘成本购买团体保险也可以成为企业招聘人才的有力筹码。
企业提供有效的保障对招聘人才会产生积极作用,从而降低企业的招聘成本。
3. 团险的常见类型团险根据保障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3.1 团体寿险团体寿险是企业为员工或会员提供的人身意外险种,通常企业选择的险种是终身寿险、养老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等。
这些险种可以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障,包括医疗费用、意外或猝死等。
3.2 团体医疗保险团体医疗保险通常针对的是员工或会员本身以及其家属,能够为员工提供包括住院、门诊、体检费用在内的全面保障。
相比较于其他险种,团体医疗保险比较实惠,保费也相对较低。
3.3 其他险种除了团体寿险和团体医疗保险,如意外伤害险、重疾险、失业险、公共交通意外险等也可以根据团队的具体需求购买。
4. 团险购买的建议在购买团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4.1 增值服务团险的附加值服务非常重要,包括健康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指导、紧急救助等。
企业或团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挑选增值服务,有效提升对员工的保障。
4.2 保单期限团险的保单期限一般为1年,如果企业需要继续保障,需要每年续保。
在续保时,需要慎重考虑是否更换险种,保障范围和保费等因素。
4.3 购买渠道团险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或经纪人购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保险平台进行购买。
团意险保险建议书2018.6

保险建议书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二〇一八年六月目录一、资格文件 (3)1、南昌中心支公司营业执照 (3)2、南昌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3、公司简介 (5)二、保险方案 (8)1、团意险险保险方案 (8)三、保险条款 (9)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9)2、团体人身意外医疗保险条款 (21)3、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助保险条款 (29)一、资格文件1、南昌中心支公司营业执照2、南昌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公司简介(1)、总公司简介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标准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总部设在上海浦东,注册资本177亿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12%。
公司成立20多年来,业务规模和机构建设快速发展,32家分公司、1000余家营业机构、14471名员工遍布全国。
公司投资成立了天安人寿保险公司,形成了产、寿险加投资的多元化经营格局,逐步成长为全国性的大型现代金融保险企业,承保技术、服务管理上不断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实现了业务规模和机构建设的快速发展。
2011年11月荣获中国保险创新大奖;2007年荣获中国最受信赖的十大产险公司之一;2007年荣获中国服务业500强第156名;2006年荣列中国服务业500强第135名;2006年,公司被评为中国十大行业百佳雇主企业奖,“年度中国财经风云榜”。
2005年,公司即入榜中国企业500强;在中国35家财险公司中评选活动,我司与人保、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以及美亚保险等五家财险公司被评为“2005年度中国最受信赖的财险公司”。
公司还先后通过了ISO9002、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江西省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于2002年底获准筹建,并于2003年06月顺利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的验收,2005年10月成功通过ISO9001与ISO14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团险建议书

团险建议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本公司提供的团体保险服务。
我们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整体分析,诚挚地向您提供以下团体保险方案建议,希望能够为您的企业创造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工作环境。
一、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一款针对员工在工作期间以及在工作地点发生意外伤害所提供的保险产品。
根据我们对贵企业的了解,您企业员工人数众多,工作强度较大,意外伤害风险系数较高。
因此,为了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我们建议您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该保险涵盖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意外伤害以及身故、失能等风险,提供一定的医疗、残疾赔偿和身故赔偿等保障,能够有效地减轻员工意外风险带来的财务压力,增加员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二、团体医疗保险团体医疗保险是一款为员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险产品。
鉴于目前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趋势,员工的医疗费用负担也越来越重。
因此,为了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我们建议您购买团体医疗保险。
该保险涵盖员工在工作期间患病或因意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报销,提供全面、及时的医疗保障,让员工无后顾之忧,专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团体责任保险团体责任保险是一款针对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引发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产品。
根据我们对贵企业的了解,您的企业经营规模较大,面对的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大。
因此,我们建议您购买团体责任保险。
该保险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承担意外伤害赔偿责任的风险,提供企业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保障,保护企业资产和经营利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信誉。
总结综上所述,我们建议您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团体医疗保险和团体责任保险,以全面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医疗保障,并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和责任。
我们的团队将会协助您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期待与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祝企业蓬勃发展!此致敬礼。
人身保险建议书

案例建议书规划一:王先生主险保险金额增值: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3%递增,连续递增20年,至投保时保险金额的160%为止。
即投保时保险金额为80,000元,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开始,保额每年递增2,400 元,连续递增20年,达到128,000元,之后保持不变。
主险健康检查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每三年给付相当于五倍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的健康检查保险金,即500元的健康检查保险金。
疗住院治疗,且每类特定手特定住院手施行合同所术给付以一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术医疗保险列明的特定次为限,累的50倍给付,5,000金手术项目之计给付以三元/次一次为限健康关爱保65周岁后,在给付其他项目医疗保险金基础上,增险金规划二:王先生的爱人由于王先生的爱人拥有一份中英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但对于王先生爱人来说同样是也需要一份人身意外保障和医疗保障,所以建议他爱人购买一份已她丈夫一样的一款保险。
规划三:孩子由于孩子两岁,年龄还小,比较容易磕磕碰碰,所以意外的发生很大,再加上小孩子的体抗力比较差比较容易生病,所以建议给孩子上一份人身意外医疗保险。
建议给孩子购买一份中英人寿喜富来人身意外保险。
具体保障:加给付该项保险金的100%,即65岁后双倍给付(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身故前,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或意外烧烫伤保险金,我们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将先扣除此2项已领取的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残疾,并达到主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主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险司法建议书

意外险司法建议书亲爱的法官,我写信给您以提供一些建议,以促进意外险法规的发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更加严格的审查和监管机制,以确保意外险产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过去我们见过一些保险公司在销售意外险产品时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例如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关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赔付范围或限制。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建议您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意外险产品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审查,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其次,我们鼓励您制定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意外险产品时提供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保险条款。
过去,一些消费者在理赔时发现自己遭遇了保险条款的复杂解释或不合理的赔付规定,这给其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通过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清晰明了的保险条款,消费者将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们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并为未来的理赔提供更好的准备。
另外,我们建议您考虑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和惩罚力度,以确保他们遵守法律和诚信经营原则。
过去,我们见过一些保险公司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滥用市场垄断地位以及拖延理赔等行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法律的保险公司进行处罚,并对消费者进行及时的赔付。
最后,我们鼓励您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以提高他们对意外险产品的认识和理解。
意外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经济保障和心理安慰。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信息,很多消费者对意外险不够了解,容易受到误导和不合理的销售策略的影响。
我们建议您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教育资料等方式,向消费者传递正确的保险知识,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选择能力。
总之,通过加强监管机制、明确保险条款、加强监管和保护消费者的教育,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更加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意外险市场。
在此,我真诚希望您能够考虑我们的建议,并进一步推动意外险法规的完善。
衷心感谢您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努力。
最好的祝愿,[您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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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180天内因该原因而造成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约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9.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180天内进行治疗的实际支出合理的费用。
除去0元免赔100%赔付。
10. 注释:“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若第三方人造成的伤害需要公安机关的证明。
11. 扩展8、9、10级伤残,对应赔付标准分别为保险金额的6%、4%、2%12. 特别特约:本保单同意增减及更换人员可以根据以下约定按月申请批改,但所有追溯批改的被保险人保险起期不得早于保单的保险起期。
投保人可以于每月*日前(适逢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将上月新入职投保人处工作的劳动者申请批改为被保险人,需提交上月变动人员批改申请。
对于上月新入职且及时申请批改成功的被保险人,保险人自被保险人入职日起承担其保险责任,理赔时须提供被保险人出险当月工资单及雇佣劳动合同。
对于非上月新入职人员,保险人自实际申请批改次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止期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为限。
对于离职的人员,保险人自其离职之日起不承担其保险责任。
意外险建议书

意外险建议书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我们的交流,我针对您的个人情况和需求,给出以下意外险建议。
首先,我们要明确您需要保障的范围,主要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残疾赔付等。
根据您的职业和生活方式,我建议您选择一份综合性的意外险,具体产品如下:1.保额选择:根据您的经济实力和生活消费水平,建议选择高于100万元的保额,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得到充分的经济赔付。
2.意外伤害:该项目主要针对因意外事件导致身体伤害的风险。
建议选择覆盖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等风险,并根据您的职业特点选择适合的保障额度。
3.意外医疗:在意外事故发生后紧急救治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您选择包含意外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障项目,并关注保险公司的合作医院和保险理赔流程,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快速获得医疗救助。
4.意外残疾赔付:如果意外造成永久性残疾,会给生活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
建议选择意外残疾赔付项目,覆盖程度根据您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通常建议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此外,还有一些附加险项您可以考虑:1.交通工具意外保障:保障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事故,比如机动车、航空器等。
由于您经常乘坐飞机,可以选择针对飞行险的保障项目。
2.意外身故双倍赔付/意外伤残双倍赔付:在主险的基础上选择该附加险,即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额外的赔偿,提高保障水平。
3.住院津贴:在住院治疗期间,每天支付一定金额的津贴以帮助您应对生活开销。
最后,作为合格的保险消费者,您需要了解保险的投保注意事项,比如告知义务、免赔额等。
请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保留好相关文件,及时处理投保手续以确保保险的有效性。
如果对以上建议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保险理赔事无忧!此致敬礼,。
PICC集团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书

******集团公司团体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方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营业部目录第一部分前言 (2)第二部分公司资质与承保经验 (3)第三部分保险方案 (6)第四部分我们的服务承诺 (9)第五部分结束语 (13)尊敬的楚天激光集团公司领导:首先,谨代表人保财产湖北省分公司营业部对能为贵院提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而深感荣幸,同时也为贵公司对人保的信任深表感谢。
楚天激光集团公司作为国内激光技术企业的领跑者,为中国航空、航天、机械、电子、钢铁、冶金、医疗卫生等行业攻克了多项难题。
作为中国内地居市场主导地位的非寿险公众公司和北京2008年奥运合作伙伴,中国人保财险在五十多年的卓越历程里,“以人民保险、造福于民”为已任,不断探索并秉承“以人为本、诚信服务、价格至上、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努力弘扬“求实、诚信、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依托公司雄厚的资信实力、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和强大的技术支撑,积极为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提供强大的保障。
基于我公司在意外险领域多年来的管理经验,根据贵公司员工所属职业面临的风险状况,我们特别设计了本保险建议书以供参考。
希望所及内容有利于您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决策,以合理的支出帮助贵公司员工获得充足的保障,成为转嫁与规避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选择。
我公司将继续坚持社会责任和自身发展的统一,与贵公司建立和推进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您供最优质、最便捷、最周到的承保、理赔服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营业部2008年07月公司概况1949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5亿元人民币,并发起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600多亿人民币,继承了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所有商业性保险业务。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书

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书为贵公司转移和管控风险,更好的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进一步缩减企业费用开支,提高企业员工风险保障额度,特为贵公司制定了新型员工风险保障计划。
投保范围:
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作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期间:一年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治疗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导致身故、烧伤(按照烧伤程度比例给付)、残疾(按照社保工伤残疾程度比例给付)、医疗(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免赔额为0;给付比例100%),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建议:
参保人员每人死亡残疾保额100000元:意外医疗保额20000元;
则罐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每人需交纳保险费1011.79元
则其他人员每人需交纳保险费591.51元
注:我公司有自主理赔权,理赔手续齐全一般案件3天
领款,重大案件5天领款。
人员变化随时变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营业部
附表1:
注:本表的残疾等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确定。
附表2:
注:烧伤面积是指皮肤烧伤区域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按《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书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书保险是一种经济风险的转移工具,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费,我们可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时得到理赔。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团体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可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经济安全感。
在本建议书中,我们将介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概念,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您选择和购买合适的保险方案。
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和范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险公司为特定团体成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其成员在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时提供经济赔偿。
意外伤害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车祸、跌倒、溺水、火灾等突发事件。
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公司通常会提供以下保障项目:1. 身故赔偿金: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时,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金额的身故赔偿金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2. 伤残赔偿金: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时,保险公司将根据残疾的程度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3. 医疗费用报销: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医疗费用进行部分或全额报销。
4.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需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将提供每日一定额度的住院津贴作为补偿。
二、选择适合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的建议1. 风险评估:在选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团体成员的风险情况。
可以通过调查成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环境,以及他们从事的工作类型和岗位风险来评估潜在的意外伤害风险。
2. 储备资金:建议为团体成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设立储备资金,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赔付。
这样可以确保保险金及时支付,为团体成员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
3. 确定保险金额:根据团体成员的需求和预算,确定合适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足够覆盖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津贴、伤残赔偿等。
4. 保险公司的选择: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稳定运营的保险公司非常重要。
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理赔处理效率和客户评价等因素来做出决策。
【2018最新】意外险保险建议书问候涵-实用word文档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意外险保险建议书问候涵篇一:意外险保险建议书意外险保险方案一、保险承保方案:1.承保方案一(保费≤100元):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后附)保额50000元,费率1.304‰,保费65.2元;附加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后附)保额10000元,费率3.44‰,保费34.4元;总保费=主险+附加险=99.6元2.承保方案二(保费≤200元):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后附)保额100000元,费率1.304‰,保费130.4元;附加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后附)保额201X0元,费率3.44‰,保费68.8元;总保费=主险+附加险=199.2元保单将注明本保险只负责日常生活,不负责工伤意外。
二、服务承诺:为更好的服务于贵公司,我公司在现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设立了承保、理赔服务专员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服务专员全程协助办理各项承保、理赔手续。
如被保险人向服务专员提出理赔要求,服务专员即全程协助办理报案、查勘、定损、索赔材料递交、赔款计算等全部后续服务。
我公司将为贵公司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以下保险条款,设立报案、咨询受理电话,全年24小时×365天接报案及现场查勘、定损服务;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人报案,保险人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另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X版)本条款于201X年6月2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号:人保财险(备-意外)[201X]主28号)。
1 总则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年龄在10周岁至65周岁(释义见6.1)、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投保团体中的成员或其家庭成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人身伤害索赔的建议书损失鉴定与赔偿谈判策略

人身伤害索赔的建议书损失鉴定与赔偿谈判策略尊敬的受害者先生/女士,非常抱歉听到您遭受了人身伤害,我们深感同情。
我理解您正迫切需要一个有效的建议书来指导您进行人身伤害索赔的损失鉴定和赔偿谈判策略。
在本文中,我将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帮助您在索赔过程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一、损失鉴定在人身伤害索赔案件中,准确的损失鉴定对于获得公正的赔偿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您可以考虑的注意事项:1. 收集证据:收集与您的人身伤害直接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医疗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工资单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确定您的损失范围和程度。
2. 请专业人士评估:寻求医生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对您的伤势进行评估和鉴定。
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医疗报告和证明文件,确保您的索赔要求得到充分的支撑。
3. 注意时间限制:不同地区对人身伤害索赔的时间限制有所不同,请确保您在合适的时间内提出索赔申请。
逾期可能会导致索赔无效。
二、赔偿谈判一旦您完成了损失鉴定,下一步将是与对方进行赔偿谈判。
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您达到合理和公正的赔偿结果。
1. 寻求法律援助:请寻求合格的律师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代表您与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谈判。
确保您选择一个有经验、专业的律师。
2. 明确索赔要求:在谈判前,明确您的索赔要求。
将损失和相关费用列出,并提供证据支持。
以强有力的证据和事实来代表您的权益。
3. 理性谈判:在与对方进行赔偿谈判时,保持冷静和理性。
避免过度情绪化或过于软弱,以确保您能够坚定地维护您的权益。
4. 探索解决方案:在谈判过程中,灵活考虑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并努力达成共识。
在某些情况下,调解或和解可能是实现双赢局面的最佳方式。
5. 谈判记录:在每次谈判中,确保记录下重要事项和达成的协议。
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纠纷,并提供法律证据。
总结在人身伤害索赔的过程中,损失鉴定和赔偿谈判是关键环节。
通过收集准确的证据,寻求专业的医疗评估,明确索赔要求并与对方进行理性谈判,您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公正的赔偿。
团险建议书

团险建议书篇一:团险建议书篇一:平安意外团险宏安集团XX年员工意外伤害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险责任及报价方案﹠报价:1. 投保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2. 投保险种: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3. 适用条款: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4. 保险对象:5. 保险期限:一年6. 保险责任简述(以条款为准)7. 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180天内身故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定额意外身故保险金。
8. 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180天内因该原因而造成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约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9.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180天内进行治疗的实际支出合理的费用。
除去0元免赔100%赔付。
10. 注释:“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若第三方人造成的伤害需要公安机关的证明。
11. 扩展8、9、10级伤残,对应赔付标准分别为保险金额的6%、4%、2%12. 特别特约:本保单同意增减及更换人员可以根据以下约定按月申请批改,但所有追溯批改的被保险人保险起期不得早于保单的保险起期。
投保人可以于每月*日前(适逢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将上月新入职投保人处工作的劳动者申请批改为被保险人,需提交上月变动人员批改申请。
对于上月新入职且及时申请批改成功的被保险人,保险人自被保险人入职日起承担其保险责任,理赔时须提供被保险人出险当月工资单及雇佣劳动合同。
对于非上月新入职人员,保险人自实际申请批改次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止期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为限。
对于离职的人员,保险人自其离职之日起不承担其保险责任。
劳动者的入职时间以在投保人处实际用工(含试用期)的第一天为准。
条款说明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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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医院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分公司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制作人:叶爱丽总公司概况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是经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公司。
作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旗下的一家专业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服务,公司在1991年5月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开展产险业务的基础上,按照产、寿险分业经营的要求,于2001年11月9日注册成立,总部设在,注册资本为40.88亿元。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已于2007年12月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一家国领先的综合性保险服务集团。
目前,公司已形成寿险、产险和保险资产管理三足鼎立的业务支柱。
在集团化管理构架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最知名的产险公司之一,取得了稳固领先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产品开发、定价、核保、理赔服务和营销网络上都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努力实现业务规模和在价值的均衡增长,切实保障客户利益。
四、保险技术方案一:工种:电工/ 爬电线杆人员(属于第四类工种,由保监会规定)方案:意外:30万/人医疗:3万/人住院津贴:50元/人/天保险费:596元/人以上无绝对免赔额保费计算明细:意外死亡及伤残: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Array30万* 0.3% * 50% = 450元费率折扣意外医疗: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3万* 0.3%*2 * 70% = 126元费率折扣住院津贴:保费=保险金额*费率费率30万*0.3%*0.5=4503万*0.3%*2*0.7=12650*0.4=24.5 596元二:工种:司机 (属于第三类工种,由保监会规定)方案:意外:30万/人 医疗: 3万/人 住院津贴:50元/人/天 保险费:423元/人以上无绝对免赔额保费计算明细:意外死亡及伤残: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30万 * 0.2% * 50% = 300元费率 折扣意外医疗: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3万 * 0.2%*2.5 * 70% = 105元费率 折扣住院津贴:保费=保险金额*费率费率30万*0.2%*0.5=3003万*0.2%*2.5*0.7=10550*0.35=18 423元三:工种:食堂/保洁/发杂志人员 (属于第二类工种,由保监会规定) 方案:意外:30万/人 医疗: 3万/人 住院津贴:50元/人/天 保险费:311元/人以上无绝对免赔额保费计算明细:意外死亡及伤残: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30万 * 0.14% * 50% = 210元费率 折扣意外医疗: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3万 * 0.14%*3 * 70% = 88元费率 折扣住院津贴:保费=保险金额*费率50元 * 0.25 = 13元费率30万*0.14%*0.5=2103万*0.14%*2.5*0.7=8850*0.25=13 311元三:工种:一般医师及护士 (属于第一类工种,由保监会规定)方案:意外:30万/人 医疗: 3万/人 住院津贴:50元/人/天 保险费:209元/人以上无绝对免赔额保费计算明细:意外死亡及伤残: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30万 * 0.09% * 50% = 135元费率 折扣意外医疗:保费=保险金额*费率*折扣3万* 0.09%*3.5 * 70% = 66元费率折扣住院津贴:保费=保险金额*费率50元* 0.15 = 8元费率30万*0.09%*0.5=1353万*0.09%*3.5*0.7=6650*0.15=8 209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清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围一、被保险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员,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合法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人数应占投保团体总人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5人。
投保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按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不在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之列,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若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取较高比例残疾保险金者,按较高比例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三、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总额以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一、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二)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殴斗、自杀、故意自伤或故意暴露于危险状态中(不包括见义勇为的情形);(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五)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不在此限;(六)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七)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八)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九)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下列任一情形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身故、残疾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被保险人精神失常或精神错乱;(二)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四)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第五条保险期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始日0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本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二、投保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
本合同约定一次性交付保险费或对保险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没有约定的,投保人应在保险责任起始日前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按期交付第一期保险费。
投保人未按本款约定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不生效,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发生投保人未按期足额交付保险费或不按约定日期交付第二期或以后任何一期保险费的情形, 从违约之日起,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收已经承担保险责任期间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投保人时解除;在本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投保人已付保险费占保险单中载明的总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条款容,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对责任免除条款的容应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或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或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
二、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经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四、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伤害事故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五、除另有约定外,其余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九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过错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条保险金的申请一、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一)保险单正本;(二)受益人户籍证明或明;(三)事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驻该国的使、领馆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四)如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身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如在境外意外身故,须提供事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中华人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出具的身故证明书;(五)如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下落不明,经中华人民国法院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六)如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残疾,须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七)投保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