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管理制度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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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务管理制度高中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高中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考务管理,规范考试工作流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务工作职责1.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学校考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2)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会议,部署考务工作;(3)协调各部门,确保考务工作顺利进行;(4)处理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考务办公室职责:(1)负责考务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考试;(2)编制考务工作计划,制定考试安排;(3)负责试卷的印制、分发、回收和保管;(4)负责考场布置、监考员安排、考生签到等工作;(5)处理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监考员职责:(1)熟悉考试规则和考试流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2)维护考场纪律,监督考生遵守考试规定;(3)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考生职责:(1)遵守考试规则,诚信应考;(2)按时参加考试,不迟到、不早退;(3)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四、考试流程1.考前准备:(1)编制考试安排,确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2)印制试卷、答题卡,确保试卷安全;(3)布置考场,安排监考员;(4)召开考务工作会议,明确考务工作要求。

2.考试实施:(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2)监考员核对考生信息,引导考生就座;(3)考试开始,监考员巡视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4)考试结束,监考员收取试卷、答题卡,清点人数。

3.阅卷、成绩公布:(1)组织阅卷工作,确保阅卷公正、准确;(2)公布考试成绩,及时反馈给学生。

五、考务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加强考务队伍建设,提高考务人员业务水平;3.加强考场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有序;4.严肃考风考纪,严惩违纪作弊行为。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考务工作管理,提高考务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考试、考核、评比等有关考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考、期末考试、入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

第三条学校考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原则,保障考生的平等权益,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考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考务工作的严密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考务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考务管理机构由校团委、教务处、保卫处、计算机中心等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学校内各类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考务管理机构设考务指导组、考务执行组、考务监督组等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动考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考务指导组负责制定考务规划、管理制度、组织方案、安全保密措施等,并对考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考务执行组负责具体考务操作,包括考场布置、监考安排、试卷发放、考生管理、成绩录入等工作。

第九条考务监督组负责对考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考务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考务档案管理制度,对考务工作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备案,确保考务工作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考务管理流程第十一条考务管理流程包括考务组织、考务实施、考务监督等环节,各环节相互衔接,协同作用,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考务组织阶段包括确定考试时间、地点、考场数量、监考人员配备等计划,制定考试安排表和考务工作方案等。

第十三条考务实施阶段包括考场布置、考生签到、试卷发放、监考管理、作弊防范、考后试卷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四条考务监督阶段包括考务监察、成绩核查、作弊处理等工作,对考试结果进行合理审查,确保考试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十五条考试结束后,考务管理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考务管理制度,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1. 考务管理的重要性考务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直接关系到考试的公平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选拔标准。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高效性,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考务管理制度。

2. 考务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确保考试的公正、客观和准确,保护学生的权益,提高考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2.2 原则:2.2.1 公平原则:对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2.2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考试内容和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题、作弊等舞弊行为的发生。

2.2.3 规范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2.2.4 效率原则:优化考试流程,提高考务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3. 考务管理制度的内容3.1 考试组织与协调考试组织与协调是考务管理的核心环节。

学校应设立考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安排考试的各项工作,包括考试日程安排、考点选择、监考员分配等,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3.2 考试安全与保密3.2.1 考试安全: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试安全措施,包括考点的安全防护、考场的监控设备、考试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等,确保考试的安全性。

3.2.2 考试保密:学校应制定严格的考试保密规定,规范考题的存储和分发,防止考题泄露的风险。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其隐私权不被侵犯。

3.3 考试监督与纪律3.3.1 考试监督:学校应派出专门的考试监督人员,加强对考场的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

3.3.2 考试纪律:学校应制定考试纪律,明确考生应遵守的规则和考试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同时,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3.4 考试评卷与成绩管理3.4.1 考试评卷: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试评卷制度,确保评卷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评卷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评卷过程应有严格的监督和审查机制。

3.4.2 成绩管理:学校应制定成绩管理规定,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学校考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考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的考试。

第三条考试委员会是学校考务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考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考试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考务管理细则,并定期修订。

(二)组织考务人员培训,提高考试工作的水平。

(三)审核并批准考试计划。

(四)监督考务工作的实施情况。

(五)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纠纷和违规行为。

第五条考试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一)校长(主任)为考试委员会主任,负责对考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二)教务处主任为考试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考务工作。

(三)各系(院)考务负责人为考试委员。

第二章考试计划第六条考试计划是学校考试工作的基础,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制定。

第七条考试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二)考试方式和形式的规定。

(三)考试人数和人员的安排。

(四)考试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五)考试安全和保密的措施。

(六)考试成绩的处理和发布。

第八条考试计划应提前一定时间向考生和考试参与人员通知,确保其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第九条考试计划应向考试委员会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考试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或变动,应及时通知考生和考试参与人员,并做好解释和说明。

第三章考试组织第十一条考试组织是考试工作的核心,具体实施考试计划,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第十二条考试组织的主要任务:(一)制定和发布考试大纲和考试规章。

(二)制定考试试题,并进行审核和审定。

(三)组织考试监考和巡考工作。

(四)收集和整理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

(五)发布和公布考试成绩。

(六)处理考试中的纠纷和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考试大纲是考试的依据和参考,应准确、明确地规定考试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考试规章是考试的基本规则和管理要求,必须遵守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试题应经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制定,确保试题的质量和难度与考试科目相匹配。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手段,而考务管理是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建立一套健全的考务管理制度,本文将系统介绍考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2. 考试前的准备工作2.1 考试计划制定在考试前,考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制定详细的考试计划。

计划中应包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并在教务系统中及时发布给学生和相关教职员工。

2.2 考场准备考务部门需要提前对考场进行检查和准备工作。

包括确认考场的布局是否满足考试要求、准备考场所需的考试用具以及检查监控设备等。

2.3 考试通知和准考证发放在考试前,学校需要将考试通知和准考证发放给学生。

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用于核对考生身份和确认考场信息。

3. 考试过程管理3.1 考场安排根据考试计划,考务部门需合理安排考场和座位,确保每个考生都有明确的考试位置。

3.2 考务巡查在考试过程中,考务部门需要进行巡查,确保考场秩序良好,禁止舞弊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考试的公正性。

3.3 考试监督考试期间,应有专门监考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监控考试环境,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3.4 答题纪律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答题纪律,不得抄袭、交头接耳或干扰他人。

监考人员应全程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4. 考试后的工作4.1 考试卷面处理考试结束后,考务部门负责对考试卷面进行收集和处理。

包括整理试卷、盖章、存档等工作。

4.2 成绩管理考务部门应及时处理考试成绩,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成绩可以通过邮件、学校官网等途径向考生公布。

4.3 异议处理如有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设立相关的申诉渠道,并规定具体的申诉流程,以确保公平公正处理考生的申诉。

5. 考务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考务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考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结论考务管理制度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考务安全管理制度

考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提高考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务工作。

2.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务工作职责1.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考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务工作;(2)组织培训考务工作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3)监督考务工作过程,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4)协调处理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考务办公室职责:(1)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计划;(2)负责考务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考核;(3)负责考试用品的准备、发放、回收;(4)负责考试场地的布置、维护;(5)负责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6)负责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考务工作程序1.考试报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报名,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

2.考试命题:命题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保密的原则,确保试题质量。

3.考试组织:严格按照考试日程安排,组织考生参加考试。

4.考试实施: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

5.考试阅卷:严格按照阅卷标准,确保阅卷质量。

6.考试结果公布:按照规定时间公布考试成绩。

五、考务工作要求1.考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

2.考务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考务培训,掌握考务工作要求。

3.考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人员应做好考试用品的回收、整理工作。

六、考务工作纪律1.严禁泄露考试试题、答案等信息;2.严禁组织、参与考试作弊;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4.严禁收受贿赂、索贿等违法行为。

七、考务工作责任追究1.对违反考务工作纪律的考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因工作失误导致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受到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高校考务管理制度

高校考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高校考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学生的权益和高校的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而制定的,凡与该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一律无效。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学生在校内举行的期末考试和其他大型考试。

二、考试委员会1. 学校设立考试委员会,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2. 考试委员会成员包括考试主任、监考员、阅卷员和辅导员等。

3. 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考试方案、制订考试计划、组织监考员培训、考场及场地准备等工作。

三、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学期考试一般在期末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提前发布通知。

其他大型考试也要提前发布考试时间。

2. 考试科目: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学校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3. 考试地点:学校统一安排考场,不允许学生擅自改变考试地点。

四、考试程序1. 学生应携带学生证和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2.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3. 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试委员会负责检查考场环境和考生身上的物品。

4. 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头接耳、张望考试卷和纸,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5.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负责收集试卷及答题纸,学生不得私自带出考场。

五、考试安全1. 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安全,严禁作弊。

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将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据学校规定予以处理。

2. 学校要加强对考场内外的安全监控,确保考试的安全进行。

3. 学生在考试期间须服从监考员的管理,不得有任何捣乱行为。

1. 学生如有违纪行为(包括作弊、抄袭、交头接耳等),考试委员会将取消学生该科目的成绩,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2.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3. 违纪学生有权进行申诉,学校将对申诉进行审理并予以处理。

七、考试结果处理1. 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和统计。

2. 学校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学生是否能够顺利进入下一个学期。

教育考务管理制度

教育考务管理制度

教育考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育考务管理制度,保证考务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务组织机构1.考务委员会考务委员会是学校教育考务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审定学校教育考务工作的决策,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教育考务工作。

2.教务处教务处是学校教育考务管理的具体承办机构,主要负责考务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的各类考试活动,在校考、会考和统考期间配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教育考务委员会组办学校考务工作。

三、考试管理1.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必须按照学校教育考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组织和实施。

考试委员会要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要求,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考场的管理考场的布置要合理、安全,安排监考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到位,对考场、考生进行全面的检查。

在考试中,要实行无纸笔保持安静的监考制度,严禁大声喧哗,传递纸条等违规行为。

3.试卷的管理考试试卷要严格保密,试卷的印制、储藏、发放和回收都要在规定的考试规程中进行,严格保护试题的机密。

四、考试违规和处理1.考试作弊对考试发现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严肃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对严重违规者,给予记过处分。

2.其他违规行为对于考试违规行为,根据违规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务费用管理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对此应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合理的费用安排和使用。

考务费用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报销程序,确保每笔费用的使用都是合理、规范的。

六、考务工作的宣传和保密学校教育考务工作对外要进行宣传,确保考务工作的公开、透明,增强社会的监督。

对于考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和资料要严格保密,确保信息的安全。

七、考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教育考务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的自查和自评,对考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考务管理的规范、高效。

并对考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教育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制定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考务人员管理制度

考务人员管理制度

考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务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适用于所有参与考务工作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试管理中心是考试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安排和实施,同时也是考务人员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考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

第五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依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选拔、培训和管理考务人员,确保他们具备承担考务任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考务人员在进行考务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作弊、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

第七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考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考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健全考务人员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选聘与培训第八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考务人员,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影响选聘程序,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向考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使其熟悉考务工作的规范和程序,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对考务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专业知识、职业操守等方面。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考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执行考试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考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考试管理中心的工作,服从上级的安排和指挥。

第十三条考务人员有权对违规作弊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有权要求考生配合考务工作。

第十四条考务人员应当保守考试机密,不得泄露考题或者考生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第十五条考务人员对于发现的舞弊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依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要严格自律,不得包庇涉嫌舞弊的考生。

第四章管理第十六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考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考务人员的权限分配、考务流程、考务记录等。

第十七条考试管理中心应当给予考务人员必要的工作保障和待遇,保障其正常工作的条件和环境。

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管理制度考试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既可督促学生全面复习掌握所学课程内容,也可检查和分析教学效果。

考风能够反映出学校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因此,有必要加强考试管理,特对考试工作的主要环节做出如下管理制度。

1. 考务管理1.1教务科安排、组织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考核。

理论考核一般为笔试,技能考核为现场操作。

各学科考试包括单元(或阶段)、期中、期末和结业考等。

1.2学校实行期中、期末和结业考制度,期末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时间和监考。

学科的单元、期中考试由科任教师自行组织。

1.3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全体师生都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试。

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加强考试纪律的教育。

班主任半期考和期末考前一周的班会上,应强调考场规则,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

2. 学科结业考试及补考的管理2.1 学校对各课程实行学科结业考试制度。

2.2 学科结业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和评估学生对该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

各科教师在组织教学和复习过程中,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根本,切实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

2.3 学科结业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

试卷命题时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⑴试题内容应当覆盖教材内容中主要知识点的80%以上。

⑵试题的难度系数设计为7:2:1,即基本题占70%,稍难题占20%,较难题占10%。

⑶科任教师应在结业考前一个月根据教学大纲编好复习提纲并出两份试卷送教研室审核。

2.4 结业补考时间一般是在新学期第三周的双休日进行,结业补考的命题、监考、阅卷等由教务科组织安排。

2.5 经结业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需参加毕业补考,毕业补考时间在毕业前两个月内举行。

2.6 结业补考和毕业补考的成绩若不合格,按实际分数记入学生学籍表,若及格或及格以上,按60分记入学生学籍表。

经批准的病、事假学生结业补考成绩及格者以其实际成绩记入学生学籍表。

3.考场规则3.1学生应按规定认真参加考试,实事求是汇报学习成绩,不得弄虚作假。

中学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中学考务工作管理制度

中学考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考务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的考务工作,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类型的中学。

第三条中学考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考务工作管理的宗旨是以学生为中心,服务教育教学,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第二章考务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应当设立考务组织机构,包括考务办公室和考试监督员。

第六条考务办公室是中学考务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宣传、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考试监督员是中学考试的监督人员,负责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考务组织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第九条考务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并定期进行考试工作的培训和练习,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考务工作流程第十条考试计划的编制1.中学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全年的考试计划。

考试计划应当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人员等内容。

2.考试计划应当由考务办公室制定并报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考试命题的组织1.中学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对考试内容进行命题。

2.命题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确保试题质量。

3.命题工作应当保密,防止泄漏。

第十二条考试阅卷的组织1.中学应当组织专业教师对考试试卷进行评阅。

2.评阅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评阅规定,防止出现漏评、错评等情况。

3.阅卷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评阅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三条考试安排和监督1.中学应当提前组织好考试的安排工作,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人员、考试用具的准备等。

2.考试过程应当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安全和规范。

3.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作弊和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处理并报有关部门。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夕佳山中学校考务管理制度为了完善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公正、准确、客观地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效果,特拟定以下考务管理制度:考试前准备工作1、考试时间以上级文件或学校通知为准,要将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进行张贴;2、考务会,全体监考教师到会议室集合开会,点名,迟到的按《考勤》制度处理(如有另行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

3、准备好考生用草稿纸。

准备好封卷用的订书机、订书钉、糊精、封条及保管试卷用的柜子(能上锁);监考1、领取试卷后,教师要直入考室,检查考室布置是否符合要求(如桌椅摆放、距离、是否有与考试无关的杂物等),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督促考生按要求写清姓名、考号、班级,考试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

2、监考期间,各监考教师务必忠于职守,不准吸烟、阅读书报杂志,不准改卷,不准玩手机,不准接电话、不准聊天、不准抄题、做题,不准检查考生答案,不准徇私舞弊,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教室等,不准提前、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准私自带走试卷。

3、考生不得提前交试卷,提前交试卷的考室,考核监考教师及班主任同等按常规考核处理。

阅卷、登分、清分1、阅卷:以教导处阅卷安排为准,阅卷时要先检查参考答案是否正确。

2、试卷阅好后,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清分。

清分过程中,若错分在3分(含3分)以内的,将不予更正(除非影响优秀率)。

3、试卷阅好后,由阅卷负责人将试卷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登分。

试卷分析1、每位科任教师在测试后写一份测试质量分析表并上交存档,2、属于镇级考试的,写试卷分析人员以考后安排为准。

考风、考纪1、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强调学生按号入座,不得冒名顶替,徇私舞弊,作弊考生考分作0分处理。

2、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在考试、阅卷、登分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不搞徇私舞弊。

3、若违反“考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扣3分一人次;拒不完成任务的,扣10分一人次。

夕佳山中学校教导处2012年8月。

考务安全管理制度

考务安全管理制度

考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举办考试的单位和组织。

第二章考务安全管理职责1. 考务安全管理委员会考务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考试机构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考务安全管理工作。

2. 考务安全管理部门考务安全管理部门是考试机构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具体的考务安全管理工作。

3. 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考务主任、监考员、巡考员等,负责具体的考试组织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考试安全风险评估与防范1. 考试安全风险评估考试机构应当定期对考试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2. 考试安全防范措施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试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场地安全、考生身份验证、试卷管理、监考规则等,有效保障考试安全。

第四章考试组织与实施1. 考试日程安排考试机构应当合理安排考试日程,确保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信息准确无误。

2. 考生准入与身份验证考试机构应当对考生进行严格准入管理,验证考生身份,确保每位考生参加考试。

3. 试卷保密管理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试卷保密管理制度,保证试卷安全,避免泄密。

4. 监考与巡考考试机构应当安排足够数量的监考员和巡考员,对考生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考试秩序。

第五章考试结果处理与公布1. 考试成绩处理考试机构应当依据考试规定,对考试成绩进行处理,确保准确无误。

2. 考试结果公布考试机构应当及时公布考试结果,确保考试过程的透明公正。

第六章考试安全事件处理1. 考试作弊处理若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考试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取消其考试成绩,做出相应处罚。

2. 考试安全事故处理若发生考试安全事故,考试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保障考生安全,维护考试顺利进行。

第七章考试安全管理考核与改进1. 考试安全管理考核考试机构应当定期对考试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考试安全管理改进考试机构应当根据考核结果,针对性地改进考试安全管理措施,提高考试安全管理水平。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1.考前(1)教务处统一安排复习时间,各备课组拟订复习计划,并按计划复习。

(2)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务,各年级落实好相关工作。

(3)教务处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试题印制、保管、运送、收发等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监考规则(1)按时到位。

全校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安排进行监考。

因考试属于全校性大型工作,如确需请假,应提前三天向学校提交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

监考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要求他人代替。

(2)考前15分钟,第一监考人在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第二监考人检查考场清理情况,查看桌斗是否已清空、学生无关物品是否已放置门外、学生是否按号入座,并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安排学生静候考试。

(3)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

两位监考人分别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填涂班级、考号等信息。

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方能允许学生答卷。

(4)监考教师监考时应认真负责,严禁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批改作业,不许看书、看手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等),除答复学生提出的卷面问题外,不得对考试题目做任何解释。

如发现试卷中存在其他问题,请立即与教务处沟通。

(5)监考老师要严肃考纪,对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记录。

考后,将违纪学生记录单独报教务处。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老师要做到:立即要求学生停笔,请学生按顺序放好试卷,静候收卷。

按S形收取试卷(答题卡),当场点清试卷,认真检查考卷数是否与考生数一致,卷头、卷面是否一致,并填好考场记录单,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封装、交接试卷和考场记录表。

3.巡视规则(1)巡视人员由学校管理干部担任。

巡视人员应按时到位,每场巡视。

(2)考试巡视内容包括: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及监考状态、学生到位情况及纪律情况、考场卫生、试卷收发装订情况、学生考场休息、换场秩序及班级管理情况、爱护公共物资的情况等。

(3)巡视人员要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年级、教务处。

考务管理制度文件

考务管理制度文件

考务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维护考试秩序,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内举办的各类考试,包括招聘考试、学术考试、资格认证考试等。

第三条考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绝对服从党和国家的考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命令、法律和法规有关考试的规定,并根据本系统和实际情况制定考试管理政策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系统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考试质量负责;各级考试机构应当对本系统的考试质量负责。

第五条考试工作应该有领导、管理、监督和服务体系。

努力提高培训水平。

加强成果评价。

做好政策宣传。

第二章考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系统内设考务管理机构,专职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考务管理机构由院系考试委员会、考试办公室、监考组等部门组成。

院系考试委员会为学校考试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考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的纪律规定,承担组织、监督和评价考试工作的职责。

第九条考务管理机构和人员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考试组织第十条考试组织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等,组织考试的所有工作,严禁造假,严禁作弊,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考试组织应当合理设置考试流程和程序,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考试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考试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场所、场次、考试科目、试卷卷数、考生人数、考室以及其他有关考试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三条考试实施工作要根据考试的具体要求,准备好考试场地、考试用具、考生名单和准考证等,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不得出现考试延误或混乱的情况。

第十四条考试实施前,考务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名单和准考证,保证考生身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制度

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制度

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关于高校考务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高校考务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办事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生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条: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应当合理配置人员、物品、设备,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高校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督导机制,保证考试工作质量。

第二章高校考试组织管理机构第六条:高校应当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考试工作。

第七条:考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编制考试工作计划;2. 组织制定考试安排;3. 收集、整理考试相关信息;4. 组织考试监督工作;5. 组织考试后的成绩处理工作;6.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考务办公室应当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高校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监督机制,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高校考试的组织和安排第十条:高校考试工作计划应当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结合考试的性质和规模,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第十一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考试命题制度,确保考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高校考试应当根据考试科目和要求,合理设置考试场地和座位。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考试保密制度,保护考试内容的机密性。

第十四条:高校考试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监考制度,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高校考试应当建立健全考试评卷制度,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高校考试的监督第十六条:高校考试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高校考试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考试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监督机制,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高校考试的成绩处理第十九条:高校考试成绩应当及时处理,确保考生权益得到保障。

学院考务管理制度

学院考务管理制度

学院考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考务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内所有师生员工,并与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相配合。

第三条学院考务管理的宗旨是严谨、科学、公正、负责,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进行。

第四条学院考务管理的任务是统筹组织学院考试,加强考试监督,做好考试安全,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向导、依法进行提供基本保障。

第五条学院考务管理的原则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管理、守法办事、注重安全、服务至上。

第六条学院考务管理的要求是全面规范、高效运行、持续改进、不断创新。

第二章考试安排第七条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课程特点和教学进度,在每学年制定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经教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制定考试计划,下发到各教学单位,并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考试计划。

第八条学院考试按照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划分。

学院教务部门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期中考试安排,并在校历上规定时间,下发给各教学单位。

期末考试由学院教务部门总体安排,各教学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理论课程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20分钟,实际操作课程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50分钟。

第九条学院对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人数等进行全面安排,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院要求各教学单位在考试安排中严格遵守教学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学生学习负担和身心健康,合理安排考试。

第十一条学院保障每个学生在考试中享有公平、公正的考试权益,严禁组织、实施作弊行为。

第三章考试监督第十二条学院设立考试监督组,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监督工作。

考试监督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人员、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组成。

考试监督组负责考试监督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考试的不同形式和要求,设立不同考试组织和实施的监督要求,具体细节由考试监督组提出并制定。

第十四条学院对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实施全过程、全要素监督。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程序,提高考试质量,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管理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2. 教师应按照学校考试安排,认真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做好学生的复习工作。

3. 学生应认真复习,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考出真实水平。

三、考试安排1. 学校考试分为平时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各类竞赛考试。

2. 教师应提前向学生公布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和考试要求。

3. 学校教务处应提前制定考试时间表,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四、考试组织1. 教师应按时到考场监考,不得迟到、早退。

2. 监考教师应熟悉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收齐,并及时交给教务处。

五、考试纪律1. 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作弊、替考等。

2. 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作弊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3. 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密切关注考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六、考试阅卷1. 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2. 教务处负责组织阅卷工作,确保阅卷质量。

3. 阅卷结束后,教务处应公布考试成绩,并及时反馈给学生。

七、考试监督1. 学校成立考试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进行监督。

2. 考试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学生、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有权对考试问题进行投诉。

八、奖惩措施1. 对考试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3. 对考试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师和学生,追究其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全面检验,因此考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一套完备的考务管理制度,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并保证考试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二、考前准备1. 考试日程安排: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考试时间表,合理安排各个科目的考试日期、时间,确保考生有充足的备考时间。

2. 考试场地准备:选择安全、宽敞、整洁的考场,保证考生有良好的考试环境。

考场内的桌椅、黑板、照明等设施应当符合考试要求,并做好相应的维护工作。

3. 考试材料准备:提前准备好试卷、答题卡、考生用具等考试材料,并进行必要的密封和标识,确保考试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考试监考人员安排:指定专业的监考人员,并进行监考培训,确保监考人员熟悉考试规程和相关操作,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三、考试实施1. 考生身份验证:在考试前进行考生身份验证,核实考生的身份信息与考生信息表的一致性。

可以采用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实。

2. 试卷保密措施:试卷在出卷前需进行严格的保密工作,由有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并确保试卷妥善保存,防止泄题。

3. 试卷发放与收卷:在考试开始前,按照考生座位号有序发放试卷,确保每位考生获得唯一的试卷。

考试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试卷的收回工作,并由监考人员进行签名确认。

4. 考试监督与管理:监考人员应在考试期间对考场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如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在考试期间,考生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或交由监考人员保管,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考后工作1. 试卷评阅:确保试卷评阅工作的客观公正,规范评卷标准和方法,严禁组织参与评卷的人员对考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见。

2. 成绩统计与公布:根据评阅结果,及时进行成绩统计和公布,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通过正式渠道向考生和家长告知成绩相关信息。

考务规章制度

考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考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务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国家教育考试,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等。

第三条考试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考试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考试场地、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三章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第八条考试报名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

第九条报名者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报名。

第十条招生考试机构应当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报名者符合考试条件。

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一条考试时间、科目、题型和范围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第十四条考生应当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五条考试结束后,试卷应当及时封存,不得泄露试题内容。

第五章考试成绩与录取第十六条考试成绩应当客观、公正地评定,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七条成绩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并接受考生查询。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进行。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九条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泄露试题、篡改成绩、徇私舞弊。

第二十条考生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传接答案等。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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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得分






(50分)1、熟悉考评职业(工种)技术标准程度5
2、熟悉考评程序程度5
3、考评判分差错率10
4、考评登分差错率10
5、及时发现试题中存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10
6、及时发现试题中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5
7、同一场次考评评分尺度掌握适度5
①考评小组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组建方案
②考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根据鉴定人数、工位呈奇数增长。外派考评人员应是考评小组成员人数的2/3。
③坚持交叉使用、坚持轮换制度、坚持回避制度;
④同一个考评人员不能在同一鉴定所连续鉴定三次;考评小组成员中,每次人员轮换不得少于1/3;考评人员遇师生、师徒、亲戚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①按职业(工种),级别顺排;按职业(工种),级别随机排列;(同一职业、级别)
②同一职业,不同级别混排,梅花形状。
③按不同职业(工种)混排。
④操作技能考场:一般由考生进入考场时抽号确定考位。
(5)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鉴定的必备证件,考场中与身份证共同使用。
准考证作用:
1)确认考生身份
2)通知考生参加理论操作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基本注意事项的依据。
4、审查分级责任制:被授权单位进行初审授权单位进行复核
5、资格审查
审查分级责任制:被授权单位进行初审授权单位进行复核
6、制作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7、上报所属的职业鉴定中心
重视报名管理环节,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审查这一关。国家职业标准中对各个级别的申报条件有明确规定。这是控制鉴定质量的重要措施。如果审查不严,那么在严重挑战职业技能鉴定公正性的同时,也影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诱发许多作弊现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不正之风3考场管理
③制作考生报名登记表(固定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 2、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理(或授权鉴定实施机构)
3、申请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表样空)提交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劳动部门证明本工种(工作年限)、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人员须提交本人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
3)考生查询鉴定成绩的凭证,也是考生维护合法权益的凭证。4.人员管理
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有五类人员参与鉴定实施。鉴定现场负责人、考评人员、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督、巡考人员。
①鉴定现场负责人:
鉴定现场负责人一般是由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担任;也可由鉴定中心指定单位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负责选派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协调和组织鉴定现场的各项工作,是鉴定现场的总调度鉴定现场负责人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鉴定实施的正常进行,依规处理干扰鉴定的行为和事故,此外,还要对考评小组的考评工作情况向考评小组的派遣单位提交报告。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制度1、鉴定计划、鉴定公告
2、报名管理
3、考场管理
4、人员管理
5、试卷管理
6、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
7、阅卷评分
8、职业技能鉴定的信息统计
9、收费管理
1、鉴定计划、鉴定公告
鉴定计划定义:
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参照部中心的鉴定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负责,所辖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具体工作条件和技术准备情况,以及社会、企业、劳动者的需要来确定。鉴定计划内容.①鉴定人员和职业,工种)②鉴定范围:
⑤考评小组成员中至少1人持劳动部门证书(技能证书);考评小组成员中至少有1人是鉴定实施单位考评人员。
考评小组的工作流程
熟悉本职业的职业标准;规则考评流程;任务分工;注意事项;统一评分标准和口径;重大事件预防、处理)(考前检查、考中实施、现场批判卫生环节职业习惯)
考评工作通知书

考评员到你单位执行考评任务。请接洽。
一、考评职业、等级:
二、考评地点
三、考评工作时间:
四、考评小组长:
五、考评小组成员:
六、考评工作项目和主要内容:
七、考评工作要求
八、有关劳动保障和劳动报酬
考评员日常管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考评工作评价表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考评工作评价表
考评员姓名考评员级别考评职业和级别
考评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考评地点考评员联系电话
包括职业(工种)名称、职业(工种)定义和适用范围;
③鉴定标准:
包括鉴定范围所列的职业(工种)在实施鉴定时依据的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实施鉴定时采用的主要鉴定方法。
④鉴定工作日程总体安排
⑤工作事项说明:
包括工作程序和重要事项说明。
鉴定公告:市、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所根据计划安排,而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安排。
鉴定实施机构发布鉴定公告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内容。
①职业(工种)名称、级别和适用范围
②各职业(工种)的考试标准、方式和使用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版本
③报名时间期限、报名资格条件和手续,收费项目和标准。
2、报名管理
报名管理分为三个环节
①考生申报
职业技能鉴定应遵循考生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申报原则。
②资格
考评小组设考评小组长一人。考评小组长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并有一年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经验。
考评小组长由鉴定指导中心任命。
工作职责:
负责本考评组的全面工作,分配各组员的工作任务,召开考前例会;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
考评小组组成原则: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考评小组组建原则:
(1)知识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的考场设置和要求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的具体安排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际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场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场安排表》等表格。
(3)布置职业技能考场
时间要求:鉴定日前一天做好考场布置工作。
工作要求:考生按照考场示意图,及时找到考场。
考点(考核实施机构)应在现场明显位置和人员进出的交通要道,将考点标识考场分在各考场编号(准考证起止号),考试职业种类项目等示意图贴出,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
考务人员贴考位(含准考证号)(工位)号,考场号(含准考证号)。有条件的考核实施机构还应张贴警世语和欢迎词。
4)考场编排是保证鉴定公正性和鉴定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安排考生考位)一般考场编排是按照规则安排考生的考位。理论考生考位有以下方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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