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说明
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说明
倚云路(富强路至富康路)道路工程14S21-D01第 1 页共 1 页道路照明设计总说明一、设计规范及依据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6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3.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2012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7.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128.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10.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5-2005/IEC 60598-2-3:200211. 《广东省LED 路灯地方标准》 (DB44/T609-2009) 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12. 《道路照明用LED 灯性能要求》 GB/T24907-201013.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12】113号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 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二、道路照明工程概况1. 工程范围:本次设计为xxxxx 路灯工程,路长约为xxxxm 。
道路设计路面沥青路面,路幅总宽为31m 。
道路标准断面为:3.75米人行道+11.75米道+11.75米车行道+3.75米人行道2. 设计技术标准:(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2)路面平均亮度:Lav ≮1.0(Cd/m2)(维持值)(3)路面亮度均匀度:Lmin/Lav ≮0.4(维持值) (4)路面平均照度:Eav≮15(l x )(维持值) (5)路面照度均匀度:Emin/Eav ≮0.35(维持值) (6)眩光限制:采用半截光型配光灯具 (7)诱导性:好三、道路照明设计1. 道路灯具布置:本工程道路沿线机动车道照明均采用双侧对称布置方式,灯杆立于道路两侧人行道,灯杆杆中心离机动车道路边缘石0.5m ,悬挑长度为1.5m 。
第一章-路灯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防止犯罪活动和美化城市环境的效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及与道路相联系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第1.0.3条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省能源,维修方便。
第1.0.4条道路照明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照明标准第2.0.1条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居住区道路分为五级。
道路照明标准表2.0.3注:①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20~30%。
②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第2.0.2条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评价指标。
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居住区道路应满足平均照度单项评价指标。
第2.0.3条各级道路照明标准见表2.0.3。
第2.0.4条三幅路、四幅路的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车道的1/2。
第2.0.5条第2.0.3条和第2.0.4条规定的平均亮度(或照度)值均为维持值,新安装光源、灯具的道路,其路面的初始亮度(或照度)值应相应提高30~50%。
第2.0.6条选定道路照明标准时,要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一般中小城市可视其道路类型采用相应低1级的标准。
第三章光源和灯具的选择第一节光源的选择第3.1.1条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光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
第3.1.2条选择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快速路和对颜色识别要求不高的市郊道路宜采用低压钠灯或高压钠灯;二、主干路和次干路宜采用高压钠灯;三、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宜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高压汞灯;四、市中心、商业中心等个别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街道必要时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中显色型、高显色型高压钠灯。
道路照明路灯施工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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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照明标准„„„„„„„„„„„„„„„„„„„„„„„„„„„„„„„„„„„„„„„7 3.1 道路照明分类„„„„„„„„„„„„„„„„„„„„„„„„„„„„„„„„„„„ 7 3.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 7 3.3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7 3.4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8 3.5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9 4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11 4.1 光源选择„„„„„„„„„„„„„„„„„„„„„„„„„„„„„„„„„„„„„ 11 4.2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11 5 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13 5.1 照明方式„„„„„„„„„„„„„„„„„„„„„„„„„„„„„„„„„„„„„ 13 5.2 道路及其相连的特殊场所照明设计要求„„„„„„„„„„„„„„„„„„„„„„„„ 15 5.3 道路两侧设置非功能性照明时的设计要求„„„„„„„„„„„„„„„„„„„„„„„ 21 6 照明供电和控制„„„„„„„„„„„„„„„„„„„„„„„„„„„„„„„„„„„„22 6.1 照明供电„„„„„„„„„„„„„„„„„„„„„„„„„„„„„„„„„„„„„ 22 6.2 照明控制„„„„„„„„„„„„„„„„„„„„„„„„„„„„„„„„„„„„„ 23 7 节能标准和措施„„„„„„„„„„„„„„„„„„„„„„„„„„„„„„„„„„„„24 7.1 节能标准„„„„„„„„„„„„„„„„„„„„„„„„„„„„„„„„„„„„„ 24 7.2 节能措施„„„„„„„„„„„„„„„„„„„„„„„„„„„„„„„„„„„„„ 25 附录 A 路面亮度系数和简化亮度系数表„„„„„„„„„„„„„„„„„„„„„„„„„„26 附录 B 维护系数„„„„„„„„„„„„„„„„„„„„„„„„„„„„„„„„„„„„32 本标准用词说明„„„„„„„„„„„„„„„„„„„„„„„„„„„„„„„„„„„„„33 附:条文说明„„„„„„„„„„„„„„„„„„„„„„„„„„„„„„„„„„„„„„35
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说明
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说明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是城市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还直接关系到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在进行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道路类型、行车速度、视距要求和路灯布置等因素。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道路,照明设计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主要分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城市主干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干线,通行量大,车速快。
在设计时,需要确保路灯的亮度和照明范围都能够满足行人和车辆的需要。
而次干道和支路的通行量较小,车速较慢,因此可以相应减少路灯的数量和照明亮度。
其次,行车速度也是照明设计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根据道路的行车速度,确定路灯的布置密度和亮度。
行车速度越快,路灯的间距就需要更短,亮度要求也相应提高,以确保行车安全。
而行车速度较慢的路段,路灯的间距可以相对宽松一些。
此外,视距要求也需要在设计中充分考虑。
根据路段的视距要求,确定路灯的照明范围和亮度。
例如,交叉口、弯道等需要确保足够的视距,所以此类路段的路灯亮度要求相对高一些,以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最后,路灯的布置也是照明设计的重要环节。
路灯的布局需要根据道路的形状、车流量和行人流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一般情况下,路灯应该设置在道路两侧,以确保整个路段得到充分的照明。
同时,还要考虑到建筑物、树木等固定物体的位置,避免产生阴影。
此外,在重要的交叉口或转弯处,可以适当增加路灯数量,以提高视觉效果和交通安全。
在进行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时,还需要考虑节能性和环保性。
可以采用LED路灯等新型节能灯具,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另外,还可以通过智能照明系统来实现定时调节亮度、远程监控和故障报警等功能,提高照明效果的同时降低能源消耗。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需要综合考虑道路类型、行车速度、视距要求和路灯布置等因素,在提高照明效果的同时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在实际设计中,还要注重节能和环保,采用新技术和智能系统,以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市政道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市政道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路灯照明工程一、编制依据1.本工程采用的规范、规程及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2010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6-20082.我公司施工类似工程的工法成果、工艺方案、施工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
3.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图纸、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文件。
二、工程概况1.本施工方案力求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可用于指导实际施工。
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从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本工程为城市主干道,路灯照明工程只包括莲花路工程K0+000~K2+365段路灯照明工程。
2.本路段由城网10KV供电,设置箱式变电站2台。
箱变1XB暂定在K0+560处,供电范围为K0+000-K1+260,供电半径约600m。
箱式变电站2XB暂定在K1+740处,供电范围为K1+320-K2+360,供电半径约600m。
本路段路灯计算负荷为43.8KW。
3.路幅宽42m,路灯照明在两侧对称布置,单杆单挑,光源高14m,挑壁3m。
仰角12°,选用LED灯,功率(150+150)W。
结合行道树的布置,满足合理配光配要,标注路段灯杆间距为36m。
交叉路口根据实际情况改用夹角可调双挑臂路灯或三火中杆灯,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为IP65,电气腔的防护等级为IP55.标注路段平均照度30lx,亮度2.0cd/㎡。
照明功率密度值0.6w/㎡。
路灯分为全夜灯和半夜灯,全夜灯和半夜灯由两个不同的回路供电,后半夜仅全夜灯运行,要求各回路负荷均匀分布在三相上,采用时钟控制及路灯所内计算机中心集中监管。
材料在到场后需要进行开箱检验,经过业主同意后才能进行安装和使用。
动触头和静触头的中心线应该一致,触头需要紧密接触。
城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2作者:eddy 2006-08-23 09:52:13标签:第四章照明设计第一节照明方式第4.1.1条道路及与其有关地特殊场所地照明方式分常规照明和高杆照明两种.第4.1.2条常规照明有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横向悬索布置和中心对称布置五种基本布灯方式(见图4.1.2).图4.1.2常规照明灯具布置地五种基本形式(1)单侧布置;(2)双侧交错布置;(3)双侧对称布置;(4)横向悬索布置;(5)中心对称布置一.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灯具地配光类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应满足表4.1.2地规定;二.灯具地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地1/4,灯具地仰角不宜超过15° .第4.1.3条采用高杆照明方式时应合理选择灯杆灯架地结构形式.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确定灯杆安装位置.高度和间距以及灯具最大光强地投射方向,并处理好功能性和装饰性两者地关系.一.高杆灯从结构上来分,有固定式和升降式两种,宜根据条件来选择;灯具地配光类型.布灯方式与安装高度.间距地关系表4.1.2灯具配光类型截光型半截光型非截光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H(m)间距S(m)安装高度H(m)间距S(m)安装高度H(m)间距S(m)单侧布置H^Weff SW3H H21.2Weff SW3.5H H21.4Weff SW4H 交错布置H20.7Weff SW3H H>0. 8Weff SW3.5H H20.9Weff SW4H对称布置H20.5Weff SW3H H20.6Weff SW3.5H H20.7Weff SW4H 注:Weff为路面有效宽度(m)二 .灯具地配置方式有平面对称,径向对称和非对称三种.宽阔道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广场和道路布置紧凑地立体交叉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多层大型立体交叉或道路分布很广.很分散地立体交叉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三.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维护时会严重妨碍交通地地方;四.采用普通截光型路灯按平面对称式配置灯具地高杆灯,其间距和高度之比以3:1为宜,不应超过4 : 1.采用泛光灯按径向对称式配置灯具地高杆灯,其间距和高度之比以4:1为宜,不应超过5 :1,采用泛光灯按非对称式配置灯具地高杆灯,间距和高度之比可适当放宽些;五 .灯具地最大光强方向和垂线夹角不宜超过65°;六 .市区设置地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地前提下力求作到与环境协调.第二节道路及与其联接地特殊场所照明设计原则第4.2.1条一般道路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七 .应采用常规照明方式;八 .在树木多.遮光严重地道路或楼群区难于安装灯杆地狭窄街道可采用横向悬索布置方式;九.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各种几何参数及其间地关系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地要求;十路面宽阔地快速路.主干路必要时可采用高杆照明,并应符合本标准4.1.3条地要求.第4.2.2条平面交叉路口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平面交叉路口地照明水平应高于通向路口地每一条道路地照明水平,并应有充足地环境照明;二.交叉路口可采用与交叉道路光色不同地光源.外形不同地灯具.不同地安装高度或不同地布灯方式;三.十字形交叉路口地照明可视交叉道路地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侧布置,交错布置或对称布置等布灯方式.大型交叉路口必要时可另行安装附加灯杆.灯具.有较大地交通岛时可在岛上设灯,有条件时也可采用高杆照明;四.T形交叉路口应在道路尽端设灯(见图4.2.2.1);图4.2.2.1 T型交叉路口灯具设置五.环形交叉路口地照明应能充分显现环岛.交通岛和缘石,采用常规照明时宜将灯具设在环道地外侧(见图4.2.2.2).通向每条道路地出入口地照明应适当加强.若环岛地直径很大,可在环岛上设置高杆灯,但要仔细选择灯具,确保车行道亮度高于环岛亮度.图4.2.2.2环形交叉路口灯具设置第4.2.3条曲线路段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半径等于或大于1000m地曲线路段,其照明可按直线路段处理;二.半径小于1000m地曲线路段,灯具应沿曲线外侧布置并应减小灯具地间距(见图4.2.3.1),半径越小间距也应该越小,一般控制为直路段地0.5〜0.75倍,悬挑长度也应该缩短.在反向曲线路段上,宜在固定地一侧设置灯具,发生视线障碍时可在曲线外侧增设附加灯具;(a)不正确;(b)正确十一急转弯处安装地灯具应能给车辆.缘石.护栏以及周围环境提供充足照明.第4.2.4条在坡道上设置照明时,应使灯具地横向对称面垂直于路面.在凸形竖曲线范围内,应缩小灯具地安装间距,并采用截光型灯具.第4.2.5条上跨道路与下穿地道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采用常规照明时应使下穿地道上设置地灯具在下穿地道上产生地光斑(照度或亮度)和上跨道路两侧地灯具在下穿地道上产生地光斑(照度或亮度)能很好地衔接,确保该区域地亮度(或照度)均匀度不低于规定值.还要防止下穿地道上地灯具在上跨道路上造成眩光;二.大型上跨道路与下穿地道也可采用高杆照明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地要求.第4.2.6条立体交叉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为驾驶员提供良好地诱导性;二 .不但应照明道路本身,而且应提供不产生干扰眩光地环境照明;三.在交叉口.出入口.曲线路段.坡道等交通复杂路段地照明应适当加强;四 .小型立交可采用常规照明,但不宜设置太多地光源灯具.采用常规照明时,平面交叉.曲线路段.坡道. 上跨道路和下穿地道等地照明应分别符合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2.5条地要求,并应使各个部分地照明互相协调;五 .大型立体交叉宜优先采用高杆照明,采用高杆照明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要求.一.中小型桥梁照明应与其连接地道路照明一致.若桥面地宽度小于与其连接地路面宽度,则桥梁地栏杆.缘石应有足够地垂直照度,在桥梁地入口处应设灯;二.大型桥梁和具有艺术.历史价值地中小型桥梁地照明应进行专门设计,既应满足功能要求,又应顾及艺术效果,并与桥梁地风格相协调;三.桥梁照明应防止眩光,必要时应采用严格控光灯具;四.不宜采用栏杆照明方式.第4.2.8条人行地道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天然光充足地短直线人行地道,可只设夜间照明;二 .附近不设路灯地地道出入口,应设照明装置;三.地道内平均水平照度,夜间以15LX.白天以50〜100LX为宜.第4.2.9条人行天桥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跨越有照明设施道路地人行天桥可不设照明,若阶梯照度小于21X可专设照明.跨越无照明设施道路地人行天桥应设置照明;二.照明设施应和周围环境相协调.桥面平均照度以51X为宜,阶梯照度应适当提高.要防止给桥下道路使用者造成眩光.电源线和零部件不应外露.第4.2.10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叉口应有足够地照明使驾驶员在停车视距以外便能发现道口.火车及交叉口附近地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二.交叉口地照明方向和照明水平应能识别装设在垂直面或路面上地信号和标志.灯光颜色不得和信号颜色混淆;三.交叉口轨道两侧各30m范围内,路面亮度(或照度)水平应高于所在道路地水平,而且要有一定地均匀度.第4.2.11条飞机场附近地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飞机场附近地道路照明不应与机场跑道上地信号系统以及场地照明相混淆;二.在设计该地区地道路照明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与航空部门取得联系.第4.2.12条铁路和航道附近地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避免道路照明地光和色干扰铁路.航道地信号和视觉;二.当道路照明灯具处于铁路和航道地延长线上时,应该与铁路或航运部门取得联系;三.如果道路和湖泊.河流等水面接界,灯具又是单侧布置,宜将灯杆设在靠水地一侧.第4.2.13条有照明设施而且平均亮度高于IOCd/以地道路(或路段)和无照明设施地道路(或路段)相连接.车辆行驶速度又容许高于50km/h时,应设置适应路段即增设过渡照明.第4.2.14条植树道路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地道路应满足道路照明功能要求.绿化时,路灯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应充分协商,合理选择树种, 确定适宜地种植位置,以便消除或尽量减少日后树木对道路照明地影响;二.扩建和改建地道路,影响照明地树木宜移植或砍伐,确保照明效果;三.在现有地树木严重影响道路照明地路段可通过下列途径加以解决:1适当修剪枝叶,以消除或减少其对光线地遮挡;2 改变灯具地安装方式,采用横向悬索布灯或延长悬挑长度;3减少灯具地间距,降低安装高度;4 若只是局部地段受到树木地影响,可只对该地段地灯具安装高度.间距.横向位置进行适当调整.纵向间距地调整范围控制在与平均间距相差20%以内,但不应同时改变相邻地两个灯具间距.第4.2.15条居住区道路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居住区道路地照明应使行人能发现路面上地障碍物,相遇时能彼此识别面部,能识别居民楼地楼号标牌,有助于行人确定方位和辨别方向;二.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3m.不宜把没有遮挡地裸灯设置在视平线上;三.居住区附近地高杆照明或常规照明,其光线投射角度应认真进行控制;居住区内灯杆位置和光源. 灯具地选择要恰当,以免过强光线射入居室,干扰居民地作息.道路照明是一个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很快,对城市有着美化作用地道路照明也提出了新要求.城市道路照明地设计应适应城市发展地需要, 根据道路地特点,来确定光源,选择路灯型式,布置灯杆位置及控制方式等.1道路照明地光源城市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具,如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汞灯具有光效高.耐震.耐热.寿命长.用电省地特点.但显色性差,适用于道路.广场.车站.码头.工地等场所使用.高压钠灯具有光效高.紫外线辐射小,可在任意位置点燃,耐震.寿命长等优点,特别是它具有较强地透雾能力,因此特别适用于道路照明.金属卤化物灯具有光效高.光色好.尺寸小.功率大,所需启动电流小,抗电压波动稳定性比较高等特点,是比较理想地第3代光源,适用于要求照度高,显色性好地繁华街道和立交桥地照明.2道路照明地灯具城市道路照明应采用悬臂式高杆路灯.悬臂式高杆路灯分为单叉式.双叉式和多叉式3种,为了控制光通地分布,灯具内部都装有反光罩.灯具常以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此类灯具配光分为截光型.非截光型和半截光型3种类型.⑴截光型配光较窄,光通分布主要集中在0〜60°范围内,严格限制了水平光线, 几乎感觉不到眩光,因此适用于高速道路.⑵非截光型配光很宽(灯具横向),不限制眩光,光通分布一般在0°〜80°范围内,而且在70°〜80°之间光强很高,0°〜70°之间较弱,因此,适用于要求明亮地繁华街道或其它场所.(3)半截光型介于截光与非截光型之间,广泛用于一般道路照明.3路灯布置 3.1 路灯地布置方式路灯布置方式有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相对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和弯道布灯等多种,其各自地适用条件见表1.3.2 路灯地安装高度.间距及悬臂长度为了减弱眩光,提高照明质量,避免路边树木遮挡灯光,应考虑安装高度.间距以及悬臂长度.⑴对于悬臂式高杆路灯,其安装高度一般应在7m以上,若采用截光型灯具,安装高度hNWj,灯柱地间距不宜大于安装高度地3倍;若采用非截光型灯具,其安装高度h>1.2Wj,灯柱地间距不宜大于安装高度地4倍;若采用半截光型灯具,其安装高度h>1.2Wj,灯柱地间距不宜大于安装高度地3.5倍,路灯安装高度h和道路计算宽度Wj如图1所示.图1 路灯安装高度与道路计算宽度示意图⑵灯柱悬臂地长度应根据路宽和树木地品种决定,一般为1.5〜3.5m.城市道路照明地接线方式应采用架空线路或地下电力电缆线路.随着城市建设要求地越来越高,电力电缆线路应是首选接线方式,其优点是不占用空间,有利于城市美化.电力电缆线路一般利用灯杆下部地圆柱空间作为接线箱,在箱内接线和安装电气保护装置,如图2所示.电力电缆应在电缆沟内敷设,直接埋在地下地电缆,地下部分不应有接头,接头应设在灯柱接线箱内,以便检查.维修.图2 灯杆根部内接线5道路照明地控制道路照明地控制,以前一般采用光敏电阻和机械时钟相配合地控制方式.由于光敏电阻受天气阴晴影响较大,因此控制时间误差也较大,且故障率较高.随着电脑使用领域地扩大,现在国内已开发生产出用于道路照明.霓虹灯. 广告招牌灯等一些需要定时打开和关闭地微电脑时控开关,这种微电脑时控开关每天走时误差小于0.5s,具有不怕停电(内部自动充电),体积小,调试方便,控制方式灵活多样等特点,在城市道路照明中已得到利用.道路照明是为行人和车辆服务地,前半夜行人.车辆较多,需灯光亮一些,到了后半夜,行人.车辆减少,以节约电能考虑,灯光暗一些也可以,这就要求路灯控制装置有使功率降低或隔点点亮功能.据报道,国外已有定时点亮.隔点点亮.调节功率等多种功能地电脑型路灯控制装置.随着电脑技术地进一步开发,符合人们要求.功能齐全地路灯控制装置,必将粉墨登场,给人们带来更大地便利.在城网改造地道路照明设计中,应优先考虑选用电脑型控制装置.道路照度手算公式: E=p NU/KBD E道路照度Q灯具光通量N路灯为对称布置时取2,单侧和交错布置时取1U利用系数K混泥土路面取1.3,沥青路面取2B路面宽度D电杆间距。
路灯照明
路灯照明1、道路照明分类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
2、光源选择2.1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高压钠灯;2)居住区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道路宜采用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3)市中心、商业中心等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4)商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细管径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
注:道路照明不应采用自镇流高压汞灯和白炽灯。
3、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3.1 机动车道照明应采用符合下列规定的功能性灯具:1)快速路、主干路必须采用截光型或半截光型灯具;2)次干路应采用半截光型灯具;3)支路宜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3.2 商业区步行街、人行道路、人行地道、人行天桥以及有必要单独设灯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功能性和装饰性相结合的灯具。
当采用装饰性灯具时,其上射光通比不应大于25%,且机械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GB7000.1的规定。
3.3 采用高杆照明时,应根据场所的特点,选择具有合适功率和光分布的泛光灯或截光型灯具。
3.4 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灯具电器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
3.5 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灯具。
3.6 通行机动车的大型桥梁等易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采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GB7000.1所规定的防振要求。
3.7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较小的光源可配用电子镇流器。
3.8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镇流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城巿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城巿道路照明设计标准1.概述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道路照明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城市道路照明不仅可以提供安全和便利,还可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制定显得尤为必要。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广场及其周边环境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技术参数、设计原则和照明设备的选择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城市道路照明的质量和效益。
2.基本要求2.1.安全性要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应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道路照明应具备足够的亮度和均匀度,以确保人员和车辆行驶时能够清楚地辨识道路状况和障碍物。
照明设计还应考虑到照明设备的安全和稳定性,以免设备故障或损坏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2.2.环保要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在照明设计中应优先考虑使用节能环保型灯具,减少能源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2.3.舒适度要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不仅需要满足基本的视觉需求,还应考虑到市民夜间出行的视觉舒适度。
合理设置灯具的亮度和色温,确保其在夜间的使用对行人和车辆不产生视觉疲劳和不适,从而提高行驶安全性。
2.4.经济性要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应具有经济性,能够实现节能减排、降低使用成本等目的。
在灯具的选择和布局上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进行合理配置,同时考虑到维护和管理的成本,规划设计灯具的使用寿命和更换周期。
3.技术参数3.1.照度:照度是指被照明物体表面上所受到的光线的平均照射强度,用单位面积上所接收到的光通量来表示,通常用勒克斯(lx)来表示。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中,不同的照明环境和道路等级需要不同的照度,如下表所示:道路等级照度(lx)高速公路 30-50快速路 20-30主干道 10-15次干道 5-10支路、背街小巷 3-53.2.均匀度:均匀度是指照度在同一照明区域内各处的差异程度。
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中,应根据不同的道路等级和照明环境确定均匀度要求,如下表:表2.城市道路照明均匀度标准照明环境色温(K)广场、大型商业区、公园≥4000次干道、背街小巷 3000-4000高速公路、快速路≤30004.设计原则4.1.全面考虑城市形象: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应全面考虑城市形象、道路等级和照明环境,既要满足照明功能需求,又要造就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
照 明 工 程 设 计 说 明1
照明工程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湘乡市403号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Ⅲ级主干路。
2、设计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9--2001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00DX001 3、设计范围湘乡市403号道路K0+000.000 ~K2+185.427道路照明。
4、供电电源及控制方式(1)本次设计路段设置10KV路灯变电所一座。
路灯变拟建于K1+020处的北侧绿化带内,变压器容量暂定为250KV A。
变电站设计留有一定容量,以便备用给今后需要增加的亮化项目、广告灯箱、附近扩建支路路灯用电等,供电半径<1000.0m。
(2)供配电方式本设计供电系统采用TN-S配电系统。
(3)功率因数补偿集中补偿:在箱变设集中电容补偿器,对无功负荷进行补偿,功率因数0.9以上。
(4)照明控制方式控制采用时钟控制及路灯所内计算机中心集中控制,分全夜灯、半夜灯控制方式,全夜灯、半夜灯相间交错设置;主要交叉路口半夜和全夜光源各半。
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灵活运行。
5、路灯设置(1)路灯采用两侧对称布置方式,车行道一侧采用400W高压钠灯(12.0m),灯具安装高度H≧0.6Weff取12.0m,灯杆间距S<3.5H 取40.0m,灯柱进入路面1.0m,距路边侧石≥1.0m,在与望春北路的交叉路口处采用16.0m的4×400W高压钠灯,在与湘乡大道的交叉路口处采用25.0m的8×400W高压钠灯,详见电力标准横断面图。
6、照明计算本工程所采用灯具400W高压钠灯光通量为38000lm,利用系数取0.8、维护系数取0.75;通过计算,所得机动车路面平均照度为40.7Lx,路面平均亮度为2.6cd/m2,功率密度值为0. 79w/m2,满足规范要求。
道路功能性照明改造提升工程--照明工程设计说明
照明工程设计说明1.补充引用GB55002-2023;GB55011-2023;GB55024-2023等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回免:已按审图意见修改。
2.照明灯具光源采用1ED,其配光曲线类别,需按61531832-2015,第5.2条分类。
回匏:已按审图意见修改。
二、工程概述本项目共计9条路,其中对阳光路、邛陶路、东二路原路灯灯杆进行更换;对邛陶路、阳光路、东二路、学子路、长安大道、邛州大道、南江路、通江路、邛芦路原路灯线缆进行更换。
道路全长为17198m,规划红线宽度20-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及主干路。
三、设计内容(1)道路照明供配电系统设计: (2)道路照明系统设计;(3)道路照明防雷及安全接地系统设计: (4)机电设备抗震设计。
四、照明供电系统1、本项目照明负荷等级为城市三级用电负荷,邛陶路照明负荷:12.5kW ;阳光路照明负荷:25kW ;东二路照明负荷:25.2kW,同时预留其他用电负荷IOkW 。
照明网路末端压降需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要求在90%~105%之间。
2、本工程为改造项目,照明设计负荷与原有负荷相差不多,因此本次不新增照明配电箱,利用现状照明配电控制箱,电源由就近箱变引入,再引出至远端,为本工程提供照明及交安电源,一般供电范围不超过800m 。
3无功补偿:配电系统采用低压集中补偿(箱变内补偿)和路灯灯具单灯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补偿后低压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9以上。
4、本工程控制方式采用时钟控制、光控和RTU 远程控制相结合,并预留接口:一、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标准(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3)《供配电系统设计标准》(GB50052-2019):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5)《建筑物防宙设计规范》(GB50057-2010):(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 (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9)《2O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0)《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11)《1ED 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 (12)《1ED路灯》(CJ/T420-2013):(13)《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457-2014); (14)《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CJ/T527-2018): (15)《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1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20)《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3;(21)《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3; (22)《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OO2-2O2I; (23)《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O11-2023; (25)上阶段意见及执行情况东二路:道路宽度21m,车行道宽度15米。
联邦大道北一期工程--道路照明设计说明
四、设计要求1、本道路照明工程采用城市次干路设计标准。
2、路况:标准段:人行道2.5m+侧绿化带2m+非机动车道2.5m+车道ll.5m+中央绿化带3m+车道11.5m+非机动车道2.5m+侧绿化带2m+人行道2.5m。
3、路灯布灯方式:采用双臂路灯双侧对称布置方式,灯杆立于侧绿化带靠车道0.7m处,灯杆高13米,灯杆间距36米。
光源为截光型LED路灯,靠车行道的路灯光源功率为250w,灯具安装高度为13米,灯具挑臂长度为2.5米;靠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的路灯光源功率为30w,光源为半截光型LED路灯,灯具安装高度为8米,灯具挑臂长度为2米。
4、灯具采用压铸铝灯具,灯具横向接口中60师。
5、光源采用250W高效能LED路灯,色温2800'3200K,初始流明不低于30000。
30邛高效能LED路灯,色温2800-3200K,初始流明不低于3600。
光源光效不低于每瓦120流明。
6、每回路路灯配电选用四芯YJV-O∙6∕lkV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穿管敷设,人行道人行道下敷设的电缆埋深不小于0∙7米(路面与管顶端距离),局部地段可视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本项目按智慧灯杆预埋管。
灯杆内接灯线采用耐压大于500V的BVV-3×2.5mm2三芯绝缘电线。
7、智慧灯杆管线(1)智慈灯杆系统的电力、通信线缆宜埋地敷设,敷设要求应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的相关规定。
(2)智慧灯杆旁应设置接线手孔井,电缆、光纤分支接线在接线手孔井内实施完成。
(3)智整灯杆基础预置5根PVCΦ50mm的弯管与配套手井连通。
(4)管线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预留,管道敷设原则上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需避开树池和绿化带。
预埋6孔HDpE巾UO管道,覆土要求不小于0.7米,并采用碎包封。
(5)管道穿越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采用壁厚5mm,6100加强型无碱玻璃钢保护管,根数为9道路照明设计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联邦大道北一期工程,拟根据新收储地块的开发需求,沿已建联邦大道南段往北延伸建设约700米。
路灯设计说明怎么写
路灯设计说明怎么写路灯,指给道路提供照明功能的灯具,泛指交通照明中路面照明范围内的灯具。
路灯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必须要照明的地方。
那么,路灯制定说明怎么写?下面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大家喜爱!1 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本工程道路全长约3.08公里;(2号路~龙岗大道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其中混合车道宽各9.0米,两侧人行道宽各3米;(龙岗大道~4号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其中混合车道宽各7.0米,两侧人行道宽各3米;均双向四车道,为城市道路支路。
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0.53W/m2。
3.3 20米横断面路灯照明器的配置:选用半截光型灯具,选用光源为NG150W高压钠灯,采纳单臂钢管路灯安装在人行道绿化带上,机动车道侧照明器的安装高度为10米,同侧灯杆基本间距为60米,双侧交错布置。
为了提升路口照度,在道路交会处设14米三火投光灯(400W/火)。
要求所有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65。
经计算,本工程路面照度计算值为11lx,照度均匀度为0.46;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为0.4W/m2。
1.2制定依据1.2.1城市道路照明制定标准(CJJ45-2006)。
1.2.2低压配电制定规范(GB50054-95)。
1.2.3 有关工种向本专业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4照明电源及控制方式4.1本工程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道路照明用电设备容量为35.4kW,预留26号路南段、25号路等照明用电容量为66 kW,预留灯杆广告灯箱、公益广告箱、公交站、交通信号灯等用电负荷为161.6kW,经计算,全路段用电计算负荷为263kW。
4.2依据制定规范要求及五象新区龙岗片区道路照明工程照明专用箱变布置方案,全线设三台箱式变电站向路灯供电,变压器容量均为125kVA,箱式变电站电源由四周道路的10kV线路上接取(或由业主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4.3箱式变电站内安装一套路灯控制终端装置及智能节电柜,路灯控制具有遥控、时控及手控方式供路灯管理部门选择。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说明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说明1设计原则(1)依据片区的总体布局规划、人口规模、交通规模以及经济、文化定位,道路均采用高标准设计,以期为该区域未来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严格遵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条款,根据道路的等级和断面形式分别计算设计,并研究不同道路衔接处的视觉连贯性,制定出最为合理的布灯方案,在提供最好的照明效果的同时,将单位面积能耗指标控制在节能标准范围内,体现绿色照明工程的设计理念。
(3)灯具、灯杆造型美观、经济、简单、环保、便于维护。
除满足功能性照明的要求外,还要与整条道路线条和谐,成为一景。
(4)照明电源引自户外箱式变电站,每座箱变供电半径不超过IOOO米,且负载率控制在65%左右的经济运行区间。
箱变进行适当的外部修饰,使之与周围环境谐调一致。
(5)照明控制采用新型智能控制技术,以实现大范围的调光,达到节能的目的。
2光源、灯具与灯杆选择(1)光源的选择常用的照明光源有高压钠灯和LED灯。
两种光源比较如下:通过以上比较高压钠灯和LED光源灯具各有不同的特点,可以适应不同的工况道路情况。
高压纳灯光源更适合车流量大、车速高、道路断面宽、对照明照度、均匀度要求高的高功率照明道路;LED路灯更适合在满足功能性照明要求的前提下,对照明照度、均匀度、眩光要求不高的道路照明。
本项目推荐采用高压钠灯。
3灯具选择(1)道路照明光源采用透雾力强、光效高的高压钠灯,灯具效率不低于70%。
所有灯具采用单灯加电容补偿,补偿后灯具功率因数达到0.85以上。
(2)照明灯具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半截光型灯具。
灯杆采用外喷塑热浸锌圆锥型钢管。
(3)灯具、灯杆的造型要求与环境协调统一,兼顾装饰性与功能性。
4管线敷设(1)道路照明供电干线采用YJV-IKV全塑单芯电缆,各灯杆处采用穿刺线夹分线,由供电干线引上至灯杆顶部灯具的分支线采用BVV-3×2.5的绝缘护套导线。
(2)道路照明供电干线线缆穿聚乙烯碳素螺旋管(PElOO)管在道路一侧人行道下埋地敷设。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防止犯罪活动和美化城市环境的效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及与道路相联系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第1.0.3条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省能源,维修方便。
第1.0.4条道路照明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照明标准第2.0.1条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居住区道路分为五级。
第2.0.2条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评价指标。
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居住区道路应满足平均照度单项评价指标。
第2.0.3条各级道路照明标准见表2.0.3。
应降低20~30%。
2、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第2.0.4条三幅路、四幅路的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车道的1/2。
第2.0.5条第2.0.3条和第2.0.4条规定的平均亮度(或照度)值均为维持值,新安装光源、灯具的道路,其路面的初始亮度(或照度)值应相应提高30~50%。
第2.0.6条条选定道路照明标准时,要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一般中小城市可视其道路类型采用相应低1级的标准。
第三章光源和灯具的选择第一节光源的选择第3.1.1条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光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
第3.1.2条选择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快速路和对颜色识别要求不高的市郊道路宜采用低压钠灯或高压钠灯;二、主干路和次干路宜采用高压钠灯;三、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宜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高压汞灯;四、市中心、商业中心等个别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街道必要时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中显色型、高显色型高压钠灯。
第一章 路灯设计规范
8
5
1~2
0.35
0.3
--
截光型灯具
不得采用非
截光型灯具
不宜采用非
截光型灯具
采用的灯具
不受限制
好好--来自 第 2.0.4 条 三幅路、四幅路的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车道的 1/2。 第 2.0.5 条 第 2.0.3 条和第 2.0.4 条规定的平均亮度(或照度)值均为维持值,新安装光源、灯具的道路,其路面的初始亮度(或照度)值应相应提高 30~50%。 第 2.0.6 条 选定道路照明标准时,要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一般中小城市可视其道路类型采用相应低 1 级的标准。 第三章 光源和灯具的选择 第一节 光源的选择 第 3.1.1 条 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光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 第 3.1.2 条 选择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快速路和对颜色识别要求不高的市郊道路宜采用低压钠灯或高压钠灯; 二、主干路和次干路宜采用高压钠灯; 三、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宜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高压汞灯; 四、市中心、商业中心等个别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街道必要时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中显色型、高显色型高压钠灯。 第二节 灯具的选择 第 3.2.1 条 机动车道应采用功能性灯具。 一、快速路、主干路必须采用截光型、半截光型灯具; 二、次干路应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三、支路宜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第 3.2.2 条 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商业街道,居住区道路,人行地道,人行天桥以及有必要单独设灯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装饰性和功能性结合得好的灯具或具有较高机械强度的 装饰性灯具。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防止犯罪活动和美化城市环境的 效果,特制定本标准。 第 1.0.2 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及与道路相联系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第 1.0.3 条 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省能源,维修方便。 第 1.0.4 条 道路照明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 照明标准 第 2.0.1 条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居住区道路分为五级。
道路照明设计-路灯
城市照明常用照明器的选择照明器是光源与灯罩的组合。
灯罩的作用是固定光源,把光源的光能分配到需要的方向,防止光源引起的眩光及保护光源、电器不受外力、潮湿及有害气体的影响。
如何评价照明器的好坏,在外形结构设计方面,主要考虑灯具既结构合理、开启灵活、外形美观,又便于安装和维修。
在光学特性方面,主要以配光曲线(光强分布曲线)、保护角、效率三项指标来衡量照明器是否符合城市道路照明使用的要求,下面分别对常用照明器的光学特性、照明器分类和生产厂商必须提供的技术资料作一介绍。
一、照明器的结构和主要部件图2-1 照明器结构图说明:图中1.安装盖板 2.螺钉3.角度调节座4.壳体5.进线孔6.塑料圈7.固定压板8.压板螺栓9.瓷灯座10.上盖扣攀11.光源12.线夹13.玻璃透光罩14.接线柱15.压线板16.灯头固定攀17.灯头盒18.灯头支架19.六角螺栓20.反光器21.螺栓22.线束23.镇流器24.电气固定板25.灯杆1.密封型道路照明器的结构特点:(1)灯体和灯盖由铝合金压铸成形,外壳光滑、曲线优美。
(2)透光罩采用钢化玻璃制成,具有良好的透明度和强度。
(3)反射器采用优质铝板拉伸压制而成,并具有蝙蝠翼形光强分布曲线。
(4)照明器内没有活性碳空气净化器,以防空气中的灰尘进入反射器腔体内,确保光通量的高输出和预防反射系统的衰减。
(5)壳体上盖采用铝合金扣攀脱卸,安装、维修方便。
(6)照明器与灯臂安装有水平和垂直两种方式,并没有角度调节,以适应不同场所使用的需要。
2.照明器的主要部件(1)壳体:照明器的壳体由铸铝、拉伸铝板、增强塑料和玻璃钢等材料制成。
其中拉伸铝板有壳体与反光器成一体的和壳体与反光器分开二种。
外壳的主要作用:防止眩光、保护视觉、防雨防水作用;固定光源、反光器和电器附件;与灯臂(架)的联接固定。
(2)反光器:基本类型可分为三类,即旋转对称型、柱面型、双向组合曲线型。
其主要功能是重新分配光源光通量,以便最有效地利用光源光通量,使道路的纵向得到符合要求的照度数值和光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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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设计总说明
设计规范及依据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IEC 60598-2-3:2002
《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DB44/T609-2009) 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24907-2010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12】113号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道路照明工程概况
工程范围:
本次设计为xxxxx路灯工程,路长约为xxxxm。
道路设计路面沥青路面,路幅总宽为31m。
道路标准断面为:米人行道+米道+米车行道+米人行道
设计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路面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
(3)路面亮度均匀度:Lmin/Lav≮(维持值)
(4)路面平均照度:Eav≮15(lx)(维持值)
(5)路面照度均匀度:Emin/Eav≮(维持值)
(6)眩光限制:采用半截光型配光灯具
(7)诱导性:好
道路照明设计
道路灯具布置:
本工程道路沿线机动车道照明均采用双侧对称布置方式,灯杆立于道路两侧人行道,灯杆杆中心离机动车道路边缘石,悬挑长度为。
机动车道照明采用单臂双头的LED灯,灯具安装高度13m,灯源功率2×120W;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照明采用单臂单头的LED灯,灯具安装高度6m,灯源功率45W;所有灯具建议采用半截光型进口灯具,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
路灯灯杆采用钢质锥形杆,并且应该采用热浸镀锌或铝材喷涂对灯杆和灯臂表面进行防腐处理。
本工程照明灯具灯杆间距原则上为30m,实施时应根据公交车站、交叉路口等分布的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LED路灯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GBT24907-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且应当符合《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DB44)中LED路灯参数要求。
供电设施:
本设计采用10KV电源环网供电及配电,并由路灯行业管理部门最终确定10KV电源接入点位置。
10KV高压外线工程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供电部门设计。
本工程设置1座露天安装方式的路灯专用箱式变电站,要求其配置温显及防凝露装置。
考虑到交通信号灯及将来沿线公共照明与公共市政设施的用电要求,路灯箱变容量取120KVA。
本工程设置三遥式节能型控制器1台。
施工前,请先报供电部门确定高压线接入位置。
配线选型和敷设:
低压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选用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线全线穿管埋设。
保护管在人行道下采用穿电缆用PE(∅63)硬塑线管埋地敷设,离人行道边线;过街处采用外套承压玻璃钢管。
保护管埋设深度:人行道下,车行道下,局部地段可视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玻璃钢管两端均设电缆检修井。
配电系统选用TN-S接地制式,每根路灯电杆须可靠接地。
除接地干线始端与变压器接地连接外,每支路灯及线路的末端还需重复接地,同时采用Φ16钢筋把每支路灯相连并构成环形接线,其变压器工作接地及重复接地,电阻R≯4Ω的所有灯具均自带避雷小针,防止直击雷。
配线到每个照明器的连线均采用双塑绝缘铜芯电线。
施工注意事项
本照明工程实施时,应要求灯具生产商作照度复核计算,并提供相关数据,本设计要求沿线照明效果:平均照度(维持值)不小于15lx,均匀度不小于。
本设计中机动车道单臂路灯电杆高度暂定为米、灯臂长为米,实际灯杆高度及灯臂长实施时可稍微调整。
灯型必须由业主确认后方可进行调整。
灯具生产商应向灯杆制造商提供灯具安装仰角及安装口径,试灯后应进行照度实测复核。
电缆敷设时不经同意不允许开断施工,电缆对接应采用电缆附件加热压缩绝缘工艺。
路灯箱变基础应根据箱变制造商提供的基础设计图施工。
路灯箱变的最终位置确定,业主应同路灯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做好协商工作,设计已根据现场实地情况及路灯供配电要求作了相关的备用预埋管设计,业主必须在横穿管施工前落实好路灯箱变定点工作。
本工程实施所用器具和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必要时可增加工地现场的抽样实测。
本工程应实施施工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制,任何对设计方案的修改都必须得到设计方的认可方能实施。
应配合桥梁于隧道施工做好电缆保护管及灯座的预埋与预制工作。
平面图中所注“A,B,C”为该路灯的接线相序。
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光源要求及照度计算
光源要求:LED效率>90lm/W,灯具效率>88%,平均寿命>50000小时,显色指数>75。
机动车道平均照度:Eav=N*^*U*K/D*B=1x21600**30*=>15Lx,满足规范要求。
经计算,人行道平均照度:Eav=N*^*U*K/D*B=1*4050**30*=>10Lx;满足规范要求。
经计算,机动车道LPD值为:LPD=m2<m2,符合规范要求;。