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流程及微企创办指南
2022微型企业创业计划书模板(通用5篇)
2022微型企业创业计划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创业计划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创业计划书可以帮助创业者自我评价,理清思路。
到底应如何拟定创业计划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微型企业创业计划书模板(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微型企业创业计划书1一、创业者的情况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家庭住址,属xxx人员,无在办企业。
与创业有关的爱好与擅长,主要能力。
创业及工作经历:xx年xx月——xx年xx月期间的创业经历;xx时在xx地打工,担任xxx职务,取得的业绩如何,能力如何等。
教育及培训经历:学历文化层次(读过什么高中、大学),参加过什么种类的培训活动(管理培训、营销培训、生产培训等),20××年3月参加了重庆工商大学第四期微企创业培训。
二、拟创办企业情况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是什么,准备在什么地方建筑或租赁多少平方米场地,从事何种经营项目或生产什么产品。
拟设置哪几个部门,预计招用员工多少人。
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生产制造□零售□批发□服务□农业□新型产业□传统产业□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其它出资情况:三、产品(服务)介绍(P7)产品(服务)名称及概念:产品名称:平菇、猴头菇……产品概念=性质+功效(用于销售或租借的东西;具有一些属性、可以满足需要):生态猴头菇、药膳灵芝….性能及特色:性能:产品的功能及质量(实现功能程度及其在使用期内功能的保持性)特色:特殊原材料、特殊工艺、生态环保保障措施等质量控制:配置质检员(采购员、供销员);严控进货渠道、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质量体系标准,通过国家3C认证等。
四、市场分析目标客户描述:(P2)你怎么知道某地区对你计划创办的企业产品有需求,谁将是这个企业的顾客(什么年龄段的人、什么人群…….是我的顾客)。
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P2)本地区内有几家做这个行业的,顾客群有多大,有稳定的顾客群吗,顾客现有购买能力足够大吗,未来一定时间内,市场会越来越大吗等。
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调查汇报日期:2023-11-03 浏览:182(本节选未经作者审定)1.2重庆微企发展概况重庆市计划至“十二五”末,全市新成立15万户微型企业,带动150万人就业,首批微企在2023年8月成立,合计3000户。
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合计发展微型企业5.46万户,处理就业43.24万人,注册资本达53.68亿元,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6.04亿元,实现产销值近200亿元,上缴税收6784.89万元,返还微企税收奖励874万元,新成立旳微企存活率到达90%以上。
从官方记录旳数据和媒体报道来看,重庆市微企在政府扶持政策为微型企业旳发展提供了良好旳外部环境,微企发展旳速度和质量都优于全国其他地区,得到广泛旳承认。
3.重庆市微型企业生存现实状况调研分析本次调研以重庆市微型企业为调查对象,从微型企业旳经营状况(盈利状况、销售与市场推广、品牌与客户管理、组织与文化等)、企业融资环境、政策环境三方面来评估微型企业旳生存和发展状况。
3.1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分析3.1.1微企行业发展状况从调研旳实际状况来看,政府对于文化创意、互联网、软件开发和教育征询等产业旳政策倾斜比较明显,在全市已建成旳微企孵化园中,入驻旳企业重要分布与上述几种行业。
这些行业进入门槛低,对创业者旳素质规定不高,技术人才较为充足,因此产生了大量旳微企。
虽然短期内可以繁华行业市场,增长就业,但长期来看也轻易导致行业秩序混乱和恶性竞争,不利于微企旳发展。
3.1.2微企经营者综合素质调研小组调查了微企经营者对于创业能力旳理解和企业经营旳认知状况,以此来理解微企经营者旳综合素质水平。
从微企经营者对于创业旳认知状况来看,约有70%旳经营者对于创业旳概念有所理解,17%旳经营者表达比较清晰,仅有13%旳微企经营者认为自己对创业概念非常清晰;对于创业心理准备状况旳调查中,42%旳微企经营者有所理解,35%旳经营者表达有很好旳准备,仅有5%旳经营者认为自己准备非常充足。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01•【字号】渝府办发〔2022〕122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1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为帮助市内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少本轮疫情影响,在继续落实好我市稳经济政策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
鼓励各银行机构围绕企业商业价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面开发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并同等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体系。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二、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力度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票据融资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全市金融服务港湾和首贷续贷中心走访及融资对接,延长“金融活水润百业活动”时间至2023年一季度末。
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扫码申贷”,大力推广“信易贷·渝惠融”微信小程序及APP线上申贷,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三、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
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重庆2024重点“小巨人”完整申报要求
关于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请企业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对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涉及的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点(一)产业导向。
— 1 —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
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
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项目实施期三年,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三)资金支持。
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 2 —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创业的十步骤
• 问题是你的企业一旦运转起来能获得利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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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出商品要顾客付多少钱——制定销售价格
• 一段时间里(12个月)能回笼多少钱——预 测销售收入
• 卖出商品之后是赚了还是赔了——做销售成 本计划
• 要保证企业运转中不因缺钱而搁浅——制定 现金流量计划
• 根据创业者本身的条件去选择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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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预测启动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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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的教学目的:
1、懂得办企业所需的投入资金。 2、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是产品成本的一
个组成部分——固定资产。 3、用于企业投入运转的资金,也是产品成本的另
一个组成部分——流动资金。 4、用于企业开办时的除以上两项的支出——开办
出厂价来和自己的出厂价作同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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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加成定价法
• 既然:利润=销售价格-成本 • 那么:销售价格=成本+利润+其他
• 成本加价法:价格=成本 + 一定百分比的利润 • 例如:一把椅子的制造成本是20元,加20%的 利润出售,
定价该多少呢?
答:定价为(1+20%)*20元=1.2*20=24元 请问:这样计算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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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市场)
商品流 企业
顾客 (市场)
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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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企业的素质和能力
• 承诺——全身心投入
• 动机——赚钱?做企业
• 诚实——信誉
• 健康——做企业是很累人的活
• 风险——世上没有绝对保险的生意
• 决策——果断
重庆微型企业创业平台是什么
重庆微型企业创业平台是什么现在有很多的创业平台纷纷涌出来,在重庆微型企业有没有什么企业创业的平台呢?今天店铺整理了重庆微型企业创业平台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重庆微型企业创业平台重庆为微型企业建立创业平台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重庆微型企业协会会长黄波(博客)介绍说,全市微型企业已达2.9万余户,带动就业22万人。
今年7月4日,国家正式颁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市场主体中新增了微型企业标准。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不仅能够激发民间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而且能够缩小三大差距,鼓励更多人通过创业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据统计,全市已经有6233户微型企业发展规模逐步壮大。
重庆市工商局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处处长聂刚说,微型企业可以通过此次开通的创业平台,发布自己的企业、产品信息、投融资需求、项目合作信息。
微型企业和政府之间也可以通过平台发布招标采购信息,获得更多的项目合作机会。
同时,微型企业也要把在平台上就自己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政府相关部门、法律专家进行在线交流。
黄波表示,将把微型企业协会建成微型企业的“情感家园”“财智沙龙”“权益卫士”和“发展推手”,促进微型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按照市场运作的规则,开展一些专门面向微型企业的优质、低廉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微型企业提供经营管理、融资担保、法律维权、市场拓展等全方位的服务;组织开展微型企业之间、微型企业与其他大中型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流、订单对接活动,扩大微型企业的经营空间和规模,助推微型企业做大做强。
微型企业网上申请表怎么填可以到当地工商所领取有关宣传资料一、1.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微型企业。
二、属于“九类人群”:即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
扶持对象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小微企业创业计划书
小微企业创业计划书创业活动是人类商品生产活动中的最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形态,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创业活动与经济增长、劳动就业等都表现出了愈来愈紧密的联系。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微企业创业计划书,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小微企业创业计划书篇1目录第一章计划摘要--------------------------3第二章公司简介--------------------------5第三章企业的产品与服务------------------6第四章企业的目标市场分析----------------6第五章竞争者分析------------------------7第六章企业的营销计划--------------------8第七章企业的人员及组织形式--------------9第八章企业的财务计划--------------------10第九章企业的风险分析--------------------12附录1 产品价目表-------------------------12(一) 公司概况1、公司名称:贝乔服饰2、公司地址:辽宁省东港市新兴工业园区3、公司固定成员:4、所属行业:时尚创意服装业;5、业务模式:设计专属自己的服装为主营模式;6、创业背景:(1) 现在的服装已经成为了反应着装者社会性的一种无声语言,所以那些标榜自我存在、显现自我主张、有鲜明个性特征的服装必会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在现代人眼里,时髦、有创意的服装,能够张扬个性,可以更好的来修饰自我。
(2) 对于现在买的衣服,我们往往会遇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撞衫。
无论什么季节,我们总会发现自己买的衣服总有那么几件会和别人一样,于是就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就把它们藏在柜子里,不再穿出去。
第一章计划摘要(二) 市场概括目前服装行业的现状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服装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这对我国服装行业既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是中国从服装大国建设服装强国的关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一)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有效联动。
要突出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位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区间调控的下限,围绕建成国家中心城市及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西部创新中心、内陆开放高地、美丽山水城市的目标,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
建立就业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统筹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和协调联动,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的影响。
需要政府审批或者核准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立项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建成后就业岗位预测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人行重庆营管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二)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
加快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实施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六大支柱产业工程及农林水利、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项目,大力发展研究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5•【字号】渝府发[2011]53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11]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扶持政策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中,对同一类别政策,在政策标准、补助比例、执行期限等方面相对统一;对政策执行无期限的,原则上明确到本届政府末,到期即止;对政策存在“先征后返、即征即返”等表述的,统一规范为“财政补贴”;主管部门原则上不重复给予财政专项资金和财税扶持政策,确需支持的,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10%— 15%比例切块,作为兑现财税扶持政策的来源。
据此,停止一批、调整一批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
为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今后若研究出台或调整财税扶持政策,市级主管部门要商市财政局认真测算、充分酝酿后提出具体意见,按照《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出台,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频繁调整变动。
二、计提专项资金对涉及税收、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市定财税扶持政策按10%计提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城市建设等民生事业发展。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的税收扶持政策,以及“八大投”等国有基础设施建设集团、企业(集团)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主城区危旧房拆迁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主城区分成的土地出让金扶持政策不纳入计提范围。
三、提高政策绩效“十二五”期间,为进一步发挥财税扶持政策作用,支持事关重庆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按照有保有压思路,要用好现行市定财税扶持政策,严控新出台市定财税扶持政策,避免分散财力、弱化效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1•【字号】渝经信中小〔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中小微创业基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八大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企业〔2020〕26号)精神,我市拟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微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单位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协办单位:共青团市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巴南区人民政府、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支持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委、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价值贷款与转贷应急合作银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协会、重庆市小微企业协会、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协会、市楼宇产业园协会、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26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26号《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1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法治保障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重庆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的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形成西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尊重市场主体地位,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目标,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政策公开透明、机制协调联动、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保障完善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和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市场主体和企业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纳税、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8•【字号】北碚府办发〔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8日北碚区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精神,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方面的作用,促进全区微型企业发展增量提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微型企业发展目标。
力争2021年末全区微型企业总数达到23000户。
——微型企业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一区三地”发展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力争每年打造1—2个区级微企孵化园,2—3个区级微企特色村。
——实现微型企业均衡发展。
引导创办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进一步提高微型企业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微型企业均衡发展。
二、政策措施(一)创业补助政策实施微型企业创业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微型企业出生率、存活率,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 申请享受创业补助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内、注册资本金15万元以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且属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市级、区级鼓励类发展行业微型企业。
2. 微型企业可在企业设立登记6个月后,1年内,申请微型企业创业补助。
中小企业创业指南
中小企业创业指南中小企业创业指南中小微企业政策指南1、中小企业的定义及划分标准是什么?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
目前,我国主要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对16个行业,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划分。
如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各行业详细划分标准见附录)2、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作用是什么?截至年底,我国工商登记的中小法人企业超过1100万家,占法人企业总数的99.8%,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约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
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人员就业、促进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法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部专门法律。
该法律与2002年6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了"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针,从资金扶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4、中央财政有哪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2003年中央财政开始设立中小企业科目。
目前,中央财政设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资金规模逐年增大,年达到141.7亿元。
金的支持重点是什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建设项目。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各经济板块管委会,经开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2日南岸区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管理,促进电子商务类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4〕359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14〕13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审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工商发〔2014〕15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工商发〔2016〕13号)等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是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注册资本金(包含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和合伙企业的出资数额)在15万元以下的企业。
(创业指南)创业培训(SYB)理论知识考核大纲
(创业指南)创业培训(SYB)理论知识考核大纲创业培训(SYB)理论知识考核大纲本考核大纲是按照《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业意识培训册)》、《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计划培训册)》的基本理论知识,按每步细目编写。
壹、考试的目的和性质“SYB”的全称是“StartYourBusiness”即“创办你的企业”。
它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的城市就业促进项目。
是壹套专门为微小企业家量身定做的培训课件。
这门课程的考试目的于于测试学员对创业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的掌握程度,了解学员是否具备运用创业培训所传授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来分析实践创业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现象、解决各种创业问题的能力。
其考试要求达到SYB创业培训要求,考核内容覆盖《创办你的企业》十步内容,具体包括:创业意识启蒙、市场评估、企业的人员组织、工商、税务、财务、法律法规以及创业计划书的编写等。
二、考试的内容和范围第壹步将你作为创业者来评价考核知识点:识记“企业”的概念,理解企业运营活动是动态的过程,重点掌握企业的“运营循环图”。
正确认识创业,重点理解导致小企业失败的常见原因,且能综合运用分析实际案例。
完成《创业意识培训册》中的练习1。
理解创业者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正确认识企业的成败取决于自己,且能综合运用分析实际案例。
独立完成《创业意识培训2册》中的练习2、练习3(见P22、P23)。
能对个人的财务情况进行评价,且能对创业资金做出预测和估算。
独立完成《创业意识培训册》中的练习6、练习7(见P27、P28)。
考核要求:准确识记“企业”概念,掌握“企业运营循环图”;理解个人的能力和素质、财务情况对创业的重要性;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践创业中的问题。
第二步为自己建立壹个好的企业构思考核知识点:理解企业构思对创业的重要性,重点掌握壹个好的企业想法所包括的四个方面的内容(销售什么产品或服务、向谁销售产品或服务、如何销售产品或服务、满足顾客那些需要),完成《创业意识培训册》中的练习8(见P29)。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详细流程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详细流程微型企业都是有一个申报的方式和流程的。
下面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重庆微型企业申报的详细流程。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的详细流程重庆微型企业申报:网上预申请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输入“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免费注册后登录填写申报资料,进行网上预申请。
经创业所在地工商所预审查通过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申请资料。
工商所根据创业申请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查。
重庆微型企业申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相关表格材料(二)经营者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如有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交相应资料)2.户口薄全本复印件(如有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交相应资料)3.所属人员类别证明材料:①大中专毕业生(含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学历)、失业人员、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分别应提供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件遗失的,分别应提供教育部门、街道或就业部门、残联、民政局、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毕业年级的在校大学生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校技术等产业的微型企业,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出国留学人员回渝创办微型企业,应提供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申请人的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原件及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三峡库区移民应提供销号合同原件,无销号合同原件的,应提供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⑤返乡农民工应提供曾在外地务工经商的证明材料,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商的证明材料。
⑥“农转非”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转户证明材料。
⑦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应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或和表彰文件遗失的,应提供奖励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
⑧信息技术人员、文化创意人员的身份认定根据其申请的拟办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和经营项目予以认定。
4.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已户口薄上标注的“未婚”为准,离婚的以离婚证为准,相关证件丢失的以县民政局出据的证明为准5.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流转合同重庆微型企业申报:参加工商局微企办组织的创业培训重庆微型企业申报:工商局微企办进行创业评审及结果公示重庆微型企业申报:创业者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重庆微型企业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一)自有资金使用完毕或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时,方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二)申请支付财政补助资金具体流程为:一是向辖区工商所申请检查;二是向工商所申请补助资金;三是到县财政局审核支出内容;四是到县微企办审核拨付资金);(三)各微型企业在首次支付财政补助资金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再次支取时只需实地检查表和财政扶持资金申请书):1、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一式四份);2、微型企业实地检查表(一式两份);3、自有资金现金缴款单;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表;7、银行对账单,银行支取凭证、支出所发生的单据和合同等复印件;8、电子相片,包括制度、吊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小额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万州府办〔2019〕60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小额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小额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全区小额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18〕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简化小额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全区估算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土地取得费用)。
专项资金已有专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从其规定。
万州经开区、江南新区、渝东开发区实施的小额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强化决策程序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对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规划用地等进行全面论证后,报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储备;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储备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建设规划手续办理无障碍、实施绩效较好的项目,编制三年滚动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对前期工作成熟、建设资金来源基本明确、拟于当年开工的项目,形成本行业年度建设计划报区政府审定。
对未纳入三年滚动计划的项目,不得开展前期工作。
企业投资项目由其自主决策。
三、简化审批流程(一)简化立项程序。
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由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实施方案。
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估算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项目业主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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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流程图微型企业申办指南一、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一)创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创业申请具有本市户籍的“九类人群”创业者选好创业项目,有经营场所并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属于“九类人群”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领取并填写《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工商所对申请人是否属于“九类人群”身份、是否有在办企业进行书式审查,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录入微企工作平台,报区(县)微企办审查并安排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工商所进行书式审查的初审环节,原则上结果应当立等可取。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并带上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预核微企名称或到登记窗口核准微企名称,准备登记资料。
如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畜禽养殖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申请人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许可证明手续。
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原则上是否准予预先核准的结果应当立等可取。
(二)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申请人根据区(县)微企办的通知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期5天),培训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2张。
培训结束时,申请人应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
(区)县微企办在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单位召开会审会议或书式联合会签方式,确定是否给予扶持和财政扶持资金数额并公示3天。
公示期不影响流程进度,创业者可在公示期内办理后面的步骤。
(三)申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开设临时账户,自投资金到帐申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人选择创业所在地辖区内(不要跨区县)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三峡银行、农业银行这四家银行的任一网点开设临时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该账户。
开设临时帐户需带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投资者)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股东(投资者)私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
银行仅对微型企业自投资金出具验资询证函,验资机构只需对微型企业的自投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申办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微型企业,不用开设临时帐户。
(四)办理营业执照培训合格并通过创业评审的申请人将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资料(详见附件《微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资料清单》)交到企业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手续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营业执照。
申办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各区县工商局按照经审验的自投资金加上经评审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之和核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总额应与其初始申报的注册资本额一致。
申办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微型企业,各区县工商局按照全体合伙人或投资人申请的出资额(含财政补助资金)核定资金数额。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办理的其他事项领取营业执照之后,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刻公章、财务章,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所有手续办好后,申办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到开户银行将临时账户转为基本账户;申办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微型企业,凭营业执照等证件开设企业基本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该账户。
三、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一)财政扶持资金报帐申领企业登记并开业经营1个月后,各区县工商局应集中将新设立的微型企业名单、评审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数额及比例报送当地财政部门。
当地财政部门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同比例按报账制方式予以拨付,即微型企业发生了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员工工资等方面的支出后,持相关凭据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报账手续,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微型企业基本账户,报账总额以评审会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为限。
(二)申请税收财政补贴税收财政补贴资金按年度计算拨付,微型企业应于次年的3月底以前,向所在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申报办理上年度补贴。
申报办理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该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入库凭证等。
财政部门按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90%计算补贴资金,如当年计算的补贴资金不足营业执照注明的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今后年度可继续申报,以达到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等额为止。
(三)申请贷款微型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
以个人名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8万元,贷款期一年,续贷期一年;以企业名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为财政全额贴息。
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执行。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上浮利率部分享受财政贴息。
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备注:1.《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可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领取或在微型企业发展网下载。
2.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表格在行政审批大厅或工商所领取,也可以在红盾外网下载。
附件微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资料清单内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可以只包含自投资金部分)及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原件(财政补贴资金部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为10万元;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微型企业创业者利用自有的住宅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开发、广告策划、工程管理服务、装饰设计业务,可以只收取房屋产权证明和申请人承诺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不收取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微型企业)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指南。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可以只包含自投资金部分)及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财政补贴资金部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的微型企业注册资本应为3-10万元,其中符合九类人群条件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微型企业创业者利用自有的住宅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开发、广告策划、工程管理服务、装饰设计业务,可以只收取房屋产权证明和申请人承诺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不收取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