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篇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制度(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立应急专业队伍。
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3)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4)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7)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8)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9)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1)疾控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控机构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络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网络直报用户密码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
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新发传染病、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新发传染病 、 不明原因的群体性 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应急预案等 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应急预案等 技术标准和规范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属地的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事 件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件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技术指导和培训 按照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设置的要求, 按照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设置的要求 , 配置必需的 设施和设备, 建立和完善信息的报告、 存储、 设施和设备 , 建立和完善信息的报告 、 存储 、 分析利用 和反馈系统;确保日常监测和预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和反馈系统;确保日常监测和预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 人及以上; 人及以上或死亡1 及以上;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 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 人及以上或死亡1 及以上。 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 人及以上。 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 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 人 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及以上或死亡 人及以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 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其标准 不完全等同于实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不完全等同于实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实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 门组织实施。 门组织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正式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工作,确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有效地开展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在总结分析近几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实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该规范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卫生应急办公室。
联系人:袁伯华张彦平联系电话:************传真:************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试题与答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试题与答案一、单选题(10题)1、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共有( C )种A.9B.10C.11D.12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基本原则?(B)A.统一领导,分级负责B.预防为主,平战结合C.反应及时,措施果断D.依靠科学,加强合作3、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都要进行预案的重新评估和修订,一般每( B )年修订1次。
A.1B.3C.5D.74、医疗机构发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A.30分钟B.1小时C.2小时D.12小时5、突发事件的反应程度通常分为(D)级别。
A.1个B.2个C.3个D.4个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是下列何种颜色标示(A)。
A.红、橙、黄、蓝B.红、黄、橙、绿C.红、黄、绿、蓝D.黄、红、橙、蓝7、下列哪项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E)A.重大传染病疫情B.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C.重大食物中毒事件D.重大职业中毒事件E.慢性肺部疾患8、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个等级,下列哪项不是其中之一?(D)A.一般B.较大C.重大D.比较重大9、基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信息,仅强调及时、不求准确全面的信息报告是(B)。
A.发现报告B.初次报告C.进程报告D.结案报告10、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在接到事件信息后,在( A )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A 2小时B 4小时C 6小时D 8小时二、多选题(5题)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性(ABCDE)A.突发性B.公共属性C.危害的严重性D.处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信息报告的要求包括(ABD)A.每起事件的初次报告有且只有一个B.只收集初次报告必须要报的内容,其他可暂不报C.具体内容要求准确、全面D.具体内容强调及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BCD)A.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B.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C.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D.对易感人群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群体防护等措施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主要内容(ABCD)A.制定应急预案B.指导物资准备C.组建专业队伍D.开展培训演练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危害因素(ABC)A.生物因素B.化学因素C.物理因素D.环境因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
报告什么内容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规范》要求,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
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
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
等。
初次报告:
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 发生地点、发生时间 发病人数、死亡人数 主要的临床症状 可能原因 已采取的措施 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初次报告的要求:及时
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来源:
我省目前突发事件的信息来源主要 是属地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原则:鼓励事件报告! 所有未分级事件均不纳入统计和分析,不纳入 考核!
谁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 机构报告。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县级以上各级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任何个人和组织机构均有权利和义务报告突发事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 构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目前的实际情况为疾控中心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5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垬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阿尔及利亚的方针。
贯彻批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勇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服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医疗组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中心主任,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中心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刻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得在釆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
拒绝配合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釆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慼染的发生,倣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7、中心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监测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了更好地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确保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快速准确地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制定了这个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
附件1 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截止2013年6月24日)
总体原则:
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金标准,事件定级以其中规定为准;预案规定各级政府可以对事件自行定级,但如果预案中已有明确定级标准者,当参照预案的标准进行定级;
2.《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是报告的最低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于收到符合该规范要求的信息,应当及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中报告,否则属于漏报。
3.鼓励各地在突发网中报告事件,即使该事件未达到报告标准也可以报告。
4.报告的事件初次报告后应根据标准及早建议当地政府定级(或建议当地政府委托疾控中心定级),以指导响应;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可以根据事件进展再调整事件级别。
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如果不明确定级标准,先以“未分级”事件报告,然后及时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doc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目录2007年1年10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范
发信 布息
发信 布息
2 小 时
立即报告
卫生部
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
市级卫生 行政部门
2小时
县级卫生 行政部门
国务院
1小 时
2小时
立即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
2小时
市级人民政府
2小时
县级人民政府
2小时
属地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
的专业机构
电举 话报
报告方式、时限
?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责任报告单 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 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专业机构报告, 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 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 数据库。
?结案报告
–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 – 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
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 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 止后 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 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 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报告原则
“快、新、全 ”:
传染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标准
? 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单例病例
鼠疫、霍乱、非典、人禽流感、肺炭疽
? 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单例病例 ? 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集体单位 1周发生5例 ? 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集体单位 1周发生10例
麻疹、风疹、流腮、猩红热、水痘
? 感染性腹泻集体单位 1周发生20例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标准
? 报告要求 :
– 体现快速 – 项目简单 – 描述事件概况 – 附件可以没有
?进程报告
? 报告内容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
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 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doc
附件1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截止2013年6月24 日)
总体原则:
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金标准,事件定级以其中规定为准;预案规定各级政府可以对事
件自行定级,但如果预案中已有明确定级标准者,当参照预案的标准进行定级;
2.《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是报告的最低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于收到符合该规范要求的信息,应当及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中报告,否则属于漏报。
3.鼓励各地在突发网中报告事件,即使该事件未达到报告标准也可以报告。
4•报告的事件初次报告后应根据标准及早建议当地政府定级(或建议当地政府委托疾控中心定级),以指导响应;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可
以根据事件进展再调整事件级别。
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如果不明确定级标准,先以“未分级”事件报告,然后及时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材料管理系统工作要求规范(试行)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0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国家2013)
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截止2013年6月24日)
总体原则:
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金标准,事件定级以其中规定为准;预案规定各级政府可以对事件自行定级,但如果预案中已有明确定级标准者,当参照预案的标准进行定级;
2.《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是报告的最低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于收到符合该规范要求的信息,应当及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中报告,否则属于漏报。
3.鼓励各地在突发网中报告事件,即使该事件未达到报告标准也可以报告。
4.报告的事件初次报告后应根据标准及早建议当地政府定级(或建议当地政府委托疾控中心定级),以指导响应;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可以根据事件进展再调整事件级别。
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如果不明确定级标准,先以“未分级”事件报告,然后及时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本规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 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 相关单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 息的收集、报告、监测和分析等工作。
04
监督与评估
监督检查
定期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规 范得到有效执行。
重点督查
针对重大或复杂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 家进行重点督查,指导事件处置 工作。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 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 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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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通报批评
对工作不力、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 评,督促其整改。
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 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05
附则
解释权
解释权
本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会负责解释,对于本规范中 的专业术语和定义,也由国 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统一
解释。
解释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必要 时,可以通过发布公告、制 定实施细则等方式,对规范 中的条款进行解释,以明确 具体操作要求和执行标准。
要点二
废止内容
废止原《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 全部条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 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再参 照执行。
要点三
废止效力
废止自本规范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 已经按照原规范开展的相关工作,各 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 完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
【年(卷),期】2006(000)001
【总页数】17页(P44-6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1
【相关文献】
1.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J],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J],
3.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3版)的通知 [J],
4.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J], ;
5.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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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及常见问题
卫生行政部门
未达突发标准 收到专业机 构的信息 组织现 场调查 确认为突发事 件
现实中,首先需 报告行政部门, 经同意后再进行 网络直报
根据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2h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相关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初步核实重点在于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报告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单位/ 人
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
2h内报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 定的专业机构 以最快方式(电话、传真等)
属地卫生行政 部门指定的专 业机构
网络直报 收到责任 报告单位/ 人的信息 审核报告信息, 2h内进行报告 电话或传真等报告 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专业机构密切跟 踪并报告事态发 展
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对报告时限2小时内报告的解读
如接到以下途径来源的信息: 医院、学校等电话报告, 疫情网数据分析, 预警短信, 媒体报道。
先通过最快方式初步核实信息真假后, 2小时内。 核实是否为误报:例如医院填报麻疹病例,错选诊断为脊灰; 媒体报告某学校食物中毒:与相关方面联系是否属实,确有此事后, 报告初步的波及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初步的中毒因素(不明 则先按不明报告)。初次报告时可以不要求准确的病例数、死亡数和 明确诊断结果,也可以暂不上传附件报告。待进一步现场调查明确后 及时补充、更新。
学校类别:如事件是发生在学校一定要选择学校类型 事件波及的地域范围:指传染源可能污染的范围 波及或暴露人口数:事件可能污染影响到的人口数 本次报告病例数:上次报告后到本次报告前新增的病例数 本次报告死亡人数:上次报告后到本次报告前新增的死亡数 事件发生时间:指此起事件可能的发生时间或第一例病例发病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填写事件达到突发事件标准的时刻 接到报告时间:指网络报告人接到此起事件的时间(指卫生行政部门 确认突发时间并同意进行网络直报的时间) 初资料统计终止时间:指本次报告资料统计截止的时间,一般为流调 报 告统计时间,或填写为录入本次报告的时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试题与答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试题与答案一、单选题(10题)1、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共有( C )种A.9B.10C.11D.12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基本原则?(B)A.统一领导,分级负责B.预防为主,平战结合C.反应及时,措施果断D.依靠科学,加强合作3、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都要进行预案的重新评估和修订,一般每( B )年修订1次。
A.1B.3C.5D.74、医疗机构发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A.30分钟B.1小时C.2小时D.12小时5、突发事件的反应程度通常分为(D)级别。
A.1个B.2个C.3个D.4个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是下列何种颜色标示(A)。
A.红、橙、黄、蓝B.红、黄、橙、绿C.红、黄、绿、蓝D.黄、红、橙、蓝7、下列哪项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E)A.重大传染病疫情B.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C.重大食物中毒事件D.重大职业中毒事件E.慢性肺部疾患8、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个等级,下列哪项不是其中之一?(D)A.一般B.较大C.重大D.比较重大9、基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信息,仅强调及时、不求准确全面的信息报告是(B)。
A.发现报告B.初次报告C.进程报告D.结案报告10、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在接到事件信息后,在( A )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A 2小时B 4小时C 6小时D 8小时二、多选题(5题)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性(ABCDE)A.突发性B.公共属性C.危害的严重性D.处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信息报告的要求包括(ABD)A.每起事件的初次报告有且只有一个B.只收集初次报告必须要报的内容,其他可暂不报C.具体内容要求准确、全面D.具体内容强调及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BCD)A.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B.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C.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D.对易感人群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群体防护等措施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主要内容(ABCD)A.制定应急预案B.指导物资准备C.组建专业队伍D.开展培训演练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危害因素(ABC)A.生物因素B.化学因素C.物理因素D.环境因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二、医院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区卫生局进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突发事件发生时,医院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五、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
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对院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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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工作,确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有效地开展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在总结分析近几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6 年1 月1 日起实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该规范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卫生应急办公室。
联系人:袁伯华张彦平联系电话:略传真:略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臵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编辑本段]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编辑本段]二、基本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报告范围与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5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 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编辑本段]五、报告内容(一)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臵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
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建议。
[编辑本段]六、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编辑本段]七、信息监控、分析与反馈(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分析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制度,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并根据需要随时做出专题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