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文本
控规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原则与规模 (2)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4)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7)第五章配套设施规划 (13)第六章绿地及开敞空间规划 (14)第七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6)第八章城市设计引导 (18)第九章空间管制规划 (19)第十章市政工程规划 (21)第十一章环境卫生规划 (24)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25)第十三章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 (27)第十四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7)第十五章旧村建设规划 (29)第十六章规划编制单元及管理单元管制 (30)第十七章规划实施规定 (31)第十八章附则 (33)附表1 配套设施一览表 (35)附表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用地一览表 (42)附表3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复核一览表 (43)附表4 规划编制单元属性一览表 (44)附表5 规划管理单元属性一览表 (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背景为了高标准地建设xx市xx中心城区,科学合理地配置该区域土地资源,顺利实施《xx市xx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法定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详细规划法定文本。
第二条编制依据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国家、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xx市城市规划条例》、《xx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xx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xx市xxxx城区分区规划》(2004--2020)及各类专项规划等进行编制。
第三条法定效力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按照本规划执行,并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下一层次规划也应遵照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法定文本适用范围(以下简称xx中心城区)为:西至xx东四路、沿河xx路、xx东六路、xx水库;xx至昌盛路、竹仙洞水库;东、北均以前山河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27平方公里。
控规文本+说明书
目录第一部分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功能定位第三章总体布局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第五章居住区规划第六章绿化景观规划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九章市政用地设施规划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第十一章五线控制第十二章地块控制第十三章非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第十四章建设开发时序第十五章附则第二部分说明书1 前言规划背景规划范围规划依据与原则1.3.1规划依据1.3.2规划原则项目概况2 现状概况与分析区域位置自然条件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水文水系土地利用现状道路交通现状对外交通内部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现状3规划定位与发展策略区位分析上位规划基地优劣势分析优劣分析劣势分析发展策略交通策略土地利用策略景观策略4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总体结构土地利用规划5 地块划分及开发控制地块划分及编码控制指标5.2.1 控制指标的内容5.2.2指导性控制指标6 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原则道路交通系统规划7 竖向规划现状地形规划目标与原则规划目标设计原则道路竖向规划8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总体思路布局规划9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原则绿地系统规划9.2.1绿地结构9.2.2绿地分类10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城市设计目标城市设计原则整体城市设计第三部分附图1区位分析2与老城区衔接分析3土地利用现状及环境分析4土地使用规划5地块编码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7道路交通规划8道路线位(坐标)9道路竖向(坡度/坡长)10四线规划图11城市设计概念图12规划结构13功能分区14绿地系统15绿地景观结构16开发强度17高度分区18分图则1 19分图则2第一部分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武夷山市北城高铁区的建设发展需要通过片区开发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明确片区的功能定位、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和相关建筑,协调各项建设,组织道路交通,构筑环境景观,配置有关市政配套设施等内容,特制订《武夷山市北城高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以及规划区内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和开发建设。
控制性详细规划样式范本
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结构 (2)第三章控规单元总体控制 (3)第四章绿地规划 (3)第五章公共设施规划 (4)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4)第七章城市安全设施规划 (4)第八章土地细分控制 (5)第九章附录A:文本用词说明 (6)第十章附录B:文本名词解释 (6)第十一章附表一:现状用地统计表 (7)第十二章附表二:规划用地构成汇总表 (8)第十三章附表三:规划道路一览表 (10)第十四章附表四: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表 (11)第十五章附表五:土地使用兼容性表 (12)第十六章附表六:地块控制一览表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性质为: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本次规划的控规单元为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地段,规划控制四至范围为:北至华昌道,东临京山线、广瑞西路,南至东兴路,西抵海河中线,规划总用地面积658.4公顷。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9)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0)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12) 天津市十二五规划(13)天津市河东区十二五规划(14)国家和天津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三条规划期限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期限至2020年。
控规调整文本模板
控规调整文本模板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模板项目名称 XXXXXX管理单元控规更改可行性论证报告设计单位名称、时间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2、地理位置3、历史批复用地、规划、报建情况4、用地现状调查及分析二、申请更改内容、依据和必要性1、申请调整内容2、申请调整的依据3、申请调整的必要性4、申请调整的可行性三、申请更改方案及说明1、原导则各项控制指标和要求2、调整方案四、申请更改后对规划管理单元内外的影响论证 1、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2、对公建配套服务设施的影响 3、对交通及市政设施的影响 4、对城市景观环境的影响五、附件项目内容说明补充相关图文说明(区位、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附件划图、管理单元控制性规划导则、调整后导则、相关批复文件)规划部门有城市设计要求的地区或项目,应当进行专项论证;环保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地区或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更改涉及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进行专项论证;对道路交通有重大影响的,或交通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地区或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论证;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及文物保护的,应当进行专项论证。
未编制控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模板项目名称 XXXX项目主要规划设计要点设计单位名称、时间规划设计要点总体说明1、项目背景和依据2、用地概况3、开发强度核算各分项目按以下格式一、用地基本情况1、地理位置2、用地现状调查及分析3、现状交通条件二、相关规划情况1、土地利用情况2、控制指标情况三、主要控制指标分析1、各项指标分析四、主要规划设计要点五、附件项目内容说明补充相关图文说明(区位、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附件划图、相关批复文件)规划部门有城市设计要求的地区或项目,应当进行专项论证;环保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地区或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更改涉及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进行专项论证;对道路交通有重大影响的,或交通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地区或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论证;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及文物保护的,应当进行专项论证。
右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为了满足右玉县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的需要,指导右玉县朱衣片区的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合理开辟利用土地资源,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塑造城市形象、形成城市特色,特编制《右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四) 《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137-90)(五) 《朔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六)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本次规划研究层面的四至范围:西至西外环,南至林松街,东至民福路,北至北外环,总用地面积 1036.07 公顷。
本次规划编制层面的范围由三道河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北部片区用地面积281.20 公顷,南部片区用地总面积 307.86 公顷,规划编制范围合计总用地面积 589.06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585.94 公顷,非建设用地3.12 公顷。
规划编制范围与《某县县城总体规划(2022-2030)》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相一致。
(一)整体性原则注重整体上把握城市功能、城市交通、城市景观与城市产业发展的关系,使工业片区与右玉县城中心区有机融合,共同构建奉节现代城市新形象。
(二)自然性原则从保护和营造生态环境的高度,在充分利用工业片区现有绿地资源的基础上,采用簇群式开辟建设模式,整合用地结构,合理构筑城市空间,逐渐建成环境优美的生态型城区。
(三)特色与创新原则在城市整体环境景观大协调的前提下,注重发掘编制工业区“邻水并挨近主干路”的良好地理优势,塑造城市特色,加以整合创新,在整体城市格局中彰显自身特色。
(四)适应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区域的地形地貌与现状建设条件,考虑右玉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协调、分步实施,站在城市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多方利益的统一,共建新型和谐社会。
(五)可持续性原则以工业产业为中心进行周边空间布局,主要以减少物能损耗,污染物排放远离住宅为布局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A市H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班级城规09102班姓名林婷学号200918020224指导老师李冰湖南文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2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及规定 (2)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3)第四章用地规划 (4)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5)第六章绿化规划 (5)第七章两线规划控制 (6)第八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 (6)第九章图则说明 (7)第十章实施管理 (7)第十一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土地,控制城市综合环境质量,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范围及规模:本规划位于A市武陵区,地段由武陵大道、滨湖路、柏园路、兴民街围合而成。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3347㎡,分四个片区,8个地块。
规划居住总人口2000人。
第1.0.3条规划原则:1、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充分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2、体现分期实用性原则;3、体现土地利用级差的原则;4、体现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合理性及实施性原则;5、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A市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1.0.4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3月1日);5、《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2005年4月)6、《A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年》7、《A市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2006年6月13日)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994年2月1日)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5条规划目标:H地块是以居住、市政服务设施、公共设施为主要功能的小地块。
规划以A市第一中医院为依托,聚集医疗、居住等多种功能,建设成为环境宜人、交通顺达、生活舒适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控规文本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青岩经济发展战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青岩经济布局和总体思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镇域体系布局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青岩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城镇规划用地布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城镇综合交通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青岩县经济发展战略 (5)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原则。
(5)第三章青岩镇经济布局模式和总体思路 (5)第四章镇域村镇体系布局规划 (7)第五章镇域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用设施布局规划 (8)第六章城镇性质和规模 (12)第七章城镇规划用地布局 (13)第八章城镇综合交通规划 (15)第九章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16)第十章城镇景观规划 (16)第十一章空间管制规划 (17)第十二章古镇保护规划 (19)第十三章游览组织规划 (19)第十四章专业规划 (20)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0)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0)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1)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2)第十五章城镇综合防灾规划 (22)第一节防洪工程规划 (22)第二节人防工程规划 (22)第三节消防工程规划 (22)第十六章环境保护及环卫设施规划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3、《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5、《贵阳市花溪区旅游发展规划》(2003-2020)6、《贵阳市花溪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1-2020)7、《青岩古镇保护规划》(1999)9、《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初稿)10、《青岩镇志》11、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第二条本规划的指导思想1、依托大西南,立足贵州省,面向东南亚,走“以旅游为主,带动二、三产业发展”的路子,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控规合同模板
控规合同模板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控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项目背景1.甲方为本地政府/房地产开发商/项目管理方等,拟开发建设一处土地/楼盘/园区等项目。
2.乙方为控规设计机构/规划设计公司/建筑设计师等,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愿意为甲方提供控规设计服务。
二、控规设计内容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规划、土地规划等相关资料,进行项目的控规设计工作。
2.控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布局、容积率控制、绿化率要求、建筑物高度、道路交通布局等方面的规划设计。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任务书后,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控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成果提交给甲方审核。
三、付款方式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控规设计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控规设计工作后,甲方应支付剩余费用的50%。
3.双方若有其他付款方式约定,应在本合同中明确。
四、知识产权保护1.乙方在提供控规设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次控规设计服务的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用途。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有使用、复制、修改等权利,但应注明乙方的署名。
五、保密条款1.甲方与乙方应保守本次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机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双方对于控规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信息、设计方案等应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披露。
3.如因双方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导致对方利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造成对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未完成、延误交付等情况。
3.如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责任可免除,但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 城市设计引导1. 城市设计系统控制通过对规划地块的点、线、面的组合和城市建筑物的形式、风格、色彩、尺度、空间组织协调,形成城市功能规划结构、整体的历史文脉等的关系,体现出西宁市特有的城市面貌。
对于其重要空间节点的统一规划设计,特别是将那些位于重要道路景观上以及公共绿地、商业广场、标志性建筑物所形成的城市节点作为重点。
各个重点地段、重点地块内的建设要求相互协调,共同营造优美的城市景观特点。
规划片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有利于强化城市公共空间的系统性和形态特色和形成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
对于地块内标志性建筑物造型应美观大方,突出城市特色,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前的商业广场,其建筑物、绿化及广场的布置要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特色协调,融为一体,展现出规划片区功能、技术、和艺术的三位一体的完美效果,以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需要2. 引导控制A:住宅设计住宅的组合方式要统一,住宅设计要适应不同使用者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配套设施。
B:建筑设计分别从建筑物出入口、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的造型、建筑物的风格、地方特色等几方面来统一规范管理。
建筑设计应着重体现兴宁市本土文化与现代完美合,作为中心地块的标志性商业建筑,宜选用塔式高层,以避免过多的视线遮挡从而给人一种闭塞的感觉。
建筑的造型设计应符合城市设计中所引导的造型倾向与周围环境相融合,最终达到造型的和谐,完整和统一。
公建则尽量采浅色、冷色色系,与传统风貌相呼应。
C:街道设计街道应特别注重街道景观的设计,注意草坪、花坛、树种配置等。
并配备完善的街道环境小品设施(如座椅,雕塑、路标等);小区道路绿化应结合地形处理,建筑的形体设计与色彩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形成整齐有序富有韵律的居住区空间环境。
街道照明应选用具有自然色彩的光源,人行道和公共绿地的照明宜选用色彩相对柔和的光源;不同场所的灯管高度应有相应的规定。
结合大树、绿地在巷弄一侧或交叉口形成小广场。
巷道两侧的建筑高度应与道路红线的比例尺度相协调。
控规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顺利实施本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图则的规定性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便于能够在本规划区进行全面微观的具体控制,适应规划管理的需要。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以高起点、高水平的城市规划作为秦皇岛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城市空间的重要内容,为综合协调控制单元内外环境,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控制和引导区内各项建设,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意图,保证城市协调发展;2、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体现公共政策属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合理控制城市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有效利用市场机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4、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控制引导,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和环境品质;5、严格落实规划的刚性要求,充分考虑规划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新思路、运用新理念、采用新方法,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规划目标:通过完善配套设施、理顺道路系统、增加绿地面积、补充休闲娱乐功能等手段,对本控规单元进行改造提升,为把秦皇岛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三宜”型城市创造条件。
第四条规划重点:1、通过翔实的现状调查,对控规单元内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使用现状及设施配套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确定本次规划的重点。
2、依据现有功能构成,补充缺失功能,确定本控规单元的主导功能。
在主导功能的引导下,主要是对现状用地布局的完善。
3、对保留现状区片、改造区片及规划区片分别提出开发建设控制原则,对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预测整个控规单元的建设规模及人口规模。
4、在规划过程中,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本控规单元的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基础,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建立合理的配套设施网络,重点是补充完善居住区级配套设施。
控规文本格式书
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文件文本格式第一章总则第01条为……,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文件(下简称:文件)。
第02条本文件适用于……管理单元,北起…,南至…, …公顷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市政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03条本文件制订主要依据是:…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对…专项规划的…内容有修改,主要体现在…。
第04条本文件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区的实际情况,以及今后的发展制定的。
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05条在本片区内编制规划管理图则、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均应以本文件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第06条本文件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规划设计时确需略有修改的,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第07条本文件由市法定图则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按《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第08条发展目标:…第09条功能定位:…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第10条本文件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用地划分至小类,以小类为主,中类为辅。
(见表1)第11条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土地使用规定和控制性规划的各项规定。
文件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作变更时,必1须经原规划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12条依据本片区的功能定位,确定本片区主要土地用途为:…,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13条本文件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文件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文件规定的用途相符。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2)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2)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5)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8)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8)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9)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0)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12)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1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13)第十二章附则 (13)附录一、名词解释 (13)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 (14)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各项基础设施,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特编制《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划由规划文件(文本和说明书)、规划图纸(图纸和分图则)两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与分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本规划是紫阳片区各项建设活动和规划管理的法规性文件,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划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均无权随意更改。
第五条本次规划区范围为:东部以长江蓝线为界,南部以紫阳河为界,西部以500KV高压线为界,北部以鹅石子沟为界。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4.93公顷。
第六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6、《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7、《宜昌市点军分区规划(2005-2020年)》8、《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9、《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6-2020年)》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11、《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6)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第七条规划指导思想1、以《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为指导,科学分析紫阳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职能,合理确定其功能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完善城市结构。
0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
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范例: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8.《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试行)》9.《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11.《××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12.《××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13.《××县中部分区规划(2010-2020年)》14.《××城市道路网专项规划》(2008年)15.《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07年)16.《××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17.《××县教育布点规划》(2008年)18.《××县文物古迹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19.其它国家、××××××省和××××××市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划成果范例1: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控规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规划 (1)第三章开发控制规划与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2)第四章附则 (4)附录: (4)附表一:现状土地利用汇总表 (5)附表二:地块控制指标统计表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临海市经济的持续发展,结合《临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汛桥镇总体规划》,和汛桥的整体开发与建设,科学、合理地指导本地块内的城市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区范围规划范围东北接汛桥镇中学,西至丰桥路,规划范围总面积0.774公顷。
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详细规划、修建设计、地块出让及有关工程建设等必须符合本规划,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的其它技术标准,规范与规定。
第三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四)《浙江省城市建设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件标准》(五)《台州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六)《临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七)《临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八)《临海市城镇体系规划》(九)国家、浙江省、台州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十)本规划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一)本规划由临海市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四条规划原则(一)节约土地资源,做到合理的用地布局;(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弘扬地方特色的规划理念;(三)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促进规划区可持续发展和有机生长。
第五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和附件组成,其中文本和图件具有法律效力,两者应配合使用。
第六条编制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对本规划区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及在规划区内开展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的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同时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其他有关法规要求。
第七条临海市建设规划局负责本规划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发展规划第八条全镇行政区域面积53平方公里,下辖31个行政村,总人口 1.9万,是全市人口最少的镇。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科学合理地指导威海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的开发建设(以下简称水阁工业区或工业区),促进工业区用地的合理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和《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2条规划范围:威海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位于威海市区西南的水阁镇辖区,南至大溪,北至大溪;东至远期快速干道,西至进城连接线,规划总面积13.1平方千米(不包括绕城公路、远期快速干道以及进城连接线的建设用地)。
四都商住地块位于威海市西部,水阁工业区的西北部。
东至绕城公路,南至大溪,西至大溪,北至大溪;规划总面积为2.3平方千米。
第3条本规划经威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应,水阁工业区及四都商住地块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建设活动及管理措施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及意图,此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法规及规定。
第4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册三部分共同组成。
第5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威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第6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威海市建设局;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 BJ107-90);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 B50180-93);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 B50220-9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 B50289-98);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2.《威海市水阁工业区路网规划专题会议纪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3.与本规划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规定、标准;第7条规划原则:1.保持工业区的功能与结构完整工业区是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规划与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统一部署,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现状及发展条件为基础,综合确定其规划结构、路网体系和大型设施的配置;同时,保证工业区中产业园区、居住区块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的充分发挥。
淞南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上海市宝山区淞南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布局 (3)第三章土地使用 (3)第四章建设容量控制 (4)第五章建筑建造规划控制 (4)第六章社区配套规划 (5)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 (5)第八章绿地规划 (7)附表 (i)名称解释 (i)第一章总则第 1 条规划目的为积极顺应锦州城市空间格局的转变,应对城市功能布局、空间环境面临的重大调整,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6)》和《上海市老城区更新规划(2009)》所确立的发展目标,统筹安排老城中心区内各项建设,创造高品质的城市环境,并为城区更新改造建设提供规划管理的立法依据,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协调发展的目标,特此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 2 条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 月1 日)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 月1 日)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5.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1997 年9 月7 日)》10. 《上海市建筑间距规定(2005 年1 月17 日)》11.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12. 《上海市老城区更新规划(2009)》13. 《上海市城市道路控制性规划(2007-2020)》14. 《上海市老城区住宅调查》15.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规划最直接的依据是《上海市老城区更新规划(2009)》,用地规划布局和道路结构框架遵循更新规划对本地区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具体的用地性质根据未来建设的规划要求进行了对更新规划的深化。
控规文本
千祥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旅游与资源管理学院二○一一年一月千祥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录第一条规划背景 (3)第二条规划说明 (3)第三条规划范围 (3)第四条规划依据 (3)第五条规划区职能 (3)第六条规划区规模 (3)第七条功能结构 (3)第八条用地布局 (3)第九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3)第十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 (3)第十一条特殊用地规划 (4)第十二条道路系统规划 (4)第十三条交通设施规划 (4)第十四条道路竖向规划 (4)第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 (4)第十六条排水工程规划 (4)第十七条电力工程规划 (5)第十八条通信工程规划 (5)第十九条环卫设施规划 (5)第二十条防洪规划 (5)第二十一条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5)第二十二条规划绿地布局 (5)- 1 -2、街头绿地 (5)3、防护绿地 (5)4、绿地指标 (5)第二十三条景观界面控制 (5)第二十四条景观结构 (6)第二十五条控制体系 (6)第二十六条容积率控制 (6)第二十七条建筑限高控制 (6)第四十四条绿地率控制 (6)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控制 (6)第二十八条道路红线控制 (7)第二十九条兼容性控制 (7)第三十条强制性内容 (7)第三十一条生效时间 (7)第三十二条规划变更 (7)-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贯彻万州区城市总体规划,更科学合理的进行千祥镇组团的建设和规划管理,特编制《重庆市万州区山顶组团I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说明本规划是该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范围内从事一切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但本规划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而不作为任何施工依据。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和规划图纸。
规划图纸和说明书是文本的技术支撑,文本和图纸是万州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规划区内进行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区范围、性质及规模 (1)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1)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第五章建筑物控制 (2)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 (3)第八章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5)第九章绿地系统规划 (5)第十章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 (5)第十一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规划片区的土地,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制定《A市A区十字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1.2条《A市A区十字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A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A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A市人民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文件和专家与相关部门审议意见、A市规建纪〔2003〕4号文、A市规建纪〔2003〕6号文、A市规委纪〔2003〕7号文等而编制的,其内容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1.3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分图图则、规划图和说明书四个部分,主要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该区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第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
第1.5条本规划文本涉及的指标是根据国家、A市和A区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准则以及A市实际情况、结合长远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对于本规划文本及图则未涉及的指标、技术规定,均应参照国家、A市和A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准则执行。
第1.6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各地块和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新建及改扩建的管理工作,是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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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2)第三章整体控制 (3)第四章街区控制 (4)第五章附则 (7)第六章名词解释............................................................................................................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合肥市滨湖新区巢湖岸线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落实三大公共设施及规划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范围指以滨湖核心沿湖片区为依托,由上海路-杭州路-衡山路-云谷路-湖南路-珠江路-环湖北路形成的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6.28平方公里。
第三条文本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规模的变更,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拆建、新建和城市道路及工程管网设施的新建和改造等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文本与图纸及图则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控制体系规划地块控制体系包括指标控制体系和要素控制体系1、指标控制体系指标控制通过量化指标对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环境质量进行控制,规划指标控制体系主要由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环境控制指标、交通控制指标等构成。
2、地块控制要素要素控制是对地块三大设施、公共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等要素提出控制要求。
1)配套设施地块配套设施控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配置,一方面落实上位规划所提出的配套设施,另一方面完备规划地块自身的配套设施。
包括各类配套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位置和建设控制要求;2)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
规划根据地块的区位环境特点,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围合类型、用地面积等提出控制要求;3)建筑形态应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定,使城市整体建筑空间健康有序,并通过特定的建筑空间给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场所,表述城市文化内涵。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结合合肥市城市发展的需求,通过功能、结构和环境的有机结合,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全面贯彻合肥市加强建设滨湖新区的建设指示与建立“环巢湖旅游”的最新政策,积极把握“大合肥”的发展机遇。
第七条规划原则1、深化总体规划,落实规划指标。
有机协调城市功能。
承上启下,深化落实《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其他相关规划,将规划意图与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块的控制引导体系之中,保证城市规划系统控制的要求。
2、落实控制指标,指导开发建设。
将控制条件、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控制引导要求落实到地块上,作为土地租让、招议标底条件;所规定的控制指标和各项控制要求可以为具体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或景观设计等个案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3、结合预方案,提高可操作性。
充分考虑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注重超前性与长效性。
制定控制指标体系,指导地块的下一步开发建设。
第八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国家主席令第7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国务院令第256号3、《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年100号令)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建城[1993]784号)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6号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7、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8、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9、安徽省地方标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10、《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007年修改)11、《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12、《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13、《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14、《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8年)1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2011)》16、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第三章整体控制+用地结构表+基础设施第九条规划区功能定位根据上位规划合肥市滨湖沿湖片区的现状以及发展条件,将地块主要功能确定为核心商业与商第十条规划用地构成表规划区的用地类型主要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绿地、道路用地等。
第十一条强制性控制用地规划区内绿地、林地(水源保护林地)、湿地资源需要严格控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人口容量控制第十三条建设总量依据地块内控制要素分析,确定地块的建设总量。
现状地块中基本无任何建设项目,除了在07街区中有已建成的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和人工河滩设施,予以保留;其他地块上基本为耕田和农民自建房,应考虑后期建设时候的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
四条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合肥市各项专项规划,本街区拥有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省名人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市级文化设施。
第十五条道路交通上海路道路红线80m,城市次干道;杭州路道路红线50m,城市支路;衡山路道路红线24m,支路;云谷路道路红线80m,城市次干道;湖南路道路红线24m,城市支路;珠江路道路红线24m, 城市支路;环湖北路在环湖北路-南二环路路段道路红线60米,在环湖北路-二环东路路段道路红线60米,在环湖北路-高铁路路段道路红线80米,在环湖北路-105号路段道路红线50米,城市主干道。
其中环湖北路强制性控制红线80米。
第十六条绿地景观规划控制1.绿地系统规划控制规划区南部接壤巢湖水域,用于水源含蓄及水质净化,湿地覆盖率90%以上,不允许大规模建设。
环湖北路两侧道路绿化带控制宽度20米,停车场绿地率控制在20%以上。
2.景观系统规划控制充分考虑巢湖水域的景观效应,注重景观过渡带的设计,形成环境张力,力求与水域环境和谐共生。
第十七条配套设施规划控制(以一览表的形式)一、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教育设施、医疗设施、行政管理社区服务、商业设施)街区一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一览表二、市政公用设施的控制(供电设施、环卫设施、燃气设施)市政设施指标一览表第十八条市政工程规划一、给水工程1)水源规划区用水由合肥市城市供水管网提供,以合肥市供水规划为依据,统一规划,提高供水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用水量预测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参照《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人均综合指标为500(升/人•日),需水量为450m³/日。
二、排水工程1 污水1)污水量预测污水折算系数采用0.8,因此本区域城市污水量为:450 m³×0.8=360m³/日。
2)污水排放本区域污水经污水管收集,排入塘西河污水处理厂和滨湖污水处理厂3) 污水管网规划污水干管沿城市主干道布置,地块内污水由支管收集,分片排入污水主干管。
三、雨水工程1)排水系统依据《合肥市雨水规划2006-2020》,本次规划区域所在的雨水系统为巢湖系统。
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本地区的雨水通过管网排入到巢湖。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合肥市暴雨强度公式:q=3600(1+0.761lgp)/(t+14)0.84式中:q-暴雨强度(L/S•ha)p-重现期t-降雨历时(min)四、管线综合工程1 供电工程根据《合肥市供电设施专项规划(2007~2020)》,电源就近引自城市供电系统。
110kV高压输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
10kV中压配电网采用电缆暗敷,沿主次干道、支路布置,采用环枝状相结合的管网系统,主干线形成环网。
2 电信工程电信干线由城市电信线网接入,内部线网采用枝状布置。
3 燃气工程气源由现状的包河大道中压管提供。
燃气管网布置应做到技术先进合理,保证安全供气,并节省投资,管网布置采用枝状布局实施。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积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当工程管线交叉铺设时,自地表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
东西向道路,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管设干道路南侧,污水管、电信管、燃气管设干道路北侧;南北向道路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管设干道路东侧,污水管、电信管、燃气管设干道路西侧。
第十九条综合减灾防灾规划1 消防规划消防指挥中心:本规划地块属于滨湖新区消防站责任区范围内,且在地块内设置一处二级消防站。
消防栓:在城市供水管网上设置室外消防栓,间距为120米。
消防通道不小于4米,同时在建筑内部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2 抗震规划抗震标准:规划区内建筑依照8度设防。
疏散场所:规划区利用绿地、幼儿园操场、运动场、广场等作为疏散场地。
疏散通道:环湖北路、庐州大道和包河大道作为主要疏散通道3 人防工程规划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着眼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
人防设施:高层按建筑投影面积的100%建人防地下室。
第四章街区控制第二十条街区划分和地块编码规划范围为一个完整街区,根据实际情况,为了便于规划管理和建设实施的操作,结合主要道路、用地功能和土地权属将本地区范围划分为7个地块。
每块用地的编码由街区和地块的两个层次代码组成。
如01-001,即滨湖新区沿湖片区第八单元01街坊001地块。
第二十一条街区用地性质7大街区用地性质与相关指标,见表如下:第二十二条 街区兼容性控制为适应城市建设的灵活性,规划允许拟建用地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更改用地性质,但需符合《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
商住综合用地,在满足功能用地占功能区比例大于等于60%,可兼容以下功能用地,如办公、文化娱乐、医疗、科教等用地,不得兼容工业、仓储用地。
在本地块采用6:4和7:3 两种商住混合比例。
第二十三条 控制体系本次规划依据《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确定建设用地基本指标包括:强制性指标、限制性指标、指导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不得调整。
本次规划中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为强制性指标。
限制性指标:一般不做调整。
但因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符合《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的,可以进行修改和按照法定程序优化调整。
本次规划中地块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限制性指标。
指导性指标:作为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技术论证和规划研究的参考依据。
强制性指标、限制性指标外的指标均为指导性指标。
规划街区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所规定的标准。
本地块基准用地面积的计算一律以地块周边城市道路红线与地块边界线为准计算地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