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消费税法

合集下载

消费税法概述(PPT 115张)

消费税法概述(PPT 115张)




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 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 税,不缴纳消费税。 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 税率5%; 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 税; 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酒及酒精
酒及酒精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 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 收消费税。 啤酒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
59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 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7254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 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 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 (题中的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正确答案』C D.484550

纳税义务人
16



下列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说法,符合现行消 费税政策规定的是( )。 A.金首饰的进口应纳消费税 B.银首饰的出厂销售应纳消费税 C.钻石饰品的批发应纳消费税 D.金基合金镶嵌首饰的零售应纳消费税 【答案】D
第二节 税目和税率
税目 税率
税率
比例税率(从价计征):



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的小汽车 【答案】ABD

税法第3章--消费税法

税法第3章--消费税法

第3章消费税法一、单项选择题1.某厂商A将一批应税消费品委托给某加工商B加工,在这项应税行为中消费税的纳税人应是()。

A.厂商A B.加工商B C.厂商A和加工商B都是纳税人D.最终的消费者2.下列消费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的是()。

A.柴油B.雪茄烟C.肥皂D.香烟3.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

其中,卷烟计税价格明显偏低是指其计税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格的()。

A.10% B.15% C.20% D.35%4.对于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需要组价确定时,下列公式错误的有()。

A.生产销售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B.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C.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D.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5.某企业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成立一个新企业,其消费税的处理是()。

A.国家鼓励投资,免消费税B.按市场价格计征消费税C.按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缴纳消费税D.按同类商品最高销售价格缴纳消费税6.某啤酒厂2005年6月生产了20000吨生啤酒,当月销售了10000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7万元。

则啤酒厂计算其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

A.117万元B.100万元C.10000吨D.20000吨7.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葡萄酒一批,关税完税价格10万元人民币,关税率20%,消费税率10%,其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为( )。

A. 1.33万元B. 1.11万元C.1.2万元D.1万元8.如果受托方未能履行代扣代缴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义务,其未扣缴的消费税应()。

A.由受托方补缴B.由委托方补缴C.由受托方和委托方共同补缴D.由委托方补缴并向受托方收回9.某化工企业外购一批已税化妆品10万元,加工制造成应税化妆品销售,获含税销售收入16万元。

消费税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消费税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消费税法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概念消费税,是指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消费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征税依据:消费品的流转额·征税范围:并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征税,有选择性的,以特定的消费品为征税对象,也就是说,它是特种消费税。

·消费税,也是一种间接税,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实际的负税人。

·征收目的:(1)贯彻国家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如1989年,为缓解彩色电视机、小轿车的供求矛盾,开征了彩色电视机的特别消费税和小轿车的特别消费税;(2)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由于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大部分属于非生活必需品,尽管税负较高,也不会引起大部分消费者的反感;(3)调节收入差异,对有能力消费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者,适当课以重税,对高收入者实施间接调节。

二、特征(与增值税相比较)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消费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才征收。

这些应税消费品,首先要缴纳增值税,然后还要缴纳消费税。

2、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3、消费税是一次性征收,增值税是多环节多次征收。

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

4、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5、税率、税额的差别性对于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对不同种类或同一种类但不同档次的消费品,设计的税率都不同。

第二节我国消费税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颁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纳税主体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
1953年取消消费税
1989年对彩电、小轿车开征消费税
1992年4月取消对彩电、小轿车开征的消费税 1993年颁布消费税条例,1994年开始实施。(2006年. 2009年)
1
征收范围的选择性
消2
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3
税率高、税负差异大


4
征收方法的灵活性
5
税负的转嫁性
二. 纳 税 义 务 人
复合计税方法
某酒厂2008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每吨售价为 38500元,该厂销售0.2吨。白酒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 税率为20%。计算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从量税=0.2×2,000×0.5=200元 从价税=0.2×38,500×20% = 1,540(元) 应纳消费税=从量税 + 从价税
= 104,600元
每标准箱5万支
四. 税 额 的 减 征

减征税额 = 消费税额 × 30%
污 染
应征税额 = 消费税额 – 减征税额
排 放
上海通用 – 别克,赛欧 广州本田 – 雅阁
沈阳 – 金环客车
上海大众 – 桑塔纳,帕萨特 一 汽 – 奥迪,捷达,宝来,海马
直接转卖100颗 给其他首饰厂
出厂销售按10%征消费税, 并按生产领用量抵税
化妆品.鞭炮焰火. 珠宝玉石限三种 出厂销售按10%征消费税, 并按生产领用量抵税
生产领用300颗, 加工成18K金镶嵌
项链坠,销售给
零售店
出厂销售不纳消费税, 也不得抵税
某卷烟厂6月份外购烟丝价款为20万元,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 5万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烟丝66000元。本月销售用外购烟丝 生产的甲类卷烟20标准箱,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8万元。外 购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生产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 计算该卷烟厂6月份应纳消费税额。

消费税

消费税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轻型乘用汽车轮胎; (二)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 (三)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 (四)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五)摩托车轮胎; (六)各种挂车用轮胎; (七)工程车轮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 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 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焰火,指烟火剂,一般系包扎品,内装药剂,点燃后烟火喷射,呈各种颜色,有的还变幻成各种景象,分平 地小焰火和空中大焰火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通常分为13类,即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 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炮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 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 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 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项目四-消费税纳税实务精选全文

项目四-消费税纳税实务精选全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每吨出厂价>=3000元】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每吨出厂价<3000元】
(3)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 250元/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30%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
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2)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 • (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
适用税率的规定:
1、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 按组合产品的销售全额从高征税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
(1)消费税与增值税构成对流转税额交叉征税的格局。 (2)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并不都缴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 的货物,一般要缴纳增值税。(除饮食、娱乐业自制啤酒 用于饮食、娱乐消费时,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不是增值税 的纳税人,而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1)受托方履行代收代缴义务 (2)委托方收回的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
不再缴纳消费税; (3)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准予从连续生
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扣除。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税率
A.黄酒 B.葡萄酒 C.柴油 D.烟丝
答案:A C
【多选题】下列属于应该征收消费 税的项目是( )。 A.15000元一只的手表 B.帆艇 C.胭脂 D.戏剧化妆用油彩和上妆油

第4章消费税

第4章消费税

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的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 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
消费税对应税消费品分别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 两类模式计算应纳税额,并由此形成了三种具体的 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税法 (二)从量定额计税法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法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
理论上的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
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一般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 一般概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
如:奢侈品等进行课税 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赋税人
则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
–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
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
适用的比例税率
2.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 —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征收消费

【例4-3】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 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 ——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额全额征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
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 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2)

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2)

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例题1】下列关于消费税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B.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C.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D税负具有可转嫁性【答案】ABCD【解析】我国消费税的特点是: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平均税负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

【例题2】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答案】ABC【例题3】下列行为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A.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B.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直接销售的【答案】ABC【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缴纳消费税;选项C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D 直接销售时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4】下列环节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有( )。

A.卷烟的批发环节B.金银首饰的生产和零售环节C.化妆品的生产和零售环节D.某商场销售粮食白酒【答案】A【解析】金银首饰(含铂金首饰)的生产环节不征消费税,只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化妆品的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商场销售粮食白酒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5】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答案】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例题6】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4. 消费税会计

4. 消费税会计

四、消费税从价定率的计算
应纳税消费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内容与增值税相同) (一)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税的计算 1.基本销售行为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增值税销售额 相同) 2.企业进行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用以投 资、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 的最高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五、消费税从量定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六、消费税复合计税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某卷烟厂6月份购买已税烟丝2000公斤,每公 斤30元,未扣增值税。加工成卷烟200个标准箱,每 标准箱调拨价格7500元,全部售出。 烟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30/(1+17%)=51282 应纳消费税额 =200*150+200*7500*30%-51282*30%=464615
贷: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150000
(二)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 费资料或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注意:消费税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 格为计税依据计算)
(三)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 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例: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的一辆(3.0升)乘用 车用于在建工程,同类汽车销售价格为180000元, 该汽车成本为110000元,消费税率为12%。 应缴增值税=180000*17%=30600 应缴消费税税额= 180000*12%=21600 借:在建工程 162200 贷:产成品 1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1600

税法 消费税

税法  消费税

例:某鞭炮企业8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 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 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 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已知鞭炮的适用税率15% 。 解:(1)组成计税价格=(30+4)÷(1-15%) =40(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
例:某外贸公司,2004 年3 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应税
消费品,已知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90 万
(二)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 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 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 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 品进口的数量。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 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 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 白酒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已知:白酒适用比例税 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解:应纳税额=50×2000×0.00005+150×20%=35(万元)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 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l-消费税 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十自产自用数量× 定额税率)÷(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一、消费税的概念及作用消费税是指国家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通过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来征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是税法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具有调节经济、保障民生等多种作用。

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可以限制消费行为,促进节约和环保。

二、消费税的种类消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几种类型。

1. 营业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它是对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一种税收。

2.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增值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环节征税。

3. 消费税: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方式消费税的征税方式主要有比例税和定额税两种。

1. 比例税:比例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或者增值额的一定比例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和增值环节征税。

2. 定额税:定额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的一定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四、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商品和劳务。

商品包括所有生产出来的物品,劳务包括服务、劳务等。

五、消费税的征税标准消费税的征税标准主要包括税率、起征点、征税基数等几个方面。

1. 税率:税率是消费税的征税比例,是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进行征税的基数。

2. 起征点:起征点是指在税法规定的税率下,超过一定额度的交易额或增值额才需要进行征税。

3. 征税基数:征税基数是指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是用来计算征税额的基础。

六、消费税的税收管理消费税的税收管理主要包括征收、征管、缴纳、监管等几个方面。

1. 征收: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商品和劳务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监管和征税。

2. 征管:征管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征税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消费税ppt课件

消费税ppt课件
(1)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 (2)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 (3)用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和销售回扣 ; (4)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 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用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 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 ;委托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出厂环节、委 托加工收回环节和进口环节一次课 征(单一环节征收).
特殊规定,我国对金银首饰、铂金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改为在零售环节课 征,对卷烟批发环节也课征一道消 费税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从价定率计税、从
价定率计税
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 1994年税制改革时,在取消原有产品税、特别消费税的基础 上,将原有产品税中的部分项目及特别消费税中的部分项目 进行了调整和变革,建立了现行消费税。
▪ 2006年,针对消费税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我国对消费税的应 税品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的同时,对原有的税率也进行了 有高有低的调整。共有14个消费税税目,将汽油、柴油合并 为成品油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高档护肤护 发品划归“化妆品”税目。
黄酒
1吨=962升
石脑油 1吨=1385升 润滑油 1吨=1126升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22
税率的特殊规定
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 ▪ 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
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 二是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不同税率
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第三节 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
•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14年12 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 、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 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一般 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 节缴纳。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二、消费税税率 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 况。基于用量大、计量单位规范、同类产品价格差异不 大的考虑,我国消费税法对黄酒、啤酒和成品油实行定 额税率;而对于大多数消费品则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 率;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则实行复合税率。 (1)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 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生产环 节(含进口)的税率为56%,加0.003元/支。 (2) 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 税)以下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36%, 加0.003元/支。
消费税法
三、复合计税方法的计税依据 1.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 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 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 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 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同时,为防止白酒行业利用关联交易实现避 税的目的,法律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 企业的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单位 最终零售价的70%。如果低于这一比例,税务机关 将进行核定征收。
第五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确定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相应的适用税 率后,就可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根 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 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 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现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3-5) 现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3-6)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7)

消费税法练习题

消费税法练习题

消费税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征收消费税的有()。

A.香粉B.痱子粉C.爽身粉D.高档化妆品2.征收消费税的车辆包括()。

A.越野车B.超豪华小汽车C.大卡车D.大客车3.某工厂月初库存外购烟丝10万元,本月购进烟丝35万元,期末库存烟丝20万元,烟丝适用30%的消费税税率,则当月可扣除烟丝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是()。

A.3万元B.6万元C.7.5万元D.10.5万元4.下列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的情况有()。

A.将外购已税消费品移送,准备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移送,准备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C.自制应税消费品移送,准备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D.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5.某酒厂销售自产苹果啤酒20吨给某服务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销售苦瓜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28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2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250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A.7420元B.6600元C.7200元D.7500元6.某公司进口卷烟200标准箱,每箱关税完税价格60000元,关税税率25%,该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元。

A.13181320B.12327272.7285C.12054040D.6361636.637.委托加工条件下,受托方缴纳和代收代缴()。

A.消费税B.城市维护建设税C.增值税D.增值税和消费税8.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日本进口l40辆小轿车,每辆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为9%。

进口这些轿车应缴纳()万元消费税。

A.150.81B.123.79C.138.46D.1809.用于投资、抵偿债务、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应以()价格计征消费税。

A.同类消费品最低销售价格B.同类消费品加权品均价格C.组成计税价格D.同类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10.下述消费税规定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2) 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第三 章消费税法

第三 章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不: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局部。

2.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

3.增值税是从价征收,消费税是从价、从量兼用。

4.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消费税能够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能扣除。

6.消费税是中心税,增值税是共享税。

联系:1.两者根基上对商品征收,均属于流转税。

2.在消费税从价征收的情况下,其计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烟丝厂销售一批烟丝时,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收进为100万元,那么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额也是100万元,这笔100万元的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但包括了消费税。

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100万元的销售额中就包括有30万元的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具体:1.自产自销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2.自产自用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非生产自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3.托付加工业务凡从事托付加工业务〔托付他人一辈子产〕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托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请特别注重,关于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托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4.进口业务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零售业务凡从事金银首饰〔自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其饰品〔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3)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税额 1-消费税税率
(五)消费税的免税
1.出口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 出口的以外,免征消费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 税。
(六)纳税环节
1.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交 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 4.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时纳税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八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及自产 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核算地
(二)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税目类别
1.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 序和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消费品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 4.不可再生的资源类消费品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三)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消费税概述 (一)概念
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 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二)特征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税负差异大 4.价内税,征收方法多样
二、我国消费税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纳税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1.从量定额计征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从价定率计征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3.混合计算 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4.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按纳税人生产的同 类消费品售价纳税,如无同类消费品 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2.委托加工——受托方所在地
3.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地海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