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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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

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法律思考

摘要:土地问题,关乎民生,涉乎民计,维乎民意,解决好农村土地问题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时代考验。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流转日益成为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焦点问题之一。

本文通过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实践现状的研究,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成因以及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意义法律适用广义上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而狭义的农村土地流转仅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得以确定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及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自愿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本文既是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展开论述的。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也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发展农业,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权益。

但由于制度缺陷和现实中各种不利因素的制约,我国现行的土地流转机制在实践中运行不畅,面临诸多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基本类型、成因及特点1.1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目前我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案件包括转包、互换、出租等几种主要形式。

由于转包是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维持不变,原承包方还可从转包中获取一定的收益,风险小、见效快,故成为最为常见的流转形式,转包纠纷在流转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互换是承包方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而较常采取的流转方式;另外,转让、出租、代耕等纠纷也多有发生。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五种流转形式的思考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五种流转形式的思考
合 同 的科 学性 、 严肃 性 , 既保证农 民能够分 享土地 增值 的 收益 , 又能保 证土地 转让期 间 的稳定 , 发挥 土地 规模 经营 的效果 。探讨 土地 所有权 的意 义在
消农业 税 , 实施 种粮农 民直 接补贴 , 中央预算 内与
国债投 资 的重点 转 向农业 和农 村 , 大农 业 和农 加
应 扩 大公共 财政 覆 盖 农 村 范 围 , 展 农 村公 共 事 发
保 障的土地 承包 经 营权 。同 时 , 根 据 农 民 的 意 要
愿 , 许农 民 以多种形 式流转 土地 承包 经 营权 , 允 发
业, 使广 大农 民学有 所教 、 有所得 、 劳 病有 所 医、 老
有所 养 、 有 所 居 。近 年 来 , 家 在 农 村 义 务 教 住 国
推进农 村改 革发 展若 干 重 大 问题 的 决定 》 中有 关
“ 健全 严 格 规 范 的 农 村 土 地 管 理 制 度 ”中指 出 : “ 好农 村土 地确 权 、 记 、 证 工作 。 完善 土地 搞 登 颁 承 包经 营权权 能 , 法保 障农 民对 土地 的 占有 、 依 使 用、 收益 等权 利 。加 强 土地 经 营 权 流转 管 理 和 服 务 , 立健全 土地 承包经 营权 流转市 场 , 照依 法 建 按
持稳 定并 长久 不变 , 要 赋 予农 民更 加 充 分 而 有 还
势, 积极 为逐 步缩小 城 乡经济 差距创造 条件 , 差 使
距从 扩大 到 开 始 缩 小 的 “ 拐点 ” 日到来 。破 解 早
城 乡二 元结 构 的藩篱 , 真正 实现 城乡一 体化 , 首先 要 从 实现城 乡之 间基 本 公共 服 务 的 均 等化 人 手 。

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法律思考

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法律思考
理论 研究
商 品 与质 量
21年6 干 00 月
完善我 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法律思考
口白玉恒 王 治
( 西南民族 大学 四川成都 6 04 ; 1 l0 l2兰州商学院, 甘肃兰州 70 2 ) 3 00
摘 要: 土地承 包经营权 的流转行有利于农村 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能够促使土地 、 劳动力、 资金合理流动和配置 , 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高农 提 业生产效率。但是我 国土地承 包 的流转还存在许多 问题, 权 不利益保护农 民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的内涵和主要方式的 介绍 , 出我国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 的问题 , 提 并对完善我国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的提 出建议。 关键词: 土地承 包经营权; 流转; 完善 土地 承包经 营权 流转 的内涵 土地 承包 经营权 流转 ,是指 在农村 土地 承包 经营权 有效 存在 前提 下 ,在不 改变农村 土地 所有 权权 属性 质和主 体种类 与农 村 _ 十 地 农 业用途 的基 础上 ,土地 承包经 营权 人依 法将 土地承 包经 营权 或者 土地承包 经 营权 中分离 出来 的部 分权 能等具 体 民事权利 转移 给他 人的行 为 。土地 承包经 营权 的流 转包括 两种 , 一种 是对 通过 家庭 承包 的方式 取得 的土地 承包 经营权 的流 转 ,另一种 是对 通过 招标 、 拍卖 、 开协商 等方式 承包 荒地 等农村 土地 的特 殊流转 。 公 土 地承 包经 营权 的流转 方式有 转包 、 出租 、 互换 、 让 、 转 入股 及抵 押 。 土地 承包 经营 权 的流 转是 土地 承包 经营 权物 权 属性 的表现 ,


也是 完善土 地承 包制度 和发 展农 村经济 的必 然要 求 。 于土地 承 对 包 经 营权 的流转 , 要依 靠市场 机制 , 由农 民 自主选择 是否 流转 。允 许 农 民进 行土 地承包 经营 权 的流 转 , 过实 行适度 规模 经营 , 通 能够 促 使土 地 、 劳动 力、 资金 合理 流动和 配 置, 有利 于 降低农 业生产 成 本 , 高农业 生产 效率 。 提 二、 国土地 承包 经营权 流转 存在 的 问题 我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作者:林春明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4期摘要: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现实与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与农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并获取流转收益的行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以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核心。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于2005年1月19日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据。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在第3篇“用益物权”中,第1l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更开放的流转奠定了充分的法理基础。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思考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虽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存在不少障碍。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规范欠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会发生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发包方同意。

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经发包人同意”的标准,以及其在转让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在实践中可能造成发包方滥用权力,侵害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权。

2.在土地流转实际需要与现实的冲突。

土地规模经营,要求土地通过流转连块连片,但有的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导致土地无法连块成片进行规模经营。

而法律又是对土地的调整作出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或收回承包地。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思考

法律思考》2023-10-30•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概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建议•案例分析目•研究结论与展望录0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概述定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等通过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分类根据流转主体的不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可分为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和农户流转两种形式;根据流转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出租、转让、入股等几种形式。

定义与分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经历了从禁止流转到允许流转、从自发流转到规范化流转的演变过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规模逐渐扩大,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历史发展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活跃,流转主体多元化,流转形式多样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流转程序不规范、权益保障难等。

现状历史发展与现状集体土地流转的意义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保障农民权益集体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集体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城市资本和技术向农村转移,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通过规范的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02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概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做出了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由其他主体享有或行使的行为。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

流转程序与形式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和入股等。

在流转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理的流转形式,确保流转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法律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法律思考

之力解决 农” 问题。20 年 l 1 0 8 O月 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 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 改革发展 若干 重大 问题 的决定》 以 下简称 《 ( 决定》 o决 定》 出, 强土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转管理 和服 务, 指 加 建立健全 土地承 包
中图分 类号: 92 D 2. 5


新 中 国建 立 后我 国土地 制 度 的 沿革 与变 迁
14 9 9年, 苦难的中国人民在 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下推翻 了帝国主
O年 O年 义、 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 建立了属于 自己的国 5 到7 。
家。 毫无疑问, 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能够生存下来并取得最终的胜 利与其土地政策又分不开的关系。 但是建 国后土地政策将何去何从 , 是废是改, 我国经历 了三 次有意义的探索。 下面笔者将简要介绍新中
营的社会主义土地私有制 随着国民党在大陆的大败退, 国内各省区的追歼残敌和剿 匪活动 的接近尾声, 共产党在新解放区继续施行早在 14 9 7年已在解放区实 行过的‘ 中国土地法大纲》 即“ , 没收地主土地, 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
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 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 适应 了我
( ) 一 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撂荒严重, 有些地区耕种率甚至不到 5% 0
土地撂荒的原因很多, 但追根溯源 , 我们不难发现最重要一条当
民不仅失去 了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生产资料, 而且也失去 了自主劳动 属种地 的成本过高, 收益太低 。种地 的收益过低 , 一方面与普通农产
的权利, 干什么、 “ 于多少、 怎么干 , 都由生产队说了算, 自主的收益权 品价格过低有重要关系 , 另一方面 目 前农村尚未实现科技种田的氛围 也 由大锅饭 的分配形式所代替” 0 。 这是一段伴随我 国二十年的惨痛 也有重要联系, 高技术含量、 高附加值的农业还未形成气候, 当然农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权人 也以本集体经济组织 内的农 民为主 ,一般 以承包或 “ 四荒”拍卖方式取得承包土地使 用 权。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可按户均分承包的方式 获得使用权 , 已在第一 、 二轮承包延包 中承包了 土地 的农 民则应直 接界定为取得承包土地使用 权; 在土地使用年期 内 , 承包土地使用权之上可 附设土地经 营权 等他项 权利 ,土地可 由使用权 人 自己使用 , 也可 以人股 、 转包 、 出租予 以他人 经营 ,经 土地所 有者同意 ,还可以用 于抵押融 暂不 承包土地使用权按不动产 的 的现实选择 空 间。宪法修 正案第 2 条规定 :土地 使用权 可 资 , 允许 转让 ; “ 。l9 年的《 土地管理 特性 给予法律保障 ,一经取得并通过政府 土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以家庭承包为主 的 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9 8 使 经营方式 促进了农村经济 的快速发展 ,但随着 法》第 2 条第 四款也 作了类 似的规定 。这 里的 登 记 , 用权人和土地权利义务不能再随意改 必须改变的 , 当事人要按市场价格 向使用权 改革的深入 , 农村深层次矛盾不断涌现 , 三农 问 “ 土地使用 权” 既包 括国有土地使 用权 , 包括 变 , 也 题 日益凸现 , 其症始问题就是农民增收困难 。是 集体土地使用权 ,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则包括集 人支付土地财产损失 的补偿 ;承包土地使用权 什么原因导致农民增收减缓?理性分析 , 除了市 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包括农用土地使用权 。这 是土地 的一项基本 物权 ,取得使用权需支付相 地租 , 使用权人平时享有 场因素 ,一个重要的原 因就是 土地 的效 益未能 里的“ 转让 ” 就是流转 , 即有偿使用。另外 , 《 土地 应的土地费用或地 价、 第 3 “ 很好 地发挥 出来 。回顾 2 O多年农村 改革 的历 管理法》 6 条也规定 :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利用或经 营土地使 用权带来的收益,在 国家征 程, 不难发现 , 以家庭 承包为 主的生产责任 制 , 的使用权不得 出让 、转让或者 出租用于非法农 用 土地 时还 可获得 丧 失土 地使用 权的损 失补 明确 了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分配方式 ,打破 了 业建设 ; 但是 , 符合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并依法取 偿 。 因破 产、 兼并等情形致使土 2 - 3土地耕作经营权 : 土地耕作经营权是 在 大锅饭 , 把农 民的懒性从平均主义的桎梏 中解 得建设用地 的企业 , 该 放 出来 , 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 , 农 极大地促进 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条的立法 目 承包 土地使用权上附设 的一种他项权利。承包 了农村经济 的发展 , 但是随着农产品量的增加 , 的主要是为 了保护耕地 ,因此农 用土地流转应 土地使用权人可将其土地耕作经营权单独以转 分包 、 出租 等方式流转 经营 , 经营期 可根 据 农产品价格开始走低 ,农 民开始 品尝 到市场调 当受 下面两个 条件 的制约 : 流转的土地必须用 包 、 a . 行商定 ;对土 节的苦果 , 人们开始注意到 , 在劳动力 的因素解 于农业建设而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即受让农 经营的需要 由承包或租赁双方 白 分包 、 出租等 经营活动 , 本集体 经济组 放以后如何让土地的效益解放 出来 。于是结 构 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从也只能从事农业建设的 地转包 、 承租 的优先权 , 经本 组织和个人 。b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 , . 流转 织 内的其他农 民具有 承包 、 调整开始在 中国农村成漫卷之势。 职工作集体经济组织的 23 , 成员同意后 , 土地可 然而 ,农业经济结构 的调整 步履艰 难。其 的土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 。 分包 、 赁 ; 租 在不超 越承包土地使用 2理顺土地经济关系 , 统筹各方利益 , 是规 对 外转包 、 实 ,当人们意识到农业 经济结 构需要调整的时 权 的范 围内 , 土地耕作经营所涉及的经 营费用 、 候, 农村 的经济结构调整就已经走过 了一段充 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键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条也对允 许 土地使 用 权 转 让及 转 让 条 件作 了规定 。
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 ,
审理 涉及农 村土 地承包 纠纷案 件适用 法律 的若干 问
收稿 日期 :0 9 6 8 20 —0 —2
作者简介 : 贺翠( 92一)女 , 18 , 陕西延安人 , 西安财经学院文法学 院硕 士研究生 , 研究方 向为农村经济法制 。
政策文件 到地 方法 规 、 章 再 到 国家 立 法 的渐 进 过 规 程 。现行法 律关于农 村 土地承 包经 营权 流转 的基 本 原则 、 流转主 体 、 转方式 、 转程序 、 流 流 流转 管理等 方 面都做 了相应 规 定 。然 而 , 村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流 农 转在发 展过 程 中还存 在许 多法 律上 的问题 。严重 制 约着农 村土 地承包 经营权 流转 的持续 健康发 展 。
转 问题 都有 相应规定 。18 《 法》 98年 宪 修正 案 规定 : “ 任何 组织或 者个 人 不得 侵 占、 卖 、 买 出租或 者 以其 他形 式非法 转让土 地 。土地 的使用权 可 以依 照法 律 的规定 转让 。在立法 上第 一次 明确 了农村 土地 流转 ”
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 指出要 , “ 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 民的土地承包权 和经营 自
贺 翠
( 西安财经学院 文法学院 , 陕西 西安 7 06 ) 10 1

要: 现行法律对农 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 的基本原则、 流转主体 、 流转方式 、 流转程序 、 流转管理 等都做 了
相应 的规定 。然而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的实际状况反 映出这些 制度设计仍存 在一些缺 陷和不足 ,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城乡一体化进程协调发展的理念,确保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加强农民土地权利保护是今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但从目前情况看,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低,流转程序不够规范,配套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制度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产生的必然性:”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只有通过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才能使土地可以适度集中用以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同时,只有通过土地流转,才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更行之有效的配置。

如果不进行土地流转,那么土地还将继续集中在多数,零散的人手中,无法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效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流转形式多以转租、包出租为主,农民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是法律允许的。

近些年流转的种类多: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均有。

流转对象应该呈多元化趋势,一些工商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流转市场化程度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滞后,严重影响土地流转的效率。

很多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没有形成,即使有,也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市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缓慢,缺乏相应的市场规则。

价格的形成随意性很大,廉价流转较为普遍。

这种自发性和分散性流转方式决定了流转的规模较小,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和速度,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延缓了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进程。

另外,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相当匮乏。

2、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很不规范,由此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混乱,制约土地流转的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幅下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 的积极性 ,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 , 但 一家一户个体经
营 的土地 规模狭 小 分散 , 限制 了农业 机 械化 程 度 的提
高和农业科技成果 的推广应用 , 以获得规模经济效 难 益。 土地收益下降使农 民对土地投入 的积极性也随之 下降。要进一步提高农业单产 , 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 实行土地集约化经营 , 这样土地流转便应运而生。并 且,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 , 农村 出现 了
因此搞活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分析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户依法对其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转让租赁入股等形式进行处置获得收益的行为
20 0 9年 3 月
北京科技 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 版 )
Ma . 09 r 20 V0 I 5 No l2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问题 的思考
杨 丽
( 南商 业高 等专 科学校 , 南 郑 州 404 ) 河 河 504
[ 要 ] 农 村 土 地 经 营权 流 转 , 中国农 业和 农 村 经 济发 展 到 一定 阶 段 的 产 物 。 当前 在 稳 定 家 庭 承 包 责 任 制 的前 摘 是
规 模 效 应 、 约 效 应 和 市场 效 应 。 集
[ 键 词 ] 土 地 流 转 , 因分 析 , 策 选 择 关 动 对
[ 中图 分 类 号 ] 0 F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献 标识 码 ] 文 A
[ 章 编 号 ]0 8 2 8 (0 9 0 — 0 4 0 文 10 — 6 9 20 )1 0 3 — 4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思考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思考

有委托书现在以流转非个人 自愿为 由要地或要求变更合同。 1 二轮期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引发 的纠纷 。由于 国家 . 2
土 地 承 包 法 律 逐 步健 全 ,农 民 的法 律 意 识有 所 增 强 ,土 地流
农户具有各种不 同的需求,必然会 引起土地流转 ,同时不可
避 免 地 引 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纠 纷 。政 府 部 门只 有 因 势 利 导 ,
3 处 理 土 地 流转 纠纷 遇 到 的 问 题
签流转合 同,只 是 口头说 一下 ,二轮承 包时也 没有续签 合
同 , 发包 方 与现 种 地 户 签 订 了 二轮 合 同 ,或 就 争 议 地 块 儿 发
包 方 没 有 同任 何 一 方 签 订 二 轮 承包 合 同 。③ 农 户 与 农 户 之 间 的 流转 引起 的纠 纷 。主 要 流转 形式 有 转 包 、转 让 、出 租 、 互
确 ,甚 至 只 是 口头 协 议 , 责 权 利 不 清 ; 有 的 是 双 方 签 了 合
41 加强对 《 村土地承包法 》及 《 . 农 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纠
纷 调 解 仲 裁 法 》 的宣 传 ,提 高 乡 村 干 部 、农 民的 法 律 素 质 。
42 加 强仲裁机构 和土地承包 管理部 门、司法部 门、信访 .
11 一轮 期间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引发 的纠 纷。这种纠 纷 . 约 占流转 纠纷总量 的 9 %。主要 是 由于 全家农转 非到城 镇 7
落 户 、婚 迁 、外 出打 工 全 家 户 口迁 走 或 人 少 地 多 引 起 的 。
企业 ,每年每亩流转 费为 l 0 0元 ,出租给种粮农户每亩一 3
同,无法确认事实而发生纠纷 。③ 流转 期限过长 。由于对 国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问题 。
度分配时, 首先按照股份支付社员土地保 底收益, 留足 公积公益金、 风险金后 , 按 再
《 物权法》 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受让 集体土地 承包经营权进 行 了非常 严格的 限制, 这种受让主体身份 限制造成土地承 包权流转 的封 闭性, 给土地资源的合理配
的影响。即使如此 , 大部分农户仍牢牢把 守 自己那份承包地 , 不愿让别人承包 。这
不 能 不 说 是 ” 农 ”工 作 中 的 一 个 突 出 三
实现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 转包 的期限和转
包金 支 付 方 式 由双 方 自行 约 定 。 要 发 生 主
经营范围从城市国有土地扩大到乡村集体
土地 , 以获 得 更 多 的土 地 财 政 收 入 。 借
在转包 的农户与大户、 业主或企业法人等 承包之 间。 这是当前农村最 为广泛的一种
是 土 地 互换 流转 。 种 形 式 的 土地 这
流 转 是 最 为 原 始 也 是最 先 出现 的 。 要 是 主
是在土地 流转过程 中存 在没有 充
农户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到土 分 地后 ,出于耕种 的方便或其他的需要, 而
分 考 虑 农 民意 愿 的 现象 。 些 地 方 政府 没 一 有 充 分 考 虑 农 民 的愿 意 , 作 为 土地 主人 将 的农 民视 为 可 有可 无 的 角色 , 是热 衷 于 只
农 户 以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作 为 股 份 共 同组
流转, 这有可能带来_系列 的经济和社会
问题。 三 是 对 土 地 流 转 尚未 进 行 明 确 统 一
的法律规范 。当前我国发生的土地流转 , 多是民间 自发进 行的 ,许 多只是 口头协 议, 很容 易产生纠纷 。 当前 , 我国法律对流 转 时限和回收条款 等土地流转 的关键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产生的问题农用土地的现状从实践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是依靠行政方式推动。

推动土地流转,有一个基本前提——坚持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更需要提醒的是,允许土地流转并非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

靖安县农业局负责人说,各级政府应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用好权。

重要的是,促进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而不是地方政府的意愿,有些地区不尊重农民意愿随意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搞重新发包、出租和集体统一经营,这种行政命令的流转方式造成农村土地承包期不稳定,承包关系频繁变动以及农民土地利用短期行为等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2.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还不完善。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以及转包为主,形式比较单一,流转主要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而且流转的内容简单。

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

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多自发形式,土地流转双方往往贪图方便而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履行必要的手续,也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者契约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土地流转无序进行,导致纠纷越来越多。

二、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存在的不足1.政策局限:首先,农用土地的产权体系不完整,土地产权主体不清。

由于土地承包引起的“两权分离”,从土地产权角度看并不完整,也不清晰。

土地分别包含哪些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承包经营权如何界定,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应划分为几个不同的产权层次都未明确,甚至在这种土地制度中产权主体也是不清的,不仅有关产权分别属于什么主体无明确说法,就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乡、村还是组一直存在着争议,其所有权权益如何分配更无法论及。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

疋科技。

凰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韦红平(金华市中级人法院,浙江金华321000)睛要]2009年3月,浙江省率先在国内出台了首个规范土地流转的岱折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动,全国首批12家由农户以±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于3月15日正式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标志看今后浙江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物权化、股权化。

浙江省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激活了土地资源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了一务新路。

巨;键词]土地承包;土地流转2009年3月,浙江省率先在国内出台了首个规范土地流转的惭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另皇>,全国首批12家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杈作价出资设立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于3月15B IT式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今后浙江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物权化、股权化。

浙江省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激活了土地资源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了一条新路。

一、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现状与特征(一)农村±地演。

转的定义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意义上是指土地使用权即承包经营权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即在农村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民在市场条件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1)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客体之不同,其可区分为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国有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所谓广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遵循土地所有权归属不变的原则下,土地承包人将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

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确定物权属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在遵循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途不变的原则下,权利人合法自愿地将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或部分杈利从土地承包经营杈中分离出来,通过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等方式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样, 农民与集 体原承 包经营 关系已是十 足的土地用益物权关系 。
另一方面 , 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 民集体对土地的所 有权 而产生, 为所 有权单位 的社 区成 员平等 享有的法定权利 。 非经农 民集 体同意 , 区以外成 员不享 有农村 土地承 包经 营权。 社 例如 ,土地承包 《
没 有 法 律 人 格 意 义 的 集 合 群 体 。它 是 传 统 公 有 制 理 论 在 政 治 经 济 上 的表述, 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不
为 了解 决这 一 问 题 , 济理 论 界 和 有 关 的行 政 管 理 部 门 都力 图 明 经
组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村委会 可以行使对集体土地 的经营管理权 , 但也不能就此否定
关法律 问题 值 得探 讨 。
关键 词 流转 “ 民集体” 经营 管理 权 农 中图分类号: 9 23 D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909 (0 90・9 -1 10 —5 2 0 )32 50 2
了对农 民集体意愿 的尊重 。我们认为法律虽然规 定了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组织是否 是集体 土地所有权人
我 国宪法 、 民法通则 、 土地 管理法 和农业法都有 关于农村集体土 地所有权 的规定 。 这些法律 , 将农村集 体土地所有权规定为三级制 的 “ 民集体所有” 这就是“ 镇 ) 民集体所 有” “ 农 。 乡( 农 、村农 民集体所有” 和“ 内两个 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 中的农 民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 , 村 。 农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级类 的“ 民集体” 农 。但是 ,农 “ 民集体” 不是法律上 的“ 组织” 而是全体农 民的集合 , , 是一个抽象的 、

谈如何正确理解和对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谈如何正确理解和对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所有或 国家所有 ,土地所有权只 能单向性转变 一 即只允许 得 土地 的经营权 ,如转包 、出租 方式 。当然 ,承包方可 以将
农村集体所有 地转变为 国家 所有 ,而这由土地征收制度 承包权与经 营杈 两项权利同时转移给 他人 或经济组织 ,承包 吐 加以规范 ,不纳入土地流转机制 。因此 ,我 国农村 土地流转 人 由此可以 完全脱 离承包关系 ,由受让方与发包 方重新订立
◎ 郭 天 玉
我国
} 、 依 村土地承包 j
等榴 关法律都明确 用地和宅 基地的区别 。其 中,农业用地 是农 民的命根子 ,不
规定了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 权的流转 ,而不是土 仅是其主要 生产资料 ,也是其生活保 障的来源。我国 自上个
地所有权的流转 。农村改革发展 的实践 证明 ,农村土地承包 世纪 8 o年代 以来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 经营权流转具有 许多积极作用 ,例如 ,有利 于剩 余劳动力不 经营体制 ,赋 予农 民在农村土地上享有承包经营权 。历史与
三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是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目前许多地方把开展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向龙头企业发展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认为我国现行农村承包责任制度造成农村土地零星分散难以开展规模经营机械化经营而农民的分散经营导致农地的比较效益低下农民的收入普遍不高农村经济落后
谈如何正确理解和对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因 ,但怎么流转 ,则与土地法 律政 策有直接的关系 。 彻 权 筑物 ,称为建设用地使 用权 ;在承包地上开采煤矿 、其 它金

依 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 、 行政法规没有具体 明确规 属或非金属等矿产资源 ,则 称为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 国严格
定土地流转的含义 、前提条件 、流转 目的 、流转方式规范等 的土 地管理法律和政策 ,要将 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与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及流转特征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就其权能设立的法理(孟勤国教授的“物权二元结构论”)和实际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规范,应定义为承包人(农户、集体或公司)从事耕作、种植或其它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此定义强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性质,直截了当地阐明了承包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有利于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利益。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农民对土地长期占有和经营的权利也将相对稳定,并随着农村经济结构不断变化、升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会更加频繁。

根据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的调查,现阶段因城市化进程加剧等因素,使得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土地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二是土地流转区域不断扩张,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扩张,由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扩张,且日趋明显;三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

农户间的自发流转和通过集体经济促动式的流转都在发展,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反租倒包、入股、拍卖等流转形式。

究其原因,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善造成的。

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和动力。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经营农用地无法得到相应的利益,所以愿意把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通过流转而获取稳定的收益。

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工业化进程,不再完全依靠土地,也使得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农村土地流转现存问题的思考我国正处在农村城镇化的关键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城市、城镇二、三产业进行转移,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它能有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业投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但是,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即自身内部限制的问题和政府、土地市场及自然气候状况等外部影响的问题。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颈和利益分配瓶颈。
关键词 : 土地 流转 ; 铁 力市; 问题
2 . 6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 机制不健全 。 对农 民来 说 , 土地是生命的源泉 , 是农村最基本 的生产 资料 , 农 村土地流转是农业 可持续发展 的客观要求 , 也是化解“ 三农 ” 难题 的 3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有效 途径 。十七届 三中全会通过 了《 中国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 3 . 1 解放思想打破 法律瓶颈 , 积极抢 占改革发展的主动权 打破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瓶颈 , 是土地制 度改革需要迈 出的第 展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 》 , 文件 指出 , 完 善土地承包经 营权 权能 , 依 法保 障农 民对 承包 土地 的占有 、 使用 、 收益等权利 。 加强 土地承包经 步。 根据 国家“ 农村土地承包法 ” 的规定 , 农用地在符合规划 、 不改 可 以进 行流转。 同时 , 伴 随着《 物权法》 的出 营权流转管理 和服务 ,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市场 , 按照依 变土地性质 的情况 下 , 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物权属性 的认识 已趋成熟 , 为全 法 自愿有偿原则 , 允许农民以转 包 、 出租 、 互换 、 转让 、 股份合作等形 台, 面实现农 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利益 , 创造增加农 民收入和保 障粮 式流转土地承包经 营权 , 发展多种形式 的适度规模经营。 结合铁力市农用地 中的耕地数量少 、 质量不高 、 建设用地分散 , 食安全双赢局 面提供了有据可依 的法律依据。 以及 县域 内广 大人 民群众意识 等的实际 , 探 索以土地所有 权 、 承包 3 . 2突出重点打破 资金瓶颈 , 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牛鼻子 解 决土地流转的资金瓶颈 , 方可确保土地 流转顺 利畅通 。针对 权 和经 营权分离 的方式 , 建立完 善“ 三权分离 、 多次流转 、 合理 收益 ” 铁力市应该 的土地流转模式 ,以期有效破解县域农村土地流转 的四大瓶颈 , 以 农村 土地 流转 中资金与农村金融创新 力度 不足的问题 , 推动铁力市县域 内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 考虑通过金融改革 与融资 , 让 资金 与资本融入土地流转 市场 , 加快 1 铁 力 市 基 本 概 况 农 村信用社改制农 村商业银行步伐 , 启 动创新地权 、 林权抵 押贷款 的方式 , 全 力推进“ 小额贷款 + 林权抵押 ” 等相类 似的贷款模式 , 加 1 . I 行政区划 铁力 市辖铁力镇 、 双丰镇 、 朗乡镇 、 桃 山镇 、 工农 乡 、 王杨乡 、 年 大了对农业土地流转改革的扶持力度 。让农村 土地 流转带动 资金 、 丰乡七个乡镇 , 双丰林业 局 、 朗乡林业局 、 桃 山林业局 、 铁力林业 局 技术 、 设备等生产要素 向农村流动 , 推 动了农业规模化经 营 , 塑造铁 四个林业局 , 以及 省农 垦总局铁力农 场。其 中铁力镇是 中心城区所 力市地方农业 品牌 。 3 . 3凝心聚力 打破共识瓶颈 , 努力排除改革发展 的新障碍 在镇 , 是全市的政治 、 经济 、 文化 中心 , 镇 内交通方便 , 经济繁荣 。 1 . 2人 口状 况 2 0 1 3年中央“ 一号文件 ” 提出 , 要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 2 0 1 2年全市总人 口 3 6 . 7 8万人 ,其 中城镇人 口 2 5 . 8 5万人 , 占 承包 经营权确权 、 登记 、 颁证工作 , 铁力市这一工作基本 已经完成 , 这为农村土地流转扫除了障碍 、 铺平 了道路 。 同时 , 要 以此为契机加 总人 口的 7 6 . 0 2 %。 1 . 3经济发展状况 大政策 、 资金、 人才改革 与帮扶力度 , 通过改革活跃农村土地改革市 2 0 1 0年 ,全 市 生产 总值 实现 4 7 8 , 5 7 0万 元 , 比 2 0 0 5年 的 场 , 在涉及到政策 、 法规 、 资金等方面与 中央和上级部门保持高度一 打破共识瓶颈 , 成立农村 土地流转与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 , 出 台 2 5 0 , 4 7 4万元增加 2 2 8 , 0 9 6万元 , 年 均增 长 1 1 . 7 %, 其 中市属生产 总 致 , 加 大对规模经营项 目的政策倾 斜和对流转信托服务中心 值实 现 3 5 6 , 5 5 0万元 ,比 2 0 0 5年 的 1 9 4 , 5 3 8 万 元增加 1 6 2 , 0 1 2万 相关政策 , 元, 年均增长 1 2 . 2 %, 占全市生产总值的 7 4 . 5%; 人均生产 总值实 现 的资金投入 , 对 经营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放宽授 信额度 , 加大针对 农 打造属 于铁力市农业 的过硬 品牌 。 1 2 , 3 3 1 元, 是2 0 0 5年 1 . 9倍 ; 全 口径 财政 收入 实现 2 0 , 4 5 1 亿万 元 , 产 品深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 , 比2 0 0 5年 的 8 , 0 9 3万 元 增 加 1 2 , 3 5 8 万元, 年均增 长 2 0 . 3 7 %; 社会 3 . 4以人 为本打破分配瓶颈 , 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的新问题 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 1 2 0 , 6 1 6万元 ,比 2 0 0 5年 的 5 8 , 5 5 1 万元增加 合理解决土地流转 的利益分配瓶颈 , 土地流转才能实现 多方 共 6 2 , 0 6 5万元 , 年均增长 1 5 . 6 %。 赢顺利推进。 只有在土地流转改革 的过程中坚 持始终保障农 民土地 I . 4土地利用特点 的长期 和长远收益 , 兼顾村集体与地方政府 收益 , 坚 决按农户拥 有 才能从根本上保 障农 土地利用 以林 、农用地 为主 ,结构单 一。全市土地 总面积 为 的土地承包权面积 的比例进行公平合理分配 , 6 4 4 3 3 4公 顷 , 林地 面积 为 5 0 6 9 5 6公 顷 , 比重高 达 7 8 . 6 8 %, 耕 地 面 民与承包者的权益 , 使承包者获得相 应的利益才能使 流转承包长 久 积为 1 0 8 1 1 7公 顷 , 比重为 1 6 . 7 7 %, 仅耕 地和林地两个地类 , 占土地 的持 续 下 去 。 参 考 文 献 总面积 比重就达到 了 9 5 . 4 6 %, 铁力市土地利用结构过 于单一 , 产业 结构有待进一步提高。 【 1 ] 十八届 三中全会政府工作报告, 2 0 1 3 , 1 0 . 2土地流转存在的 问题 [ 2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 法, 2 0 0 4 , 8 . 2 . 1 部分农 民对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较低 。大部分农户 [ 3 ] 铁 力 市统 计 年 鉴 , 2 0 1 2 . 对《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 》 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知之 甚少, 维护 自 身权益的意识不高 , 一些农户盲 目 进行 土地流转 , 致使 利益受损 , 形成 了潜在 的土地流转 纠纷 。 2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 流转合 同不规 范 , 统一规范 的流转合 同使用 率不 高。 2 . 3农 民因病 、 因灾流转土地 的情况较多 ,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尚 需 进一步健 全。 2 . 4 存在一部分国有土地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的现象 。 2 . 5 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化建设较缓慢 。 乡( 镇) 土地流转 、 经营权 证 管理 和土地 承包信 息化管理制度相对 滞后 。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思考
村土地承包法》 《 、 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 裁法》 《 、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 《 、 担保 法》 ;属于政
策法规 的主要有 { - 1地登记办 法》《 、农村土地承 包经 营权证管理办法》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管理办法》 其中 ,农村土地承包法》 。 《 首先从法
律层 面允 许 了土 地承 包经 营权 的流 转 , 得 土 地 使

地流转的推行起到 了重要的支撑和规范作用。
闻题 其愿因
在我国厂大农村 ,根据现有的土地制度 ,
各个地方已经开始了不 同程度 、 同形式的土 不 地流转探索和 实践 。事实证明 , 土地承包经营 权的流转从 客观上提 高了土地产 出率和劳动 生产率 , 实现了土地 资源的优化 配置 , 为农业 的规模化 、 产业化和现代化经营奠定了坚实的
多数农 民不愿将士 地长期流转在 外 ,土地流
转 的 周 期 普 遍 不 长 。 导 致 承 包 土 地 的 企 业 不 能 进 这
土地流转 行为一律无效 ,从而切实保证各 方利 益不 受损 害。明确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起导 向和调控 作用 ,避免其直接参与土地流转交易或成为流转主
体 。另 一 方 面 , 民 自发 形 成 的组 织 , 农 民专 业 合 农 如
( ) 一 流转程 序和 管理 不规 范
流转程序和 管理不中存在的首要突 出问题 。具体表现 为: 部分 农户采用 了私 下约定的方 式 , 没有对 流转进行书面约定 ; 的农户虽然彼此签订了 有 流转 合同 , 合同条款不 具体 , 但 双方责权利 没
关 子农 村土地 承包经营 权流 转 的立 法 思考
基础 。然而据统计 , 去年全 国平均土地流转率 不足 1 % , 相对偏低 。在现行的土地流转过程 0 中, 出现的问题 及其原 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思考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思考

在农户贷款上 , 部分农户在 寻找担保人方 面仍存在困难 , 且 每年都会有农 民因还不起贷款而 自杀 的现象。所 以各个 当
地政府应根据政策从财政对“ 三农 ” 投入 中安排专项 资金 , 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 壮大规模经营主体 、 培
的调价机制。可对流转期限超过五年的 ,建立价格调整机
极承担指导 、 协调 、 服务 、 管理和监督职能 。 要加强对农 民群
众的宣传教育, 积极 引导农 户转 变传统经营观念, 在稳 定农 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的前提下,增强农 民参与农地
流转 的积极性 、 主动性 , 对已形成的土地 自发流转行为进行
2 4 4
予指导意见 , 以对其进行规范或禁止。
2 . 加强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监督机制。 第一 , 加 大 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力度。 不仅要加强业务培训 , 提
业承包合同管理部 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健全 土地流转管理 机构. 加 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 及 时向农 民提供规 范
的土地流转合 同文本建 立完善土地档案。 妥善处理 土地流
户开展流转前 、 流转后 的各种服务。 五要制定 推进土地流转
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应出台鼓励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
优惠政策 。 鼓励农户 以转包 、 出租 、 互换 、 转让 、 人股等 多种 形式 流转 , 鼓 励农 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 鼓励 懂技 术、 善经营 、 会 管理 、 有资金 的种养 大户 、 农 民专业合作社 、 农业科技人员投资开发农户流转 的土地.鼓励工商企业投 资农业 、 龙头企业建设农产 品原料基地等. 全力推进土地流
高农 民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 推动农村土地规模 经营 。 ( 作 者单位 : 1 6 4 7 0 3黑龙 江省拜泉县 国富镇政府 农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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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思考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尽管我国土地的总量不算少,但由于人口数量庞大,人均土地占有量却很少,加之我国的人口在继续增长,土地承受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如何充分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缓和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成为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种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依法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其他方式主要指入股。

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据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继承等。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它是指转让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新承包方)的行为。

其结果是,转让方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方依法取得1 / 7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转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确立受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如转让方依法将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其承包方法律资格和原拥有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消灭。

locAlhoSt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

它是指转包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转包方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属于转包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包括处分权)移转给受转包方,其结果,受转包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能取得债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新确立转包方与受转包方之间的转包关系,且该转包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一般较短,最长也不得超过20年。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它是指出租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属于出租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范文最新推荐------------------------------------------------------ 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移转给承租方,其结果,承租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能取得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租赁权,同时,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新确立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农村土地租赁关系,且该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它是指在存在两个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有效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并限于同一发包方的农村土地的两个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承包方之间依法互相调换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则发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的流转,其结果,甲承包方丧失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同时取得乙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反过来,乙承包方丧失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同时取得甲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它是指入股者(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依法将农村承包地使用权入股而取得股权的行为。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它是指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方最后一个家庭成员死亡和承包期内,由最后一个死亡的家庭成员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依据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依据,主要有两种:1、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3 / 7中得以体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2、政策依据。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依据非常丰富。

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民可以把---------------------------------------------------------------范文最新推荐------------------------------------------------------ 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

1993年中共中央1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允许农民在土地承包期内流转土地,包括转包、出租、置换、转让、土地股份合作等五种流转的形式。

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

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三、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法律思考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规范欠具体,实践操作中会发生扭曲。

首先,法律、中央政策和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规定,转让、出租、转包、互换和入股等,须经发包方同意。

往往发包方在同意时附加条件,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经发包人同意”的标准,以及其在转让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在实践中往往造成发包方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害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权。

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第1款第3项只规定:“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而对不同种类的农村土5 / 7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没有作出流转期限的规定,按照法理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属于债权性质的民事权利转移,其流转的期限应符合债权法理论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再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之间内涵外延界定不清,存在交叉重迭现象,《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入股、抵押及继承、代耕等方式,代耕虽然对防止撂荒土地具有积极作用,但当事人之间实质是劳动力的雇佣关系,并不是市场流转行为。

法律对上述几种方式界定不清,导致外延交叉重迭。

2、应依法建立适应各地实际情况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既然定性为物权,那么对于其流转,理应给权利人较大的处分自由,方能体现出法律的制定精神。

国家应该允许各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流转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赋予承包权人更加自由的流转处分权。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需被保障对象还比较多的情况下,农民对土地流转方式的多样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例如,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定让非农人员规模化经营土地合法化。

非农人员可以进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但并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性质,因为规模化经营土地的企业股东中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里面仍然保留了集体性质,至多可以算是混合制企业,所以说非农人员规模经营土地而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性质,在理论上是完全行得通的。

法律、法规应该确认和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相应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将进一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顺利进行。

3、进一步加大法律的---------------------------------------------------------------范文最新推荐------------------------------------------------------ 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

土地流转是关系到农民权益、农业发展、稳定农村大局的一件大事,而在实际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农民和村干部对相关法律的规定知之甚少,何谈应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各地应当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尤其是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在农户平等协商、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土地流转,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农户的土地流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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