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25
002451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合理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制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袁树民强永昌彭贵刚
2021年4月30日。
摩恩电气: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1-06-04
(2) 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参 (2) 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照本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的规定。 参照本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的规定。 (3) 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 单,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 人同意, 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本公司或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 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 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 责。该项提名应以书面方式于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前十天送交董事会。 (3) 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监事会、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 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 人名单,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 提名人同意, 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本 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本 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 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 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实履行监事职责。 该项提名应以书 面方式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十 天送交董事会。
报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本项所称 “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 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等) ;提供财务 资助; 提供担保; 租入或租出资产;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 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 上述购买、 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 材料、 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但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 产的,仍包含在内。 (三) 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但达不到 “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条件的关联交易; (2)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0.5%以上,但达不到“交易金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上”条件的关联交易。 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的, 需报 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五十条
Removed_【管理制度】摩恩电气:子公司管理制度(XXXX年10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在投资、资产抵押、担保、重大决策等方面的行为,对母公司资源、资产投资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适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子公司是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能实质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第3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摩恩电气对外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即摩恩电气采取新设、收购、兼并等方式持有其股份,并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股份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投资。
第4条摩恩电气依据本制度,旨在对子公司的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提出要求,并建立摩恩电气有效的控制机制,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权利。
第二章治理结构和决策管理第5条子公司应在母公司经营目标的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完成经营任务。
第6条子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明确各层面的职权。
子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不能与现有法律法规及母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相矛盾,并应及时向母公司备案。
第7条母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等办法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
母公司负责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第8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十日前报母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第9条由母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子公司的董事长应由母公司董事会推荐的人选担任。
第10条子公司设监事会的,其成员、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产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当占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半以上。
摩恩电气百亿市值幻象
摩恩电气百亿市值幻象以电力电缆为主营业务的摩恩电气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实现了股价翻倍,市值最高接近147亿元,但公司基本面并无明显改善;大股东4个月通过转让股票套现20亿元更是匪夷所思。
下载论文网/3/2017年以来,摩恩电气()的股价一路飙升,12月13日其收盘价为元/股,市值高达135亿元;11月22日,公司股价更是创造了元/股的最高历史纪录,当日总市值最高接近147亿元。
只有7亿元左右净资产规模的电力电缆企业要实现百亿元市值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在公司毛利还逐年下降的过程中。
但2016年净利润仅有821万元的摩恩电气便完成了这个创举。
需注意的是,近些年摩恩电气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摩恩租赁”)带来的租赁收入以及2017年刚收购的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摩安投资”)开展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带来的收益。
尽管新增业务带来新的盈利来源,但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公司的传统业务正日渐式微,激进的坏账计提政策以及大股东近期的巨额减持更让投资者怀疑股价上涨的合理性。
摩恩电气135亿元的市值背后究竟有无基本面的支撑?百亿市值难觅价值支撑摩恩电气自上市以来,电力电缆便是其主营业务。
2014-2016年,摩恩电气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亿元、亿元和亿元,其中电力电缆业务分别实现营收亿元、亿元和亿元,分别占总营收的%、%和%。
不过,电力电缆业务的毛利率呈逐步下滑趋势,2014-2016年分别为%、%和%。
这也导致该业务的毛利逐年下降,2014-2016年分别为7201万元、3862万元和3688万元。
受传统业务的影响,公司的盈利也是日渐式微。
2014-2016年,摩恩电气分别实现净利润3078万元、1933万元和82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44万元、1205万元和221万元。
即便是主营业务日益惨淡的情况下,摩恩电气的股价仍扶摇直上。
2016年12月31日,摩恩电气的收盘价为元/股,而2017年11月22日高达元/股,实现年内翻倍,总市值也接近147亿元。
摩恩电气: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0-07-3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序号原文修订1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
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6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0万股。
于2010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40万元。
3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6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4 (新增)第三十条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不对公司章程中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5 第一百三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传真或书信;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
第一百三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传真或书信;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2日前。
6 第一百九十五条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第一百九十六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7 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八条,当中的《上海证券报》。
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九条,当中的《证券时报》。
摩恩电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展期的公告
鸿
企业
公司
经营
发展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股)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
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股东 名称
为第一 大股东 及一致
质押股数 (股)
行动人
本次质 押占其 所持股 份比例
本次质 押占公 司总股 本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原质押起 始日
原质押到 期日
展期后质 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个人源自其他南京证券问泽
附属
是 35,074,000 19.85% 7.99% 否 否 2019-3-18 2020-3-17 2021-3-16 股份有限
0
3、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对其所持公司部分质押股份进行展期, 主要原因系用于个人其他附属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 险。若后续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 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比例
问泽 176,680,000 40.23% 35,074,000 35,074,000 19.85% 7.9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788946)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3月9日,发布《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披露拟将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鸿信息”)100%股权以12,834.06万元转让给你公司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为130.36万元,本次交易对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分别获得投资收益226.5万元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303.96万元,该交易产生的利润总额占你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的114%。
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20年11月17日。
摩恩电气: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1-06-09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1-02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经2011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摩恩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拟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本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摩恩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全部由公司认缴出资。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4、注册地址:江苏启东5、定经营范围:新能源装备及辅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1、对外投资的目的拟新设立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塔及风塔零部件设备生产和销售,风塔及风塔零部件设备是公司部分电缆客户在采购电缆产品的同时也需要采购的重要相关产品,公司拟通过设立子公司独立运作,增强公司整体供货能力,来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及服务客户的能力,达到拓展公司市场空间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目的。
2、潜在风险此次投资采取在异地新设子公司的形式,可能存在子公司人员配备不能及时到位、运作经验不足,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制度不够完备等管理方面的风险。
同时由于风塔及风塔零部件设备非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可能存在技术储备不充分等风险。
3、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拟新设立的公司主要生产风塔及风塔零部件设备,独立运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风力发电电缆及辅助设备的市场拓展、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其他本公司将持续披露以上对外投资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
摩恩电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10-06-29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电话:+86 21 68815499 传真:+86 21 68817393E-mail:l awyers@网址: Suite 1901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528 Pudong Nan Road, Shanghai 200120, P.R.CTel: +86 21 68815499 Fax: +86 21 68817393E-mail : lawyers@ website: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瑛明法字(2010)第SHE2008082-5号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志军、孙瑜、陆蕾(下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先后出具了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8082号法律意见书和瑛明工字(2009)第SHE2008082号律师工作报告、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8082-1号、瑛明法字(2010)第SHE2008082-2号、瑛明法字(2010)第SHE2008082-3号及瑛明法字(2010)第SHE2008082-4号补充法律意见书。
鉴于发行人自瑛明法字(2010)第SHE2008082-4号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下称“补充核查期间”)有新增房地产权之情形,故本所律师特出具本专项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就发行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常铝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3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1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平石幸雄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协商变更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由人民币10000万元变更为17000万元,其他条款不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与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关联合同总金额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摩恩电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10-06-2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议案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司主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加强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6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此项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则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做出该等决议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为便于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高效进行和顺利实施,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如下事宜:(1) 聘请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2) 出具和/或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有关的法律文件;(3) 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承销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数、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等);(4)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确定本次发行的起止日期;(5) 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办理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6) 在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填写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7)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上市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延期实施或搁置;(8) 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002451摩恩电气:关于转让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21-027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持有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或“标的公司”或“丙方”)99.3333%的股权。
为了加快融资租赁业务资金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与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控股”或“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摩恩租赁99.3333%的股权以31,463.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摩恩控股。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朱志兰女士为交易对方摩恩控股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配偶的妹妹,董事吕家国为交易对方摩恩控股总裁,故前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与摩恩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问泽鸿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80976827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250室法定代表人:问泽鸿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摩恩电气: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1-25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 意 见 书二○一○年十一月上海办公室 中国上海浦东南路528号 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邮编:200120 电话:+86 21 6881 5499传真:+86 21 6881 7393 / 北京办公室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 双子座大厦东塔709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 10 5879 4371 传真:+86 10 5879 43香港办公室 中国香港中环夏殻道12号 美国银行中心7楼710室 电话:+852 2899 2588 传真:+852 2899 2468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4日召开。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陆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是真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6、出席对象:(1)截至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7、审议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3)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1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摩恩电气:重大项目中标公告 2010-12-31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0-01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中标公告近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收到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力")发出的两份《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福建电力2011年农、配网项目在福州、南平、宁德地区所需376公里1kV 低压电力电缆”及“福建电力2010年第八批次集中规模招标项目所需244514米控制电缆”的中标人。
现将相关中标情况提示如下:一、项目概况1、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农、配网项目所需1kV低压电力电缆(招标编号:XMZB-WZ10319)招标活动由福建电力委托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第八批次集中规模招标项目所需控制电缆(招标编号:XMZB-WZ10316)招标活动由福建电力委托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二、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标通知书,摩恩电气中标“福建电力2011年农、配网项目在福州、南平、宁德地区所需376公里1kV低压电力电缆”及“福建电力2010年第八批次集中规模招标项目所需244514米控制电缆”,中标金额分别为7400万元和320万元。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该项目中标后,合同总额将达到7720万元,占2009年营业总收入的21.4%,合同履行对本公司2011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中标项目风险提示截止到公告日,该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合同相关情况。
五、其他1、备查文件:《中标通知书》(两份)。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2月31日。
摩恩电气: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20-019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
本次股东大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57,71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678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57,7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6758%;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6%。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6%。
企业信用报告_中山摩恩防爆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5)1.5 联系方式 (6)二、股东信息 (6)三、对外投资信息 (6)四、企业年报 (6)五、重点关注 (8)5.1 被执行人 (8)5.2 失信信息 (8)5.3 裁判文书 (8)5.4 法院公告 (8)5.5 行政处罚 (8)5.6 严重违法 (9)5.7 股权出质 (9)5.8 动产抵押 (9)5.9 开庭公告 (9)5.11 股权冻结 (9)5.12 清算信息 (9)5.13 公示催告 (9)六、知识产权 (10)6.1 商标信息 (10)6.2 专利信息 (10)6.3 软件著作权 (10)6.4 作品著作权 (10)6.5 网站备案 (10)七、企业发展 (10)7.1 融资信息 (10)7.2 核心成员 (11)7.3 竞品信息 (11)7.4 企业品牌项目 (11)八、经营状况 (11)8.1 招投标 (11)8.2 税务评级 (11)8.3 资质证书 (11)8.4 抽查检查 (12)8.5 进出口信用 (12)8.6 行政许可 (12)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中山摩恩防爆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42000002586058统一信用代码:91442000MA5552XE8P法定代表人:马影组织机构代码:MA5552XE-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时间:2020-08-13注册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曹三新村路一巷30号首层第一卡(住所申报)营业期限:2020-08-13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防爆电器技术推广服务;生产、加工、销售:防爆电器、高压防爆配电装置、防爆灯、仪器仪表、通讯设备、消防设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20-08-13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3月02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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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0-01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0年11月24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龙东大道59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问泽鸿先生主持,公司7名董事、1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50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10850170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
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10850170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
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10850170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
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10850170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
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陆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