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房屋拆迁问题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应对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关乎着农民、集体、国家的权益,其作为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引发的不再是单一的、简单的社会问题,所关联到的大多是更多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
一是,拆迁补偿问题、经济适用房问题、农民缺乏生活保障、社会结构改变等主要矛盾,二是,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政府行为与职能偏差等有关。
因此,本文针对农村征地拆迁中引发的矛盾、不稳定问题以及应对的举措进行了全面分析,旨在通过本文的研究帮助农民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村征地;农村拆迁;矛盾;不稳定问题一、农村征地拆迁引发的主要矛盾(1)目前针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很多地方除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外,还采取用了其他的安置方式,如:留底安置方式。
换句话说预留一部分的土地后,村民们可以在这里进行农业生产。
但是这种补偿方式也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其主要表现在:简单的给予这些农民一笔补偿金,是无法保障农村的最终合法权益。
究其原因一些农村本身教育水平较低,获取一笔资金后,其不仅不会利用这笔资金获取生财之道,还会在得到资金后出现随意挥霍的情况。
(2)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和安置房的问题。
安置工作一直是拆迁征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范围的搬迁等都会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3)失地的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加重。
一些农村在拆迁之后,原本稳定的社会结构被打破,新社区的组建等,使得人们的心理产生较大的冲击。
一些失地农民在面对上百万的拆迁补偿款时,出现了“不工作、吃老本”的现象。
(4)安置补助问题和利益分享不均等,都将加重农村拆迁征地矛盾,造成部分农民出现寻滋闹事、上访等行为,给当前的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1]。
二、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不稳定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制定完善的听证制度,缓解征地拆迁中出现的各种激化矛盾对于失地的农民其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不安情绪、频繁上访等问题,相关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制定完善的听证制度,目的就是让更多的农民获取一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机会,从而缓解农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和不良的情绪,使得农村对于农村征地拆迁获取一定的信任。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法律问题探讨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法律问题探讨摘要:农村土地的征用和拆除关系到每个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如果撤销过程中的诉讼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严重侵犯,社会冲突加剧,社会不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诉讼中,有必要及时、科学地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根据原因积极研究和运用解决办法。
关键词: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法律问题引言伴随着城市的发展变化,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也成为普遍现象。
在这个过程中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和补偿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地涉及农民集体的利益。
1农村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形成的原因1.1弱势群体维权难,法律意识不足土地和房屋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与生活,面对征地拆迁中的不规范不公平现象,大部分农民很难通过正当渠道获得利益申诉机会。
征地拆迁是政府政策,即使违法现象侵害了农民权益,农民却缺乏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比如上访、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行为经常被认为是不同程度的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执行公务等,大多数政府部门采取推诿搪塞的态度。
并且,由于大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不足,缺乏对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即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遭受利益侵害,也难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有些人会利用各方利益冲突过度维权,并获取非法收益。
这些都不利于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利益关联严重,缺乏独立评估机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制定合理的土地和房屋补偿标准。
但是,却缺乏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可操作的评估方法,这导致地区间的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加大了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难度。
事实上,被征收人缺乏足够的评估机构信息和资产价值信息,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被征收人独立作出的,而是由政府和开发商主导的,资产价值评估办法也执行标准也是由政府规定的,相当于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导致资产评估机构与政府之间存在利益关联,资产评估机构很难独立的、公平地做出符合市场规律和被征收人利益的价值评估,这对被征收人是不公平的。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民本搬迁展和谐,优化环境促发展。
征地拆迁工作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当大量的土地被征收、大量的房屋被拆迁时,被征地拆迁群众就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从而导致了他们与征地拆迁机关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就如何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我们作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一)部分领导不够重视,部分干部信心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对征地拆迁工作不够重视。
个别工作组组领导没有以上率下,身先士卒,没有深入一线和广大一线干部职工一起并肩作战,对征地拆迁工作不管、不顾、不问,没有认真研究政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大多数项目受一两个节点难点问题的影响,工作无法推进。
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信心不足。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个别工作队员工作主动性不强,表现出了畏难情绪,不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释、解决能力不强。
(二)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偏低一是政策本身制定不周全,征地拆迁的难度加大。
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群众的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当前,征地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
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群众暂时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
加上他们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首先,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
目前,征地工作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征地越来越难。
一方面,农民对现行的综合价补偿标准不满意,另一方面,地段较好的土地,农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使本来就已经激化的征地价格矛盾越来越成为制约征地工作的瓶颈,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
农村房屋拆迁突出问题与对策分析——基于陕西杨凌的调研
1 农 村 房 屋 拆迁 突 出问题
1 . 1 农 民 拆 迁 前 加 盖 房 屋 问 题 严 重
笔 者调查 发 现 , 在 陕西 杨 凌 部分 地 区存 在 这 样着一 种奇 怪 的现 象 : 大 量 即将 被 拆 的 房屋 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被
屋 即将被拆 迁 时 , 考虑 到 建 筑砖 混 结 构 的房 屋 成 本较 低 , 成 本价 低于房 屋补贴 ; 又 考虑到 家 中有 闲 置 劳动力 , 就建 造 了带 有 极 大 安全 隐 患 的 二层 楼 房 。选用 劣质 的建筑 材料 , 砖 块 之间用 泥土粘 结 ,
陕
西
农
业
科
学
农 村 房 屋拆 迁 突 出问题 与 对 策 分 析
— —
基 于 陕西 杨 凌 的调研
杨佳良, 李 录 堂
( 西 北农林科技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 陕西 杨 凌
摘
7 1 2 1 0 0 )
要: 随 着城 市建 设 脚 步 的 加 快 , 房 屋 拆 迁过 程 中显 现 的 问题 日益 突 出。 农 户拆 迁前 加 建 房 屋 、 补偿机制 不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 0 8
砖 混结 构 、 砖 木结 构 房 屋等 级 要 求 的建 筑 物 按 规
定 补偿 ; 对 于建造 或 变 相建 造 不 符合 等 级 房 屋基
本要求 的建 筑物 , 如无砖 砌墙 、 楼板 或现浇 屋顶 以 及 水泥 圈梁 或抗震 柱等 的” 夹 板房“ 以及其 他 多种 形式 达不到 等级 房屋要 求 的建筑 物一律按 临 时建
贴 3 3 0元 / m 。 由于 加 建 房 屋 增 加 房 屋 面 积 获 得
房屋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屋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几年,随着温州生态园市政基础建设及三垟湿地保护工程的启动,需要大范围的房屋征收,牵涉到被征收房屋农民的利益是多方面的,牵涉的人数往往是数十人甚至上百人,影响大,涉及面广,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稍有疏忽,就易引起上访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现就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作以下几方面的阐述。
当前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按照土地性质不同,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一种是集体土地的征地与补偿。
二者的征收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补偿安置的标准也不一样。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适用依据不完善、不健全、不确定,形成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不规范。
现实中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法律依据不一,大致上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将房屋视为征用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对待,按照征地程序进行,但土地法对土地上的附着物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均无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参照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理由是集体土地已经被征用,土地性质已改变为国有土地。
这样出现的问题就多种多样,比如: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用地单位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过申请就可以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房屋征收,房屋所有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征收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由抵制拆迁。
以上问题突出反映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交付和房屋拆迁适用法律问题。
2、法定补偿标准的缺失造成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随意性极大。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第三款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征收却没有补偿标准。
现实中,一般是由政府参照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细则》进行补偿,由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土地所有权性质、所有权主体、土地管理方式以及安置对象等方面均有差异,所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不具有直接的参照性,导致在执行过程中的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范文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国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对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在征收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现状当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在各地普遍存在,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建设、城市扩张等需求。
然而,在征收过程中,由于政策执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征收程序不规范:部分地区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程序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如未进行充分公示、未征求农民意见等。
2. 补偿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统一,农民得到的补偿往往无法满足其实际需求。
3. 土地纠纷频发: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不清等原因,导致土地纠纷频发,给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一)政策执行问题1. 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地区在土地征收政策宣传上不够到位,农民对政策了解不足,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抵触情绪。
2. 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在执行土地征收政策时,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监管不严等问题,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二)法律法规问题1. 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 司法公正性有待提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司法公正性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然而,部分地区存在司法不公、徇私舞弊等现象,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权益保障问题1. 农民参与度低: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的参与度较低,往往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2. 权益保障不足:部分地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农民的权益保障不足,如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方式不科学等。
征地拆迁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问题及对策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的缺失。
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的私有性质。
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进行。
(二)农民失地问题的影响。
土地既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一旦被征占,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
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
自谋出路的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
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非农就业技能,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目前相当一部分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失去土地后生活水平下降的现象相当普遍。
实行货币补偿后,失地农民自行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但从总体上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
(三)拆迁房屋权属、面积确定难题。
1.拆迁房屋的权属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是农村房屋拆迁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深层次原因。
由于我国规划、土地管理起步较晚,在地籍初始登记时,缺乏统一严密的政策、步骤和方法,再加上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致使登记工作不规范,造成地籍资料不完整、地籍要素记载不详、土地错登记、漏登记等问题大量存在。
又因时间跨度长,许多房屋的土地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在拆迁过程中对房屋产权难以确认。
有些年代久远的无证老房,也因为使用人不能提供合法的权属凭证而无法确权。
2.违章建筑的存在。
违章建筑的蔓延和缺乏管理加大了拆迁难度。
首先是由于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和城市规划控制,剥夺了部分农村村民审批宅基地的权利,造成不少农民的实际居住困难,有的农民因此搭建违章建筑用于居住;其次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农民为了追求房屋租赁利润,违反政策,突破规划乱搭乱建,用于出租;还有部分农民法律意识不强,以为可以在自己的房前屋后及自留地小搭小建,形成大面积的违章建筑。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问题日益凸显。
虽然针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法规已经制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分析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一、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1. 补偿不公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一些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不够科学,导致补偿不公,给农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2. 权益保护不力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是强势的一方,农民的小产权利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为了谋取私利,会采取不当手段,对农民实施威胁恐吓,使得农民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 补偿方式单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地方只关注到了对农民的经济性补偿,忽略了对农民的社会性和心理性的关怀。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关系和心理压力没有得到及时化解。
二、解决建议1. 合理设定补偿标准政府应该根据国家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土地市场行情,合理设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加强监督管理政府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维护农民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4. 多元化补偿方式政府应该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充分考虑农民的社会和心理需求,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让农民在失去土地的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心理支持。
5. 完善农民安置政策政府应该完善农民安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权益保护不力、补偿方式单一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拆迁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对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议有哪些?在拆迁过程中当事人争议最大、最容易引发矛盾的环节,一方面导致被拆迁户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一方面导致建设项目工程工期拖延,笔者认为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国中存在以下严重的问题。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1)拆迁补偿安置不全面。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范围为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被拆除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
但是事实上,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除建筑物的价值以外还有更重要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取得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属于公民的财产权并受到相应的保护。
”基于这些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拆迁补偿安置国中对被拆迁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忽略,而且我国法律规定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予以补偿,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分离的,拆迁房屋自然构成土地使用权的灭失,故在拆迁过程中仅对被拆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补偿是明显的不合理的。
(2)拆迁补偿标准偏低。
按照《条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但在实践操作中往往补偿标准会低于市场标准,特别是对于被拆迁房屋区位价值、用途价值拆迁人一般会采取的避免的方式回避。
特别是拆迁评估往往不会正确的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很多时候拆迁人指定的补偿标准就是评估单位作出评估结果的唯一依据。
(3)拆迁补偿不及时。
“房屋拆迁补偿不及时的情况在我国非常严重。
拆迁人往往在还不具有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资力时,就开始拆迁行为,导致被拆迁人长期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对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
”这些如何问题得到解决呢,笔者以为拆迁过程被拆迁户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根本原因就是双方的地位实力不平等的原因,作为拆迁人器进行的工程项目往往是政府希望早日完成的工程,所以在实施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才去的措施在形式一般都是合法的,如被拆迁人长期的不配合拆迁,将会面临着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有时候条件符合还会先予执行,所以拆迁人往往不会答应被拆迁人的要求而是走强制执行的司法或行政程序。
新时代农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难题剖析及对策——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为例
劳 动 保 障 世 界59管理观察新时代农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难题剖析及对策——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为例陈江华( 龙岩市地产公司,福建 龙岩 364000 )【摘 要】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及经验,就农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就如何推进和谐征收提出建议及解决措施,以便更好地保护好失地农民的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问题;对策一、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一) 尚未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生活保障体系。
随着龙岩中心城市(在新罗区范围)南移西扩,收储项目、市政工程建设、省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建设不断推进,这些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征收大量的农村集体农用地,累计征收面积达到9813.80亩。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2013年龙岩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的通知》,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金,每人每月90元,使失地农民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
至目前,新罗区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可领到两笔钱:一笔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25至154元不等(根据其缴费标准不同而定);另一笔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246.4元。
新罗区的曹溪街道、西陂街道、中城街道、北城街道、东肖镇、红坊镇、龙门镇等街道乡镇辖区农村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量最多,这些被征收土地的村庄和被拆迁户为龙岩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虽然这些村庄的经济得到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征拆后,失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失去土地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无法适应新的形势,找不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
这几年,由于整个经济实体不景气,能到企业、厂矿打工的人群少之又少,加之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能自谋生路,自谋职业的不多,许多农民沉湎于赌博,导致农村赌风盛行。
浅析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的同时,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出现了诸多问题,各种类型的宅基地纠纷事件层出不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并且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为新时期国土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本文针对性的对现阶段农村宅基地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为促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迈向新的台阶提供了理论保障。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问题;对策所谓的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而来的重要财产,是农民的“命根子”。
近几年,在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我国城市住房制度得到完善,商品房之间的使用权出现转让、自由交易的现象[1]。
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交易市场,并且在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与弊端,对农民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和谐发展均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事项。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寓化现如今,在扶持三农的口号下,我国新农村建设逐步推广,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有很多地方不能够没有对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进行了解,从而导致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公寓化现象。
一般而言,在新农村公寓化发展模式下,基本上为事先构建新的房子,然后在拆迁旧房子,这种建设模式不仅会导致新的宅基地出现扩张现象,并且也无法将宅基地管理工作深入到人民群众生活之中。
此外,对于部分已经退出的宅基地,往往会将其作为建设用地,在这些已经退出宅基地产权关系没有查清之前,很多农民并没有享受相应的权益。
(二)“空心村”现象非常严重一般而言,村庄的外围在交通以及自然环境方面都要优于村内,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村民拆迁旧房子,到村庄的外围建设新的房子,这种情况下会导致村庄内大量土地得到闲置,出现国土浪费的现象,并且“空心村”现象非常严重。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一、信息不对称:在农村征地过程中,政府往往对农民征地政策和相关法规的知识掌握有优势,而农民由于教育水平较低或信息渠道不畅通,对征地的相关知识了解较少,容易受到误导或不了解自己的权益,从而引发社会矛盾。
二、赔偿不公: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民的征地补偿不公平,存在不合理的赔偿标准、补偿金额偏低等问题。
这种不公平的赔偿会导致农民的财产损失,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从而引发社会矛盾。
三、权益保护不到位:在农村征地过程中,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民的权益保护不到位。
征地补偿款未及时支付,农民的生计来源中断,未得到合理的安置等问题,容易引发农民情绪的不稳定,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的产生。
四、征地程序不规范:在农村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征地程序不规范,以及缺乏监督和透明度,容易造成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这种不规范的征地程序会影响到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发社会矛盾。
对策初探:一、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农民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征地政策和相关法规的了解,增强他们的权益意识和维权能力,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完善赔偿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征地赔偿机制,确保农民合理的权益得到保护。
赔偿标准应公平合理,补偿金额应与农民的实际损失相匹配,确保农民不因征地而受到经济上的损失。
三、加强权益保护和安置工作:加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安置工作,确保征地补偿款及时支付,合理安置农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减少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
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存在多方面的原因,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完善赔偿机制、加强权益保护和安置工作以及加强征地程序监督和透明度,才能有效减少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实现和谐稳定的农村发展。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当前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以陕西省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土地会被征用,所以征地工作在今后乃至一段时间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
当前我国各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引起许多群众上访或出现一些群体性事件,不仅阻碍了我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
所以如何做好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使该工作既能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同时又能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成为当前迫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作者深入基层乡镇一线调研,以一个典型的乡镇——--吴堡县寇家塬镇为例,做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寇家塬镇是陕西省得一个重点乡镇,近些年来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政策精神,加大助农惠农力度,积极推进小城镇化建设,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想法设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由此该镇近年来推出三项重点建设工程,分别是小城镇建设工程,沿黄公路建设工程,横村温泉建设工程,但是要进行这三项工程,必须进行许多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过程中就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寇家源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根据调查,寇家塬镇的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一是土地补偿,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四是房屋拆迁补偿,而且该镇的征地项目都是经过规范审批,且补偿标准都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但是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根据调研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宣传工作不到位。
通过调查,该镇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
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可以带动村里相关产业的一系列发展,旅游者的吃住拉撒消费都是村民未来的收入.而这一切的好处都被村民现有的征地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的目光都反映出镇里和村里的宣传不到位,没有把实实在在的好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只顾极少的补偿款,而拒绝拆迁。
农村房屋拆迁法律问题思考
们 只是 被 动 的接 收者 , 因此 , 民 的公平 受偿权 得 不 到公 平 的保 护 。 农 近年 以来 , 随着 城 市 化 的 不 断发 展 , 市 中 的郊 区 及城 镇 中 的农 城 3 对 于农 村 房 屋 拆 迁 的 一些 建 议 村 需 要加 以改 造 , 来 越 多 的农 村 房 屋成 为拆 迁 的对 象 , 对 于 拆 迁 越 而 31切实保护好农 民的合法权益 在农房拆迂工作 中, . 各级政府 的背 后 的一 些 问题 值 得 我 们 去 考 虑 。 要加强法治理念 , 提高依法行政 的水平 , 坚持 以人 为本 , 以人 民利益 1我 国农 村 房 屋 的拆 迁 现 状 为根本出发点 , 树立 “ 善待 人民群众” 的观念 , 切实做到权 为民所 用 , 随着 我 国 的经 济 的不 断 发 展 , 市 的 规模 也 在 不 断 地 扩 大 , 及 城 涉 情 为民所系 , 为民所谋 , 实维护人 民群 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克 利 切 到 的拆 迁范 围 也越 来越 大 , 是我 们 也应 当看 到 由于 拆 迁 中 的补 偿 等 但 服政绩行 为短期化 , 要进一步增强大局 意识 、 责任意识 、 群众正确的 问题 而 引起 的纠 纷 和上 访 事件 层 出 不 穷 , 迁 人 与被 拆 迁 人 的 矛盾 日 拆 政 绩 观 意 识 , 真 处 理 好 经 济 发展 和 保 护 群 众 利 益 之 间 的关 系 , 时 认 及 益突出, 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而拆迁引起的恶性事件 时有发生 , 如 化解农房拆迁 中的各种 矛盾 , 把工作做细 , 把好事办好 , 确保社会的 “ 黄 自焚 ” 宜 事件 更是 造成 了恶 劣 的影 响 。 因此 , 关于 拆 迁 的 问题 是 否 稳定和人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已经成 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 32 建 立 合 理 统 一 的补 偿 标 准 由于 现 有 的 补 偿 范 围 和 标 准 比 _ 2 农 村 房 屋拆 迁 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及 原 因 较 单 一 , 能够 公 正 的 保 护 农 民 的合 法 权 利 , 不 利 于 农 民 日后 的 生 不 也 21存 在 的主 要 问题 . 活 。 因此 , 当本 着 公平 合 理 的原 则 予 以补偿 。 应 211 农 民 的合 法财 产 权 益 得 不到 保 护 长 期 以 来 , 国没 有一 .. 我 合理 补偿 标 准 可 以包 含 以下 几个 方面 :首 先 对于 受 偿 的 主 体来 部规范农村房屋拆迁行为的法律 ,仅有国务 院颁布的专门针对城市 说, 不仅 仅 包括 被 拆 迁人 , 应 当包 括 被 拆 迁 房 屋 上 的 其 他 权 利 人 , 还 居民房屋拆迁 的行政法规——《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因此, 。 大量 的农 如承租人等。 其次从范围来说 , 合理补偿是指对被拆 迁房屋 的全部直 房拆迂处于无法可依的状 态, 对农房 的私有财产权 , 一直采取忽 略或 包括被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和 区位价值 、 庭院空地 放 任 态度 , 至根 本 就 没 有 独 立 的房 屋 概 念 O 而对 于 地 方政 府 而 言 , 接损失进行补偿 ( 甚 的利用价值 、 房屋 装修费用 、 搬迁 费用 以及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其他 在拆迁实施 的过程之中主要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进行 , 第三在标准上 , 合 的, 乏合理 性和科学性 , 缺 使农 民公平受偿 的权利得不到法律 的根本 权利人的利益损失等 )不包括对 间接损失的补偿。 理补 偿应 当 以公 平 的市 场价 格 为依 据 ,只 有通 过 市 场 价 格 进 行补 偿 保护。 虽然 , 目前确立农村拆迁房屋 的市场价格有一定 212 补 偿 标 准 不 尽 合 理 补 偿 标准 可 以说 是 在 拆 迁 之 中 的 核 才是最合理 的补偿。 .. 但无论如何 , 补偿数额必须能够使被拆迁人重建或购置到 同 心问题所在 ,所发生的纠纷往往就是拆迁 方与被拆迁方就补偿 问题 的难度 , 同 确 达 不成 一 致 而 引 发 的 。 由于 拆 迁 的时 间 和地 域 之 间上 存 在 着 差 异性 , 等质 量 、 等居 住 条 件 的房 屋 , 保 被 拆 迁人 的居 住 条 件 不低 于 拆 迁
房屋拆除可行性分析
房屋拆除可行性分析引言房屋拆除是指将一栋或多栋已建造的房屋进行拆除,通常为了进行修复、改建或重建等目的。
在进行房屋拆除前,我们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拆除,并评估拆除的可行性和风险。
本文将对房屋拆除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在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的影响。
1. 可行性分析在进行房屋拆除前,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拆除。
以下是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几个关键因素:1.1 建筑结构和安全性首先,需要评估房屋的建筑结构和安全性。
如果房屋的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拆除可能是必要的。
此时,修复成本可能昂贵,而且存在建筑物倒塌的风险,因此拆除是一个更安全和经济的选择。
1.2 房屋功能和利用价值其次,需要评估房屋的功能和利用价值。
如果房屋的功能与当前需求不符,或者需要进行大规模改建才能满足需求,拆除可能是一种更实际的选择。
此外,如果房屋的利用价值较低,拆除并以其他方式利用土地可能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1.3 社会影响和规划要求房屋拆除还需要考虑社会影响和规划要求。
拆除可能会对附近居民和社区造成不便和困扰,因此需要谨慎评估拆除的社会影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缓解和减少不利影响。
此外,拆除活动需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纠纷。
2. 环境影响评估拆除房屋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以下是需要考虑的几个方面:2.1 建筑废料处理拆除后的建筑废料需要进行处理和处置,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这可能包括废料的分离、回收和再利用,或者采取其他合适的处理方法。
合理的建筑废料处理可以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2.2 噪音和粉尘控制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和粉尘,会对附近居民和环境造成干扰和污染。
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控制噪音和粉尘的产生,并确保符合相关的噪音和粉尘排放标准。
2.3 地质环境和生态影响如果房屋拆除涉及到地下设施或对地质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影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和影响。
双减政策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
双减政策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双减政策,即农村房屋拆迁和农民迁出城市,是中国政府近年来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
其目的在于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但是,这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主要问题和困惑。
首先,双减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一些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征收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导致农民拆迁后面临房屋难以置换或无法购买新房屋的困境。
有些地方政府还存在强制拆迁、索要高额拆迁补偿费等问题,让农民感到愤怒和无奈。
这些问题将持续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农民的不满情绪。
其次,农民迁出城市后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尽管政府给予了农民一定的补助和帮助,但大部分农民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生活条件和环境也比较困难。
一些农民无法适应城市生活,缺乏相关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使他们陷入贫困和无法融入城市社会的困境。
此外,双减政策也造成了城市社会资源的过度集中。
随着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城市土地、教育、医疗、社保等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很多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导致城市基础设施的瓶颈效应。
这给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压力。
另外,双减政策也存在着对农村社会和文化传统的冲击。
农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拆迁和迁出城市可能导致农村的文化传承断裂和农村社会结构的紊乱。
一些传统习俗和价值观逐渐消失,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遭受到一定的冲击。
面对上述问题和困惑,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
首先,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政府应该合理确定征收价格,确保农民的权益。
针对强制拆迁和高额拆迁补偿费等问题,要加强监管和惩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为确保农民迁入城市的生活质量,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力度,提供就业机会和相应的社会福利保障。
通过加强职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帮助农民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社会。
农村拆迁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以XX镇为例
农村拆迁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以XX镇为例
农村拆迁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是复杂的,取决于多种因素。
以下是以XX镇为例的探讨:
一、经济影响
1. 对于拆迁补偿金的使用:一些农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用于改善生活质量,不过一些农民可能不会得到足够的补偿金而更加困难。
2. 农民工作机会的改变:一些农民无法找到类似拆迁之前从事的工作,或者需要搬迁到新的地方工作,这可能会导致他们经济收入下降,这可能会对他们的生活方式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文化影响
1. 社会联系的变化:许多农民生活在同一地方,他们会找到很多社交渠道去社交并维持社会联系,然而搬到了新的地方,他们可能没有更多的机会来与人交往。
2. 乡村文化和传统价值的流失:拆迁可能会破坏传统乡村文化和乡村身份,也可能会破坏传统工艺和文化活动的地方,这将会威胁到农民的身份认同和文化传承。
三、身心健康的影响
1. 精神压力:拆迁可能会导致农民感到失落,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被改变,他们愈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2. 生活环境变化:农民家的居住环境可能会发生改变,比如环境卫生可能会降低,士气也可能因此下降。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可能对农民生活方式造成多种影响,尤其是对农民的经济、文化和身心健康都将带来诸多方面上的改变,需要统筹考虑,并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以指导和引导。
浅谈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一些农村地区,征地拆迁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由于一些方面的原因,征拆者和被征拆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以至于使得征拆工作变得复杂化。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的征拆工作,除了要正视征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应该且必须依法、依规地对这些问题进行有针对的解决。
本文以农村征拆工作入手,对工作中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农村;征地拆迁;对策一、征地和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征拆问题上,征拆者和被征拆者的想法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
其中被征拆者认为,土地是他们的财产,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源、经济来源、生活根本。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被征拆者与拆迁者在同时面对征拆的具体问题中存在一些矛盾和分歧,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使得矛盾更加激化,产生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思想意识方面在传统农村生活中,农民以种植为生,土地对于他们来说,是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
很多农村的农民因固守传统观念,存在较强的安土重迁的思想和观念,对征拆理解不够。
而且,征拆会让他们不得不离开自己长久以来生存和经营的家园,又要去重新选择新的住所,无论是从生活方式还是生活理念均要适应新的生活需要。
拆迁者要拆掉他们的村庄,使用他们的土地去搞为公众服务的城市建设,给他们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
因为很多农民的城市意识很淡薄,他们只把土地看作是自己的生命,所以,农民和征拆者会产生矛盾,在合同签订上必然会出现很大的分歧。
2、策略和情感态度方面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就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尽最大可能去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让农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但是,因为很多物价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发展的加快,相关部门可能在不同时期对征拆政策有所不同,以至于农民之间得到的补偿可能是不一样的。
所以,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态势,农民希望在征拆工作中会获得更高的补偿,他们希望也通过这些补偿,把自己的家园建设得更美丽,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点及方法
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点及方法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农村建设进程也在加速,近年来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村征地拆迁活动,由此引发的矛盾也在不断升级。
在农村征地拆迁整个过程中,各方利益冲突和行为竞争屡见不鲜。
文章分析了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点,提出了几点工作方法,以促进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农村;征地;拆迁引言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是被拆迁居民所关心的一件大事。
由于现实中,存在很多阻碍问题,如居民对补偿标准的差异性、对补偿标准的兑现存在疑虑、担心未来生活的质量等,加大了农村征地拆迁的难度。
如何实现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该如何确定拆迁补偿政策,是我们今天研究的重点问题。
1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点1.1补偿标准难点由于征地拆迁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因素会对补偿标准造成很大的影响,并且具体补偿办法根据各个地区政府部门的具体情况也会存在明显差异。
市场评价常常会受到社会因素的主观影响,失去客观性。
在安置被拆迁人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考虑欠妥当的问题,即补偿体系过于简单。
制定补偿标准时,虽然结合了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的差异,但也给不同地区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评估体系时以自身利益为中心留下了“短板”。
补偿标准往往难以恢复被拆迁人由于征收拆迁所引起的生活质量的改变,拆迁前后的差距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弥补。
1.2恶性事件加剧近年来,征地拆迁导致的强拆、自焚、拆迁上访等恶性事件屡见不鲜。
在全国范围内拆迁冲突抵制事件并不少见。
在这些恶性事件中,无论拆迁主体对错与否,都会不可避免地给社会生活造成不可忽视的恶劣影响,给和谐社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严重危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政府、开发商、被拆迁户等多个主体参与其中,涉及各主体间的经济利益,难免造成冲突和矛盾的发生,这一系列连锁反应致使拆迁导致的社会问题扩大化趋势进一步加剧。
1.3拆迁程序缺乏规范性在现实生活中,拆迁管理部门处于被动的地位,常常无法实现群众协调工作的开展,因此会产生临时拆迁机构来指导拆迁工作的进行。
农村房屋拆迁之感悟
农村房屋拆迁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谢建定
我们知道,征地拆迁问题事关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在宁波事关市里的重点项目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紧紧联系着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紧紧联系着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紧紧联系着国土事业。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宁波人民奔小康似骏马飞腾,随着大力推进城市化,我们处于征地拆迁超常运行的突破口。
因此我们很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征地拆迁方面的业务知识。
可以说,涛涛江水向东流,征地拆迁讲不完。
本刊将分两期阐述三方面内容:拆迁入门知三性、拆迁概念很要紧、认识拆迁六特征。
拆迁
拆迁人员正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
鄞州区村干部商量拆迁安置房抽签问题
地,后者是国有土地。
征收集体土地引起的房屋拆迁,适用《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主管部门为县(市、区)国土局,但裁决职能为同级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按2011年1月20日出台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宁波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若干规定。
集体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与征收行为的二者实质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问题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一体化水平的不断推进,城镇占地逐步向周边农村扩展,大批的农民私有房屋被拆迁,作为世代从农的农民具有难离故土的思想根源,加之目前农业收入微薄,房价居高,农村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
农村房屋拆迁问题带来的隐患已严重危及农村社会及涉及周边地区的政治稳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应立足于科学发展观,从宏观、微观各个角度全方位规范,用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手段,建立健全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应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拆迁问题原因解决措施
1 农村拆迁中显现的问题
社会经济的发展,势必造成城市的整体扩张。
不但是社会经济增长,各区域的城镇建筑数量、城市占地面积都在不同程度的扩大。
然而同时,工业化、信息化的高速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粮食单位产量的问题,但是农民的人口数量和人均居住面积的没有太大的变化。
城镇向农村的扩张,与农民房屋被拆迁造成农民私有房产丢失,农民购房面临的困难和补偿等问题的冲突日益显著。
1.1 用地量增长导致拆迁数量上升
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当地工矿企业的大发展、快发展,各类开发区遍地开花, “一窝蜂”地建开发区及园区。
有的地方不论项目有无或多少,先圈地再说;先用后征,边用边征;有的地方招商时在土地上争相压价,恶性竞争,使土地资源流失。
有的地区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扩大土地的投放,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一味降低用地的门槛;还有的企业抓住了地方政府给予发展的心态,把抢地要地作为建设投资的前提条件,随意选址,宽打宽用,导致了违法用地量的攀升。
数据显示,今年1到9月,全国发生违法用地行为3.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及耕地面积同比均有所上升,其中中西部地区占全国违法违规用地的8成以上。
事实表明,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势必会有大量农房需要拆迁。
1.2 保护农村拆迁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拆迁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在可见的法律法规中,农民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对农民房屋的私有财产权,一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严重混淆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和房屋的私有性质。
而地方政府在办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的甚至连参照的资格都没有,农民公平受偿权利得不到公正处理。
1.3 拆迁行为准则欠缺规范
征地拆迁与房屋拆迁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不一致,不能完全按照房屋拆迁的规定来实施,更不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来实施拆迁。
由于拆迁情况纷繁复杂,主体机构及其受托人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过程存在着许多非规范的行为。
(1)拆迁许可证颁发程序不规范;(2)私定房屋评估机构;(3)擅用自由裁量权,使农户间补偿不平衡;(4)强行拆迁时有发生。
不管农民对拆迁补偿是否满意,有些地方对不愿拆迁的农民采取强制拆迁。
1.4补偿安置的标准不够完善
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拆建目的不同,地方政府对农民建房先后分批进行了控制,造成了农民建房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差悬殊,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
目前拆迁中普遍存在农民一旦得知要拆迁消息,第一件事就是突击装修和突击搭建,在室内室外的墙面和墙壁上动脑筋装修,把院子搭建成房子,想尽一切方法抬楼,甚至采取改变原房屋用途,临时用作店面、厂房等非住宅,希望在补偿安置中得到更多的优惠,当愿望不能满足时,就有人与拆迁人打持久战拖延时间,讨价还价迫使拆迁人做出让步,这些因素的存在,均使拆迁补偿难以平衡。
2 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耕地保护意识不强。
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和部门认为,要发展经济必须多上新项目,而上新项目必须大量占用耕地,在资金短缺、财力不足,科技水平落后情况下,大量挤占农村土地几乎成了扩大投入,增加产出的唯一选择。
个别地方,考核干部政绩的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偏差,指标层层下压。
加之地方各级行政长官任期的短期化,助长了干部在任期内急于出“政绩”的短期行为,不顾客观经济规律、置长远利益不顾,工业上大量圈地上项目,在城建上大量拆民房建广场。
2.2 拆迁程序不规范
目前拆迁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拆迁程序不规范。
有的地方政府集法规制定者、参与者、裁判员、运动员于一身,使农民的公平受偿权利至少从程序上得不到保障。
在农房拆迁补偿标准制定方面,本无制定补偿权力的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行政文件、通知或决定来制定适用标准,以此处理农民私有财产的现象时有存在。
同时拆迁过程透明度不高,没有给予拆迁户知情权,造成拆迁户顾虑较大,造成拆迁时间较长,好多拆迁户处于观望态度。
2.3.各方利益的驱使
征地拆迁主要涉及到政府、用地单位、村集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调整关系。
一是政府及拆迁人考虑的是拆迁成本最小化,时间的最短化及政绩的最大化。
许多地方通行的做法是政府直接规定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些地方出台的拆迁标准多年不变,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
二是相关乡镇(街道)、村社的基层干部既要考虑应付上级工作的压力,又不能得罪朝夕相处的村民,只得在上下之间周旋、游说,寻求平衡。
三是拆迁户农民作为最典型经济人,出于保护家庭财产目的,绞尽脑汁,通过各种努力争取家庭利益最大化。
正是各方各自利益的驱使,才会出现补偿不到位,安置不及时,拆迁难进展,拆迁时的纠纷时有发生,矛盾不断激化现象。
3 拆迁问题的解决建议
3.1 确立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农房拆迁工作中,要确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
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自觉保护耕地,克服政绩行为短期化。
3.2 出台法律法规,加大政策宣传,规范拆迁行为
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很重要。
一是应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告知他们应尽的义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服从国家建设需要,配合拆迁。
二是要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
怎样拆迁、如何安置补偿和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都应该向被拆迁户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权利。
三是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具体操作行为。
在整个拆迁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3 健全补偿安置机制,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要为失地、失房、失业的农民构筑一个合法权益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弱势群众给予各方帮助、扶持。
一是建立完善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机制。
失地农民普遍认为失业是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
我们要根据农民的实际能力和市场的需求情况,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
二是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它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就业创业优惠机制、养老医疗保险机制和资金筹措管理机制等。
三是建立完善失地农民的司法救济机制。
减少人为因素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和不合理控制,防止和纠正拆迁中的不公正现象,以健全的司法制度,形成对农民利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韩纪江,孔祥智:不同类型的失地农民及其征地补偿分析。
经济问题探索【2005,6】。
[3]沈开举:论行政补偿的标准,载河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4]沈玲珍:关于农村房屋拆迁问题的对策研究,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06,3】。
[5]梁立宽、陈利根:.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完美。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