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2快讯-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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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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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
2018-01-22
2018年1月22日,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灵寿县燕川乡新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小国等人违规收取押金等问题
2007年,新庄村时任村主任李小国、村党支部书记李艮刚,用扶贫资金10万元购买25头牛,在无任何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新庄村收取村民25头牛押金15000元(每头600元),用于支付购买扶贫牛的租车费和考察饭费等。
此外,两人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
李小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艮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平山县温塘镇白龙池村党支部书记王晚妮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5年初,王晚妮不属于危房改造对象,以其妻名义申请,通过提供虚假照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8471.31元;白龙池村申请养殖项目扶贫资金时虚报17人,致使非贫困人口13人享受扶贫资金,虚构4人套取扶贫项目资金6400元,用于村委会日常经费开支。
此外,王晚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其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案例三:行唐县城寨乡政府民政所长高立伟擅自改变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标准问题
2014年,城寨乡危房改造项目中修缮加固一共18户,每户标准6000元,共计108000元,负责该项工作的乡民政所长高立伟擅自改变修缮加固资金发放标准,只将79400元发放给18户修缮加固户,18户中只有4户按标准发放到位,余款分配给了30户原址翻建户和1户修缮加固户。
高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无极县民政局在低保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
无极县民政局在对申请低保待遇的人员进行审核和抽查联审工作中,不能认真履职,致使不符合申请低保待遇的72人,在2008年至2017年期间违规享受低保金共计295019元。
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付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分管低保工作)刘伟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低保核查中心主任成月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令民政局追回违规发放的低保金。
来源:/kx2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