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概述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一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一、两者的共性(一)两者的共性(1)都是以风险的发生为前提条件;(2)都是对风险进行转移;(3)都具有经济补偿性;(4)都是拥有强大的保险资金最后后盾。
(二)两者的区别1、经营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2、行为依据不同:商业保险是依据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社会保险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
3、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是非强制性实施,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4、适用的原则不同:商业保险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玉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社会保险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
5、保障功能不同:商业保险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求,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得到保障;社会保险的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6、保费负担不同:商业保险的保费缴纳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收费标准一般较高;社会保险的保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负担的比例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不同。
二、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比较(一)、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有着显著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养老是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
3、缴费方式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
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
4、养老金的发放单位不同: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救助
社会保险保费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 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 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 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 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 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 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 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 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 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 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 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 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 而引起失业增加。
商业保险的特征:
• 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 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 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责任、信用等。 • 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 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 • • • 国家财政拨款. 信贷扶贫. 社会捐赠和国际援助. 社会救助基金增值.
社会救助的目的:
社会救助最根本的目的是扶贫济困,保障困难群体的 最低生活需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 救助法治化是维护并实现困难群众基本权利(生存权)的 核心内容之一。
建立意义:
• • • • 有利于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 有效地弥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不足。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 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 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支付上限: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四倍
• 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 元、二级医院700 元、三级医院900 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 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 (一)超过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 10%、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20%; • (二)超过1万元至4万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 二级医院10%、三级医院12%。 • (三)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年度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 同;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 • 大额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根据费用发生情况和基金支付能力测算确 定,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年度支付限额 和救助比例可适时进行调整。 • 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900元,但进行恶性 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 节剂的起付标准为300元。
• 参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 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 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的权利。 •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 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费。
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胡军【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商业保险虽与社会保险之间虽然存在着差异,但它们在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上具有相同的作用,从二者的社会分工上看,它们之间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不可替代的互补作用.必须强调的是: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在社会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如果没有商业保险在养老和医疗方面对社会保险作出必要补充,我国就不可能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三个支柱的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同时重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期刊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8(018)001【总页数】4页(P25-28)【关键词】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相容性;差异性;社会保障体系;补充;发展;完善【作者】胡军【作者单位】湖南华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长沙,41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2.28;D912.1为了促进商业保险及社会保险的发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一九九五年颁布了第一部《保险法》,自二00一年年七月一日起又开始实施《社会保险法》,现行商业保险及社会保险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备。
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
[1]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国明确提出了加強社会建设与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统筹层次,以进一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划目标。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俗称“五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保险同样是社会的“稳定器”,同时也是经济的“助推器”,还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和防灾减震器。
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二者有什么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推⾏的保险,是⼀项国民福利;⽽商业医疗保险则完全是⼀种商品的等价交换⾏为,⼀⽅交纳保险费,另⼀⽅则提供与保费规模相适应的医疗保障。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冲突吗?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保险范围不同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推⾏的保险,是⼀项国民福利;⽽商业医疗保险则完全是⼀种商品的等价交换⾏为,⼀⽅交纳保险费,另⼀⽅则提供与保费规模相适应的医疗保障。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冲突吗?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保险范围不同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较⼴,不管是针对住院费⽤还是门诊费⽤都会有⼀定补偿,虽然补偿⽐例较低;⽽后者的保险范围相对较⼩,⼀般只对其承保范围内的疾病的住院费给予⼀定⾦额的补偿。
2.两者的基本属性不同社会医疗保险有⼀定的强制性,⽤⼈单位必须为员⼯办理该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具有以盈利为⽬的的性质,不带有强制性。
3.两种保险制度给予参保⼈的保险待遇不同社会医疗保险是按⽐例给予报销,与缴纳的保险费⽆关,有社会救济性质;商业保险是按⼀定⾦额补偿,补偿的⾦额与所缴纳的保费有关。
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医疗保险不可能补偿参保⼈全部的住院医疗费⽤,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就可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弥补参保⼈差额部分的损失。
根据医疗保险的补偿原理,医疗费⽤的理赔是以实际医疗费⽤⽀出为最⾼限额的,对社会医疗保险作出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商业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条款理赔。
所以⼆者没有谁更好之说。
那么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时冲突吗?如果是针对⼀般医疗,可以先社保按⽐例报销,剩下未报销部分可到保险公司按⽐例报销,具体根据不同的情况报销⽐例会有不同。
如果购买的商业保险是重⼤疾病给付型的保险,⼀旦发⽣合同中所规定的重疾时,保险公司会⼀次性赔付合同规定的保额给被保险⼈。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一、两者的共性(一)两者的共性(1)都是以风险的发生为前提条件;(2)都是对风险进行转移;(3)都具有经济补偿性;(4)都是拥有强大的保险资金最后后盾。
(二)两者的区别1、经营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2、行为依据不同:商业保险是依据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社会保险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
3、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是非强制性实施,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4、适用的原则不同:商业保险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玉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社会保险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
5、保障功能不同:商业保险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求,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得到保障;社会保险的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6、保费负担不同:商业保险的保费缴纳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收费标准一般较高;社会保险的保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负担的比例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不同。
二、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比较(一)、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有着显著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养老是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
3、缴费方式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
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
4、养老金的发放单位不同: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比较(意外)
小结: 商业意外保险完全可以弥补工伤保险 的所有不足,大力发展商业意外险是填补 社保体系市场空白,开拓市场的最有效办 法。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怎样的情况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一、工伤保险的对象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 公约》曾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作出下列限定: 1.身体受职业病伤害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 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因工伤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怎样的情况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 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本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 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保险利益调整
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法定险种, 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法定险种,国 在保单签署时就确定保险利益, 在保单签署时就确定保险利益,以 家管理部门会逐年调整保险利 后不再改变。 后不再改变。 益而不需征得投保人的同意。 益而不需征得投保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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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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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社会保险比例
具体保障: 具体保障: 单位 个人 •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20% 8% •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9% 2% •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 2% 1% •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 1% 0 •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1% 0 • 基数为个人每月的计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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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险的特点为: 社会保险的特点为 • 强制性 • 低水平 • 广覆盖。 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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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现状
社保养老替代率目标降低:
养老替代率
我国的养老 替代率目标
退休后的养老金 退休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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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养老新政策
基础养老金帐户:在缴费满15年的基础上,缴费每满1 基础养老金帐户:在缴费满15年的基础上,缴费每满1 15年的基础上 年发1% 年发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 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缴费年限×1%。 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养老金帐户: 个人帐户储存额÷ 个人养老金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说明:新办法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说明:新办法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 平均指数=缴费指数和÷ 平均指数=缴费指数和÷ 缴费年限 缴费指数=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指数=缴费工资基数÷上年市在岗职月平均工资18
社会保障学 第6章社会保险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二、社会保险的特业保险的比较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1、概念: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或社会为主体,在以工资 收入为主的劳动者遇到年老、疾病、伤残、 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时,运用法律手段, 动员社会力量,给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收 入损失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 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不同于社会保障之处: (1)它的覆盖面比社会保障窄,保障对象仅仅是工资收入的 劳动者,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2)社会保险有严格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社会保险的对象 享受补偿权利之前,要先尽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障制度的其他组 成形式则没有严格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 (3)从资金来源来看,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于雇主、雇员和国 家或其中的两方,保障制度的其他组成形式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国 家各级财政。 (4)从保障水平来看,社会保险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 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水平高于各类社会救助项目。 (5)从实施方式与管理形式来看,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或政 府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由于提供者除了国家 政府之外,还有其他包括民间慈善及宗教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力 量。
2、社会保险的目的 ①一般目的: 一是在经济方面,通过社会保险给付使广大劳动者及其家属 在任何情况下,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保证人们老有所终, 幼有所长,病有所医,鳏、寡、孤、独、残障皆有所养; 二是在政治方面,通过社会保险,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如 就业政策、教育培训政策、国家安全政策、福利卫生政策和人口 政策等等)得到贯彻实施,维持社会安定 ②特殊目的: 一是为了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高度自动化条件下,获得更 多剩余价值; 二是为了加快资本形态变换,提高资本利用率; 三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
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头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稳定的、连续性的制度;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企业行为。
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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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PPT课件
商业保险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 稳定和繁荣,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 持。
商业保险的种类
人寿保险
为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提 供保障,包括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两全寿险等。
健康保险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 供保障,包括医疗保险、 疾病保险、护理保险等。
财产保险
为被保险人的财产安全提 供保障,包括财产损失保 险、责任保险、车辆保险 等。
根据个人需求选择
医疗保障
选择能提供全面医疗保障的保险, 包括住院、门诊、药品等费用。
养老保障考虑购买养老保险,为未来的养老 活提供经济支持。失业保障
根据个人职业风险选择失业保险, 以应对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根据经济能力选择
量入为出
根据个人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 合理安排保费支出。
分散风险
购买多种类型的保险,以分散单 一险种带来的经济风险。
长期规划
考虑保险期限和预期收益,确保 保险能满足未来的经济需求。
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
稳健型
选择风险较低、保障稳定的保险产品。
积极型
愿意承担一定风险,追求较高收益的投资者可选 择投资型保险。
保守型
对风险非常敏感的投资者,应选择保障型保险, 规避风险。
06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发 展趋势
社会保险的发展趋势
目的和目标
目的
通过本次PPT课件的学习,使听众了 解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基本概念、 特点和作用,掌握两者之间的区别和 联系,提高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
目标
使听众能够明确自己的保险需求,选 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合理规划自 己的保险保障,以应对可能面临的各 种风险。
02 社会保险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THANKS FOR WATCHING
商业保险和社会统筹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都属于社会保障措施,但他们的地位和作用各有不同,社会保险是基础,而商业保险是重要的补充,两者优势互补,缺一不可。
商业保险——指以盈利为目的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又称寿险和非寿险),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社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保险费、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共同构成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
上述5种社会保险类似于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即寿险)。
一、两种保险的共同点;1,都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
2.承保对象都是人的身体或寿命。
3.都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4.都有社会互济互助的保险原理。
商业寿险社会保险二、两种保险的不同点:1.性质不同:商保是自愿性(铁路、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除);社保是强制性。
2.适用对象不同。
商保是一切符合投保条件的单位和城乡居民。
社保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3.保费负担不同:商保是个人负担。
社保是由个人、单位、政府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
4.体制管理不同: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市场竞争,经办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向国家交纳营业税。
社保由国家指定机构承办,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用纳税,具有行政垄断性。
5.行为依据不同:商保按合同实施契约的行为,一般不能随意变动。
社保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可以变动。
7.交费年限不同:商保是自由选择交费期。
社保是从参加工作到退休为止。
8.保障程度不同:商保是保障水平较高、范围较广。
社保是限于生、老、病、死、伤、失业等最低层次生存的需要。
9.给付原则及标准不同:商保是强调“个人公平”原则,交费越多受益越高。
社保是强调“社会公平”原则,不强调交费相等,但强调给付相同。
从上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保险是“低水平,广覆盖”,商业保险是“多层面,多标准”。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是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法强制执⾏,属于政府⾏为,是国家的⼀项社会政策,具有⾮盈利性,以国家财政作为经济后盾。
商业保险则是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项险种,参加保险完全取决于被保险⼈的个⼈意愿,商业性⼈⾝保险具有以盈利为⽬的,并趋于利润最⼤化的性质。
⼆是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只要履⾏了法定缴费义务,就能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且同⼀社会保险险种每个劳动者只能参加并享受⼀份。
商业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是建⽴在商业契约之上的,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三是资⾦来源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单位和个⼈三者共同负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负担。
四是待遇⽔平不同。
社会保险⽔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原有⽣活⽔平,⼜要考虑国家财政承受能⼒和物价上涨因素,以保障基本⽣活为主,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平的提⾼⽽相应提⾼。
商业保险则是着眼于⼀次性经济补偿,给付⾼低只考虑被保险⼈缴费额的多少,⽽不考虑其他因素。
五是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的管理,是以各级政府⼈⼒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体,不仅向劳动者⽀付社会保险待遇,⽽且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商业保险则是由各保险公司⾃主经营,按照保险业⾏业规定,按合约履⾏给付义务,不涉及社会服务问题。
第四章 社会保险概述
第四章社会保险概述本章概要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章对社会的基础知识进行介绍,包括社会保险的概念、作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以及社会保险的发展过程。
为学习社会保险的分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知识做好准备。
第一节社会保险的概念及作用一、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动员社会力量,为遭遇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特殊事件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的劳动者提供收入或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以国加和社会为主体的,是面向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可以从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手段,能够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是调节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机制。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一)强制性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采取保险形式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
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是指凡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无条件的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相应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作为被保险人的一方,劳动者个人无权自由选择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亦无权更改投保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社会保险在实施过程中有着很强的强制力。
(二)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则组织进行的,参加社会保险者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当其中有人遭遇风险受到损失的时候,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由于劳动者的收入有高有低,遭受风险事故也有大有小,有早有迟,因此每个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需求量也就有多有少,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在保险范围内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调剂,被保险人缴纳的数额往往少于或多于实际使用数,从实际操作上来看,社会保险不是完全按照缴纳保险费的多寡给付保险待遇。
比如,医疗保险是全体参与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分担了身患疾病的劳动者的医疗风险,失业保险体现了全体参与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分担了失业人员的失业风险。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具体保障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社会保险的特点为:强制性、低水平、广覆盖。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1、社保是国家政策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有国家补助在内;商业保险是自愿参保,是营利性的,是国家社保的有益补充;2、当然是先上国家社保+医保,有经济条件的,还得上商业保险,因为国家的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其保障程度较低,不能完全解决将来的养老和医疗问题;3、国家的社保和商业保险二者各有利弊,不能完全互相替代。
有很多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就不需要其它保险了,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观念误区。
社保是电风扇,商业保险就是空调;社保是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商业保险就是高中、大学,甚至硕士、博士;社保是内衣,商业保险就是外套,除了遮羞,还能取暖……朱总理曾经说过:“社保是个好东西,可中国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只能保不能包!”所以,如果费用合理,而且是我们能够承担的,何乐不拥有一些社保之外的保障呢?社保与商业保险的优缺点:●社保交费每年都会增加,而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
●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而商业保险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后代也可继承大笔的身故保障金。
●社会医保不能豁免保费,发生重大疾病时,社会医保还需继续交钱,而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由保险公司代交剩下的保费!●社会医保保险责任有限,有很多不可保责任,如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再如交通意外伤害、食物中毒造成的伤害、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害、重要器官移植等都不在可保范围之内,而商业保险可以100%保额报销,并且还有津贴型保险,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部分医疗费!●社会医保为事后报销(即出院结算后才能报销),下有门槛费(即免赔额,对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报销),上有封顶线(对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而商业保险只要确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得赔付,且不管交了几次费用,都赔付保额,为被保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且未来每年领取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没有领取前发生意外身故,只能拿回个人帐户里的钱和丧葬费、抚恤金,而没有别的补偿;而商业保险领多少由自己决定,而且是一定领那么多,还有红利抵制通货膨胀,让自己的老年时代过上更丰盛的生活,即使被保人身故时不仅剩下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交,而且也可由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具体一点来讲,就是:最大区别就是社保是国家福利性质的;商业保险是私人性质的!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保障范围的不同。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主要包括:统筹养⽼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伤保险、⽣育保险,其资⾦来源是国家、单位、个⼈三个⽅⾯。
社会保险所提供的是对社会成员基本⽣活的物质帮助。
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按企业原则经营管理,要最⼤限度的赢利,国家对其征收有关税费。
商业保险由全社会的成员⾃愿参加,费⽤由被保险⼈个⼈负担,可满⾜⼈们⽣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保障⽔平相对较⾼。
社会保险同商业性保险主要区别有五点:
1.性质、作⽤不同。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其作⽤是通过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活保障的权利;⽽商业性保险是⾃愿性的,赔偿性和盈利性的,它是运⽤经济赔偿⼿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在遭到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2.⽴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是属于劳动⽴法范畴;⽽商业保险是⼀种⾦融活动,属于经济⽴法范畴。
3.保险费的筹集办法不同。
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政府规定的统⼀缴费⽐例进⾏筹集,由国家、集体和个⼈三⽅共同负担,⾏政强制实施;⽽商业保险实⾏的是⾃愿投保原则,保险费视险种、险情⽽定。
4.保险⾦⽀付办法不同。
社会保险⾦⽀付是根据投保⼈交费年限(⼯作年限),在职⼯资⽔平等条件,按规定付给,⽀付标准以保障基本⽣活为前提;⽽商业保险⾦的⽀付是按照经济合同给付。
5.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管理,其所属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仅负责筹集、⽀付和管理社会保险基⾦,还要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作;⽽商业保险则由各级⼈民保险公司进⾏⾃主经营,属于企业⾏为。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两种保险制度,它们都是为保障个人或组织在意外或风险事件中的利益而设立的。
本文将对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进行比较,并分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
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商业保险公司通常会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如车险、医疗保险、人寿保险等。
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根据风险事件的概率和损失程度进行计算,一般较为灵活且多样化。
商业保险的优点商业保险的最大优点在于灵活性。
商业保险具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不同的保险产品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的个人或组织所需的保险服务,比如投资型保险、风险型保险等。
此外,商业保险的理赔过程也比较简单容易,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保险条款的要求,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
商业保险的缺点商业保险的最大缺点在于费用较高。
商业保险责任主要是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保险费用通常会按照风险事件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来计算,因此费用较高。
另外,商业保险的保险条款通常比较复杂,保险人往往不容易理解其中的条款,从而影响理赔的效率和申请的成功率。
类似制度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一种保障制度,旨在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这种制度一般由国家机构来管理和监管。
公共福利公共福利是指由政府部门提供的一种基于服务和福利的制度。
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公共福利可以包括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福利等。
这种福利一般是国家为了解决社会问题以及促进全民福利而提供的服务。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异同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虽然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而设立的,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多异同之处。
首先在制度方面,商业保险主要由保险公司提供服务,而社会保险则由政府部门提供基本的保障服务。
其次,在服务对象方面,商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个人或组织,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或组织对于自身利益的保障需求,而社会保险则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包括老年人、工薪阶层、贫困人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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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
1.目的:
充分合理地分配企业部资源;规保险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
明确保险审批的流程及权限。
2. 围:
集团总部及一线地产公司。
3. 职责: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并监控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流程及相关文件。
集团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管理规定。
全体职员依照管理规定执行保险相关审批程序。
4.定义:
根据国家社保政策规定,公司及职员按照一定的缴交比例,每月向公司所在当地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缴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给职员的基本的生活保障的社会福利方式。
形式上由公司代扣代交,目前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险、住房公积金等六个大类。
5. 保险管理办法:
5.1人事流程中涉及保险的相关规定:
5.1.1入职:对于新加入公司的职员,从入职当月起公司应为其
购买社会保险(具体规定见《入职》)。
职员入职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在万科开设公司的围选择保险交缴方式:
①户籍所在地优先原则:在职员户籍地缴纳保险。
②保险缴交连续性原则:在原缴纳地延续保险。
③工作所在地原则:由其所属公司在当地交缴保险。
④特殊情况:保险关系因故无法转入公司,可凭代缴保险机构的缴纳收据到公司财务报销,但报销额需符合国家政策及万科的保险相关规定。
5.1.2薪金调整(适用于社会保险基数按月核定的地区):
转正、普调、职位变动或其它原因引起薪金变动,在薪金调整生效的当月,应按照调整后的薪金级别更改社会保险基数。
5.1.3人员部调动:
部调动时,出于保证职员个人保险连续性,保险关系原则上不进行异地调动,继续由原单位缴纳,费用由职员调入单位承担。
如调入单位所在地是职员的户籍所在地,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调入单位。
5.1.4户籍调动:(适用于户籍对保险缴纳情况有影响的城市)
职员户籍调动至集团所属公司所在城市的,社保原则上转移至新户籍所在地的公司缴纳,并及时知会所在公司及代缴公司人力资源部。
5.1.5离职:
离职人员离职即停掉保险,如需挂靠保险,遵照“5.2挂靠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5.1.6退休:
退休职员每月从社保局领取退休金,凭医疗卡就医。
具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办理。
5.1.7在职死亡和因公死亡
职员在职死亡的,按照各地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市按《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第32条处理。
职员因公死亡的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颁布的2004年01月01日实施的《工伤管理条例》第35条处理。
5.2挂靠人员的相关规定:
5.2.1非公司在职职员,但其保险由公司代为管理的情况称为挂靠。
集团的挂靠人员分为职员家属、退职员、离职职员等类别。
5.2.2职员家属、退职员需集团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长期挂靠保险。
离职职员经申请,可挂靠保险3个月;因特殊原因,经集团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审批后,最长可挂靠6个月保险。
5.2.3挂靠保险需预缴保险费,保险负责人于到期前1个月向长期挂靠人员送达《社会保险挂靠收款通知》和《社会保险挂靠委托书》,令其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到万科财务缴纳挂靠款。
到期后再次催缴仍不付款者,即停掉其保险。
今后不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补交。
5.2.4保险负责人每月按实际情况建立《挂靠人员台帐》,每年发送给财务部。
5.3集团委托代交社会保险的管理规定:
5.3.1根据社会保险缴纳的原则规定,或因其它特殊情况,可委托集团其它单位代为购买社会保险。
5.3.2 委托单位人力资源部向受委托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代交社会保险的要求,由受委托方保险专员填写《代交社会保险委托书》,经双方人力资源负责人签字后委托生效。
5.3.3 因各种原因委托方需要终止委托,在向受委托方发送《停交社会保险通知函》并双方确认后,委托终止。
5.3.4 委托和受托双方在委托期间各自承担如下义务,如未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5.3.4.1 委托方的责任:
A、委托方应根据需要及时向受委托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B、委托方根据《代交社会保险委托书》的保险缴纳情况在
sap系统中维护保险数据。
C、委托方按照受委托方的要求按时付款给受委托方。
如两
次催款后委托方仍不支付费用,受委托方有权停止代交保
险。
D、委托单位在需停交职员社会保险时应及时向受委托单
位发送《停交社会保险通知函》。
5.3.4.2受委托方的责任:
A、一旦接受委托,受委托方应按照《代交社会保险委托书》
的要求及时足额购买社会保险。
B、受委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提供相关信息。
5.4关于社保政策调整
5.4.1国家社会保险根据地区不同,每年对社保基数及缴交比例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各分公司所在地区如出现调整应及时知会集团保险管理员。
由保险管理员负责调整在SAP系统中调整相应的设置。
5.4.2集团保险管理员调整完成后,及时知会各地分公司保险管理员,分公司保险管理员检查调整的结果,确认无误后应将保险调整结果知会本公司全体职员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5.4.3社保政策发生调整具体的申请和审批详见“
6.1.2社会保险申请审批流程”。
6.集团社会保险工作流程:
7. 处理社会保险错漏的操作指引
7.1 社会保险工作中易发生错漏,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种:
7.1.1 各地保险政策调整,经办人员未能及时调整。
7.1.2 薪金调整后,各地经办人员未能及时向社保局申报保险缴纳基数变更。
7.1.3 集团部调动牵涉保险转移,衔接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职员保险停交或错交。
7.1.4 职员与社会保险相关的个人资料发生变更,经办人员未能及时调整。
因社保局的失误导致保险交缴错误。
7.2 解决方案(一般的解决方案和步骤)
7.2.1 和社保局进行沟通,看能否通过补交的手段处理掉。
7.2.2 如社保局无法处理,则在计算出漏交、错交给职员造成的损失金额后,和职员签订《社保补偿协议》并用现金一次性补偿。
补偿金应以职员个人账户损失金额为计算标准。
8.社会保险相关文件:
二、商业保险
1.目的:
充分合理地分配企业部资源;规商业保险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明确商业保险审批的流程及权限。
2. 围:
集团全体职员。
3. 职责: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并监控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流程及相关文件。
集团各一线公司(含物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管理规定。
全体职员(含物业)依照管理规定执行保险相关审批程序。
4.定义:
社会保险给职员的保障并不完善,为了使职员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免除职员后顾之忧。
由集团统一购买商业保险。
集团现有团体意外险、团体补充医疗险、团体补充养老险。
5. 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5.1 商业保险年度的续保及月度变更
5.1.1 商业保险的年度续保:每年度商业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集团保险专员协同各单位保险专员开始进行续保相关工作。
5.1.1.1 团体意外险(详情查看
6.1“团体意外险参保、续保流程”和附件《团体意外险管理办法》)
5.1.1.2 团体大病医疗险(详情参照
6.1“团体意外险参保、续保流程”以及附件《团体大病医疗险管理办法》
5.1.1.3 补充养老险(详情参照
6.1“补充养老险参保、续保流程”以及附件《补充养老险管理办法》
5.1.2 商业保险月度的变更:各单位保险专员每月度按照“团体
意外险”和“大病医疗险”的管理办法核定本单位当月(上月11日-本月10日)新增和减少参保人员,并在商业保险信息系统(web-szzb/asp/human/exInsurance/default.asp)中申报并确认提交,商业保险公司在系统中汇总并办理承保手续。
5.1.2.1意外险保险受益人默认为法定,如职员提出需要指定受益人,须填写附件《指定受益人确认书》。
(详情参见相关附件、“商业保险月变更申报流程”和《意外险管理办法》)
5.1.3 商业保险的理赔:如职员出险,经职员申请,各单位保险专员根据“理赔管理办法”审核相关文件,并按照《理赔流程》的相关规定向平安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5.1.4 商业保险的资料管理:
5.1.4.1商业保险每年投保、续保、赔付完成后,由各一线公司将相关文档资料存档,每年初次投保资料由总部负责导入SAP系统,日常理赔由各单位存档。
6商业保险流程
6.1团体意外险、补充大病医疗险参保、续保、月度变更流程:
6.2 补充养老险参保、续保流程
6.3申请赔付流程
6.3.1团体意外险、补充大病医疗险申请赔付流程
一线和保险公司对接的时候,需要抄送一份给总部。
7. 商业保险相关文件,根据每年保险的招标情况,其容和额度
都有可能变更,因此不在此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