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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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法_

消费税法_
• 3.零售环节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消费税:
•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 纳税;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4.批发环节 •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一般规定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规定
•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 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 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 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 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 权平均计算)
消费税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内容提要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税款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出口退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性质

消费税法概述精选全文完整版

消费税法概述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消费税法概述一、消费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二)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三)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四)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五)税负具有转嫁性二、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上征收消费税的其他国家,消费税计税方法基本相同,主要采用三种计税方法:(一)从价定率征收在从价定率征收情况下,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确定不同的比例税率,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基数乘以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从量定额征收在从量定额征收情况下,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确定不同的单位税额,以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为基数乘以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情况下,基本与前两种征收方法相同,只是对同一应税消费品同时采用两种计税方法计算税额,以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三、消费税的作用(一)调节消费结构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只限于国家限制的少数商品,而对列入其征税范围的商品,国家还要根据一定时期的消费政策,分别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以体现国家调节消费的意图。

(二)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消费税通常采用较高的税率,税负最终由消费者负担,其征收对象多为需求弹性较大的非必需品,如烟、酒、焰火、贵重首饰等。

(三)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及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税额会随着销售额的增加而不断增长,同时只要消费品实现销售,也就产生缴纳消费税的义务。

(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均个人生活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体现在其支付能力上,通过对某些奢侈品或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立足于从调节个人支付能力的角度间接增加某些消费者的税收负担,体现收入多者多缴税的政策精神,从而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配合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有关税种进行调节,缓解目前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均的矛盾。

消费税法的基本特点

消费税法的基本特点

消费税法的基本特点《消费税法那些事儿》嘿,大家伙儿!今天咱来聊聊消费税法的基本特点。

这可是和咱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呢。

消费税法啊,就像是一个无处不在的经济“小精灵”。

它有好几个特点呢,首先就是普遍性。

咱平时买的各种各样的东西,可能都和它有关系。

不管是咱爱喝的小酒,还是喜欢的化妆品,或者是出门开的车,说不定都在消费税法的“管辖范围”内。

你说这消费税法是不是很厉害,就像个“大管家”,啥都要管一管。

咱再说说它的选择性。

它可不是对所有东西都“一视同仁”哦!有些商品的税率高一些,有些就低一些。

这就好像消费税法有一双“势利眼”,哈哈,开个玩笑。

其实啊,这也是为了调节经济,比如说高档奢侈品的税率通常就比较高,这也算是让咱老百姓心里平衡点,咱买不起那些奢侈品,但是咱也不用交那么高的税嘛!还有啊,消费税法还有个隐藏的特点,那就是它“润物细无声”。

很多时候,咱们可能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交了消费税。

就拿加油来说,每次加完油付款的时候,嘿,这里面可就包含了一部分消费税呢。

不过咱也不用太在意,毕竟这钱交得也算为国家建设做贡献了嘛。

这消费税法有时候也让咱有点“心疼”呢。

比如说喜欢抽烟的人,买烟的时候就得为消费税买单。

不过呢,这也算是一种制约吧,说不定还能让人少抽点烟,对身体也好。

消费税法还能促进咱合理消费呢,那些高档玩意儿税率高,咱就掂量掂量自己的钱包,别乱花钱啦。

总之,消费税法这个家伙虽然有时候让咱觉得有点小麻烦,但说到底还是为了国家和咱老百姓好。

它调节着经济,让市场更有序;它让咱交税为国家做贡献;它也让咱学会更理性地消费。

虽然有时候咱可能会有点小抱怨,就像被这个“小精灵”轻轻地揪了一下耳朵,但咱也得明白它的重要性。

毕竟,有了它,咱们的生活才能更有秩序,国家才能更强大嘛!。

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它是由购买者在消费时支付,然后由政府征收的一种税收。

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经济发展,鼓励人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不必要的消费。

消费税法律制度概述消费税法是指规定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法律条款的总称。

消费税律制度包括了关于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申报、纳税计算方式和税收返还的规定等。

目前,世界各国对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各不相同,但是大多数国家都将消费税列为了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消费税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作用消费税法律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税务法规,具有以下作用:1.调节经济发展。

消费税能够调节国家的消费水平和贸易平衡问题,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

2.保护环境。

通过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征收更高的消费税,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推动经济绿色化发展。

3.鼓励人们节约资源。

通过对一些能源减排、环保材料生产等行为给予减税或纳税优惠政策,鼓励人们更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应用消费税律制度在每个国家都有其具体的应用,下面以中国税法为例来讲解。

中国消费税在2003年开始实施,目前主要的征税对象是烟草、酒类、汽车和燃油等。

其中,烟草和酒类的税率较高,汽车和燃油的税率相对较低。

与此同时,中国消费税律制度在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申报、纳税计算方式和税收返还等方面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不断加速,未来的消费税法律制度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消费税律制度将更偏向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不断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税收管理,推广节能减排、减少废弃物的行为和消费模式。

此外,未来消费税律制度也将面临国际化的挑战,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间征税的协调将更加重要。

在国际协调方面,消费税律制度也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结论消费税法律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它对国家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
个人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 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 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 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 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 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节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 )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特别提示1】: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 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 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 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 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 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 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中国税制中的两种主要税种,它们的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其法律依据、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7%、13%、9%和6%,其中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3%适用于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9%适用于小微企业,6%适用于部分生活必需品。

3.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应税服务的交易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价款等。

同时,增值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减免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非营利企业可享受免税待遇。

4.纳税人义务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为重大。

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资料、票据等,如实反映纳税情况。

同时,纳税人应将增值税打入国库,并遵守国家税法、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5.税收管理中国的增值税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清算、退税等纳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消费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消费税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的消费税税率依照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有所区别,比如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等各有不同的税率。

同时,消费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减免税、豁免税等政策,以鼓励节约资源和环保等行为。

3.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等消费品。

消费税法概述(PPT 115张)

消费税法概述(PPT 115张)




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 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 税,不缴纳消费税。 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 税率5%; 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 税; 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酒及酒精
酒及酒精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 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 收消费税。 啤酒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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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 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7254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 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 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 (题中的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正确答案』C D.484550

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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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说法,符合现行消 费税政策规定的是( )。 A.金首饰的进口应纳消费税 B.银首饰的出厂销售应纳消费税 C.钻石饰品的批发应纳消费税 D.金基合金镶嵌首饰的零售应纳消费税 【答案】D
第二节 税目和税率
税目 税率
税率
比例税率(从价计征):



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的小汽车 【答案】ABD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消费税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的一部关于消费税管理情况的法律。

消费税是政府为向消费者收取货物及服务收入的一种收入,它可以作为新的政府财政收入,也可以作为政府调节消费行为的重要政策工具。

通过消费税的征收,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完善税制体系,改善国家财政状况,调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平衡,提升社会团结力量。

二、消费税法的内容1、消费税法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认定和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税务稽查机关的设置、消费税的使用和税款的退还、有关行政处罚等。

2、消费税法规定了消费税的认定标准、计征方式以及计算公式,并针对消费税的征收,对货物的销售经营者和提供优惠政策者加以规定,以保证征税公平、公正和合理,防止消费税出现滥用现象。

3、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应由国家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实施征收,但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化对消费税的实施有一定的灵活性。

另外,消费税法还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将消费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等,起到改善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作用。

三、消费税法的作用1、消费税法能够有效促进消费。

通过消费税法,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灵活调整消费税税率,对购买、使用、消费等行为推行鼓励优惠政策,促进消费,提高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改善社会经济状况,避免消费抛锚现象的发生。

2、消费税法能够有效增加政府收入。

消费税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税法能够更好地调节消费行为,使政府收入增加,拓宽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为政府支出提供保障,增强国家经济发展力度,促进国家稳定发展。

3、消费税法有利于提升社会团结力量。

消费税还可以用于国家社会保险和基本公共服务,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加均衡的发展机会,加强社会团结力量,消除社会不公正现象,加强国家财政实力,确保稳定发展,提高社会公平感。

四、消费税法的实施在消费税法的实施过程中,国家税务管理机构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消费税法,严格按照定价、征收、缴纳和使用等程序进行消费税征收,进行精确稽查,严格执行各项税制落实机制,加强消费税的实施,及时发现税收违法行为,做好消费税的管理,最大程度保证消费税的正常征缴,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

消费税的计算方式一、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即销售方按取得的销售款的一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的消费税。

以消费税税率10%为例,则销售方取得的货款中,10%为应交的消费税,90%为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

对应的,购货方支付的货款中,10%为销售方应交的消费税,90%为销售方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

换句话说,如果一件商品价值90元,则购货方需要额外支付10元的税款方可购得该商品,否则销售方是不愿出售的,交易是无法完成的。

这里,10元的税款是这样计算而来的,先确定包含税款的总价=货价90元/(1-消费税税率10%)=100元,再计算应交的消费税=100*消费税税率10%=10元,两步骤合并,即为:应交的消费税=货价90元/(1-消费税税率10%)*消费税税率10%=10元。

在计算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时,实际上是由购货方取代销售方交纳消费税,但为保持进口货物与国内流通货物在税负及税款计算上的一致性,就需要按照上述思路进行折算。

由于进口货物对应上例中90元的“货价”包括关税完税价格和应交的关税两部分,因此,上例公式演变为:应交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应交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二、消费税定义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较终由消费者承担。

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征后,有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的,现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补。

《消费税法》PPT课件优选全文

《消费税法》PPT课件优选全文
❖ 应纳消费税=200×1388×1=277600(元)
2024/10/8
17
❖ 委托加工
可比价(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加工费
1一消费税税率
2024/10/8
18 18
【例5】
❖ 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的某化妆品厂,委托某 工厂加工化妆品,提供原材料30000元,加工 费5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
❖ 组成计税价格
=50000×(1+5%)/(1-30%)
=75000(元)
❖ 应纳消费税=75000×30%=22500(元)
2024/10/8
16
【例4】
❖ 某炼油厂生产无铅汽油5000吨,其中厂内汽 车用油200吨,本月无其他销售。计算该炼油 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 以移送使用数量为销售数量,汽油计量单位 的换算标准 l吨=1388升,无铅汽油的税额为1 元/升
厂家
用去1万元
不缴消费税
烟丝
连续生产
出售
卷烟
缴消费税
应税 消费

2024/10/8
应税消费 品
销售1万元
缴消费税 5
5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
提供原料
烟丝
委托加工
不缴消费税 卷烟 受托方
销售,不再缴 消费税
连续生产,可 以2024抵/10/扣8 消费税
收回卷烟
收取加工费
收取增值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 6
2024/10/8
12
1.什么是传统机械按键设计?
传统的机械按键设计是需要手动按压按键触动PCBA上的开关按键来实现功 能的一种设计方式。
传统机械按键结构层图:

消费税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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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消费税法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概念消费税,是指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消费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征税依据:消费品的流转额·征税范围:并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征税,有选择性的,以特定的消费品为征税对象,也就是说,它是特种消费税。

·消费税,也是一种间接税,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实际的负税人。

·征收目的:(1)贯彻国家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如1989年,为缓解彩色电视机、小轿车的供求矛盾,开征了彩色电视机的特别消费税和小轿车的特别消费税;(2)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由于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大部分属于非生活必需品,尽管税负较高,也不会引起大部分消费者的反感;(3)调节收入差异,对有能力消费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者,适当课以重税,对高收入者实施间接调节。

二、特征(与增值税相比较)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消费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才征收。

这些应税消费品,首先要缴纳增值税,然后还要缴纳消费税。

2、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3、消费税是一次性征收,增值税是多环节多次征收。

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

4、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5、税率、税额的差别性对于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对不同种类或同一种类但不同档次的消费品,设计的税率都不同。

第二节我国消费税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颁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纳税主体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注会笔记-税法-22年-第3章 消费税

注会笔记-税法-22年-第3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特点:①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②一般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③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④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二)征税环节生产 大多数在此环节缴税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委托加工 受托方代扣代缴 进口 海关代征零售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其他环节不征 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移送使用 移送用于加工非应税消费品 批发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二、税目与税率税目分类 损害健康 烟、酒污染环境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高消费 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游艇税率比例税率 大部分消费品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比例+定额 卷烟、白酒兼营:分别核算,未分的或成套的,从高具体税目与税率 (注:除特别说明外,划分标准所注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烟 卷烟甲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上 56% + 0.003元/支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乙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下 36% + 0.003元/支(加征) 11% + 0.005 元/支 批发环节雪茄烟 36% 生产烟丝 30% 生产备注:0.003元/支~0.6 元/条, 150 元/箱(200支=1条,250条=1箱)0.005 元/支~1 元/条, 250 元/箱★烟叶不征消费税、批发商之间不缴消费税32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酒 白酒 包括其他配制酒20% + 0.5元/500克(1元/千克,1000元/吨0.1万元/吨)生产 啤酒甲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50元/吨 生产乙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20元/吨 生产★包括果啤,★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默认按甲类)★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第三节 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
•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14年12 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 、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 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一般 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 节缴纳。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二、消费税税率 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 况。基于用量大、计量单位规范、同类产品价格差异不 大的考虑,我国消费税法对黄酒、啤酒和成品油实行定 额税率;而对于大多数消费品则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 率;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则实行复合税率。 (1)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 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生产环 节(含进口)的税率为56%,加0.003元/支。 (2) 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 税)以下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36%, 加0.003元/支。
消费税法
三、复合计税方法的计税依据 1.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 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 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 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 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同时,为防止白酒行业利用关联交易实现避 税的目的,法律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 企业的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单位 最终零售价的70%。如果低于这一比例,税务机关 将进行核定征收。
第五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确定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相应的适用税 率后,就可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根 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 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 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现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3-5) 现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3-6)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7)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规定(3篇)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税种,它们在调节经济、保障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增值额征税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则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以下将详细阐述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规定。

二、增值税法律规定(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1. 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新增价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 特点:增值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税负转嫁:增值税的税负可以转嫁给消费者,使得最终消费者承担税负。

(2)链条式征收:增值税在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逐级征收,形成链条式征收。

(3)抵扣制度:增值税实行抵扣制度,纳税人可以抵扣购进商品或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

(4)中性税:增值税对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不产生扭曲作用,是一种中性税。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三)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范围1. 税率: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个档次:13%、9%和6%。

(1)13%的税率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一般纳税人。

(2)9%的税率适用于销售农产品、水产品、矿产品、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等。

(3)6%的税率适用于销售生活必需品、教育服务、医疗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娱乐服务、住宿餐饮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等。

2. 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货物销售:指销售有形动产,包括工业品、农产品、矿产品等。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对有形动产进行加工、修理、修配等业务。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行为。

(四)增值税的征收管理1. 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2) 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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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50(万元)。
例12.A烟厂委托B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A提供的
烟叶在加工合同中注明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万元,
提货时支付加工费3700元,并支付了B按烟丝组成计
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税额。A用加工的全部烟丝生产 并在本期销售甲类卷烟10000条,专用发票注明价税 合计款为1053000元。计算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
赠送消费者,已知该批卷烟的成本为100000元,成 本利润率为5%;该批卷烟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 为36%,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箱。(企业没有同 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1)应纳消费税=[100000×(1+5%)+
150×10]÷(1-36%)×36%+150×10= 61406.25.45(元)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

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 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 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 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 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17%=1260(元)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数量规定:p79 1.销售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例3、某啤酒厂10月销售甲类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

【案例】某企业将自产的鞭炮用于职工福利,已知
该批鞭炮的成本为6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 费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 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6000×(1+5%)]÷(1-15%) ×15%=1111.76(元)
思考:上述案例是否应该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5%)]÷(1-15
委托加工粮食白酒2000斤,乙酒厂提供的主要材料 不含税成本为30000元,甲公司收取不含税加工费 和代垫辅料费10000元,甲公司没有同类白酒的销 售价格。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的定额税率为0.5元/
斤,比例税率为2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甲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30000+10000+2000×0.5]÷(1-20%)×20
【案例】某卷烟厂外购500万元(不含税)的烟丝,
2010年3月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卷烟,共100
个标准箱,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已知 烟丝消费税的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的税率为56 %,每标准箱的定额税率为150元,则该企业当月 应纳消费税额为多少?
1000×56 % + 100×0.015 - 500×30 % ×80 %

2、扣除税额限额: 只限于当期生产领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 。 3、扣除税额计算 从价计算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不含税) ×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买价(不含增值税) 思考:从量的、委托加工?(复合的没有抵扣的)
销售额基本同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包括价外费用,但不
含增值税。包装物押金的处理也基本相同。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视同销售。通常,按照纳 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没 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具体 公式。p77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征收目的 1.增加财政收入 2.促进资源配置 3.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 二、消费税特点(相对增值税)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税率设计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 4.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
5.税款征收具有重叠性。
第二节 消费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意:
①不能跨税目抵扣。如轮胎 汽车。(石脑油 例外) ②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自2009年5月1日起,在 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不 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③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 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 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 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 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算时一律不得扣除外 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
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p76

(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 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 计算征收。P76
例1某公司生产销售中轻型商用客车10辆,每辆格10万元 (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5%,另为购货方代垫装卸费每 辆0.585万元,增值税税率17%。 应纳消费税额=[10*10+10*0.585/(1+17%)]*5%=5.25万元 例2.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 立核算的门市部。2010年4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为70 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 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 10%,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 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多少? 应纳消费税=77.22÷(1+17%)×10% =6.60(万元)
3.进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报关进口时纳税。
二、征税范围P72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 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 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 子、实木地板14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三、税率
1.定额税率 :如啤酒、黄酒等。 2.比例税率 :如化妆品、小汽车等。 有些征税项目用单一的定额税率或比例税率。还有一些同 时用两种税率,称为混合(或复合)税率。如卷烟、白酒。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见书本

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1053000/1.17×56%+40×150
-(60000+3700)/(1-30%)×30% =482700元
四、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
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 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
3000元。(不含增值税)

本月应纳消费税=400×250=100000元 例4、炼油厂销售柴油200吨。 应纳消费税=200×1176×0.8=188160元
汽油1吨=1388升
啤酒1吨=988升
石脑油1吨=1385升
柴油1吨=1176升
黄酒1吨=962升
溶剂油1吨=1282升;
【案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
已知,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为100万元 (不含税),支付给乙企业的加工费为40万 元(不含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乙企业无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乙企业应代 收代缴纳消费税为多少?
(100+40)÷(1-30%)×30% =60(万元)
【案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乙酒厂
例10.某卷烟厂5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20万元,当 月又向某烟丝生产厂外购烟丝买价180万元,期末库 存烟丝买价30万元,当月用外购烟丝生产销售乙类卷 烟500万元,计400大箱,10万条。(烟丝税率30%) 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400×0.015+500×36%-(20+180-30)×30% =6+180-51=135万元 例11.某汽车厂本月向某轮胎厂外购汽车轮胎一 批买价20万元(期初无库存),已全部用于本月汽车 生产。本月汽车销售不含税额为100万元。汽车的消 费税税率为40%,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应纳消费税=100*40%=40万元
%+2000×0.5=11250(元)。
三.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次,如果用外购(或
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销售时再以销售额全额征税,就会出现重复征
税的问题。因此,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 加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其已纳的消费 税 税额。
(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 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4、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
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 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 (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 以由总机构汇总后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1、准予抵扣的情形(P74、78)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
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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