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是卫生系统内部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1. 学历背景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学历背景。
申报高级职称的医生必须具备博士及以上学历,且专业领域必须与所申请的高级职称相关。
2. 工作年限申请高级职称的医生必须具备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一般来说,申请高级职称的医生必须具备10年以上临床经验,其中至少5年必须在与所申报的高级职称相关的领域内工作。
3. 职称等级4. 业绩成果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的核心评估指标就是医生在工作中的业绩成果。
业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发表论文: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是评价医生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申请高级职称的医生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发表,并且论文需要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
(2)科研项目:对于从事科研工作的医生来说,科研项目是业绩成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科研项目需要具备一定水平,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3)教学工作:教学工作是卫生系统中非常重要的职责之一。
申请高级职称的医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并且教学成果需要达到一定水平。
(4)获得荣誉:医生在工作中所获得的荣誉与奖项也是业绩成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医生在工作中获得重要荣誉奖项代表着医生在该领域内的杰出表现,同时也代表着医生在该领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总之,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涵盖了许多方面,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背景,丰富的工作经验,职称等级与申报职称相符,以及优异的业绩成果等综合素质。
这些基本条件虽然看似容易达到,但是却需要申请人在长期工作中不断积累和提升,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实力。
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 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治(主管)医师,应受聘主治(主管)医师满7年。
3. 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管药(护、技)师,应受聘担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4. 具备中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的,应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 具备博士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二、其他要求1. 申报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 申报人员必须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3.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素养。
4. 申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卫生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评审会议,并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5. 对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注重考察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工作实绩,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6. 对于中医药人员申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的,应当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7. 同一评审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医学技术专业评价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医学技术专业
评价标准
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XX省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放射医学技术、超声医学技术、核医学技术、病理学技术、康复医学治疗技术、放射肿瘤治疗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输血技术、心电图技术、脑电图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血吸虫病防治技术、临床营养、病案信息技术、卫生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评价标准
(一)专业能力要求
1.副主任技师: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
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2.主任技师: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技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
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能熟练正确操作和维护本专业各种设备。
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提交5份申报人员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水
平的医学技术专业报告,包括病例分析报告、投照(扫描)方案、卫生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报告或能力验证报告、病案信息技术处理案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
(二)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申报人员提供2项任现职以来符合条件的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代表作。
2019年安徽卫生系列含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2019年安徽卫生系列含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卫人秘﹝2014﹞358号)执行。
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卫人秘﹝2014﹞359号)执行。
申报评审2018年度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照上述文件标准条件执行。
农村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基层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展开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人员除须任满一个原岗位的任职年限外,还须从事相对应的农村和社区工作很多于3年,有执业注册要求的专业须提供近3年在农村和社区的注册记录。
(二)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2017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
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因公出国任务者能够免考,请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和各市卫生计生委务必于2018年9月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免试人员名单报送到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逾期没有报送的将取消本年度免试资格。
(三)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和《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77号)以及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精神,要求县级及以上医疗、疾控和妇保机构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任期内必须到农村或城市社区连续服务满半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达到服务时间的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对应顺延。
2018年安徽省护理副高级职称论文评审条件
2018年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暂未公布,具体评审条件,可以参照2017年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卫人秘〔2014〕358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卫人秘〔2014〕359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卫人秘〔2014〕358号规定:
学历资历条件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பைடு நூலகம்: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②市级、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论.文.客.服qq496614306。
③一级、二级医院:不做要求。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具体如下:
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 ”或“统计源核心期刊”上发表-微.信.客.服yixuebianji01;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临床实践能力、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岗位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导向,更切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更科学客观反映医疗卫生人员实际岗位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的评价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强化临床导向,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强化防病治病能力导向,相对淡化科研和论文要求,引导医疗卫生人员钻研业务,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对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卫生机构中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适用本条件。
第六条已取得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卫生系列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八条积极承担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条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
在卫生系列二级学科范围内转专业晋升的人员,除必须符合正常晋升任职年限外,须在拟晋升岗位工作满3年;跨二级学科转专业晋升的人员,转岗满一年后参加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拟晋升专业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方可继续申报晋升,其任职时间的计算可按转专业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如拟晋升专业有执业资格要求,还需提供该专业3个年度的执业注册记录。
安徽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安徽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一、安徽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分为职称条件和人员条件。
职称条件包括:
1.在省内的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
2.具有高级职务或相应职称;
3.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4.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实践经验。
人员条件包括:
1.具有独立从事各自专业工作的能力;
2.无违规违纪行为;
3.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条件。
二、安徽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安徽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包括申报表、职称申报书、论文、著作、实际工作业绩、考核材料、证明材料等七类材料。
1.申报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申报职称、相关工作经历等。
2.职称申报书:包括个人自传、工作业绩及成果、获奖情况、对职称评审的认识、对职业发展的规划。
3.论文:应为已发表的本人单篇或合作论文,应当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
4.著作:应为已出版的本人编写或主要参与编写的专著或教材。
5.实际工作业绩:包括开展项目、业务成果、项目负责人成绩,反映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6.考核材料:包括学位、职称、奖励、处分等证明材料。
安徽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的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参考《安徽省职称评审办法》进行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审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职称级别和专业领域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工作年限要求:一般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达到一定要求,如硕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博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
3. 职称级别要求:不同职称级别的评审要求也不同,一般包括副高级、正高级等级。
4. 专业技术要求: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如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等。
5. 职业道德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审条件,具体的评审要求可
能会根据不同的职称和专业领域有所不同。
建议您参考《安徽省职称评审办法》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评审条件和要求。
[2022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
[2022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1.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和注册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
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提交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护理专业还需提供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任期内近5年的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3.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聘书(包括首聘和续聘聘书或聘用)。
4.学历证书:提交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1)申报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交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2)申报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交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证书;(3)申报药学专业,提交药学专业学历证书;申报中药学专业,提供中药学专业学历证书;(4)申报医技类专业,提交医技类相近专业的学历证书;(5)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双专科毕业人员,两个专科学历专业均为医学及卫生类专业,且其中一个学历专业符合以上(1)-(4)点要求的,在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给统一监制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参照原安徽省教委、安徽省人事厅教成〔1998〕26号文件精神,计算学历取得时间:1998年7月1日以前的毕业生,从1998年7月1日算起;1998年7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从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下个月算起。
(6)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能作为学历学位认证的依据。
(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验印)。
5.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1.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学历、学位、职称、职务、所在单位等。
2.工作经历:详细描述个人从事卫生领域工作的时间跨度、工作单位、职位等信息。
突出自己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特别是与申请职称所要求的岗位职责和任务相关的经历。
3.学术成果:列举个人在卫生领域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对于每篇学术论文,应提供详细的引用信息,并突出自己在其中的贡献。
4.专业技术职务:详细说明个人在卫生领域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任职时间、职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等。
5.主要工作业绩:详细描述个人在卫生领域的主要工作业绩,包括组织策划的项目、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情况等。
突出个人在其中的贡献和影响。
6.培养学生和团队建设:详细描述个人在培养学生和团队建设方面的工作,包括指导研究生的情况、培养学生获奖情况、团队建设成果等。
突出个人在其中的贡献和领导才能。
7.职业发展规划:描述个人对于职业发展的规划和目标,包括争取卫生领域更高级职称的理由和动机,以及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
在撰写材料时1.突出重点:针对申请职称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突出自己在这些方面的成就和贡献。
重点突出个人在卫生领域的学术研究、科研项目、学术影响力、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成绩。
2.量化数据:在材料中尽量提供具体的数据和事实,比如发表的论文数量、项目的经费规模、学生的获奖情况等。
这些数据可以更直观地反映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成绩。
3.合理组织结构:对于每个方面的内容,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者重要性进行组织。
可以使用标题、段落和项目符号等方式,使材料的结构清晰明了,便于评审人员查阅。
4.语言简明流畅:在撰写材料时,语言要简明流畅,句子要通顺,段落要连贯。
避免使用复杂的专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缩写,以确保评审人员能够理解并评价个人的经历和成绩。
总结起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详细描述个人在卫生领域的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主要工作业绩、培养学生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卫人秘〔2014〕35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临床实践能力、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岗位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导向,更切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更科学客观反映医疗卫生人员实际岗位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的评价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强化临床导向,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强化防病治病能力导向,相对淡化科研和论文要求,引导医疗卫生人员钻研业务,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对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卫生机构中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适用本条件。
第六条已取得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卫生系列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八条积极承担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条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
安徽省农村系列卫生高级职称材料准备
第六章申报材料要求第十四条申报参与评审的专业技术材料要求如下:(一)病案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技术人员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治典型病例一览表》,每年病例数不少于10%。
申报者个人提交4份病案(近5年,至少含3个年度),评审专家从《一览表》中随机抽取4份原始病案,共8份病案提交评审,被抽取到的病案不得更换。
《50例一览表》及提交病案必须为申报人本人主治或主刀的病例资料。
(二)专题报告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6份参加评审。
提交评审的专题报告需附复制比检测报告,复制比不得超过30%。
专题报告须包括题目、申报者姓名、单位、材料、方法、结果和讨论等内容,并需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评审专家在《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原始病案或资料提交评审。
(三)三新工作总结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本人本专业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工作总结1份。
三新工作总结须包括新技术项目的名称、开展该项目的背景、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项目的讨论与结论等内容。
要求该项目为本单位三新技术项目,需附单位项目批件和能证实三新总结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评审专家在《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原始病案或资料提交评审。
(四)业务工作总结: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交任期内业务工作总结一份,重点是对本专业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心得体会,不能少于3000字。
第十五条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晋升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须经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者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报送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申报人员工作业绩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
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医疗卫生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培养更多的高级医学专业人才,提升整个医疗行业的水平,各地对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标准也越来越严格。
作为安徽省的一项重要举措,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备受关注。
接下来,我们就以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主题,从浅入深地探讨这一话题。
1. 了解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背景和意义安徽作为我国人口大省之一,医疗卫生工作一直备受重视。
而对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标准更是严格要求,这符合了提高医护人员整体业务水平的要求,也有利于医疗卫生行业的整体提升。
了解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背景和意义对于我们全面了解这一主题至关重要。
2. 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具体要求据了解,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医务人员个人的学历学位要求。
第二,医务人员的从业年限和工作业绩,包括科研成果、临床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评定。
第三,医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情况和专业技能等级的认定。
还要求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行业的贡献、影响和社会评价等方面也要进行考量。
3. 对于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个人理解和观点个人认为,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制定,有利于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鼓励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和科研方面取得更多成果,也能有效提高医疗卫生行业整体水平。
另外,通过对医务人员的评定和晋升,还可以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4. 总结回顾通过对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深入探讨,我们对这一话题有了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只有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也才能更好地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从背景和意义、具体要求、个人观点和总结回顾等方面对2023年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安徽省卫生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安徽省卫生职称评审论文要求安徽省卫生职称评审要求一、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和较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与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破格条件一、主任医(药、护、技)师破格条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中两项:(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或获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开展某项专业工作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已被省级以上专业学术组织认定。
(三)在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和较高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SCI收录文章1 篇或发表在中华系列杂志文章2篇);或撰写本专业有价值和水平的学术专著2部(本人撰写字数每部不少于10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破格条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中两项:(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奖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开展某项专业工作其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已被省级以上专业学术组织认定。
(三)在全国发行的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和较高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发表在中华系列杂志文章1篇)。
或撰写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
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计分标准(示例)
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考核参考标准(试行)一、学历、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30分)(一)学历、学位、学业证书(15分)全日制学校:博士15分、硕士13分、本科11分、大学普通班10分、专科9分、中专6分五大类院校(成人教育):本科9分、专科7分、中专4分学业证书(省业余大学):本科8分、专科5分注:1.以上所列学历指有效学历,有效学历为毕业时间满三年的学历(博士、硕士除外)。
2.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学历不作为量化依据。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科、本科后学历,但未满三年不作为有效学历者,可分别在原学历分值基础上加1分。
4.仅获博士、硕士学位或学历,而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减1分。
(二)工作经历(10分)1.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年限0.25分/每年最高6分2.任现职年限0.5分/每年最高4分(三)年度考核(5分)聘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1分/年、合格0.5分/年,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5分。
二、学术水平(30分)(一)论文(13分)最多提交4篇。
此项评价以论文的质量为重点(论文必须与其专业及工作经历相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课题选择、设计及观点是否正确合理;论证是否严密;有无新见解;调查或实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文题是否相符;资料是否完整;统计学方法是否正确,结果是否准确可靠;文献引用是否合理,处理是否正确;论文实用价值是否明显,同时也要考虑到期刊的级别。
以申报人提交的代表作论文为主要评价内容,代表作论文最高得分不超过7分:属科学论著类论文4-7分;属综合类论文3-5分;属经验交流总结类论文2-4分;属个案报道类论文1-3分。
第二位减0.5分。
提交的其它非代表性论文:按上述标准进行评价,最多不超过6分。
作者名次依次递减0.2分。
(二)著作(7分)最多提交2部。
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以著作质量和本人编写字数为主要评价依据2.如主编、副主编按姓氏笔画排序或未注明编写内容的,可参照上述内容由学科组斟酌评价;3.参编著作,如标明其编写内容的可得1-2分;4.著作得分最多不超过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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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临床实践能力、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岗位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导向,更切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更科学客观反映医疗卫生人员实际岗位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的评价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强化临床导向,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强化防病治病能力导向,相对淡化科研和论文要求,引导医疗卫生人员钻研业务,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对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卫生机构中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民营医疗卫生机构适用本条件。
第六条已取得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卫生系列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八条积极承担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条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
在卫生系列二级学科范围内转专业晋升的人员,除必须符合正常晋升任职年限外,须在拟晋升岗位工作满3年;跨二级学科转专业晋升的人员,转岗满一年后参加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拟晋升专业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方可继续申报晋升,其任职时间的计算可按转专业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如拟晋升专业有执业资格要求,还需提供该专业3个年度的执业注册记录。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十条学历资历条件(一)主任医(药、护、技)师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第五章能力业绩条件第十一条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任现职期间的知识、能力与业绩⑴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相关学科的新进展。
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能用于实践与科学研究。
⑵岗位工作能力:有丰富的本专业疾病预防诊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或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事件调查处理,能承担院内外疑难复杂疾病会诊,能规范书写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及资料(如病历、诊断报告、治疗方案、健康管理档案、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事件或疫情处理报告、分析或讨论报告、技术工作总结等),并有效指导、带教下级人员完成专业工作,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罕见病例的重大技术问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内科系统: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
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抢救危急重症,并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承担院内、外会诊,主管或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外科系统:具有深厚、扎实的基础理论,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
能独立完成或指导下级医师完成本专业大型、复杂疑难手术或急症急救,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广博的学识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较困难的、复杂的院内外会诊。
中医:全面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进展。
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的疾病、危急重症和较疑难的病症有较深的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熟练地处理;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在中医临床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能承担院内外会诊。
具有较强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中医内科系统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率、治愈率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中医外科系统熟悉本专业手术指征,并在手术前、后能运用中医中药进行辩证论治。
公共卫生:在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对本专业某一方面有深入研究。
能指导或制定公共卫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价,指导下级医师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技术方案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能正确处理复杂的、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能引进开发新的评价方法和标准。
从事疾病控制的人员能组织制定本地区本专业范围内的疾病控制工作计划,具有组织实施、评价和总结的能力。
能组织开展疾病预测并作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能掌握和解决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对常见的疾病防治、计划免疫、紧急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病能提出处理原则和防治方案。
具有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紧急处理能力。
妇幼保健:在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对本专业某一方面有深入研究。
具有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本专业某一方面发展长期和中期规划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计划制定、督导和评价全过程的组织工作;能独立设计专题监测、调查、干预工作,具有独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掌握本地区生殖健康、妇女儿童健康的状况、变化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药学: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本专业的学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熟悉药事法规,根据所从事岗位特点,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
从事医院药学(调剂及药事管理)的人员要全面掌握药剂科各项日常工作的操作规程与技术;具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药物评价能力。
掌握药物发展动态。
对新药临床应用具有推荐和指导能力,对临床用药能提出合理性建议。
从事医院药学(制剂与药检)的人员要全面掌握医院制剂技术和设计原理;具有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制剂生产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具备参与建立和维护医院制剂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的经验,具备新制剂研制能力。
从事临床药学的人员要全面掌握所用药品的特点;能独立设计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全面掌握血液浓度监测和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指标,有效地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具备组织下级药师开展合理用药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治疗方案设计的能力。
对新药及药品有一定的分析评价能力,能开展药物利用及安全性研究。
中药人员还应全面系统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和专长,能掌握5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护理:全面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并有所专长。
在本专科护理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高深的造诣;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护理及配合医生抢救危重病人。
具有较高的解决护理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能承担院内外的护理会诊。
能全面负责管理范围日常工作的质量监督、控制。
医技类: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具有发展、提高本专业所必需的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具有全面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从事诊断工作的,能及时吸收最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并承担院内外会诊。
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能为临床在检验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
从事影像工作的人员能熟练、正确解决各系统疑难、复杂病例的影像诊断问题。
从事技术操作的,能指导下级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保养和维护,能分析其结果及其误差原因,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
⑶工作业绩: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对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不同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
具体指标分专业另行印发。
⑷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主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单位、本地区空白,社会效益显著。
(二)任现职期内的科研、带教与论文要求对有科研教学工作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其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⑴科研水平要求具有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能撰写高水平的综述;并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的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具有主持和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能吸收、引用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临床工作,并能进行总结。
⑵带教能力要求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人才的能力,其中,对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及进修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能进行指导与修改,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卫生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和进修人员经历。
⑶论文著作要求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或“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其中三甲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要求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②市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或“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