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热食品进入“黑名单”未来需尽快出台国家标准
2024年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2024年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引言: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正常、健康的食品是人体健康和幸福的基础。
然而,近年来,不合格食品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人民群众的不安。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2024年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应该更加完善和严格执行。
一、不合格食品的定义和分类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的食品。
根据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原因,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超过限量标准的食品:包括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
2. 添加非法添加物的食品:包括使用禁用的添加剂、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3. 质量问题的食品:包括食品出现变质、霉变、腐败等质量问题。
4. 假冒伪劣食品:包括冒充名牌、品牌商标侵权等。
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原则1. 追溯责任:对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应该严格落实追溯体系,明确责任链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公开透明: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及时向公众通报处置进展,消除社会不安。
3. 依法处置:不同类型的不合格食品应区别对待,根据法规法律的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罚和处置。
三、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流程1. 发现和抽检: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对食品市场进行定期抽检。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即刻停售,并收回相关批次食品样品。
2. 风险评估和分类处理:对不合格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将其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 高风险食品的处置:对于高风险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责令企业召回,同时要求企业公开、透明地向消费者说明相关处置情况,并进行相关赔偿。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应该依法吊销许可证,追究法律责任。
4. 中风险和低风险食品的处置:对于中风险和低风险食品,应要求企业进行改正,并给予相应罚款。
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四、加强监管和惩戒力度1.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储备,增加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
2024年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三篇)
2024年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2024年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一、为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严重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及时在店堂或新闻媒体等载体上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回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执法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商品,可以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
同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
五、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六、需重新入市场销售的,必须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并报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购销台账制度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二、按年度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账,真实记载食品购销事项,明确专人管理。
三、购进和仓储台账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等;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
四、建立销售台账(食品批发户),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购买者、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处理情况。
五、在购进食品时,农村食品经营户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应当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____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员,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严格查验食品质量,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冒牌等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024关于国抽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4关于国抽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们,根据我们的最新检测结果,我们遗憾地通知您,2024年第1批次食品中发现了不合格产品。
为了保护您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建议您暂时停止食用以下产品:
1. 品名:XXX牌酸奶
生产日期:XX年XX月XX日
不合格原因:细菌超标
食用风险:可能引发胃肠道问题
2. 品名:XXX牌罐装鱼
生产日期:XX年XX月XX日
不合格原因:重金属超标
食用风险:可能影响肝脏和肾脏健康
3. 品名:XXX牌方便面
生产日期:XX年XX月XX日
不合格原因:防腐剂超标
食用风险:可能导致过敏反应
我们已经与相关企业联系,并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产品。
同时,我们
将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如果您购买了以上不合格产品,请立即停止食用,并尽快与销售商联系退货或获取更多信息。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我们也建议您仔细阅读食品标签和购买日期,尽量选择合格的产品。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我们的消费者热线XXXXXXXX。
我们深感抱歉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您的权益和健康。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4年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____年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食品召回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流通的食品。
第三条食品召回是指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食品存在缺陷的食品,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向消费者进行回收并采取处置措施的行为。
第四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应及时启动召回程序,及时回收和处置不合格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召回应当以公共安全为导向,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至高无上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召回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七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召回类型和程序第八条食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类型。
主动召回是指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在发现自己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后,自觉启动召回程序,回收并处置不合格的食品。
责令召回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下达的强制召回令。
第九条食品召回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风险评估: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风险评估结果,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二)问题确认: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及时确认食品存在问题,并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三)召回方案: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制定召回方案,明确召回范围、召回期限、召回方式等具体内容。
(四)召回公告: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明确受影响的食品种类、批号、生产日期、销售区域等相关信息。
(五)召回执行: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召回方案,及时回收受影响的食品,并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
国家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禁止5类食品生产销售
国家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平安监视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制止5类食品消费销售7月30日,国家市场监视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起草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平安监视管理方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明确制止消费和销售5类食品相关产品。
有许多食品平安问题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常见不等于应该常存。
食品平安重于泰山,对于食品平安问题也应是零容忍的态度,这样才会促使行业安康的开展。
015类食品相关产品制止消费销售据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平安监视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分为五章共六十三条。
适用于中国境内消费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平安监视管理。
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的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消费经营的工具、设备。
征求意见稿中强调,消费和销售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平安标准及其他相关强迫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制止消费和销售5类食品相关产品。
第一类为用非法原料和添加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安康的物质作为原料消费食品相关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平安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料和添加剂消费食品相关产品。
第二类为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安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平安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类为国家明令淘汰的和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第四类为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别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第五类为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平安标准及其他强迫性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食品相关产品消费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平安标准及相关强迫性标准的要求,在严格执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平安控制要求的根底上,对所消费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向所在地市场监视管理部门作出质量平安合格承诺。
对于食品相关产品标签,征求意见稿中列明,食品相关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应明晰、真实,不得误导消费者。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企业的食品安全,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并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的程序,并明确管理和考核标准,以保障企业在显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召回程序2.1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与初步评估•当发现原材料、半产品或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由相关部门立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法务部门。
•法务部门应立刻组织召回小组,进行食品安全问题的初步评估,确认食品召回的必需性。
2.2 食品召回计划订立•召回小组应依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受影响范围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因素,订立食品召回计划。
•食品召回计划应包含召回目标、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时限、召回责任等内容,并在法务部门备案。
2.3 召回通知发布与执行•召回小组应及时发布召回通知,并采取多种途径通知相关的销售渠道和消费者,确保信息的公开透亮。
•各销售渠道应乐观响应召回通知,停止销售受影响的食品,并帮助进行召回工作。
•消费者应依照召回通知的要求,自动退还受影响的食品,并接受相关处理。
2.4 食品召回的跟踪、记录与评估•召回小组应及时跟踪召回情况,记录召回进展和结果,并进行评估和总结。
•相关部门应依据召回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仿佛问题的再次发生。
•法务部门应将食品召回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报告。
3. 经营停止程序3.1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与初步评估•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公司产品、原材料或工艺,并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时,由相关部门立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法务部门。
•法务部门应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风险评估,确认是否需要停止经营。
3.2 经营停止决策和措施•经营停止小组应依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对消费者健康造成的风险等因素,做出经营停止决策。
•经营停止决策应涵盖停产/停售范围、停产/停售措施、停产/停售时限等内容,并在法务部门备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6.29•【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第27号•【施行日期】2021.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21年第2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等10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一)天猫云吉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云吉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委托甘肃省兰州佳旺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谨慎投资“自热”袋装食品
龙源期刊网
谨慎投资“自热”袋装食品
作者:大河
来源:《大众投资指南》2015年第11期
近期,一种可自行加热的袋装食品加盟招商广告频繁出现在网络上。
广告中说,这些食品包含了各种常规饭菜,热量来自化学反应,是人们旅途当中的好伴侣。
甚至还引用了方便面、乳制品的例子,来佐证它的前途光明。
但据中国露营协会和南京户外运动协会的人士称,这种食品的市场前景并不乐观。
据南京户外运动协会的聂先生说,协会中曾有成员买过类似食品,但以后再没买过。
聂先生讲,这种食品不受欢迎的原因有三:一是口感很差,和普通饭菜无法相比;二是专业的户外探险者,在饮食上以高热量、高营养的食品为主,极少吃常规饭菜;三是普通游客喜欢品尝游区当地的饭菜。
所以,这种食品的消费群体很小。
中国露营协会的马先生也持相同观点,他建议,如果投资者想投资这种食品,应以旅途中,长时间待在交通工具上的游客为主。
例如在青藏铁路线上,由于海拔高的缘故,中午餐车无法做饭,此时自热食品才有可能派上用场。
但这个市场显然不大。
另据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士讲,由于生产技术的限制,这种食品只能做到加热,但热量很难达到杀灭细菌的程度,是否能安全食用也是个问题。
如果投资者经营的自热食品造成食用者患病、食物中毒,还将受到市场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
2023年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2023年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言:近年来,不合格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我国决定在2023年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制度设计、实施方案和预期效果等角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政策背景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然而,我国多年来一直存在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假冒伪劣食品泛滥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国决定在2023年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通过加强食品监管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和流通行为,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二、制度设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于被检验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依法责令生产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已流通的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理,最终将不合格食品从市场中彻底清除。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监管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和权利,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技术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效能。
2.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生产的质量,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食品抽检和监测: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公示抽检结果,增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4.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处理:对于被检验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严禁生产企业继续销售,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对已流通的产品进行召回和销毁,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
5.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加大: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金额加大,并可能吊销食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以严惩不法分子,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实施方案为了确保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加强监管力量:增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编制,提供专业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024年不合格品召回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2.2产品存在以下质量缺陷时,进行召回:2.2.1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2.2.2加工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者违反国家禁令要求的食品。
2.2.3产品卫生指标超标。
2.2.4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召回的产品。
3.职责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销售部负责本工作。
3.2销售部职责3.2.1销售部收集各部门传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产品缺陷的反馈与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3.2.2销售部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呈报总经理,保证总经理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3.2.3销售部有权召集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对质疑原料、包装物和生产过程情况进行检验与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3.4品管部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原料批次等)4.产品回收步骤4.1发现问题4.1.1品管部在产品出厂前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分析,查清问题原因;4.1.2客户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及时了解并记录客户反馈的问题,记录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次号等,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销售部保持与客户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及时分析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顾客的反馈,分析是由于原辅料的质量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产品本身缺陷。
4.3产品回收及处理过程4.3.1对于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及时召回;4.3.2对于召回的产品立即通过溯源管理制度,进行原辅料和成品的双向追溯,追踪不合格批次数量生产的成品批次,实行召回。
4.3.3对于召回的产品,如的确无法整改与修复的,重新安排生产;对于可以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再次检测合格后,予以发货。
4.3.4对于其他合格原辅料生产成品,可不予召回。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合格食品的定义和分类。
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欺诈消费者的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的不同,不合格食品可分为微生物指标超标、有害物质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等几大类别。
二是不合格食品的监测和检测。
在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测和检测,以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无论是入境食品还是生产销售的食品,都应当依据相应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是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程序。
一旦食品被检测出不合格,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食品生产企业,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企业进行相关整改。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停止销售通知的发布应当及时,以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
四是不合格食品的召回程序。
当发现不合格食品已经上市销售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召回工作。
企业在召回食品时,应当公开召回信息,及时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同时提供召回的方式和具体操作流程。
召回食品的企业应当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召回工作。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食品监管部门的力量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对不合格食品的监测和检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意识需要提高,企业应当加强自身质量管控,消费者要有食品安全意识,主动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召回工作的效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降低消费者的风险。
综上所述,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的出台对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
未来,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该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67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6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9.13•【文号】国市监议〔2018〕444号•【施行日期】2018.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67号建议的答复国市监议〔2018〕444号姜希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限塑令”禁止集贸市场使用不达标塑料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已开展的“限塑”工作情况“限塑”工作对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限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立足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查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于2008年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各类商品零售场所的“限塑”工作。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制定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8年第8号)。
针对一些地区的集贸(农贸)市场仍存在着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现象,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不懈地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集贸市场销售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切实巩固“限塑”成效。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将“限塑”工作列入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来统筹安排部署,通过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限塑”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对“自热食品”应加强监管
对“自热食品”应加强监管
来源:经济日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 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有媒体调查发现,除广西外,福建、四川等地也曾出台过类似规定,禁止在高 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食用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
H热 点Spot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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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玫瑰,甜!现代农业,甜!
来源:广州日报
阳光玫瑰葡萄原是日本培育出来的香印葡萄品种,如今在南沙万顷沙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成熟了。它与香瓜、黄金 百香果等绿色时令水果一同吸引着众多前来游玩的市民采摘。记者从南沙获悉,与百万葵园一涌之隔的一个集赏花品果、 采摘游玩、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以及新品种引进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正在形成,每逢周末和节假日,珠三 角游客就前来体验生活,领略田园风光、采摘新鲜水果,推动了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
眼下,这种针对户外环境的特殊加热方式正在成为“懒人快餐”的消费热点,在网上乃至超市销售“自热食品” 比较普遍。对待“自热食品”,除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之外,也不能放任生产营销无序。在管理上对“自热食品”的 用途与范围应予以严格限制,规定其只能在户外特殊环境下使用。
陇原“甘味”分外香
来源:农民日报
高原夏菜、兰州百合、静宁苹果、精品麸醋、胡麻油、香菇牛肉酱……日前,在甘肃省农业扶贫产业产销协会、甘 肃省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办的“甘味臻选”特色农产品推介会上,这些产自陇原大地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成 了各地与会客商、代表眼中广受追捧的“明星”:来自四川、深圳等地的商会、企业纷纷与甘肃达成了农产品供销协议, 推介会总签约金额超过 3 亿元。
自热食品进入“黑名单”未来需尽快出台国家标准
自热食品进入“黑名单”未来需尽快出台国家标准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9年第16期本刊记者张卫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由军用食品衍生而来的自热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一跃成为了“网红食品”。
但由于自热食品的加热方式比较特殊,若操作不当很容易发生爆炸,日常生活中这种例子也不胜枚举,因此自热食品的安全问题逐渐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的规定,再一次把自热食品的安全问题重新摆在人们面前。
8月1日,广西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其中,《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人们的热议。
自热食品成网红因加热不当成定时炸弹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自热食品逐渐受到年轻消费者的欢迎,已由之前的自热火锅、自热米饭发展到自热冒菜、自热螺蛳粉、自热羊肉汤等多个品类,市场规模也已超过30亿元,年增速超过20%。
其实自诞生后,自热食品在开始的几年发展一直都不温不火。
直至2015年自热火锅的出现,并在2017年全国糖酒会上大放异彩,自热火锅从鲜有问津到红遍全国仅用了一年半时间。
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会长陈朝晖表示,早在2017年市场上月销售达千万元的方便小火锅企业就出现近10家,拥有20亿元以上的市场规模。
有数据显示,2017年方便小火锅在双十一的方便速食品类线上销售占比20%。
而2018年双十一当天,天猫更是卖出453万份自热火锅,相比于2017年双十一的170万份,同比增长了2.7倍。
天猫平台2017年销售自热火锅的有近200家,2018年已增至430家。
由此来看,自热火锅的热度不退反增,更证明了其旺盛的市场需求。
2024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2024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引言:食品安全是每个国家和地区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2024年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采取下架退市的制度,以确保人们享有安全可靠的食品。
本文将围绕2024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展开讨论。
一、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重要性1.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依据和目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旨在规范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 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和保障措施。
它能够引导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依法经营,控制食品生产加工流程中的风险,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性。
2024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二)1. 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2024年建立了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了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把关食品质量和安全。
2. 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高要求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增加,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将面临更大的市场压力。
三、2024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下架退市制度的实施步骤1. 监测和检测食品监管部门将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手段,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和监测,及时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食品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通过宣传和教育等方式向广大公众传达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引导消费者选择符合标准的食品。
3. 食品召回和下架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监管部门将要求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通知相关商家和消费者进行召回和下架。
4. 处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对于已经下架或召回的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将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四、2024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下架退市制度的效果和影响1. 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过严格的食品质量监管和下架退市制度,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将无法流入市场,避免了消费者因食品质量而导致的健康风险。
2023年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
标题:2023年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影响、挑战与应对措施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和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2023年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成为了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其影响、挑战和应对措施。
一、2023年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的背景和意义1.1 禁用物质清单的制定背景和目的: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各国开始制定禁用物质清单,旨在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产品安全性。
1.2 含量标准的重要性:含量标准作为禁用物质清单的补充,主要是为了规范使用可允许的物质含量,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2023年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的影响2.1 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的实施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包括原料供应、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
2.2 对消费者的影响: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3.1 技术瓶颈与突破:对企业而言,实施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可能会面临技术瓶颈,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合作突破。
3.2 成本增加与效益平衡: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的实施可能增加产品生产成本,企业需在成本与效益间寻求平衡。
3.3 法规遵从与风险防范:企业需要提高对相关法规的遵从度,并加强风险防范措施,以规避因违规而带来的潜在风险。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4.1 对禁用物质清单的支持:我认为禁用物质清单的制定对环境和消费者的保护至关重要,是一种必要的举措。
4.2 对含量标准的重视:我认为含量标准的制定能够更有效地规范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企业和消费者都是有益的。
4.3 应对措施的建议:我建议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同时注重成本与效益的平衡,提高法规遵从和风险防范意识,以更好地适应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的实施。
五、总结与展望5.1 总结:2023年禁用物质清单及含量标准的实施将对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显著影响,但也为我国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契机。
2024米粉专项整治总结
2024米粉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米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一些总结:
1. 加强监管力度: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米粉生产过程的监管力度,对米粉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和整改。
2. 提高质量标准:针对米粉质量不合格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质量检验,建立了严格的检验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淘汰和召回,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3. 规范市场秩序:为了遏制假冒伪劣米粉的流通,加强了市场监管,对有关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打击,提高了市场的秩序。
4.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米粉行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了消费者对米粉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意识,使消费者能够更加理性地选择和消费米粉产品。
5. 加强行业自律:相关行业协会加强了对会员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了对米粉行业的规范和自律,提高了整个行业的整体素质。
6.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相关部门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和举报进行了及时调查和处置,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2024年米粉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米粉行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提升,消费者对米粉的信任和满意度也得到了提高。
同时,这也为今后对其他食品行业的整治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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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
食品企业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1、目的规范产品召回处理程序,以确保客户满意。
2、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
3、定义召回是指公司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接到顾客食品安全投诉主动采取的产品返厂的行为。
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4、职责4.1综合部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并及时上报质监部门;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品控组。
4.2营销部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分析以及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4.3产品召回小组负责产品召回的组织和实施,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4.4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通知的处理,协调召回小组之间的工作。
5、工作程序5.1停止生产公司发现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5.2召回公司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1)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2)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3)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公司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
召回小组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公告。
2023年我国将建立乳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障
我国将建立乳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
1.我国乳品生产经营现状
据统计,我国乳品生产行业在近年来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但仍存在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不规范、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为了加强对乳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我国将建立乳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 消费者是乳品消费的主体,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是建立乳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2019年,我国共查处乳品质量安全案件2827件,涉及货值金额5139.02万元。同时, 2019年共召回不合格乳品237批次,及时消除潜在危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 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清蛋白粉质量安全事 件占比最大,分别为31%和25%。
黑名单制度的作用
1. 保护消费者权益:黑名单制度可以有效遏制乳品生产 经营中的不良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据统计, 自2018年以来,我国乳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断发生,导致 大量消费者权益受损。而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 遏制这类问题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黑名单制度可以促进市场公平竞 争,提高乳品行业的整体水平。据统计,我国乳品行业 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低价倾销、虚假宣传等, 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而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遏 制这类行为的发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乳品行业 的整体水平。
TEAM
我国将建立乳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
China will establish a blacklist system for dairy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Grey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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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建立乳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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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热食品进入“黑名单”
未来需鸟快出台国家标准
■本刊记者丨张卫
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由军用食品衍生而来的自热食品越来越受到
消费者的欢迎,一跃成为了“网红食品”。
但由于自热食品的加热方武比较特殊,若操作不当
很容易发生爆炸,日常生活中这神例子也不胜枚举,因此自热食品的安全问题逐渐引起相关部
门的重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
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的规定,再一次把自热食品的安全问题重新摆在人们面前。
8月1日,广西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其中,《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人们的热议。
自热食品成网红
因加热不当成定时炸弹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自热食品逐渐受到年轻消费者的欢迎,已由之前的自热火锅、自热米饭发展到自热冒菜、自热螺聊粉、自热羊肉汤等多个品类,市场规模也已超过30亿元,年增速超过20%。
其实自诞生后,自热食品在开始的几年发展一直都不温不火。
直至2015年自热火锅的出现,并在2017年全国糖酒会上大放异彩,自热火锅从鲜有问津到红遍全国仅用了一年半时间。
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会长陈朝晖表示,早在2017年市场上月销售达千万元的方便小火锅企业就出现近10家,拥有20亿元以上的市场规模。
有数据显示,2017年方便小火锅在双十一的方便速食品类线上销售占比20%。
而2018年双十一当天,天猫更是卖出453万份自热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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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2017年双十一的170万份,同比增长了2.7倍。
天猫平台2017年销售自热火锅的有近200家,2018年已增至430家。
由此来看,自热火锅的热度不退反增,更证明了其旺盛的市场需求。
而且,在自热火锅的拉动下,自热米饭、自热酸辣粉等自热食品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这种惊人的增长速度也吸引了众多企业在该领域布局加码。
其中,除了海底捞、大龙戰、小龙坎、重庆德庄、筷时尚、巴蜀懒人、杨大爷、老城南等火锅餐饮品牌争相竞艳之外,还有新希望美好、三全、统一、三只松鼠、良品铺子、卫龙等食品饮料品牌也陆续涉足这一领域。
一时间,数百款自热食品纷纷涌现,呈现井喷之势,年轻的消费者们也视“吃自热食品”为时髦行为。
于是,在火车、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点等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带自热食品来解决旅途上的吃饭问题。
但由于自热食品是利用发热包和水的化学反应来达到加热的目的,一旦加热包发生破损或膨胀,可能会喷出高温液体,这时如果通气孔堵塞,甚至可能造成小型爆炸。
事实证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爆炸事故已经发生多起。
2017年3月,一名网友爆料称自热火锅将1厘米厚的玻璃餐桌炸裂;11月,一名留学生在吃国内家人寄去的自热火锅时触发校园警报系统,全校疏散;12月,上海的方先生在加热自热火锅时引发爆炸,汤汁溅入右眼导致视力受损……还有一些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但却给铁路部门带来困扰。
比如,2019年1月,一名男性乘客在乘坐G1684高铁时,曾因使用自热盒饭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车厢内烟雾滚滚并触发报警器,致使高铁减速行驶。
在2018年1月,由中国食品报社主办,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国家果蔬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办的“自热火锅、自热米饭、自热米线、自热骨汤食品研讨会”上,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吴晓蒙就曾指出,“拿着烫手,掀开盖烫脸,吃起来烫嘴”反映出现阶段自热食品加热器面临的三大技术难题:控制发热速率、减少或杜绝氢气产生、增强低温下加热能力。
南昌速食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华平曾在采访中也表示,自热食品的发热包由生石灰、铝粉等组成,遇水后在3到5秒内即刻升温,温度髙达150£以上,蒸汽温度达200°C o现在无论市面上的哪种加热包,都会产生氢气,而氢气在密闭空间内的浓度过高,将产生爆炸风险。
熊华平还表示,“发热包还可能漏粉,有害的气体也可能会漏到食物中去。
”另外,市场上一些小厂家的加热包若控制不善,很容易在急速涨袋的情况下发生爆炸。
NEWS FOCUS要闻聚焦|.
缺乏强制性标准
未来需加紧出台国家标准
但由于自热食品是新兴事物,所以目前并没有强制性标准对其进行制约。
在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2016年版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方便食品只有油炸方便面、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等,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并未收录。
这意味着自热食品不需要通过食品生产许可,也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标准的缺失,导致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安全隐患也增加。
但随着自热食品爆炸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已经对此引起重视。
此前,中国商业联合会曾发布《自热方便菜肴制品》团体标准,已于2017年12月15日实施。
作为自热火锅的发源地,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也组建了方便自热食品专业委员会,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标准统-O但应看到,团体标准的设定是建立在自愿性原则基础上,标准的使用与实施不具有强制力,而行业自律也只是对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并非强制要求。
此次,广西出台的《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意义,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注意到,根据《条例》规定,
该条例仅适用于广西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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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安全管理活动。
针对有网友提出“列车驶出广西境内后,是否就可以拿出自热食品进行加热”,广西当地火车站工作人员表示,凡从广西出发的动车组列车无论是否驶出广西行政区域都禁止使用自热食品,“从安检环节就会进行检查,自热食品是带不上车的。
”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其他省市自治区乘坐高铁、动车时就可以使用自热食品。
以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为例,虽未明确提及自热食品,但同样禁止“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
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四川 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也有同样的规定,且惩罚措施相对更加严格: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个人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其余各地虽暂未出台相关规定,但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官方微信今年6月初发布的《带这些东西上火车,可能会被没收》一文中明确提到,这类食品在加热时温度较高容易发生意外,因此建议不要携带,或小心食用。
自热食品被列入
动车“黑名单”值得点赞
“不用火、不用电,只需一瓶水,就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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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美食”,近年来,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自热食品系列迅速流行开来。
不过,自热食品走红的背后,却暗藏隐忧。
自热食品的发热原理是发热包和水的化学反应,发热包由生石灰、铝粉等组成,遇水后在3到5秒内即刻升温,温度高达150°C以上,蒸汽温度达200°C,很容易导致使用者被烫伤。
一旦加热包发生破损或膨胀,可能会喷出高温液体,这时如果通气孔堵塞,甚至可能造成小型爆炸。
高铁的运行速度及停站时间都以分秒计算,高速行进、密闭的空间内防止火灾、爆炸隐患非常重要。
近年来乘客使用自热食品时误触高铁烟雾警报器并造成高铁减速的事件屡有发生,而且,高铁上人员比较密集,一旦自热食品引发起火、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这便是自热食品被列入动车“黑名单”的根本原因。
除了广西,福建、四川也都早已出台地方法令,严格禁止"在髙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
中国铁路总公司官方微信今年6月初发布的《带这些东西上火车,可能会被没收》一文中,也明确提到,自热食品在加热时温度较高容易发生意外,因此建议不要携带,或小心食用。
可见,自热食品被列入动车“黑名单”乃大势所趋。
从铁路运行安全的角度出发,立法禁止动车上使用自热食品是很有必要的,值得点赞。
只是,这种“拉黑”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自热食品的安全隐患,虽然无法带上高铁,自热食品在其他场合仍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思考,尽快制定自热食品国家标准,遏制其野蛮生长,让自热食品行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使公众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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